┏━━━━━━━━━━━━━━━━━━━━┓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 ┃ ┃ ┃书本网整理 ┃ ┃ ┃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 ┃ ┃ ┃ ┃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 《芳草觅天涯》作者:月光船 文案 渣攻继续当好攻,弱受翻身变强受。 依然双方都人那个妻。 主攻,1v1,重生,互宠,有温馨,有卖萌,有狗血。 王谢和燕华的生活,无论逆境还是顺境,始终勇往直前。 唯一区别是弱受变强受了(只是对外啊喂)。 ps裴回和林虎峰这对副CP擅长各种毁掉小清新。 爱人竟然也是重生的肿么办?换了壳子你是要还是不要? 依然双方都人那个妻。 内容标签:前世今生 情有独钟 布衣生活 灵魂转换 搜索关键字:主角:王谢,燕华(越陌),裴回 配角:林虎峰,宁芝夏,王康 ┃ 其它:狗血,温馨,互宠,主攻,王谢留燕华 http://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2120080 ☆、第一章 脸红的小先生   作者有话要说:给点进来的亲提个醒,这是第二卷。第一卷《王谢留燕华》已完结,温馨互宠双向暗恋,主西皮告白HE。     日子过得很快,流水般哗哗的,就见树也绿了,花也开了,燕子呢喃着在檐下筑巢了。   这一日午后,阳光明媚。春城外,露天茶棚,几个汉子正在歇脚闲聊,“……那药虽说贵,当真不错,你看我手上这么老深的口子,都开始收口了……”   “可不是!虽说诊金也高,一天也就接几个病人,还得是重病,可谢少爷真真有本事!”   “就是啊,还好我在他刚开医馆的时候得了一次赠药,要不然那一夜真挺不过去!”   “你们说,他怎么就这么突然变成神医了呐?”   “不是传说谢少爷是祖上积德,梦见祖宗指点,在山里发现一本医书!不然一个那啥——”汉子做了个厌恶的“败家子”口型,众人心知肚明点头,汉子继续道,“——怎么这么快就成了名医?”   “不对不对,我听说是谢少爷路上救过一个御医的后裔,看他有根骨,才传他医术!”   “我看啊,是……”   “……管他娘,多了一个先生也是好事,还有,医馆那个赢来的小先生,可真是有趣得很,你们见过没?”   “啊哈哈,那个小先生啊,可有意思了,我婶子去买药顺便让他摸摸脉,他话都说不利落……”   且不说这几个汉子胡乱猜测,茶棚靠大路的一张桌上,同是坐下喝茶歇脚的两个人互看了一眼。   这两个后生看似远路往春城方向行来,一个本骑着马,另一个赶着辆马车。   跨马而来的少年一身枣红色劲装,英姿飒爽,眼珠子黑亮黑亮的左顾右盼。驾着马车的年青人裹着姜黄色斗篷,两道鸦眉,一双凤眼,脸上略显苍白,神色淡然。   少年凑近年青人,好奇道:“大哥,他们说的那么神,我想去见识一下,行不行啊?”   年青人抿一口粗茶,“你忘记我们绕路到此,是因为什么么。”他嗓音沙哑,似是喉咙受过什么伤害。   “啊?”少年瞪大双眼,一副诧异,忽然一拍脑袋,“嘿嘿”了两声,“想起来了,那我去问问。”   说罢,凑到那几个汉子跟前,未曾开口,先送笑脸一枚:“几位大哥辛苦辛苦。小弟路过,听说这里有位名医?我哥哥病了,想请他看看。”说着一指年青人。   那几个汉子回身一看,觉得垂目不语的年青人脸色苍白,确实像个病人,又不像是重病。其中一个汉子便摇着头道:“你想请谢少爷看病?现在医馆排队的都已经到一个月以后了,你们不知道等不等得起,而且王宅附近的客栈生意都特别红火,好多人都慕名远路过来,就住下了。”   “哦?一个月啊?那不是这里所有的病人都要找他医治?”   “哪有的事儿,普通病人在医馆诊治拿药就可以,疑难杂症陈年旧疾的,谢少爷一天只能看诊两三个。”   “为什么?”   “说来也不算什么,就是他家里有个小厮,唉呀又瞎又残的,以前可惨了,后来王大少做了大夫,立志要把他治好。王大少把人看的老么严了,听说吃什么干什么去哪儿都要管,就是汉子们管老婆都没像他那样儿盯着不放的——不过真的是妙手回春,人家现在快复明了,大伙儿还打赌下注这残疾能不能治好呐。”   “那别人硬要他诊病怎么办?一般病人他就不管了?”   “王大少旁边邻居搬走了,现在住着的是雷家!有钱有势得很,王大少被他抢先聘走,专门给自家诊病,没什么空闲在医馆,有刺儿头过来雷家就给打发了!再说一般头疼脑热,在他的医馆都有成药,或者是馆里小裴先生看诊,诊金也不贵,小裴先生可是谢少从兴安医馆赢回来的。”   “赢回来?”少年更好奇了,“郎中还能赌胜?怎么赢的?”   年青人在旁,见汉子拉开了架势要讲,便对着掌柜招招手,要了一壶茶水一碟子豆干给汉子送过去。   汉子欢喜道谢,洋洋得意地便开始讲说,如此这般这般如此的,说了王谢与兴安医馆一众大夫比试医术,力压群芳,将兴安医馆里面一位小先生赢到自己医馆里的奇事。   那汉子便是之前不信王谢医术,谁知道一颗药丸救了他的命,他又去看过那场比试,对之已然是推崇备至。这些段子平素大家听多了耳烦,今儿个好容易来个愿意听的,那还不从头分说,细细讲来?只不过其中有他自己几分渲染,便不知晓了。   听他一番话讲完,少年回转自己桌上,两手一撑桌案,兴奋道:“大哥大哥,真这么神奇?我们去看看!”   年青人眼中噙着浅淡笑意,反问:“你到哪里去看?”   “哦,我忘记问了。”   少年赶忙又打听去,片刻回来:“大哥,咱是去医馆还是去王宅?要不我们分头行动?总不会白跑一趟。”   年青人想了想:“如此也好,虎峰你到医馆去,我赶车,便直接去他家。”   “好嘞!我这就去!”少年林虎峰是个跳脱性子,当即解了马就往春城驰去。   年青人宁芝夏,稳稳端坐茶棚,喝完自己碗中的茶,这才起身,驾着马车,也往春城行去。   “身后似乎有个小尾巴啊……”他在提到去找王谢的时候,感觉到旁边投来不带恶意的目光,而且……   “康安医馆”并不难找,林虎峰还没来得及把马往门口一拴,就已经听见里面传出一个磕磕巴巴的声音:“那个……夫人……胞门阳虚受寒,不从表出……还是用蛇床子……”   这样儿也是被交口称赞的郎中?他不先治治自己口吃么?林虎峰想着,拴了马,迈步进去一看,在主位坐着的,正红着脸的少年人与自己年纪相仿,似乎还小了那么一两岁,瘦鸡一样的身子板儿跟对面中年壮硕妇人那么一比,更显单薄。   “阳虚?我阳虚?”那妇人一把反抓少年肩膀,还拍了两下,“你看看我这身子骨!肩膀比你宽,胳膊比你都粗,挑担面一口气走二十里路,我还能阳虚?”话是尖利,那眉梢眼角却带着点笑模样,看得裴回发窘,脸更红了。   ——不错,这巷里巷外都知道,小裴先生长得俊俏,性子和善,颇得大爷大妈们喜欢,有事没事找个借口说上两句话,稍微逗弄脸就红,可爱煞人。   尤其小裴先生尚未婚配,而且似乎……未经人事?一拿妇科说事儿,就更紧张,是个老实厚道的孩子。已然有人暗自留心,看看自家亲戚有没有适龄女孩儿了。   近来裴回的日子,真个是有喜有愁,快活的是每天不必考虑日常生计,更不必琢磨一日要开出多少药材,进多少银两铜板,他可以研习医术,可以治病救人,回家以后——嗯,回家,自已也是有家的人了——还有哥哥等着自己一起用饭。   而所谓烦恼也来源于此——这医馆,现下是主要坐堂的人是他。理由很简单,王谢总是追着燕华,基本上寸步不离,好容易分开一会儿,空下来的时间除了跟洛大夫讲药理之外,不是去苏文裔那里,就是去雷衍水那里,以及几家积年旧疾的病人处,医馆坐堂基本分身乏术,因此上可怜了小裴回独撑大梁。   话又说回来,这般如此,只是短短的一个来月,他便察觉自己的医术已经比来时进步何止一丝半毫。   裴回从来没有单独做一家医馆的坐堂大夫的经验,每日兢兢业业,生怕砸了招牌。所幸人们都有这样一种心理,如果医馆的一位大夫很厉害,那么这家医馆的其他大夫即使不是顶好的,也差不到哪儿去。鉴于王谢本人在春城已经是出了名的牛,而且又是亲自挑选的裴回,那么大家认为王大夫赢来的小先生本身也绝对错不了,定然是一个很厉害的角色。   因此,看到是他坐堂,大家也并不当他年幼可欺,到是因为他又清秀又老实,不少婶子大娘凭长辈之名,借诊脉之际,揩个小油——春城往来人多热闹,天朝大国民风天然,男女之防没那么拘束,众人茶余饭后也做个口头消遣。   林虎峰自是没有察言观色的细致,看见那少年人脸红窘的挣脱不开,又辩解此“阳”非彼“阳”,偏还被妇人说得夹缠不清,觉得很好笑。   随即他就一发而不可收拾,大笑出声。   这下有点惊着裴回,抬眼看去,正和门口进来的少年看了个对眼,他还没来得及开口问话,那少年先是一愣,而后捂着肚子继续狂笑。   裴回摸不着头脑,却不知刚刚自己那一瞥,歪着脖子,圆圆的眼睛透着不解,一脸懵懂无辜,好像一只刚断奶的小牛犊,再加上旁边壮硕妇人一对比,这模样在林虎峰眼中是又傻气又有趣,自然笑得更起劲。   妇人见有人进来,还是个陌生少年进门就笑,不禁微微恼怒:“我跟小裴先生分说病情,有什么好笑的。”   “没,没有。”林虎峰赶紧摆手,“你们继续,继续。我那个……过来看看有什么药。”一边说,一边好奇打量柜子上一张张成药水牌。   “请客人稍等。”裴回应了一声,继续跟妇人解释,“您这阳虚是胞门火衰,寒从下处所受,不从表出,跟气力无关,用蛇床子散温助其阳即可,药量用法……研合白粉成丸,比拇指稍大,外裹细布,”他凑近妇人耳边,低声道,“放到……阴户里面去,留个线尾。”说着提笔写字。   裴回的胳膊已经不需要继续吊着了,但是一时也不依然能提重物。不过还好,一个大夫用不着提什么重物,他所做的也就是看看书,诊诊脉,写写方子这样而已,连抓药这种事儿,都不用亲自动手,因为医馆里面还有一个小吴。   小吴本在康安堂跟王四掌柜和洛大夫学徒,因着合作关系,起初是被派来帮忙,后来渐渐就常驻医馆给裴回打下手。在他眼里,谢少爷现下真真儿有大能耐,是以他对于王谢挑选的小裴大夫也服气,又因着年纪差不几岁,出身也同是穷苦人家,二人到是说得上话,很合得来。尤其小吴见着小裴大夫被大妈大婶子戏弄得脸红时,还自告奋勇救过几次场。   裴回刚刚提笔,正好小吴背着个筐子从外面进来——医馆缺几味药,他刚刚去康安堂取了——见有生人看水牌,赶忙放下筐子,上前招呼:“这位客人好,您要买点什么?”   “啊,我先看看。”林虎峰摆摆手,指着水牌问,“这里面八荒镇痛丹、活络膏、消积丸我都明白,这个三息散真有那么神?”   “可不是!”小吴挺了挺胸,“我亲眼见的,三次呼吸之后,伤处止血收口!”   “那能不能试试?我东奔西走那么多年,也没见过这么神奇的药物。” 且不论这药是真是伪,林虎峰都很感兴趣。   “客人您说玩笑话,这个可没有给试的。”   林虎峰认真想了想,道:“不行,流血过多会死人的,若我信你的,直接买了带走,万一我突然受伤,手边就这包药,用了以后还是血流不止,死了怎么办?”   小吴一愣,心说怎么试?他还真没遇上过。   忽然听见裴回叫他:“小吴,你先给大婶抓药。”   他连忙应着去了,裴回走过来。 ☆、第二章 不靠谱的林少侠   趁着小吴给林虎峰解说三息散的时候,裴回已然写完了方子,他忙了一整天,挺累,精神头儿自然不佳,一时间还没明白,来的这个少年为什么会看着他,笑成那个样子。不过作为康安堂首席坐堂大夫——本来这“首席”之称,非王谢莫属,可谁叫王谢一副“有燕华万事足”的模样,每日里最多只肯出诊一上午,余下时间都围着燕华打转,裴回赶鸭子上架便成了实际上的首席——虽然医馆里满打满算也就有两个大夫,裴回还是非常敬业的,即使现在对这位“奇怪”的客人有些小小不快和好奇,也压了下来。   试想,如果什么药都得当面试一遍,难道说卖一副治疗积食的药非要他先吃撑了再喝药见效,治疗风寒的非要他先去淋场雨发了热再喝药见效后,来人才会买么?治疗骨折的药物,就得他再一次骨折?裴回严肃了一张小脸,道:“这位客人,三息散的效果,在春城有目共睹,王大夫已经救治了许多病人,客人如想验证,可以自去打听,何必无故伤损身体。”   原来不是口吃,林虎峰想着,笑眯眯问:“你就是他们说的,那个‘赢过来的小先生’?”   “正是。”这个称呼,听一次两次,还会觉得有些别扭,不过听多了,现在裴回早已习惯。   “那医术应该不错吧?”   裴回心道这人问话好奇怪,他又不会自吹自擂,也不能让人小瞧,只好道:“尚可。”   “那我就在你面前试一试药,没关系吧?”林虎峰话音未落,就从怀里拔出了短剑,往自己手上划去。   裴回就是一惊,赶紧拿手去拦,哪里来得及?眼前一道乌光闪过,然后是林虎峰叫:“小先生,赶紧上药啊!”   “啊,好。”裴回连忙转身,从药柜里抽出一包三息散,并不给他,自己先打了开来。再看客人手指头那道伤——还没有一寸长,也不深,只流了一点血,还好……松了口气,挤出脏血,药粉直接往伤口上撒。   敷好伤,将剩余的药重新包成一包放在柜台上,裴回免不了念叨几句“父精母血,你怎么这么不爱惜。”林虎峰嘿嘿笑,他就是故意的,觉得这个小先生变脸变得有趣,就刚刚这么短的时间,他见到了脸红、困窘、疑惑、平静、故作老成、惊吓、紧张、小心……   “客人,伤口已经止血收口了。”裴回并不知道对方一直在观察自己,见血不流了,这才抬头说话。   “真的啊……”林虎峰活动活动手指,称赞,“果然是好药!”   “……承惠五十文,谢谢。”裴回将药包推过去。   “五十文?好贵。”林虎峰一把抓住裴回,笑,“小先生,打个商量吧,便宜点?”   他这一抓若在平常,也不甚要紧,可是裴回现在尚未痊愈的手臂被人一抓,自然还是很疼的,当即痛得“嘶”了口气:“请放手——”   “不放,你先答应我便宜点。”林虎峰反而又捏了捏,心道果然这么瘦啊。   他是个练家子,手劲不是一般的大,裴回疼得脸都白了,小吴送走那位妇人,回头看见,登时吓得大叫:“快放开!裴先生手骨还没好!”   “啊?”林虎峰吓一跳,这才赶紧松手,“抱歉抱歉抱歉啊,我不知道你受伤了……那个,要不要紧?”   裴回小脸白白的,扶着手臂,他本是个老实厚道孩子,只摇了摇头:“嘶——还好。”   “怎么伤的?我给你揉揉?”林虎峰又伸过手去。   裴回一下子把右手背到身后,心道再来这么一捏可真受不了,赶紧说:“没事,骨头裂,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嘿嘿,那就好。”林虎峰挠了挠头,“那个,我是来找王大夫的,他在不在?”   “这个时候,他应该在家。”裴回不认识林虎峰,只将他当上门寻医的客人,问道,“您是买药,还是请先生?”   “我——哦,先把钱给你。”林虎峰从荷包里掏出铜板放在柜台上,又看了看自己手指头,还捻了两下,果然伤处不痛不痒,已然收口,立刻赞道,“你家的药确实不错啊。”   裴回露出自信的笑容:“当然是很好的。”虽说之前这位客人的阵势莫名其妙了点,不过听着真心实意的称赞,看来这人还不算很差,害得他还以为是故意找茬的呢。   不过之后的一句话,又让他继续摸不着头脑起来——   林虎峰乐呵呵的,说:“你看,天都晚了,咱们回家吧。”   ——“天都晚了”他听得懂,“咱们回家吧”是个什么意思?尤其是“咱们”,裴回非常确定自己无论是在秋城还是春城,都没见过这个人。   他想了一下,小心问道:“客人方便把左手伸给我么?”   “嗯?左手?”林虎峰好奇,大大咧咧把手往裴回眼前一伸,“给你!”   裴回小心翼翼搭上了他的脉门,林虎峰习武之人,被人拿住要害本来反射性要绷劲儿,一想对方手无缚鸡之力也不会将他如之何,索性配合着裴回:“给我号脉?为什么?我身子好得很。”   “除了有点虚火上升,脉象很是有力,客人身体不错。”裴回打起精神,用心按了一阵,回答,而后自己心里嘀咕:“奇怪,难道脑子有问题,举止奇特,说话颠三倒四的事情,从脉上查不出来?看面相双目清明,也不是个疯癫之症……不应该啊,回去问问重芳大哥是个怎么诊法?”再抬起头,望向林虎峰的眼神就带了点同情和探究。   ——不得不说,每日里所见所闻都是各种病症、各样病人,他又独挑大梁,紧张是免不了的,而看人也多往疾患上琢磨。   因此上裴回不敢说太多话,怕不知道哪一句刺激到对方,他知道,有一些精神不是那么正常的人,平素言语举止跟常人一样,但容易被不经意的小事激怒,怒火攻心会完全丧失神志,杀人放火都干得出来。这么想想,之前这个人又是莫名大笑,又是自残自伤也很好理解了——跟个病人,他还计较什么?   林虎峰自然不会知道,从他进来开始到现在,敬业的裴回已经把他从客人归到上门生事最后转归到病人一类了,哈哈笑道:“我都说没事了——走吧走吧!”   对待这样的人,在没有查探清楚底细之前,哄着点儿是非常必要的,因此裴回就面带微笑,语气柔和哄道:“我们要去哪里?”   “当然是去你家,我们大老远过来见王大夫的。”林虎峰口中的“我们”指自己和宁芝夏两个人——他没发现,连小吴看着他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裴回不明白前因后果,听在耳中,就是林虎峰和他两个人,心道对方果然是神智不清,这又恐怕是把他当做谁了,便开始琢磨如何找一个认识对方熟悉对方“病情”的人。   ——其实林虎峰这句话也不算有错,一解释就能明白,不过裴回已然先入为主,误会愈发大了。   “都说过要去你家,你刚刚说了,王大夫不在这里就是在家里,我哥先去那儿见他了。”林虎峰改拉裴回左手,不过没敢怎么使劲儿。在他看来,这个小先生挺有意思,会关心人,买五十文钱的药还能送一次脉案,康安医馆比别处都好,果然名不虚传。   裴回想想,可能对方说的话是真的,不过还要继续哄:“那你等我一下,我先把东西收拾收拾好不好?”   “唔,说的也是。”林虎峰松手,直接去一旁坐了,继续打量裴回。   裴回笑:“我去去就来。”   到了后堂,裴回原地转了几个圈圈,这个人需要安抚住,还不能让他觉出异样,怎么办?有个什么法子可以制住他?   一抬眼,瞧见后院种的几棵曼陀罗,想起对策来了。   他到小厨房,倒了一碗茶,伸手入怀,掏出个寸许见方的油纸包,闭着气,手伸得远远的,将包打开,将大约三分之一的褐色药末倒进茶碗,搅匀,茶汤颜色比之方才不过略深了些。   刚要端茶出去,想了下子又停住,咬了咬牙,这个人身体强健,干脆全都倒进去吧——再次闭着气,把剩余药末倒进茶水里,搅匀,端出。   能让他贴身放着的自然是防身的极品,王谢出品,效果自不必说。只是不知道这个人会不会喝呢?   随即裴回就发现自己想多了。   林虎峰看见他端茶出来,觉得自己被招待得很是周全,甚为满意,正好在茶棚的时候刚喝了一碗茶水就急急忙忙跑过来,现下确实有点渴了,拿起来一试温度还不很烫——裴回怕他等着急了,都没重新烧开水,只把之前的水稍微热了热就端出来——咕咚咚一饮而尽,放下茶碗。   然后……   裴回看着一脸惊讶变成茫然,靠着柜台出溜到地上,状如烂泥的人,唤了两声,没动静,又蹲下来摸摸脉,沉稳平缓。   “小吴,劳驾帮我叫一辆车子来,再帮我把他搭上车,我回去了。”   “裴先生,外面还有一匹马,我问过外头,是他骑来的。”   “那要不……放到马上?”   林虎峰选的坐骑真是神骏无比,马身足有八尺长,不算头颈也差不多一人来高,通体漆黑锃亮,不带一根杂毛。这匹大黑马不仅生得威武,而且认主,裴回靠近,它打着响鼻摇头摆尾,就差连踢带咬了,小吴背着林虎峰出来,往这边一走,它鼻孔扇了扇,主动蹭过去。   于是裴回找了一辆车,小吴把林虎峰放进车里,回身解开缰绳,那马就乖乖站在车子旁边,跟着走了。   ——等林虎峰睁开眼,就看见一个小脸红通通,眉毛纠结成一团,束手束脚困窘异常的裴回,对着躺在床上的自己深深施了个礼:“抱歉得很林少侠我不是故意的就是胆子小了一点害怕出事所以出此下策后来发现是个误会裴回在这里给你赔罪了你大人有大量千万千万不要计较!”   一紧张说话就连在一起,裴回这个习惯是改不过来了。   这个小先生怎么了这是?比刚才更有趣了……等等,“躺在床上的自己”是怎么一回事? ☆、第三章 家长会   宁芝夏赶着车慢慢行在春城街道上,他自然记得王谢的宅子在哪里,不过刚才未进城之时就有几道目光盯着自己,虽然偷摸,没有恶意,进城之后小尾巴消失……   行到一半,忽然前面路口转出个蓝衣人,那人的目光一下子便落在他身上,登时又惊又喜,紧走几步迎了上来:“芝夏兄!一别多日,终于又见到你了。”   ——又感觉到偷摸无恶意的目光?   宁芝夏眨眨眼,故意往两旁望望,跳下车来,一语双关:“比原先估计稍晚了些,重芳,你家业做得不错。”   王谢一愣,立刻想起来宁芝夏警觉的性子,他可不想这位未来将军对他产生什么误会——虽然两个人之间早就误会过了——大街上不便高谈阔论,只笑着小声解释:“是我的一位病人,家业做得不错。他父子俩现在就住我隔壁,虽然退出江湖,在自家门口总有点眼线,这不是帮衬我么。我一听他们说起你和虎峰两人形貌,就赶紧出来了——不过,你脸色有些不好,我诊诊?”   他隔壁的雷衍水所创情报探听组织名为“蒺藜”,虽然若干年后江湖人闻之色变,其实现如今不过小打小闹而已,几个新人被他派在春城内外打探信息,一为了历练,二为了眼线。   王谢这般坦诚,宁芝夏也释然,点一点头:“不急,小伤,快好了。”   “这车子在前门进不去。”王谢打量一下,道,“我们从后院走吧。”自打裴回来了以后修房子,他就把后园锈住的门重新开开,收拾停当,不然物料不好往里面运。   “打扰了。”   “不打扰不打扰,欢迎还来不及,我家永远是芝夏兄可以歇脚的地方。等虎峰和容翔回来,我们好好聚聚。”   “好,我会记得。”   “燕华也念着芝夏兄呢,他眼睛就快痊愈了——说起来我真的要好好谢谢你,若是没有你当时的资助,无论如何我也不可能像现在这样,给他安安稳稳治伤……”   “不客气——谈到他的时候,你眼睛非常亮。”   “……啊,那肯定的。”王谢得意洋洋回应,此刻俨然不知道“谦虚”二字怎么写,“燕华是我家人啊。”只不过以前是兄弟般的家人,现在是两口子般的家人,总之燕华是他的人,他是燕华的人就对了。   王谢,曾经很严肃地想过,一个人无缘无故对某个人不好,是可以理解的,比如迁怒。但一个人无缘无故对某个人好,而且自始至终的好,很好,非常好,就不在能理解的范畴了。燕华为什么对自己好,好到了愿意牺牲性命的程度?而且自己明明对燕华非常非常的不好,不好到连路边乞儿都不如。像他前世遇上的那对儿师徒一样,没有半点血缘关系,一个愿意为另一个去拼命去送死,另一个同样为了这去报仇去送死,已经达到了牺牲的最大程度。那么他们之间的连接到底是什么?   王谢花了很长时间去想这个问题,但是想通了之后他才发现受宠若惊到毛骨悚然——自己不知不觉竟然得到一个人的全心全意对待,在茫茫人世中这是一件多么值得骄傲和荣幸的事情。   自己想想,厌恶燕华无非是因为两点,其一:燕华的父亲是个贪官,人们都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其二,燕华入了青楼,肮脏低贱堕落下流。   不过话又说回来,虽然说父债子偿,但是实际上燕华本人没有过做什么出格的事,贪赃枉法的人不是他,狐假虎威的人也不是他。事实上燕华平时甚少出门,交友也有限,尽是埋首读书,性子闷得都能和大家闺秀有一比。   而自己把他从青楼带出来时,他一身伤痕带着残疾,几乎丢了半条命,就看出在烟花之地待得很是不如意,卖身契明明白白盖着官府大印按着他手印,那里也不是他不愿意去就能不去,不愿意做就能不做的地方。   ——那么自己那段时间对他每日打骂呵斥,弃之如敝履,又是因为什么呢?   憎恨?或者嫉妒?痛心疾首?失望?怒其不争或者……求不得?   原来是求不得啊。   从那天起王谢便豁然开朗,燕华这个人,他要牢牢攥在手里,一辈子!   宁芝夏就喜欢他对家人的归属感,一时间,目光里有着自己都不明白的温和。   二人说话间进了院子,宁芝夏仔细端详,尽管天色稍暗,也清楚看出院子比之头次来时的景象,简直天壤之别。且不说荒芜的草坪花坛已被精心修剪齐整,虽然粉嘟嘟的桃花只剩叶间零星,但牡丹月季玫瑰芍药可都绽着笑脸,顶着花苞。印象里有间柴房不见了——他不知晓那本是燕华的住处——原地立着新屋。厨房炊烟袅袅,飘着饭菜香味儿。   后院另一处角落,多出几个大铁笼,吱吱嗷嗷的,竟装了十几只猴子。   见宁芝夏的目光往猴笼那里去,王谢道:“那是练手的,我要给燕华治疗手骨,总得找些相似的先试试——诶,燕华,芝夏兄到了。”   燕华刚从厨房里转出来,宁芝夏就看见王谢几乎是“蹭”地蹿过去,随即燕华很是熟稔地牵过他一只手臂,两人小声说了两句,并肩走到近前。   不等燕华施礼,王谢先拦着他,抢先开口:“芝夏兄,你我可是朋友?”   他此时突兀一问,宁芝夏凤眼一瞥燕华伸手撩衣的动作,明白了,这是礼数问题:“自然是朋友——况且我江湖人,不讲这些礼节。”说着往旁一侧身,不肯受对方的拜礼——他虽然不讲虚礼,并非不懂礼仪。   燕华却很坚持:“当日少爷病重,若不是芝夏少爷仗义相助,我如何顾得过来?这一礼是当得的。”   既然不是因为主仆良贱身份的问题而争,燕华说得也有道理,王谢立刻道:“你不也是为了救我,因此这一礼应该是我们俩共同的,如何?”   燕华点头称是,端正神色,拉着王谢,正式谢过宁芝夏。   宁芝夏见他坚决,也不阻拦,只不过在他俩行礼之后,自己施了一个参见兄长的礼节。   燕华先是一怔,随即还了半礼:“蒙芝夏少爷青眼,燕华便不讲那些虚文。”   ——此时的燕华,比之宁芝夏印象里的,简直从里到外焕然一新,面色红润,唇角噙笑,不仅温文尔雅的气质越发的明显,那种提心吊胆小心翼翼的感觉亦是不再,举止多有自信。   燕华确实过得不错。   且不说不用辛苦谋生,一日三餐还被人细心安排,就算他懒到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也一定有这么个王谢甘之如饴乐此不疲——当然,王谢更乐于帮他宽衣解带乃至沐浴这些事就……虽然他也喜欢,但还是暂时忽略不提的好。   眼睛虽然还看不清楚,但是相较以前已经好了许多,每日侍弄侍弄花草,练练养生功夫,轮流下厨,和裴回聊天分说医理,旁听王谢给人诊治,还有给自己针灸按摩……王谢说,要两个人好好过日子,他信。   燕华曾经是锦衣玉食的少爷,后来沦落风尘见识到人间疾苦,再后来见到王谢,两人已经是云泥之别,更别说失明之后种种不便,样样无奈,慢慢消沉。王谢不是坏人,即使他看不起自己,还是接受长辈的嘱托,把自己赎出火坑;即使讨厌自己,也给了他一个容身之所。他知道自己不讨喜,王谢能收留他已经是不敢想的福气,自己无论如何也要勉力侍奉他,等到他不要自己,说不定哪天一个意外就死了干脆。   结果等来了意外,竟然是守得云开见月明。   王谢数月来种种谋划举措,一步步按着日程前进,着实令人安心和高兴。   自己的阿小已经那么有担当了,真是不错,呃……除去化身成为“老妈子”碎碎念的时候……吧。   不得不说燕华一旦打定主意,那执拗劲儿是王谢拍马都赶不上的。因王谢种种举动,燕华也在渐渐改变自己,他要配合王谢的安排,也暗暗为将来做打算。现在学医虽然晚,他可以努力,至少不要拖后腿。和王谢在一起,肯定有人会说闲话,那又有什么关系。王谢不怕,他也不怕,他可没碍着谁,他想和王谢在一起,想了好久,从小到大;压抑了好久,从官宦之家到青楼;绝望了好久,从被赎出到眼盲。现在刚刚得偿所愿,无论如何也要把人抓住看牢。   他可以在腿瘸手残的时候苟且偷生,可以在眼盲无力的时候挣扎生存,没道理不能在越来越好的日子里,还继续纠结——只要、只要王谢是他的!即使王谢娶妻生子,只要心里给他留个地方,就够了!   人一旦有了好的盼头,眉梢眼角都隐隐透着喜色,所以现在宁芝夏见到的,就是这样一个幸福状态下的燕华。   宁芝夏解了拉车的双马辔头,王谢熟稔帮手,因是天暗,燕华模模糊糊只看到两片很大的黑影,知道是牲畜,主动问了声喂些什么草料,转去厨下取秸秆和豆子。   “他比之前好很多。”宁芝夏下了评语。   “那是自然。”王谢当仁不让,之后又略显苦恼地道,“就是他闲不住,总要找点事做,我拦着也不是,不拦又舍不得。”   宁芝夏保证,自己从这苦恼抱怨中,绝对听出了宠溺炫耀的意味,笑笑。   二人正分头收拾着,后院墙外又传来响动,渐渐近了,是车轮声和马蹄声,就停在门口,接着是道谢声,然后是声惊讶:“咦,怎么后门是开的?”   “容翔?”王谢扬声问,说着走了出去。   “啊,重芳大哥你正好在。”裴回见了王谢,眼睛一亮两步凑过去,“我遇上了个奇怪的事儿,正想找您拿个主意——有个人在医馆里先是莫名其妙的大笑,然后又自伤,还说了前言不搭后语的话。他要来找你,举止很不同寻常,我怀疑他脑子不清醒,试了他的脉没毛病,不晓得怎么办才好。而且他手劲很大,挺厉害的,我怕出事儿,就把他迷昏了,带回来请重芳大哥诊视一下。还有,他还说他哥哥也来了,不知道——啊,请问这位……大哥,是不是他的亲人?” 裴回将前因后果,原原本本讲一遍,并加上自己的猜测,说到后头,才发现门里又走出来位陌生人,停了一下连忙询问。   作者有话要说:  宁芝夏不是炮灰,西皮不出意外应该是BG。{明里BL实际BG有点女强男弱啊喂泥垢不剧透}   燕华真心不弱,就是智商高情商低吊死在王谢这棵歪脖树上了。王谢给他个支点,他能撬起地球。    ☆、第四章 家长作主   裴回每说一段儿,王谢就想笑一次,到最后哭笑不得:“没事,这个纯属误会,容翔你别担心。”   宁芝夏忍不住扶额:“虎峰真是胡闹……”一边走过去,从车里把睡得四仰八叉的林虎峰拽出来,拍了拍他脸颊,毫无反应,再使了两成力,林虎峰歪着头,打着小呼噜,依然不醒。   宁芝夏又好气又好笑,王谢在旁介绍:“容翔,这位是芝夏兄,宁芝夏。你放倒的是林虎峰——芝夏兄,这是裴回,裴容翔,也是孤身一人,燕华认了他做小兄弟。”   一打照面,裴回立刻肃然,有些人看上去不起眼,但是一旦有了语言动作,忽然的就非常有气势,不知道为什么。裴回感觉,眼前这个年青人显然就是这样的,不过既然认识,就好办,也难办了,连忙低头认错:“对不住啊,我不清楚情况就下了药……”   “这药很好。”宁芝夏并不怪他,虎峰江湖闯荡多年,仍然技不如人,只能说还要磨炼了,正好趁机磨磨他的性子,“解药?”   裴回急急忙忙从怀里掏出个小瓷瓶,递过去:“给他闻一下就好。”   “这么轻易就中计,他也该受点教训。”宁芝夏说话间依言而为,林虎峰却不见动静。   裴回红了脸:“要不再多闻闻?重芳大哥说,这药是放三分之一就可以,我一下子全都用掉了,解药的效力可能要过一阵子才能行开……把他放在我屋里吧,”   宁芝夏轻轻巧巧把林虎峰往背后一背,不易察觉的皱了皱眉,淡淡道:“劳烦带路。”   此时燕华放下草料,也走过来,听见这几人的对话,想了想林虎峰大概要晚点才醒,同大家打个招呼,转身又回了厨房。   裴回看到他皱眉头,心里更慌了,继续连连道歉:“哎呀这可怎么办他会不会生我气我得想办法向他赔罪啊这位这位林少侠他有没有喜欢什么的弄给他当赔礼——”   一只手搭在他肩上,裴回抬头,宁芝夏微笑:“虎峰不会生气。他从来都不警醒,日后你和他相处的时候,请尽量想办法用他试药。放倒他一次,我便送你件小玩意以表谢意,如何?”   “啊?”这也能行?   宁芝夏把手缩回斗篷里,窸窣几声,再伸到裴回面前时,多了一个奇形怪状的坠子,弯弯的看上去是一对月牙状物,足足有三寸长,形状饱满,通体洁白,透着几丝铁红色。   “狼王犬齿,这次的谢礼。”   宁芝夏的礼,裴回犹豫一下,好么,这个人随随便便往身边一站,他就觉得有股莫名的慑人气势。   “这个……不用了吧,药是重芳大哥给我的,我刚刚坐堂不久,这样厉害的迷药还没研究出来。”裴回老老实实地承认。   “人是你放倒的,拿着,还是你觉得诚意不够?”   王谢打发了车夫,走过来就看见裴回一脸诚惶诚恐地摇头:“不不不,多谢宁大侠,我会努力的!”   宁芝夏拍拍裴回肩膀:“我也是为了虎峰好,他皮糙肉厚,你随意。”   林虎峰睡得糊里糊涂,还在打小呼噜,浑然不知大哥已经把自己卖了。   裴回的房间布置也很简单,书本、纸张、药材三样占了大半地方。宁芝夏把林虎峰放在床上,又稍稍皱了皱眉头。   王谢见他两次大动作时皱眉,猜测是伤口原因,裴回不知道,自然误会了,连忙主动说:“耽误了你们这么久,大家去吃饭吧,我在这里等他醒了,赔个不是,再过去。”   王谢对自己的药有把握,估算了一下,林虎峰醒来时间也不会太久,便看向宁芝夏。   宁芝夏的意思原本是把人撂这儿就完,听裴回主动要守着,觉得这孩子年纪轻轻,虽说脸皮薄,但是老实人有担当,忍不住多打量几眼。结果裴回又紧张了:“那个,我……”   “你人很好。”宁芝夏点头,“以后虎峰就交给你了。”   裴回点起一盏灯,坐在桌旁等人醒来。   也别说,睡熟了的林虎峰五官端正,一脸平和,全然没有毛毛躁躁的感觉,看着顺眼不少。他袖管卷着,露出来的手臂上鼓着肌肉块儿,肌理流畅分明,有些纵横的伤疤,一看就是个练家子,怪不得手劲儿这么大,要是打在自己身上,真真的受不了。   这么一个人,用什么方法才能让他消气?消气以后,又有什么方法可以再把他放倒?这可是宁大侠给自己的任务。   裴回胡思乱想了一会儿,就见床上人二目在眼皮下急促左右滚动几下,知道这是要醒了,他赶紧跳下凳子,站在床头,等对方一睁开眼,立刻道歉。   林虎峰先舒展了一下身体,感觉头有点沉,剩下并无异样,翻身坐起:“这是哪儿?”   “这里是我的房间,这是王宅,宁大侠在前头,他们正在吃饭,我来跟你赔罪。”   “赔罪?赔什么罪?我怎么会在这儿?”慢慢回忆,林虎峰想起来了,“你骗了我——那碗茶里有东西!”   裴回老实点头:“我不知道你的来路,有点害怕,所以就用了迷药。后来明白误会了,就过来赔罪。”将前事讲述了一遍。   “没事没事,是我大意了。不过——看不出来啊,你这么小,身板儿又这么弱,还真有两把刷子。” 林虎峰就这性子,输了就是输了,输在自己人手上半点关系都没有,日后练出来再找补上便是。   “林少侠,我已经十七岁了。”裴回忍不住辩解一句。   “什么?你比我还大?”林虎峰很诧异。   “什么?你没我大?”裴回脱口而出,觉得有点不自在,这个比自己高比自己壮比自己有劲儿的少年竟然比自己还小?随即他又释然,一定是因为太年轻了,所以才言语举止颠颠倒倒的吧。   “没你大又怎么了,被我吓成这样,我很可怕吗?”林虎峰关心的是另一个问题。   嗯,自己年长,让着点岁数小的是应该的,裴回想到这里轻松了许多,赶紧摆手:“没有没有,我胆子比较小。”   “嘿嘿。”林虎峰笑起来,两颗小虎牙闪亮闪亮,“我饿了,我们赶紧去吃饭!”   “好。”裴回之前相处的人,除了秋城的裴小妹,医馆小吴,还有雷家的小柱子之外,剩下几乎都比自己年长,裴小妹是女子,小吴是学徒,小柱子打杂,他不太清楚怎么跟武林中人打交道。   不过年纪小应该受到更多照顾吧,尤其是林虎峰这样毛躁的?怎么照顾呢?嗯,爱之深责之切,那么自己努力把他放倒,也是为了他好。   裴回“想通”了,高高兴兴带林虎峰去前厅——不,先去厨房,王谢临走时告诉他,燕华大哥给他俩留饭来着。   燕华细心,每样饭菜都留出了一份,不仅如此,因听裴回说林虎峰身子很壮,想来饭量不小,二次下厨,临时做了一大碗青葱炒蛋,手擀面也是份量足足的,还多温了壶酒。   他俩端着饭菜再去前厅,席间众人刚刚吃到一半,并不算晚。   送行的饺子接风的面,这顿手擀面劲道十足,浇头使了整鸡和猪骨加上养生药材熬制的高汤——王谢天天煮滋补汤给燕华,大罐子汤底不少——味道那叫一个鲜美,直教林虎峰吃得肚皮溜圆。而他大快朵颐后,知道有一半菜品出自燕华之手的时候,先是打量燕华变形的十指,而后不敢置信地问:“你当真看不见?”   “能看见一些,只是下厨的时候要系上布带,因还在治疗中,怕烟火气会熏了眼睛。这些家常菜,平素做惯了。”燕华慢声解释,“不够的话,我再去做些,很快的。”   “不不不,天啊我真佩服你!”林虎峰挑起大指,不慎打了个饱嗝,赶紧捂嘴。   “那就多用些。”燕华自然听见了,面向林虎峰的方向,微笑,随即自己碗里一沉,晓得是王谢夹给他食物,让他也多吃些的意思,外人面前也不觉得很不好意思,坦然回了一筷子。   饭后收拾,裴回自觉去洗碗,林虎峰挽袖子过去帮忙。燕华端上茶来便离开,王谢这才肃了神色:“芝夏兄,我帮你诊一诊?你身上带伤,似乎虎峰并不知晓?”   宁芝夏便伸手:“他知道,只是伤口痊愈比预料中慢。”   “伤处有毒,身子有些虚。”王谢沉吟一下,“无意冒犯,伤口能不能看一下?”   说出这话,他冒着很大风险,似乎只有自己能够透露宁芝夏的女儿身,如果伤口在一些……的地方,他会被宁芝夏生撕了也说不定。此事连林虎峰都不知道,可见平时对方有多遮掩。   孰料宁芝夏反应相当平淡,直接将斗篷——颇为沉重——解下来搭一旁,里面是暗赭色的长衣。   “等等,跟我到书房。”王谢奇怪这位“未来的”宁将军怎么如此好说话,他上次裹着长袍,这次裹着斗篷,难道不是为避人耳目么?   书房兼做了药房,各样药材乃至烈酒细布剪刀金针都是全的。   王谢锁了房门,宁芝夏随意拉开衣带,褪下外衫——同样有些份量。中衣一撩,露出已包扎的大半个身子,淡淡的药味儿和腥味儿散了出来。   王谢见状,道:“我来解。”性别之分对一个大夫来说早就不重要,只要宁芝夏不介意,他当然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一圈圈松脱布带,左肩肩头一枚巨大的齿痕清晰可见,从肩胛到胁下四道创口参差并列,足足长有一尺,末端延伸到胸腹之间,大片青青黄黄发暗的颜色,烙痕宛然,新生皮肉也没有通常的鲜红,伤处并未全部收口,依然翻卷狰狞,可以推想当时情况有多凶险。    ☆、第五章 正事儿   “这是野兽咬伤和抓伤。”   “不错。”宁芝夏微微合着双目,漫应了声。   “北方山中多虎豹狼,看创口间距大,上狭下宽,皮肉翻卷刺穿,应该是虎。”王谢看见了伤口,不自觉变换成“名医”模式,加上自己“多年”阅历,“齿间爪上都有肉毒,烫烙确实是最佳办法。不过你体内的毒却不是单这一种,别处怕也受了伤——不、不对。”他三指捏起一枚浸过酒的银针,低下头,在伤口附近轻轻触碰,在狼藉的蝴蝶骨上确定了一处,“这里,可是被蛇虫之类的咬过。”不待回答,便又道,“这样才是了,你定然运功把毒逼出了一部分,只不过两样毒素都没有除根,又在体内微妙制衡。到是不难治,除了喝药,还需金针配合火罐拔毒,全部祛除大概要七天。”   宁芝夏忽然道:“三日。”   王谢愣了一下,想了想:“三日也可,我配点药丸和药膏给你,饮食有禁忌需要留意——今晚先拔一次毒?”   “嗯。”宁芝夏并不拒绝。   “稍等,我准备东西。”王谢递给宁芝夏外衫先披着,自己不多时摆上一桌小镊子小刀子油脂细布五六个小瓷罐。   真正下手施治,王谢才瞥到宁芝夏半遮半掩着的胸前,平的,露一角伤疤,深入衣里。   “伤处渐渐发痒发疼?”王谢捻着金针,问。   “嗯,可以忍受。”   “等毒素都出来还要疼一阵。”王谢见宁芝夏脸色又白了几分,忙引着他岔开心思,“这次皮货收得不错?”   “确实不错,不过兵行险处,所以耽误了行程。”宁芝夏想起一事,道,“你托我采办的北五味子,就在车上,明日给你。”   “那可多谢。”王谢寻思宁芝夏的话,不由“啊”了一声,“皮货莫非是你俩打的猎物?”   宁芝夏道:“自然是我俩猎物。一车寻常皮货,可不能保证我俩一年衣食住行无忧,况且——”他顿了顿,忽然转了话题,“也不知北地边疆今年是否平静。”   “北地?天朝近几年都挺顺遂,没听说什么大的战事,不过西北境外马贼颇为猖狂。”王谢接过话头,两人随意聊天,宁芝夏一直都很配合,他也没之前那么警醒,况且确实不想看着宁将军林副将重走前世的老路,不由含含糊糊提点,“若是想找条晋身之路,剿匪到是件好差事。真要边境出大事……”他算了算,“……起码还要五六年吧。”   “哦?”宁芝夏本就存心打探。王谢判断伤口眼光老辣,经验独到,分明就不像个新手,联系在春城街头巷尾的传说,以及王谢曾经烧糊涂说了好些梦话,宁芝夏就对王谢一言一行上心了,确实开始寻思剿匪之事。   外面传来脚步声,敲了敲门,裴回的声音:“重芳大哥?”他很懂规矩,敲门以后并不推门而入。   宁芝夏眼神蓦地犀利。   王谢立刻扬声:“我和芝夏兄有些事须切磋,若无急事,晚些我去寻你。”   “哦,好的。”裴回想,他又一次放倒林少侠,但是解药不够了,应该……不是什么急事。   裴回转身往回走,想着把林虎峰撂前厅椅子上也不是个主意,他背不动人家,要不要抱一床被子过去省得对方着凉……结果拐弯不注意撞上人了:“哎呀,对不起,哥,我走神没看见。”   “我也走得急了。容翔,怎么?不舒服?”燕华对这个新认的弟弟是自始至终的极好。   “没不舒服,我本来想去药房找重芳大哥拿点药,他正好和宁大侠有事儿商量。”裴回道。   “什么药?”   “就是那个迷药的解药。宁大侠不是说要试炼林少侠么,我就又用迷药把人迷晕,解药不够了。”   “没事,我这里有,先拿去用。”王谢配置防身药物从来都是按人头数,一人一份,燕华不但有,而且给的最多最好。   因此等林虎峰在椅子上迷迷糊糊醒过来,听裴回给他解释完,又看见裴回手里有一对狼牙时,性子也挑起来了。   “我绝对不会上第三次当的!”林虎峰握了握拳,他喜欢挑战,虽然这个不是面对面真刀实枪的打,比之经常被大哥折腾,跟这小先生斗一斗,过过干瘾也好。   裴回往燕华身边凑了凑,有点儿担心:对方有防备了,他以后还能不能成功?   待林虎峰去后院练功,燕华仿佛知道裴回的心思,小声道:“你们没过来吃饭的时候,宁大侠说了,试炼他的事儿,连我也算一个,我帮你。”不是燕华不厚道,他确实觉得宁芝夏说话有道理,被自己人放倒不过是锻炼,总比出门有危险被别人放倒来得好。   “谢谢哥!”   拔毒完毕,安排宁、林二人住处及一应事务毕,王谢准备去裴回那里逛一圈再回房,谁知厅里一张望,就见燕华跟裴回两个人围桌而坐,小声谈论怎么放倒林虎峰。   燕华听着脚步声就知道王谢过来,跟裴回说完话的时候,正好王谢抬手敲敲门框:“聊什么呢?”   裴回没有燕华那样好耳力,也不像燕华心心念念都有一半儿挂在王谢身上,听见敲门才抬头:“重芳大哥,哥给我出主意呐,关于怎么试炼林少侠的。”   王谢失笑:“已经安排好了?”   “嗯嗯,不过要保密。”裴回呵呵笑了。   “那好,法不传六耳,我也等着见识见识。容翔你方才找我,是怎么了?”   裴回赶紧说拿点解药的事儿,又说:“正好哥建议我再另制一些迷药,解法不同,以免林少侠拿到解药。”   王谢很痛快:“这个主意不错,而且不一定非要下在茶水里,你已经用了两次茶水这招了,他肯定有准备。”   “放在汤里?”裴回追问一句。   “可以试试拆分……唔,比如说将菜里撒上一些药,然后在酒里撒一些药引,只吃菜或者只喝酒便没事,同时的话就会激发药性。”   “重芳大哥好厉害!”   房檐上,林虎峰摸着下巴,洋洋得意:亏了小爷聪明,过来偷听到了,大不了这两顿饭小爷不喝酒,看你奈我何!   他利索起身回房。   ——因此错过了之后王谢叮嘱裴回的话:“我只是打个比方,饭菜里可先别放那药,那药里有一味藜芦,你哥正在用的药里有丹参和细辛,正好性子相左。容翔你若感兴趣,今晚想想有什么可以替代的,斟酌一张新方子。”裴回的基本药理功底虽说很是扎实,可惜多从书本中来,实践得少,王谢才不介意多让裴回练练手。   次日一早,老规矩是起床练养生的时候。   燕华以前日日伺候王谢,先醒的时候多些,醒了只觉身子被人抱住,颈项热乎乎的,不消说,夜半定是王谢又凑过来揽着他。自己不要有大动作,让少爷再多睡一会也是好的,燕华微微低头吻了吻对方发顶,他喜欢的少爷离他这么近这么近。   王谢不多时也跟着醒了,惯例在床上抱着燕华蹭一会儿,偷个香之类——或者说王谢喜欢往燕华身边钻,也喜欢看着燕华往自己怀里钻,燕华喜欢握着王谢一只手,十指相扣着入眠,往往临睡前和刚醒过来时分,俩人都会互相挨挨蹭蹭一会儿,耳鬓厮磨,浅浅吻住,做不了什么实质功夫也不打紧。   不过自打有次王谢不注意给燕华脖子上留了处痕迹,被裴回看了好奇问这么早就有蚊子,燕华窘得在那处贴了好几日膏药之后,他俩都小心着——不是说从那开始燕华就不许王谢碰,只是容易露出来的地方不许碰了,至于前胸后背腰腹之间舔舔、咬咬什么的……咳咳,谁做谁知道。   燕华后面已经好得差不多了,王谢坚持身体要先补好,好到十成十才行。他并不打算禁那个什么欲,因想着是这人已经是自己的,跑也跑不掉,而且自己真正岁数也不是二十多的毛头小子,饥渴难耐那种事儿未免目光短浅,总得慢慢来,双方都能享受到才好。   至于年青人阳气旺盛的体质,王小谢经常被撩拨挺立的问题……大夫总有法子的不是?加上王谢一直都忙,每日也很累,所以这么长时间以来,两个人基本上是盖棉被聊天纯睡觉,最多用用手。   燕华想着是自己岁数大了,这身体底子糟蹋得一塌糊涂,得好好保养,不然现在性急将来无福消受,跟不了对方一辈子未免太不划算,自荐枕席之事还是等调理好了罢,当然王谢要是愿意他也不反对就是了。话说回来,眼下明明不是他自荐枕席,他的阿小已经在天天爬床了。虽说夜间看不见,那手感可是哄骗不了人。   ——确实如裴回所言,他俩明显的就是一副老夫老妻作派。   王谢到后院的时候,宁芝夏和林虎峰正在练功,武功这东西一日不练就觉手生,更是他俩江湖上安身立命的根本,万万不能搁下。而练武各家有各家不同,最忌讳偷看,王谢知道这个规矩,一眼望过便转身去看猴笼。   每只猴子都有单独的笼子,王谢手法娴熟抓出一只右爪关在在铁盒中的猴子,三根针插过去,猴子老实了。王谢打开铁盒,露出剃光毛打着夹板的右爪。   “这是做什么?”身后响起林虎峰好奇的声音,“它爪子受伤了,怎么弄的?”   “因着要给燕华治手指,先在猴子身上练一练,这只爪子就是效果,今天拆盒——来,跟虎峰哥哥握一握。”王谢拿着爪子递过去。   林虎峰和大猴子眼对眼,摸了摸猴爪,上面粗粗的伤疤:“你怎么做的?”   “过程不是什么让人愉快的事情,所幸结果尚满意。”王谢活动着猴子每一根指头,随后摸出个核桃,在猴子眼前晃晃,猴子伸爪子来抓,右爪似乎怕疼,动了动又往后缩了缩,而核桃却只在它右爪旁边晃悠。王谢逗了一会儿,看着猴子终于拿右爪抓住核桃抱着咬,点了点头,暗暗自满了一下,觉得自己手艺还是可圈可点。照这样来看,即使那对儿师徒赶不及过来帮忙,他一个人也能把燕华的手治好。   “这里的猴子全部都是前爪带伤。”林虎峰一只只猴笼看过去,“猴爪跟人手一样?”   “相似但并不一样,一个是用以攀援,一个是用以抓握。尤其是拇指,”王谢在自己手掌掌缘处比划,“猿猴这里的骨头是用来支撑的,不能动,人的这里没有这块骨头的限制,所以很灵活。这只是最早动刀子的,已经一个月了,可别小看它们,复原能力比人强。”   “研究过猴子就可以给燕华治疗?”宁芝夏不知什么时候也站到旁边。   “这到不是,我还没准备完全,不过快了。”王谢重新把右爪锁进铁盒,猴子放回笼中。   不多时燕华与裴回也都到了后院——跟着王谢,每日清晨练一趟慢悠悠的养生功。   宁芝夏说要在春城四处走走,并不需人指引,林虎峰也是闲不住的性子,吃过早饭便准备出发。   裴回小心问一句是不是喝点茶,林虎峰赶紧摆手,他学聪明了,连早饭都是自己清洗碗筷,看着大家下了筷子才敢动手,裴回递过来的东西一律先拿根银针试过——银针找王谢借的,王谢不好意思告诉他自家迷药拿银针根本试不出来,后来想想这实在未免太欺负外行了,干脆自己往银针上涂了些药,没毒,遇见迷药不变黑,会带出点儿铁锈色,想来林虎峰习武之人,目力应当不错。   他俩收拾停当,还未及出门,门外便来了三家病人,两家是之前诊过,此次前来为的是复查,一家是排队排到今天的——王谢深深感谢隔壁雷家,雷老头性子虽然不讨喜,但还挺能干,规矩便是他帮着订的,里头存着私心想让自己有时间多照顾他儿子不假,人家出人出力总归是要点好处的。加上雷衍水跟自己有了合作,一明一暗两边行事,要不然一个刚出名的小小郎中,怎么能过得如此滋润?   ☆、第六章 天降婴儿   “……阁下得重新学着站起来,第二次……”   “我试过!你这个庸医!没有用!我站不起来!我的腿坏掉了,完全坏掉了!根本站不起来!你们把我抬到这儿来,就是让我丢人现眼!让别人看我笑话是不是!你们嫌我腿坏了,想找借口整死我好分我家产是不是!”声音很年轻,急怒暴躁。   紧接着“啪啦”一声,茶碗从窗内飞出,碎一地。   “大夫……”“大夫!”“大夫?”三个做哥哥的求助目光齐齐投向王谢。   王谢不急,这样的事儿他见得多了,一挥手:“你们先出去。”   “不用!”轮椅上的青年脸涨得通红,怒气冲冲,“你们不就是说我装病么!我给你们看,给你们看!”他哆嗦着用手拽住大腿,把脚一只只搬到地上,猛地一撑扶手直立起来——晃了晃,眨眼功夫就向前摔倒。   所幸客厅早就收拾出来,桌椅移到一边,还打了一张小榻,露出大块空地,铺着柔软厚实的毡毯,不至于摔伤。   “小幺儿!”三个哥哥措手不及,赶紧过去扶。   青年伏在地上,胡乱挥动手臂:“离我远点!我、我走给你们看!你们满意了!满意了吧!”他哪是走,拖着腰胯往前爬,衣衫凌乱,两条腿歪歪斜斜,胡乱叠在一起。   他手臂颤抖抖,勉力支持上半身,埋头爬着,直到——一头撞上陌生的青鞋蓝衣。   被他撞上那人往后退了好几步,行动之间腿脚不明显的不利落。   “你瞎啦!就不会看着点儿人吗!又是来看我笑话的是不是!”他双手支地,骂,“一个死瘸子过来挡道,在我这儿有什么好显摆的!”   王谢立刻沉了脸色。   要说王大夫给人看诊的时候,那叫一个专横无礼,便是从来不耐烦旁人打扰。   ——而燕华,绝对不在“旁人”之列。   他看见燕华抱着一团湖绿色……被子?急匆匆走进来,刚想去迎,结果病人先一头撞了过去。   病人会发脾气他可以理解,毕竟生病的人,尤其如今到他这儿来的,都是带着疑难杂症,拖延三五载甚至十几年的老病号,久病之人受身体拖累,情绪不好是一定的。   理解归理解,不等于全都接受,尤其是病人训斥到燕华的头上来,王谢哪里会不往心里去!他主要是担心自家燕华,燕华好容易往前迈出几步,有了些自信,忽然被这么一说,戳中痛处,是不是又得暗自难过?   带着担心地望过去,还好,燕华面上没有显现出很受伤的表情,晚上自己一定要好好安慰。   王谢正要说话,就见燕华慢慢蹲下来,面朝着对方的位置,语气平静承认:“这位爷,您话说得没错,我确实曾经是瞎子,现在眼睛也还看不清楚。”   “呃……”病人见他二目一片茫然,一下子语塞。   “三个月以来,我家少爷把我这个两眼一抹黑的瞎子,治好一大半,让我能够看到模糊的东西了。至于被人看笑话,”燕华说着,露出双手,听到对方因惊讶而浅浅吸气,继续道,“这双手毁成这样,旁人见了多是厌恶,我都不敢去扶您一把。可是,虽然很狼狈,旁人不喜,我也只有这一双手,用这手过了好些年,日子总归要过。况且我家少爷正在为我安排治疗,要把骨头重新敲碎重接,我想,您的情况比我要好上太多,这样迁怒,未免看轻了自己。纵使眼前可能会更加不便乃至狼狈不堪,与以后的日子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呢。”话里话外既赞了王谢医术,又安抚了对方情绪。   病人皱着眉,神色挣扎变幻几次,终于小声嘟囔:“算了。”   旁边他的哥哥们赶忙七手八脚把他重新扶进轮椅。   “燕华,什么事?”王谢脸色由阴转晴,颇为自豪,他不敢小瞧燕华,可是仍然低估了自家爱人,果然燕华也不容人小瞧,看看,一旦给他发挥的空间,他能做得很好!晚上自己一定要好好感谢。   ——无论是“好好安慰”还是“好好感谢”,王大少都打算借题发挥,今晚在燕华身上讨些甜头了。   就好像他必须要寻个理由才能讨到甜头似的——若让燕华知道,定然会无奈宽容一笑,主动给他些“好处”。   此时燕华可没空七想八想,小心走到王谢跟前:“少爷,刚刚在后园,有人给我这个——”说着话,将被子往下拉了拉,露出一张头发稀疏的小脸,青青黄黄的,颊上有几道陈旧疤痕,紧闭着眼睛,眼窝不正常地深深凹陷,唇色青紫,呼吸微弱。   一个气若游丝的小孩儿!   “这个孩子是怎么回事?”   “我在厨下烧水,听到外面有响动,还有陌生脚步声。出来刚想询问,不知是谁便将一团软绵塞到我怀里。随即脚步声便消失,我高声问了几句,没人应答。”燕华犹疑道,“当我扯下布带,眼前已经没有人了,再看怀里,裹着被子,感觉是个活物。”他着实吓了一跳,拿手去摸,碰到脸才知道,竟然是个睡着的小孩儿。   燕华没抱过小儿,登时有点手足无措,所幸只慌乱了一会儿便定下心来,想明白了,对方之前重重的脚步声应该是故意引自己出来,好把孩子给自己。他小心翼翼抱住了襁褓,过来找王谢商量。若不是因为出了这事,他也不会在王谢给人诊治的时候匆匆进来,更不会失了平常的谨慎撞到人。   “他病着呢。”王谢稍微把了下脉,又翻开孩子眼皮打算看眼底——心里蓦地一沉,这孩子脉象微弱,患有不足之症还好办,体内带有残毒就奇怪了,而且要命的是,他没有眼睛!   尤其,这不是天生残疾,仔细看,空荡荡的眼窝边缘有微小伤痕,这伤……谁那么残忍,竟生生挖去婴儿的双眼!   仔细看去,眼窝里面还几缕黑紫,似乎在散发沉腐死气。   在打开襁褓后,发现这是个男孩儿,胸腹僵硬,四肢细如麻杆,指甲青紫,生长不全……脖颈上,贴身挂着银灿灿的长命锁钥。   王谢再聪明也想不到是怎么回事,救人要紧,先向这群兄弟告了声罪,转过头仔细切脉,打算用点药,把这孩子命吊住再说。   老中医往往有“善牌”一说。寻医问药也讲先来后到挂号,上门的病人拿号牌排队,无论多早起来,拿到的第一块号牌只能是“伍号”,前四块牌子是预留的,唤作“善牌”,在老中医的抽斗里,留给四种人:一号给危急重症者,二号给老人,三号给孕妇,四号便留给婴儿。   尤其这个小婴儿还是气息奄奄仿佛马上就要进鬼门关。   一旁的那几位兄弟也明白情势轻重,一旁安慰幺弟不提。王谢三指按着小儿脖颈——脉为血府,病重小儿气血两虚,血脉纤弱,他不敢单切寸口——又拿金针在火上烤了,刺破小儿中指,看指尖晃晃的,好久方沁出一点儿几乎见风凝固的暗血,自己拿手捻了,放在鼻端嗅嗅,伸舌轻舐。   ——先天不足,尚是小事,余毒未清,确是棘手。王谢片时有了打算,提笔开方。燕华抱着小儿,只觉小儿连挣动哭泣的动静都无,心里不禁忐忑,凭空多出个孩子,还不知哪家什么来历,治不好怎么办,治好了怎么办,是福是祸……   “给我抱吧,我去抓药,燕华帮煎一下可好?”王谢接过小儿,颇为娴熟地抱在怀里,“放心,没事。”顺手拍拍燕华的手臂安抚。   等王谢将药包交给燕华,自己从药房转回客厅,那名下肢瘫软的青年已经平静下来,诊脉查体之类便都好办了。王谢开过了药,无非是内服与药浴,又施为金针,同时问问这家专门伺候的小厮,平日都给病人做些什么按摩,给出肯定结果:配合针石,将来病人可以倚杖行走,只是平素疏于练习,得多花些时间。   至于练习……王谢想了想,叫过病人大哥走到一旁,低声问:“病人是否已经成家?子嗣如何?”   对方一愣:“成婚三年,生病前妻子有孕,生了一个女儿,刚过一周岁生日。”   “他可喜爱孩童?”   “挺喜欢,只是最近脾气渐渐不好,弟妹怕吓着女儿,不敢带到跟前。”   “一岁的小孩子,正在学走路吧?”   “差不多。”他家大哥有些奇怪,王大夫不问病人,问起病人的女儿来,这是要做什么?   “多将他和女儿放在一起,再加一个可靠婆子教女儿走路,其他人一律不要在场,隐在暗处看着。”王谢道,“他平日卧房多放些桌椅,边角包上软布毡垫之类。你们就当他第二次学步。”   “这样,能行?”   “别小瞧了孩子和父亲。”   送走这家,王谢给另两家复诊的病人重新增减了药物,同时扎过针灸。趁着针灸的间歇,给婴儿从头到脚及贴身衣物又仔细检查一番。   这一查还真查出点什么,只有拇指大小的长命锁镌着精致的寿桃落蝙蝠,金鱼戏莲花,寓意“福寿余年”,边缘有道发丝般缝隙,王谢加了些力道掰开,里面空的,却是内壁上镌着三个蝇头小字:乙卯,安。   今年是丁巳年,如此瘦弱,真看不出这孩子应该两岁了。不过连个具体生辰都没有,一个“安”字是姓“安”还是叫“安”?亦或是只祈求“平安”?    ☆、第七章 无头绪的头绪   不好好照顾,这孩子活不过三天。王谢心中有些不安,看着孩子身上衣料并非极好,但裁剪精细,襁褓的料子也是舒适保暖,颜色与衣料相若,应是花了功夫搭配的,这孩子并非是被冷落之人。在襁褓送到燕华手里之后,对方悄无声息离开,武功不差,这家必定亦非无权无势。加上长命锁语焉不详,孩子一身余毒,一双被剜掉的眼睛……怎么想怎么是个世家内部纠葛的结果。   赶紧想,赶快想,乙卯年有什么世家大事发生?自己年轻时候只顾花天酒地了,从不关心这些,现在可吃苦头了。未来有什么事跟姓名有“安”之人相关么?或者有没有一个双目失明的名人?那么这个孩子是夭折了,还是默默无闻?   王谢劈里啪啦打着心里的算盘,这孩子,留,还是不留?对方选择往燕华怀里塞这个孩子,是存心还是无意?   侧头,望向一旁端了药来等结果的燕华。他可不愿把燕华牵扯进来,只是……   燕华听对方久久不语,不由担心:“少爷,这孩子怎么了?”   王谢拍拍他的手:“让我想想。”   燕华微微张了张嘴,反握王谢,慢慢询问:“雷家,或者芝夏少爷,会不会比较了解?”   一句话点醒梦中人!   王谢一拍大腿。对啊,他干什么单打独斗啊,又不是刚醒过来那阵子一个朋友没有,自己记不清楚就别强求了,雷家有些人脉,雷衍水的“蒺藜”也是助力,还有个宁芝夏,江湖上见多识广呐!   “好燕华,你可真聪明!”要不是在厅上而是卧房,王谢敢肯定自己化身为狼,二话不说扑上去狂亲。   虽然看不清这孩子面容,但也晓得究竟病成什么样,手里摩挲那个长命锁时,因为字是凹进去的阴文,燕华细细分辨,很容易读出来。   他想他明白王谢的顾虑,突如其来的襁褓,手感舒适的布料,语焉不详的生日,加上重病,再加上来去如风不容拒绝的态度。   不管对方是不是故意冲着王谢来的,不管王谢做什么决定,他都会努力分担。   小心给婴孩擦身体,软软的身子,小手小脚细细的瘦瘦的都没有什么力气,不闹人,连哭都只是哼哼唧唧的偶尔几声,很轻。连小时候自己玩过的小猫崽子都比他欢实。按理说一岁多的小孩子都可以扶着东西走路,怀里这个,别说走路了,几乎连翻身都不能。   没想到这么小的孩子就被下了毒,还有,被剥夺了看世界的权利。   当他听到王谢对这个孩子病情完整描述后,脸色一定糟透了,因为王谢急着安慰他。   可怜,无辜。因为家庭的无论什么原因,变成这样。   裴回端了小半碗米糊,凑过来:“哥,我来喂。”   “好。”燕华朦朦胧胧见他抱过婴孩,很是熟稔地一小勺一小勺喂食,笑了笑,“容翔以前哄过小孩子?”   “是啊,以前住大杂院,帮把手哄孩子喂饭换尿布,人家可以给我留一碗饭。”裴回应道,“只是这孩子身体也太弱了。”一小勺米糊,并不浓稠,却要含在嘴里好久才咽得下去。   “乙卯年出生的?还有个‘安’字……谢少爷,你身边事儿可真不少,又是活猴子又是请人现在又冒出个小孩子,我觉得自己成了冤大头。”雷衍水坐在轮椅上,似笑非笑,“打探可以,不好查是肯定的。”   “……质地轻而坚硬异常,不惧酸腐毒。”宁芝夏捏着锁链,判断,“这不是白银,这种物料我只听人提起过,非常贵重稀少,懂行的人寥寥无几。据说把它和铁铜金银丢到炉里,后四者都熔化成水了,而它依然如故。里面的字是一口气刻上去的,刻字的人功力相当深厚。”   王谢也不知他用了什么手法得出结论,不过既然宁芝夏这么说,那就不会出错。提到物料,那么……   乘夜而来的王谢虽然令人惊讶,不过既然是苏文裔的救命之恩,苏掌柜自然打起精神。   “这款式很新,又大气,丙辰年民间才开始时兴的。物料可精贵,一般人看不出也用不起。”苏掌柜特地在“民间”和“一般人”上加重了读音,“叠翠坊”专门制作各种精致首饰,他见多识广。   王谢无言,物料精贵,款式比民间流行还早,还有来人神出鬼没的本事,这与他之前所想没什么分别!便不是庙堂宫闱也相差不远!   这孩子,暂时,不能有事儿。   该死,自己什么时候这么出名了!惹有能耐的人物关注,不是什么好事情!他本打算和燕华好好过小日子的,现在怎么看怎么成了人家手里一颗棋。   是夜,燕华忧心地主动抱住王谢,尽管对方表现得几乎与平常无异,他能感觉到王谢心情极差。   “那孩子,我们必须要养?”燕华在对方耳边,低声问。   王谢在说出实情和隐瞒真相之间,犹豫了一下,便叹道:“是。”   “那我们养吧。”燕华不是没有担当的人,一字字说出自己的分析,“这孩子衣物是富贵人家,双目剜去,疾病缠身,送来的人又有很好的武功,常见豪门大户恩怨报复,或私生子,或大房二房争权之类。放到我们这里,定然不想让孩子死掉,又故弄玄虚,想是避人耳目。”最后结论:“这孩子若是医得好,待家里危机过去,十有八九会来接走,若医不好——无论出了什么事,我都和你在一起。”主动吻了吻王谢的额头。   听着燕华胸膛扑通扑通的平稳心跳,王谢忽然觉得前景完全可以不那么黑暗,他老人家好歹活了八十岁,今儿个这是猪油蒙了眼睛。钻牛角尖干什么,做几个疑难杂症扬扬名,找几个好苗子培养培养,一个有本事的大夫加上一堆高徒,只要自己不昏了头干点出格的事儿,没人愿意跟他过不去。   想通了的王谢美滋滋搂着燕华,同、赴、巫、山——不,是同会周公去了。   “这孩子真可怜。”林虎峰出乎意料的,抱小孩熟练程度不下于裴回,“好好治病,多吃点,吃胖点,将来林哥哥带你出去玩!”他没那么多弯弯绕,单纯喜欢小孩子。   “你别闹他,他刚喝完粥。”裴回把粥碗放下的功夫,林虎峰就进来逗小孩儿了,听见裴回说话,立刻把小孩竖起来抱,一手托着脖颈,一手环绕轻轻拍拍后背,让小孩下巴搁在自己肩膀上,哄着:“乖哦,吃饱饱,睡觉觉。”   裴回放了心。   因此一错眼他就没听到林虎峰偷偷跟小孩商量:“我一直抱着你,小先生就不敢给我下药让我晕了,你觉得怎么样?”   就在刚刚不久,裴回与燕华联手,一个把迷药藏在一截灯芯里,一个将药引拌在饭菜中——当然是改良过的方子,两者只有混合以后才生效。林虎峰吃过晚饭,跟裴回去厨下收拾碗筷,点起油灯,俩人将将收拾完,裴回算着马上要烧到灯芯迷药,借口拿东西出门,前脚出去后脚林虎峰就躺地上了。   到了第三日头上,宁、林二人辞行,王谢将药囊递过,里面不仅有宁芝夏所需药物,另有金叶子五张。   林虎峰一脸如释重负,这几天提心吊胆可把他整怕了。不过王谢也并不亏待他,给他一只瓷瓶,里面药丸可以缓和大部分普通毒药的药性,延长毒发时间——能解百毒或者百毒不侵?话本看多了罢,大夫也是人不是神啊。   裴回总觉得自己这两天把十几年没做过恶作剧的份儿补上了,还是那么光明正大得到允许和鼓励的,只是未免有些对林虎峰不住。迷药原方出自王谢之手,他自己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可以送人,思前想后,掏腰包买了一大包三息散。   “送我的?”林虎峰惊讶,并不去接。   “嗯,出门在外,难免磕磕碰碰,多预备点伤药准没错。”裴回往前递了递。   “里面……没有迷药吧?”林虎峰犹犹豫豫的样子。   “绝对没有。”裴回保证再三。   终于林虎峰接到手里,颠了颠,笑得露出虎牙:“谢啦!”   家有婴孩,不得不说很是辛苦。   王谢干脆雇了奶娘,尽管小孩儿实际上一岁多,可以断奶了,但底子仍然太差。另外他小小身体,积存了各种补药及解毒药材的药性,药量参差都有,某几种与某几种互溶,另几种又与另几种互斥,纠缠到现在很难分辨原毒是什么,此消彼长,乱七八糟的,下猛药治是休想,要理顺只能靠调养。   不难判断的是,他之前被名医诊治过很长时间,不然绝对活不到现在,用的药材亦是贵重无比,只是毒素渐渐改变性质,解毒药加大剂量亦是无用,如今病势恶化,送到这里来,对方未必没有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思。   王谢沉思着,名医并非口头功夫,那是实打实一个个病人都能治好的。   “什么?虎血和虎奶?谢少爷,您真会开玩笑。”雷衍水惊异了,“这是什么方子?”   “因为难得,所以一问,本就是危险之物,既然没有也只好另想他法。”   “那孩子能救的活?”   “花上水磨功夫,慢慢调养。”   “虎骨行不行?”   “虎骨这东西追风定痛,健骨镇惊,虽然是好物,毕竟在我的方子里功效不同。不妨事,好的药方也并不一定需要多么贵重的药材,只需对症不是?”   王谢也曾经有一段时期,爱用珍奇药材,指头大的东珠,雌雄成对的首乌,头胎的鹿茸,藏边高山冬月的麝香,满月时松柏东南枝上的露水等等,后来年纪渐长,慢慢摸索找寻相似替代之物,发觉功效差不多少,帮贫苦之家省下不少花销。   同时,王谢不仅有光明正大的手段,他还精通各种“旁门左道”。   找上人牙子,挑一个定下死契的,身体看来比较强壮的少年,好吃好喝好招待,每日三次,每次放一小酒杯血,加米酒,加药,调和了给小孩儿喂下去。   人血自然可以入药。   然而过了没几天,燕华,再度,怀里被塞进一只匣子。   ☆、第八章 要紧的物事   同样是大上午青天白日,同样是脚步声,赶在后院无人,燕华独自在厨房的时候响起,待燕华刚迈出厨房一步,怀里便是一沉,旋即脚步声消失不见。   匆忙间,燕华见后园多出了些大件物事,横竖他也看不清楚,不敢怠慢立刻拿着匣子去找王谢。   说来也巧了,这一日正赶上洛大夫过来向王谢求教,两人混得熟,也没那么多规矩,发现王谢没在前厅,便转到后头去找。   他一到后园,觉得味道不太对,还没反应过来,脚就先软了,等看见眼前那一坛子黑黑红红的……   “咕咚”一声,燕华抬头:“这是……”   “是鼎新,他老毛病了。你稍等片刻。”王谢将恐血之症的洛大夫扶回屋,重新转来细看。   后园多出之物,是三个大箱子,三个坛子。   虎皮、虎肉、虎骨、虎血、虎奶,被拆分得非常仔细整齐,该装坛的装坛,该捆扎的捆扎,连老虎的爪尖尖都不缺。把皮子展开,白额吊睛猛虎,不算尾巴比一个半燕华都高。   匣子里有一叠纸,燕华分辨大部分似乎是银票,王谢确认,每一张面额三五十两,并不十分之巨大,然而厚厚一沓,总数可观,看样式是出自三家不同的钱庄。   随银票附上的,是两份盖着鲜红大印的官府文书:一份脱籍,王谢心心念念想给燕华弄的,除去官奴籍的契约,之前的卖身文书一律作废;另一份入籍,王康,王谢的远房表表表表……叔,丙辰年生,现年一岁。   银票算不上特别大手笔,有钱人有的是,不过心思颇巧妙,王谢不禁暗自为安排此事的人道声厉害。面额化整为零,所属钱庄分散,便不好查找这样一笔款项究竟出于何人手笔。另外,这样小额银票平时花销无需兑换,不落有心人耳目,不会给自家招惹是非。   而这两份文书一下来,就尤其值得玩味了。   不是每一个有权有势的人,都能让官府发出文书的,律法白纸黑字一条条规矩写着呢。尤其是燕华本是官奴婢,可以随意买卖,永世为奴,不得赎籍,三代后才能由主人赎身,赎身后仍属贱籍,五代以内都不得科举。   而这份文书一下,将燕华的身份由官奴改为商人,虽商人及其三代内子孙也不得科举,至少行动上不受他人拘束。奴籍的命几乎等同与猪羊骡马,商籍好歹比照平民。   燕华捧着自己这份脱籍文书,指尖微微颤抖,不住的摩挲纸面:“少爷……我这就……就除了奴籍?”他又是欣喜又是担忧,对方在自家身上花了如此大力气,这个人情不能说不大。随后那一张入籍文书更是说明对方的长远计议,这孩子不是放下就走的,是要好好治病将养的,而且从这两日举动推测,会有人暗中监视察看的。至于为何改了生辰,自然是防有心人查探。日前不过提到虎血和虎奶,眼前就多了这么些个东西,岂不是说自家一举一动都在对方掌握之中?想想便不寒而栗,万一行差踏错,可如何是好?   王谢宁愿自己操心,也不想看着燕华愁容,拉过对方的手,将人往怀里搂了搂:“怕什么,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可得庆贺一番。”说着,故意叹气,“唉,想想我挺没用的,一直惦记给你弄个良籍,可惜本事不到,如今被人抢先一步,真是不甘心。”   话音一落,果不其然燕华立刻将烦恼放下,忙着安慰他:“少爷短短几个月能做出如此成就,已然非常了不起。人家有权有势虽然好,少爷也有一技之长啊……”哄了好几句,王谢这才顺着梯子下,笑嘻嘻道:“走,回房!把你那张破纸烧了去!”   自打两人互吐心声,王谢就惦记着把身契交还燕华,让对方安心。之前他不这么做,一是怕燕华还没信任自己,以为自己还给他身契就是不要他了;二是他打算等自己攒够银子和名声,暗暗通融官府,直接报个官奴身故,拿偏远地区的良籍叫燕华顶上;三是自己私心,觉得自己保有这张身契,就仿佛保有燕华本人在怀。   不过当他俩发现互相情投意合之后,王谢要交还身契,却是燕华主动不要,摆出来的理由只一句话:“燕华最要紧的物事,也得放在一处才好。”   王谢大悦。   他挣了银子交给燕华时,就说过要把重要之物放在一起保存,所以“燕华”和“资产”放在一处是极好的。   如今燕华也要把“要紧的物事放在一处”……嗯,他就是燕华最要紧的“物事”,这个听起来真愉快不是么?   床头暗格打开,里面一柄短短的匕首,一只巴掌大圆润的白玉葫芦,一纸身契。   王谢取火折,连身契一并递给燕华:“我想,你会喜欢自己烧?”   “少爷,帮我看着点。”燕华并未拒绝王谢提议,忍着激动,将身契点燃。面上微热,眼中明明灭灭的火光跳动,转眼间鲜红手印黝黑墨迹全化成纸灰,心头说不清什么滋味,还好身边有这人在,还好还好。   两人本并肩而坐,燕华沉默片刻,倏地一转身,便环住王谢的腰,脸颊轻轻蹭着王谢脖颈。他鲜少主动,忽然如此,吓了王谢一小跳,连忙回搂过去。   粘糊了一会儿,还是燕华先放手,微微红着脸道:“少爷见笑了。”   “哪里哪里。不过丑话说在前面,既然破纸烧了,你可得顶替它位置,在我床上好好呆着不许跑。”王谢逗他。   燕华去了心中隐忧,也有兴致打趣,不由笑道:“少爷可得好好扩展一下暗格,燕华身量十足,这小小的格子可是藏不开。”   “没关系,我神医盖世,将你变成蛇虫鼠蚁也就塞得进去了——”王谢抓了燕华双手往暗格中带,笑道,“来给我量量,将你变成多大合适。”   燕华也笑着挣扎,双手不觉碰到了暗格内冰凉圆润的物件:“少爷,这个是……葫芦?”   “嗯,白玉葫芦。”王谢小得意,“我爹留给我的传家宝,耳提面命一定要交给儿……跟我过一辈子的人。”他舌头打弯,还好转得快,差点把“儿媳妇”三字说出来。   “我记得……”燕华握着葫芦,侧头想想,唇角挑起一丝丝促狭的笑,回忆道,“那是一年夏日,燕华在书房习字,少爷兴冲冲过府冲我献宝,说自打冬天便想弄个颜色不同的蟋蟀葫芦来耍,忽然发觉自家便有漂亮的白葫芦,只是拿着压手,嫌沉,要切开挖空,挖得内里空空外头薄薄的一层才好。说着便从怀里掏出一对儿羊脂玉葫芦,还拉着燕华,立刻找花匠要锯子——幸好花匠在檐下养了只学舌八哥,将少爷逗得忘记此事,终于没锯。后来听说因为这个,少爷还被伯父‘竹板炒肉’,一连几日下不得床,我只得托小厮觅了对儿翠绿的蝈蝈儿送你。”   ——竹马竹马从小一起长大也不是什么好事情,尤其是对方比你年长,太知根知底,尤其还是这样的糗事!王谢这下可脸红了:“我年纪小不懂事,哪知道贵不贵重传不传家?再说就那么一会工夫,家里就急忙来逮我回去,根本来不及下手,你也不提醒我一句,就跟着我胡闹!”   “若非燕华提醒少爷教那八哥说话,少爷早抡起锯子了。至于你家里人来的这般快,也是我偷偷传话——只没料到这对儿葫芦实在意义重大,贵重到伯父打你这节。想想也是,要传家的东西被少爷随便拿来作践……”燕华说着探手往暗格里摸另一只,一无所获,心下微讶,顿时转了几个念头。   若在以往,他定然会想到少爷过往脾气可不好,是不是哪天给摔坏一只?若是卖了或者摔坏,他心里只有可惜,但若少爷早有意中人,或者少爷的长辈早早定下姻缘,已将另外一只葫芦送出……想到少爷即将娶妻生子,自己说不得要祝福一番随后回小屋伤心半宿,继续心如死灰努力做个好下人,伺候少爷一家。   然而现在他只忐忑了一小下,少爷说过不会骗他,两个人你情我愿的在一起了,那他问问……也不妨事罢?   燕华想着,便直接开口:“记得这葫芦是一对儿,另一只在何处?莫非已经——”说着,微微挑眉,似笑非笑般,竟然开始“审问”。   瞥见燕华神色,王谢赶忙一把搂过,两个人倒在床上,王谢就着燕华的手,摩挲着葫芦,带着些腼腆和紧张:“你知道我最听我爹的话!这是传家宝,我绝对不敢随便出手!”   王谢这么一紧张强调,燕华到真是心中微乱,他相当清楚,少爷虽然改了恶习,毕竟有前科,之前做过什么自己哪里晓得,东西卖了的话只觉可惜,若是少爷当真曾经给了“可以过一辈子的人”,自己这不上不下的……想着想着垂下眼睫,一时没有回话。   王谢见他表情,不由傻兮兮笑:“原来燕华也在意形式上的物件,我还以为你不会吃味……”他凑近对方耳畔,压低声音道,“你可记得,早先初遇宁芝夏,他护送你我二人回来的次日?”    ☆、第九章 传家宝的去向   “次日?次日少爷退烧,而后出门,当晚还给我……治后面的伤?”他还记得当时一觉醒来发现下体埋着硬物,差点以为又回了烟花馆,吓得够呛,后来听王谢解释才晓得是帮助敷药之用。   “你就没想过,你体内帮着养伤的东西,不是石料么?”   “什么?”燕华一惊非同小可,身体立刻僵硬了,“少爷怎可将传家白玉这么糟蹋!”   “没有没有,别急别急,听我讲完。你总惦记自己后面的伤,我就琢磨先下手治了罢。白玉葫芦是祖传,我爹说要给过一辈子的人,你就是我打算一起过一辈子的人呀,所以用在你身上也没什么,因此我便拿着准备分给你的那只葫芦到玉器铺子去,起先是想打磨成型直接给你用,可惜玉匠师傅那几日正忙,挤不出时间,于是我就央他挑上等美玉的玉柱直接给我。那只葫芦作为交换留在玉铺,等后来有了银子再去赎回,却不巧晚了一步,被路过客人买走了。”王谢抱紧怀中人,“所以说,我传家宝其实早就给你啦,你虽然没见着也没摸着,可不带反悔的。”   燕华在听到“你就是我打算过一辈子人”这句话的时候,已然呆住了,自家少爷那时候就下定决心了……他听完王谢的话,慢慢回过味儿来,往对方肩窝蹭了蹭,随后仰起颈子给王谢个星星点点的啄吻。   王谢打蛇随棍上,调整姿势,迎上燕华唇瓣,一口啃住,两个人就这么又粘到一起,口对口做了个吕字。   这个吻缱绻绵长,最后两个人都气喘吁吁,不约而同收回湿漉漉的舌尖,红着脸平定心神,一个是想王小谢已经蠢蠢欲动,再不停下就马上“雀跃”了,另一个是想白日宣淫这件事儿实在太不成体统,不约而同侧过头去。   燕华耳力好,稍稍缓过神,便先一步听见屋里低微短促的哼唧声,推推身上的王谢:“少爷,孩子醒了。”   王谢也从方才的温柔缱绻中回过神,哼哼道:“这小祖宗哎,往长远看其实养着也挺好,咱确实得着好处了不是,日子该怎么过就怎么过。”一边说着,一边来到王康的小床前,抱起孩子切个脉,奇怪道:“没什么事,扑腾什么。呃——”   燕华取过虎子,连同洁净软布,忍不住笑:“这咕咕哝哝的声音,是他要尿罢。”接过小王康,低声嘘嘘着,给他把尿,又用软布轻轻擦拭干净。小王康不懂事,更看不见,并不害怕他的双手,偶尔小手臂举举小指头动动,碰到燕华衣袖或手指还会虚虚握住,虽说没什么力气,不由教人打从心底柔软起来。   “杨柳儿活,抽陀螺;杨柳儿青,放空钟;杨柳抽丝,踢毽子;杨柳儿发芽,打拔儿……”燕华小声唱童谣哄他,不晓得王谢用了什么法子,短短几日内便让小王康恢复了些许精神。燕华这几日跟着裴回学怎么带小孩,有模似样抱着小被子,轻轻哼着儿歌。小王康在他怀里也熟悉了他几个人的气息,小嘴儿微微砸吧,小眼皮微微颤动,咿咿呀呀的咕哝,口水含糊,偶尔会叫娘娘姨姨会说乖会喊痛会要抱,当真可爱又可怜。   王谢在旁看着小人儿在燕华怀里不多时又睡过去,见燕华温柔神色,心里平添许多底气,他的判断和燕华差不多,几天前对方只塞给他一个孩子,大约是想看看他到底什么反应,知道他当真开始上心医治了,估计孩子命能保住,才肯下这功夫。在这孩子好起来之前,自己甚至都可以“狐假虎威”一番。不过对方既然手眼通天,轻易把人捞起来,那么一个不小心把他俩的名字弄到命案重犯的名单里想也不难。自己还需谨慎。想他王谢王重芳王大夫,可是人老成精,不能因着身体那么年轻就把之前的经验忘得一干二净,跟他斗?哼哼,他有燕华在,什么都不在乎!   只是,他确实需要帮手了,那对儿师徒答应过来,一个多月还不到?尤其像现在……   这头虎太大了,虽说全身是宝,怎么着也得分门别类处理——不是说各部分切割下来就完事儿了,熏、晒、煮、碾,各种炮制很是费力气,又很花功夫。这里人虽多,燕华眼神不好,裴回手臂还不能太过劳动,洛大夫见血即晕,小吴照应医馆——除了王谢本人,竟是没一个可以帮把手的。焦头烂额的王大少郁闷起来,站在后园,两手往腰间一叉,对天大叫:“胡闹胡闹!本来就人手不足,别净添乱!怎么不给我送点懂行的!”   次日清晨,早起的裴回钻进厨房准备烧水,突然清醒,大叫一声:“你你你是谁!”   任凭谁睡眼惺忪的时候发现一个陌生人,都会惊讶,更何况这个陌生人明显占据了自家厨房。   看五官相貌平凡之极,属于扔到人群里绝对认不出来的那一类。   看年纪大概三十多岁,也可能四十出头。   看衣着褐色劲装,剪裁合身,勾勒出猿臂蜂腰,一副干练样子。头上不见半分珠翠,身上没有半点刺绣。   看神态表情……相貌平平,没有表情。   看动作——吓!怎么在扫地?   不仅如此,裴回打量厨房:热水已经烧好了一大盆,馒头和粥的香味儿从蒸笼缝里往外飘,案板上四碟子小菜:茶鸡蛋,卤豆干,八宝酱瓜,清炒豆芽,另外一大碗炖肉,香气十足。   这女子抬眼见裴回进来,便转身出去,一声不吭。   裴回赶紧追出门,一看——人家没走远,劈柴去了。   “这位大姐,请问……”   女子依然一声不吭,手下却是利落,柴刀一起,一落,柴分两节,劈柴好似砍瓜切菜般省事。   裴回看着她举重若轻的动作,当机立断,转身跑去叫人。   于是王谢匆匆而来的时候——这个时间他和燕华也差不多醒了。知道有人暗中窥察,他将小王康的床也安排在自家一间屋里,小王康除了觉得难受时咕哝两声含混的“痛痛”之外,安静得不像话。王谢见的生死多了,不过尽力而为,说他铁石心肠他都笑纳。燕华将心比心,心疼这孩子,夜里难免多侧耳听听,早上起来也是如此,王谢便常常不能随意动手动脚。   尤其是昨日有了改籍文书,燕华将一块大石从心头搬去,王大少夜来顺利偷香若干次,只是小王康吭哧哼唧的,燕华惦记小孩儿,不得安稳。   今早王谢正给小王康摸脉,裴回就急促跑过来,说家里多出一个陌生人,王谢也吓一跳,不敢让燕华跟着,自己先行过去看。   甫到后园,发现人家真是手脚麻利,连地上都打扫干净了。   那女子看见王谢,也不言语,从怀里掏出一只黑色木盒,走上前,微微低头,双手呈过。   王谢并不迟疑,直接去接。听裴回的言语,此人不像有恶意,况且动作还略微恭敬。   盒子里,一张薄薄的纸,一只朴实无华的黑色铜哨子,拇指大小。   王谢呼吸浅浅一顿,觉得自己还是不要让手抖比较好。   他把哨子收起来,调整呼吸片刻,拿起纸,纸上规规整整写着八个墨字:“三三、四三,听候差遣”。   “三三?四三?两个人?”   女子点头。   “你是——三三?”   女子并不似下人那般屈膝躬身,而是低头抱拳行礼。   “四三呢?”   三三做了一个睡觉的手势,又比划几下,意思是一个过来,另一个休息,两个人轮班。   “都听我的安排?”   三三点头。   “会日常洒扫做饭洗衣?”   点头。   “会功夫?”   点头。   “认字?”   摇头。   “认识药材?”   点头。   “会炮制?”   摇头。   “懂医术?”   手指比了很小的一点。   “怎么不说话?”   三三指着自己喉咙,摆了摆手。   “哑的?”   点头。   “……明白了,认识我家的这些人?”   点头。   “不许扰着燕华。”   点头。   “把虎皮硝了,虎肉晒干,虎骨阴干?入药的那种?懂?”虎奶虎血昨日已经熬煮过了,花了大半天功夫。   三三听一句,点一下头。   “你们……有住处?”   点头。   “好吧,先这样。”   三三再次抱拳,去了。   裴回有点傻:“重芳大哥,这样也行?”   王谢拍拍他的肩,故意轻松的口吻:“此事别对别人讲,就把她当做给我们帮忙的。”   “哦,好。”裴回老实回答,他再不聪明也觉出事情不对头了,不过既然王谢的意思是不让他担心,那他也就不担心罢。   ——黑色铜哨。   如果说之前没有任何头绪的话,现在王谢知道这名女子的来路,以及她背后的势力归属哪方了。虽然他还想不起来天家有什么秘史,但是这个女人的举止,和三十年之后他遇到类似之人,简直一模一样。   都出自繁露山庄。   而且是繁露山庄培养的,只听令于忠于皇家及宗室的私人卫队。   具体在哪一位手下,王谢他不能断定,毕竟能听到太多天家秘密的人,很容易保不住自己的小命,他一个小老百姓,没啥好奇的。知道多了,那就得小心脖子上吃饭的家伙了。不过,想了又想,还是没能回忆起将来的六十年里,朝中有哪位宗亲是双目失明,江湖上……盲侠叶亦香算不算?年纪可不怎么对的上号。   很可能,这孩子当年就这么夭折了。   这么有势力的爹,又可能是哪一位?   这是第二次遇见繁露山庄的人了,难道从那个时候就被惦记上? ☆、第十章 华燕相公   王谢一边想,一边回房。还没走近床前,燕华已经往他的方向抬起头来:“少爷?”   “外面来了个帮手。”王谢将女子三三的事情交待了一遍,伸出手指戳戳抓着燕华袖子的小王康脸蛋儿,“你的来头可不小哇,我们得好好和你亲近亲近。”说罢,凑过去吻了一下燕华面颊,“也辛苦你了。”   燕华笑道:“少爷这话说的可见外。”   “那你把小康给容翔,咱俩再来切磋一下不见外的事儿?”王谢逗他。   燕华脸红,迅速侧过脸去,回亲了他一下。   王大少这才心满意足,今日一切如常。   呃,似乎,还有一点不如常。   早餐时,王谢给燕华布菜,燕华记得厨房明明没有生肉,这一碗炖肉是哪里来的?尝尝味道有异,到不是调味的异样,而是肉本身似乎不太对劲,很是粗粝,有股腥味儿,不似猪羊,也不像鸡鸭。   王谢也吃出不对来,炖肉酥烂不好认,不过想到前日的“馈赠”,心下了然,对燕华道:“三三厨艺不错,这是昨日的虎肉,补中益气、温肾助阳,大补,很不错的东西。”又给裴回夹了一筷子:“尝尝鲜。”   裴回昨天晚上回来得知多了头老虎,毕竟还是有点小孩儿心性,摸摸虎皮掂掂虎骨,很是自得其乐,想不到连虎肉都可以敞开来吃,美滋滋吃了好多,精神饱满地去医馆了。   饭后依然老规矩,王谢随身带着小王康去看诊,燕华趁着收拾碗筷的功夫跟王谢报备:“少爷,一会儿我出去一趟,给小康买点小玩意儿。”马上就到端阳了,他想着过节应景,裹粽子,插蒲剑,挂艾虎,佩香包,饮雄黄,沐兰汤。至于看龙舟竞渡,他眼神不好腿脚也不怎么麻利,就不去凑热闹了。   这么些年来,欢欢喜喜准备过节,对他来说还是第一次。在烟花馆里,每逢年节还能稍微沾些喜气,而近三年来,什么热闹欢乐统统与他无缘。莫说春节中秋该着合家欢聚的日子,一个人形单影只的难过,便是在最为重视的清明,他也只敢偷摸从牙缝里省下些铜板,或者拆改王谢丢弃不要的物件,弄些小物,半夜三更时分,偷偷祭拜一番。   近日心境欢欣,完全不同以往忧愁苦闷,端阳正是镇祟辟邪、保佑安宁的日子,他得布置布置。少爷这么忙,自己自然不能麻烦少爷操心这些小事。   家中定然有朱砂雄黄,还有酒。五色丝线自己眼力不济,怕搭配不好看,可以央裴回帮忙。香包还是买现成罢,他缝缝补补还行,绣东西真真勉强,送少爷的脉枕上那个小小标记,便费他好几天功夫。蒲剑和艾虎这两样应季的,此时杂货铺也该卖了。家里还有赤豆、糯米,他去买些枣子也就是了。   听少爷讲,现下家里吃喝不愁,大方一些没关系。他也摸过白银银票,身上荷包总是满的,那就好好过个节!   “去哪里?我陪你?”一听燕华要出门,王谢立时重视,开始盘算今日上午是不是早点结束坐诊。   “就在左近转转,走惯了的,不多时便回来,少爷不必陪。”   “那你小心些,但凡出门,小心些总是好的,虽说看得见了,盲杖还是要拿,走路慢着些,狭窄阴暗的地方不要去,万一有个磕碰就糟了,东西别买太多,买多了就叫伙计帮你拿,饿了就在外面吃些点心,走累了就雇辆车。还有,碎银铜板够不够?我再给你拿个荷包装上银票放衣里……”   王谢“老妈子”唠叨再次发作,他不是不知道燕华的能力,可就是忍不住。燕华含笑听着,一边点头答应,心想除了哄小王康,起码还得买点点心果子哄这位少爷师父。   王谢这边人手少,在奴婢三三到来之前,一日三餐里面至少有一顿饭是燕华下厨做的。燕华想想今日恰好是农人送菜来的日子,算算时间差不多该过来了,便去前面准备应门——自打王谢正式有了银子可以随便花销开始,就跟一个走街串巷的菜农订了协议,隔日送一次时鲜青菜,省心省力——不多时果然外头响起敲门声。   因着是给大夫家送菜,王谢给的铜板也足,菜农非常守时,菜蔬也都新鲜。他挑着担子,跟着燕华,熟门熟路进到厨下,将青菜一一放下,无非是些应季的韭菜,芦笋,丝瓜,苋菜之类,另有王谢托他另外采买的一捆粽叶,几盆菖蒲。   燕华听见有粽叶菖蒲,不由一笑,看来少爷跟他一样,也惦记着端阳呢。明明每日人忙得不可开交,却不知道什么时候,连这点小事,少爷已然想到了。   跟菜农寒暄几句,送人出去,燕华顺便上街,两条街以外有家杂货铺,里面大概卖些拨浪鼓陶响球之类孩童的玩具,左近还有果子铺,买几只白桃黄杏红李子,尝个新鲜。   燕华正自盘算,并未注意,迎面有蓬车经过。   车里的人三十多岁年纪,生的白白胖胖,过分丰满,从窗子望见他,忽然喝停了车夫,随即一个疑惑声音:“……华燕……华燕相公?”   突兀听见这个称呼,燕华硬生生打个寒战。   停了脚步,面向声音来处,抬头。   对方急急下了车子,大步走过来,欣喜地唤:“华燕!果然是你!怎么会…”对方的口气又是惊讶又是心疼,上前两步,一把抓住燕华持杖的手,紧接着就赶紧松手,抽了口气。   燕华攥了攥盲杖,对上人影,眼前一大团鲜亮的翠色,看不清五官:“请问阁下……”   “天哪华燕,为什么弄成这样!!!是谁那么狠毒!!!我找了你很久!!!你忘记了,我因为欣赏你的琴曲,特地推掉了一天的行程,特地听你弹琴整整一天,用黄金给你捧场!!!”来人兴奋地道,“我是彭伟,夏城彭伟啊!为了你我在洛城愣是推了生意,多待了一天!”   “彭公子……”   “是我是我!后来我再到洛城找你,馆里说你不在了,我感叹了很久,还给你写了一首词,他们都说写得情深意重好极了。最得意两句的是‘晚来风碎梨花雪,眷念凭卿忆平常’,哎呀哎呀,想不到竟然在春城遇见你!”彭伟关切问,“现在在哪里营生?我去你那里坐坐?放心,我依然带足了黄金,可以听你连弹三天三夜!”   燕华全身都是冷的,如坠冰窟。   那个名字他一辈子都忘不掉,而用黄金捧场……   “……华燕啊,你受委屈了,馆里本来规矩,弹琴是没有那么久的,彭少爷以黄金为价,明摆着是抬举你,他若和你看对眼了,你不是也能早享几天清福?再说了平时你这性子就不讨喜,要不是一手琴艺,早就赶到后院去了,馆里养着你,现在有这个机会,你还不该出力吗……”馆里的妈妈如是说。   他不得不弹。   而就是因为整整一日的琴,晚上被老客继续点名,他手抖不能继续,是以……   双手忽然钻心的疼,彻骨的寒,哆嗦得连盲杖都握不住。   树欲静而风不止。   燕华不是没想过,自己会被人认出,但是后来觉得春城离着洛城极远,自己前后变化又太大,便是有相熟之人,不会认得一个瞎眼残废小厮,因此几分担心也淡了。可是他平素不照铜镜,也忘记了,这些日子自己被王谢好吃好喝将养着,顺心顺意看顾着,相随心生,已然换了模样,虽不似当初少年时节风华正茂,好歹也寻回了五六分神韵。   彭伟的“华燕公子”一出口,燕华猛地反应过来。之后彭伟一连串的话,他知道来人是谁了,也知道来人把他继续当相公了,自己那一段不堪回首的过往,无论如何也抹不去。如若春城人晓得自己以前是……   燕华心中不由惊慌起来,庆幸今天独自上街,少爷不在身边没看到这么尴尬一幕,然而终究自己做过的事否认不了,勉强维持平稳神色,温言道:“彭公子,燕华早已赎出烟花馆了,‘华燕’这个名字也早就不用了。”   “哦?那可惜了啊。”彭伟嘟囔,忽然眼睛一亮,“华燕,我记得当时妈妈说你是官奴,终身脱不了籍,不如你带我去找你家主人,我跟他商量商量,将你卖给我,我好好养你!”   他步步紧逼,燕华苦笑:“彭公子,我眼睛不好使,双手又这个样子,如何还能弹琴?”   “没关系啊,听说春城有一个王大夫,很有名的神医啊!我就要去找他,到时候多出点银子,让他给你看看不就行了?”彭伟毫不在乎。   燕华终于握不住盲杖,急忙俯身去捡。王谢没见过他卖肉,光晓得他做皮肉生意而已,就厌恶了他三年。眼前这个人,可是自己原先的主顾,若是两人见了……   “咦?华燕,你怎么了?病了?你家主人真是的,不会心疼人……”彭伟一边念叨,一边弯腰帮他捡拾盲杖,“还是你知道自己可以见王神医,心里高兴的……”   “——我说这位仁兄,这是我家燕华,不是什么华燕。至于他的病情,由我说了算。”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主角们的第一次   【苜蓿草童鞋木有具体指定哪个人,作者表示就集体乱炖吧】   燕华第一次看见王谢的时候:   我靠这小娃娃跟玩具似的啊……喂喂你尿湿我爹一身真的大丈夫?(一个3岁一个0岁)   王谢第一次认识燕华的时候:   这个是什么,我咬咬咬……甜的( ⊙o⊙ )哇!“菀……菀哥哥!”(燕华满意地收起抹了蜜糖的手指头,果然要用利诱这个小胖墩儿才肯叫自己)   裴回第一次知道自己弯的时候:   我会告诉你我曾经想去青楼试试自己到底喜不喜欢女人但是攒了很久钱准备去试试的那天中午医馆抬进来一个要死的人说是在青楼染上的脏病从此以后我看着青楼来来往往的人他们头上纷纷挂着“XX一时爽早晚火葬场”血红的十个大字么。(哎呀不好意思又紧张了说话就没标点大家自己断句谢谢不客气我都说了些神马( ⊙ o ⊙ )啊!)   作者:容翔你过来一下。   裴回: ??   作者:你似乎忘记燕华前一个职业……   裴回(怒):我忘记难道有什么不对么?你还想我天天记住这个?往别人伤口上撒盐的是作者你吧!我哥都平平安安出来了你还要闹哪样!果断掀桌(╯‵□′)╯︵┻━┻   燕华(感动):容翔,来,么么~   裴回:哥~~~~么~~~~~~~(≧▽≦)/~   王谢:我( ‵o′)凸!(一把药粉洒出)   作者_(:з」∠)_   (被套了N个DEBUFF持续掉血中)   林虎峰第一次遇见裴回的时候已经写过了。   林虎峰和裴回的第一次H的时候还在后面很遥远的地方。   林虎峰表示为神马他就没有第一次写,他都不在主角栏里尊的很委屈(>﹏<)。   作者说啊你有第一次了,你是第一次做第一男配啊。   林虎峰表示要撕了作者,并且动手开撕。   作者防御。   别忘记作者还在debuff掉血中。   作者装备耐久度降到0。   作者防御失败。   林虎峰撕了作者。   本文永久成坑。   这个小剧场字数多了点。。。蛋酥我觉得你们不会介意的~ ☆、第十一章 悲催的彭伟   忽然从燕华身后冒出来的人,不是王谢又是谁?   彭伟一愣,打量来人:“阁下就是华燕现在的主人?”   “都说了是燕华。”王谢压住了气,幸亏他偷偷跟雷衍水说好了,只要燕华出门,就找个机灵人远远缀着,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结果今天还真就有这么个“万一”。一听有人在街上纠缠燕华,管燕华唤作“华燕相公”,而燕华神色不对劲。“相公”二字一向是用来称呼秦楼楚馆之人的,王谢立刻告罪出来,见燕华盲杖都掉了,赶紧跑上两步,正好听见彭伟的话。   “少爷?”燕华吓了一跳,他心乱如麻,竟没听出王谢脚步声。   王谢一把拉住燕华的手,立刻察觉对方的僵硬,用力捏了捏对方手心,把人挡在身后,自己接过盲杖转递燕华,又安抚的在他手背拍拍:“谢谢这位仁兄了啊,有什么事不如到我家一叙?”   “好啊好啊,正好我也想跟阁下谈谈华燕——”   “是燕华,不是华燕。”王谢正色更正。   “好好,一切要听主人的不是。”彭伟也不恼,“不过我远路而来,忙着去医馆拜会王神医,稍后再去府上谈燕华的事,我想给燕华治治手眼。”   看在彭伟终于改口,又是对燕华好的份上,王谢稍微收敛了些敌意,“不知阁下找‘王神医’所为何事?”   “这也不算什么……”彭伟面有难色,一闪而逝。   王谢一见他支支吾吾的表情,心下猜到了一两分。   “阁下可知,王大夫每日只诊一名疑难杂症?”   “啊?当真?”   “我在春城,焉能不知?”   彭伟思索片刻,笑道:“没事没事,我有妙计!”   “那就不打扰阁下了,燕华,我们去买东西。”王谢拉着魂不守舍的燕华的手,告辞。   “哎,阁下还没跟我说,府上在哪里啊?”   “就在朱雀巷第二家。”话毕,走人。   “燕华。”王谢小心翼翼叫,仔细观察燕华神情。   “……少爷?”   “你若不喜欢,我便不接他的诊,或是故意拖延报复,如何?”   “啊?少爷万万不可!”燕华这才急道,“他只是当初我在……馆里遇见的,听我弹过一天琴而已……”   “可是你反应很不对,燕华,我知你是怎样人,遇上一般小事不会如此失态。”   “没、没什么。”燕华低声道,“不过想起了些过往。”   “过往你要是喜欢,想一想就算了,要是不喜欢,扔给我,万事包在我身上。”王谢打包票,“不管你什么样,从头发丝儿到脚趾头,都是我的!”紧紧捏着他的手,压低了声音:“我知道过往的你,那又怎样?夜间你也经常知道我的反应不是?我从头发丝儿到脚趾头,连同王小谢,也统统是你的。”   燕华忍不住“噗嗤”一笑,光天化日,大庭广众的,少爷又耍无赖了。他原本担心的无非是王谢厌恶他,现在正主儿话说得很明白,连语气都没有半分异样,自己过去那些破事儿……能了断也好,了断不了又怎样,大不了不让人认出……   “少爷。”   “嗯?”   “如果燕华这张脸毁了,少爷可还看得下——”嘴巴被只杏子塞住。   王谢悠然在果子铺挑鲜货:“如果毁到连我都无法复原的程度,我就把自己脸也毁了,咱俩一对儿夜叉恶鬼,看到底谁吓唬谁。”   不得不说王谢真真摸准了燕华的心思,燕华果然不再纠缠这个话题,慢慢咬着杏子:“很甜,少爷多买几只?”   “好。桃子要不要?”   “要。”   “咦,现在还有新鲜樱桃?掌柜的,再称一斤。燕华,我们回家?”   “少爷,燕华还没来得及采买。”   “好吧,去杂货铺。”   “可是少爷的病人……”   “放心,我出门前给他们布置功课了。”   燕华想了想:“那位彭公子,少爷的打算是……”   “我听燕华的!”王谢觉得里面还是有些问题,燕华不说没关系,这个什么彭公子早晚要见自己。   “这位客人,如果您不买药,也不打算找我诊治,或者不想等候王大夫太久,还请另觅他处。”   今天小吴在王四掌柜那儿,康安医馆内,只一个裴回,有些头大地看着面前之人。这个人除了过分丰满以外,看着并没有什么重病,甚至大病也没有,多半是有钱人有点小毛病小题大做,不用理会。   不过,裴回望着彭伟搁在桌上,直接打开的小匣子,有点头大。   ——芦长碗密枣核丁,锦皮细纹珍珠须,匣子里正是一株全须全尾,上好野山参。   这礼说轻不轻,如此一支好参,随便大街上可不容易买到;这礼说重也不重,毕竟砸些银子下去,药铺还是愿意出手的。   “……小兄弟,我手里有祖传秘方,你跟王神医一提,管保不费吹灰之力,他就出门迎接我!至于什么方子,现在我可不能告诉你……”   重芳大哥说过,这种人不用管,咱手里最不缺的就是秘方,有交流秘方的时间他宁愿跟哥聊天。   “……要不这样,我出三两白银,你就把我安排给王神医吧?就当我是一个远房亲戚?要不,故人旧友?你看看,我都三十多了,托个大叫你一声兄弟,这事儿拜托给你,日后还少不了你的好处……”   重芳大哥说过,凡是谈交情攀亲戚的也不用管,他家里没人,哥家里没人,自己也是孤身一人。   “……我可是夏城的名人!谁不知道我!顺便说说就能跟上头搭得上话……”   威胁也没有用,重芳大哥说正式有能耐的人没那么目光短浅,不会用这种不入流手段,可以不理会。   “哼哼,我还有一招!小兄弟,我也不用你给我插队,你只要告诉我,排在我前面的人都在哪里就行。”   这又是什么意思?不过病人的记录哪能随便给外人看。裴回拒绝,对方也不恼,拍拍手,从外头篷车上,走下来两个丫鬟,正是二八芳华,一个娇憨可掬,一个娇俏动人,笑容满面径直走向裴回,一边一个就把小先生夹在中央,燕语莺声嘘寒问暖。   这下可正中裴回软肋,人家又不带恶意,他右臂有伤更不敢太过挣扎,慌乱间,对方就把堂上的账册翻了一遍。   幸好病人的记录不在医馆。裴回正自想着,对方笑吟吟走过来:“今天就叨扰小先生了。”那架势真是不打算让医馆进人。   裴回叹口气,重芳大哥已经不指着医馆做生计了,现下这医馆纯粹是给自己练手用,不进人就不进人罢。实在不行他还有最后一招呢,这个人滑头得很,他得先吞解药,然后才把茶水端出去,不露破绽——这也是那几日跟林虎峰你来我往过招时学会的。   有这个人作对比,其实林虎峰还不算烦。   “啊哟,对了,晚上我无处可去,也要叨扰小兄弟了。”彭伟挥退了小丫鬟。   裴回翻医书的手顿了顿,没关系,这个问题重芳大哥也说过,要是对方死缠烂打,实在解决不了,就直接扔给他,他旁边有个雷老头,专治各种不服。   现在么,先看书要紧,晚上还要考校,重芳大哥给自己的这本《金针策要》当真是个妙物啊。   彭伟这才发现,这位小先生年纪虽轻,也不是什么容易被吓唬住的。没关系,生意人依然是自来熟:“小兄弟,我大老远的过来,好歹给口茶水吧。”   裴回瞧他一眼,放下书,去后面烧水。   又好心问道:“中堂有床,客人进来歇歇?”心说这身躯如果躺倒,我实在搬他不动。   “那好,多谢多谢。”   ——之后的结果,猜也猜得出。   裴回有了上次放倒林虎峰的经验,此次药量拿捏相当精准,于是等彭伟在中堂的榻上醒过来的时候,正好斜阳昏黄。   裴回送走最后一位病人,回转见他四处张望,便道:“客人,招待不周,请问还要留宿么?”潜在的意思是问:还折腾不?   彭伟哪里会被这一点小挫折打倒,笑眯眯道:“若小兄弟有更好的去处,哥哥我当然愿意从命。”   裴回明白这人是不见正主不死心了,可惜对方不知道,见了正主儿死得更快。   啊,还有,重芳大哥说,对付有钱人,银子不要白不要,他得学会打秋风。   “……一两白银。”裴回开口要了个价,“我带客人去见。”他觉得一两银子已经不算少了。   彭伟一听有门,忍不住讨价还价:“一两太多了,半贯钱怎么样?”虽然对他而言一两白银算不上什么,可是商人总习惯漫天要价就地还钱。   裴回想了想王谢平时的“教导”,点头:“半贯就半贯……不过,不包括说好话。”   “不不不,一两,一两!十足好成色的一两!”彭伟立刻掏荷包。笑话,小先生的意思明着是同意划价,暗着是威胁不给足银子就下绊子,彭伟分得清孰轻孰重,他虽在乎银子,有些事儿却比银子重要得多。   一块绝对比一两重的银子,十二分的好成色,双手奉上。   裴回将银子收进袖筒,想着是回去直接交给哥,还是给哥买点东西,这天气渐渐热起来,送点什么好呢……   他在走神,因此听见彭伟问王神医宅邸的时候,就顺口答了:“就在朱雀巷第二家。”   “什么?朱雀巷第二家!”正把荷包往怀里揣的彭伟从榻上“蹿”起来。   裴回吓了一跳:“客人,这是怎么了?”   “你你你……”彭伟连“小兄弟”都不客套了,“王神医家,是不是有个小少爷?”   “没有。”重芳大哥没娶妻,他跟哥两个人也生不出来,小康论辈分也不是少爷。   “那是不是有个小厮,眼盲手残走路一瘸一拐的叫燕华?”   “不是小厮。”裴回立刻摇头,燕华绝对、绝对不是小厮,有人敢使唤燕华,王谢头一个冲上去拼命。   彭伟想了想,怒道:“他敢骗我!”   裴回莫名其妙,“他”是谁啊?   作者有话要说:  朱赤墨黑,小裴学坏了,王大少误人子弟喵~~~彭伟是用来解燕华心结的,不纯坏,只是喜欢燕华的琴,不是情敌。   燕华变强ing,心理上的强才是真的强。具体分析见下一章。。。    ☆、第十二章 悲催定了的彭伟   彭伟拉着裴回往外走,上车坐定,顺便吐苦水:“小兄弟,你是不知道,我今天过来时碰上华燕相公了,他现在改名叫燕华,在一个人家里当小厮。当年他可是弹得一手好琴,我在洛城,推了一天的行程,用十两黄金听他一天的琴!可是后来我事多,过几年再去找他,烟花馆里说他不在了,我十分惆怅,还写了一首词,情深意重,好极了!最得意的是‘晚来风碎梨花雪,眷念凭卿忆平常’。本来以为今生无缘错过,想不到他在春城,还是在别人家当小厮。我跟他说话,把他推荐给王神医治治手接着弹琴,话还没说完,就被一个年青人打断了。他管那个人叫少爷,我想拜会王神医以后,正好跟他家少爷提提这事儿,那个少爷骗我说他们住在朱雀巷第二家,真是可恶!!!”   “相公”这种称谓,“烟花馆”这个名称,还有弹琴这件事……裴回心揪紧了,他可以猜到燕华之前做的是什么了。不过在他而言,一是先入为主,认定燕华之前是受了什么委屈有什么苦衷,二是他贫苦出身,晓得笑贫不笑娼,三是已经把燕华当做亲人,听见对方这么说只有心疼,也不想打听下去:“客人也是跟那位少爷说过,要来医馆?”   “说过,我还说要王神医顺便给燕华也看看,真真的可怜啊,那手都变形了。燕华的主家真不懂怜香惜玉,他要不同意给燕华治,我就把燕华买过来。”   这句话说得裴回想笑不敢笑,也不敢多说什么,仗着篷车宽敞,坐了四个人仍不显拥挤,自己往彭伟远处挪了挪,敢说王谢不怜香惜玉,敢说买燕华,燕华就是王谢的虎须,捋虎须者死,敢捋神医的虎须……   “这就是朱雀巷?挺眼熟的,我上午来时经过这里。”   巷子窄,篷车进不去,彭伟跟在裴回后面,带着两个小丫鬟进门。   “客人请在前厅稍坐片刻。”裴回说完赶紧离开去找王谢。   “偌大个宅子,人丁不旺啊,连个小厮都没有。”彭伟坐了,四处打量。厅上真是干净,墙上没有字画,架上没有摆件,看着就萧条。   想知道王谢的去处,直接找燕华就可以。这个时间燕华要么在卧房,要么在厨下。   “容翔回来了?”果然人在卧房,拿着朱红的拨浪鼓哄小王康。床帐角上也挂了小小艾虎。   裴回上前:“哥,是我,今天小康精神也不错。”看看床上,王康有力气伸手去抓东西了,还在“咯咯”地笑——要小孩子快乐极为容易,因为简单。   “嗯,今天他不太痛,说话清晰了好些。”   “重芳大哥不在?”   “他去看苏少掌柜,这时候也快回来了。怎么,有事?”王谢对苏文裔最是上心,毕竟苏文裔是他从阎王手里抢回来第一位病人。   “呃……哥,今早……你和重芳大哥是不是……遇上了一个人?”裴回是不怎么会委婉的,迟疑着问出来。   “嗯。”燕华忙碌的动作顿了顿。   “他在前厅,等重芳大哥呢。”   燕华轻轻放下拨浪鼓,欲言又止:“容翔……”   “哥?怎么?”   “过往我……有些很不好的事,没跟你说过……”   “说过以后,你还是我哥么?”裴回紧张插嘴,“还是你不打算要我了?”说着凑过去,拉住燕华袖子扮个鬼脸“哀求”。   “怎么会——谢谢你,容翔。”燕华面上重新露出点笑容。   裴回暗暗松了口气,他是老实不是笨,一听燕华要说点不好的事情,赶紧把话拦住。这里对他来说是桃源盛地,必须不能放手。再说燕华王谢对他的好,他回报都来不及,以前过往什么的,英雄还不问出处呢。   “那我先去招呼客人。”   燕华抱起小王康:“好,我去准备茶水。”   ——自打三三来了以后,他已经不做端茶送水的活计了,只是这次一定要自己面对才行。   彭伟正在前厅坐着,就听大门一响,进来人了。他张望过去——这人不就是上午一身浅蓝色长衫,看着沉稳,开口说话却是很冲的那个少爷?   对方也看见他了,脸上没有半点惊讶,笑笑拱手:“这位仁兄来得早。”当然,心里在想什么,彭伟是猜不到的。   “阁下当真住在这里?”彭伟确认。   “正是——怎么?”对方稍微不解地问。   “哎呀,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啊,”彭伟登时笑容满面,心道亏大了,这少爷和那个小先生都实在滑头,“我本来便是拜会王神医的,小兄弟明明有门路却不给我引荐一二,难道说老哥哥我看着就这么面目可憎么。”   他这么一打哈哈套近乎,王谢不好发作,拱手笑道,“哪里哪里,听老兄说自有妙计,我哪里敢坏了老兄正事。”   “是我卖弄了,惭愧惭愧。”彭伟也一拱手,“在下夏城彭伟。”   王谢第一反应:商贾。第二反应:有钱。第三反应:人丁单薄。   ——谁教彭家太有名,一是生意做得好,二是儿子生得少。彭家给后人两条路,要么挑大梁,做生意,拿主意;要么听家里安排,不掺和家里生意,拿份子钱随意花,除了作奸犯科,干什么都行。   彭伟显然是第二种,而且虽说有些纨绔习气,显然管教的不那么十恶不赦。   “那么彭公子此次到访,所为何事?或许我可以帮衬一二?”   同样的问题,但是彭伟不敢卖关子不说了,红着脸,压低了声音:“还不就是……我个人求医问药的事儿么——我说好兄弟,你给哥哥引见引见,事成之后哥哥亏不了你!”   “二十两白银,如何?”王谢非常光棍,开口就要了……高价。   “这……二十两太多了,十两怎么样?”   “十两就十两,不保证帮衬说话。”王谢答得比裴回顺溜。   彭伟连忙改口:“二十两!绝对二十两!汇丰钱庄的银票,银水十足,保证通兑!”心想你们如出一辙啊,自己这个讨价还价的习惯得好好管管。不过没关系,他要用银子砸,把王神医家里人一一拿下。   “什么二十两?啊,重芳大哥你回来了!”裴回抱着小王康,也进了厅,“这位客人说上午见过面,要我引见……”还有一两雪花银。   “交给我,你忙了一天,歇歇吧。”王谢点头。   “好的,我去洗个手,再去看看哥。”裴回走得飞快。   “是我疏忽了,还不知道小兄弟怎么称呼?”   王谢把银票叠吧叠吧收袖筒里,正色,谦让:“哪里哪里,我姓王名谢,字重芳。”   “原来是重芳兄……弟……”彭伟小眼睛突地瞪大,话到一半反应过来,“你……啊不——您就是王神医!”赶忙从怀里掏出那个人参匣子,直接打开,“区区见面礼,不成敬意,万望笑纳。”   “神医可谈不上,大家抬爱,混口饭而已。”王谢摆出一个微笑,“彭公子打算跟我商量燕华的什么事儿?”   “呃……”彭伟不禁讪讪了会子,“我真不知道燕华是您府上的,实在是他琴艺出众,令人难忘,听他说现在无法弹奏,太遗憾了。”他却不知,因为这句话,王谢对他的态度,就好了几分。   彭伟见对方点头,又道:“当年我在洛城,听见他的琴声,足足推了一天的行程,用十两黄金买他一天的琴!后来我过几年再去找他,人不在了,我十分惆怅,还写了一首情深意重的词,‘晚来风碎梨花雪,眷念凭卿忆平常’,那个‘卿’就是指他的琴……”彭伟声音渐渐小了,因为方才还是微笑着的王谢,笑意全无。   王谢并不知,若无彭伟这十两黄金,燕华双手不会伤成这样,人更不会就此变成最低等的小相公。但是彭伟这一番言语下来,他也确实带了怒意。他怕燕华把过往揣在心里,其实他何尝不是自己把过往也揣在心里,燕华有段时间确实相当的……   所幸彭伟还会看人眼色,又有求于人,忙着摆手把话圆过来:“此一时彼一时啊,燕华能离开烟花之地,也真是幸运之极。”   这才像话,王谢微微勾起唇角,先把燕华的身份摆出来:“不仅如此,他还脱了官奴籍。燕华如今是我家人,也在研习医术。”   “啊,原来如此,”彭伟常与各色人等打交道,家里也有奴仆,一听就明白了,官奴婢除籍不是用银子砸就能砸出来的,眼前这个王神医指不定有什么背景,真庆幸自己没有跟对方发生口角争斗,“当年我看他便是个有风骨的,如今真是可喜可贺!大夫都是杏林圣手啊,我曾经写过一首诗,最好的一句是‘杏花至此传千古,明月伴我醉五更’,借花献佛了。”虽然依然歪诗,竟是绝口不提听琴之事。同时心里暗暗盘算,给神医送药材,自然毫无错处,神医重视华燕,啊不,燕华,那么给燕华送点什么投其所好?要不再去淘换一架好琴?   因为他正好看见,燕华走过来了。   “——多谢。”站起来,伸手接过燕华的茶盘,王谢做得相当自然。既然彭伟如此上道,王谢也就缓和了口气,望向燕华,见对方面带微笑,不复上午的惶恐纠结,心里暗暗称奇。他晓得燕华心思重,放不开旧事,岂知短短半日,对方便换了气象。   燕华去送茶水的时候遇见了裴回。“哥,重芳大哥已经和客人见面了,茶水我来?”裴回见燕华神色……似乎不大好,想起这位客人的话,赶紧自告奋勇。   “你哄小康吧。”燕华笑笑。一下午的时间,他想过了,过往的事他改变不了,但也不能逃。少爷医术如此高,日后定然交际广泛,这种情况免不了还会发生,自己挺不过去的话,一直为自己着想的少爷会很烦恼罢,自己不能总是他身畔一个污点和弱点。   该面对的,总要面对。   不是面对一个人,而是面对自己的过去,自己的伤。   况且还有少爷站在他身旁。   燕华定下心神,面上尽量不露异样,缓步走进前厅。   ——少爷果然就在他身旁,动作迅速,言语自豪。燕华挺直了腰板,不卑不亢。   作者有话要说:  所以说燕华是个宝。。。已经造成的伤害,直面之,承认之,然后变强之。   燕华对于彭伟来说就是个卖艺卖身的,彭伟也不知道他走了以后燕华会被弄残。所以没虐。    ☆、第十三章 意外的走水   王谢是个打太极的高手,既然彭伟愿意砸银子,只求快快给他诊治,王谢便出了个方子,要他先消去一身油脂,调理好身体,一个半月以后过来。这样也不妨碍排着队苦苦等候的求医者。   咳,神医的名头还是很好用的,况且王大少并非纸上谈兵,身体肥胖虽然看着富态,确实对某些功能有所妨碍。   不过这并不要紧。   要紧的是送走彭伟,一家人用晚饭时,两个人都暗暗观察燕华的神情举止。王谢白天见过燕华惊惧慌张,裴回晚上见过燕华欲言又止,都晓得彭伟勾起了燕华旧事,不敢打听,只能小心翼翼看对方脸色,拿出笑话趣事来排解——当然,裴回嘴快,先把自己敲竹杠打秋风讲了一遍,而后又献宝的掏出小银块儿:“哥,后天就是端阳,我叫一桌酒席来大家热闹一下!而且,我还会包粽子!豆沙的小枣的都会!”   王谢打蛇随棍上:“那我去搬一些时新果品,应季花卉,艾叶。前日已经泡了些雄黄酒。”还有五色草,用以煎兰汤沐浴,这个私房话等回房再说。   燕华端着碗,碗里照例被王谢夹得荤素搭配,满满当当,他哪能不知这两个人是为逗自己开怀,要是只说自己没事儿,估计面前这二人也放不下心来。想了一想,给裴回布了一筷子肉,又给王谢夹了一筷,主动笑道:“这位彭公子,倒是喜欢做冤大头,当年便是如此,今日一见依然没变。”   裴回不知何意,没敢接话,王谢心中不由一动,乐道:“燕华的意思是,这是个大金主儿,可以狠狠敲一杠子?”   “他人有些附庸风雅,也有些心计,但还是比较和气。”   “和气?”裴回抖了抖,“他有心计是真的,又要用银子砸,又要吓唬我,又要找我要排在他前面病人的住所,真不明白为什么。他还叫两个女孩子拦着我,自己去翻柜台,还好重要的都不在医馆里。”   “我猜出一点。”燕华想想,“他想用银子跟人家换,以便插队。”   “人家不同意呢?”   燕华不急不慢:“现在排着的都不是急病。若我用这么多银子,换你错后一天,行不行?这样往前一家接一家砸银子,他就换到最前面了。”   “可是这里面也一定有不在乎银子的啊。”   “所以他只是‘有些心计’,肯小打小闹一番,但是做不出大动作。”燕华解释,“相处还算容易。我听他说一些诗句,也很有趣。一个生意人,喜欢听琴吟诗,在这上面没少下功夫,只可惜为了银子奉承他的还是多数。”顿了一顿,微微笑道,“这样人我遇到不少,种种笑话,以后得空讲给你们听。”   裴回望向王谢,意思是问,看哥这个样子,有事还是没事?强颜欢笑还是释怀坦然?   王谢挑眉,回一个笑容,口里应着:“那好,明天有了酒席,有了花果,可就差一个说书人了。”   “若要应景说书,不如燕华毛遂自荐,再讲讲端阳?”   “好啊好啊!”裴回率先应和。   一旁的小王康,也应景的哼哼唧唧起来:“……好……好……”   夜了,燕华安置小王康,给他活动小手小脚,然后盖好被子。   王谢吹熄蜡烛,上了床,习惯性把手伸进对方被子里,被反手握住后,往自己这边拉了拉,捉着手指头,逐一按揉——这是每日功课。   将粘连经年的筋脉一点点揉开,不是不疼的,燕华很能忍,又知道是治疗,疼得紧了不过嘴里咬块手巾。到是王谢,偶尔过不去自己这道坎儿,揉着揉着就变成燕华安慰他了,再后来燕华就主动提出熄灯之后再揉,看不清脸色,少爷师父比较能下得去手。   “燕华,我觉得,你似乎不大一样。”   “少爷,燕华哪里不一样?”   “今日白天与晚上。那时候你明明很害怕。”   “过去的燕华,少爷不嫌弃,日后的燕华,又怎么会让少爷为难。”燕华侧躺,对着王谢的方向,红着脸,微笑,“想开了去面对,起初可能艰难,习惯了就不觉得。因为少爷说过,要和燕华长长久久在一起,是不是?”   ——这才是燕华,真实的燕华!   王谢“嗷”了一声:“我想亲亲你。”话是这么说着,嘴已经拱过去了。   燕华听得出他语气中的欣喜,把脸凑上给他亲。   不过……怎么又往下亲到脖颈了……可别吮了,万一留什么痕迹……要不,再穿几日高领或是贴个膏药……   不过次日王谢险些没有心思过这个端阳节。   因为就在那一夜,走水了。   不是王宅,而是苏家,叠翠坊的苏家。   也就是苏文裔全家,烧成一片白地。   “你说什么!”   “昨晚,苏家突然有人喊走水了,大家起身救火,火势已经很大,只逃出了两个小厮。”   王谢听到雷衍水遣小柱子传过来的信之后手脚冰冷。昨天下午他还过去苏家,跟苏掌柜聊天,给苏文裔针灸。对方受伤的右臂渐渐恢复知觉,可以活动手指,下半身也有感知觉,他估计一年以后苏文裔都可以站立行走!   ——费尽心力救回的苏文裔,竟然死了?!   王谢愣了只一瞬,立刻拔腿往苏家奔去,跑出半条街才想起雇辆车。   还未到苏家所在,已经嗅到焦臭的气味。   苏家院墙一片焦黑,周围站着五六个衙役,围着苏家还有首饰铺的师傅们,一个个愁眉苦脸。这一片的里正——他在苏家见过的——愁眉苦脸正往外走,身旁也是见过一面的,里正友人刘长业。   王谢赶忙迎上去,先道声辛苦,随即担心地道:“苏家……人还在?”这话一出口,他就明白问的有些急躁,众目睽睽之下,这种事不好宣扬,忙又道,“我一直给苏少掌柜治伤,听见这边出事了,过来看看能不能帮上忙。”   里正看向他,自然认识这位大夫兼少爷,叹口气,跟刘长业使了个眼色:“捕头还在里面,我先去衙里报备,请仵作和僧道,召集苦主,长业跟谢少爷说说罢。”   仵作检验尸体,僧道超度亡灵。王谢听着就明白定是出了人命,心下咯噔一声又沉了几分。   刘长业面色也不甚好,看看左近无人,才低声道:“虽说苏家独门独院,左邻右舍还是受了波及,所幸夜间无风,若昨晚起场大风,这一条巷子五六户人家可就……”   王谢缓了缓,觉出有些不对,刘长业和里正一路,可以去查验,而他自己并非里正,更非公门中人,自然无权贸然进去察看,但是刘长业肯对几乎等同于一个外人的他说这些?   刘长业却将声音压了又压:“箱子里那个人,王大夫可还记得?”   王谢呼吸停了一瞬:“是那个,曾经指使人伤了苏少掌柜,后来被断臂割舌,留在苏家的男人?”   “他的尸体,在苏少掌柜卧房内,而且没有头颅。”   王谢皱眉。   “那里还有另外三具尸体。因为那人没有双臂,我才能辨认出来,其余的尸身,两女一男,都不好分辨谁对谁。”刘长业继续道,“卧房烧毁的也最严重。”   王谢哑然,三具尸体?都是谁?   “蹊跷。”忽然身后有人搭话,声音低沉,简短有力。   回头,王谢仿佛看到一只“熊”——他自觉已经算堂堂八尺男儿了,这人比他生生高出两个头,宽出两个肩膀,肌肉块把一身官服撑得鼓鼓欲裂,面目黝黑,然而相貌……眉端眼正,鼻直口方,一副虬髯,望去仪表堂堂。   “这位是司马捕头。”刘长业忙引荐,“这位是王神医。”   “在下王谢,表字重芳。”王谢拱手为礼。   “司马弓。”那人也一拱手,说话很直接,“久仰久仰,失礼了,我正有些事想询问王神医。”   “神医当不起,唤我王谢即可,捕头请讲。”   “王大夫的居所,可是朱雀巷?”   “不错。”   “朱雀巷至此,有半城之远,苏家大火刚熄,王大夫就来到此处,却是为何?”这话明着质疑,目光犀利,盯着对方神色,捕捉每一丝变化。   王谢也不恼,跟捕快打交道他也不是一回半回,晓得这是公门中人通病——怀疑一切。   “我夜间睡得死,清早起来,听见街头巷尾都说这边起火。苏少掌柜的病一直是我安排照管,怕他因此受惊,或情急之下匆忙移动,受到什么伤害,于是赶紧过来看看,谁知竟然就是他家。”   司马弓打量王谢一番,转头望向刘长业,后者点头道:“我见识过王大夫医术。”   司马弓又盯着王谢看了一会,他阅人无数,见后者目光一片坦然,又带着点紧张,神情却没有惶恐或掩饰,才道:“事体重大,一时无果,王大夫先回罢,若需相助,请勿推辞。”   王谢听得懂他的意思,无非是现在不能说,可能以后有必要,还会用上自己,他便拱手:“那便不打扰司马捕头了,无论如何,倘有苏少掌柜消息,还请告知。”   慢慢往回走,想着苏文裔卧房内三具不知身份的尸体……王谢有些惴惴,难道说苏文裔果然难逃此劫?上辈子的他,并不关心一家首饰铺子起没起火,死没死人,如今这阵势究竟是吉是凶实在难料。   前世今生神仙鬼怪之说,王谢亲身经历过一遭儿重生,不由不信,可惜没有那个神通能探知苏文裔的死因,也不知自己重活回来这么一番折腾,究竟是有干天和,还是毫无建树。更重要的,自然在于不晓得燕华寿数究竟几何。   他心心念念苏文裔的事,不过想看看自己能不能延人寿命,如今这阵势,却给了他一棒子。如果说即使他不插手,苏文裔也能活过来,那么他做的一切都是顺应天意。如果说因为他插手,苏文裔活过来,而天意却要对方死,迟早会出个意外将性命收了回去,以此类推,即使他对燕华好,两个人安稳过日子,那也抗不过不久的将来燕华惨遭横死——那他这么辛苦岂非意义全无?重活这一回就是要他得偿所愿然后再次失去?   王谢魔障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不萌矫情,不会虐,最喜欢一旦明白心意就一往无前的型!ps木神马破案情节——话说,燕华你不想留痕迹干嘛不直接推开你家攻。   ===========================   谓天无以清亲点播的《王谢燕华夜间小插曲不是h是互动……》   【乃们还嫌作者不够悲催俩人不够腻乎么。。。。】   “什么?今晚有现场互动PLAY?”燕华看着点播单,惊讶。   “而且你我是主角。作者为了一个长评把你我二人卖了。”王谢冷笑着准备毒药。   “唔,要什么程度的?似乎不是H。”燕华修长的手指点着纸面,皱眉思索。   “嗯,就是说除了H别的都可以。”王谢眼珠一转(ˉ﹃ˉ)。   燕华盯着摄像头:“好的,少爷确定?那么开始。”   (ˉ﹃ˉ)(ˉ﹃ˉ)(ˉ﹃ˉ)——这是王谢内心。   燕华拿出一副棋盘,两罐棋子。   王谢( ⊙o⊙ )( ⊙o⊙ )( ⊙o⊙ )——我勒个去要下一夜棋肿么破!   燕华笑吟吟:这不就是互动了。   王谢(忧怨脸对手指):太坑爹了这……   燕华轻轻柔柔的一把将王谢推到床上。   王谢:( ⊙o⊙ )?   燕华伸手解开了王谢衣带。   王谢:( ⊙o⊙ )??   燕华送上一枚香吻,在王谢昏头昏脑的时候把王谢衣裳扒了。   王谢:( ⊙o⊙ )???   燕华不知何时噙了黑白两枚棋子,俯下身去。   镜头后面作者君很满意。   就在这个时候——   燕华扬手一棋盘把摄像机砸了!   ╮(╯▽╰)╭   王谢:(~ o ~)Y   王小谢开始下棋。   王小谢十分兴奋。   王小谢HOLD不住了!   王小谢安全着陆~~~~~~~~撒花~~~~~~~~~~   燕华粉红的面颊上残留了一丝丝白浊,慢吞吞擦了擦嘴唇,挑眉,笑眯眯望向两眼迷离的王谢。   王谢觉得自己似乎菊花(?)一紧,王小谢有复苏迹象。   燕华把帐子放下了。   回过头来说作者君。   PLANA失败,好吧PLAN B——   作者拿了一支录音笔,一件隐身衣,一只防毒面具,准备夜探。   大半夜去打扰他俩,要有被悲催的觉悟。   第二天,你们在后花园里看见了被喂蚊子的作者君。   作者君中毒已深,卒。   本文永久成坑。    ☆、第十四章 端阳     自从三三和四三来到王宅,不得不说家里省下许多琐碎工夫。一转身,桌椅擦了,地扫了,药材收拾妥了,饭做好了,衣裳浆洗干净了。   只不过燕华也没闲下来——小王康渐渐有些气力,小孩子得哄,得陪,尤其是这么可怜的小孩子。   燕华小时候便有父母常常陪伴玩耍,虽然他在全家被抄之后才知道父亲做了不光彩的事,但确实是个好父亲——可见他父亲将他瞒得多紧。小时候他也曾经想过自己跟父亲一样,将来娶妻生子,还要生两个或三个小孩,年岁相差不大,可以玩到一起,这样就不会像他那样,要么一个人,要么就得打扰父母的时间。   当然,等他发现自己身边多出个小孩儿一起玩耍以后,他也很努力让两个人好好相处。尤其对方小他三岁,他可以做一个好哥哥的榜样。   之后或许是对方淘气时的小狡猾,或许是闯祸以后可怜巴巴求他遮掩,或许是得了赞扬以后在自己面前小炫耀,不知不觉等他明白过来,他就知道自己惨了,喜欢上这个看着倨傲但是又活泼可爱的小小少年了。   兜兜转转,他竟然能跟阿小走到这一步,真是不可思议——虽然跟自己少年时的预想有些偏差,可如今他还求个什么呢?身处深渊之底,每走一步便是往上一步,便得到一点光明。   咳咳,想到哪里了,燕华自己觉得脸上发烫。   “咚咚,咚咚。”他摇着朱红拨浪鼓,特意挑的颜色,喜庆。便是小康的衣裳铺盖,也紧着颜色鲜亮的用。   可惜小王康看不到,满园春花,周遭热闹,统统看不到。   他并没有自己这般好运,眼珠子都被剜了去,筋脉尽毁,生机全无,这还怎么治?大夫并非神仙。   燕华能做的就是让小康过得舒服点,阿小说这孩子会比常人长得慢,身体也稍弱。再养上两三个月,才能放心让裴回给他做全身经络按摩。   不知是不是自己错觉,阿小似乎不是很喜欢小孩子,这不好。不能因为自己缘故,让王家断了传承,等几年若阿小还不愿成家,他便去抱养一个……脚步声近,阿小回来了。   “燕华——”王谢看到人便扑过去。   燕华措手不及,心道听语气似乎有些不安稳,出门一圈回来怎么就沮丧了:“阿……少爷?”顾不上哄小王康,先哄这个大的,燕华一下下抚着王谢脊背:“少爷可是又遇上什么难缠的客人?”   这么问不无道理,平时王谢问诊,他在一旁听着,确有一些病人,明明小病小灾,几十文钱便可痊愈的方子,偏偏要求各种贵重药物,什么人参鹿茸熊胆虫草,恨不得论斤煎来服用。   王谢闷闷地把头搁在对方肩上,下巴抵着肩窝。怀里人平静而熟悉的气息,噗通噗通的心跳,以及一下一下安抚的动作让他觉得舒服些。   “燕华,苏家夜来起了场大火。”   “……可是有人受伤?苏少掌柜可好?”燕华手上顿了顿,担忧地问。   “有尸体,不知谁的。文裔生死未卜,生还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王谢想着,不过自己的担心还是不能说出口,难道要跟燕华说怕他大限将近?试探道,“我忽然觉得生死无常,想到若是日后你若先我而去,我该怎么办。”   怀抱蓦然收紧。“少爷,不会的。燕华一定不会离开少爷。”燕华主动吻了吻王谢发顶,声音坚定,“燕华会活得好好的,跟少爷一辈子。就算万一燕华有什么不好,少爷也要长长久久活着。阴曹地府,黄泉路上,燕华立刻转世投胎来寻少爷!少爷一定要答应燕华!”   王谢大乐:“好啊,我答应就是。只怕你忘记,又或者到时我成了糟老头子,你不喜欢。”   “少爷是神医,自然会好好保养,难道不是?”燕华轻轻抚过王谢脸颊,“燕华只要少爷平平安安的……”故意感叹,“虽然不那么细腻,所幸肌理甚是趁手,摸去甚觉舒服,若一甲子后亦如此,燕华自然牢牢记得。”   “燕华……你这般说话……我忍不住的……”暧昧气氛又回来了。   这种低低压抑的,有些粗声粗气的语调,燕华实在是太熟悉了,他拿过拨浪鼓,在王谢面前“咚咚”用力晃了几下,笑哄:“少爷师父,青天白日的,清清火,回回神。”   王谢抱抱燕华,咧嘴笑:“神早就都在你身上,回不来了。不如你把它送回给我,嗯?”   那一声“嗯?”在口中打了三四个转才出来,随后人便贴在对方身上不动。燕华无奈,想了想只好啄一口他双唇,王谢马上回嘴啃住,唇舌交融了片刻才恋恋不舍松开。   红着脸,燕华心想少爷这般患得患失可不好,自己得寻个法子让他安心,遂道,“少爷的那只白玉葫芦可还在?可否借来一用?燕华想量量尺寸,打个绦子。”   “自当从命。”王谢探身去床头拿。   燕华摸了摸葫芦,请王谢放回去,自己俯身抱起小王康:“少爷该去忙了。”   “嗯!”王谢忽然的就心情大好,一方面燕华答应下辈子还是他的,另一方面他突然觉得自己杞人忧天,要是燕华死了,自己跟着去便是,两个人手牵手同走黄泉路,也未尝不是一桩美事。嗯,他就继续积功德!   对了,最好是拉着燕华一起积功德!   次日,康安医馆经营过午便闭门谢客。   糯米泡过一宿,枣子精挑细选,红豆加糖熬煮,碾碎成泥,滤去粗皮,八宝米各色豆子也都妥妥泡开,还有小蜜饯、枸杞子等等,准备好好裹粽子闹端阳。   粽子古称角黍,有说纪念屈原的,有说纪念曹娥的,有说纪念伍子胥,老百姓没那么多祭拜的弯弯绕,图个热闹而已。自己动手包粽子给家人吃,和街上买的,感觉总有不同。   裴回包粽子最快,粽叶一卷,抓把米,填只枣子,回手裹上捏紧,棕绳拦腰两道捆紧,打结,端端正正一个四角粽——他来自秋城,秋城大半人家都是包这样的四角棕型。燕华简单做饭还可以,粽子却是没尝试过,起初并不会包,被裴回手把手教了三个,于是学会,渐渐就熟练了,包的粽子开始有趣起来,牛角棕、四角棕、三角粽、还有小小的一串,各种各样,竟是欲将食货志上所记南北各种棕型统统试上一回。裴回看着好玩,也变着花样包,到最后满满一个大盆,多半都不是秋城人家常见的形状了。   端了各色花样粽子去煮,煮好放在凉水里镇,大功告成。   王谢也会包,只是他有病人,开完方子做完针灸料理停当,粽子几乎都包完了,只能凑去给燕华打下手,被燕华打发去插蒲剑,绑五彩绳之类。   等他忙完了,又跟外头一个小小子说完话回转来,才看见裴回与燕华一起,拿着调好的雄黄朱砂给王康画个大王猫猫脸。   本来长辈给小儿画额,是取个猛虎威武,保佑消灾去病的涵义,二人也不知怎的,就给一张小脸儿涂成可爱模样。   见王康脸上红红黄黄一团,王谢觉得好笑,大笔蘸朱砂,嘴里说着“我也给他添上两笔”,手腕却一转,飞快在裴回脑门上题了个“王”字。裴回惊叫,藏到燕华身后,求燕华给被欺负的自己撑腰作主。   燕华也不说话,笑眯眯的,从凉水镇着的大盆里摸索着挑了挑,一人递过一只粽子去。一模一样的小小粽子,小到可以一口吃掉。   王谢洋洋得意,说容翔你就熄了这个报复念头罢,燕华可是我的人——哎哟!   乐极生悲,粽子里一枚铜钱咯牙,险些咬到舌头。   裴回眯着眼笑,他吃到粽子里面裹了一大颗随州蜜枣,还去了核,味甜似蜜,满口清香。   “不公平啊不公平!我被骗了,两个明明长得一样!”王谢“愤愤然”指责燕华偏心。   燕华又在盆子里挑挑拣拣,再次摸出三只一模一样的牛角粽:“少爷是要黄米小枣的,糯米豆沙的,还是八宝蜜饯的?”   王谢“哼”了一声:“你剥便是,若我不喜欢,就归你吃掉。”   燕华直接剥了个糯米豆沙,不理王谢——横竖他是个瞎子,瞧不见王谢馋巴巴的眼神——转头对裴回道:“容翔,给你。”   王谢劈手夺过,一边往嘴里塞,一边哼哼道:“兄弟俩……联手欺负人。” 这些日子以来,燕华言行举止王谢看在眼里,觉得对方越来越大胆,越来越自信,越来越放得开,自己只有高兴的份儿。嗯,好好养,他的燕华值得最好的,他才不在乎自己怎么伏低作小!   裴回冲他做鬼脸:“哥最疼我了!”   ——因为裴回这话,燕华晚间沐浴的时候,就只好让王谢欺负回来,在他身上画了许多圈圈点点——自然没用上毛笔。至于王谢肩头多出一圈牙印儿,横竖不能是本人咬的……   此是后话,暂且不提。   三人正闹着乐着,有人敲门。   裴回在家,一般应门这事儿就是他的。跑到门口,刚把门打开,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见一阵大笑:“哇哈哈哈——容翔你真有意思——哇哈哈哈……”   林虎峰倚着门,一只手锤门,一只手捂着肚子笑,几乎直不起腰来。   裴回不明所以:“你怎么了?”这不才走没几天么,回来作甚?还有,怎么笑得这般……   林虎峰抬头,在自己额前比划了个“王”字:“这么大红的,你顶着出来,也不怕吓人,哇哈哈哈!”   裴回一捂脑门,糟糕,他忘记擦掉朱砂,登时脸就红艳艳的一片烫。   ☆、第十五章 终于与番外接轨……   “这位小兄弟,有礼了。”恰到好处,有人过来解围。   裴回捂着脑门抬头看,咦?这位也是个郎中,青布袍,斜跨药箱,手上一个虎撑,看年纪三十几岁,温文儒雅,面上难掩疲惫之色,一身风尘,他身后不远处还有个年岁相仿之人,眼睛眯着,单手挑个“妙手回春”的竹幡,此时也面带有趣笑容,只是捂嘴没笑出声来而已,在他身边是一个大大的竹筐,裹着油布。   对方拱手施礼,裴回也赶紧行礼:“先生有礼了,到此可有指教?”   那郎中微微愣神,便从怀里掏出一封信,双手呈上:“这是王谢王先生日前遣人送与我的,不知小兄弟……”   林虎峰在旁,一边笑着揉肚子,一边给引荐:“他就是谢少爷赢过来的小先生,裴回裴容翔。容翔,他是蔡安和蔡大夫,谢少爷写信邀他来的,后面这个是他徒弟小蔡大夫。”   裴回行完礼,还想拿手挡额头,一转念大家既然都看到了,就当图个乐罢。他带着脑门上红字,接过蔡大夫手里的信,看看果然是王谢笔迹。赶忙把人邀进屋,让到前厅先坐下:“请进请进,不好意思,我们正在闹端阳,屋里有点乱。”   一抬眼,王谢燕华小王康都在——王谢进屋画裴回之前,正是小小子——雷衍水派下的——跟他说看见林虎峰陪着两个游方郎中过来了,听样貌形容,估计便是他曾经邀请过的那对儿师徒。王谢想着人家初来乍到,定然心生忐忑,不如就趁端阳搞得热闹些,让人觉得欢喜亲近,才能安心留下不是?因此,他故意任由裴回顶着红字儿去应门,自己跟燕华稍微整理一下才出来,见裴回顶着“王”字红着脸瞪他,王大少微微心虚。   而在他看见蔡大夫的时候,这心虚只一刻,便被抛到九霄云外——蔡安和,不仅是他学医的首位授业恩师,还是让他明白情爱的重要人物,虽然当年对方心思沉重,并未叫他拜师,身体又不好,教了他一年就故去了,但无论是师徒之实还是点破窗纸之情,王谢都对蔡大夫怀着一份敬意,从未忘怀。   他也曾隐去蔡氏师徒的姓名,将自己上辈子的事改头换面,当成讲古说给燕华裴回。   还好现下什么事都没发生,他还想着蔡大夫帮他治燕华呐,赶紧迎上去:“原来是蔡先生,远路而来多有辛苦,我是王谢,王重芳。这是我家人,燕华。”   蔡安和望向王谢,一面之下,却是呆住。   对他而言,忽然一日收到封陌生人的信,实在出乎意料。   他与王谢素昧平生,不过信里的内容确实令人动心不已——一个远离是非,可以发挥所学的所在,外加继续精研医道。   尤其是正举棋不定时做了个噩梦,想想若是自己留在医馆里,将来和毛脚徒弟的事发,很可能被师兄弟逼得背井离乡,万一遇上歹人,难不成真应了梦中那般结局?不由坚定决心,终于告辞了师父师兄弟们,往春城而来。   可是有谁能告诉他,这位气度不凡的王大夫长相,虽然年轻了些,怎么与梦里那个王蔫儿有七八分相似?   王谢的感概,很好地隐在情绪之下;而蔡安和的怔忡和疑问,都明明白白写在眼睛里,他目不转睛盯着王谢,弄得王大夫不明所以,心里开始打小鼓时,蔡安和忽然如梦方醒般,不仅复了常态,还带了点亲近喜悦之意。   原因无他,想到王蔫儿在梦里便帮过他,再想想莫名的相邀,两人长得又如此相似,蔡安和觉得这位王大夫应该算自己的贵人,自然要多多亲近。   他俩的心思回转,别人并不知晓,不过从出神到回神也稍微时间长了一些,旁的人看来,便像是王谢先愣住,然后蔡安和也愣住,两个人“深深凝视”彼此。   裴回从同行交流方面,胡乱猜测,是不是惺惺相惜要开始讨论医术了?林虎峰从踢馆呛行方面,胡乱猜测,这是谁给谁一个下马威?蔡鹤——那位小蔡大夫可忍不住,自家师父怎么看怎么顺眼,对方……好吧勉勉强强皮相也不差,两人“深情凝望”是怎么一回事?他师父文质彬彬,常数说自己没有风度,这个人的风度……好吧勉勉强强看上去是比自己好,而且又比自己年轻,师父会不会——想到这里深感危机,赶紧上前一步,大声道:“王先生,这是我师父蔡安和,我是他——家人兼徒弟蔡鹤!”   蔡安和扭头,微斥:“蔡鹤,下去。”又向着王谢行礼:“小徒顽劣,王先生见笑,燕华先生见笑。”他目光转向燕华的时候,惊讶之色溢于言表。   蔡鹤鼓着腮帮子,不说话了。   燕华怀里抱着小王康,腾不出手还礼,只得躬了躬身子:“蔡先生,小蔡先生,两位远路而来辛苦了。”王谢早跟他提过会邀一对儿师徒过来,收拾客房一事也安排了三三去做,他只要关注小王康就好。   “我去洗掉朱砂。”裴回赶紧往厨房走,他还顶着红字儿呢。   林虎峰笑哈哈迎着燕华,接过小王康哄着调笑着:“燕华,给我看看小娃儿,有没有想林叔叔啊——哟,你跟容翔难兄难弟啊,不过这一脸可比他好看多了!”他熟门熟路抱着小孩儿,看见手腕上的平安绦子,一回头又打量裴回手腕,“哎,我说容翔,你手上也系了五色丝?果然没长大。”   “我哥给我系的,保平安,这都不懂。你跑江湖的,也该系一个求求平安。” 裴回还没走出门,他跟林虎峰也太熟了,回嘴很快。   “那你给我系呗?”   “好啊,你一个人来的?怎么不见宁大侠?”   “我哥忙着给人交货,我送两个大夫过来,那不是觉得上回在这儿光躲迷药,没玩尽兴么——啊,咱得先说好,我大哥不在,你就算给我下药也是白下。”林虎峰把王康交给燕华,“等等我跟你去洗把脸。”   裴回便站住了等他,嘴里也不闲着:“要不是宁大侠请我锻炼你,我还真没兴趣给你下药,药料很珍贵的!”   蔡安和见眼前热热闹闹的一团和气,不由嘴角噙笑:“贵府上,可真欢喜。”从一开始看见裴回和林虎峰活泼性子,再到王谢态度和蔼自然,他之前忐忑半路,此时不禁减轻好些。   “那可不,大家都开开心心才好。”王谢察言观色,知他觉得自在,觉得自己的安排果然不错,才道,“我看蔡先生似乎精气稍损,不如先洗沐休整片刻,养足精神再说?你我皆是同道,便不闹那些繁文缛节,随意自处便是。”   蔡安和点点头,有些后怕:“途中不慎入了黑店,确实受了些惊吓,多亏林少侠他们相助,又护送我俩过来,一切凭王先生做主。”   “请随我来。”   客房窗明几净,连浴桶也刷得干干净净,盛着满满当当的热水。   蔡鹤放下竹筐——他俩家当全在里面——找出两件换洗衣裳:“师父,我们以后就在这里行医?那个王大夫看着年轻,真有那么大能耐不成?”   “总归值得一试。”蔡安和浅浅淡淡的笑,“你师父我,这辈子也就下过这么一次决心。”为了他和阿鹤两个人的将来。   “啊?难道师傅还没下决心跟我在一起?”蔡鹤大惊,哀嚎。   “小点声!”蔡安和吓一跳,“万一被谁听见……”   “什么?师父你不会不要我吧?”蔡鹤哀怨,掰着手指一个一个数道,“我现在不过是个小小先生,王大夫这么年轻,听说已经是神医了,要风度有风度,要气质有气质。那个小裴先生,长得比我清秀,也比我好看。半路上有虎峰帮衬行走,他是练家子,力气比我大,人脉还特别广。这三个人都比我强,师父,徒儿我甚是担忧——唉哟!”头上挨了一爆栗。   蔡安和红着脸:“乱讲什么,你我二人的事,跟他们有什么关系。我会去探探他口风,他若不能接受你我,我便寻个由头,等与王先生探讨筋骨重续之事完毕,告辞就是。”   蔡鹤立刻跳起来,“叭”一口亲在蔡安和颊上:“师父最好了!”   门外,送茶水过来的裴回默默往回走了几步,再脚下重重踏步地走回来,扬声道:“蔡先生,可还需要什么东西?”心道怎么都不爱关门的,好在看惯了重芳大哥经常偷香,不然要是以前的自己,见到这种情形肯定吓得连人带茶壶一并摔了,哪像现在,脸不红心不跳,说话腔调都丝毫未变。   蔡安和一把推开蔡鹤,笑着将裴回迎进来。   不得不说王谢的安排很是周到。虽然陌生人家初次上门,第一件事竟是先安排沐浴,但无疑正中蔡安和下怀,令人好好放松了疲惫。   蔡安和性子好洁,宁可不吃不喝,也要先洗沐一番。此时全身泡在艾蒲煎的兰汤中,热气蒸腾,十分舒适,他便靠着浴桶,想着自进门以来给他的惊奇。   “……师父?师父洗好了没有?”蔡鹤从屏风后面探头张望,“我给师傅搓背吧。”   “不必,我这就出来。”蔡安和回神,暗想小裴先生言语举止如常,应该没有看见,毛脚徒弟确实太莽撞,自己得多多注意。    ☆、第十六章 共浴   此时林虎峰正在厨下,一边剥粽子吃,一边看着燕华揉面擀面条,蒸米饭——王谢提过,这师徒来自南方,燕华怕南人吃不惯面食,多预备几样准没错。   燕华问一声喜欢枣子的还是豆沙的,林虎峰说枣子吐核不方便,豆沙好吃,燕华就在盆里挑挑拣拣递过来五六个,全是豆沙的,把林虎峰美得眉花眼笑,赞不绝口。   “怎么不去外头,坐下好好吃?”   林虎峰满嘴糯米,咽下才说话:“这边儿方便——上次就觉得你明明看不见,手艺还这么好,是不是重芳吹嘘,现在亲眼瞧见,信了——擀面条哎,我喜欢吃宽一点的、劲道点的成不?”   “好啊。”燕华往面里洒了些盐,“你们中途入了黑店?可伤了哪里?”   “没有没有,连油皮都没蹭着。那是蔡大夫误进黑店,可不是我俩,大哥听他说要到春城找王大夫,就留心了一下子,结果赶上救人。蔡大夫吓着了,大哥不太放心,我正好闲,就送人过来。”   “虎峰护送蔡先生来,会不会耽误原本行程?”   “不耽误不耽误,有我大哥呢,出行前他跟买主约好交货日期,我们打了猎物,送虎皮过去就行,用不着我,我只管去猎虎。”林虎峰是藏不住话的人,“其实大哥这回受伤,主要因我学艺不精……唉,看着大哥让我把剑烧红了,往他伤口上烙,那白烟、那焦糊味儿,都是我害的啊。从这里走之前我问过重芳,有什么药可用,重芳说他已经给处理过伤口了,可我想来想去还是觉得不保险,你说,我过两日再走,跟这儿学学怎么治伤成不?”   燕华失笑:“这事直接找少爷,怎么问起我来?”   “我觉得你更主事儿啊,你要是点头了,重芳还不把压箱底儿的手段使出来?”林虎峰很明显的讨好,“老实说,重芳那眼神一扫,我后背都发毛。就在咱头一回遇上的那晚,他那眼刀子都要把我剐了,回过头对你可是关怀备至,我要再看不出你能主事,就白跟我大哥外头跑这几年。”敢情他是那一回被镇住了。   燕华闻言一窘,放下擀面杖,摸索着将薄薄一大张面片撒上面粉,折了几折,左手按着折成窄条的面片,右手抄起菜刀,低头一条条切着面,应道:“我跟少爷说说便是,成不成的还得看他。”   “嘿嘿,有你这句话,绝对没问题!”林虎峰咽下最后一口粽子,见燕华手底下利落之极,问,“你的手这个样子,疼不?”   “天天按摩,比起前好多了。”岂止如此,王谢给他检查完的时候,抱了他满怀,那满满后怕的口气“……还好还好,奇迹啊,只是筋脉萎缩而已,骨头一根都没烂,放心,有我在!”   “什么好多了?”裴回送完茶水回转来,“哥,我来炒菜?”   “好。”这是燕华。   “你也会做饭?”这是林虎峰。   “家常而已。”裴回好奇道,“难道你不会弄点简单的饭菜?那平时都怎么办?”   林虎峰挠挠头:“嘿嘿,到外面吃呗,我那个……煮白粥都可以让人拉肚子。”   裴回还想让林虎峰打个下手,闻言立刻改了主意。   “宁大侠呢?”   林虎峰脸色有点不大好,似乎回忆起了什么,一只手不自觉地捂上了肚子:“大哥现在做家常菜还不错,不过我与他相识头几个月的时候,他煮的白粥……可以让人中毒……”   燕华只能笑叹,人无完人。   温泉水滑洗凝脂,夜半无人私语时。   内室后头摆着大大的浴桶,桶内兰汤清新,蒸汽氤氲,这个人靠着桶壁,肩膀以下浸在温汤之内,露出的颈项白净修长,面颊带了些子晕红,嘴唇也比平时多些血色,双目微阖,正自养神。   这个人的好气色是自己费了三个月功夫一点一点调理的,这个人的慵懒闲适神情是自己平素难得一见的,这个人……是自己的。虽说二人共浴这事儿还是第一次,但王谢欣赏着,满意着,愣是端详了阵子,这才欢欢喜喜将衣衫除去后跟上。   说起共浴,起初燕华万万不敢,因为知道自己身后那处难以启齿的毛病,实在是腌臜,少爷不嫌弃他就是万幸,哪敢让少爷和自己共浴,还是泡在一个桶里!后来渐渐痊愈,二人直接就老夫老妻了,沐浴时偶尔搭把手,擦个背洗个头发,添水拿面巾是有的,可也没想到弄个鸳鸯戏水,尤其王谢晓得燕华面皮薄,不太敢动手动脚揩油——揩油的话去床上,他的燕华很好说话。   端阳家里本就忙,又来了两位蔡先生,再算上林虎峰,艾叶菖蒲煎制的兰汤便准备得少了点。不能怠慢了客人,燕华原打算弄盆汤擦擦身体,也算应景,王谢死皮赖脸拉着他讨价还价。想想自己都和少爷同床共枕多日,身后的问题也已然解决,尤其是……自己真的不想对少爷拒绝什么,燕华也就点头同意了。   不过,他还是有点臊得慌,便先宽衣入水,闭目养神了一小会儿,嗅着草药清香,精神渐渐放松,听得窸窸窣窣动静,知道王谢过来了,赶紧让出位置。只是身体泡得有些软绵绵,动弹稍微慢些,刚腾出半个浴桶的地方,王谢已经靸着鞋晃到旁边,道声“别动,我加点水”往浴桶里添了些热热的水,而后腆着脸一抬腿就下到水里,舒服的打了个颤。   浴桶地方有限,水底下,燕华再怎么小心蜷缩,二人也免不了肢体碰触,好在王谢并不是色中饿鬼,他自己也非沉溺之人,便腿靠着腿,挨挨蹭蹭的,任由王谢将他手指捉住先小亲了一口,而后按捻。   “少爷今日很是高兴?”   “确实高兴。蔡先生骨科不错,我俩先拿猴子开刀练手,配合一下,如无意外,旬日后便可给你治伤。”王谢心中盘算,蔡大夫对于他的合作安排还算满意,至少一番攀谈,认可了他的医术,同意留下来。   “旬日后?”燕华再怎么想得开,也没料到会这么快,又惊又喜,“需要燕华做些什么准备?”   “需要准备被我养。”王谢解释道,“正骨之事好办,而筋脉错乱,又在十指,却是半分差错也出不得——”他握着燕华左手,用力捏捏手腕,“这里有八块骨头,”捏捏手掌,“这里是五块,”再捏捏手指头,“五指总共一十四块骨头。整个手的肌肉五十九条,这么大,”戳戳燕华拇指根部下方,“是一块。这么细长,”再拿指甲尖轻轻勾画外掌缘,“也是一条。至于经脉,指尖处是三阴三阳经的起始,也可说是最末,太阴少阴厥阴,太阳少阳阳明,经脉通则不痛,如今筋肉已然接续错了,经脉自然堵塞。到时候重塑,免不了剖开皮肉,将纠结筋脉一一重新理好,说来简单,可是要如此这般这般如此……”王谢说的顺溜一时把持不住,身份从谢少爷变成王大夫,讲了好一阵,忽然抬眼瞅见身边的人依然含笑在听,自己先讷讷起来,“那个,水有点凉了,我们拿清水冲冲就睡吧?”   燕华自然顺从点头,心道果然是少爷师父,随时不忘传道授业,言之凿凿甚有道理,自己可得好好学着,早日学以致用,别拖了少爷后腿。   二人沐浴完毕,相拥着躺在床上,王谢怕燕华嫌腻,可不敢继续讲医术,一把搂过洗得清清爽爽,满身药香的枕边人,转而问今日见着这大小蔡大夫,有何感想?   一方是自家伴侣,一方是上辈子恩师,王谢虽觉得依这二人的个性,相处起来应该会很和睦,但第一面彼此观感不错的话,不就锦上添花么。   燕华便笑道:“大蔡大夫是个和善的性子,小蔡大夫么……未免有些急脾气。到是容翔,更沉稳有长进了。”   “哦?此话怎讲?”王谢好奇,“这又怎么扯上了容翔?”   “他跟我说,无意中看见小蔡先生扑过去亲蔡先生,而他自己能当做什么事都没发生,觉得自己表现很好。”燕华很是温顺地枕着王谢肩膀,调了个舒适姿势,“这样我便想清楚一件事。”   “啊?”   “他二人进门时,蔡先生似乎愣了阵子,没说话,小蔡先生便迫不及待说的那句‘家人兼徒弟’。燕华想着,师徒之份大严,且不说他逾矩抢话之失。将家人置于徒弟之上,这般言语可谓不敬。而蔡先生应对的语气与其说是恼怒,不如说羞怒。当时这点不自在,燕华也没深想,直到容翔告诉我他二人之事,才恍然大悟——少爷师父,燕华说的可对?”   “慧眼如炬。”王谢语气轻松。   “少爷与他初见,怎么晓得此事?”燕华好奇道。   “呃,这个……”王谢一僵,“你眼睛不好,没见他徒弟的眼珠子简直就粘在师父身上了,一开始差点拿我当仇人瞪。”   “原来如此。”燕华微微而笑,也不再追问。当初王谢只告诉他,听闻南方有位蔡先生擅骨科,要请来共同商量。如今人家上门,王谢不仅对蔡先生喜欢沐浴的习惯知之甚详,对于这师徒断袖之事也毫不惊讶,断不似初见,仿佛相熟许久。而自己记忆中,王谢并没有和这二人有过任何往来。仔细想想,王谢自打三个月前一次受伤之后,心思和之前就不一样了,不晓得是哪来的本领,又是奋发图强,又是医术娴熟,又是未卜先知——无论如何,小时候一些玩笑话都能对得上,他也偷偷摸过对方身体,人还是这个人,而且是他的人,这就够了。   偶尔,听他花心思寻些托辞,遮遮掩掩解释些有的没的,挺有趣不是么?   燕华往王谢怀里靠了靠:“少爷种种安排,可是受累了。”   “甚么受累不受累的?”王谢皱眉,难道燕华又生出了点什么心思?本来昏昏欲睡,立刻就打起精神,“咱不都说好了,就这么好好过日子么?燕华你我都定了终身了,可不能嫌我,也不能太宠我,我这不过刚刚开个头,咱俩日子还长呢!”   ☆、第十七章 夜访   燕华噗嗤一笑:“少爷又想到哪里去?燕华不过想问问少爷觉得虎峰怎样?”   王谢一怔:“虎峰?”   “芝夏兄受伤一事,虎峰颇为内疚,他这次护送蔡大夫过来,一是保平安,另一个缘由便是想学学如何治伤。少爷的事燕华本不该插嘴,但他巴巴的央到我这里,燕华便替他问上一问。”   王谢搂搂燕华,只要不是燕华瞎琢磨就好。林虎峰想学治伤,对他而言仅仅小事一桩,不过这冲动少年竟然学会走燕华的门路,王谢心里头当然高兴:“你去和他说,我同意了——我说燕华,再有这事记得打秋风啊,帮人说话哪能不收点好处。”   燕华眯起眼睛蹭蹭王谢的肩膀,偷笑着应了,渐渐困意上涌。王谢也乏了,打个呵欠,阖眼欲眠。   就在他俩半睡半醒间,门外忽然闹腾起来,林虎峰大嗓门在吼:“你们是什么人!”   王谢一惊,立刻翻身下床,按着燕华:“别出来,我去看看,你自己小心。”   燕华也是惊觉,明白自己手无缚鸡之力,点头应道:“少爷也当心——将小康给我照顾罢。”   王谢嗯了声,说实话直到现在他只是将小王康当个不得不医治的、疑难杂症的病人而已,论地位别说跟燕华裴回相比,甚至远远不及宁、林二人,到是燕华总惦记着,没事哄哄抱抱,小孩子也分得出人声,听见燕华哼儿歌就乖了。燕华好久都没给自己哼过歌子,他很是吃味……啊,难道燕华喜欢小孩子?他要不要给燕华纳个妾?唉,怎么又患得患失起来,罢罢罢,且不想这个。   抱起王康,转手递给燕华,王谢披衣,摸摸怀里各种药粉,走到外间,手指头戳破窗纸张望——他可不会冒失冲出去,一是怕扰乱自己人,二是怕受伤,他自打重活过来,就开始惜命了。   常用的客房今晚让给蔡氏师徒,林虎峰很欢喜地和小裴大夫住一间,晚上聊聊天,同时还能逗逗小先生。裴回自觉得岁数大是长辈,也愿意给弟弟辈讲讲自家拿得出手的医理药理,虽然这个兄弟说话有些缠夹不清——他还不清楚是林虎峰故意逗他——不过教学相长么,他也聊得开心。   这么一聊,不知不觉便比平时晚些方睡下,裴回把自己的大床让出来,在外间榻上几乎沾枕即眠,林虎峰练武之人不敢有一日偷懒,在床上盘膝运功,调息完毕刚刚躺下之际,听得衣袂破空,脚步连续不断由远及近,从声音判断对方要么轻功低微,要么身躯庞大沉重。   尚未来到近前之际,对方脚步忽然乱了,还有惊慌低喝:“什么人?你——”金刃劈空声大作。   江湖规矩,若有从屋上过,不惹是生非的,便与人方便不做理会罢了,而此人翻墙入内,又好似遇上敌手,这置主人家于无物,明晃晃的打脸啊。林虎峰登时一个翻身,从床上跃下来穿窗而出,提气,几个箭步便拦住对方,大喝一声。   他目力好,加之繁星满天,这才明白原来脚步声重的缘故——两个人,一人怀里抱着另一个,抱着人的,是五大三粗的汉子,黑夜里乍一看,这大块头跟熊似的。怀里拿被子裹着个人,只露出发顶和一双绣鞋。   林虎峰站在下风处,隐隐嗅到血的味道。   而这二人对面还站着一位,手持乌黑长鞭,背对自己,拦在对方身前。这人自然是守夜的四三。四三是名三十上下的男子,面貌衣着也是极普通,放人堆儿里找不着的,负责夜间诸杂事,烧个热水倒个夜香应个门守个夜之类。自然,有人闯进宅子,他便出手了。   然而这熊一样的壮汉见有人喝问,立刻朗声急道:“深夜打扰,多有得罪,只是人命关天,还请王先生施以援手!”   他一嗓子,把所有人都惊起来了,各个房间都亮了灯。   四三闻言,打量壮汉几眼,收鞭,收势,抬腿,走人。   ——径直走到王谢房前,轻轻弹了弹窗棂。   既然是急病,王谢忙嘱咐燕华先睡,自己匆匆出屋,邀对方到书房——现下书房几乎就是药房了。   二人甫一碰面,王谢便一愣,这不是司马弓司马捕头么?虽说今夜穿的是便装,但那块头实在惹眼,想认不出都难。只是如今的司马捕头已然没有初见时那般警醒挑剔,满头大汗,发髻散乱,满面憔悴,眼圈都是红的。   他将怀里人小心放在书房矮榻之上,轻轻揭开薄被,露出一张年轻女子的脸,真真面若金纸气若游丝。司马弓犹豫一下,将被子完全掀开,血腥味儿更浓了。女子上身仅着亵衣,下面是条米色布裙,裙上大片血迹,亘在腰腿之间,几缕鲜红甚至蜿蜒到足踝。   林虎峰不是大夫,见榻上是个年轻女人,又只穿着亵衣,立刻很是自觉的出屋了,女子的身体他一个大男人可不合适看。   医者父母心,裴回,连同大小蔡大夫都相继赶来,晓得王谢在屋内,便齐齐在门口住了脚步,一是不打扰同行,二是不知屋内病人情况不好随意进入。   王谢净过双手,探脉,皱眉,捏女子下颌令其张口,见舌苔白滑,舌头泛着乌青,目光便掠过忐忑的司马捕头:“我要查体,冒犯这位姑娘了。”说完,伸手将女子布裙解下,只见两腿之间月信帕子已然被鲜血浸得过分饱满,下身狼藉一片。   王谢不嫌腌臜,先取了月信巾子查看,上面果然有凝结血块,他又轻轻碰触女子腹部,再扣了扣,昏迷着的人无意间呻吟几声,一旁的司马弓双拳紧握,手背升起几条青筋,沉默不安。他初见王谢时,根本想不到对方曾经技惊四座,但如今春城之内,属王谢名声最是响亮,又有过将濒死之人救活的神技,说不得他得押一次宝,因为榻上的人,很可能经不起再去下一家医馆的颠簸了。   “容翔,取壶温水,再烧些滚水端来,顺带炙些枣子。”王谢一旦给人医治入了境,说话就不客套了,再瞅一眼紧盯着自己的司马弓,指指砚台:“墨。”   哪个平头百姓敢不加解释,强差司马捕头做事?若在往常,司马弓脾气早起来了,而当下看到王谢这般严肃认真的表情,还能不知道这是要开方子了么?司马弓二话不说挽袖子便去磨墨,刚往砚台里倒了水,拿起墨锭要研,王谢又开腔了:“碾碎。”   ——碾碎?   司马弓不明所以,此时王谢已回身取过匣中金针,火上烤了烤,一边往阴交气海腹结冲门四穴插了几支,一边沉声道:“我说,碾碎。”   “好。”司马弓力气大,心里也急,二指使上了功夫,一下子墨锭便碎成几块,待王谢拉开几个药斗小抽屉,捡些当归黑姜之类药物回转来这几息功夫,他手下已经积了一小堆乌黑细末,眼巴巴望向对方。   被这么个身高体壮又威严又有压迫感的人盯着,凡人定是吃不消,王谢见得多了倒也无所谓,取过茶盏将大部分粉末倾入,取过屋角的小小药炉,点火,焙烤茶盏。   司马弓忍不住问:“这墨何用?王先生不写方子?”   王谢瞪他一眼:“妇人小产先止血再说。”   “墨能止血?”   王谢:“自然止血。”   “用量呢?”   “三钱。”   “这盏里……三钱?”明明连等子都没用。   “我这眼就是等子,再问外行话,自己出去守门。”   司马弓面色暗沉:“王先生有几分把握?”   “你先问问她想不想活。”王谢答。   司马弓叹口气:“她当然想活。”   “重芳,温水来了!容翔烧水烤枣子呐,得等会儿!”林虎峰抢了送水的活计,敲敲房门。   司马弓立刻大步走上前去,取了茶壶,依王谢吩咐,将水小心倾倒在茶盏之内,冲开了墨末,盏内登时便是一片浓黑。   将金针取下,扶起女子,缓缓喂进墨汁,女子昏迷中若有所觉,起初咬着牙不肯张口,王谢便拿过鹤嘴壶预备强灌。司马弓赶紧拉着,在女子耳边低声呢喃一阵,终于女子勉强睁了眼睛,司马弓还来不及高兴,王谢一摸脉给泼了冷水,现在睁眼睛也不是清醒。不过好歹女子松了口,能将墨汁吞咽下去。   不多时滚水和枣子也得了,王谢配药,司马弓拿手巾给女子擦血污,不过王谢家里都是大老爷们,没有女眷也就根本没有月信帕子,只好剪了张洁净床单垫在身下不提。   这一忙就过了子时,燕华睡得迷迷糊糊,感觉熟悉气息靠近,在满身药香之中,又多了丝丝血气,登时清醒了些:“少爷,受伤了?”   “没,是妇人小产。”王谢躺下伸个懒腰,“没事,一切都好。”   “嗯……”燕华从被子下面偷偷探手过去,捉住了王谢手指,握了握。   王谢也回握了握,拉过来凑到唇边亲了口:“睡罢。”心里兀自盘算,这女子和司马弓是什么关系。诊治病人之时他只关注病人身体,诊治过后才有心思打量估算。   司马弓留在女子榻前,搬把椅子坐下,并不敢离开半步,连地铺也不搭就这么守着,可见其关注至深,眼里也不是没有情谊。而那女子上身那件虽然半旧但色彩斑斓的亵衣,还有血腥气之间隐着淡淡甜香,乃至那双软底绣鲜花的绣鞋,鞋面上探出细细半截铜丝,断的,原本是铜丝上安着个花蝴蝶,行走起来必定一颤一抖的花哨样式,更不用提淘空的身子,亏空的肾气,无一不在昭示对方的来处——   烟花柳巷之地。   捕头与小产的青楼女子?王谢想着想着,忽然心中一动,日前他还说要继续积德给燕华福报,不如就延续上辈子行医的事,往花街柳巷走走?   嗯,颇有道理,只是怕燕华会在意过往,需得明天说明白了才好。   王谢合计了合计,觉得主意可行,心下一宽,也睡熟了。 ☆、第十八章 司马捕头与小产的青楼女子   忙了半夜,早上王谢醒来时身边已经没人了,他赶紧掀帐子下地,动作匆忙,倒是吓了正在哄小康的燕华一跳。   稍微梳洗,便向书房而去,一敲门就开,司马弓两眼全是血丝,神情颇为平静,道谢:“昨夜,辛苦王先生了。”一夜无惊无险安然度过,榻上人睡得安安稳稳,他这才信服王谢的医术。   王谢点头:“我看看。”走过去见女子还在睡,一号脉,笑了:“性命已无大碍,只气血亏损太多,回去后务必好生将养一两个月。”说着自己去研了墨写方子,一张纸写完,正要交给对方,却见司马弓尴尬立在那里,并不伸手接过。   “怎么了?”   司马弓听他一问,忽然深深弯腰施礼:“王先生,司马弓有事相求。”   王谢心道我真怕这句,谁都知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过与人方便即是自己方便,能承个捕头的人情倒也不错,便开口道:“这话说得可不敢当,不知司马捕头有什么事?”   司马弓抿了抿唇,道:“不瞒王先生,榻上的人名唤盛娘,本是我心爱之人,可惜出身不好,入了青楼……”   青楼一入深似海,难得那盛娘还有片痴心系在司马弓身上。一个非卿不娶,一个非君不嫁,商量了赎身日子,谁知道三个月前司马弓离开春城秘密缉盗,因事隐秘恐走露消息,旁人竟是一概不知。待他领了花红,回来准备给盛娘赎身,再见面的时候,对方已经小产,躺在床上奄奄一息。   司马弓回春城当天正赶上苏文裔家纵火一案,匆匆赶去忙了个四脚朝天。那日刚刚有些线索,可以向上有个交待,他这才有时间到青楼去,谁知原先房间之内已经是新人换旧人了。司马弓拉过一个楼里小丫头,塞了十文钱,听小丫头讲述说盛娘在他走时不多久就发现自己反胃噬酸害喜,算日子应该是他的种,盛娘一直隐瞒,可惜青楼捧高踩低的,被有心人算计,让鸨母知道此事,登时要拉去灌红花汤。盛娘拼死不从,争抢中小腹不知被谁狠狠撞了一下,夜里便见红,次日又劳累过度,到了晚间腹痛如搅,鸨母也不想闹出人命,找个大夫过来看,竟是流了胎儿。   鸨母早知道她有赎身打算,想想留不长久,多赚一天是一天,为了催盛娘重拾皮肉生意,又教大夫开些虎狼之药,结果便是将病人险险医成死人。眼见着盛娘下体流血不止,渐渐地有出气无入气,老相好虽然是个捕头不敢招惹,可也有三月没来过,赎身这事儿大概是不成了,只得自认晦气,将人打发到后院苟延残喘,。   司马弓冷着脸,把荷包往鸨母面前一扔,抱着盛娘便走。   青楼附近也有医馆,请大夫原本就是越近越快越好,可一想到附近医馆的大夫和青楼沆瀣一气,才将自己心上人伤成这样,司马弓便不放心了,正好最近他遇见过王谢,从里正口中得知这位谢少爷厉害之处,也是病急乱投医,这才贸然夜至。   还好王谢的医术真称得上妙手回春,只不过这“好生将养”可让司马弓为了难,他原本在官衙左近租了间房,稍微收拾便可迎盛娘入住,现今盛娘只剩半条命的样子,他放心不下带回去留她一人在家。而今日并不是休沐,官衙必须去一趟,现找个丫头婆子伺候着可来不及,这就不好办了。是以这位熊汉脸上难得的求恳之色,请王谢帮着雇个婆子,无论如何收留盛娘一日,今晚他便过来接人。   这倒不是什么难事,王谢当即应允,救人性命是积德,况且司马弓为人方正,鲜少求人,越是这样的人你帮了他,将来他也绝不会亏了你去。   司马弓连饭都顾不上用,匆匆离开,临走前在盛娘枕边留了对珍珠耳坠,是他出门公干时买来的,本想着见面后亲手给佳人戴上,现下只能搁在一边。   捕快一职,官衙并不发月例,不过是提供个住处,每月在饮食上补贴一两银子而已,要来钱全仗外快。司马弓做不来敲竹杠打秋风的事,只能靠着破案缉盗悬赏的花红银子攒钱了。   为给盛娘赎身,他这几年拼了命的四处缉盗,积攒下四五十两银,日前出力颇多,花红也分得了白银十两,租房花去了些。昨夜他带着剩下的银子过去青楼,谁知有此变故,一怒之下着急带人走,连同荷包都扔给鸨母了,只腰带里有可怜见的十数个小钱。   而捕快遇上案件,三日一小比五日一大比,没有进展便要担责被打,苏文裔家里好几具尸体,人命关天,上头催的急,下头焉能不急?这也是司马弓来不及去盛娘那儿的缘故。   王谢很是大度,没有银子没关系,连欠条都不用打,“我信得过司马捕头的人品,捕头尽管去忙,晚上再议。”   白天有三三在,照顾一下不成问题。   送走司马弓,王谢到厅里一看,早饭早端上了桌,人全在,等着他动筷,赶紧道声大家久等了,挨着燕华坐下。   令蔡氏师徒——尤其是蔡安和——吃了定心丸,愿意留下来的缘由,自然发生在昨日晚饭间。王谢“伺候”燕华那叫一个关怀备至。蔡大夫在旁默默端详,心道这举动怎么看怎么跟自家毛脚徒弟讨好自己似的,如出一辙,不过人家没明说,他也没问。晚间探讨医道之后,又看到这二人进了同一间房休息,蔡安和心里便明白几分,不过他可不打算和蔡鹤说明,不然这毛脚徒弟更会在大庭广众之下他动手动脚了。   ——不过,看王谢讨好得顺手,燕华也接受得自然,那默契显不是一天两天养成的,蔡安和笑笑,自己莫非年纪真的太大,放不开手脚了?正想着,徒弟蔡鹤已经夹了一大筷子豆腐丝送过来,蔡安和便伸碗接了,蔡鹤见他神情不似不高兴——平时师父总是告诉他在人前不能过于亲近,今日到没了说教,想是看着主人家也相互亲密夹菜的缘故——赶紧狗腿地接着给师父剥鸡蛋。   林虎峰端着豆浆,看看这边,看看那边,不想自己碗里忽然一沉,低头,见一个白白净净的蛋滚在乳黄色的浆中。裴回收回手去,笑道:“喏,你的。”见林虎峰有点发愣,赶紧补充:“现在不是试炼,你尽管放心吃。”   林虎峰乐了,放下筷子,以自己习武之人的眼力端详了端详,从蛋盆里挑出最大的一只鸡蛋,剥干净皮,投桃报李,笑嘻嘻也给裴回递过去。   裴回觉得林虎峰这个小兄弟很不错,于是回敬一箸小咸菜。   林虎峰给裴回夹了青笋丝儿。   裴回回赠豆腐丝儿。   林虎峰再夹给裴回小咸菜。   裴回塞给他一个葱油花卷儿……   王谢看着他俩一来一往,忍着笑意把详细情况跟燕华讲了。燕华只能瞅见大概模糊形状,听完王谢形容,才明白二人的小动作,忍不住也抿唇莞尔。   饱饱的一顿早餐过后,王谢先去诊治今日上门的病人,裴回带大小蔡大夫去康安医馆,一来认认路,认认人,二来么,有年长之人和自己一起坐堂,裴回终于觉得更有底气,不那么紧张了。他没有外人和自己抢生意的自觉,反而觉得自己既能轻松些,又可以从蔡氏师徒那里偷偷学些本领,实在是件好事。到是蔡大夫,担心自己师徒突然出现,贸然抢了他的活计惹他不快,也担心自己终究是个外人,万一人家医馆有些秘方怕被窥探,可如何是好。两个人和气谦让了一路,商定的结果是轮流。   他三人去医馆坐堂不提,留着宅子的林虎峰待大家都动身了,便开始朝燕华猛打眼色,过一阵见对方毫无反应,这才想起来燕华看不见,赶紧凑过去低声问:“燕华大哥,昨天在厨房……那个那个事儿……怎么样?”   燕华正哄着怀里小康玩耍,闻言笑道:“少爷已然应允,想来忙过上午就会和虎峰交流,只是少爷于行医一道甚是严厉,虎峰切勿介怀。”   “不介意不介意!我知道,有本事的人都有脾气。多谢了啊!”林虎峰一蹦三尺,“还有,昨夜拦住司马捕头的那个人是谁啊?下盘扎实出手利落,能不能邀来切磋切磋?”他是个武痴,难免见猎心喜。   燕华含糊道:“他是晚间的护卫,白日里找不到。家里自从少爷出了名,求医人多,病人的亲朋好友未免有些琐事摩擦,后来有了小康,怕夜间吵闹惊扰到孩子,正好少爷有熟人将他荐了来……”说着话忽然一顿,摸摸怀里小孩儿,笑着呵斥道,“小康又要拉尿了,我先回屋一趟。”   “嗯嗯,我先去找容翔耍一阵。”林虎峰不敢招惹王谢,偏爱和裴回斗嘴。裴回明明比自己弱很多,还常不自觉拿出大哥哥的样儿,待他特好。   ☆、第十九章 司马弓求助的第二件事   司马弓是傍晚时分登门拜会的,也不能就说掐好了时间,但见他还来不及换下的官服,靴子帮上的尘土,以及更加通红的双眼,和憔悴神色,就知道一天在外没闲着光奔波了。   和王谢打过招呼便直奔书房,却被王谢叫住,往自己的住屋方向领路:“中午时分盛娘醒了一次,我便借机将她挪到我卧房外间的榻上,方便照料。”也不多说,他猜也猜得出,司马弓的心都在盛娘身上,不先亲眼见着人安然无恙,自己说什么都进不了耳朵。   把盛娘往自己外间小榻上安置,也是不得已为之,他二人来的不巧,当夜自己和燕华一间房,裴回林虎峰一间房,蔡氏师徒住的客房,家里没有多余客房给女眷,不得不让盛娘在书房小榻委屈了这么久,可惜宅子需得大修一遍,才能再腾出来一间客房了。至于白天不将人安排到自己那张大床——谢少爷不是圣人,且有大大的私心,这张床燕华和自己共枕,坚、决、不、能、再、睡、个、女、人!   王谢祖上留下的这套宅子少说也有七八间房,只是破败了,连房顶上的瓦都曾在青黄不接的时候被低价卖了换几个钱救急,经历若干场风雨,外墙都摇摇欲坠,若不经过大修,根本住不得人——这也是当初裴回住进来,王谢宁愿把燕华原先栖身的小破屋返修一遍而不是修客房的原因:实在太过狼藉,收拾起来又太花时间。   ——嗯,等燕华痊愈了,我们一点点把宅子弄好!   王谢这般琢磨,面上丝毫不露,径直引着司马弓进屋。脚榻上坐着个婆子,见主人家到了,立刻站起来行礼,被王谢示意,连着王谢都一并悄悄退出房去。   司马弓一看盛娘,合拢二目仍然睡着,呼吸平稳,面容安详,眉头舒展,双唇也带上了些血色。仔细打量,才发现那对珍珠耳环已经被盛娘戴上,不由俯身,小心翼翼抚摸她面颊,饶是硬汉,此刻心中已是柔软一片:“好盛娘,为了你我长远,也定要好起来,这就快苦尽甘来了。”   端详了一阵盛娘,见她仍是安稳睡着,似乎一时半刻也不会醒,司马弓这才直起腰来打量四下:左手小桌上是飘着枣香味儿的粥,右手架子上叠着几件浅色洁净布衣,床头水盆浸着手巾,微微冒着热气,床尾有只崭新的恭桶。   看来王谢把人照顾得很是周到,他自是感激得很。轻手轻脚出了门,王谢和那婆子正低声说话,见他出来,王谢便和婆子道:“乔婶,关于盛娘的情形,你跟司马捕头讲一遍。”   乔婶点头:“司马捕头,娘子是午时醒的,在娘子醒来前,下面已经不见红了。娘子起初有些惊慌,谢少爷安慰了阵,又号了脉。婆子给娘子喂了半碗枣粥,然后喝的药。娘子见到耳坠子甚是高兴,婆子就帮着给戴上了。然后娘子乏了,睡到现在,一直没有见红。”王谢雇人总以忠厚为主,乔婶也确实如此,一听妇人血崩,甚至自带针线赶制了包月信巾子。   天朝对女子的称呼,出嫁前叫“姑娘”,出嫁后叫“夫人”,遇上这样梳着姑娘发式,偏又小产的,明显是暗度陈仓,没经过明路婚娶,乔婶便笼统以“娘子”称之。这称呼王谢一听便很合意,司马弓更合意:“辛苦乔婶了,她是我未过门的夫人,待我夫妇成婚,少不了乔婶的喜糖。”他也知道这未婚先孕并不光彩,尤其盛娘还是从青楼出来的,   “夫人福大命大,吉人天相,必定是个有造化的。”乔婶赶紧改口,称赞两句,复又回屋了。   王谢邀道:“司马捕头,我来讲讲盛娘日后如何调理保养?”   司马弓见过人了,也听过乔婶所言,晓得盛娘无事,心中一块石头落地,此刻才有心思听王谢安排。王谢给方子,接着;给药,拿着;列单子关于利口和忌口,仔细看过,贴身放。   直到王谢一句话,让他眼神蓦地犀利起来——“王先生是说,我还可以有子嗣?!”   “……子嗣至少要在两年后,怎么?”王谢自然明白司马弓的疑虑,怕盛娘从此身体大亏,生育艰难,“子嗣自然会有,但这两年盛娘夫人需得好好保养身子,前一个月旬日复验一遍,之后六个月每月复验一次,一年后再来彻查即可。只是头三个月内,还请司马捕头清心寡欲。”   司马弓的面皮似乎是有些发红,只是肤色黝黑看不太出,声音诡异的有些沙哑:“那、那多谢。”   “不必客气,”王谢趁机推了把自己的能耐,“既然司马捕头把人送到我这里,不医治痊愈,岂不是砸自家招牌?只是盛娘夫人体型娇小,盆骨偏窄,生育之时免不了费一番力,女子十六而形体初成,骨骼定型,但在三十岁之前还是可以调理一番,使其不致太过僵硬,好好锻炼养身,有孕时也活动着些以正胎位,方便生产。”   司马弓心头一动:“王先生对骨科也颇有研究?”   “确有研究。”   “王先生,已死之人骨,与活人骨头可以一样区别的?”   王谢一怔:“骨为奇恒之一腑,肾生骨髓,其充在骨。死骨与活骨自然不同,但骨上留痕便若树上留痕,可以分辨。”   司马弓腾地站起身来,又是躬身一揖:“司马另有一事,还请王先生不吝赐教。”   另有一事?王谢这下可疑惑了:“何事?”   司马弓正色道:“此事王先生也知一二,便是苏文裔一家被焚案。”   王谢一怔,司马弓怎么突然提到这个?   只听司马弓迟疑一下,道:“案情重大,虽仵作已有呈报,但此事人命关天,如不能为死者讨个公道,司马实在于心不忍。”况且司马弓和他的众弟兄也都指望早日破案,免受三日一比的问责。   现已查明,苏文裔家里四具烧损极为严重的尸体分别为两名妇人和两名男子,其中一具男子尸体没有双臂,若无意外,应是那被断手断舌赶出门派,在苏家栖身之无名人氏。其余二三具下人的尸体,离火源较远,尚能分辨得出相貌。   司马弓起初头绪全无,因为据里正说,苏文裔受伤的原因是拒绝了一位姑娘的示爱,被爱慕姑娘的人手下私自报复,后来那姑娘知道事情经过,亲自将那人的手下带来赔罪,便是苏家那无名之人。如此,最有可能便是那手下的亲戚朋友愤而过来报仇——只是,绝对不会将那无名人也一并杀死!   听王谢言道对骨科有研究,忽然想起因为那残疾尸体腰腿也有骨折痕迹,尸首火烧太久,难以分辨新伤旧伤,万一有人偷梁换柱,将苏文裔砍去手臂冒充那人,这案子,便是有极大进展了。王谢既然给苏文裔医治过,必定熟知其骨伤伤痕,正好过去确认。   原来如此,可以亲手检验苏文裔是生是死,王谢哪还有推脱的道理,立刻应下,为免夜长梦多,约定次日一早便去查验尸体。   司马弓闻言很是欢欣,先是感谢王谢愿意帮忙,毕竟接触死人挺晦气的,又好意叮嘱王谢没和尸体打过交道,不要太紧张,还有最好穿件旧衣裳过去,义庄不干净,衣裳沾染过尸气人容易生病,旧衣裳穿过以后可以不要,还得带点酒……王谢摆摆手,笑道放心,他可是个大夫,一切东西都会准备妥当。   正好此时婆子进来,说盛娘已醒,司马弓登时“噌”地起身,去探望爱侣,王谢在后面跟上。   燕华抱着小康,从后院转出来便听到急促匆忙脚步声,紧接着看到眼前一大片黑影“嗡”——一下子掠过,不由惊得往后倒退一步。   还好司马弓是个方正人,立刻收了脚步站住,道个歉,继续往屋里走。   燕华听着声音陌生——昨夜司马弓吼过一嗓子,不过在迷迷糊糊之际没怎么听清,现在说话语气和昨晚完全不同,也难怪他听不出。不过他看对方行进方向,猜到这位是昨日擅闯的病人家眷,也便不那么吃惊——当然,身后匆匆而来的,少爷的脚步声,才是他最大的定心丸。   对于少爷没有把女子放到里屋大床上去,燕华口中不说,也带着点小私心,这床现在是他和少爷两个人的了,上面睡女眷不方便不说,总觉得会被侵占地盘一般,要知道,他鼻子挺好使的,这床上满满可都是少爷的味道……嗯……还有……他自己的……   而王谢见到司马弓因为惊动燕华而肯停下来道歉,暗暗给对方一个不错的评价,若说刚刚应允验尸有九分是想探查苏文裔生死,一分是司马弓的人情,现在这个原因就变成了五五开,虽说他不是捕快,没那么些经验破不了案子,但是尸体留下的痕迹都是什么意思,他可知道许多。   司马弓如何与盛娘互诉衷肠,如何将人接走,乃至连婆子一起带走之事无须赘述,他几人前脚刚出门,裴回等三位大夫后脚也就回来了。裴回是个老实厚道孩子,蔡安和也是温润谦逊,蔡鹤虽然跳脱了些,医术也拿的出手,更有师父盯着不敢太放肆,几人这一天相处得颇为愉快。   其间还有个小插曲,上午林虎峰找裴回聊天,又故意耍宝拌嘴逗裴回脸红。蔡鹤看不下去,护着裴回说话,所以裴回也很感谢蔡鹤,二人挺省事的,直接一块儿叽叽咕咕。蔡安和一旁瞧着,很是欣慰,徒弟能找个小玩伴也不错——可是这个玩伴为什么一边叽咕,一边又很刻意的和蔡鹤拉开距离?甚至故意叫上林虎峰或者自己一起叽咕?   ——蔡先生自然没有想到,裴回小脑袋瓜子里已经认定:小蔡大夫是有主之人,对方的另一半就在同一间屋里,自己还是不要和对方单独凑太近,以免对方的另一半吃醋为好。 ☆、第二十章 关于苏家   敬鬼神而远之。   虽说死者为大,更有传言尸首肢体不可折损,否则投胎转世便是先天残疾。但苏家遇上这等惨事,苦主焉有不想方设法尽力缉凶?主要苦主是两位——苏家“叠翠坊”的东方管事,与苏掌柜是数十年的老交情;苏文裔的小舅子江海,虽然因为与苏氏同母异父,血缘远了些,平素和苏家关系却是不错的,跟苏文裔关系也极好。他俩异口同声,定要将凶手绳之以法以慰苏家在天之灵!   王谢扯了块白布,抓上一把解秽用的苏合香丸,跟司马弓去了义庄。   义庄本是存放无主尸首所在,苏家自然不在此列,只是仵作在原地查验尸首后,需进一步剖尸检验,才拿油布给四具尸体裹了来。   这地方设在城外,因不吉利,阴气重,更没油水,看守庄子的多为贫老无依之人,无非勉强凑个温饱。司马弓和守庄老人打过招呼,知道仵作已到,却不立时进去,停住脚步,从怀里掏出块布正要递给王谢,却见年轻的王大夫已经妥妥儿正拿一块白布,倒上点烈酒,打湿了遮住口鼻,两端在脑后灵巧地打了个结。见他停步,疑惑看过来,目光落在司马弓手上的蒙面布,恍悟,腰间摸出两个苏合香丸,分给司马弓一枚。   同时司马弓也发现明明是五月天,王谢在衣裳外头又多套了一件厚厚的暗绿色罩衫,明显是知道义庄阴冷。   真是准备周全,经验老道。   若非对方真的手无缚鸡之力,司马弓都有心怀疑他是否参与其中,早有预谋了。尤其,王谢还微微带着些些怀念的神色。   ——怀念?   王大夫当年为了研究人体,没少去乱葬岗偷摸挖无主的尸首,而且做游医时,那称得上是走到哪挖到哪儿,只要塞给当地义庄看守十几个铜板,妥妥可以看一整夜。   即使含了苏合香,又遮住口鼻,尸体独有的腐烂味道依然令人无法忽视。那具尸体盖着苫布摆在台子上,仵作阴鸷视线盯着王谢,微微不怀好意地突然将苫布掀起,露出下面自喉部剖开至腹的焦黑尸身。王谢跟没事人一样,点点头,淡淡道声谢,看看仵作身旁的刀剪之类工具,借了一把剔骨刀,一个小钝头铲子。   自己曾经给苏家那无名男子清理双臂创口,王谢借助刀铲,纵横将残肢切开——若非因烧焦严重,看缝合手法他就能分辨是否自己手艺——登时松了半口气:“此人并非偷梁换柱。”   司马弓正色追问:“尚未查验此人腰腿处伤痕,王先生便可确定?”   “这人双臂由我截去,自然认得出。”   “那苏文裔又到哪里去了……”司马弓喃喃自语,难掩心中失望。苏家生意人,在春城风评一向不错,又能和谁结仇?难道图财害命?可是火场还能收拾出箱柜残渣,明显有金银之物,绝不是为了钱财。   王谢没注意对方说什么,他看到旁边并列三具盖着白布的尸体,心想得显示一下自己能为,才能让司马弓松口,同意自己给其他三人检验,于是叹口气,低声道:“司马捕头,恕我多嘴,我观此人咽喉口鼻处大量烟尘粉末堆积,似乎是生生被火烧死的啊。”   这话一出,仵作惊异眼神扫来,司马弓闻言,目光也一下子犀利起来:“王先生因何得知?”   王谢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我研究肺经,凡人于一呼一吸之际,清气自鼻而入肺,浊气自肺而出鼻,鼻内有细小毛发,如窗之有纱,透气而拒粉尘于外。那夜火势熊熊。若是活人在火内呼吸呼救,咽喉之内必定全是烟尘,此人喉咙全都是焦黑颜色,应该吸入所致。”   他说的一点都不错。   这正因为说得不错,仵作轻蔑一哼:“王先生的意思是失火未能及时逃离了?焉知他不是被人控制,可以呼吸但无法离开?”   挑衅?王谢在心里抱歉一笑,这不正中下怀么?当即故意轻描淡写道:“即使尸体烧焦,观察经脉堵塞也并非不可行,我知这位仵作师傅必定确认过了,怕我信口开河,要考校我一番,但若要证实细节——司马捕头可允我查验?”   司马弓眉毛挑老高,心道此人真的是大夫?真的只有二十岁?于私,他是很佩服王谢医术和为人的,于公,则要考量许多。昨晚他接回盛娘也没在家里呆住,去找里正把自己不在春城期间,王谢做过的大小事儿详细问了一遍,确定此人无害,才完全放下了戒心。   既然王谢想查验,没准从大夫的眼光里真能看出点异样,司马弓想着,点头同意。   苏文裔确实还活着。   只不过他从那一夜开始,便恨不得自己早就死去。   没有人能忍心看着自己父母妻子还有祖母被点了穴道提到屋里,就在自己床前。   更残忍的是,他连跑过去救人,甚至跑出去求救都办不到——他的腰腿有知觉,但也仅仅是“有知觉”而已。全身上下仅有一条左臂可以自由活动,但对方点了他的穴道。   ——我得罪了什么人?请冲着我一个人来!同样穴道被点,无法开口的他,用眼神询问那个立在一边,看几个手下来来去去动作的黑衣男子。   男子约莫十七八岁,身形中等,薄唇,鹰钩鼻,若非眉宇之间略显凶狠,还算是不错的相貌。苏文裔并不认识这个人。   直到他家里那个,据说害他身受重伤的罪魁祸首,被截去双臂和舌头的人也被提过来,那黑衣男子才点头,手下其中一个弯腰,将苏文裔连同薄被,打横抱起来。   久病卧床之人,不可能衣着整齐,近日天气转暖,他未穿中衣,从肩到腰胯再到腿脚都打着夹板,身下垫着巾帕之类,而此时……   那手下面不改色,薄被稍微一裹。   其间苏文裔的挣扎微弱到可以不计——有心无力。   随后一块黑布蒙上了他的脑袋,后脑上重重一击,他便昏过去,那群人就这么带他离开。   并不知道,在那人转身的时候,手下点燃了床帏。   一道人影轻巧闪进去,片刻后出来。   不知过了多久,身体被平放下来,在冷硬的床板上。   黑布去掉,灯火通明,房间简陋,稍嫌冷清。   男子站在床边,双手环胸,眼神充满怜悯和幸灾乐祸,打量他一眼,目光示意他看身边。   苏文裔羞愧得恨不得自己把脸再蒙上。   他清清楚楚看到,站在一旁那个,抱了自己一路的人,自腰腹处至裤腿鞋面上,淋淋漓漓,尽是水渍。   连袖管也沾染了。   那人身上飘着淡淡的不那么好闻的味道,渐渐扩散开来。   苏文裔无力长叹,他尚控制不住前后二窍,而今日晚间喝的是粥,还有一大碗汤药,在中途的时候他就觉得下身……而且还是在别人怀里!   男子更得意了,嘴角微微上挑,也不说话,不住望向门外。   ——他自忖堂堂白虎庄少爷,杀人简单,放火毁掉痕迹也容易,折磨一个废人?还真不屑。   “欧真,这么晚约我做什么?”女子稍显不悦的声音响起。   熟人!苏文裔瞪大了眼睛,这声音俨然是他老主顾。   “佳佳,我可是帮了你一个大忙,我把你心上人带来了,你看——”那男子回头笑道,带着炫耀,让开了身子。   “什么心上人?你再胡搅蛮缠——苏……”   进屋的女子正与床上的苏文裔打了对眼,先是一怔,立刻怒道:“欧真,你什么意思!苏少掌柜病着,赶紧把人送回去!”   “送哪里?你不是喜欢他,又怕他拖家带口么?我一把火把他家连他老婆他爹他妈都烧了,他现在孤身一个,随你怎么喜欢,带到哪里都行……”   ——什、么!   苏文裔目呲俱裂,急怒攻心,本就病弱的身体一口气上不来,瞪着眼睛昏过去。   那女子,便是景秀楼大批采办首饰的管事胡小姐,也是曾经爱慕于他的胡佳,胡佳见苏文裔昏迷,忙上前两步查探,扭头对着欧真怒道:“出去!”   “佳佳,你难道不该是感动,然后跟我以身相许么?”欧真愕然,捂着心口哀怨道。   胡佳气的胸口连连起伏:“好、好!那我和他出去!”说着弯腰去抱苏文裔。   “别别别,怎么可以劳动大驾,你们先聊着,聊着啊,玩得痛快点,我明天再来找你。”   欧真走了,胡佳皱着眉,开门叫了两个下人,一个去照顾苏文裔,一个去请大夫,顺便把她的通信鹰带一只来,打算问问姐妹乔小桥,欧真今天怎么发狂了。   欧真也拿了一只通信鹰,愁眉苦脸的写:“小乔儿,这个礼物你姐姐不喜欢啊。”   收到两只信鹰的乔小桥回复胡佳:“我去查查,顺便看看春城动向。”回复欧真:“大概是送礼物的时机不对,少爷可装做爱屋及乌,慢慢博取姐姐欢心。”   放飞信鹰,乔小桥蹦蹦跳跳回了自己闺房,水红色幔帐之内,躺着一名全身捆绑,奄奄一息的女人。   “……虽然血液蒸腾,毕竟留有痕迹,银针插入腹部不变色,非是常见毒药。取出脾胃内积物,用我自家验毒的药膏试验,药膏也不变色,这也非是用过迷药的征象。而四肢肌肉并无捆绑撕裂,也不是被绑。不用绳索束缚人,也不用药,查探心脏血液堆积较多,如果不是生病,便是被点了穴道。而且胃肠中食物尚未完全消化,大约是晚饭后两个时辰,才遭此大难。”这边王谢验完尸体,确定是火烧时人仍然活着,但是处于昏迷,并非由于药物所致,而是有人使了截脉手法,甚至推出了大概火起时间。   ——仵作终于知道遇上行家里手,眼神变了。   ——司马弓眼睛发亮。    ☆、第廿一章 继续琐碎日常   从义庄出来,王谢立刻把罩衫脱了,蒙面白布扯了,团吧团吧都给烧了。拿酒擦了手脸,又在道旁扯了几把蒲公英叶子,揉碎,擦手。   司马弓暗道这也太熟练了,他第一次到义庄若不是仵作指点,也想不到这些,尤其是拿蒲公英擦手。因为双手翻弄尸身,沾染的臭味实在浓厚,一时消散不去,只有经验丰富的老仵作,才会扯些有味道的植物擦拭双手,以去掉那股令人作呕的味道。   王谢确实有能耐,里正曾经收过王谢的好处,在司马弓询问时更是捡着好话说,连编都用不着编,街头巷尾各种说法都有,什么浪子回头啦,什么仙人托梦啦,什么卧薪尝胆啦。关于种种解释王谢只认同第一个,不过隔壁雷衍水经常搜罗他五花八门的传言,拿他打趣,他也学给燕华听,图燕华一笑而已。   进城后和司马弓分开,王谢先奔了浴肆,泡得一身清爽才敢回家。义庄毕竟不洁,他更不想让医馆沾上死人晦气——到不是气运的缘故,死人气带毒,散在空中,身体强健的人沾染后不一定有事,医馆人群往来,赶上个老弱病残孕,害人家生病就糟了。   尤其家里还有个燕华,能让燕华嗅到死人味儿么?   舒舒服服浸在滚热浴池中,既然没有苏文裔的尸体,人就可能还活着,王谢这心就宽了不少,而且王谢查看尸体牙齿,发现这两名妇人一在花甲之年,一在中年,可能是苏文裔的祖母及母亲,他的妻子不知所踪。如果是苏家夫妇两个人一起失踪,苏文裔活着的可能性就更大。   还有那个死去的无名氏……苏文裔受伤,原因不明不白,虽说景秀楼有人出面声称摆平了此事,焉知没有人从中做些文章?日后多打听些罢,该回家了,出门这么久燕华又得担心。   不过等王谢回到家以后发现自己才是白操心。   燕华忙着,几乎是抽空才招呼他,正一边哄着小康在自家那张大桌子上爬来爬去,一边收拾桌上各种小玩意儿。   小康这几天被王谢各种诊治,渐渐有了些生气,王谢不拘着孩子在床上,既然愿意活动就活动吧。   燕华知道自己这辈子是没有子嗣了,这几日养小康,从一个气息奄奄的小病孩儿,养成一个有力气调皮笑闹的小破孩儿,真是颇为喜爱。   因此他给小康买了不少小玩具,连同王谢之前给他买的消遣玩意儿都拿出来,堆在桌上让小康四处爬爬摸着玩。哄小孩子挺让人忘记时间,他算算王谢该回来,正要去迎接,不料此时小康手指头被挫了一下,痛得抽泣,他只好先哄。   听到熟悉脚步,燕华不好意思笑笑:“少爷,抱歉有点耽误,燕华这就收拾好。”   王谢见燕华被小康扰得稍微手忙脚乱样子,暗叹,以后家里千万不能有小孩儿!   “一起来,你抱小康,我收拾桌子。虎峰还在家么?”   “在容翔那屋里,说是今天上午一定要练出个名堂,不然不吃饭。”   ——林虎峰昨天下午和晚上确实开始跟着王谢学治伤,他只想学几种常用外伤急救之术,王谢先教他按压捆绑止血,划十字挤毒液,这两样甚是简单,之后就请他剪了几块碎皮子,要求拿针线对齐缝好。   针呢,是随便一根骨针,线呢,是从布上拆下来的线。王谢的理由是:野外受伤,东西哪有那么齐备,自然要能随手制作取用。   林虎峰再有力气,掌握不了诀窍,一时也拿这针线没辙。不是用力过猛骨针折断,便是扯断了棉线;不是戳不破皮革,便是一针扎到手指头。待线在针上,针透皮革,可以缝制了,缝完一看,歪歪扭扭一道口子。   王谢评价,这么个皮肉翻卷的缝法,是跟伤者有仇,怕人死的慢么?   裴回昨天晚上看见林虎峰吃晚饭就心急火燎地回屋,不明所以。自己和燕华聊聊天,和王谢请教过问题,看看天晚该休息了,回房见林虎峰还抱着块皮子在那儿缝,脸上表情怎么看怎么苦大仇深,于是建议不如先拿布料缝缝,熟悉一下手法。见林虎峰仍然抓耳挠腮,于是顺便给对方演示了一下。   然后林虎峰就奋起学习了,先用普通针线布料,再换皮革,一上午终于找到窍门,中午吃饭的时候果然很得意拿着一块缝好的皮子炫耀。王谢暗道这是可塑之才,下午便抓了笼子里的一只活猴,先灌下麻药,在肉厚之处剃去毛发斩了伤口,让林虎峰去缝合,虽然一开始有些生疏,好歹也是缝上了。   止血拔毒皮肉缝合的手艺都教会了,教接骨,接骨说完了,说昏迷,学会昏迷该怎么检查,还有溺水怎么救,肌肉刺穿怎么治,撕裂伤、践踏伤……林林总总。王谢不讲长篇大论的东西,他知道林虎峰只要实战能用就好,况且他也向来主张动手实践,只是可惜后园养的那些活猴子,一只只惨遭毒手。   燕华哄睡了小康,也静静坐在后园,面带微笑,听王谢将林虎峰训得头头是道。   燕华身边是蔡安和——蔡大夫既然应允与王谢一起给燕华重续筋脉,自然要多多研究燕华这一双手,在缓过旅途劳顿并熟悉环境之后,便开始孜孜揣摩。他本就对此道颇有研究,若非如此,王谢也想不起请他一起过来斟酌,最多不让他师徒二人不再遭受噩运罢了。   那筋脉藏在皮肤之下,交错纠缠光拿眼看看不出个子丑寅卯,必须慢慢地一点点摸索,蔡大夫还拿了两支叶筋笔,调一赤一墨两种颜色,在手上细细勾勒出线条,琢磨先动哪里,后动哪里,怎么接驳,怎么缝合。还好王谢平素虽然吃味,多为与燕华调笑解闷,故意为之,在正事上心如明镜,才不计较蔡大夫今天摸手摸了多久,摸的是哪几根骨头,是拿哪个手摸,按揉了多少下,其间说了几句话,燕华笑了几次之类小事。   ——不过燕华若不知道他这些小心思,又怎么会就坐在后园他看得见的地方,让蔡大夫诊治?   蔡大夫是过来人,见王谢眼神一会儿溜过来一次,但笑不语,他也是很愿意和燕华待在大庭广众之下谁都看得见的地方。还好他打发毛脚徒弟去给裴回帮忙了,要是被看见,自己晚上一准儿腰疼……   等裴回结束今日坐堂,回屋便被林虎峰一把抓过,揽着肩膀,炫耀般拿了件小物,乐哈哈地塞给他:“容翔容翔,小爷就是有能耐吧,看看看看!”   裴回端详着巴掌大的乳白色……挂饰?就是将两块一样的皮子缝合,中间填点布料,订了两个纽扣当眼睛,下面打了个结。“这个……是牛?”   “这是老虎!大老虎!你见过这么威风的牛么?”林虎峰连说带比划。   “呃……这老虎的鼻子还是很好看的。”   “那是耳朵!”   裴回尴尬,赶紧表扬:“你学得真快啊,针脚那叫一个密实。”   “就是,也不看看我是谁!”林虎峰很得意,“喏,这个送你,当昨晚陪我练缝皮子的回礼!”   “送我?”裴回小惊喜了下,看着林虎峰亮晶晶的双眼,不由开心一笑,“那就多谢啦。”说着伸手就把皮老虎挂在床头帐钩上。   与三个月之前冷冷清清相比,王宅现在可是人多,热闹太多,不似之前只有两个人,随时可以说体己话。   因此王谢燕华二人还是洗漱过后,躺在床上说悄悄话——王谢坚持每天晚上一定要“咬耳朵”,但此“咬”还是彼“咬”便不得而知了,不过王谢有什么大事小情,都会向燕华事前报备事后汇报的。   “……少爷要义诊?”   “是啊,你想想,咱们现在不缺银子养家糊口了。我以前四六不懂,没少得罪人,现在有了本事,想做点好事儿,不求扬名,只求安心。”   “确实是好事,少爷想得周到。只不知少爷义诊可有详细章程?”燕华知道家里不缺银子,银票都在自己荷包里面呢,王谢日前跟他商量过,财不露白,能不张扬便不张扬,拿出部分先置地罢,偷偷在城外买上十几亩地,建个小园子,托人看管着,种点蔬菜养点花草,又有的吃又有的赏玩。燕华起初想种药材,王谢拦下,颇为哀怨的说自己每日里便跟着药材打交道,这庄园是消遣的,再看到药材就败兴了,燕华立刻改口问要不要引水挖池塘养鱼养莲花,这个倒甚是合王谢心意。   即使买房子置地,银票还是绰绰有余,拿出稍许购买药材做义诊,不仅于自家无损,更是件积德行善的事。   “这个章程么……”王谢斟酌了词句,才试探着道,“前夜,司马捕头带着爱侣求医时,我便想到了,烟花柳巷鱼龙混杂,能出头的百里挑一,剩下九十九个都是可怜人,被龟公鸨母强逼着,拿虎狼药淘空身体,又不懂调理保养,一旦生病便是恶疾难愈,不少人还因为囊中羞涩不得不强撑残躯,往往壮年夭折。我想去给这些人做义诊,而且……而且……当初要是有个好大夫肯多照看你,你也不会伤这么重。”   燕华躯体微微绷紧,亦想起当年的凄惨。好在经由王谢日日照顾,又遇上往日客人,发现少爷依然情意深重,渐渐打开心结,回忆往事时,少了孤独无依的酸楚,多了世事无常的慨叹。他本就和王谢紧扣的五指又紧了紧,王谢的吻立刻轻轻落在唇上,并不深深进入,只温柔啃咬两口,单纯抚慰。   一吻结束,燕华抚着唇,缓声道:“这更是大善之事,若少爷不弃,燕华也愿出力。”   听到对方声音释然,王谢这才放下心:“好啊,日后和我一同打理药材便是——大管家,近日可否赏点银子给在下?在下好去和康安堂王掌柜商量,配些合适方剂。”   “准了。”燕华亲亲王谢,二人相拥而眠。    ☆、第廿二章 苏文裔的不幸持续   苏文裔并未昏迷多久,当他醒来时,上一刻以为不过做了个噩梦,下一刻便被自己身处陌生房间的事实将一丝丝侥幸完全打散。   被褥柔软舒适,床帐是极好的蜀纱,房间不大,纸窗透着晨光,几件典雅家具,八仙桌上一套官窑粉彩荷花茶具。   穴道已经解开,他试着动动手臂,咳了两声,尴尬了。   被子一看就是换过的,内里他依然赤裸。   苏文裔用能动的左手支撑床面,逞强想坐起来,他如今顾不上王谢交待过不得随意移动以防筋骨错位,家人可能命都没了,他这身皮囊留着有什么用。   不过单手确实吃力,一个不慎,整个身体失了平衡,往床下栽去,额头狠狠磕在膝盖骨上,痛得眼冒金星不算,全身的痛感也仿佛开了闸门,纷纷造反。尤其是腰间受创最深,恢复也慢,夹板硌着骨头,剧痛钻心,连眼泪也痛了出来。   不过这一痛,却让他稍微清醒过来。   人为刀殂,我为鱼肉,他得罪不起那个黑衣男子欧真,不知道胡小姐与他还有几分交情,能不能告诉他家里发生了什么,能不能送他回去。   苏文裔想到这里,便勉强支撑着,重新躺回去——却是件难事。   刚刚被他一折腾,两条腿开始不受控制的抽筋,又麻又痒又疼,隔着夹板,苏文裔一只手怎么也按不住。   糟糕的是,这么一抽筋,他又控制不住,被子里又是一团潮湿。   于是胡佳推门,刚要进屋时,就看到了半幅薄被拖在床下,除去一身夹板几无遮拦,神情慌张,满脸泪水的苏文裔。   胡佳再怎么是江湖人,也还是个女子,羞红着脸急转身,飞速退到门外。   焦头烂额的苏文裔并未觉察她轻盈脚步,但是开门关门在静静的屋子里也算大动静了。   苏文裔猛抬头,只见一角粉红抽离,不消说也明白有女子来过,急忙拽起薄被——被子已然沾了不少腌臜。   长叹一声,这飞来横祸。   忽听门声又一响,苏文裔努力想让自己姿势好一些,无果。   所幸只是两名褐衣仆进门,看着三十几岁,老成稳重,一人托着套男子衣裳,另一人端着盆热水。   见到一床狼藉的时候,两人放下手里东西,互相看了一眼,其中一个退出去,另一个向苏文裔行礼:“苏掌柜,小人苔纹,出去那人唤作竹斑,胡小姐吩咐我俩伺候苏掌柜。斑斑去取新被褥,小人先给苏掌柜擦身。”   “我昏迷多久?发生了什么事?”   苔纹回道:“小人不知苏掌柜昏迷多久,只知道胡小姐半个时辰前,吩咐小人过来给苏掌柜擦身换被褥时,您还没有清醒。”   “这里是什么地方?”   “家主姓欧,此处是欧少送与胡小姐的别院。”   “你家主人是做什么的?”   “还请苏掌柜稍待,胡小姐跟您解释。”苔纹知道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   “胡小姐是什么人?”   “胡家与欧家世交。”   “你可知带我来的欧真,是什么人?”   “欧少是家主之子。”   一问一答的功夫,苔纹用湿布给苏文裔擦了身,他不敢冒失拆开夹板,手脚轻之又轻。   不到片刻干净被褥拿来换上,苏文裔为难的问题也被解决——竹斑还带来一包清香的月信巾子,接女人落红用的,颇能吸水。   在人屋檐下,怎能不低头,苏文裔紧锁双眉,用这个至少比当面出丑好。再说他来时一路狼狈丑态已经现眼过了,不差这一件。   两人将苏文裔收拾停当,行了个礼,退出不久,胡佳这才进了房间。   淡紫长裙粉红绦,鬓上简单插了枚牡丹花苞金簪,耳上两个米粒珠钉,薄施粉黛,佳人温婉。   如果胡佳第一句话不是“苏掌柜,抱歉,请节哀”的话,就好了。   苏文裔原本有些紧张忐忑不好意思种种情绪,在这一句话后,统统化为乌有。   他紧紧握拳,指甲深深扎进掌心,用力吸了一口气,向胡佳确认:“他们,都……死了?”   胡佳点头:“我已派人查探,你家……火势凶猛……”   “那……我家破人亡,看在我一个废人面上,胡小姐能否告知,我究竟哪里得罪了你们?”   胡佳满怀歉意望向苏文裔,斟酌再三还是没有把话说出口:“苏掌柜,你先好好将养,我胡佳会给你讨这个公道。”说着,犹疑一下,还是点了对方睡穴。   谁知苏文裔大半夜被人带着赶路,直至天色微明才得休息,一路吹了许久冷风,加上心神激荡,这一番折腾,身体本就病弱,等苔纹竹斑二人中午发觉时,他发起高热,双颊已红得烫手,下体连二便都泄了。胡佳赶紧拿上好药物给他吊命,又请大夫仔细诊治。   那大夫给苏文裔诊了脉,道病因不过外感风寒,只是病人一直未曾断药,怕有药性生克,得拿之前药方参详。   苏文裔被仓促掳来,那有什么药方,大夫只得开了些麻黄、防风、苏叶、生姜之类辛温解表的药物,煎好了用鹤嘴壶灌喂下去。谁知一剂下去并不见效,苏文裔直到掌灯时分仍是高烧不退,胡佳心中焦急,再要烧下去,坏了脑子,人不死也得傻。   欧真看着胡佳坐立不安,不由拍桌子道:“我知道,之前给他看病的是那个王谢,我把他绑来!”   “你敢!”胡佳瞪他,“你只听信别人捕风捉影的话,以为我因情伤心,不分青红皂白就害了苏掌柜一家,做的还不够么!”   “那又怎样,杀个把人而已,我爹是白虎庄庄主,平时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的买卖何止千百,还怕这小打小闹不成!我就是把他抢来给你的,只要你不与他成婚,怎么样我都可以不在乎!”   胡佳皱眉,她是景秀楼中人,景秀楼系繁露山庄所设青楼,用以搜罗江湖情报的所在。而白虎庄则是江湖一处杀手组织,自然不便得罪。偏这位欧真对胡佳是一见动念,再见倾心,三见便指天画地非卿不娶,杀又不能杀,赶也赶不走,将胡佳扰得不胜其烦。   苏文裔受伤,便是欧真嫉妒之下,派遣手下做的。之后他拿手下当了替罪羊,便是烧死的断臂无名氏,自忖折磨情敌,这手脚做得不错,若非事有凑巧,真真就要了苏文裔性命。而之后他因事出门,近日回转,从乔小桥口中得知,景秀楼与叠翠坊仍有生意往来,且依然由胡佳与苏文裔接洽后,怒气直冲脑门,带着手下杀奔苏家。   白虎庄行事宗旨便是心狠手辣。欧真少年气盛,心思诡异,被乔小桥挑拨得竟一把火烧了苏家,带苏文裔回来邀功,被胡佳教训一番,白天不知去哪里撒过气,又回转他送给胡佳的别院之内。   “小桥正在春城,我飞鹰传信给她,去请王大夫。”乔小桥是胡佳的好姐妹,在胡佳眼中,她虽性子有点冒失,人是既实在又热心。   苏文裔的身体再颠簸一次,估计等不到医治便撑不住了,况且要是强行带苏文裔离开,等于撕破脸,胡佳还有顾虑。另外,她不放心欧真去找王谢,一言不合欧真又会大开杀戒,想自己去请,又担心欧真害了苏文裔。   欧真哼了一声:“不过一个大夫……”心里盘算这大夫是杀了好呢,还是杀了好呢,还是杀了好呢?   ——问问小桥儿罢,这回一定要选对方式。   于是再次接到两只通信鹰的乔小桥,分别回复了同样的话:“已知此事,在想办法。”   随后晃进自己绣闺,端详着床上被朱红色绳索绑着的,混合惊惧与羞怒眼神的少妇。乌发如墨,冰肌胜雪,白衣红绳,双峰被束得高高耸起,那样柔弱无依的人儿,乔小桥真是越看越爱,笑嘻嘻凑过去,在对方洁白如玉的脸颊上啃了一口,喜悦道:“姐姐,你的良人不顶用了,还不从了我么?”   苏氏花容失色,可惜嘴被塞住只能唔唔出声。   “姐姐,你却不知,自从那日误闯你良人屋子,出来之后见到你,小桥儿可是一见不忘,喜欢得紧呢。只可惜你已有良人,小桥儿伤心好久才想起来祸水东引,我姐姐心悦你家良人,我心悦于你,这不是天造地合的事情么?”   乔小桥在苏氏震惊目光中,又印下香软一吻:“好姐姐,我姐姐传信给我,要我给你良人请郎中,我去去就回,可还是不放心你,只好委屈你多睡一会儿,好姐姐,安心睡啦。”话毕,得意洋洋端详着自己在苏氏颊上留下的粉红唇印,将苏氏打晕塞回被中,将门反锁,返身换好短衣打扮,围好腰际九节鞭,点起一根迷魂香,自己穿窗出去,不忘回手一带,合严了窗户。   王谢家在哪里,乔小桥并不陌生,毕竟他曾经救过苏文裔的命,如此高的医术,景秀楼自然调查过他。乔小桥只觉得既幸运又可惜,幸运的是因为这件事她才遇到心仪之人,可惜的是苏文裔没有死,苏氏不是独身,她没法子勾搭。   不过,这个人将来也一定是她的!   乔小桥身影如电,径直射向王宅。   似乎王谢这一夜又会很忙。   ☆、第廿三章 夜来乔小桥   若说乔小桥打着将王谢请去给苏文裔治伤的主意,那必然不是真话。她不过做做样子,只要去请王谢,王谢因为种种原因去不成,就不是她的事儿了。乔小桥决定自己的表现要更加骄横跋扈一些,提出更多苛刻要求,让王谢好有原因拒绝。   骄横跋扈,自然要在夜深人静之际,大摇大摆闯入,一鞭子摔在大门上,然后高声喧哗:“王——”后面“大夫”二字还没有说出口,扑面就是一道恶风!   乔小桥大惊失色,猛一侧身,乌风堪堪擦着面颊而过,卷下两三根秀发。   乔小桥再怎么聪明,也没料到王谢家里会藏着一位高手。她后退一步站定,扬起下巴:“你是什么人?”   微弱月色下,只见一身青衣短靠的沉默男子,身材中等,面目普通,唯有双目偶尔闪过一道寒光。   对方一击未中并不追击,收了兵器,只是挡在她去路上,打个手势让她回去。乔小桥哼了一声:“好狗不挡道,谁给你好大的胆子,敢挡姑奶奶的路!速速让开!”   男人不答,默默拉开架势,蓦地抖手,乌黑发亮的钢鞭便如毒蛇出洞,扑面而去!   乔小桥急忙招架,前院有动静,后面的林虎峰最先清醒,一骨碌翻身爬起,蹭地冲了出去。一眼看见场中两个人,个子矮的不认识,个子高的可不正是他想切磋的那位护卫大哥?不用问了,这小个子的必定夜闯空门,听刚才骂骂咧咧的话,也能猜到对方没安着什么好心,那就可以出手教训!   林虎峰偏好打架这口,想着大哥曾经说过,孤身女子敢行走江湖,必定是有与众不同的能耐,他定要会上一会,提着短剑就加入战团。   打斗之声清清楚楚,由远及近,从前院打到后院。其余人当然也被吵起来,王谢依然按住燕华,让他别出门照顾好自己安抚住小康,然后扒着门缝往外看——外面打斗正酣。   三道人影你来我往,衣袂翻腾,尘土飞扬。   转眼间交手十几招,劲风扑面,速度极快,王谢认出场中林虎峰和四三都在,还有一道绛色身影,手舞白色长鞭。林虎峰招式极为豪迈,大开大阖;四三身影飘忽,出手凌厉;而那陌生人,仗着身形小巧,闪转腾挪,自保尚有余力,进攻却是不值一提。   王谢不是武林高手,但八十年阅历加眼力明明白白放着,不妨碍他分得清谁胜谁负,见自己这边占上风,便不着急了,沉下心来琢磨:此人是误入?是故意?是有求于己?还是自家有什么令人觊觎的物件?   说时迟那时快,王谢脑中不过转几个念头的功夫,场中局势又变了。   林虎峰和四三两个人,虽同时抢攻,招式从未磨合过,那陌生人便钻了空子,得以左支右绌,林虎峰性急,见久攻不下,叫道:“我们一起上!”   四三不说话,连一道目光都不往他这里瞟,神色平静,直到——认出对方一记“金蛇狂舞”后,面色一沉,空着的左手中不知何时又晃出了一根黑漆漆的鞭子,扬手挥鞭,鞭梢如毒蛇吐信,破开对方空门直奔咽喉,竟下了杀手。   电光火石刹那,杀气已经刺破了喉间皮肤,那女子瞳孔一缩,似乎没想到在这里能遇见了这一招,忽然开口大叫:“住手!自己人!”   林虎峰一愣,手下一慢:“自己人?”   四三皱眉,长鞭似有灵性,准头向下,变直为环,变刺为抹,眨眼间将对方双肩缠住,往地上狠狠一砸。   那女子硬生生倒下,顺势在地上翻滚了四五圈,自己鞭子也松手了,蒙面巾也掉了,衣裳破了,发髻全是土。   她捂着嘴,呛咳了好几声,“真的是自己人……咳咳……我有要事求见王大夫!”   “哈,求见?”林虎峰愣愣发问,刚刚这女子出手狠辣,他险些吃亏,现在打不过了就说要求见,这什么道理?   四三走上前,不知从哪里抽出一根绳子,将乔小桥双臂反剪捆上。乔小桥还想耍个花样,摆个将来方便逃脱的姿势——攥紧了粉拳,手心向内,双腕刻意撑开——这种姿势使得捆绑后绳索不至于很紧,双手之间还能有空隙,方便之后悄悄挣脱。   四三根本无视,毫不怜香惜玉,捉过她双手,将左手抵着右肘右手抵着左肘交叉一捆,莫说一个乔小桥,便是司马弓来了也挣脱不开。   乔小桥心里暗道失算,自己小命差点丢了,只好先将耍花样的心思缓得一缓,不过这样一来,能请动王谢的可能性就更低,苏文裔死定了。   四三收到的命令是保护小康,顺便保护小康的大夫,一听找人,先是想到王康安危,其次想到王谢安危,这两人无论如何都不能有闪失。哪怕从乔小桥的招式里辨认出同是“繁露山庄”来人,也要看是干什么的,没有相关凭据,别想从这里通过。之前下杀手,也不过是想看看对方后招,以确定来人在同门中是个什么身份。   鞭子收了回去,四三看向疾步走来的王谢,单手比了个手势。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如果一开始王谢毛毛躁躁冲出来,四三自然要分神,现在尘埃落定主人家才出来,那叫沉稳。   虽然来了没几天,四三对王谢这个新主人还算满意,一是王谢有自知之明,穷人乍富最是可怕,花钱摆谱,买豪宅置美婢,锦衣玉食,鼻孔朝天这些丑事,王谢一概没有,相反的颇知进退,不显山不露水,怀揣巨款还能安安稳稳、老老实实地做大夫。二是这一家子心都不错,护短,对自己人那叫一个爱护有加,王谢燕华裴回哪一个不心疼小康,陪哄陪睡陪玩?冲着银子的陪伴和真心喜爱的陪伴,在人前人后分明是两样,这几个人都是后者。若非如此,便是十个王谢也早就被四三和三三砍脑袋了。   王谢出屋站定,看清来人:“你……原来是你。”   他和乔小桥两个人,在苏文裔那里有过很不愉快的一面之缘,虽说对方换了身绛色短打,面貌确实认得的。   “是我是我!”乔小桥连声答应,眼中惊惧之色稍稍浅了些:“我是乔小桥,王大夫,我们曾经见过一面!”   “四三,没事。”   “对对,自己人自己人!我打不过你,等我把话说完!我来求救的,王先生,请你救救苏文裔!”   见双方说得上话,四三收鞭,解了乔小桥的绳索,向王谢一拱手,纵身即逝,不知消失到什么地方去了。   “哎,怎么走了?身手不错的大哥,等等我,咱们切磋切磋——”林虎峰赞叹着纵身去追,蹿上房顶一看,人呢?挠挠头,想,人肯定走不远,那我就四处找找,梁上树上院子角落总能找到。   “虎峰,下来下来——”裴回抱着衣裳冲他招手。   “怎么了?”林虎峰一愣。   裴回把怀里的外衣递给他:“看你急急忙忙出去,衣裳都没穿,夜里风大小心凉。”同住一间屋,他年纪比林虎峰大,总得照应着点兄弟。   “我是习武之人,内功护体,一点也不凉,你摸摸看,我身上多热。”林虎峰话虽这么说,还是喜滋滋披上外衣,有人关心就是舒坦啊。   他俩说悄悄话不提,这一番动静,同样惊动了住得近的蔡安和师徒。蔡鹤匆匆忙忙先跑出来,弄明白是有人请主人家出诊,自己这边是客,不好旁听,于是转身又跑回去安抚师父也不提。   王谢闻听乔小桥之言,又惊讶又欣喜,惊讶于对方竟然有苏文裔下落,欣喜于苏文裔竟然没有死。   “我姐传信给我——我姐就是胡佳,您也见过的——说苏少掌柜发热得挺厉害,一天没醒,喂过药也不顶事,又不方便挪动,只能王大夫跑一趟了。”乔小桥快人快语,一句话说完,催促道,“王大夫,大夫治病救人,龙潭虎穴也得走,现在跟我去吧!”   龙潭虎穴?这话中有话啊,王谢想了想,道:“文裔除了高热昏迷之外,有无外伤或者烧伤?”苏家大火,苏文裔卧房内死了四个人,而卧床不起的人竟然在胡小姐那里,未免有些奇怪。   “没有,要是有,姐姐会一并告诉我。”乔小桥说得肯定,当然,在胡佳告诉她之前,她就知道始末了。   苏文裔没受伤,那就是说,在火起前,他被胡小姐带走?为什么?   王谢试探着问:“胡小姐救下文裔,实乃幸事。文裔移动不便,以胡小姐的细心,应不会震动到文裔筋脉骨骼,更不会伤到内腑,怎么会发起高热?”   乔小桥一扬头,得意洋洋:“什么救不救的?他可不是我姐姐带来的。还不是白虎庄的欧真少爷,他喜欢我姐姐,姐姐又喜欢苏少掌柜,他就把苏少掌柜送给姐姐了。白虎庄可是江湖第一大杀手庄,欧真少爷脾气不好,杀人就像吃饭那么简单,但是我和姐姐可都是景秀楼的,就是欧真见了我家主人,都得客客气气!”   “如此说来,不知文裔现在是否就在景秀楼?”王谢顺势继续试探。   “没有,还在白虎庄的一处别院,欧真把别院送给我姐姐了。”乔小桥骄傲道,随即愁眉苦脸,“其实我也不明白,白虎庄好些大夫呢,怎么会单独邀请王大夫,毕竟欧真少爷的脾气难以捉摸,咱们还是快点走吧。”   作者有话要说:  小桥不会活跃多久了。   蛇精病出没是作者森森的怨念。。。      ====================================   蔡安和幸福生活的小剧场   我师父怎么能这么好看!   尤其是喝完酒,红扑扑的,平时谪仙一般的人物,就好像忽然接了地气。   我好喜欢,我好饿。   喜欢的东西一定要吃掉才是自己的。   蔡鹤咂咂嘴,噘着唇,熊扑——   扑面一把药粉?   中了招的蔡鹤PIA~~~一个大马趴。   蔡安和懒洋洋站起来^_^(王大夫给的迷药,效果杠杠的!)   蔡鹤:( ⊙ o ⊙ )!!!   蔡安和慢条斯理给蔡鹤捆上了^_^   蔡鹤:( ⊙ o ⊙ )!!!   “徒弟啊,年下这件事,其实是师父让着你的,”蔡安和很是怜惜,“不过我和重芳探讨了一下,觉得经常做那个运动,对于肾气有亏啊。”   蔡鹤:~~o(>_<)o ~~(师父是要禁那个么!!!!表啊!!!尔康手!!!)   “况且天朝只准进行脖子以上的描写。”   蔡鹤:%>_<%(我的性福呢?福呢??呢???)   “所以为师觉得,还是为师损一损肾气吧……”   【拉灯请脑补】   蔡安和把蔡鹤唇角的白浊轻轻拭去。   蔡鹤:(ˉ﹃ˉ)师父……好猛……   ======================    ☆、第廿四章 作死乔小桥   王谢闻言暗自皱眉,乔小桥话里话外暗示此行凶险,对方那里也不缺给苏文裔治疗高热的大夫,为何偏偏叫他去?他清楚白虎庄专出杀手,根据买家各种条件,提供不同“服务”,自然要的价码也贵得离谱。想想苏文裔犯不着和谁结下深仇大恨,要对方花大价钱害他全家,而白虎庄杀手无利不出手,不可能这么容易把人带出来,杀人放火还那么张扬。结论便是欧真此人不是普通杀手,甚至不是一般头目,必定居于白虎庄中高位。   想想欧真喜欢胡小姐,还采取如此激进的手段,讨心上人欢心,狠辣有余,智谋不足,那么岁数不会大得离谱,年轻而身居高位……自己对白虎庄有印象不假,那印象严格算来应是在十年后他才知道这么一个白虎庄,到自己七十多岁的时候,庄主统共换了四任,除了一任姓葛,其余都姓欧,不过没有听说过欧真这个名字,那么此人应该是庄主本家或关系比较近的分家。   重活了好几个月,物是人非,此消彼长,王谢明白一件事:自己多出来这六十年的经历,既是长处,也是破绽,可以带来名利双收,良人在怀,然而一个不慎,也会闹出乌龙,落入有心人眼中便是把柄。譬如他所知的江湖最大情报贩子“蒺藜”,此时竟只是初创,若非能言善辩,双方又有互惠共进的好处,他的小小医馆,还不定成什么样子。   毕竟他上辈子直到二十七八岁,才慢慢接触江湖及官场,慢慢了解各种关系各种势力,三十五六岁闯荡出神医的名头,方与职掌权柄之人打过交道,有些交情,知晓种种秘辛。现在这个时间,许多事都不一定发生过,而且自己有意之下,也改变了一些人命运,比如苏文裔,比如裴回,比如蔡安和,比如燕华怀里的小康。   由此细想,还得继续谨言慎行,多几个心眼。王谢老狐狸暗忖,记忆里白虎庄与繁露山庄关系并不十分密切,此时却又不似,不知是公事还是私交,景秀楼的真正身份是繁露山庄,繁露山庄的规矩,断不像乔小桥这般能随意宣讲。   也可能是乔小桥只是外围,接触不到山庄真实内幕?且看她说话故弄玄虚,遮遮掩掩,其中定有隐情。而且以她的武功,要找自己何必闹出这么大动静,又是何意?   乔小桥自然不晓得在短短几句对话中,王谢将她与欧真的身份猜了个七七八八,还在劈里啪啦聊着:“王大夫崭露头角的事儿,姐姐还跟景秀楼主管提过,我们消息都特别灵通,可能是白虎庄也知道了,他们的人受伤也是常事儿——啊,光顾说话了,咱赶紧走吧!”   这么急促?隐在一旁的四三此时皱起了眉头。   他和三三二人被主子送给王谢,明面是帮助做事,主要还是为了护卫小康。   正如王谢之前猜测一样,当初将小康送来时,确实上至宫廷御医下至街头郎中,主人请大夫请的已然是山穷水尽,小主人身份隐秘,本身就被父亲厌弃,更没法大张旗鼓。万般无奈,确实病急乱投医,这才拿王谢当做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待暗中窥探,发现一两日间小康的身体竟然好了些许,救命的不是稻草,是块木板,主人才坚定了留小康在王家的决心,送钱送身份送护卫,致力于将木板改造成大船。至于王谢和燕华两口子那点子事儿,有情有义的才好拿捏不是?   只是不想在这里遇上同门,这相同的招式非本门之人是窥不破的,而同门一向作派都是死道友不死贫道,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处处算计,这算计到王谢头上,万一王谢出事,小康身体怎么办?别看现在小孩儿结实不少,可以四处爬来爬去,每日里药浴针灸哪一顿缺过?他可不能不管。   四三眼神深沉下来,在院墙偏僻角落里抠出块活动的砖,拿指甲往砖头反面划了两个鬼画符,将砖归位。   苏文裔尚在人世,王谢自然不怕凶险,愿意早早过去探病,好把自端阳前就压在心头的石头搬下去。想到乔小桥的话,莫非是因着救治苏文裔的由头,才被景秀楼及其身后的繁露山庄注意,从而将小王康交托与己?这真是焉知非福……不过既然事已至此,也不必计较太多,一念及此便道:“若在城中,我即刻动身,若是城外……”   春城不是个小城小镇,宵禁巡逻向来规矩严格,即便求医寻人等要事也得先禀明里正,方可在城内行走,而城门自定更时分关闭后,非有干系天朝命脉、国计民生之大事,在五更之前是断断不开的,莫说城头有兵卫巡逻,便是那五丈高的城墙,除却轻功极佳,旁人可跃不过去。   乔小桥被这么一提醒,连忙做出一副懊恼样子:“糟糕,我给忘记了……这样如何?五更天开城门的时候,我来接王大夫动身。”能拖得一时是一时,还不忘用王谢能听到的声音自言自语,“要是能顺便治治欧真少爷的疯病就更好了。”顺带着吓唬。   王谢不禁失笑,这算提醒呢?还是诱饵呢?他都接招便是,遂道:“正好我去准备大概会用到的药物,那我们提早半个时辰在这里见?”   “好的好的。”乔小桥心道等着吧,我也准备一定用得上的药物,要是到那里苏文裔还没死,混进去的毒药一定要你的命!   王谢又问明路程远近,乔小桥想了想:“王大夫骑马么?骑马快,三个时辰就到了。”   王谢算算往返最少两天,不耽误事,点头应下。   乔小桥与王谢拱手道别,走的时候没从门出,而是使轻身功夫几个跳跃离去。   王谢瞪着被三人打斗弄个乱七八糟的院子,觉得有些不妙。加上林虎峰后知后觉提醒他,正门也被打坏,再有涵养的人也恼了,何况王谢不算心胸开阔之人。景秀楼乔小桥是吧,得罪一个大夫,不知不觉收拾人的法子有很多,如果乔小桥天真烂漫不知世事,着急救人还情有可原,可惜无论是眼神还是言语,明明心中就有算计,这样的女孩儿,恕他王老先生不怜香惜玉了。   先顾不上准备药材,第一忍不住便是跟燕华道歉:“这几日我不在,便让容翔和虎峰帮你,蔡先生师徒也帮得上忙,有事就去雷家,衍水跟我相熟……”如此这般这般如此,翻来覆去说了一箩筐的嘱咐。   燕华方才没有出屋,但是他耳力向来敏锐,安静听这位“老妈子”说完,一一应下,担心道:“少爷,燕华听那乔小姐语焉不详,话中有话,总觉此行……没那么简单。燕华和容翔都手无缚鸡之力,少爷不若邀虎峰同去,也好有个照应。或者衍水少爷那边也去打个招呼,借一二人手罢?”   “无妨,我自保之力还是有的,这个你放心,好生等我回来。”   “那是自然,另外,还有小康叔叔也等少爷回来。”燕华拿着怀里小孩儿的一只手,冲王谢摇了摇。操心完少爷,他开始操心小康。   “你……”王谢扶额,谁叫户籍上面小康的是他远房表叔呢,“放心,我平素给小康用的药,方子交给容翔去配,不会耽误事。”   “如此甚好。”燕华主动凑过去吻吻王谢,“少爷准备好药物,就歇了罢,随身应用之物燕华给少爷预备——少爷可别客套,燕华这是私心。燕华累了,日间尚可补眠,少爷养足精神,才好早去早回。”   “早去早回”四字,令王谢心头暖意萌发,抱住燕华——先执意把小康接过来,放回小床上,这才满足地将人揽在怀里,拍拍后背,亲亲小耳垂,低喃:“好,我一定早去早回。”   再说乔小桥,心情轻松往回走,顺利给王谢留下很不好的印象,她的目的已达成一半,现在该回去看看自己的大美人儿,过过眼瘾,再慢慢“吃”掉……大事不好!   正穿行在小巷中的乔小桥突然觉得身后一股寒气,心头忽生警觉,想都不想就地一滚——好险躲过一击。   她借翻滚之势躲出老远,摆出戒备姿势定睛看,不由惊呼:“是你?!”   身后不是别人,正是四三。   四三神色平静,单手立于胸前,打出几个简单手势。   乔小桥瞳孔一缩,这是山庄的人?她立刻蹦出一句话,准确而言是五个字:“庄杯林英华!”   四三比划了五种手势,如果王谢在,就会默默补上后半句话,也是四三用五种手势代表五个字“地德天地道”。   听起来莫名其妙的上下两句,上半句是《春秋繁露》前五目录标题第二个字连起来:《楚庄王》、《玉杯》、《竹林》、《玉英》、《精华》;下半句是目录最后五个标题的第二个字连起来:《天地之行》、《威德所生》、《如天之为》、《天地阴阳》、《天道施》。   你说一个明面上的江湖门派,用这种文绉绉已不足以形容,必须称之为“酸腐”或者“佶屈聱牙”的暗号……嗯,对于武夫来讲,确实很难明白其中奥妙。   “你是哑部?”   四三点头,继续打手势,意思是乔小桥今晚是公事?私事?是哪家号令?可需协助?   作者有话要说:    ================================   附送一句话坑爹小剧场:   乔小桥打昏王谢扛回家用脖子以下不能描写的部分做了脖子以下不能描写的事情。   本文BG,虐恋情深,完结~撒花~谢谢观赏 ☆、第廿五章 放鸽子歪打正着   乔小桥眼珠一转,知道哑部诸人从来都做各自主人安排的隐秘之事,并不需知会山庄,但是地位比其他分部要高,于是报了个上头的人名,那个人位高心善,又体恤下属,偶尔先借用名号,等事后去请罪也能获得帮衬。然后接着那个人的名头,把欧真残害苏家的事说成苏文裔横刀夺爱,胡佳受了欺负,欧真奋起报复,那个人得知此事,表示既然苏文裔家破人亡,留一条命也就是了,上天有好生之德,这才请王谢去诊治云云。   四三面无表情,拱手表示方才自己多疑得罪了,还请不要介意。   乔小桥很大度挥手不介意,对方武功比她高,职位比她高,她哪敢挑理。   随后,乔小桥告辞。   在她转身的一瞬间,一道鞭影缠上了她白皙优美的脖颈,蓦然收紧,一拽一旋——她清楚听到自己颈骨折断的声音。   手足立刻变得无法动弹,矫健身躯立刻软泥般瘫倒在地。   鞭子不依不饶,继续收紧,喉间气管咯咯作响,肺叶子努力胀缩得不到半点空气,血管被压迫,原本甜美娇艳如三春桃花的面颊,眨眼间变得青白一片,乌黑狡黠的秀目向上翻着,眶中只见可怖的眼白。   直到,丧失生机。   原来之前所有过招、交流、质疑,无非试探。   乔小桥并不知道,当四三亮出身份时,她已经走不出这条小巷了。   她透露自己来自景秀楼的时候,尚且无事,但是提到白虎庄,明摆着有圈套,四三可不在乎王谢是不是愿意往套子里面钻,更不在乎王谢有没有本事钻进去再钻出来,主人交待过任何危险都不能发生,当然要从根本解决麻烦。   况且乔小桥踢到铁板,他的主人,可不就是“那个人”,若非主人心软,小康根本不会出生。主人又怎会作出将王大夫调离小康身边的事?   至于苏家,苏文裔,胡佳,欧真……他自会上报主人定夺。   四三将乔小桥贴身腰牌取出,刻了个不一样的鬼画符上去,连尸体带腰牌,一并扔回景秀楼。   次日景秀楼发现乔小桥,只会知道这是繁露山庄内部直系清理所致,至于清理原因?无权过问。   等级森严至此。   而被乔小桥金屋藏娇的苏氏会被何时发现,以及被何人发现,就端看她自己的造化了。   远在不知什么地方的苏文裔,更要看他的运气。   王谢坐在厅里,拿着筷子,稀哩呼噜吃汤面,早晨吃点热乎乎东西,路上不冷,燕华还在面里给他放了三个荷包蛋。   桌上放着个包袱,里面有十几种苏文裔可能用得上的成药,还有王谢常用的一套金针银刀,有脉枕一只,帕子一块,火石一付,换洗中衣外衣各一套,消遣用小话本一册,润喉丹清热丹消积丸山楂丸各一瓶,以防万一。银票若干张裹在包袱里,另有若干张及散碎银两贴身放置,铜钱装荷包里,跟玉佩并排挂在腰间。因要出门的缘故,在一身石青色长袍外,又加了件青色斗篷,怕的是早晚太凉,路上受风。   小康还在睡,燕华拜托五更天就起床练功的林虎峰多照应着点,自己裹了件厚衣裳,坐王谢旁边,两人有一搭无一搭聊天。   自然,为了不让“少爷老妈子”总是说自己要如何如何,燕华引着王谢讲医书。有燕华想听的内容,王谢当然乐于从命,更乐意跟燕华多待会儿,于是滔滔不绝,兴致高涨。   聊到裴回跑出来找燕华,惊讶:“咦,重芳大哥还没有走?”王谢这才发现,已经过了不止五更。   乔小桥为何不如约而来?难道有什么意外?王谢心中不安,又等了阵,天光大亮,太阳都出了,对方却还毫无踪迹。   老这么等着不是办法,王谢担忧苏文裔,只得收了包袱,决定先去一趟景秀楼打探。   景秀楼是什么所在?春城有名的青楼。一夜缠绵过后,清早正是恩客出门,卖笑人补眠的时候,晚间灯红酒绿,在日光下也只剩得一片庸脂俗粉。   ——大早晨去青楼,委实难为人。   王谢到景秀楼没走正门,这个时候走正门实在太傻,三个两个都是从里往外走,他一位刚刚改邪归正的大夫,逆流而上是打算重操旧业么。况且他不是个雏儿,晓得江湖规矩,熟门熟路绕道后头,给看门的小子五个大钱,挤眉弄眼把一包糕饼递过去,指名给乔小桥姑娘尝鲜,要是带回姑娘手写笔迹来,再加十个大钱,若是带人亲自出来,加两钱碎银子。   乔小桥虽然是个管事,却也是妙龄少女,长得娇俏可爱,自然有人追捧,被人送些东西自不稀奇。看门那小子看见是王谢,竟然露出熟稔神色,王谢还没报名就招呼声“谢少爷”,拿着钱欢喜去了。王谢也不知是他之前在这里眠花宿柳过,对方熟识的,还是医馆开业以来各种露脸被认出的,不过既然认识就好办。   谁知片刻后那小子很是不高兴地跑来,说东主临时派乔小桥出门公干,事情紧急,连夜走的。   王谢只得打道回府,糕饼不过用作投石问路,就留给那小子了。   既然乔小桥失约,王谢今日依然坐堂应诊,只是心绪不宁。他哪知乔小桥已经死的不能再透,只想万一有什么意外,会不会苏文裔挺不过去还是死了,会不会燕华的寿数也将到了。为此,午间推了所有事,拉着燕华往床上一躺,说是补眠,抱着人不撒手,做了个梦便是自己手掌和刀粘在一起,手臂不由自主往前捅,燕华死在他怀里的情状,鲜血一大片一大片染红了他大半个身子,燕华神色凄苦,双目汩汩淌着血泪,他自己也泪流满面。   “……少爷!少爷……少爷醒醒……”燕华睡着睡着被勒醒了,挣了两下对方抱得更紧,听枕边人呼吸粗重急促,夹杂一二零星话语,喊得正是自己名字,一摸额头全都是汗,吓得连声呼唤。   王谢腾地睁眼,映入眼帘的自然是燕华焦急尽显的面容。他二话不说,恶狠狠扑上去,劈头盖脸的吻了燕华好几口,再把头埋到对方颈间,深深吸气:“噩梦,吓到了——别问我什么梦,太可怕。”   燕华也猜到是发梦,任由王谢在脸上又亲又啃了阵,拍着背轻轻安抚自家少爷,待稍微平复下来,才问:“莫不是夜间没睡好,起早又受了凉?少爷给自己摸摸脉象,是否用些安神药物?”   “我会斟酌,再让我抱会儿。”王谢一头扎到燕华怀里,脸贴着人家胸口,手搂着人家腰,腿搭在人家大腿上,暗道从昨夜就觉得不对劲,昨天也没干什么,就是去了趟——啊,义庄。   王谢禁不住抖了抖,上辈子他是真真切切希望存在鬼神之说,自打重活,这便不由他不信。话说回来,大不了继续积德,努力行善,争取和燕华就这样永永远远过一辈子,过下辈子,过下下辈子。   这么一想就舒服多了,王谢的机灵劲儿重新回来,方才想到义庄,不由想起司马弓,既然乔小桥这边信息断了,他还可以跟司马弓打听,虽说案子要保密,但是相信司马弓愿意拿手头的情报换取案件进展,早日找到苏文裔……对,死马当活马医,就这么做!   一念及此,王谢便道:“我出去趟,一会儿就回。”   “嗯,少爷保重。”   两人又亲了亲抱了抱,王谢收拾收拾动身,燕华自去厨下准备晚饭。   王谢到官衙门口说有要事求见司马捕头,不一会就见熊一样的大汉,沉着脸疾步走出:“王大夫找我?”   “正是。”王谢先提起复诊司马娘子之事,稍后邀司马弓借一步说话,见四下无人,摆明一件事——我想知道案子进展,因为手头有线索,需要合作,日后必然会配合破案。   司马弓为人方正,可也不迂腐,以消息换消息之事还是颇为划算的。   预先取之必先予之,王谢当即先作分析,将夜来乔小桥之事诉说一遍,特特提到景秀楼与白虎庄两处,果然老江湖司马弓一听便皱了眉,景秀楼还好说,白虎庄可是有名的杀手庄啊。   王谢自然不会告诉司马弓其实景秀楼背后还有繁露山庄,毕竟乔小桥也没提起过。他只恳求司马弓早日找到苏文裔,据乔小桥说,出城骑马三个时辰能到,那就以路程为径,看看大约是在何处。   这是重大线索,司马弓谢过王谢,自去全盘谋划,王谢眼下能做的都做了,无法可想,慢慢走回家。   ——然后在大街上被拦住。   锦衣青年的穿着有些不伦不类,因为一袭精美长衣下面竟配了双小牛皮的高筒靴子。   至于王谢为何先注意到了这双靴……他走路好好的忽然被撞,紧接着两个汉子一左一右,捂着他嘴,紧紧夹着他转到小巷子里,往地上一掼,摔倒的人最先看到的可不就是靴子。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无指定人物的小剧场:   <论本文完结的N种可能>   天朝严打,主角发生了以脖子以下不能描写的部分进行的脖子以下不能描写的情节,被发牌锁文,全文完。   天朝严打,配角发生了以脖子以下不能描写的部分进行的脖子以下不能描写的情节,被发牌锁文,全文完。   天朝严打,主角和配角共同发生了以脖子以下不能描写的部分进行的脖子以下不能描写的情节,被发牌锁文,全文完。   ……有木有沙师弟的赶脚……   【划掉】作者君屡教不改被请去喝茶。作者君被喝茶,卒,全文完。【划掉】   (~~o(>_<)o ~~)   王谢(自信满满):我已经有燕华了,完结不算神马。   燕华(微笑):我同上。   裴回(眼泪汪汪):肿么办,我肿么办?作者大答应过给我一个西皮的!我等了好几十万字,你就告诉我脖子以下的部分不能描写,我的性福肿么办?么办??办???   林虎峰(抓头发,急得团团转):我撕过一回作者了,会不会因为这个删我戏份?我的性福呢?福呢??呢???   宁芝夏(淡定):脖子以上也可以做很多事。   裴回(星星眼):求家长指点!!!   宁芝夏往地上一指:容翔,你是学医的,你来告诉我,这个部位叫神马?   裴回(不明所以):这……这是……足踝?   宁芝夏(看一眼林虎峰):虎峰,你平时管这个部位叫神马?   林虎峰(同样不明所以):这不就是脚脖子……脖子……子……   宁芝夏(一脸正经):还有神马问题?   “没有!!!”异口同声,一个扛着另一个飞也似跑走。   “真是精力充沛的年轻人啊。”王谢赞叹。   “是啊,我们也去检查一下脖子以上部分的情况吧。”燕华含笑拉着王谢。   王谢:(ˉ﹃ˉ)~~~   end(想起了“ding zi ku也是nei ku”)   ☆、第廿六章 危机   不是王谢没有防身术或者药物,实在是对方背后袭击,下手太快。   王谢本来就烦恼紧张,有人挟持他,没准便是和乔小桥苏文裔相关呢?反应过来就不挣扎了,摔一跤这事儿明显是下马威,他懂。   掸掸土,慢慢站起来,望向对方:嗯,十七八岁年纪,一张脸沉着,眼神阴狠,可惜了好相貌……王谢拱手问道:“这位阁下,请问找我何事?”   那年轻人咧着薄唇,皮笑肉不笑的:“听说你是个神医?”   “我只是个大夫。”王谢小心回答。   那人眼中凶光一闪,接着问:“听说你没有不能医的病?”   王谢一听这话,立刻明白了,自己受威逼利诱的事儿还少么?这人是来挑刺儿找不痛快的,说白了就是无论自己怎么说,只要他不想让自己好过,就有一万个理由折腾自己。硬碰硬给自己找罪受,服软讨饶又很轻易被看不起,要让这种人听得进去话,既要捧着,又不能被他牵着鼻子走。   “如果有永远天下无敌的高手,我也能包治百病。”   欧真的眼睛眯起来。   欧真等不及乔小桥的回信,既然胡佳这么着急,他就来会会苏文裔的大夫,找理由给杀了就是——听说这还是个神医?那咱就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如今这个嘴上无毛的大夫,敢说出这么猖狂的话,到是有点意思。   “苏文裔要死的人了,你能给救活,兴安医馆多少名医,在你手下认赌服输,怎么,最近还紧急救了个小产的女人?妇科圣手,得享多少艳福……”   欧真细声细语说着,缓步围着王谢走一圈,盯着圈里的人,见对方袖手而立,面不改色,连汗都不流,这大夫够硬气啊。欧真“腾”一抬腿直接踹对方膝弯,王谢应声倒地,这一下摔得够狠,发髻也乱了,衣襟也散了,手心沁出血来,连袖子都撕破了。   王谢干脆就不起来,袖子一扬,翻身以手撑地,也不恼,反而哈哈大笑:“阁下有心火,火气旺盛,也有肝火,肝血热耗,胸中极为恼怒,不是来求医的,是来泄愤的!说罢,是我医治的哪个人,挡了阁下的路?”   欧真到是不笑了,薄唇抿得紧紧,蹲在王谢面前:“你很聪明,应该知道,聪明人向来活不长。”   王谢暗道真不好意思,这句话我听过百八十遍了:“那阁下是喜欢能帮到阁下的聪明人,还是喜欢只会给阁下戴高帽的笨人?”   这话一听就是服软,欧真傲慢挑眉,觉得白白期待一番,很是没有意思:“无聊。”   王谢面上不显,暗自焦急,他刚刚摔倒时已经洒下迷药粉,说了这么久的话,这欧真竟然还没有中招,危险得很……糟糕!失策!   白虎庄的人自小就服食各种药物,体内有抗药性,难怪无事。   幸好,欧真一说无聊,原先绷着的怒气就散去不少,杀意也减了几分。   王谢稍稍松口气,知道自己一时半会死不了,得想别的法子,便啧啧嘴:“阁下看着也不像心慈手软之辈,怎么会不知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斩草不除根,草根受了滋养依然能活,杀人不死,总有能医得好的那一日。天下又并非我一个大夫,阁下找我的麻烦,就好比持刀行凶,最后责怪的不是凶徒,而是凶徒手里拿的刀,凶徒就那一个,刀永远可以换。”   “哈哈哈,这话我喜欢!”欧真仰天大笑,亲自把王谢从地上拉起来,还给掸掸土,“来我们白虎庄罢,好吃好喝好招待!”   王谢一怔,白虎庄?昨夜乔小桥说的就是白虎庄,事涉苏文裔,这他必须得去!只是面前的人……“请问阁下贵姓高名?”   “我便是白虎庄五少欧真。”   ——乔小桥说过什么来?欧真疯疯癫癫不正常!   一如王谢之前判断,此人狠辣有余,智谋不足。对于不正常的人,断不能以常理待之。   “好吃好喝好招待?这我也喜欢,只可惜——好刀是磨出来的!练出来的!断断不是藏着掖着,才能天下扬名、闻之色变!”王谢握紧拳头,慷慨激昂,“欧五少,只有行走在这茫茫天下,才能找出各种各样难得的病人!男女老少不拘,什么头疼脑热简单病症就算了,那些久病呕血的,瘫痪不起的,中毒虚弱的,断手断脚的,疯疯癫癫的!他们都会是我磨炼医术的基石!”他说着说着,一把用力抓过欧真,“为了医术,我干什么都行!”   这狂热劲儿,连欧真听了也动容,是啊,王大夫说的有道理,医术也是要锤炼的,“为了医术干什么都行”这话说的多有魄力!   要不是王谢说得这么激昂,他也不会轻易被王谢一把抓住。   王谢突然松开手,直勾勾看着自己两只手,又往欧真脸上看过来:“五少!其实我第一眼看到五少的时候,就觉得五少和平常人等不一样!果然没有看错,五少才能理解我的想法!”   “当然……”欧真拍拍王谢肩膀,一副你好我好的样子。   王谢投其所好,两人是越说越熟络,最后王谢邀欧真去吃酒,欧真突然“啊”了一声,笑道:“聊得开心,我都忘记了,我的手下们还在大夫家里呢。”   王谢一张老脸差点僵了:“手下?请问有几位?”   “不多,五个而已,都是好手。”欧真轻描淡写地道,“当时我给他们下的令是去找麻烦,有人反抗便杀无赦。大夫没成家,最多也就死几个下人,不过没关系,有什么损失,我赔给你十倍!”   王谢不知为何右眼狂跳,嘴唇微微哆嗦,胸口怦怦跳得厉害,忽然觉得一阵阴风扑面,身上发冷,冷入血管骨髓。   有三三和四三在,如果家里闯进外人,不可能没有反抗!   繁露山庄的隐秘,对上白虎庄的狠辣,究竟谁输谁赢?   白天家里除了燕华和小康,只有三三一个,这边,可是五人。   三三,就是在反抗。   今晨交接的时候,她没看到四三,立刻往墙角翻找,在那块砖头后面看到特有的“鬼画符”,便知出了景秀楼和白虎庄的意外,四三要给主人汇报定夺。谁知下午时分,王谢刚走不久,从门口呼啦啦涌进四名劲装短打,神情凶狠、目光凌厉之人,稍后进来的第五人,甚至顺便把想给王谢报信、以及给隔壁雷衍水报信的两个小子掼到了地上。   燕华听见动静,抱着小康一出来,三三就自动站到了他二人身前。   平时三三要么不出现,要么就在身后,这样挡着自己,还是头一遭。本能感到厅里肃杀的氛围,燕华定定神,危险的事还是他自己处理罢,将小康交给三三,叫三三站到一旁——三三主要保护小康,现在小康到了自己怀里,自然也就让开了——微笑开口:“不知几位前来,有什么事?”他却不知,视力模糊也有模糊的好处,至少不用面对这一张张恶狠狠的脸,是以还能面色如常。   其中一人阴阳怪气道:“王谢在家吗?”   这声音一听就不对,燕华心里一沉:“他出门去了——请问地上的是……”   那人哼道:“你不会自己看?”   “实在抱歉,我是半瞎子,只能看见有东西,看不清是什么。”   那人呵呵笑:“这我可不信,让我仔细看看——”说时迟那时快,噌地一下便冲到燕华眼前,两根手指直勾勾戳向对方双眼!   燕华哪里来得及反应!只觉恶风扑面,不由往后一退。此时侧方伸出一只手掌,拽着他肩膀往旁边一带,力大无比,他本就腿脚不好,不由踉跄跌倒,险险躲过了这一招。   那人手指堪堪停住,侧头看向地上惊魂未定的半瞎子,嘿嘿笑道:“还是个残废。”   燕华借助三三的手,勉强站起身,淡淡反问:“如此戏弄一个残废,也是大丈夫所为?”亏了三三这一拽,不然他可能就措手不及交代小命一条了,幸好少爷不在。这些人来者不善,自己努力试着打发吧。   “你——”那人果然语塞。   所幸燕华说话痛快:“我看不清大家的模样,不知道是哪路的英雄好汉驾到,难免怠慢了大家。人在江湖,难免有涨有落,几位若是需要救急,百十两银子我家还能凑得出。”   顿一顿,燕华见眼前人影纹丝不动,侧耳也没听见动静,心越发的沉,能用钱解决是最好,不要钱才麻烦,于是又道,“若是上门求医,王大夫出门访友,黄昏之前就会回来。”   又顿一顿,还是没有动静,燕华越发的紧张,暗道平时隔壁雷家会帮手一把,这次怎么没有反应?忽然听到地上有人呻吟,燕华的耳力一向灵敏,立刻分辨出,这是平素在自家周围做侦查的小柱子!   对方来意昭然若揭,这不是要钱的,也不是请大夫的,那么就剩下——寻仇!   不能弱了气势,燕华给自己打气,笑吟吟道:“既然几位都惜字如金,那燕华也不再猜了,远路而来,正好厨下煮了些枸杞汤,几位不妨尝尝,燕华这就去端。”   刚刚说话的那人冷笑声:“不必,你不必想法子逃。”一指三三,“把小孩留下。”   这句话如利箭直中红心,三三立时警觉,护住小康,后退一步。   燕华也是一惊,暗道难道是小康的仇家?   误打误撞。   那人这么说,无非按照常理,小孩子往往是一家中最要紧的人,也最容易控制,尤其看燕华抱着的孩子穿戴都是顶鲜艳顶好的,可见家里人重视宠爱程度,又哪料得到小康另一重身份来历?   ☆、第廿七章 秀死快   “主人。”   训练有素的三人从远处疾步走来,单膝跪地。之所以称“少主”而非“五少”,是这些人都非普通白虎庄杀手,而是奉欧真为主的嫡系,已经不是指东绝不往西的服从,便是欧真叫他们现在去杀了白虎庄主,他们也会听令行事。当然,杀不杀得了就只能凭本事了。这种人还有一种称呼——死士。   只是可惜,这些人一眼看去,要么带着杀气,要么带着戾气,长得即使不十分出众,也是在人堆里一眼就能认出来的。外人不晓得白虎庄主为何给五儿子安排这些人,但自家人知自家事,这些都是欧真自己征得父亲同意后,才从数百名收拢的孩童中挑出来的。   王谢眼皮不知为何,跳得更厉害,更有血腥味儿一股一股冲鼻子。   欧真招招手:“来,给你们引荐,这就是王大夫!王大夫,这些都是我的手下!”   这三人齐齐行礼后,为首那人便向欧真道:“主人,有要事回禀。”   欧真点头,示意对方近前说话,那人凑向欧真耳边低低的说了几句,欧真脸色一变,讪讪望了王谢一眼,忽然抬腿踹去:“跪下!都跪下!”   那人双膝一弯,跪地有声。   欧真很为难的看看王谢,又看看跪着的人,不解气又狠狠踹了一脚:“你们就不能早点来!”   随即冷了脸,道:“你三人,自裁罢。”   回头不好意思冲着王谢笑笑,小脸竟然红了:“王大夫,我说话算话,你那边死了个下人,我这边死了俩——不过那俩本事不如人就算了,这里有三个,等回去我再杀七个赔给你。我身边这两个还得伺候我呢,先不杀好不好?”   王谢眼前一片血红,不是因为那三名死士齐齐割断喉管喷溅的血液,而是欧真这句话吓得他登时失了三魂七魄。   欧真以为他没见过一地鲜血尸体被吓着了,嗤嗤嘲笑:“王大夫,就这个胆量还得再练练。”   王谢也顾不得对方有多危险了,抓着欧真肩膀:“我哪个下人死了?!”   “就那个半瞎子嘛。”   瞳孔骤然收缩,脑中一片混沌。“……不,不是真的……一定弄错了,错了吧……”王谢动作停住,返身,猛地扑到为首死士的尸体上,不顾血污,扯着领子用力摇晃:“说啊,说谁死了!谁死了!!谁死了!!!”   那死士双眼合拢,嘴角淌血,脖子上一个大大的创口,气管喉管都割断了,热乎乎的鲜血汩汩往外流,显然主叫奴死,奴死得不仅要心甘情愿,还要干净利落。   “嗯?那个半瞎子这么值钱?要不我赔你二十个?”欧真当然不在意。   王谢根本听不见欧真在说什么,在苏文裔失踪后就一直忐忑不安,心病不止没有心药,灌进来的还是砒霜,满脑子都是“燕华死了燕华竟然死了怎么办怎么就这么死了一定是假的一定是假死我得去救他”噌地起身就往家里跑。   欧真一撅嘴,忽然又觉得无聊了,正要跟过去,身边大汉之一忽然打个呼哨,抬手招下来一只信鹰,从爪上解下小竹筒,直接递给欧真。   “又能有什么事……糟糕,苏文裔死了,佳佳一定生气!我先回去哄佳佳。”欧真本来懒洋洋的,看完竹筒内三寸长一寸宽的小纸条,脸色蓦地变了。   ——幸好他没有跟着王谢一起,不然王谢定会因为想杀他而被立刻杀掉。   王谢在街上狂奔,衣服又是撕破又是泥土,两手和衣襟上还沾了血污,满脸凄厉狰狞之色,吓着了好些人。   有认识他的,感叹是不是谢少爷又得了疯症,有不认识他的,肯定这人是个疯子,纷纷退避三舍。   也有人不识相地拦住他去路。   “滚!”王谢吼。   那人一把紧紧抱住他:“重芳重芳,你怎么了?是我,我是林虎峰!你都知道了?”   王谢跟疯了一样在林虎峰怀里挣扎,其力气之大,连林虎峰都有点吃力。而就在他问出“你都知道了”五个字的时候,王谢刚刚的狠劲儿一下子消失,诡异的平静下来,木木看了他一眼,声音紧绷:“我该知道什么。”   林虎峰是粗人,从来都不知委婉为何物,王谢有问,他便有答:“燕华被人杀了。”   方才还只是疑虑,眼前林虎峰都这么说……   林虎峰怀里重量忽然一沉,王谢几乎完全瘫倒,喉头艰难动了动:“我……腿没有力气,虎峰,求你……求你快点带我去……没准还有救……快点……”话虽如此说,眼泪已经流下来了。   林虎峰背上王谢就往家里跑。原本他定于今早就走,谁知夜里被乔小桥闹了一场,见识过四三的身手他实在心痒难耐,决定多留一晚务必要找到这位高人讨教。今天上午在后园练了练手,中午就找裴回去了,直到康安医馆送走最后一名病人,大家一起回来,半路收到雷衍水报信,吓了一跳。   然而到家看见一地狼藉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见到了燕华的……尸体。   是的,尸体。   令人不敢置信的,尸体。   王宅门口围了几个人,雷衍水派来的,护住了大门,将看热闹街坊邻居隔之于外。   裴回也出去找王谢了,还没回来,厅上只有蔡氏师徒。   以及,地面上,突起的一大块人形苫布。   林虎峰放下王谢,王谢不仅两条腿,全身都是哆嗦的。   即便如此,还是摇摇晃晃过去,跪在一旁,轻轻揭开苫布。   就好像,每日清晨轻轻将人向自己怀里揽过来。   脸上怎么会没有错愕和不舍,唇角这个时候怎么会微弯似笑?   除去口边一点深红,仿若熟睡安稳,只待自己去温柔唤醒。   将人抱在怀里——别说呼吸脉象,身体虽然没有完全冰冷,但是已经开始僵硬。   一个行医多年的大夫不可能看不出这个。王谢从来没有如此痛恨,自己怎么会是个很有本领的大夫。   如果他是庸医,如果他什么医术都不会,他就可以对自己说,怀里的人看上去完好无损,或许只是重伤,可能是中毒,也可能是假死保命,还可能就是在昏睡。而不是现在,他见过太多太多死亡,这次,也非例外。   王谢脑中浑浑噩噩。   作梦吧,一定是作梦,只是出个门而已,出门之前还在一起睡了个觉,他亲他抱他搂他和他说话,现在他却不再理他。   没用了,一切心思,一切安排,一切憧憬,一切美好,都不过是镜中花,水中月,纸上谈兵,画饼充饥。人不在了,一切的一切还有何意义?重生过一回本以为可以从头开始,也确实刚刚开始,可是眼下,重生似乎是一幕戏,一场局,是不是自己还没有赎够罪?是不是燕华的好老天都嫉妒,一次次早早收了他去?是不是自己注定是燕华的灾星,连累他一次次无辜丧命?   打击人的不是得不到,而是得到了再失去。   啊,对了,一定是自己上辈子积德还不够多,一定是自己这辈子改了好多人的命,干涉天机,所以遭了报应。   ——可是老天爷,你看不过眼的话,怪到我一个人头上就是,与燕华何干?莫非说正因为自己最宝贝燕华,就插手把自己最宝贵的带走?   既然可以从头再来一次,那么他是不是要更加努力济世救人,再去换一个机会?   “重芳……你……”蔡氏师徒见他面色惨白,目光怔直,唇角带血,更可怖的是,王谢满头青丝,就在短短盏茶时分,银星点点,竟已斑白,片刻后变得一头灰发,心下大骇。   “重芳大哥!”裴回正好也进了门,看见地上跪坐之人头发,便是一愣,立刻跑过去,待看清王谢面容,“你……”   “没事。”王谢没回头,抱着燕华,冷冷一笑,挥手,“你们散了吧,我和燕华待会儿。”   他目光就没离开怀中人的面庞:“我……不会死不会寻死……”低喃,“燕华,我知道你要我活着……我就绝对不会死……我这次要做出点事业……好去地下跟判官讨方便,无论多少年,无论干什么……以前是我宁愿自己千刀万剐魂飞魄散,也要给燕华找个好人家托生,现下我要我俩都回到年幼之时也好,便是回不去,只要能投生在一起也好,哪怕在九泉之下过一辈子也心甘情愿!”   这都什么话!裴回惊呆,暗道人果然魔怔了。   厨下,枸杞汤还是燕华煮的,在锅里已经冷掉。裴回在外面跑了一趟,口渴,盛了碗,喝不下,端着,看着,吧嗒吧嗒掉眼泪。自己是不是天生孤拐命,怎么对自己好的人都走得这么快?   林虎峰也是口渴,舀起来咕嘟咕嘟喝,喝完一抹嘴,啪地拍裴回肩膀,大声训:“男子汉大丈夫哭什么哭!现在重芳这样儿了,你做主人的不去主持大局,在一边哭哭啼啼有什么用!要么跟我学学,一定要找到凶手,给燕华报仇!”   被这么一训,裴回眼泪汪汪抬头,林虎峰一挺胸膛,等着裴回抹眼泪站起来大声说一起报仇,结果裴回动了动嘴皮,站是站起来了,整个人直接扑到林虎峰怀里,放声大哭。   但凡一个人伤心,不过是暗自饮泣,旁边若是有人劝,那便如千里长堤开了一个缺口,所有情绪宣泄而出,裴回哭得撕心裂肺。   “喂,喂,容翔你……”林虎峰从没遇见过这场面,扎手扎脚好一阵,最后犹豫着,抬手回抱住裴回,轻轻拍着他后背,“好了好了服你了,先哭先哭。”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名称起初叫“原来分离如此迅速而简单”。结局一 《燕华领盒饭》get√。   想看BE的到此结束,谢谢观赏。   话说是哪位大大曾经说过,其实每个故事的最终结局都是BE,因为最后都死了。    ☆、第廿八章 后事   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   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   四面无人居,高坟正嶕峣。   马为仰天鸣,风为自萧条。   幽室一已闭,千年不复朝。   千年不复朝,贤达无奈何。   向来相送人,各自还其家。   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   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街头巷尾都传王谢这是遇上了仇杀,纷纷感叹可惜,刚过上好日子没几天,就摊上这事。   尤其可怜燕华,摊上个闹心的主子被折腾几年,好容易主子浪子回头,不打他也不骂他,两人处的挺不错,大伙儿都说他总算守得云开见月明,谁知道是云开月明不假,紧接着就来了场大暴雨,整个儿将月亮全挡上。   街坊邻居并不很喜欢王谢的反应,旁人眼里燕华是王家的小厮,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总得有些情分在。燕华突然没了,王谢即使不悲痛欲绝,起码也得消沉几日,按理说必须去给下人讨个公道。   然而没有。   王大少除了那天跟疯子一样满大街跑了一回后,次日依然该吃吃,该喝喝,该坐堂坐堂,该出门出门。该办丧事,就正经办丧事。   后园的猴子不要了,为了试验手艺,白白练习一场,本来万事具备,都准备好就着一两天给燕华细细治疗手指,现在,没必要。   吃饭时也不用顺手给身边人夹一下菜了,人躺在灵堂里,吃不到。   晚上睡觉,大床非常空,而且冷,床上还残留燕华的味道,还有一两根不知是谁的发丝。   每天早上一睁眼的时候,心情最差。因为终会控制不住看向枕边,看了白看,空空如也。   平素的衣裳鞋子汗巾荷包,一多半是全新的,连同被子,全部一个字:烧。   做了一半的针线,养得正好的花,每天常用的碗筷,以及一切日常应用之物,小件的直接烧,大件的劈碎了烧,不能烧的砸,全都换成新的,模样款式务必于之前不一样。   很虔诚的做法事,因为年轻横死又无后,据说是罪孽深重,所以要多念几天经文……这些德高望重的大和尚被茶碗砸了出去。   “飞来横祸,今生已渺,但求来世多福。”有个过路的小和尚如是说,被恭敬迎到主位。   七七四十九日后,堪舆先生指定,山明水静之所,环绕鲜花,一抔黄土,小小墓碑。   黑色肃穆的四个大字:“柳菀之墓”。   这四个字就已经让送行的诸人很是惊讶,甚至以为刻错墓碑了。除了裴回,很认真的解释,这个就是姓名,平素呼唤的燕华是字。   不是所有人都能取字的,此时大家才明白燕华还有段不为人知的历史。   而这个断断不比他们看清碑上的小字后,更加惊讶。   “柳菀”二字上面,是个“夫”字,而立碑人落款“王谢”二字上面,也是一个“夫”字。   ——听说只有沿海才会有契兄弟给契兄弟立碑,但就是契兄弟的碑,也断然没这么光明正大冠上“夫”字过,必定是刻错了。   送石碑来的伙计还来不及大声分辨说主家就是要这样的,他们当时也问了至少五遍,王谢已经托裴回给了他双份工钱,自己撩衣跪倒。   旁人只是惊讶,人群中的蔡安和却震动匪浅。他在这几人中年纪最长,想得更周全些,生怕王谢这几日只是强撑,暗中多加关注,但见对方双颊消瘦,面容黯淡,然而不乏坚毅之色,稍微放心,又见墓碑上两个“夫”字交相呼应,心中真是百般滋味。   接到林虎峰紧急传讯的宁芝夏到了有几日,第一眼见到王谢背影差点没认出来,为他一头灰发小小吃了一惊。过后宁芝夏也不做什么,大半时间叫上林虎峰,按照“快马三个时辰”为径,在春城外打转,回来就静静坐在能看到王谢的地方,不说话,只陪着他。今日一见墓碑上文字,凤目微微眯起,暗中给王谢叫了声有担当。   王谢磕了三个头。   他一身麻衣戴孝,整场白事除了该放声大哭的时候没掉眼泪之外,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极为合规矩。   便是之前给燕华梳洗穿戴,也极其认真,一丝不苟,手都不抖一下,把人洗得干干净净,发髻扎得整整齐齐。   ——想燕华活着的时候,他俩才共浴过一次,他之前不过只占着小便宜给燕华擦背梳头发而已,现在人就这么静静躺在那里,任由他动作。   只是全身冷的,而且再也不会热。   燕华被震断心脉,几乎瞬间就死了,没有流很多血,神态也不是很痛苦,洗干净穿好衣裳,就似在熟睡。   也只是再也不会睁开眼。   随葬的物品不多。   燕华一直很看重的,挂着锁的匣子,原封不动地陪伴主人。   还有腰间一个素白色崭崭新的荷包,形状歪歪扭扭,针脚一塌糊涂。   这刺绣好歹看得出是一朵并蒂莲花,两只比翼齐飞的燕。   王大夫金针使得如指臂使,缝衣针亦不在话下,绣花针便有些力不从心。   荷包瘪瘪的,里面灰色的发,绾成一只同心结。   用你的发,换我的发。   因为在收拾遗物的时候,王谢翻到燕华保管的那一部分银票了,那叠子银票上面,有个很明显的信封,写着“呈少爷”三字。   信封里面有细细一束编得很整齐的头发,一张笺纸,字迹算不上工整,但是尚可辨认——燕华虽说手坏了,眼睛也看不清楚,毕竟练过十年字,早有功底。   “若先君而去,必早日转生以觅,君且等我寻我待我。君若执意相随,便碧落黄泉再不见!端阳之约,结发一缕及白玉葫芦为凭。燕华字。丁巳年五月初四”   王谢看落款,细细回忆,五月初四……五月初四!那日他得知苏家失火,苏文裔生死未卜,颇为担忧万一燕华寿数一如上辈子,甚至比上辈子还短,早夭了可怎么办。燕华便应允他“立刻转世投胎来寻少爷”,想不到转身就写了这个,怕自己一时想不开跟他一块儿死,于是留书,想着给他希望,又给他威胁。   也别说,无论真假,这威胁真真儿戳心窝子。可没想到,这封留书才写了几天,就……   就真的是遗书了。   鬼神转世之说太过飘渺,若这留书是给别人的,别人大多会悲痛到极致,心灰意冷。   而偏偏留书的对象是王谢。   王谢重新活过一世,走过黄泉路,所以,他信。   王谢是真的很想陪燕华共走黄泉路的,他不怕死,但是燕华不想他死,他答应燕华了,不会死,更不能死。   仇还没报,德还未积,他没法去阴间讨价还价。   现场狼藉,便是司马弓也看不出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只能根据血迹,还有桌椅位置,利器留下的痕迹之类,判断出大概三四人混战,又有两个人追逃,除了燕华外,肯定有两三个人受重伤或者死了。   这案子官府管不了。王谢也没指望。   燕华的死,如果是随便哪个大夫家的下人,也没有什么波折,最多赔苦主钱结案了事。即便被苏文裔案连累,白虎庄最多也是出点丧葬银子,不会武的平民,在他们眼中不过蝼蚁。况且现在仅凭王谢一家之言,没有证据,不可能去白虎庄别院去搜苏文裔——便是人证物证俱全,官府也不敢为了一个下人就去得罪白虎庄,不说别的,就是强打也打不过人家,更何况人家一烦,没准夜来给你一刀,悄无声息,死的利落。   王谢奉行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他只要保住小命扬名立万,日后,自有大把的人求着他。   这几天除了做白事,他把之前的病人情况梳理好,又尽量推崇蔡氏师徒,既然人家远路而来,图个安稳,正好将宅子和医馆托付。蔡安和物伤其类,将心比心,也愿慷慨相助。   雷衍水亲自过来道歉,他曾经答应帮着照拂王宅和燕华,但是一个成立不久的“蒺藜”,又怎能与江湖立威已久的白虎庄抗衡,此次甚至折损了两名手下。欧真手底下都是见过血的狠角色,一上来又封了他手下传播消息的路线,是以无法及时示警。   至于裴回——小裴回那天哭过一场后,不知怎的就要卷包袱偷偷走人,没料到林虎峰夜间警醒,再三追问并且动武之后,才吞吞吐吐说自己命不好,从小没爹没妈,和谁亲近谁就被自己连累,以前在秋城医馆就是这样,现在更严重,燕华变成自己哥哥没两个月功夫就死了,所以他要离开,怕王谢和林虎峰再死掉。   林虎峰气乐了,抓过裴回好一顿揉搓:“你怎么有事儿都往自己身上揽?我也从小没爹没妈,后来遇上我大哥,他跟我两个人死里逃生不止一回了,有啥可怕的?我才不信邪,你要是敢跑,我就敢捆!”   裴回不听还要走,还没出屋,林虎峰真的把裴回捆了,提到王谢面前,找王谢要点治傻子的药。   王谢听了却不笑,伸手摸摸裴回的头,一句话把人留下:“你哥尸骨未寒,你忍心不等他入土为安。”   裴回完败。   至于三三、四三,还有小康,那天过后便没有出现过,不知是死是伤还是怎样。   王谢不关心。   乔小桥和欧真再也没来找过他。   这是王谢在意的。   尤其是欧真,他一日不出现,王谢一日报不成仇。   黄土掩上,坟头合拢,从此再也不见。   王谢一一送别众人,来的人不多,更无深交。除了蔡氏师徒、裴回、林虎峰。宁芝夏还陪着他。   他定定盯了这墓好一阵,转身慢慢往回走。   墓碑沉沉重重的,白幡飘飘晃晃的,七月阳光已然很烈,而心底丝毫感觉不到——胸中,自打抱起尸首的那一刻,早已成冰。   忽然马蹄声急。   ☆、无责任番外之王康   光亮是什么样子的?他不知道。   漂亮是什么意思?他不知道。   书画有什么值得鉴赏的?他不知道。   为什么很多人走路都比他快,不怕撞上么?   为什么很多人找东西都很简单,不用一点点摸么?   为什么自己跟他们不一样?为什么?   躺着或者坐着,只要他不动,没有人知道他是睡着还是醒着,为什么?   他的世界,只有黑暗和声音。   听说,他的母亲在让他活下去和让他看不见之间,选择了后者。或许,母亲是爱着他的,他为数不多的记得温暖感觉,记得脸上会落下咸咸的水滴,很久以后他知道那是眼泪。   而他的一只眼眶破坏的太厉害,连眼泪都没有。   就连母亲的温暖,也都模模糊糊。   听说,当年他中毒太深,差一点就死掉,母亲束手无策,又不敢让父亲知道,只好把他送走。导致他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以为温柔低泣的女声,只是一场梦。而怀抱,始终是温暖的。   温和的嗓音,起先是童谣,渐渐低声吟唱什么曲子,哄他睡,旋律优美动听。   他后来学会弹琴,总会在练习前先弹一段。   “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君子左琴右书,可以不精,但不可不知。”那个从小哄他到大的男子,依旧温和的嗓音,陪着他弹琴,陪着他念书,陪着他摆弄花花草草。   他曾经以为男子便是自己的母亲,问出口,得到哭笑不得的回答。   男子旁边还有一个大夫,据说是把自己从鬼门关救回来的人,他很讨厌。因为对方会逼着自己喝苦药,重复做好多很难的事。比如分辨远处是什么动静,木筷掉了还是竹筷;比如转角有风究竟是左边还是右边挡上了东西;再比如两只手上各放一些药材哪个重,重多少。最困难的第一次,把他扔在人来人往的陌生街头,让他自己回家,他那时只有七岁。   慢慢长大,他才敬重大夫,大夫教给他的都是如何自立。   直到有一天——   “父亲和母亲有什么区别?男人和女人,除了嗓音不同,还有什么不一样?”   那晚他感受到了男人和女人究竟有什么不一样,原来女子竟是这般娇小柔软,原来他们可以契合在一起。   ……原来,以往他偶尔听到的窸窣呻吟,是因为这样的缘故。   ……原来,一模一样的男人之间,也是可以契合的?   ……原来,养育自己的这两个人,是这样的关系。   好罢,他想他得努努力,因为他的两个父亲都生不出,只生一个小孩儿的话,显然不够同时给他们接宗传代啊。    ☆、第廿九章 摊牌   远处三骑飞驰而来,径直奔向他们一行人!   宁芝夏鸦眉微拧,一把将王谢拉过一旁。林虎峰拉开裴回,蔡鹤护住蔡安和。   孰料那神骏马匹渐渐来到近前,竟是小步快跑,缓了速度,待到面前七尺之处,缓缓站定。   为首之人,素衣帷帽,身后二人一左一右,均青衣斗笠。三人翻身下马,左边那人也不说话,伸手往马背一拽,将鞍上挂着的包袱解下,躬身,双手奉上。   不知是敌是友,宁芝夏稍犹疑,接过,打开。   一只匣子。   匣子里面是一枚用石灰保存得很好的人头。   这人头他不认识,凑过来看的林虎峰也不认识。   王谢走上前来,看了一眼,顿时变了脸色,劈手将匣子夺过,转身往回跑。   三两步来到燕华坟前,噗通跪地不起。   拔出匕首——这匕首自燕华出事后,他就从床头暗格取出,藏在腰间——对着人头狠狠扎了下去。   拔出,再扎,拔出,再扎,再扎,再扎,再扎……   沉重喘息,偶尔的抽噎。   化成灰他都认得,这是欧真的头颅!   直到匣子里剩一团稀烂血肉,王谢对着坟磕了一个头,缓缓站起。   转身,走到为首那素衣人跟前,也不行礼。   他嗓音十分沙哑,甚于宁芝夏:“敢问阁下,有何驱使王谢之处?”   这么极致的发泄,这么快的平静,这么迅速的想明白对方掌握着自己弱点,如果不是施恩望报,还有什么可能?平白无故做人情么?   那人这才解下背后负着的大包。   锦被之内,眼窝凹陷,睡熟的小脸,依然泛着不健康青色。   王谢呼吸蓦地一促,胸膛起伏两下,声音冷冷:“有些事,莫欺我一介草民无知。”   稍微一顿,道:“那一床襁褓,那一只小长命锁,那一张将燕华身份改动的凭证,来历非凡,我猜这孩子不仅是富贵人家,至少钟鸣鼎食。”   素衣人不动,也不接话。   “那两个护卫,那一只哨子,我晓得出自繁露山庄。”   素衣人的帷帽轻轻颤了颤。   “能指使繁露山庄做事,那么山庄的东主会是谁?山庄屹立百年不倒,隐隐乃武林鳌头,而历代天子竟无视,还用我继续往下猜么。”   素衣人身后蓦然冒出两股杀气。   而一个摆手,杀气立刻消弭。   “白虎庄与景秀楼有联系,杀手第一庄能和一家普通青楼联系紧密,景秀楼,呵呵,若说身后的东主并非繁露山庄,我也不信的。”   “白虎庄的死士对主人言听计从。欧真任性妄为,但是他说过交待手下,有反抗就杀。燕华一个人并无反抗之力,我叮咛多次,他也分析多次,遇到危险务必保命为上,是以绝不会反抗。但是他死了,屋子里乱战的痕迹。”   家里只有燕华、三三、王康。除了三三,没有人会反抗。   三三会反抗,必然是她觉察有人对王康不利,现在王康活着,必定当时三三带他逃脱。   欧真说过折损两名手下,看那鲜血四溅,也知丧命于三三之手,是以混战,而混乱中,燕华最是被无辜连累的那个。   腿脚不利落,看不清人影,又手无缚鸡之力,轻轻易易,一击即中,心脉俱碎而亡。   “……若非如此,我的燕华怎么会放弃一生一世一双人的誓言。”   王谢一字一句,决绝道:“即使晓得王康来路,当初我也只道安稳度日便罢。谁知树欲静而风不止,我们在大人物眼中,不过草芥,想留便留,顺手杀了也不可惜。阁下交给我欧真的头颅,我愿受阁下驱使,医治王康也尽力而为,但若从此毫无芥蒂养育他,却是不能。”   素衣人终于有所动作。   上前一步,掀开帷帽,与王谢对视。   ——只见一双掩尽犀利,古井无波的眸子,以及在自己特意威压下,虽微微摇晃,但却勉力站得笔直的,单薄身躯。   暗中为这番言语道声犀利,也不由叹声:“可惜。”   英雄出自草莽,璞玉藏于石内,灵芝生在深山。一个小小的大夫,凭着蛛丝马迹,将事实推测得八九不离十。这等眼力,这等心思,这张嘴,还有这身医术,不能尽数收归己身所用,真是可惜。   龙有逆鳞,便是弱点,便可掌控,可是拔去逆鳞的龙,混不吝的天不怕地不怕,又该如何?   不若……杀之?   实在可惜啊。   幸好还能挟恩图报,也不算亏。   想起自家同样为情所困的孩子,素衣人终于叹了口气:“王先生。”   这称呼一出口,身后二人心里不由一惊,这么客气的称谓,实在是主人将王谢看得极重。   “人死不能复生。”一是安慰,二是暗示。就事论事,燕华已死,再如何也不能活过来,不如多提些补偿,珍重现世。   王谢不语,他还没反应过来。这素衣人相貌堂堂,正值知天命之年,若不是脸上少了几道褶子,眉毛胡须也非白色,他倒是认识这位——繁露山庄,行踪隐秘的二庄主,时瑞。   时瑞直到八十岁,还担着山庄二庄主之责。这辈子王谢提前了二十年相识,知道这老人也是个苦命人,中年丧妻,只有一个女儿,早就疯疯癫癫的比老父亲先走一步,白发人送黑发人,时瑞孤零零一个,大概认命了,精神到比现在好得多。   若非是燕华之死横亘,他不介意和时瑞一起喝喝酒骂骂娘。   沉默,再开口时,王谢语气已经放软许多,目光落在王康脸上:“他父母呢?”   时瑞便是再有本事,繁露山庄便是再有能人,也绝料不到王谢一见相貌便认出自己是谁,目光一沉:“嗯。他爹不要他,他娘……没了。”   “他身上,有你的血脉?”王谢突兀问。   时瑞爱怜地看着王康,抬头深深看了王谢一眼,没有回答。   没有回答其实已经是回答了。   时瑞没有儿子,只有女儿,王谢不清楚时瑞女儿是怎么没的,已经明白这孩子是时瑞的外孙了。   如果说王康的娘是疯子,现在又没了……王谢看着王康深凹眼窝,眼皮软塌塌睁不开的样子,忽然想起孩子刚刚送来的时候,眼窝内细小血痕。   ——疯子,可是会作出种种匪夷所思之事的!   王康同样遭的是无妄之灾。   想起素日燕华抱小康时,多有怜惜,哄小康时,喜笑颜开的样子,想起燕华坚持让自己接宗传代的口吻……王谢阖了阖眼。   利落伸手:“小康给我罢,没爹没娘,算我的孩子,我好生待他。”   “这……便拜托了。”时瑞珍重道,“小儿来去途中耽搁数十日,原本体弱,此时更甚,便全仗王先生了。”   王谢淡淡道:“他若一直在我这里,早就平安痊愈。”话虽如此说,手指还是搭在小康颈子上,试脉。   这本就是三三太小看王谢,又太过忠心护主造成的麻烦,时瑞也只能吃下这句排头,补充:“白虎庄欧真一系已清理干净,还请放心。”白虎庄主一向狠得下心,奉行九犬出一獒,欧真便是那九犬之一。   王谢嘲讽:“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我一介草民,但凡天降横祸,便无抵抗之力。”   时瑞一招手,右手边的人便奉上一只红色哨子,时瑞吹响,并没有听到什么声音,然而片刻后远远的两条黑影电射而至,跪在身前。   时瑞递上哨子,王谢冷笑:“我要这个有何用?”   他曾经拿到过指挥哨子,结果呢?三三还是带着小康逃了,直到最后也没有成功保护燕华。   时瑞尴尬咳嗽一声:“红色是主哨,他二人便奉你为主,不是小康,也不是我。”   王谢拿两根手指捏起哨子,端详着哨身朱红色泽,慢悠悠道:“若,我命令他俩杀了你呢?”   时瑞身后两人登时目光犀利,全身紧绷。   时瑞叹道:“绝不犹豫,你尽可一试。”   “那我便收下,”王谢负手而立:“只是,不够。”   “不够?什么不够?”   “阁下请将小康身世告知,我早做预防。”   “他爹已经不要他,还有何要做预防?”时瑞不解。   王谢冷笑:“人心难测。你怎知十几年后他后嗣无人,不会过来争抢?到时候再来个一言不合拔刀相向,我这条命也容易交待得很。”   时瑞道:“我会保护他。”   “这也是阁下的血脉,阁下年事渐长,能护他一辈子?世上无不透风的墙,阁下就笃定,将来小康不会遇见自己亲生父亲?”   时瑞无言以对。   王谢沉声道:“既然决定留下小康,我便为他日后一生着想。你若不放心,另请高明便是。”   时瑞过了许久,叹口气,仿佛连脊背都驼了下去。他慢慢转过身:“我告诉你就是,今晚,你一个人,景秀楼。”   “燕华刚刚下葬,教我去景秀楼?”王谢反问。   时瑞一愣,才想起景秀楼是寻欢作乐的去处,便沉吟道:“申时我教人上门,领你到客栈罢。”   “也好——这只是一件事,还有一事。”   “还有?”时瑞有些恼怒。小康的身世,对他来说是块疮疤,涉及爱女之死,他忍着悲痛才准备告知王谢,而王谢还有事!   “名气不够,才会轻易被人欺。”王谢露出嘲讽笑容。    ☆、第三十章 迟到的徒弟   若说王谢不怨恨时瑞,不大可能,没有时瑞横生枝节,突兀送来一个小康,也没有后面这些事端。但目前他一介布衣,又能耐时瑞何?看在时瑞还算识趣直接送来欧真头颅,又看在过往燕华喜爱小康的面子上,这事他记下了,这笔账日后再算,此时先收些利息:要钱,要人,要借势。   要名气?这个简单,繁露山庄捧出一名神医,有千百种方式,但时瑞觉得并非那么简单:“你要加入山庄?还是要借助山庄之名?”前者好办,正好招揽,后者就不太容易。   “不,我要广收门徒,建医馆。”   时瑞暗忖,这倒是个两全其美的法子,既然收徒,可以与王谢拉近关系,山庄也可安插好的苗子为以后所用。   王谢一见对方思索,便知此事有九成把握,遂道:“地点便设在城外我新置庄子,五日之后,送徒弟来,不拘岁数,不拘本领,愿意拜师便拜,不愿拜师只做个学生也可。”   他纵使全身是铁,又能碾几根钉?一人之力,累死了能救多少性命,不若将歧黄之术发扬光大。   也不浪费当初与燕华备下颐养天年的庄园,而且将之周围土地一并买下,大大扩建了番。   燕华没来得及参与布置,可幸,可惜。可幸的是他至少不会睹物思人,可惜的是……何必再提!   从此王谢便离开春城里面的旧宅子,给新庄子起了个名,搬进去。旧宅自己那间房一锁,剩下便全都托付给蔡氏师徒——连同之前与王四掌柜合作的“康安医馆”一并拜托蔡氏师徒照应。   裴回自从被王谢留下,在蔡安和有意无意提点“王大夫如何孤苦”“王大夫如何悲惨”“王大夫从此以后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之后,想了十几天决定不走了,铁了心要跟王谢一起在庄子里呆着,他觉得自己有必要以小叔子……或者小舅子的身份——其实他也觉得后者可能性更大些——照顾好王谢。   当裴回把这个理由说出来以后,王谢平静无波的神色也不禁一动,数十日以来清冷眼中染上层层暖意,终于露出微微笑容:“好啊,容翔。”   见王谢有事做,不像要寻死觅活的样,仇人也都授首,宁芝夏便提出告辞,提着林虎峰走了。   裴回其实有点舍不得。自从来到春城,王谢燕华都像他的长辈,铺子里小吴和他每天都忙,顾不上深交。自从林虎峰来了以后,两个人睡一屋,日夜相对,吃饭还偶尔抢个菜,是个还需要自己照顾的、热热闹闹的同龄玩伴,也是在有事发生时,挺身而出护着自己的可靠伙伴。这么一走不知何时见面,裴回不知道送什么好,上次送过三息散了,再送药材又怕诅咒别人生病,不吉利。他想不出来,不想打扰王谢,只好去问宁芝夏。宁芝夏听他解释完,将他从头打量到脚,又从脚打量到头,也觉得这个孩子挺厚道,老实不客气地将出门需准备干粮这件事郑重交托。   于是裴回自觉去烙饼,做肉干。他自家动手,自然细致,上好的肉,足足的调料,味道香得很。   果然林虎峰见了大包肉干,喜得眉花眼笑,狠狠抱了抱裴回,连声叫“好兄弟好兄弟!”   他们启程不提,王谢便在春城外开始经营自己的医馆和学院。   时光转眼即逝,要钱有钱要人有人,学院很快就开起来。   这天,赤日炎炎,午后。   于飞庄门口停了一辆小车,下来一个风尘仆仆的男子,身量不高,肤色黝黑,斯斯文文的一身雪青长衫,赭石色云纹腰带,手里一把折扇,展开了是幅美人海棠春睡图。   头发灰白的门房本来在阴凉处眯着,见有人来,先不迎上去,只是偷眼打量。看对方年纪,未至而立,下巴却特意蓄起三络文士髯,微微藏起唇角撇出假笑,一双眸子精光暗蕴。   年青人折扇搭在额头,仰起脸看看崭新匾额,嘴里咂摸一下:“‘于飞庄’?‘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听闻庄主刚刚过世了伴侣,情深意重,这个名字虽不中,亦不远矣。”   《诗经·邶风·燕燕》写的是送别之际,依依不舍,相送的好歹是活人,是以“不中”,但悲痛之心四海皆准,是以“不远”。   听那年青人接着小声评价道:“还以为王大夫是个草包,原来倒还有点墨水,如果这个名字是他本人想出来的,小可倒不会那么无聊了。”   他身后,一小厮打发了车马钱,背着包袱,大眼睛骨碌碌四下打量,一眼看见旁边的门房,眼睛一亮,加快脚步走过来。   门房一见有人直奔自己,便赶紧起身:“请问有什么指教?”   所谓“医不叩门,道不轻传”,便是明知有人上门求医问药,大夫也不好第一句话就直说:“有病吗?”   这小厮两三步小跑到门房跟前,掏出名帖,赔笑:“我家少爷是慕名过来拜师的,本应早来,路上耽搁几日,不过名字已经在册了。”   ——所谓“在册”,是山庄送了先几个徒弟名册给王谢,毕竟人是活的,分散在五湖四海,少不得先来后到,早些迟些都有可能。   “不晚不晚,请教尊姓大名?”   “我家少爷姓风,风依涵。我在少爷手底下,叫我阿魏就好,以后还请老哥哥多加关照。”阿魏说着,很是自来熟往门房手里塞了几个大钱,“初来乍到的,请老哥哥喝杯茶,以后有空一起喝个酒,多多指点啊哈哈。我看老哥哥头发虽然白了,脸上连个皱纹都没有,老哥哥怎么保养的,可不能藏私告诉我啊。”   那门房也笑哈哈:“哪里哪里,不敢当不敢当。”说着把大钱掖到腰带子里,从怀里拽出一卷名册翻过几页,指给阿魏看,“就是这个名字吧?”   “没错没错。”   “快请快请。”   风依涵却不往里走,站住了,细细打量门房一头灰发,一身白衣,一双麻鞋,忽然很不赞同地啧了声:“一个门房穿长衫,不合体统,有辱斯文啊。”   门房微微一笑:“确实不合体统。”   风依涵正得意自己来了个下马威,孰知门房继续道:“风少爷远路而来,这么热的天,竟然一滴汗也未出,面色红润中气十足,也不仅仅是个斯文人吧。”   摇扇子的手登时停住,这下子尴尬的是风依涵了。   门房指指他的扇子,漫不经心地道:“海棠春睡图也不是斯文人的体统。”   折扇立刻收了起来,风依涵这才正眼看人,见对方不卑不亢,气度沉稳,既不因为反唇相讥而面带嘲笑,也不因为自己出丑而趾高气昂,就是……就是和看山看水看花看树一个表情,而且诡异的是,他怎么感觉这双眼睛能把他看到骨子里呢?   “况且我并非门房,只是老人家午间休息,我来替他一阵。”那“门房”站直了身子,将手一抬,“还未通过姓名,到是我失礼了——王谢,王重芳。”   风依涵真真吃了一惊。   此时真正的门房张伯才疾走而来:“先生先生,后头午睡都起了,正好请您过去授课。”   王谢便拱手道:“抱歉,有事在身,招呼不周。庄子里颇有空余房间,风少一路劳累可先安置歇息,若不觉得累,直接来我的课也欢迎。”   “恭敬不如从命,况且王先生也看出来,小可并不劳累。”风依涵一怔过后,连忙拱手,原想扮个普通读书人的念头一下子飞到天边没影儿了,决定晚上给自家聪慧的主子念上一堆不要钱的恭维话。   “如此甚好。张伯,领阿魏先去安置。”王谢顺手把阿魏刚刚“孝敬”的铜板挖出来交给张伯,“这是这小子的孝敬,见者有份,张伯买了茶莫忘分我一碗。”   “好的少爷,多谢少爷。”张伯笑眯眯把钱收了,叫阿魏拿上包袱往后走。   王谢便邀风依涵进课堂,风依涵一进去就有些后悔——怪不得说“午睡都起了”,这里面坐着八个毛头小子,六七岁到十二三岁都有,都不在蒲团上呆着,有说有笑,一见王谢进来,纷纷站起来叫“先生好”!   王大夫要收徒,要是在之前,大家会挤破头的求上门,但是那块墓碑上头两个“夫”字,到是吓走了好多人。别玩笑了,自家孩子还得接宗传代,被大夫拐带走了弯路,断子绝孙可怎么是好?当然也有更愿意的,觉得自家孩子长得眉清目秀,万一王大夫看上眼了,好处大大有。   王谢收徒弟有教无类,愿意来学的就收下,又因材施教,上午一个时辰给小孩子背书——自己撰写的《医道三字经》,虽不如四书五经那般拗口,人体经络,药材生克,各种验方,林林总总都得记下。好多孩子还不识字,顺便一起教了。下午一个时辰,给有底子的学生做实践,辨药材,画经脉,拿医案探讨,欢迎各种尝试——医案一项,有人疑惑疑惑王谢这才行医几日,能拿出多少医案,故意寻根究底,结果发现王大夫的肚子就像是个无底洞,信手拈来,滔滔不绝。不免有人质疑真伪,真伪可以不论,王大夫每日里还接着坐堂专治疑难杂症,有当时见效的,有三日内见效的,林林总总,手段硬是要得!这才服服帖帖,跟着这位不按常理出牌的老师,好好研习。   一堆毛头小子的场面可不如风依涵想象中那样,名医高高在上,下面弟子恭顺有礼,师徒教学相长,一派和睦。而且,让他跟着这些毛头小子一起从头学?真真要了他命了。   还好,就在他看着眼前这些小毛孩子头大之际,救星驾到。 ☆、第三十一章 卧底   从外面鱼贯而入一行十几个人,年龄参差不齐,好在最年轻的也有十六七岁年纪,进门后行礼落座,每一两个人身旁,便坐着一个小孩子——负责端茶倒水铺纸磨墨。   小孩子凡是普通学生,只有上午的一个时辰听讲,并不管食宿;凡是行礼当徒弟的,管食宿,上午听完了课,下午跟着大人打杂跑腿,换得听些高深话题,也偶尔能动手演练一番。年纪大的愿意拜师,王谢便不让他们听讲基础,再好的基础也不若亲身实践,是以上午都悬壶坐堂去了。   看见大人在场,风依涵才定下心来,这场面至少不会让他从《黄帝内经》开始背起。   王谢先给大家介绍了这位新生,随意指了个蒲团请风依涵坐下。小学徒很有眼力,立刻奉茶,王谢便开始今日讲授。他行医将近一甲子,便是随便个细微病症也能说出一大篇,今日说的是孕妇代脉与止脉分辨一事。   “……‘妊娠三月见代脉,以为常脉’,世人多云代脉‘脉来一止,止有定数,良久复来。’照本宣科,大错特错。妊娠三月一止,脉率失常,绝非平安之兆。须知五脏之脉应四时,或弦,或钩,或浮,或沉。有书云妊娠之初,脏腑精气聚于胞宫,脉形有变,会有止脉,其言谬矣,平安者不是止脉,乃是妊娠脉。气行五十营于身,周而复始。若不满五十动,便是其脉更代有异,因此代脉之‘代’意为更代,而非‘止’。《灵枢根结篇》说‘五十动而不一代者,以为常也。’也是这个意思,关于妇人妊娠医案……”   王谢兴致冲冲讲着,座下连大带小二十几个人聚精会神听着,风依涵听了半天,才明白这次讲的是纠正今人对古书上一个字眼的误解,至于别的……他大老爷们还没成家,更没有机会去摸摸孕妇的脉。嗯,一路奔波本来燥热,坐在凉爽的屋中很是舒服,香茶解渴生津,耳边不断响起不熟悉的言论,听着听着,他……睡着了。   坐在他左边的年青大夫听得入神,浑然不觉,在他右边守着的小学徒不满地撇嘴,他们家里穷苦,拜王谢为师,不仅给家里省下一个人的衣裳口粮,将来还想有个出路。愿意自己出来闯荡,哪个不是好学上进,这新来的先生到好,来了以后就睡觉,要知道王大夫很厉害的,现在不好好学,将来不仅给师傅丢脸,更丢自己的脸。   想到这里,小学徒又挺了挺身板坐得笔直,尽管他有的听不懂,但能听多少是多少,下了课再问。   王大夫的规矩是初学者每天可以问三个问题,他不藏私,不在乎教会徒弟饿死师父,只在乎大家先把能耐学会早早出师。   风依涵尽管坐得直挺挺,但是微垂的头,合拢的双眼,平静的神色,无一不在说着“酣眠中,勿扰”,王谢也不在意,这个人不像诚心求学或者诚心找茬,本身有武功,对医术有些兴趣,倒像是过来凑热闹。   看穿着谈吐是个读书人,不过衣裳都是崭新的,那眼神里的狠辣,手上虎口茧子的厚度,以及尽管睡着,仍然保持立刻就能跳起的姿势,说明此人绝非一路在安逸环境中过来的。   罢罢罢,管他是哪里来的人,随他去罢。   王谢猜得不完全对。   风依涵确实不是诚心来求学或者找茬,可也不是纯属凑热闹。短短一觉醒来,姿势不变,尴尬抬头,堂上王谢已经讲完了,正在答疑解惑,他就在底下端详这个据说很了不得的大夫。   好奇怪,自家少主为什么会突然对遥远春城的一个大夫这么关心?甚至还走了门路,派自己来观察这个大夫?   ——难道是因为医术?   这么想着,他心中一动,等到王谢发话今日授课结束,大家行礼离去后,毫不犹豫凑上前:“王先生,刚刚失礼之处,还请不要放在心上。”   王谢见他突然服软,心道对方确实有事,似笑非笑道:“无妨。”   “小可是个读书人……”风依涵看见王谢似笑非笑的目光,不禁微怒,申明,“虽然小可身有武功,不过健体强身之用。况食色性也,书中自有颜如玉,一纸折扇有何不可?本以为先生风雅,竟也是俗人一名。”   王谢只好敷衍,连连点头:“嗯,食色性也,我懂得。”这人有趣,他本想轻轻放过,孰知这人缠上来,既来之,那便安之罢。   风依涵见对方附和,这才又高兴又惋惜地道:“可惜天道不公,文章难入老父母青眼,读书人不可为五斗米折腰,然而亚圣有云‘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上有高堂,岁齿日增,思索谋生之道,俗语道‘读书十年顶半个郎中’,自诩寒窗十载,可以行医矣,却不知小可多久可以学成出师?”   王谢微笑:“学无止境,若依涵典籍俱通,只要辨识药材以及方剂,练习脉案,一般行医即无大碍。”心道刚刚讲的就是典籍勘误,你打盹很熟。   风依涵又客气两句,正好阿魏过来,他便告辞回屋。   张伯给他安排的屋子还算不错,虽说不是独门独院,而是与另外两位先生同一个院子,但房间很大,里外套间的屋子,里面休息,外头起居,家具全新,陈设简单,应用之物却也齐全。院子甚是宽敞,一角设个小厨房,中央宽阔地方种了棵枣树,设了石头桌凳,周围开出几小块地,种了绿油油的一片,有的爬着蔓,有的顶着花,不知道是纯观赏还是入药之用。   风依涵往床上一躺,扇子挡脸,琢磨要在这里住上多久。阿魏扒拉扒拉,躺他身边捅他:“风子风子,我已经拜访过左邻右舍,也跟下面人称兄道弟了,你跟那王大夫套近乎套的怎么样?”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一句话从扇子下面飘出来,“他眼睛好毒。少主真是能掐会算未卜先知,就说小可容易露破绽,果然一见面就被识破有功夫底子。”   “哈哈,早说你不要文绉绉,兄弟们临时找的那几本医书,你背会了不就行了,装什么斯文读书人啊!”   “哼,小可本为读书人,若非误打误撞,小可现在就是个文官了,少说也得有正五品。”   “行啦行啦,风子你呀,就不是念书的命,老老实实当你的差吧——下面人传的神乎其神了,我感觉王大夫怎么和江湖骗子一个样?”阿魏换了个舒服姿势,仰面朝天,双手枕在脑后,“听说他契兄弟死了,要真是神医,那还不能给救活啦?所以说他不过是个本事比别人好的大夫,也奇怪了,少主怎么就有门路把咱俩送进来,还说等到了以后好好留意大夫,就明白原因。我才和他说过两句话,你呢?这一下午看出什么来?”   “这一下午能看出什么,咱还有好些天呢。”   “说的也是——你说,会不会是因为少主脸上……可是军医都说没法子治了,这个大夫能不能行?”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小可还得看看他医术到底怎样。”   “明天上午他除了给孩子们启蒙,就是坐堂诊治疑难杂症了,你我都看仔细点!”   “小可自然晓得……干么打我!”   “左一句‘小可’右一句‘小可’,风子你说点人话吧,算兄弟求你了,啊?”   稍沉默,之后——“哼,小可饿了。”   “这里的饭食安排有两种,可以自己开小灶,也可以和大家一起吃,我已经替你说过去和大伙儿一起,走吧走吧。”   饭厅设圆桌三张,几个小学徒坐满一桌,年长者大多耽于研究,扎身纸堆或药房想不起准时吃饭,因此都准备着自己小灶,是以厅里另外两张圆桌只坐了一桌半,连同王谢在内。   风依涵坐在离王谢最近的位子,二人之间就隔着那位下午坐在他身边的年青大夫,接着观察……咦,王大夫怎么多了一个小孩儿?   那小孩儿约莫一岁左右,抱在王谢怀里,饶是上桌吃饭,小眼睛也紧闭着,挺安静。稚龄幼儿自然和成人食物稍有不同,少油少盐清淡为主,他面前是一小碗米饭,一小盅肉末蛋羹,还有碟子切得细细碎碎,拌得清清爽爽的萝卜丝儿。王大夫捉着小孩儿的手,让小孩儿碰碰桌上的碗,摸摸勺子,低声告诉他盛的是什么什么,帮小孩儿舀一勺放在他嘴里,小孩儿抽动鼻子嗅嗅,啊呜便是一口,一点都不挑,给什么吃什么,只是嚼得极慢,吃了几口便扭转头去,偎在王谢胸口哼哼不吃了。   “这是……”   “这是先生的儿子。”有人替他回答,便是那位年青的大夫。   风依涵震惊得顾不上说话,一把拉过对方衣袖,再度小声重复问道:“他是……王先生的儿子?”   那年青大夫点头,对他急切失礼的动作感到不解:“正是,怎么了?”   “可是他长得……这相貌……”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结婚誓约:   新郎,你是否愿意娶新娘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住,在神面前和她结为一体,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她,直到离开世界?   新娘,你是否愿意嫁新郎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住,在神面前和他结为一体,爱他、安慰他、尊重他、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他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他,直到离开世界?】   作者表示把这个誓词推到究极化了——不是“生病或健康、富有或贫穷”,而是“如果我不是我,你还会不会爱我;如果我不是我,我还能不能站在你身边”。跨越了容貌、身份、生和死之后,灵魂伴侣才是真爱。   所以感觉难过的亲们,请多攒些日子再来看罢。   作者写的时候也是很难过的。    ☆、第三十二章 小世孙?   那年青大夫似乎有些明白对方惊讶的原因,心道人家相貌怎么,年纪轻轻残疾了多么可怜,你冒冒失失,真不像个大夫样子,稍微责备的目光看过来:“小康儿双目失明,体弱多病,先生一直亲自照顾着。”   “什么?”风依涵忘记低声,失声叫出来。   王谢淡淡一瞥:“何事?”   “没、没事。”风依涵一对儿眼珠子几乎就挂在小康身上,匆忙回答。   同坐的几位都是大夫,起初看见小康虽然惊讶,但没有一个像他这样失态的,王谢暗暗记在心里。   稀里糊涂吃完饭,风依涵叫上阿魏回房,一进房间就提着领子把阿魏按到墙上,低声吼:“你知道我看见谁了!”   他急忙忙连“小可”二字都没用上,阿魏便猜必定有大事:“你看见谁了?”   “王大夫的儿子!”   “那又怎样?”阿魏心道一个小孩子能把你弄成这个猴急样儿?   “据说他一岁多!双目失明!体弱多病!”   “这是人家家事,那又怎样?”阿魏双手一施力,把自己的领子从对方手里解救下来,“风子你捡重要的说!”   “他他他——他长得和少主一模一样!”   “什么?当真?”阿魏也傻了。   “我没骗你,那脸盘那嘴那鼻子眉毛,就没有一处不像的!活脱脱一个少主小时候!要是有眼睛的话,肯定就是少主的杏眼!”风依涵在房间里转了几圈,折扇一拍手心,“少主真是英明神武,果然听少主的话没错!”   “等等,少主让我们观察王大夫一言一行不是么?”   “是啊!而且少主还说只要留意大夫就能明白原因,原来这里有小世孙!少主的意思必定是因为大夫照顾小世孙,所以派小可来保护大夫和小世孙!”风依涵美滋滋地道,“虽然对外宣称是大夫的儿子,阿魏你去打听,小可敢拿先贤的典籍保证,必定不是大夫的亲生儿子!”   阿魏担心的是另一件事:“可是你说小……世孙,双目失明,体弱多病?以少主的性子,会不会不喜欢小世孙,才把小世孙藏在这里?或者是不是要我们偷偷把小世孙——做掉?”比了个“咔嚓”的手势。   风依涵一把推开阿魏,怒道:“胡说八道!少主不想留子嗣的时候谁能拦他,虽然在洛城莺莺燕燕左拥右抱,也没传出一个能生下小世孙的消息不是么,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少主将来总会当王爷!哪怕小世孙残疾,也是天家血脉!现在少主没有世子妃,可是这么关心小世孙,即便小世孙不是嫡子不能继位,也是少主的长子,况且,”他兴冲冲道,“人总是会变的,少主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少主……唉。”阿魏活动着筋骨往外走,“我再去仔细打听打听罢。你就是性子太软,少主杀伐决断,打从几年前就没吐露过口风要留子嗣,这孩子没准是哪个女人偷偷留下的种,少主八成还不知道。你赶紧写封密报问问少主怎么办,这孩子是杀是留不是你说了算的,还是先远远守着才好。省得少主说杀的时候你哇哇大哭舍不得。”   “哼,小可才不会哭,跟你赌一年的内务!”   “少主?小世孙?”王谢坐在书房,看着一张薄纸,纸上一个个不像是字,宛如鬼画符。交给他这张纸的人,赫然便是那日时瑞派遣给他的死士。   既然死士完全服从王谢,王大夫就令其教自己死士之间鬼画符般暗语各是什么意思,待领会十几字后,发现原来是反切,又将二字颠倒写成一字,每个字四只角上不同的点,或是本义,或是反义,或是同音,或是故作玄虚等等各种规则。这死士是哑的,不通文字,只会暗语,王谢习得暗语后,再遣其汇报就容易多了。   这两个死士同样没有名字,只有编号,五十六号和七十七号,王谢就唤他俩柳五和叶七,周身上下戾气杀气血气一丝也无,掩盖得极好。五柳个子矮些,叶七脸盘大些,都是黑黝黝古井无波的眸子,一脸老实相,平凡得再不能平凡的样貌,往人堆里一扎连个影儿都不见。   平时这俩人轮班守卫,王谢不管他俩是怎么轮班的,需要的时候唤声“来人”,总能出来一个便是了。   这不在饭桌上看见风依涵神情不对,立刻派人探听。死士身上的功夫,断断不是一般高手可以比拟的,将风、魏两人对话听了一耳朵,回去就写给了王谢。   裴回抱着小康,敲门进来,柳五早闪身不见。   平时王谢若忙起来,多由裴回照顾小康。起初裴回拿照顾小康当正业,甚至连王谢授课都不去听。一两次还好,第三次王谢就亲自过来找人了。王谢没打算将裴回拴在小康身边,他将裴回从别家医馆“抢”回来,只是怕裴回走上辈子老路,识人不清孤单死去而已,裴回上辈子和他是朋友,这辈子做兄弟或小舅子就好,说什么也不能变成师徒,更不能耽误裴回于岐黄之道的深造,是以两个人都脱不开身的时候,柳五叶七也得出来哄孩子。小孩儿有残疾,更不能拘着,多跟他说话,多接触外人,长大了才不至于怕生,更不会孤僻,庄子里看门的张伯,看园子的李叔,管采买做饭的赵师傅,管浆洗衣裳被褥的钱婶,还有管药材器械的东方管事等人,偶尔都抱过哄过小康。至于那些小学徒,平时按值在庄子各处打下手,也有轮上一两次哄孩子的机会。   不巧今日,风依涵晚饭时便是坐在裴回身边,因为提及小康时对方表情很奇怪,裴回自然对他不怎么喜欢。   王谢随手将薄纸塞进抽屉:“小康今天洗澡有没有乖乖的啊?”   “乖!咧咧!抱!”一听到熟悉的声音,小康探出两只小手要往王谢怀里扎。因为看不见,他耳力非一般的好,循声过去,王谢一把接过。   小孩子长得快,虽然治疗中途间断了几十天,余毒发作险险又要丢命,好在王谢二次接手抚养后,尽心调治,如今终于将毒再次清得七七八八,小身子日益圆润白胖起来,说话行动也有底气多了。   可惜他几乎从刚生下来就中毒,身体被糟践得厉害,即使真实岁数已经两岁多,身量依然刚刚二尺出头,与一岁小儿差不多少,头发稀疏,乳齿也只生了十来个。说话更没有普通小儿那般利落,只是耳力好,但凡细微动静都能察觉。万幸头脑没有因用药变得痴傻,虽然不机灵也无大碍。   王谢特意引着他叫爹爹,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念,没几天小康就会唤他“咧咧”。裴回听着眼热,逗着小康要他叫哥哥,王谢听了皱眉,追问怎么是哥哥?这个辈分不对。裴回想想也是,要不,叫叔叔?王谢还是微微有些奇怪的神色,小裴回忽然福至心灵,低头教小康喊舅舅,果然小康“丘丘”一声唤,王谢忍不住翘起嘴角。   裴回说给小康洗澡,其实还是每日的药浴,同时按摩经脉。人体皮毛发肤均内连脏腑,药物由表及里,循行经络,内达五脏六腑,便可疏通血脉,濡养全身。小康向来听话,除了总是拿手揉眼窝,眼窝脆弱怕沾染药液,裴回每次帮他泡洗身子之前会拿眼罩给他戴上,小心翼翼洗完,往往两个人都一身汗。   裴回先给小康擦干身体,穿戴好免受邪风入体,送到王谢这边,自己再回去沐浴,王谢哄着小康跟“丘丘”说一会儿见,裴回笑笑去了。   “咧咧!”小康洗过澡舒服了,在王谢怀里拱来拱去。王谢笑着纠正:“是爹爹。”小康咬着小腮帮“噗噗”吹气,仰着脸,扯着王谢衣襟往手指头上缠,年纪小小盲态尽显。   谁能想到这个从鬼门关救回来的小孩儿竟然是小世孙呢?   听风依涵与阿魏的对话,却与时瑞无干,最多也不过是世子通过繁露山庄,将人安排进来罢了。千里迢迢,明晃晃硬生生安插人手,可不像时瑞所说,小康他爹不管他。   时姑娘和小世子的相识,可谓一场孽缘。简言之八个字: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若是往曲折处讲——那便是“小孩儿没娘,说起话长”了。   小世子的爹是富贵闲王,跟太上皇是一个娘肚子里出来的,兄弟俩关系忽冷忽热但绝对没有翻过脸,太上皇从登基到退位,两个人硬是留下一段天家手足亲情的佳话。小世子的娘还是太上皇帮着做媒娶的,将门虎女。可惜女将军美艳归美艳,早年练武太狠身体有亏,调养许久才生了两个女儿,大姐是皇后手帕交,二姐颇得皇太后青眼,嫁得都不错。只是太上皇遗憾兄弟从此绝后,也劝过再纳侧配,王爷硬是不娶,也许是老天怜其鹣鲽情深,王妃年纪大了老蚌生珠,小世子横空出世。一时间王爷王妃、长姐次姐、皇后太后,将小世子这宝贝蛋宠得上了天。   小世子本人粗通文墨,很是随他爹,武艺高强,长相美艳,这都随了他娘,只是被宠的性子乖张了些——这是往好处说,往不好处说,便是太……咳咳……一身风流债。   ☆、第三十三章 无辜   打从十岁八九,小世子床上就没少过女人,长到一十九岁,洛城花街柳巷但凡有些姿色的女子几乎被睡了个遍。便是官宦人家的小姐,也几乎被招惹个遍。还好小世子对正经人家姑娘,非得你情我愿方共度良宵,没做出什么巧取豪夺勾当。但若对方妄图借此飞上枝头变凤凰,却是不能。有非要黏上来他也不厌,后院收了一大群女人,都没名没分,愿来就来,愿走就走,转眼间小世子又去和新人调笑了。   所幸的是,至今为止虽然小世子风流史可以写一箩筐,未曾听说有谁当真得青眼能长久的。对于识时务但求春风一度的姑娘,小世子虽然喜新厌旧,也还怜香惜玉,赏花游湖,送金送银。那些不识时务,争着爬上床不肯下来的姑娘,便隔三差五出个大事小情,若碰壁而不回头,那么再过几日便芳迹渺渺踪影全无,生死不知。   还有一样,小世子只爱好床第之事,对于小孩儿却极为厌恶,每每事后要将种子流出,也三五不常的给女人服用避子汤,他振振有词:“花街柳巷的娘们儿身上有没有病不说,就是怀了,也不知道究竟是谁的种,小爷我一概不认。”若那个姑娘说身怀有孕,立刻打掉。也曾有过两个珠胎暗结瞒着他的——哪里瞒得住!生下来立刻溺死,大人也弄做意外身亡。   而时姑娘,出身在奉天子密令而建于江湖的繁露山庄。偶然到洛城游玩,荷包不知不觉被人偷了,在酒楼品尝过风味美食而无法会钞,正尴尬之际,微服化名的小世子仿若从天而降,慷慨解围。   人既美艳,出手亦阔绰,时姑娘对其一见钟情,再见倾心,回家念念不忘,便相思难耐,乘夜留书一封离家出走,偷偷摸摸到洛城那家酒楼苦候半个月,终于得见情郎。见情郎是位风度翩翩的公子,也不敢吐露自己江湖身份。   小世子虽说来者不拒,也挑长相,更是怕给家里惹事,必然先调查了时姑娘背景——岂不知,时瑞对于爱女那叫一个疼宠,既然爱女找到心上人,生米煮成熟饭,他总得未雨绸缪一番,因此事先查了小世子背景,觉得不是江湖人,可以安安稳稳过日子,爱女托付终身也没什么,将爱女的出身改动成普通人家,偷偷找到女儿通了气,赢得爱女一片笑脸。又因为爱女再三要求,没有派死士护卫。   ——小世子既然用的化名,背景自然也是编造的。   小世子查到时姑娘背景清白,知道她是私奔,又确实钟情于己,自然愿意收着。江湖儿女素来豪放,与之前大家闺秀小家碧玉相比,另有一番风味,两人很是缠绵了些时日,直到——时姑娘三个月下面仍不见红,竟是兰梦之征。   按照时姑娘的设想,既然有孕,就好跟她爹交待,奉子成婚。于是要小世子迎娶过门。   岂不知小世子一听就急了,顿时想到是不是其中有阴谋?虽然时姑娘履历上写的是普通人家,但身负武功这点瞒不了人,不然种子会没全流出去?还是避子汤效用不够?变着法儿哄时姑娘把孩子流掉。   时姑娘自然不肯,委委屈屈就要带着身孕连夜回家,岂料小世子对于私留子嗣一事十分恼怒,生怕是暗中对手的阴谋,这女人必然不能留!   安置人手拦截。他当时姑娘是普通江湖中人,没什么值得顾虑,派去的人自然毫不手软。时姑娘处处小心,快到家了在路边吃卖茶婆婆一碗水,中毒倒地,若非及时吞下一颗解毒保命的药丸——那药丸是时瑞珍藏给爱女预防万一的,服后不能完全解毒,但可缓解药效致人假死,也算灵丹了——早就没了性命。   小世子的人不知时姑娘是假死,眼见对方七窍流血不能活,将尸体抛在乱葬岗,回去复命。   时瑞因为爱女失去联系,四处派人寻找,他是繁露山庄二庄主,能调动的人手何止千百,一日一夜后终于找到女儿,把人救活以后时姑娘“哇”一声就哭出来,“你不要我们娘俩了,我也不活了!”   时瑞自然愤怒不已,吩咐丫鬟婆子照顾好小姐,他要去报仇。   二次去查姑娘心上人的背景——嗯?竟然查无此人?   小世子想让化名凭空消失,自然就可以凭空消失。   时瑞气呼呼回转,发觉病榻之上姑娘神情不对,刚刚口气说的分明是“你”而不是“他”。正疑惑着,小丫鬟急冲冲跑过来:“老爷大事不好,小姐她疯了!”   中毒日久,救治不及,心结难解,时姑娘失心疯,名医高手治了足足三个月才好。   时瑞也快疯了,尤其是通过各种曲折得知对方真实身份,又惊又怒,寻了由头递上帖子邀请小世子过府一叙。小世子得知这位是山庄二把手,明摆着不能得罪,一开始还恭恭敬敬,待明白其意,不由大吃一惊。   小世子也觉得很冤,双方说好你情我愿的事,结果时姑娘算计他,偷偷怀了孩子。又是私奔来的,这种女人心机深沉他才不要。天家血脉哪能混淆?对方又没背景,又不同意落胎,他除了杀还能如何?肯留一个全尸已经算仁慈的了。如今这孩子肯定不能留,时姑娘他也不敢娶,就是杀了他,也不娶。   私奔总归理亏,时瑞没话说,又不肯爱女吃亏,闻言大怒,就要动手杀人。   门外一声大叫,竟是时姑娘挺着肚子扑上来,对着小世子不成章法一顿乱打。小世子生受着不还手,可也绝不松口。   时瑞看着这一顿打,姑娘也可怜,小世子也可恨,两个人滚成一团,到将他的杀意冲淡了。   待时姑娘发泄完,小世子一个手刀击昏她,双方这才接着谈。   各退一步,小世子愿意养时姑娘一辈子,但不留半点名分,而孩子已经六个月大,只能生出来,但是必须永远见不到他。   时瑞只道“永远见不到”是远离小世子,远离人群,想想自家女儿也确实受了大刺激,需要静养,便应允下。他虽然疼爱女儿,但在繁露山庄位高权重,晓得天家血脉混淆一事的利害,如今能保住两条性命,实属不易。   婴儿并没有在娘肚子里待足十个月,七个半月就在时姑娘不慎一脚踩空后呱呱落地。月份不足,身带余毒——娘亲假死时,毒素已然侵入小婴儿经脉,孕期情绪大起大落,更是损伤了婴儿根基。   手指脚趾都是半透明的,小嘴儿连【NAI、头】儿都叼不进去,还是有经验的奶娘寻上好蚕茧,一端剪个小口将蛹取出,空茧煮熟阴干,团成小球,在人NAI里浸透了,给小婴儿含着吮吸。   而且,还要服药清理体内残毒。   孩子出生以后,时姑娘清醒了好些,偶尔也会哄哄抱抱小孩儿。   小世子也过来看孩子,时瑞还以为小世子回心转意,甚是高兴,谁知趁时姑娘午睡未醒,小世子匕首一转已在掌中,就要将婴儿两颗眼珠子生生剜下——幸好时瑞进来,以为小世子要杀人,愤怒拦阻。   小世子解释并非要婴儿性命,只要这孩子一双眼睛,看不见他,才无后患。   时瑞指天发誓绝对不会让他们父子相见,看在这小孩儿先天不足百病缠身的份上,放他一马——为此宁愿将自己身价尽数赔给小世子以封口。   小世子冷笑着拂袖而去,临走前留下一句质问:“你愿意让你的后代接着卖命?”   每日辛苦游走于黑白两道之间,掌管着朝廷江湖秘事,一个不小心就万劫不复,这是出身皇家必须的担当,除非……从不出生。   他本宗室中人,胡闹归胡闹,责任归责任。一旦涉及到某些事情,却是半步也不能退,只有另辟蹊径。   也不知他做了什么手脚,之后三个月,小婴儿气息越来越弱,终于一次高烧,大夫确定是中了不知名的慢性毒药。时瑞彻查家里,找出内奸,发怒“小兔崽子说见不到就要剜眼珠子,不让剜竟然下毒要害他性命”时被婴儿剧烈啼哭惊住——   门外,爱女满手鲜血,婴儿满脸也是鲜血。   时姑娘尖叫:“见不到便见不到!我们不稀罕!”扬手将两粒小物向时瑞甩去,时瑞本能闪身避过,低头一看那小物,竟是红白黑浑浊的两小团……眼珠儿。   可怜时姑娘,可怜小婴儿,可怜老父亲一片爱女之心,既然小世子要这孩子死,他就偏要这孩子活!   时姑娘从此之后便几无清醒之时,小婴儿被各个名医围着,各种药材吊着一口气,勉强救治过来。   在小康一岁半的时候,时姑娘有一天忽然清醒,要香汤沐浴,又要人给自己梳洗打扮,又点了好几样爱吃的菜,还要一锅素饺子,吩咐去请父亲过来。时瑞急冲冲过来一看,姑娘抱着小婴儿端端正正坐着,满面红光,精神十足,心里就是咯噔一下。   久病之人忽然要吃要喝,精神恢复,并非痊愈之象,而是回光返照,尤其又要吃饺子,这……分明就是要诀别。   作者有话要说:  【看懂重点了?这两章完全是某人的黑历史,会有很多转折,可以攒多了看比较过瘾】      【后文剧透小剧场】   关于批(吃)斗(醋)的那些事儿:   控(吃)诉(醋)人:燕华   被控(吃)诉(醋)人:王谢   燕华:你把孕妇肚子的孩子当成我了!   王谢:对不起我错了。   燕华:你把一只鸟当成我了!!   王谢:对不起我有罪。   燕华:劳资伤还没好,不远万里,巴巴的跑过来找你,你把劳资当假想敌!!!还跟劳资呛声!!!要不是劳资当机立断表白,你还要耍劳资到神马时候!!!   王谢:(抱大腿面条泪水漫金山)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啊啊啊啊,都是我的错都是作者惹的祸,冤有头债有主不要怪我啊!!!(碎碎念)我要不闹木折腾,你还能闹木快跟我见面咩?我们还能闹木芥末愉快的继续玩耍咩?   燕华:(挑眉拉长声调)你~折~腾~?no/zuo/no/die还记得肿么写么?   王谢:啊不是我……哎呀不说了(扑过去继续抱大腿)求蹂躏!求鞭打!怎么解恨怎么来,小的不敢有半句怨言。   燕华:(忽然有一种“我再说下去就把全文严重剧透了”的感觉肿么破)算了,反正这堆破事的来源不是咱俩。   王谢:啊?那是啥?   燕华:一切的根源只有十个字——私奔有风险,拼爹需谨慎。   王谢:(拼命点头啊点头)燕华说的都是真理!   燕华:(展颜一笑)来,大腿给你抱~   王谢:(眼冒绿光)——嗷……嗯?小康?   小康:(扒在燕华大腿上)爹爹,这是我爹爹的大腿,你们谁敢和我拼爹!   所以后文是一个关于吃飞醋和抱大腿的逗比故事。   【END】    ☆、第三十四章 片鳞只爪   时瑞强忍悲伤坐在女儿身旁,有说有笑用过一餐,时姑娘郑重其事给父亲跪下。   一拜父亲养育之恩,二求父亲日后照顾婴儿,三请父亲不要怪小世子,一切都是自己识人不清。可惜女儿不能日后侍奉膝下,父亲大人千万保重。   这便是托孤了。   当晚时姑娘用水化了一丸药,偷偷哄小婴儿服了睡下,自己面带微笑,穿着与初遇小世子时一模一样的衣裳躺在床上,卧在大红色鸳鸯戏水的铺盖里,在睡梦中芳魂杳杳,香消玉殒。   小世子在时姑娘身边安插不止一个探子,回报情况,既然大的也死了,小的也瞎了,此事也就揭过。   但时姑娘给小婴儿的这丸药却惹了祸。   药本身是好药,药料十分贵重,滋养身体保平安,也是时瑞当初的珍藏。时姑娘最后清醒,母性大发,疼爱儿子,满腔好意给儿子服了,却不知药性有十八反十九畏相生相克之分,小婴儿体内本就不太平,这一丸药下去,次日昏迷不醒又只剩下一口气。   时瑞雪上加霜,短短几天里头发愁白了大半。小婴儿拿药吊着命,情况时好时坏,拖了又一年。眼看不行了,正好景秀楼传出消息,春城突然出现一名神医,这才试探着将小孩儿交出去。那只长命锁,不过留个念想,里面的“安”字是女儿小名,乙卯便是小孩出生之年。   他也是见到王谢满头的灰发以后,激起了当年女儿死去的悲伤,这才将前尘后事一并告知王谢。   天底下,大约没有第二个小孩儿,会像小康出生前后经历如此多的苦难了。   王谢沉思着,怀里小康感觉异常敏锐,听不到动静便一直靠在他怀里。   时瑞的话,有七八分可信,而那二三分隐瞒,也容易理解,他位高权重,做的还是黑白之间的事,哪里肯与人完全交心?   但是莫要忘记,王大夫曾经多活了六十年一甲子,有些消息现在虽然隐秘,在几十年过后也就不算得什么了。而且他也凭经验推断出一二。   上辈子他也曾和庄主把酒言欢过,不过不是现在这位,从对方口中得知繁露山庄此时的主人,姓越。   当今国姓便是“越”,二者关系一望可知。   是的,暗地里的山庄之主,亦是明面上的富贵闲王:宓王越环。   ——为什么时瑞这个二庄主一开始查不到小世子?小世子的化名身份说出现就出现,说消失就消失?因为小世子权限比他高。   ——为什么小世子权限比他高?因为时瑞只是二庄主,二把手,而繁露山庄的主人,是越环,也是小世子的父亲。   小世子每日荒唐风流,明摆着自污,效仿他爹不干预朝政。不如此,旁人那肯看轻他,他又如何能化名出现,方便暗中处理山庄之事?   而他不愿留下后代,意图也很明显,繁露山庄行走于刀尖之上,做的净是隐秘之事,责任既重,明面上的名分却是半点也无,他爹是王爷,掌握大权,他作为王爷的独生子,从小便是按照继承人培养,将来他的儿子必然也会如此。这样的束缚对他本人而言,已是无法挣脱,何苦再为难自己的孩子?   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   都说江湖事江湖了,岂不知,若非庙堂式微,焉肯容得江湖作乱?   国力虽强盛,最怕内乱消耗,武人是一大变数。而若过分重文轻武,国无武人,难御外敌。与其禁之,不若导之。谋算深远的帝王,一方面,颁布法令,令行禁止以定民心,另一方面,早就暗中安排人手,渗入武林,以武治武。   这人手,自然要选嫡亲的兄弟手足。   和王谢一起喝过酒的那任庄主也是个王爷,既非越环,也非这位小世子,而另有其人。在对方口中,前庄主越环原定的继承者不是他,而是这位小世子,可惜小世子死得挺早,据说是边境马贼肆虐,小世子奋勇出征,队友贪功冒进中了埋伏,他去救援,不幸战死沙场,没有后代。   虽然小世子现在还活着,估计也就会在近几年出事,想来自己这个便宜爹是当定了。   不过,小世子派人来“留意大夫”又是怎么一回事?还是不放心要考察一番确定是否斩草除根?   王谢到是不怕死,尤其跟明白人在一起的时候,他有一身医术,底气充足经验老道,绝对死不了。   小康听了好久也没有什么动静,颇不满地拿小牙磨蹭王谢衣襟,流一襟口水。   王谢被胸前濡湿的感觉唤回神,笑骂一声调皮,小康才不管,小孩儿长牙就喜欢啃咬点东西,撇下咬湿的那小块,扒着他,继续朝干的地方进攻。   王谢哄着他说话,这么大点儿的孩子其实不到启蒙时间,但是小康自出生起重病缠身,与外界鲜少交流,已然耽误了成长,王谢自然要抓紧现下时机多让他和平常小儿一般练习,另外再加上因为看不见而要进行的其他练习。   完成今日任务,王谢随手取过一只小布袋,掏出肉干搁在小康手上,小康摸摸,闻闻,知道这是熟悉的好吃的奖励,塞进嘴里嚼嚼嚼。这零食也是他教厨房特制的,切成细条,烤得硬而且韧,一方面给小康磨牙,另方面随时少量补充些营养。   裴回洗沐后,过来和王谢说话,接小康安置去睡不提。   王谢考校过风依涵,粗浅的医理还懂,医书也背过,只是这么就能放出去坐堂的话,十个病人里面得有十个被误诊。既然对方不是诚心求学,又有心打探小康消息,王谢便故意给风依涵机会,让他与小康多多接触。   妙的是,小康需要听人说话,而风依涵话多,又极为喜爱小孩子,每天得空儿便抱着小康叽叽呱呱说个没完,表现可圈可点。便是一开始不是很喜欢他的裴回,也在小康迅速学会“小可小可”之后,和他亲近起来。   裴回拍拍小康:“小康摸摸鼻子!”   小康摸摸自己的鼻子。   风依涵说:“摸摸耳朵!”   小康两只手捏捏自己的耳朵。   裴回又说:“摸摸眉毛!”   小康摸眉毛。   风依涵说:“摸摸小可的眉毛!”   小康手没放下,依然摸自己的,风依涵说“不对”。小康掀掀眼皮,小脸蛋儿皱成一团,不明白。   风依涵捉过他的手,先摸小康的眉毛,“小康的,这是你的”,随即带着他摸自己的眉毛“小可的,我的。”再示意裴回凑上来,引着小手儿去摸,“舅舅的,他的。”教了几次,松开手让小康自己找,“小可的眉毛在哪里?”   小康分不清“你”“我”“他”,虽然不懂,还是听话乖乖伸手探索。先是往风依涵这边爬,一手扒着对方衣裳,一手在脸上胡乱摸索,有个洞洞会上下动的是嘴巴和牙齿,鼓起来的是鼻子,像衣服那样滑,一丝一丝的是头发,沿着头发往下摸,薄薄一层肉里面很硬骨头的,是额头,额头再往下,毛毛扎手的两个道道,就是眉毛。再往下,软乎乎裹着的,里头有球球在动,那是什么?   “眼睛?”   “对,这是眼睛。小可的眼睛。”   “康,没有!”小康回手往自己脸上摸,眉毛下面是眼窝儿。眼皮软乎乎?没错,可是里面没有会动的球球,急了伸手指头去按去掏。   “别别,”风依涵吓一跳,连忙按着他两只小手,骗他,“小可是大人,小康是小孩,长大了就会有了,小康别着急啊,现在经常摸啊摸,以后长不出来喔。我们接着来摸小脚丫,小康的小脚趾头是哪一个呀……”   小孩儿好骗,被他话题一拐就跟着跑,不去理会眼睛的事。裴回和风依涵两个大人互相看了一眼,都没养过双目失明的小孩儿,未免扎手扎脚。   当日寻个小康午睡的时机,裴回忧心地跟王谢说了此事。   王谢拍拍他肩膀:“容翔辛苦你,小康的确不太好养,不过有话直说便是,不必绕开他。”   “可是……”裴回也算看着这孩子从濒临死亡到现在活蹦乱跳,自然心疼。   “他也确实该装一对义眼。现在年纪小,骨骼生长很快,没有眼球在眼窝里撑着,里面会长肉结,将来长大了相貌不会太好看。”王谢解释,“也正好让他习惯每天穿戴义眼,学会控制。等他自己有疑问时候,直接告诉他因为我们不一样。”   “这……是不是有些残忍?”裴回心软。   “早晚的事,总得有那么一天。早知道早做调整,将来才不会太多痛苦。”王谢相当坦然,“容翔,你不可能保护他一辈子,他总得学着自己生活。”   “……好。”   正说着话,忽然听到兴奋叫声由远及近:“谢少爷!谢少爷!”   ——现在大家都称王谢为王大夫或者王先生,还叫他谢少爷的少之又少,其中包括……一个眉花眼笑的小老头。正是雷衍水的爹,行事有些毛躁的雷老头。   雷老头打从一见面玩笑开过火被王谢狠狠修理威胁过之后,一向礼遇有加生怕得罪了这位本领大脾气也大的少爷先生。今天这么大呼小叫蹿房越脊过来,看脸上喜气洋洋,绝非坏事。   ☆、第三十五章 默默吃醋   王谢闻声出屋,雷老头居高临下一眼瞅见他,立刻呼哧带喘跃到他身边,两只大手一合将王谢牢牢抱住,兴奋得又是跳又是转圈:“谢少爷大喜啊大喜!”   王谢见对方欣喜若狂,能让老爷子这么挂念,巴巴跑来报喜的事,也只有一样,便开口道:“恭喜。”   ——正是雷衍水之妻因为嗳酸,蔡大夫一诊发现脉滑数而冲和,分明是喜脉,当即道喜。雷老头不敢置信,反复问了不下十遍,得到肯定回答之后,嘴里念叨“噫,有了!”“噫,有了!”“噫,有了!”……好悬一如范进中举。   他多年之愿一夕成真,连马都想不起牵,直接施开了轻功撒丫子跑过来报喜。连连赞叹谢少爷真是华佗再世扁鹊重生,杏林典范妙手回春。   这场面王谢遇上过多次,早已司空见惯,只在问及孕期已经两个月的时候,心里不由一动。他立时不动声色发话,秉承“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既然是自己给雷衍水医治得当有了后嗣,便将孕妇饮食如何调理行动如何安排之事一并大包大揽,克制了立即就去的愿望,约定次日一早登门拜访。这般好事雷老头自然不敢错过,一迭声应下。   王谢与“蒺藜”的合作仍在继续,虽然上次蒺藜失手无法及时示警,他也知道己方经验实力在欧真眼里根本算不上什么,事情已然发生,迁怒又有何用?是以目前他也帮着训练“蒺藜”人手,风依涵的到来,便是事先得了“蒺藜”消息,自己假扮门房探看的。   当晚,王谢连饭都多吃了一碗。众人只道他因雷老头报喜而高兴,裴回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只有他自家人知自家事。   算算时间,若孕期两个月,便是六十日,那不就是和燕华死去那日……重合?   雷家少夫人肚子里,会是自己的燕华么?   会不会是燕华贴心,怕离开太远,自己找不到,所以投生在隔壁?   王谢自床头暗格之内,取过一只小巧圆润的白玉葫芦,葫芦的细腰处,系着一根黑灰二色拧成的丝绦。   攥着葫芦,连同丝绦一起,酣然入梦。   而此时,遥远西北边城,风依涵口中的少主,繁露山庄可能的继任者,小康的真正爹爹,王谢料定将来会早夭的宓王世子,越陌阁下,在临窗的榻上,靠着床几半坐半卧,上身披着一件青花古香缎大氅,下边搭了条素菱锦被,正盯着从马贼处顺手得来的战利品——鸟笼里一只波斯大灰鹦鹉,愁眉不展。   边城一切从简,即使小世子身份尊贵,住处独门独院,正房耳房厢房花厅演武场一应俱全,布置得也不得不极为粗糙。木料不求贵重,只求结实,砖瓦不求精致,只求厚重,摆设不求典雅,只要实用,西北风沙大,天气要么夏天干得要死,要么冬天冷的要命,是以整个院子也都没有什么鲜亮颜色的花草,全部灰扑扑一片。   花窗外面横搭着块大木板,鹦鹉笼就放置其上,笼子底部比窗台矮了半尺,小世子靠着床几,一侧头视线差不多和鹦鹉平齐。   他手里捏着三封信,一封是皇帝慰问,一封是王妃家书,一封是风依涵和阿魏的密报。   皇帝表哥对他这次清剿马贼的成功大加赞扬,对于他中伏差点葬身火海一事大加批评,大意是“哥哥我放你来边城历练,不是让你来边城拼命的。虽然你为了揪出混在马贼里的细作这么拼命,又带回了我方卧底的情报,哥哥我十分的感动,但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人要是有个什么万一,哥哥对不住你,更对不住你爹你娘你姐姐。而且你身负重任,失去你这员大将那就得不偿失了。你要记住你的命不仅是自己的,还是整个天朝的,别这么早就把自己弄死。一定要养好伤再回来,不然你娘会大闹皇宫,你姐姐和嫂子也不会让哥哥安生的。”   王妃心疼儿子,写了厚厚一沓,大概意思除了和皇帝一样的不加赘述外,更多的是“好儿子!没给咱们越家人丢脸!平时拈花惹草也没落下功夫,干掉那群兔崽子给老娘争气!听皇上说你受伤了,娘很难过,赶紧养好身体,咱重新再来打过!”显然王妃并不知道儿子真正的职责是什么,也不知道儿子这回伤得多重。   明面上是去清剿马贼,给自己履历贴金,暗地里是为了揪出边国细作,接应本朝卧底的小世子,看着这两封书信,觉得头非一般的疼。   还好有密报。   风依涵是小世子得力手下之一,为人热心又细致,能说会道,又因为弃文从武,之前读过几年书,想想可以跟王大夫说得上话,就是说不上话,也能博大夫一笑。阿魏是个能打的,更可贵的是还机灵,不是个莽汉,正好过去保护。   小世子展开密报,往鹦鹉笼子前面凑了凑,艰难地小声读出来:“已至于飞庄,一切安好。少主英明神武,所料果然不差,王大夫眼力甚毒,一瞥之下识破小可并非读书人。小可见王大夫灰发孝衣,一身风骨,令诸生折服……其义子身残志坚,亦令人钦佩。其相貌竟与少主一般无二,请少主示下。”   “……一般无二?恐怕再也看不出了。”小世子默默地想,扯扯嘴角,笑不出。   念完密报,他拿满是老茧的手指头勾了勾鹦鹉的喙:“燕燕于飞,差池其羽——灰衣呵灰衣,你知道的。”   那鹦鹉在他指尖轻轻咬噬,忽然口吐人言:“知道的。”   “短短数十日,他灰发孝衣是因为什么,灰衣你也知道的。”   鹦鹉道:“知道的。”   “他还收了一名义子,身残志坚,此事灰衣你依然明白知道的。”   “知道的。”   小世子长长叹了口气:“你且先别急,我总得先把自己养得健壮些,能出门见人了,才好带你去见他。”   鹦鹉张开双翅扑腾,叽叽嘎嘎大叫:“阿小,阿小!”在笼子里乱撞,扬起几根绒羽。   它双眼瞳仁,均覆盖了厚厚一层白翳。   “少主,您又和灰衣聊上了。”一个身材高挑,娇俏美貌的侍女端着水盆布巾等应用之物,聘聘婷婷走来,笑着打趣。   这是下面几个副将,担心小世子养伤无聊,正好缴获马贼战利品里有只鹦鹉,虽然瞎了,但会学舌说人话,哥几个一合计,干脆送给小世子解闷,这也是小世子不拿架子,大家也不拿他当外人,不然哪敢送这么个玩意儿!小世子见到鹦鹉也很喜欢,养了一段时日,因其全身灰色,起名就叫灰衣。   小世子一看见她,明知对方看不出自己表情,也立刻收敛了愁容:“有劳菲菲。”又向着菲菲身后打招呼,“老一好。”说着,将手里书信往床几之侧厚厚一沓公文里一塞。   菲菲侍女身后跟着身形健壮,头发花白的崔军医,饱经风吹日晒的脸上横亘一道老旧伤疤,宛如一个“一”字,几乎将鼻子劈成上下两半。因他是军医,“一”“医”同音,大家都称他“老一”,既是尊重,又有打趣之意,绰号一旦叫开,渐渐真实名姓便湮没无闻了。   老一皱着粗粗的眉毛,很不高兴地瞪着小世子:“将军,你的伤还没有痊愈。”   “所以本公子很听老一的话,一直都安分在这儿坐着处理公务。”小世子一本正经道。   老一指着鹦鹉,怒道:“养伤就好好养伤,伤口最怕沾染不干净的东西,将军你弄这么个活物整天扑棱,干净的了么!这让人怎么放心拆开绷带,伤口老这么裹着不是个事。”   “这不是在窗户外头么,关上就没事了。老一啊,公子我养伤养得都快憋出病来了,还不许养个鹦哥儿么。”小世子无辜道,“菲菲赶紧帮我关窗,不然老一把我的灰衣变成火烤灰衣,我现在连跟他决斗都不成。”   不用菲菲动手,老一带出来的小徒弟礞石已经很是迅速的将窗户关上了。   老一哼了声:“堂堂将军跟军医决斗,这话说出去也不知打了谁的脸。”嘴里不饶人,手底下轻之又轻地,一圈圈解下小世子头颈肩膀小半个上身的绷带,露出一块块贴肉的药巾。   在临近解完的两三圈绷带上,便是渐渐加深的红黄黑痕迹交错,渐渐有些粘连,更不用说在创口上黏贴皮肉的药巾,若是硬揭,必定连肉一并撕下来,老一只能拿沾了烈酒的细布,一点点浸湿以便取下药巾。那烈酒沾到创口,烧灼疼痛弥漫成一片,小世子咬牙忍着,菲菲在旁心疼地给他揩汗。   药巾一块块取下,小世子整张右脸自颧骨以下,右边脖颈及右肩连带小半个右胸,净是一块块的红白筋肉纠缠,十分狰狞,左手五指根部几乎粘连到一起,是后来被硬生生掰开的。周身其他地方烧伤都好得差不多了,左手以及右肩这一大片两个月还没有完全收拢的创口显然更为严重,即使痊愈,破相也在所难免。想想少主原先的美艳,菲菲每一次见到换药巾,就惋惜一回。就连给老一打下手的小徒弟礞石,眼里也是淡淡的惋惜神色,而更多的是钦佩——不是每个人都敢冲进火场救同僚的,马贼烧的不是一间屋子,是一片树林!   只有小世子知道自己没有救同僚,他是去杀人拿情报,但是对外稳定军心,必须有个说法,被他“救出”的只是一具尸体。   脸上肯定破相,惋惜是有的,后悔是没有的,一直不敢回洛城,并非犹豫不决,只怕家里心疼。况且他还有要事,务必亲力亲为去验证,无法向旁人透露半分。   ——毕竟,那事匪夷所思,连他都是三天之后才敢承认,匪论他人。他确实一天也不想耽误,只是……    ☆、第三十六章 必须吃醋   大腿为兵刃所伤,几乎扎了了对穿,行动不便,这还算轻的。右肩却是被燃烧的树干直接砸中,除了烧伤,外伤还有骨折,幸好没有戳破皮肉,正骨后养了两个月。为了不妨碍日后舞刀弄枪,右手仍然是不能动。左手亦因烧伤未愈,无法握笔。至于内伤,现已渐渐痊愈,但仍需静养。   奏折家书可以口述找人代笔,而此事必须隐秘,完全不好教第二个人得知,只能慢慢养身体,以期见面详谈。   小世子的目光仿佛透过窗,直直落在那只瞎眼鹦鹉身上。   检查过伤口换完药,老一告辞,小世子叫菲菲顺便把自己书记官找来,写回信。   给皇帝的奏折容易,说自己脸上有伤,王妃王姐一见必然大怒,皇上深宫依然无法安生,是以在没想到可以委婉进言的办法之前,暂时先不回洛城;给王妃的回函也简单,因为受伤,此仇不报非好汉,一定要再打次胜仗才班师。   当然,少不了给风魏二人的批示。   王谢拜访雷家,去时急不可耐,回时兴致勃勃。他切切实实诊出雷少夫人是喜脉,暗暗算计,果真和燕华骤然死去的那日,天数相差无几。   一想到雷少夫人肚子里会是小小燕华,就忍不住翘唇微笑。   ——谁也不知,王谢对燕华偏执得几近疯狂,前后两辈子,几十年!   晚间哼着小曲儿,给小康测试眼窝深浅轮廓。   “杨柳儿活,抽陀螺;杨柳儿青,放空钟;杨柳抽丝,踢毽子;杨柳儿发芽,打拔儿……”   这小曲儿还是他跟燕华学的童谣,每次燕华哄小康都唱。   小康跟他一起哼哼,只有当他触及眼窝的时候会别扭挥小手不让碰。   “乖啊小康,爹爹给你弄一双眼睛。”   “眼睛?没有!”小康伸着手,扑腾到王谢脸上,“咧咧,有!”   “爹爹有,过两天小康也有。”   “有!眼睛!”   次日接着玩“摸摸猜猜”的时候,小康就叫:“眼睛,有!”   风依涵不以为意,应道:“喔,好啊,在哪里?”   “咧咧,咧咧!有!”   “你爹爹说有是么?你有个好爹爹啊。”   “好咧咧!”小康咧开小嘴儿笑,露出一口未长齐全的小白牙。   果然过不几日,裴回抱着沐浴完毕的小康来到书房,看到书房之内一件格格不入的物事——黄杨木雕三层叠放梳妆匣,匣子四壁浮雕《诗经》行书。   王谢哄了小康几句,轻轻碰碰他瘪塌塌的眼皮,让裴回将他放在大大的书桌上,嘱咐不要动,自己起身去洗净手。   他起身动作,小康便歪着头安静听着,手指头紧紧扣着桌沿不放:“咧咧?咧咧?”待王谢拿过梳妆匣往桌上一搁,小康主动爬过来伸手去摸。   “叫爹爹。”王谢捏捏他小脸,知他看不见要多说话,“这个匣子是你的,现在你还小不会用,爹爹慢慢教你,你将来要自己会用才行。”一边说一边手把手教他怎么打开。   “硬硬!凉的!”说着又张开小嘴,要扒着啃。   “这个硬硬凉的啃不得,来摸摸罢,方方的,大大的,木头做的。敲一敲,咚咚响。凸出来的是字,小康以后要学写字。这里能动的圆圆的是铜环,敲一敲,声音和木头不一样吧?勾住铜环,拉开是抽屉,有扁扁的,有深深的,里面放很多东西。”   “好多!硬硬!凉的!”小康往里摸。   “对,摸这个,这是圆的,这个是长方的……”   小康一样样摸完,安静靠着梳妆匣不出声,王谢支起梳妆匣镜架,自小抽屉里取出一只三寸见方盒子,打开来放在桌上,里头是一对儿纯白的扁珠——义眼球,又取出一个宛若香粉盒的圆形带盖小碗,打开,里头七分满浅得几近透明的液体,微微挂碗壁,看着比水粘稠些许,飘着药味儿。最后掏出一套精致工具。   将义眼球在小碗里滚了一圈,扒开小康眼皮,嵌进去,调了调位置。“凉!”空荡荡眼窝忽然填进冰凉重物,小康伸手去抠,“凉!”“对,这是义眼,从今天开始就要每天都凉一下,慢慢就会热了。康儿年纪还小,骨头还未定型,用义眼撑着眼眶,将来长得漂亮!”   “难受!”   “刺刺的?还是凉凉的?”王谢一边问一边调整义眼球位置,他并不指望小康明确说出哪里不舒服,问话不过是分散小康注意力,几乎全凭自己观察做细微调整,又叫裴回去洗手,过来放另一枚眼球,给他解释,世人往往认为义眼球滴溜圆,其实不然,义眼并不是填个圆球而已。眼睛转动全凭眼窝内细小肌肉,不规则的扁球更能契合肌肉的动作,义眼才会像常人眼睛一样转动有序,而不会滴溜溜乱转,弄得瞳仁一个向上一个向下那么诡异。   裴回认真学着王谢动作,小心翼翼。王谢教他如何凭感觉确定眼球合适程度,裴回初次上手,战兢兢动作着,将瞳孔对准后,退后一步打量,自己都吓一跳:死白死白的大眼仁儿,看着吓煞人。   小康伸手去揉眼睛,王谢手脚轻快地将眼球取出来,拿过细细的描线笔在上面勾画几下,在工具里挑出把小锉,各处磨磨,又拿砂纸打磨光滑,用清水冲去碎屑,再次往小碗里滚一圈沾满粘液,往眼窝里按进去。   “小康乖乖坐一会儿,马上就好。容翔今天带小康做什么啦?跟‘小可’玩的好么?”王谢半蹲,嘴里说着话,左手两根指头扒开小康眼皮,右手执笔在纸上勾勾画画,片刻后一只眼睛跃然纸上。紧接着另一只眼也如法炮制,这是根据脸型眼眶的样子,准备在义眼球上画出瞳仁,看着逼真些。   小康咿咿呀呀的,自然想不到这么长远,只是眼窝里有东西感觉不舒服。   ——等到后来义眼球画好,填进眼眶,小康一脸不耐烦的小模样,除了双目无神,看上去竟和其他幼童一般无二。甚至由于他相貌九成九随了父亲,实在俊俏得很。   拿到小世子回函的是阿魏。毕竟风依涵有个学生的身份,虽然不知道为什么王大夫对自己管得很松,还要装装样子才行。   两个人都信心满满,准备让对方给自己收拾一年内务诸如浣衣缝补之类,因此约定有回函必须一起看,是以阿魏收起书信,跑到庄外找个没人处,舒展筋骨练练功夫。这次他特地施展了一套拳脚,唤作“沾衣十八跌”。   至于风依涵,虽然没空把衣裳弄得全都是灰土,却也早早就积攒了四五套亵衣八九双布袜子。   两个人凑到一起看批示:“甚好,勉之,期不止。”   ——啥意思?没说杀也没说不杀,不过这口气不像是不高兴。   风依涵高高挑起眉毛,扇子点着纸面:“看到没,少主说‘甚好’,这就要我们照顾小世孙!小可赢了这一局,你去好好洗小可的袜子,记得打两遍皂角。”   阿魏不服:“明明是少主是在褒奖我们发现小世孙可疑,‘勉之期不止’是要我们继续监视!你赶紧去给我洗衣裳才对。”   在同院住的另外两位先生,当夜感觉这房子墙壁有点不结实,第二天出门一看邻居,那小厮大热天戴了顶帽子,说话都不肯抬头,而那主人手里拿了一把扇骨足足一尺五寸长的大折扇,展开来完全挡住了脸,走路有点瘸。   那日两个人都将对方打成了乌眼鸡,仍然不能判定谁输谁赢,于是想出新主意,各自按自己的意思写密报,一并呈上去,看看小世子究竟是什么个意思。   当然,无论是“照顾”还是“监视”,都得记录王大夫和小康的一言一行,只是侧重不同而已。   风依涵的密报里面五成写他如何哄逗小康,陪着玩了什么游戏,小康学会说什么句子,走路摇摇摆摆如何可爱之类,四成写大夫如何照顾小康,如何医德高尚,一成写大夫日常生活;阿魏的密报不一样,五成写的是王大夫如何跟小康交流,四成写其他人如何与小康相处,一成是大夫有什么异常举动。   细细密报上去,很快便有回函,风依涵和阿魏看到新的批示,你瞅我我瞅你,三息过后忽同时大叫又同时伸手捂住对方的嘴:“少主也要来?!”   ——不仅口头说说,而且已在半路。   小世子读到新密报,二者侧重不同但有桩事写得很是一致——王大夫对前邻居家怀孕的少夫人极为关注,投入非比寻常的热情。他不仅时常去看平安脉,还常常送些时鲜果品过去,甚至这少夫人还没显怀,王大夫已经买了好些孩子喜欢的玩意儿,小人偶,小荷包,拨浪鼓,陶响球等等,每次上门必随手带一两件相送。   阿魏长于观察,而风依涵擅画,他们都在密报里强调,王谢送给未出世小孩儿的礼物上面,往往或画或刻一个青色小小标记,似乎是花瓣,又像柳叶儿,还像剪刀……图样附后。   小世子只对着鹦鹉念了密报前九成,到后头这一成,声音越来越低,渐渐没声儿了。合拢双眼,指尖完好的右手轻轻在图样上摩挲。   虽说大小不同,但是这形状几乎纤毫不差。   “王谢!王谢!”鹦鹉在笼中跳来跳去,撞来撞去,又掉落一地羽毛。    ☆、第三十七章 借尸还魂这点子事儿   “灰衣,等不及啦?”小世子把密报看了又看,扭扭腰,试着动动手臂,想想边城已然平静,再想想千里路程的颠簸……扬声叫菲菲:“去唤书记官来。”   菲菲应声去了,小世子微微阖眼,想着得给军医老一找点事情做,省的见天儿的把他当成瓷娃娃,然后他就好离开。   次日,不知他跟守将说了些什么,上面便下令,第二天派遣老一为首的一众军医到大营去,给之前受伤的将士重新检查身体有无暗疾。老一前脚走,小世子后脚在菲菲搀扶下,命人将鹦鹉笼子搬上了马车,带着二十四名护卫,很是不显眼的离开了边城。   老一一听命令就猜到小世子想支开他启程,昨天吹胡子瞪眼睛也没把人留住,暗中叹息世子不愧是天家风范,事务繁多,竟然连身体都没时间保养,这可怎么是好?   “诶?师父你怎么知道将军走了?”他小徒弟憨憨地问,礞石也算老兵,可生了一双大眼睛,大圆脸盘儿,整个人肉墩墩的,看着老实鬼点子不少,军营里私下叫他小胖墩儿,公开不敢叫,因为他敢给你饭食里下巴豆。   礞石起初是“瞧不起风流世子”大军中一员。自打世子出主意领着小队奇袭,大部队后续围攻全歼马贼,还来了一把火海救人之后,虽然救出的人其实当场就死了——礞石不知道那是细作,必须要处决的——但是这样高贵的人能如此奋不顾身,礞石迅速改立场为“将军威武”。   加上小世子这么重的伤,在清醒时换药竟不喊疼,明知破相也若无其事……林林总总事迹,令礞石简直崇拜得五体投地。   “废话,他伤还没好,不支开我我能让他走?”   “将军的伤那么严重,就这么走……”礞石眨眨眼,“师父,似乎将军没带随身大夫。”   “所以我给你这一大包药,还有一匹好马,这儿没你的事,赶紧去追,不算你逃兵!”   “好嘞!”   “这野小子!”老一骂了一句,自己偷摸乐了。他别的不敢保,以礞石的脾性,大概会死乞白赖留在世子身边。这小徒弟医术还拿得出手,最多了也就会满地打滚丢师父的脸而已。   军医军医,前面是军后面才是医。边城戍卫军,就算不是骑兵队的,也都会两下骑术,礞石翻身上马,鞭花一甩,白蹄子大棕马撒开欢儿往下追去。   奔马速度极快,小世子马车行得慢,不一刻礞石就瞧见二十几骑众星拱月般围着两辆车,他扬手大声招呼,拍马赶上,小世子坐在第一辆车,帘子微微掀开,疑惑问:“礞石?”   “将、将军!”礞石滚鞍下马,拜伏于地,“师父派我来送药!照顾将军换药!”心道师父可没说让我送药换药以后立刻回营,无论怎么死缠烂打,我能帮上将军的忙就好。   静了一阵,听世子道:“上来罢。”   “是!”   菲菲将车帘掀起一半,礞石立刻站起来拍拍身上尘土,低头弯腰钻进车里:“将军。”   “称世子罢,本公子离开边城之前,已经交了军权。”小世子的声音很和善。   “是,世子。”礞石说着话,悄悄抬头,小世子倚着马车壁半卧在垫子上,披着青莲色菱纹鹤氅,腰腿处半搭一条淡金色锦被,上身左袒,依然缠着绷带,从胸膛一直到左脸,菱唇微微弯起,绷带缝隙之间透出又黑又精神又好看的眼睛,带着笑意看着他。他身前矮桌上摆着整齐的一沓公文,因是怕马车颠簸,并没摆上文房四宝,仅仅左手三指捏了支炭笔,想是刚刚在处理事务。   礞石一眼就盯住炭笔,以及小世子被包扎着的半个左手掌,立刻急了:“世子这笔拿不得!石炭味甘辛温有毒。入手太阴足厥阴经,治金疮以毒攻毒,可是不治火灼伤!您伤口还没合拢,沾染上便误事了!”   小世子见他焦急模样,似乎自己不松手就要上来夺笔一般,不由哑然失笑:“这非石炭,乃是木炭。”   “木炭啊……木炭到是可以。”礞石讷讷地挠挠后脑勺,圆圆的脸蛋漂上一层红色。   小世子看着他尴尬神情,不由带动丝丝回忆,一时间车厢内安静无言。   放在车厢一角的鹦鹉笼突然发出呱噪,打破了安静:“阿小!阿小!”   小世子回神,忽然问道:“礞石,若本公子的伤势加重,该如何形容?”   “什么?伤势加重了?”礞石大吃一惊,“怎么会加重?昨天不是还好好的?”   见他又是吃惊又是着急,小世子笑道:“莫惊莫惊,伤势自然没重,本公子只是问问,如伤重难愈,该如何形容?还有这医案……”   是了,他等不及,要先做试探了。   这伤已经拖了两个月,而王谢竟然和一名年轻孕妇过往甚密,他实在不能再忍下去。再晚几月,难道要等到婴儿出世,王谢抱着那小娃娃,把那“似花瓣似柳叶似剪刀”的标记从头标到脚么?   那是他的记号,他不会认错。   当初他摸索着给王谢做脉枕当生日贺礼时,绣下的标记。   那个未出世的孩子不是你的燕华,你的燕华在千里之外,在另一个人的身体里。   虽然他占据了别人的身体,但是无常大人明明白白告诉他,这个人命中便有一劫,挺不过去只有横死,死后尸首便归他所有。而这人倒也硬气,被无常勾走魂魄时,不仅没有依依不舍,反而松了口气的样子。   他清楚记得,自己死时的模样,还不算难看。在面对来者不善的几人,混乱中感到一阵撕心裂肺的痛楚过后,他发现自己忽然变得轻飘飘,眼睛也看得见了手脚也好了。低头,地上那个人实在眼熟,虽说他失明好几年没见过自己长相,但自己的相貌身体不会错认。   原来他已经死了?真快,真可惜。   死后他唯一的愿望就是见王谢最后一面,这么想着身体就不由自主被牵动着往门外去,穿过谁家的门,穿过哪户的墙,眨眼间见到满身狼狈的王谢正对着一个一脸邪气的人。   虽然狼狈,比记忆中的样子更精神了呢。   他想着,飘过去轻轻抱了王谢一下,手臂穿过对方身体,对方打了个冷战,他便不再动作了。   身边一切也如春雪消融一般,街道和人物转瞬变得一片混沌,前方只有一条发着微光的路。他沿着路走下去,路的尽头有间官衙,门户大开。他不由自主的走了进去。   大堂有小吏,身着青白二色衣,手捧卷宗来来往往,面上都是平淡神色,正中一人,身穿官服高踞而坐,相貌堂堂不怒自威,见他到来之后却很是和蔼,自称姓陆,拿着一卷账册,告诉他,此处乃阴曹地府,他确实已经死了。   想不到是这样的结局。他便很自然的跪下,听候发落,并且准备问问判官大人,自己能不能不喝前尘尽忘的孟婆汤,如果不能,他在黄泉路上能呆多久——如果转世会忘记王谢,他如何忍心,宁愿滞留此间等上几十年。   这位自称姓陆的判官也没多说什么,叫他起来,跟着一黑一白两名自称无常的皂隶走。   没得着准信儿,他自然不愿走,然而只是霎眼功夫,忽然就到了火场,围着一具昏迷的身体,无常大人从身体里拉出一个年青人,又一把将他推进那身体里去,还往他心口扔进一个小小的青色光团……他在周身火烧火燎疼痛刺骨的时候,勉强听到零零散散随风飘散的只言片语:“寿终……记忆……归还……功德……”   然后他就昏迷过去,再次醒来时,视野一片清明,胸口心脏跳动砰砰有力,枕头被褥都不是自己惯用的那些,他刚刚动弹了一下立刻有人过来查看问安,说他已经昏迷十几天了,接着一连串请大夫端药准备热汤的命令就传下去。   脑中多出大量记忆,不是他的,是被带走那人的,另外还有一些很奇怪的……他觉得,还是不要多琢磨的好。   子不语怪力乱神。   他知道这身体的主人已经真正死掉了,但是周围人都不知道,只是为了他能够醒来而欢欣鼓舞。而这个人留下的后事……还真是多。   至少目前在做的,就是涉及大局安定的事。   他再有私心,也不敢危及国家。况且本身伤势严重,没办法一走了之,只好先承担下这身体的担子。   只是,这样的他,即使瞒天过海,所有人都不知道身体内魂魄这番变故,可王谢还会认么?   ——无论如何也要跟王谢面对面说明一切,虽然借尸还魂太过诡异,他本身并没有什么把握,但一想到王谢不知怎么,就认定孕妇肚子里是自己的转世,想来对鬼神之说也是相信的罢。   至于这身伤,只要王谢还肯认他,哪怕他剩下最后一口气,也是能治好的罢。   若是王谢认不出他,他重伤不治也没什么关系。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预告:双方见面   ===================   点播关于H的小剧场!?   要求燕华原身上阵跟王大夫H!?   乃们真的跟作者没有仇吧!仇吧!吧!   现在脖子以下的都不能描写了啊!了啊!啊!   蛋酥,作者说话算话!!!   明天上小剧场!    ☆、第三十八章 似曾相识燕归来   “小世子也要来?”王谢还不知道因为自己偏爱雷少夫人肚子里的小孩儿,才会让小世子急匆匆提前安排行程,“杀”来“兴师问罪”,他正在问柳五叶七二人是否见过小世子,答案是见过,叶七还当场白描了一幅小世子的像,男生女相,果然当得起美艳二字,只是年纪轻轻目光却深沉内敛,以“藏锋”一词形容,便十分贴切。   小世子和小康长得确实很像。王谢顺便问了一下柳五叶七,当初是否一眼就认出父子俩。答案极为肯定,只不过这些事不该死士关心,所以除非主人询问,他们是不会说的。   王谢立刻追问,若小世子来,死士服从哪个。   柳五叶七毫不犹豫:他们只认朱哨,谁拿着朱哨谁就是主人,哪怕是和自己上司作对。   王谢甚为满意,只要没人反水,纵使小世子到来,他也一如往常对待便是。况且从各方了解小世子脾性,不是个目光短浅之人,只要自己有筹码,利益又不冲突,说服他合作易如反掌。   ——没错,王谢又在想怎么推广岐黄之术了,即使一时半刻培养不出几个大夫,能种植点药材,或者广推义诊,都是好事情。   况且他还稍微记得一点天朝大事,提早挖掘几位治世人才给小世子,保国家安定,百姓安居,应该是大好功德罢。   现在他什么也不用做,静等着世子登门就是了。这才叫“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   ……呃,也不尽然,他哪能坐得住,得多往雷家跑跑。   不管王谢心里打着什么算盘,也不管风依涵和阿魏怎么紧张准备,该来的总会来,只是并无想象中那么大张旗鼓。   这日于飞庄又收到一沓名帖,门房送上来给王谢取舍。   求医的拜帖实在太多,王谢捡些有疑难杂症,久治不愈的收下,翻看几张,发现一封奇异名帖。   奇异并非指名帖所用与众不同,乃是淡红色洒金笺纸。这姓莫名越的投帖人很规矩,将名帖提前三日交投,说有病者远路而来求医,三日后到,并附三月不愈的火伤医案供参考,医案后面是药方,内服外敷——罂粟黄连,苏子桃仁,没药麝香,白芨白蔹,生栀子明雄黄……燕窝华灰木,当归薏苡仁。   王谢看着有些不对了,这方子稀奇得简直胡闹。   前头用药甚是对症,解火毒,生肌肉,后面那四味药是怎么一回事?燕窝养肺阴,调理虚损劳疾;华灰木清热利湿,止血生肌,这两者虽然对症,但之前已经有合适药物,未免画蛇添足。最胡闹是最末两味药:当归补血活血,润燥滑肠;薏苡仁健脾渗湿,除痹止泻。这是哪位庸医开的方子?治了三个月没治好真不令人意外。   而且这笔迹歪歪扭扭,甚是难看。   王谢觉得自己在给病人重新诊治之前,需得先见见那位大夫,劝对方好、好、读、读、书。想着想着,不由哼哼笑起来:“燕窝华灰木,当归薏苡仁”,当我大夫是白做的么。   这么故弄玄虚,太假!   日子继续如水流般过去,眨眼便到了三日后。   夕阳西下,青色双轮马车拉着长长的影子,伴着踢踏蹄声缓缓行来,在于飞庄前停住。   一位约莫二十三四的女子率先跳下马车,只见她改了往昔长裙曳地,环佩叮当,飘飘欲仙的装束,换成青衣箭袖;也一改往昔高髻云鬟,步摇流苏,珠围翠绕的打扮,只在头上包了块浅蓝的帕子。朱唇皓齿,杏目柳眉,薄施粉黛,遮不住美貌,反将娇俏衬了个十足。   只见她莲步轻移,似慢实快,径直走向低头抱着茶壶嘬茶的门房,盈盈一礼:“有劳老伯,家主莫公子,特来拜会王谢王先生。”   那灰发白衣赤足麻鞋的门房抬头看看这女子,目光又落在马车上,忙不迭点头:“可是莫越莫公子?主人已经为莫公子备下了休息之处,主人还说了,倘若公子行动不便,直接驱车进来也可。”   女子才看到这门房面相年轻,觉得自己称呼差辈,有些赧然,闻言正要回答,忽然一声“……不必”自身后传来。   门房只见在一个小胖子的搀扶下,翩翩锦衣公子已经下了马车,他身着石青色云锦上衣,腰间系着一根鸦青蟠离纹丝带,足上一双深青缠丝文士履,绷带缠绕挡住大半张脸孔,往下包裹住脖颈并探入衣里,然而露在外面的菱唇形状十分之美好,一双黑若点漆的眼眸望过来,盯着自己,甚是吃惊。   门房眯着眼打量着莫公子,此人明明是陌生人,但是这眼神中万语千言是怎么一回事?当下心思不由转了几转,这相貌……当即打起十二万分精神应对。   莫公子自然也在打量对方,打量过后不由连忙垂下眼睫,堪堪挡住目光中似悲似喜,不敢置信,不掩震惊——一惊之下连话都忘记说。他身边的小胖子感觉到主人呼吸忽然一滞,原本浮搁在自己臂上的手忽然收紧,扣得自己生疼,连忙紧张叫道:“公子,您小心着些,莫忘手上有伤!”   莫公子恍然回神,抱歉一笑:“礞石,对不住,刚刚有些没站稳。”   “啊没关系没关系,我是怕公子手疼。”礞石赶忙解释。   莫公子这才向门房一拱手:“在下……莫越,见过……见过王先生。”言语之间微妙地停顿了两次。   偶尔偷闲假扮门房的王谢挺直身体,拱手回礼,敛眸掩去心内波澜,对莫公子神色变幻的也做丝毫不知,笑道:“真是失礼,在下王谢王重芳,却不知莫公子如何认出在下?”   莫公子道:“江湖已有传言,称先生为‘白衣灰发王神医’,是以妄自揣测。”   王谢谦称不敢当,见莫公子行走不利落,必定伤口未愈,忙唤人手抬出一顶软轿,莫公子也不推辞,只叫侍女菲菲莫忘拿上鹦鹉笼。   这只波斯大灰鹦鹉颠簸了一路,此时黄昏,暑热稍退,清风一吹,登时展开双翅扇腾两下,欢快叫了声:“阿小!”   王谢本来要陪着莫公子一起往里走的脚步立时停住了,猛回头,也不顾风度礼仪,猛然扑到鹦鹉跟前,厉声道:“你叫什么!”   这举动吓了菲菲一跳,鹦鹉看不见,但是突如其来的动静也令它躁动不安,乱扑腾了几下,嘎嘎乱叫。   王谢双手扒着笼子边儿,不死心追问:“你叫了阿小,对不对?你叫了阿小!”   “阿小!阿小!”听见类似声音,鹦鹉跟着叫道。   这一叫可差点坏事,王谢几乎将笼子栏杆捏折了,二话不说一勾指头打开笼门,伸手就去抓鹦鹉。   大鹦鹉自然拍着翅膀乱窜,也不知怎的就矮身穿过笼门与手的缝隙,噌地一下钻出笼子。这下没了限制,更容易四处乱飞乱扑,东南西北转了一个遍,王谢不管不顾,只忙着逮鸟。   莫公子在软轿之上,听得动静,回首望见这一幕,定定看了会子王谢逮鹦鹉的狼狈身影,靠在软轿上,仰起头,左手遮住眼睛,隔了一会儿方扬声道:“菲菲,你去将灰衣抓来。”   “是。”菲菲足尖轻点,玉手挥出,五指收拢成抓往笼子里一抛,鹦鹉回到笼中。   王谢灰头土脸,追着鹦鹉复又趴在笼子前面:“燕……你可认得我?”   鹦鹉惊魂未定,再也无暇学人声,嘎嘎胡乱叫了几下,菲菲在旁瞥见王谢急切神色,便道:“这是公子豢养的灰衣。”   王谢闻言,心念电转,登时奔向软轿,眼巴巴盯着对方双唇:“莫公子,恕我冒犯,请问这只鹦鹉是天生便会叫人言,还是听人言而习得?”   莫公子挡在眼睛上的手并未放下,却反问:“天生会便怎样?习得又怎样?”   王谢急切道:“若是天生便会人言,请问这只鹦鹉可愿割爱?若是后天习得,在下想见一见教它说话的人。公子有何条件尽管提便是。”情急之际,他平素那些个客套,那些个试探,那些个讨价还价,那些个权衡谋划,统统抛到一旁,全都不顾。   莫公子微微挑起唇角,缓缓道:“王先生若是喜欢,拿去便是,好好待它。”   王谢欣喜若狂,道过谢,抱着笼子不撒手了,好在最后很认真的来了一句:“莫公子尽管放心,你的伤情我必定尽力,你原先延请的是庸医,寻一个可靠人来,我必定倾囊而授。”   莫公子倒还好说,礞石一听这话不愿意了,立刻回嘴:“血口喷人!你说谁是庸医?我家公子的伤要不是太重,早就好了!当初围困火海,又被大树砸中,内伤外伤加起来昏迷了十好几天,还不是我师父从鬼门关里给截的胡!两个多月调理得能下地走路了,你说我师父是庸医?”   王谢闻言眼神一变,仔仔细细打量着礞石:“你说——昏迷了十几天?”   “哼,那是,光血就吐了一大盆,我师父费了很大功夫救治的。”   王谢笼子在手心情大好,没闲心与他计较:“莫公子远路而来,请先安置,在下身有要事,片刻之后便来为公子疗伤。”   一边吩咐好好款待贵客,先前准备的房间不合用,要最好的客房,一边拎着鹦鹉,急不可耐地往里走。   “这个大夫真不讲道理。”礞石嘟囔。   菲菲也觉得王谢失了礼数,但她只是个侍女,这种是非评价不该出自侍女之口,她有自知之明,只对莫公子——“莫越”自然是隐姓化名的小世子——道:“公子,我们进去罢?”   莫公子这个时候才把手放下,淡淡“嗯”了一声,没再多说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H小剧场[作者在坑爹]   写出来是这个样子的:   四目相视,都看见彼此眼中燃烧着一簇小小火焰,两个人差不多同时扑向对方,唇贴着唇,舌尖纠缠着舌尖,在柔软温润的方寸之间翩然共舞。   在交换了一个悠长得几乎地老天荒的吻之后,王谢离开燕华的嘴唇,一路往下,轻轻啃咬对方的下巴,喉结,脖颈,脖子以下不能描写的地方,脖子以下不能描写的地方,脖子以下不能描写的地方以及脖子以下不能描写的地方……   王谢用脖子以下不能描写的地方时轻时重地磨蹭着燕华脖子以下不能描写的地方,这处脖子以下不能描写的地方呈现着不能描写会被锁文的颜色,正在展示不能描写会被锁文的状态,进行着不能描写会被锁文的动作*N。   “你……”燕华发出一声喘息,脖子以下不能描写的地方发生了不能描写会被锁文的情节,他感到既熟悉又惶恐,但是在他脖子以下不能描写的地方进行着不能描写会被锁文的动作的是王谢脖子以下不能描写的部位,因此他又感觉到羞赧并且十分的愉悦,这个人终于完完全全属于他了。    ☆、第三十九章 八月十五团圆   “重芳大哥,大家请你一块儿吃中秋团圆饭——这鹦鹉?重芳大哥你这是去抓鸟了?”   不怪裴回这样问,王谢白衣上一道黑一道灰,发髻也散乱,脸颊也落土,抱着个笼子乐得跟个傻子似的,若不是平时了解王谢为人,裴回会以为他失心疯发作也说不定。   王谢乐呵呵的,拿笼子给裴回炫耀:“好看吧?”   “嗯,挺精神的……”对着一只全身灰扑扑还两眼起翳的鹦鹉,老实的裴回实在说不出什么恭维话,想起自己找人来的目的,赶紧道,“重芳大哥,今天中秋,不回家的都在厅里聚齐了,大家想一起过个节,重芳大哥是主人,因此邀重芳大哥入席。”   裴回说这话的时候,心里极为忐忑,他拿不准王谢的态度。燕华逝去不多久,王谢没表现得多么悲痛欲绝,但那满头肉眼可见渐渐变灰的发,以及后来拿匕首扎烂仇人头颅的举动,很是说明燕华在他心中的份量。想想几个月前,端阳节那般热闹,如今这八月十五月儿圆,每逢佳节倍思亲,偏僻物是人非事事休,两下一对比,可不就是拿小刀硬生生戳心窝子么?   操办中秋一应事宜的是裴回,一方面是王谢有意培养,一方面是自己努力,无论是医术,还是打理庄子上下的本事,他都学着用着,成长得很快。早半个月就有小徒弟过来提前请中秋假,留在庄子不走的也都吐露思亲之意,裴回跟王谢说大家想一起过个节,王谢说大家平日里辛苦了,应个景歇歇倒也不错,只是自己还在居丧,不好操持。随即拍着裴回肩膀:“容翔啊,就交给你了”,自己甩手掌柜去也。   本朝律令,但凡妻为夫居丧三年,夫为妻服丧期年,兄弟之间也是期年,但既没有夫夫成婚的律法,当然更没有夫夫居丧的规矩可考。王谢每日除了白衣麻鞋,并不茹素,也不禁酒,竟然没有人知道他在居丧,他要服丧多久,更是无人得知。   裴回既担心王谢看着大家团圆,触景生情,强颜欢笑,又担心如果留王谢一人,会不会对月慨叹,暗自伤神。想来想去,既然重芳大哥吃喝还是照常的,那他就按一切如常对待,八月十五就是要过中秋,就是要大家团聚,吃月饼,饮桂花酒,赏月猜谜赏花灯——小学徒们爱热闹,扎了许多花灯,就等着晚上挂起来了。   炫耀过了鹦鹉,王谢心里头正高兴,想了想便趁势一挥手:“好,我换件衣裳,一会儿就过去!”依然抱着笼子,进了自己房间。   一进房间,刚刚兴奋的表情就淡了下来。   “来人,探探莫公子底细——切莫打草惊蛇,如果不能靠近,就算了。”   未谋面时,王谢也没想到,莫越莫公子竟是小世子微服化名。   至于一见面就能认出莫公子即是小世子,对他而言十分容易:虽说莫公子半张脸被绷带包住,那嘴唇形状和下巴轮廓,与小康简直太像了,作为一名在骨科深有造诣的大夫,如若分辨不出这是父子俩,王谢可以去买块豆腐撞一撞了。   姓“莫”名“越”?应该是颠倒过来才对,“越”是国姓,小世子这么低调过来,还给他带了一只鸟儿……   暮色沉沉天渐晚,遥遥天际便露出一轮圆月。   “今日中秋啊。”莫公子自从受伤以后,嫌屋里闷气,就是喜爱在窗边摆一张榻,榻上放一张矮桌,他半坐半卧,既可观景,也好处理公事。   正好于飞庄独门独院最好的客房里也有一张榻,正挨着窗棂,推窗可观花草,更可望月。   菲菲心道,少主可不就是紧赶慢赶要在中秋到的么,如今好容易到地方了,人也在榻上歇着了,对着月亮又在感叹什么呢?   忽然院门有响动,两短一长,再两短一长,听这声音莫公子便知是自己人,向菲菲点头示意,菲菲过去给开了门,门口站的是阿魏。   阿魏一眼就看见窗户里面莫公子露出的头,一路小跑进了屋,砰地单膝跪地:“属下参见少主!”   莫公子淡淡道:“起。”   “是!”干脆利落。   莫公子对一旁菲菲看一眼,菲菲立刻明白,拉着礞石说正好公子身边有人,自己和礞石就先告退,四处认认路径,跟厨房要点菜蔬准备少主晚餐,礞石陪着她看看有什么忌口,一边说一边把人带出了小院,顺手关上了院门。   “这些天,辛苦你和风子了。”   “禀少主,属下这有吃有喝,跟休假似的,一点都不辛苦。”阿魏道。   莫公子微微一笑:“风子呢?”   “他被叫去写灯谜,此时在饭厅上和大家吃团圆饭。属下是小厮,活动自由些,方才在偏门看见菲菲身影,才知少主已经到了,就先过来等少主指示,还没通知风子。”   “团圆饭……”莫公子沉吟片刻,“你和风子晚间再来,现在唤菲菲去打听,团圆饭有没有王先生,本公子好到场打个招呼。远路而来,这第一顿膳食,无论如何也得露个面,否则岂不是怠慢主人。”   “是!”阿魏顿了顿,又道,“少主,您的伤……”还有,少主列席的话,必定会看见小世孙。   “不碍事。”莫公子微笑。   看着阿魏行礼退下,屋中空无一人,他的笑容渐渐消失,双眉微皱。   王谢所谓换件衣裳,不过重新穿了一件干净的白粗布衣,拎着鹦鹉笼,笑吟吟进到厅里,向未归家的小徒弟们,还有专注典籍忘记今夕何夕的大小先生们道声辛苦,入了座。裴回抱着小康坐在他下首。   小康被王谢养得很好,身体基本痊愈,精神更是不错,在满耳嘈杂的地方呆久了也不多紧张,身边是熟悉的爹爹和舅舅,小手儿甚是自觉摸上桌面。如今他带惯了义眼,看上去除了有些呆滞之外,与常人无异。   王谢听说莫公子要一起吃团圆饭,自然笑着点头说好,位置就安排在自己这一桌。莫公子中途入席,先道了谢,在菲菲的搀扶下入座,他身上有伤,一是不方便动作,二是诸多忌口,示意菲菲给他夹了两箸青菜,漫不经心往嘴里送,浑不在意味道,绷带下一双眼睛,却不时往王谢裴回小康身上溜。   裴回被他看得都有些不自在,然王谢方才介绍,这位莫公子远路而来伤势未愈,于是也不好说什么,便在照顾小康吃饭的空档,望向王谢,有疑问之意。   王谢意气飞扬,介绍:“容翔,便是这位莫公子,将鹦鹉割爱于我。莫公子,这是裴回裴容翔,我良人之弟。”说着,亲切地给裴回夹了一箸豆芽炒肉。   莫公子筷子没拿住,掉了一根。   偏偏王谢身后那只鹦鹉学舌道:“良人!”   莫公子另一根筷子也掉了。   菲菲吓一跳:“公子,可是手又伤了,不听使唤?”   “无妨。”莫公子抱歉地对王谢和裴回笑笑,“见笑了。王先生果然如传闻所言,情深意重,令人钦佩。”   看在他没有加以嘲笑,而且口气也相当真诚的份上,王谢也回敬道:“莫公子过誉,唤我重芳便可。”招手唤人拿一双新筷子来。   “莫越,字天涯。”莫公子微微笑道,“重芳……还有容翔,称我天涯罢。”   菲菲心里一惊,少主什么时候这么坦诚,虽然名姓是假的,字可是真的,就这么告诉一个初见面的大夫?况且少主对着王大夫称“我”,这可不似对待陌生人。   到是礞石,他在另一张圆桌上坐着,耳朵可一直支棱着听这边动静呢。礞石不敢跟莫公子坐一桌,不仅自己不敢,对着首座的王谢也一肚子不服气,心想这是我们尊贵的世子大人,你一个大夫就敢坐在主位,真是不敬,大大的不敬!礞石“恶狠狠”嚼着一块东坡肉,恨不得这块肉就是那不知好歹的大夫,敢对世子不敬,还敢质疑他师父的医术,哼,走着瞧!   坐在他旁边的人同样支棱着耳朵,时刻注意这边一举一动——风依涵万万没想到小世子会此时此地出现,揣摩上意,少主似乎并不打算提前告诉他们,那么这是来治伤的?还是来监督的?还是另有要事?   莫公子不管下面人怎么想,他现在终于来到于飞庄,终于见到王大夫,终于把鹦鹉送出去,终于得了王大夫一句会尽心医治,也终于和王谢裴回小康同桌说话一起和和气气吃团圆饭了,多日来心防犹如满满一张绷紧的弦,此时终于稍微松脱些了。   情绪一旦松脱,人就有些累,又坐了一阵,说了几句话,坚持到宴席终了端上瓜果点心,他分吃了一块五仁月饼,告辞回去。   他动作缓慢,王谢看在眼里,便道:“天涯先稍作休息,我随后便给天涯诊治。”   “那就有劳重芳了。”莫公子客气道,他也晓得自己并非急症,只是外伤未愈闹的,换药也就是了。这疲累并非身体上的,而是心绪,大约休息一晚就会好。   礞石立刻跳起来要搀扶,莫公子叫他继续吃,自己有菲菲足矣,看似随意地将手搭在菲菲臂上,端正身体缓缓走出去。   只有菲菲知道,自己手臂落下的重量,她毫不怀疑只要自己内力一撤,主人必定摔倒。明明傍晚时分还没有累到这种程度……她回头给礞石使眼色,意思很明显:来照顾少主。    ☆、第四十章 失望的中秋夜   一个让他继续吃,一个让他赶紧来照顾人,礞石刚刚准备要站起来说自己吃饱了,谁知忽然一块红烧山药从旁嗖地飞来,正好打在他胸口,咕噜噜滚下去。礞石还来不及生气,身旁的人连连道歉:“啊呀小兄弟真是对不住,小可筷子滑了一下,污了小兄弟衣裳。大中秋的真是扫了小兄弟的兴,对不住对不住!小可这就陪小兄弟换衣裳去……”说着起身带礞石往外走。   礞石暗暗道了声好机会,他自然愿意出去,也就跟着风依涵一并走出,出了大厅便低声道:“这位兄台,我换衣裳不用陪,您还是回去罢,我有事先走一步。”   谁知对方笑嘻嘻地道:“你有什么事,小可自然晓得。”说着从他身侧掠了出去,两步蹿到莫公子身边,折扇合拢,低头十分恭敬:“这位姐姐毕竟闺阁女流,不如让小可搀扶公子?”话虽是问菲菲,眼睛只望着莫公子。   菲菲自然认得风依涵,莫公子笑笑:“怜香惜玉也好。”这便是应允了。   玩赏花灯猜灯谜的大多是年轻人或者小孩子,岁数大的依然埋首故纸堆。王谢继续赶鸭子上架般,让裴回带着一众人等在后园看灯猜谜,猜出来有彩头,却不是银钱,也不是物件,而是——凭证。   黑色小木牌,可以免除一次平时轮值;红色小木牌,可以免除一次功课做不出的惩罚;还有白色免抄书一次,黄色增加休假一天等等,各自有好处。一文不花,但是大家都非常喜欢。   小康交给裴回带,园子里好多人热热闹闹,都是熟悉声音,小康不怕——这孩子痊愈后实在是好养。加上装了义眼,看着眉目如画齿白唇红,可爱极了,起先跟他不熟不敢靠近的小毛头们渐渐大着胆子来逗他,起初他还害怕,把头往王谢或裴回怀里钻,后来慢慢地肯伸手去摸对方,互相亲亲抱抱了。   王谢晓得小孩儿不能孤单,小康自出生时就缠绵病榻,母亲又不懂照顾,失了最好的呵护机会,若再藏着掖着不让见人,长大后泰半性子孤僻。不爱交流倒也罢了,只怕脆弱自卑,暴躁易怒。三岁看老,趁着还没到三岁,带着他渐渐接触人群,能帮他改过来多少是多少。   这是王先生的小孩,平时王先生和裴先生对这孩子种种疼爱关照,小毛头们看在眼里,哪有不着意爱护奉承的?知道小孩看不见,就弄点要么摸着很舒服,要么听着声音好听的小物件送给他。不光是小毛头送,大小先生们也送,小康光是毛茸茸软乎乎小枕头就收了五六个,一拨就嘎嘎叫的木头鸭子七八种,拨浪鼓少说十四五只,沙球最多,有二三十个,还有叽叽喳喳的小鸟儿三四对儿——手头有余钱的直接买,手头没有余钱的做个沙球也不费什么事,再调皮些,就去掏鸟窝抓鸟儿了。   王谢只在园子里转了圈,看小康在裴回怀里笑得开心,随手提了盏憨憨圆圆的兔子灯,便直奔莫公子小院而去。   柳五叶七果然铩羽而归,没探听到什么,他亲自去敲打一番罢,不然为何在饭桌上不顺便给诊了脉去?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莫公子虽说是微服,明里天家,暗里繁露,双重护卫万万不能少了。柳五叶七避开天家的侍卫尚且好说,繁露山庄出身的那些,都是同门,哪些地方适合隐匿,哪些地方适合窥伺,都找得相差无几。这两人自然不想在藏好身形之后,忽见同门也窜到同一处所在,到时候双方大眼瞪小眼,可真真的乌龙了。   王谢刚刚走到门口,就见风依涵和阿魏两个人拉拉扯扯,谁也不服气地往外走,风依涵看见他,很自然拿折扇敲阿魏脑袋:“蠢材,蠢材!小可是让你拿那套苍蓝色素面衫子赔给那小兄弟,谁教你拿天蓝色水草纹衫子了?”说着话经过王谢,赶紧笑笑:“王先生,小可教训小厮呢,晚间在席上污了莫公子随身郎中的衣裳,小可想着赔一件,结果小可的这个小厮,唉……”   王谢放缓神色,笑着和风依涵说声:“园子里猜灯谜,你带着阿魏去热闹热闹罢,中秋节,图个欢喜,就别责骂他了。”   风依涵也笑着应允,翩翩离开。   礞石和风依涵离席之前的小动作,瞒得过别人,瞒不了王谢。无论是风魏二人,还是莫公子,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王谢已经识破他俩身份。仅仅识破,而始终不拆穿,不过是想知道这些人关注自己这么个小小大夫有什么用意而已。   现在莫公子亲自到来,煞费苦心将自己与燕华相处之事都调查的清清楚楚,是因为什么?   小康已经是他的儿子了,这个便宜爹找过来不要紧,待奔赴边城,也就离寿终不远了。不是王谢冷血不救人,他直接对小世子说你就快战死沙场了,要么会被认成疯子,要么就会被先打死罢。况且,他那么费心思去救苏文裔,苏文裔最后也是死了——这是时瑞告诉他的,来龙去脉都清清楚楚,包括乔小桥,包括胡佳。   更何况,他还曾经那么努力的护着燕华,结果只出了一次门,就……   他只是个大夫,治得了病,治不了命。   今晚他特地过来,给莫公子“点眼药”。   窗子是开着的,莫公子披着青缎长袍,倚窗而坐,似乎刚刚赏完月,目光定定注视他。   王谢笑笑,扬扬手里的兔子灯:“天涯,不如来猜个灯谜?”   莫公子淡淡笑笑:“可有彩头?”   “这个自然。”王谢步入房间,将灯笼直接放在桌上,转了转,墨字对着莫公子,“只是郎中聚集之处,灯谜俱与本行相关,请看——”   莫公子轻轻颔首:“五柳梦已醒,带量中药一……郁柳乃木,梦醒为苏,可是苏木三两?”   王谢抚掌笑道:“想不到天涯竟精通岐黄之道!”   莫公子微笑:“却不知,我有何彩头?”   “不知天涯爱不爱听话本,我这儿有一段故事,极为精彩。”   “只是一段?”莫公子随口问。   “若天涯再猜一个迷,故事会更长了。”王谢微笑答。   莫公子笑了:“洗耳恭听。”   “不闻见舆薪,打两味中药。”   “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见舆薪?舆乃车也,舆薪在前而不闻不见……必有车前,不闻便是耳聋,不见便是……龙眼花?”   王谢大笑:“这下可不寂寞了!”   莫公子便唤菲菲和礞石:“本公子与重芳一见如故,欲秉烛夜谈,此处暂时用不着你们,送壶茶来便各自先去安置。”语气中竟隐隐有期待之意。   菲菲拉着礞石行礼退下,脸色不变,心底大大疑惑。莫公子和她之间有暗语,说“退下”,便是明里退下,暗中安排人手监视,说“各自安置”,就真真的连暗卫都不要了。跟一个大夫,少主要密谈些什么?   而且,少主就这么放心让他把脉?您的伤都没好,实在不适合动武,万一被他使了什么手段可如何是好!   礞石比她还不愿走,凭什么世子大人要和王大夫说悄悄话,难道真的是觉得我师傅医术不行?太可恶了!不给大夫添点乱子,我礞石这两个字就倒过来写!   且不说菲菲种种思量,礞石种种打算,王谢收回了搭在莫公子腕脉上的手指。病情并无拜帖所言严重,全仗救治及时,以及本身年轻,这身体底子不错。“今晚先不要使用原先药膏,明早我过来换药。”   既然如此,便可以继续试探了,想他王大夫除非要让病人吐出淤血,绝不故意激怒对方加重病情。莫公子的内伤尚可,麻烦的是外伤,不过对于王谢来说并不打紧。   王谢思忖着,抬眼便见莫公子满眼希冀望着自己,不由失笑:“天涯,这是怎么了?”   “这不是在静候重芳说书么。”莫公子亲自倒了一杯茶,向王谢方向推了推,作了个“请”的手势。   “从前有个人,有一门家传的手艺,他父亲要求他一定要继承手艺,传承下去。这个人呢,很有天赋,也很努力,所以学得很好。但是这手艺有一个缺点,就是无论他喜不喜欢,既然他学了这个,就一辈子只能做这一行。不仅如此,他的儿子也一定也要学这个,一辈子也只能做这一行。”   莫公子希冀的目光变得有些僵硬:“原来,重芳要说的故事,就是这个?”   “这只是个开始。”王谢柔声道,“因为自己不得不一辈子做这一行,这个人很不高兴,不过又没有办法反抗。所以他怕,他怕自己的孩子和他一样,生下来就无法选择。”   莫公子慢慢收回目光,垂眼,懒懒地道:“所以呢?”   心中委屈而难过:原来却是这个故事,只不过是这个故事,这是……把我当成敌人了么……   王谢正有此意。   作者有话要说:  读者 彩霞的宝宝们 友情提供小剧场:   一群鹦鹉从天上飞过:“阿小阿小”   王谢:“好多燕华在天上飞啊~~~~”   王谢:托莫公子的福,在下终于可以和燕华成亲了。   莫公子(瞧了一眼披红戴绿的鹦鹉):本公子祝你们早生贵子!   一挥手,侍女送上了一盒子草鸡蛋~~~~~ ☆、第四十一章 天涯芳草只一线   “所以,他在没有想出办法之前,宁愿自己绝后。只是天不遂人愿,他,意外有了一个儿子。他第一反应是杀掉,可是孩子何其无辜,最后他决定不亲自动手,而是抛弃这个儿子,切断所有联系的可能,让孩子自生自灭,最好是夭折了,就当从来没有出生过。”   莫公子手指沿着茶盏边缘画圈:“然后这孩子福大命大,逃过一劫?”   “虽然逃过了这一劫,谁知道有没有下一劫?比方说父亲幡然悔悟,想要补偿孩子,或者是父亲要孩子必须继续学那手艺,传承下去。”王谢淡淡道,“或者是想个什么办法,最后还是要了这孩子性命。天涯觉得呢?我故事讲完了,夜也深了,这就告辞,明日白天再来看天涯肩头的烧伤。”   说着,起身行礼,缓步走了出去。   莫公子抿着嘴唇,忽然在他身后问了一句,“重芳,你便不好奇那只鹦鹉么?”   “鹦鹉从来都学人口舌。”王谢脚步微微一顿,仍然前行,“我只是喜欢它,谢谢天涯费心帮我训了一只好鸟儿。这鸟儿口中所言,竟和我小名一样。”   莫公子皱眉想要继续开口,王谢已经推开了院门,院子外面的嘈杂声立刻清晰起来,大呼小叫的声音一听竟是礞石。   前方正走来五六人,菲菲柳眉倒竖,手里拽着的正是礞石,裴回抱着小康跟着后面,脸上满是尚未褪尽的怒意。再后面是互相使着眼色的风依涵阿魏二人,还有自己新收的一个十岁的小学徒木香。   王谢便是一惊——能让老实厚道的裴回发怒,必定发生了什么大事。   莫公子也看见这一行人,微微暗叹良机已失,收敛了神色,淡淡唤道:“菲菲。”   菲菲见院门打开王大夫出来,也是一怔,想不到双方这么快就商谈完毕。听莫公子呼唤,立刻快步走上前:“公子。”   “何事?”   “奴婢在后园发现礞石和王先生的弟子们起了争执,弟子们怀疑礞石伤着了先生的孩子,但是奴婢在孩子身上没有发现伤口,连淤青也无。”   礞石诚惶诚恐跪下:“打扰公子是小人的错,小人只是不太会抱小孩,把小孩弄哭了,不过万万不敢伤害他!”   裴回看见王谢,眼睛一亮:“重芳大哥。”几步走过来,“小康哭得不停,一直说身上不舒服,我不知道究竟,所以……”   “怎么了这是?”王谢从裴回手里接过抽抽搭搭的小孩,看到小孩难受得义眼球瞳仁左一个上一个,甚是吓人,便亲亲小康额头,口中哄着,搭了搭脉,明白了几分。   裴回瞥一眼气呼呼的礞石:“用作彩头的小木牌少拿了一盒,我抱着小康想回去取,礞石主动要抱小康和大家玩,谁知等我回来,小康哭得很厉害,全身难受,也说不出的具体地方,半天哄不好。木香跑过来跟我说,我离开后礞石提议玩捏鼻子耳朵,大家都不会用力气捏小康,轮到礞石的时候不知怎么一下子小康就哭了,哄也哄不住,而且他还管小康叫……叫……”   “必定是叫小瞎子之类。”   “……是的。木香他们怀疑是礞石伤了小康,但没有证据,礞石便叫嚷他们冤枉好人。菲菲大姐赶过来时,就已经闹起来了。”   “原来如此——木香,你告诉我,礞石是怎么抱小康的?”   小学徒木香赶紧比划了一下。   王谢漫不经心地看一眼正在听菲菲汇报的莫公子,缓步走到礞石跟前,打量了又打量。   礞石既不战战兢兢不敢抬头,也不仰着脖子怒目而视,只是一脸内疚:“大夫我错了,我不该跟大家顶嘴。”   王谢“嗯”了一声,不置可否。   风依涵和阿魏是中途插入的,两个人还在为少主对小世孙的态度,私底下打着赌,这件事上自然可以窥探一二。   而木香听见礞石辩解,小眉毛几乎拧成了一个疙瘩,拽着裴回袖子小声发誓:“裴先生,我说的全都是实话,要是撒谎,天打雷劈!”   王谢也不说话,只是看着莫公子,脸上似笑非笑,等着对方先开口。   莫公子作为礞石的主人,如果不护着礞石,必然会让下属寒心,如果偏帮礞石,那就……呵呵。   莫公子很想一脸阴沉顺手摔个茶盏发泄情绪,可惜上位者必须习惯喜怒不形于色,尤其当着众人的面更要高深莫测。但他如今好在半张脸都隐藏在绷带里,旁人看不出表情,所以他真的就低下头,一脸阴沉了。   他此时心情确实不太好。准确来说,应该是太不好。   任谁情绪也好不起来——大老远忍着伤痛一路颠簸;紧赶慢赶到地方了,众目睽睽也说不上话;满怀着希望顺着王谢的引子,想要秉烛夜谈,对方说的和自己想的完全不是一回事;而且对方还拿最大的恶意揣测自己;想剖析,刚刚开口结果又被这档子事截断了话头!   他听军医老一说过礞石心里好多弯弯绕,戏弄人还不落下把柄的事没少做。他也知道礞石是个很护短的少年,无论是护他还是护自己,认定的事绝不动摇。若今日起争执的对方是任何一个人,或许他在表面上责罚过后,暗中会奖励礞石一番;但是……   但是对方是裴回。   裴回不是无理取闹的人,既然连他都生气怀疑,必定是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   现在王谢也看着他,等他结论。   “此事简单。既然令高徒怀疑孩子受伤,便请拿出证据。”这句话明着是偏袒礞石——菲菲已经说了孩子身上没有伤口,而其实是在偏袒王谢。莫公子始终知道王谢多得是手段,而且是只要想使手段,必然一击即中。   王谢闻言笑了:“不论什么方法么?”   “只要不是屈打成招。”   “那好。便委屈这位小郎中了。还要委屈这位大姐扶着小郎中。”   菲菲不解其意,但见王谢口中说着抱歉的话,慢慢走近礞石,忽然一扬手便向礞石面上击来,礞石好歹会些招式,左臂一抬格挡,右手握拳回击——咦,脉门被扣住了?指甲还在上面划得好疼。   不仅如此,对方先前那一击竟是虚的,中途往他脸上撒了一把药粉。   “你要干什么!”礞石很生气,他也是大夫,自然知道大夫手里头药多,唯有屏住呼吸才是正理——可是明明他屏住呼吸了,怎么身体还发软呢?   菲菲一下子接住软倒的礞石,她也没想到这大夫竟还有这两下子。   ——不仅如此,王谢做大夫的时候没少了行走江湖,会不晓得大夫平时防身之物藏在哪里?   况且王大夫还做过两年山匪,搜人全身那叫一个轻车熟路,半年前还拿雷老头和小柱子练过手,证明宝刀未老。当下噼里啪啦一翻,从礞石手腕上腰带上前襟上解下来,小小钢针如钉,俱是一排排分别装在极为细小的布袋里头,再密密缝制到领口袖口与腰带,前不露尖,后面是个小圆疙瘩,从后面推挤,针尖便露出来扎人,松开后针尖缩回,毫无痕迹。   尤其是隔着衣服扎人,对方感觉不适去揉的时候,针孔便被揉得找不到了。   王谢打量礞石身形,自己接了小康在怀,按照木香所比划礞石抱小孩的姿势,依样葫芦,道:“礞石手臂比我略短,身量略矮,此时他的手会在小康这里,前襟也会贴在小康这里——”比划着小康右臂和右胁。   “木香帮我挑灯笼。”就着灯光翻检小康那两处衣物内侧,果然沾染细小血渍。   礞石脸色发白,眼睛骨碌碌转了几转,道歉:“抱歉,这是误伤。”   “误伤?”   “我的针只为自保,绝不可能故意伤人。只是我一时用力不当,不慎伤了孩子。”   王谢嗤之以鼻:“针尖上涂的什么药会有什么症状你随身带着什么解药会不知道?小康年纪幼小,不会形容,但既然在你手上哭闹不止,你就毫不反省,一口咬定自己全无错处,这是常人应为的还是大夫应为的?”   礞石咬着嘴唇不说话了。   王谢也没有再问下去,将从他腰间摸出的六七个小瓶子一一打开嗅闻,挑了一瓶,将药膏薄薄涂抹在小康相应部位,小康果然渐渐止住哭声,也不说难受了。   因为眼眶被破坏过,捎带着损伤了泪腺,小康只有一侧眼窝能够流泪,另一边时不时要涂些清水样的东西,嚎了这么久早干了,眼窝难受,便不住拿手抠那对义眼,裴回便带着他回去涂药。   水落石出。   除了礞石和莫公子,在场的所有人都一脸惊叹。无论是王大夫制住礞石,还是搜身搜出如此精巧暗器,抑或是找出小康伤处所在,甚至是到最后自己从一模一样的瓶子里挑出解药,这能耐真是技惊四座。   莫公子不辨喜怒,叹了口气:“既然证据确凿,重芳欲如何处置礞石?”   王谢看着礞石,礞石脸上明晃晃写着“失策”,忽然笑起来:“我和他单独说几句话。”   莫公子做个“随意”的手势。   王谢故意不好意思地道:“不过还得请菲菲大姐相助,帮我把他提到空房里,他的体型……我扛不动。” ☆、第四十二章 试探与信任   王谢和礞石总共说了三句话:   “你是在给莫公子抹黑拖后腿知道吗?”   “戏弄弱小是你师父教你的医道?”   “不敢在医术上和我拼吗?”   三句话,端端正正击中礞石最怕的地方——他拖累了主人,他愧对敬爱的师父,还有他自己的本领:真、是、逊。   “总有一天我要打败你!”礞石吼。   王谢轻飘飘回答:“喔,你要敢作敢当的话,就先给小康洗一个月衣裳,让大家看看你的决心。”   甩甩袖子,撒下解药,翩然出屋。   留礞石一个人攥紧了拳头。   见王谢一脸轻松地从屋里出来,莫公子便知道事情了结了:“多谢重芳最后给礞石留了情面。”   单独拎进小屋说话,没打没骂,确实是给足了面子。   王谢摆手笑道:“哪里,他是天涯的人,我能罚他已是逾越,就让他给小康浣衣一月罢。”   “也好。”   尘埃落定,各自散去。   礞石老老实实给莫公子磕头,承认自己一时头脑发热,莫公子见他确实诚恳,淡淡道:“你尽管听王先生的话,莫小瞧他本领。”   “是,公子。”   “歇息罢。”   “是,礞石告退。”   待礞石离开,莫公子看向菲菲,菲菲自觉上前道:“公子,水已备好。”   莫公子微微点头,缓缓转入房间之后的孔雀屏风。   屏风后面满满一桶热水,菲菲道声“儹越”,便动手帮着莫公子一件件褪去衣衫,扶着人坐在一旁的椅子上,用湿布巾为莫公子擦身,小心翼翼避开绷带。   莫公子半闭着眼睛,不说话——他都这么明显暗示过王谢了,为什么还是被误会成要对小康下手?   回想在于飞庄外那第一眼,他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语气。见到那人卖力的捕捉灰衣,为一只鹦鹉放下身段,他不敢看那人的眼睛,更不忍心说出什么试探。   借尸还魂这件事,不找个由头,他怎么开得了口?王谢不做回应的话,又怎么能让对方慢慢接受?   唉,慢慢来,这只是第一天,他还有时间示好,还会创造机会与王谢多多接触!   王谢回到自己房间,礞石这一折腾,是自己行事,还是莫公子试探手笔,要看看自己对小康的重视程度?前者没关系,区区一个毛头小子,不可能在他这儿翻出什么浪花,不足挂齿。   但若是后者……幸好在宴席间,对方看小康的眼神,没有杀意,如果不是掩饰得太深一直无法察觉,想来小康还是安全的。   自己暗示知晓对方身份,对方之镇定是自己未曾料想过的,心思可谓深沉,看他对属下对旁人说话如此云淡风轻,对着自己,那神色就从希冀到失落,变幻如此明显,若不是自己早有计较,怕就是被对方演技设计哄骗入彀。   他显示了自己医术以外的能力,就不信莫公子不动心招揽,但凡招揽,必有甜头。   唯一难以把握的,就是——笼中这只瞎鹦鹉。   对着一只禽类,他到底怎么判断这是不是燕华啊!   在大门口咋一听鹦鹉叫“阿小”的时候,王谢真真是吓了一大跳。   王谢最厌恶别人拿燕华说项,尤其竟然暗地调查了他的小名——岂不知,这便是破绽所在?燕华平素对他的称呼,除了后来你我相称外,便是“少爷”,玩笑起来会叫“少爷师父”,“阿小”是最最少说的。他到是想让燕华多叫叫他“阿小”,燕华自己说过一时叫不出口的。   王谢随意逗弄着鹦鹉,心里不住盘算,看来小世子对他调查得挺细。   小世子名帖后面附着那张药方最后四味药:“燕窝华灰木,当归薏苡仁”,每味药材名里面挑一个字,合起来是“燕华已归”,打从一开始看到药方,王谢先是大喜若狂,兴奋劲头一过便心存怀疑,原因无他,实在故弄玄虚,想引起他注意。   先用药名扰乱他思绪,再突然出现这么一只鹦鹉,想拿燕华吸引他,是要他做什么?借着亲近的机会招揽他卖命不成?   他是不愿意相信一只只会叫“阿小”,其他话会说但有限的鹦鹉就是燕华,最有可能便是小世子驯养结果。或者小世子的目的是藉由燕华向他示好?   况且,他的燕华不是还应该在雷少夫人肚子里么。   ——但若真的是燕华,他猜错了怎么办?   王谢冷笑,横竖小世子也是快入土的人了,再大的谋划,人死了也就夭折了,他不计较……   ——不对!王谢哗然而起,上辈子繁露山庄的主人可没说过小世子是哪一年出的事,而风依涵曾经提过“少主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初见面的时候,礞石也说小世子曾经重伤昏迷十几天,会不会……会不会也是重生回来的?既是重生回来,他又会是谁?   王谢慌里慌张撞翻了凳子往门外跑,就要找莫公子问个究竟,冲到半路,夜风一吹,忽然又站住。   他怕。   不怕小世子设计骗他,只怕他这样笃定,换回的最终是一盆冷水。   一向胸有成竹勇往直前的王大夫,遇上关于燕华的事,脑子顿时不敢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了,明明只要问出“你是谁”,可这三个字重若千钧,硬是说不出来。   王谢转身往回走,一瘸一拐,进屋找到自己的情急之下甩脱了的鞋子套脚上。   如果不是燕华,那好办,敢用燕华名义作弄他,他有的是手段报复。   如果真的是燕华,燕华怎么会变成小世子?一开始又为什么不认我?   就算我公开说他是我良人,就算我以为雷衍水的孩子就是他转世,就算……我比以前丑了些,他也不会不认我啊。   难道是……不能说?   因为怕我不认他?燕华从来都是把话闷在心里,自己一个人担着,这万一……   目光落在鹦鹉身上,王谢有主意了。   于是王大夫房中的油灯,亮了整整一夜。   次日,王谢一早便派人去问莫公子是否已经起身,他昨晚因为烛光毕竟不如日光明亮,不方便查看伤口颜色,就没有给莫公子检查外伤,现在正是时机。况且一打照面他便觉得莫公子伤势并不十分严重,也就不急。   至于小学徒们念书的事?有裴回裴先生。   莫公子那边很快回话:“重芳乃信人,何时过来均可。”   照照镜子,苦熬了一夜,明显脸上有黑眼圈,眼中有血丝。王谢带着这副憔悴的尊容,背着自己的药箱,兴冲冲探望莫公子去也。   莫公子仍然靠窗披衣而坐,一见王谢,期望之情还没有浮上眼底,立刻被担忧所取代,语气却仍然淡淡的道:“重芳昨日没有休息好?”   “跟鸟儿说了一晚上话,”王谢眉飞色舞,“昨天震惊之下口不择言,到是我以小人之心对君子之腹了,在此向天涯郑重致歉。”   莫公子一怔,隐隐觉得有些不对:“无妨,只是先生的气色……”   “没事没事,”王谢摆摆手,“我们便开始罢。”   “好。”   菲菲一早预备下水盆布巾绷带等物,礞石紧紧粘在莫公子旁边,盯着王谢。   王谢先解开了莫公子左手的绷带,露出愈合大半的手掌和手指,手背一如常人,但是整只手的内侧,皮肤几乎完全消失不见,遍布着斑驳丑陋的暗红色,表面不住渗出晶莹液体,宛如腐鱼,处处歪歪扭扭,五指指根均有刀割痕迹,食指指根处有一枚半个铜线大小的创口尚未收拢,露着深红色,隐隐可见白骨。   “这手……”比想象的严重,难为面前这人能忍痛。   “不慎托了一棵起火的树。”莫公子好脾气地解释。   “这痕迹是手指有些粘连,用利器切分开的?”   “是的。”   王谢打量他一眼,道:“抓握。”   莫公子依言握了一下手。   “多几下。”   左手握了三五次,王谢又叫手腕翻转,五指依次轮动等等,看过后心中已有打算。   “看看肩头的伤。”   莫公子从善如流。   他身材十分匀称,皮肤紧致,肌肉隐隐,线条轮廓极为流畅,王谢一圈圈往下解绷带,感觉得到,手底下的身体微微绷紧,这是紧张所致。任谁在陌生人面前袒胸露背还被触碰,都会紧张的,尤其是对于上位者来说更是如此。   王谢上辈子给王爷将军帮主魔教把脉,那气氛真是杀意弥漫,紧张得要命,他手指只要动一动,就有人准备拔刀拔剑。   而在莫公子身旁,除了紧张,竟没有感到半分杀气。   而且渐渐的,僵硬肌肉竟会一点点肉眼可见地放松,在他完全解开绷带的时候,对方竟然完全放松下来,真真不同寻常。   上身创口比手上还要命,尤其是暗红可怖的伤疤还长在脸上,看左边果然当得起“美艳”二字,看右边便一如罗刹恶鬼。   肩头烧伤伴骨折,创口没有感染,真是运气,虽然结了焦痂,已被切开,不会逐渐紧缩影响创口正常供血生长。右胸却不甚理想,满满的红色新肉和透明黏液之间,更是有块巴掌大的伤口,就像一张狰狞的大嘴,滴着浓黄涎液,嘲笑大夫白费心思,拒不合拢,绝不痊愈。 ☆、第四十三章 芳草如何觅天涯   虽说不喜莫公子的筹谋,王谢确实佩服对方能忍痛成这样——一旦进入治病救人的状态,王谢自觉将恩恩怨怨全抛之脑后,对方是病人,他是大夫,别的废话少说。   “原先大夫处理得很好,伤势没有被耽误,正在好转,只是面积太大。”在检查过右肩骨折愈合情况后王谢下定语,“天涯有内功护体,内腑没有受到太多火毒伤害,于恢复极为有利。”   “如此甚好。只是,我现在行走之际仍频感晕眩,却是何故?”   “先前药方有一味罂粟,虽然对症,你体质并不耐受,免不了低烧眩晕,我便换个方子,大约再过三日便可如常。”敢给莫公子用罂粟,这大夫也有非一般人的魄力。   “那便多谢。”   “你腿脚还有伤,我一并看了罢。”   “好。”   “……骨骼无事,按摩可愈,伤疤若要消失,还得再敷药,这倒没什么。先紧着烧伤治。”   “好。”   “这一瓶处理烧伤有奇效,其他要用到的药物我这就去配,稍后送来。”王谢拿出自己配的药膏,直接放在桌上,他晓得位高权重的人猜忌心也重,这药不先找人试过,确定无毒,万万不会用在己身。   菲菲正想去拿,忽听莫公子问:“这药不直接敷上么?”   “自然可以直接敷上。”   “一事不烦二主,可否劳烦重芳?”   王谢一愣,这是对方在表示信任?“好。”   然后一边涂抹一边嘱咐:“整天绑着绷带虽说防止感染,也阻隔了皮肤重新生长,敷上我的药膏便不要再绑那些劳什子,安心在屋里养着。你既然经了我手,我保证还你一身完完整整的皮肉。”   “好。”   “饮食上注意少食多餐,忌烟酒辛辣,生冷油腻。”   “好。”   “如果皮肤还没有合拢迹象,可能要从腿上割一块皮下来,贴在创口处。”   礞石一听两眼瞪圆,失声道:“这也行?”   “我行,你不行。”王谢冷冷目光扫过,“严重烧伤若处理不当,便是过三五年仍未收口的有的是,你没见过的多了。已经烧成这样子,便是痊愈,这一大片疤痕又不似皮肤透气,连汗都不能出,留着干什么?欣赏丑陋么。”   “好。”莫公子仍然应下,仿佛要割皮的不是他。   “你颈子上肌肉也粘连硬死了,放着不管日后右肩活动始终受限,三天后我看情况,决定是仅仅动刀接驳筋脉,还是不用动刀只割了皮贴上。”   此话一出菲菲的杀气立刻飚出来,失态道:“什么!”   开玩笑,敢在世子脖颈动刀,不想活了么?   “好。”莫公子依旧还是这一个字,就好像王谢说什么他都会应下,那信任的感觉是怎么一回事?   “公子,此事关系重大,不可不谨慎!”菲菲双膝跪倒,诚恳劝道。   莫公子淡然开口,然而坚定:“重芳可靠。”   王谢意料之中又意料之外,意料之中莫公子必然会同意他的医治手段,而意料之外是同意得竟然这么简单。他原本准备好的一大段诸如批驳古旧观念,推陈出新,各种可靠试验,前人成败关键总结,自己选择药物手法以及痊愈速度的推演……林林总总加起来,全说完了大概会口渴得喝掉满满一壶茶的论述,还来不及说上一句,就……同意了?   偏偏莫公子还理所当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笑问:“有劳重芳如此费心,不知可否一起用个便饭?”   王谢起身告辞道:“心领了,我先去写方子配药。不如就让礞石跟我一并过去,好带药过来煎。”有人十分信任他,甚至不质疑他大异常人的手段,不管将来是敌是友,至少这一刻作为大夫,他确实高兴得很,再看莫公子便没有昨日那般不顺眼了。   ……且慢,这样毫不犹豫就信任他,怎么和某个人那么像呢……   “好。”莫公子话音刚落,就见原本往外走的王谢“腾”地转过身,眼珠儿一错不错盯着自己,自己不由微笑一下,王谢又“腾”地转回去,抱着药箱几乎落荒而逃。   “……菲菲,礞石。”   “公子?”   “你们说,是不是因为我脸上太破相,笑起来很难看,吓到他了?”莫公子抚摸自己没有损坏的半边脸颊,略微担心问。   他心里还惦记王谢刚刚进来时眉飞色舞的表情,以及那句“和鸟儿说了一晚上话”,万一王谢真的将那只鸟儿认作燕华,可怎么是好?   此时王谢同样满脑子胡思乱想,一路走来撞到四个人三棵树,被石子绊了两跤,最末了进自己小药房时,还把头磕门框上了,发出好响亮的一声,礞石替他觉得疼。   一片混乱,浑然忘记自己除了给莫公子治伤以外,还想着顺水推舟将鹦鹉错认成燕华,试探莫公子的反应。甚至为此他还特地熬了一夜,作出彻夜长谈的样子。   是啊,他顾不上,因为想到能这般信任自己,敢将性命交托给自己的,天底下恐怕只有一个人。   ——可是,若是燕华,还顾虑什么?为什么不认他?   礞石在旁,就见王谢坐立不安,在屋里连打三十几个转转,拉开抽屉又关上,提起毛笔又放下,拿本医书又合拢,翻翻药材——对,先写方子,写方子。   笔走龙蛇。   随后拿个铜盘,捡着药材一样样往里放,治外伤的药膏散剂都现成的,他现配的是内服汤药,配好了一抬头:“哟,礞石?你在这儿啊——喔,这个给你家公子,现在煎,正好饭后一个时辰喝。用法都在这里写着。”   接过药材和药方,礞石暗暗撇嘴,心道:“刚刚是你叫我过来的,这一会儿就忘啦?王大夫怎么了这是,失心疯了么?”   王谢说完话,心思回来了,也想到自己闹了个乌龙,不由嘿嘿自嘲,笑着笑着心里一动,既然礞石在,那就借礞石之口,传于对方之耳,将他昨夜琢磨的法子用起来。   “公子,王大夫神情恍惚,配完药便急匆匆走了,说是离开鹦鹉已经整整一早上,实在舍不得,日后行动坐卧一定要始终相伴。”礞石回来向莫公子报告王谢的一言一行,力争从里面挑出些错处。   “……哦。”莫公子淡淡应了,“辛苦你,煎药去罢。”看一眼菲菲,道:“今日轮值的是谁?拿公文来。”   他接手这人的一切,并非没有原因。不是没想过撇下这些公务,但是既然借了这个人的壳子,区区一句话就能定下成百上千条人命,若就这么撒手不管,实在不忍。   况且这个人的身份敏感非比一般,正如那便宜皇帝表哥所言:“你的命不是你自己的。”也怪不得这人最后走的时候如释重负。   可他若是假死瞒名,世上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纸里毕竟包不住火,提心吊胆不说,万一被拆穿,便是重罪。   利弊权衡过后,便也认命,只要能和王谢在一起就好,别的事,一起想办法。洛城里面还有一大群人要应对,他能拖一月两月一年两年,但是十年八年后还得应付,早断不如晚断,得尽快想个对双方都有好处的法子。   这重身份虽有束缚,也有好处,他大权在握,可以保护好王谢,不会像之前被人往家里愣塞个孩子,各种猜疑又不得不养,担惊受怕的。   ——话说回来,小康竟然是这身体主人的亲骨肉,真是……冥冥之中似有天意。   也可能是早就注定。   虽然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就没有喝孟婆汤,没有转世投胎,而是借尸还魂,还还魂到小康亲生父亲身上,但只要能继续和他的王谢在一起就好。   只不过用来暗示的鹦鹉灰衣,似乎反而误了他的事,王谢不会真误会那鹦鹉就是他吧!   绝、对、不、行!   风依涵和阿魏两个人已察觉自己之前的关注点有些不对:少主头天晚饭时见到了小康,既没有表现得十分热情,也没有存在丝丝不快,重点是少主目光有九成明里暗里都给了王大夫!   “少主好冷情。”风依涵苦着一张脸,“明明和小康长得这么像,这么说话小可儹越了,不过能哄哄抱抱幼年少主真的很好。”   “这才是威严气魄,少主就该冷情。”阿魏不同意,“之前这么做,想必是深谋远虑,料定边城艰难,治不了他的伤,所以安排我们察看王大夫医术以及是否可靠。”   “你的意思是,少主纯粹只想让王大夫治伤?小可不敢苟同。少主深谋远虑是没错的,大概是既要治伤,又要观察小康,毕竟是流落在外的小世孙,不能莽撞相认,而且少主伤成这样也没法抱小康……”   他俩凑在一起猜测,全因昨晚莫公子给他俩的指示仍然是:继续观察王大夫。   一早上王谢慌里慌张的样子自然不错毫厘的入眼,风依涵折扇“啪”地打开,挡住微微疑惑眼神,远远缀了上去。礞石拿着药从王谢小院出来,王谢过不多久提着鹦鹉笼子出门,嘘寒问暖比对待小康还宝贝!   少主将鹦鹉送给王谢,果然投其所好,风依涵默默赞美。 ☆、第四十四章 天涯怒安排   王谢就连中饭,都是带着鹦鹉一起吃的,生生将小康隔开了一个位次。将鹦鹉放在饭桌上,王谢拿筷子精心挑着青菜碎肉,伸到笼子里去喂,还边哄边喂。诸如“吃这个好不好啊”“再来一口吧”“今天这青菜很新鲜的,赏脸用些”之类话语不绝于口。   小康继续由裴回照看,裴回看着王谢脸上流露的温柔笑意,听着这么缱绻的语气,心中打个大大的冷战,差点把小康的勺子掉了。   ——重芳大哥只有对着一个人的时候才会化身为絮絮叨叨的老妈子,现在这样儿,莫非是……疯魔?想想看,自从得到这只鹦鹉,重芳大哥似乎就和平时不一样了,这只鸟儿有什么玄机么?   中午吃饭的时候莫公子没有到。他身上解了绷带,涂着药膏,样子十分难看,怕影响众人胃口,只是教菲菲邀请王谢,方便的话一起吃个便饭,很不出意料的被回绝。   但他知道王谢带着鹦鹉一起,亲亲热热吃中饭,当即沉默了。   片刻后,道:“今晚告诉王先生,本公子身体微恙,突感不适。他人到了以后,你们远远守着,任何人不得打扰,便是十万火急,也不例外。”   “是。”菲菲算是看出来了,莫公子对这位王大夫实在有话要说,还是十分机要之事。   确实,莫公子心思飞转,昨夜那般引入话题,速度实在太过缓慢,他得换个方式。   他盘算着:晚上王谢进门,菲菲退下,他就先请对方坐到自己身边,然后客套一句不好意思又叨扰先生了,说两句自己怎么怎么不适,从窗子看到菲菲退出小院后,便也讲个谜语,引出一段故事。如果王谢不耐烦听,依然猜测他要对小康不利,他就从小康这边入手,说:“怎么,不相信我,不妨将故事听完。”随后便从自己死时开始讲。   王谢不一定能接受借尸还魂这事,一开始必然想要挣脱,他就全力拉住,一定要将事情完完整整说出来。自己手坏了没关系,只要有王谢在早晚能治好,但若是拉不住对方,让对方以为自己心思深沉玩弄花样,拂袖而去,再增猜疑,自己又要用什么方法取得他信任?   以王谢的脾气,谋定而后动,既然挣脱不开,定然会先坐下来琢磨,他就都讲完以后郑重其事告诉他:“无论你信不信,我就是燕华,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越陌,你要我如何证明都可以!”   随后,就看王谢提什么条件了,他的王谢一向聪明,定然会想出能够证明的法子,自己又不是冒充的,自然会证明给他看。   ——目前自己在他眼中就是个陌生人,甚至比陌生人还不如,是个可能有威胁的人。即使这样,他也会接受吧,虽然不是那个身体,那个相貌,那个身份……   只是还没等到晚上,在晚饭之前,菲菲还没有去邀王谢,风依涵就很惊慌的求见。   “公子,大事不好!王先生下午授课的时候情绪不对,说的话很怪异,把裴先生推到台前了,话里话外的意思,好像准备这几天就离开!”   “什么?”莫公子手一抖,公函上多了一枚大大的墨点。   裴回也惊呆了,重芳大哥要出门,归期不定?   整个庄子交给他打理!   打理个庄子很困难,跟这些小学徒打交道已经累得他脚不沾地了,不过这还不打紧。   要命的是,为什么重芳大哥突然抛下这里,要带着鹦鹉出门同游——不是行医,是游玩!   医馆、学徒、于飞庄,一切不过刚刚走上正轨,忽然就全都撒手不管了?绝对不是重芳大哥的作派!而且,竟然是为了一只鸟儿!   裴回在下午课后,鼓着小脸儿,等王谢解释。王谢也光棍,耐心解答完所有人的疑问,拉着裴回偏僻处走,当然,没忘记提上鹦鹉笼子。   鹦鹉在笼子里叫:“王谢!”裴回一愣。   王谢亲昵笑道:“你忘记了?这是裴回,裴容翔。”   “容翔,容翔!”   裴回瞪大眼睛:“才过了一天就会叫我名字,它好聪明!”不管怎样,先夸夸鸟儿应该没错。   “那是自然。”王谢喜孜孜应下,“他认得出你。”   “什么?它认得出我?”裴回惊讶。   “他能认出你我,还能和我说话,你真不知道他是谁么?”   “啊?”裴回呆住了,“可是它只是一只鸟儿……”   “他现在是一只鸟儿,但以后就不会了。”王谢深思,道,“容翔,你是个很好很负责的大夫,也是很能干很优秀的大夫,如果觉得你不够好,并不会将庄子留给你打理。只是我有必须要完成的事情要去做,你别多想,你是我最信任的人。”   “重芳大哥……”裴回脸红,被人当面夸奖以及承认,他实在不好意思,然而王谢把他想问的话头直接掐断,他又不好开口。   偏那鹦鹉又叫:“阿小!”   王谢立刻安抚鹦鹉,回过头来,仿佛不经意道:“容翔,此事说来话长,我今夜会写明前因后果,你明早到我房里来拿,一看也就明白了。”   莫公子冷着一张脸,生人勿近,熟人勿动。   今晚邀王谢的计划很可能失败,王谢这么急着走,都不在乎他了,他哪里坐得住?   “菲菲,叫风子阿魏把人跟紧了,有事请教也好,胡搅蛮缠也好,王大夫若出这庄子一步,他俩也不用回来了。”   “是!”   “王大夫的院子,暗中清场。”   “是!”   “晚上让礞石好好歇着。”   “是!”   “现在先唤他拿绷带来。”   “公子,您是要出去?”   莫公子“嗯”了声,强撑着站起:“把我那件夜行衣送来。”   “公子,您的伤还没好,夜行衣怕是不妥。”菲菲不放心。莫公子重新缠上绷带,还可以解释为出门怕伤口感染不方便。夜行衣一穿,明摆着要做些暗事。   莫公子很认真的想了想:“说的也对。”   菲菲还没歇一口气,就被莫公子接着的一句话又弄得提心吊胆起来——“夜行衣确实有偷偷摸摸之嫌,那便挑件常服。”顿一顿,又道,“厚实些的。去叫礞石罢。”   “是。”既然少主打定主意,她只要服从就好。   莫公子将公函信件收成一沓,无心做任何事,只盼金乌早坠,玉兔东升。   ——穿得厚一点,拉拉扯扯死缠烂打的时候,他至少不会因为伤口痛而说不出话,失去辩解的机会。   晚上王谢特地吩咐厨房煮饺子,送行的饺子。庄子上下知道他要离开一阵,都有点不安定,但来往探问的人,都被王谢以“一切走上正轨,自己要出门散散心,大家放心在庄上读书、切磋、研究岐黄,等自己回来考核”的话打发了,又再次隆重拜托裴回负责庄内所有事项。   裴回照顾小康吃饺子,自从王谢把鹦鹉带到桌上,小康的饭食也全都归他负责——不,不止是饮食,王谢几乎无暇顾及小康,即使小康“爹爹”两个字叫得字正腔圆,也比不过鹦鹉一句“阿小”能让王谢更喜悦。   莫公子不在席上,也没有邀王谢一起用餐。   饭后王谢便提着鹦鹉,另一手挑灯——这一顿饭加上解释安抚,花的时间比平时长了些——一人一鸟又赏了赏月,你侬我侬回了房。   咦?这鬼画符的文字?   柳五叶七要在同门眼皮底下隐蔽,也不知用了什么手段,送来一段信息,大意是这院子正在被莫公子的人监视。   王谢微笑,看着笼中鹦鹉,鹦鹉许是刚刚吃得太饱困乏,许是得了屋内安静,也不闹腾,在笼中横杆上歇着,不时用嘴整整羽毛。   “咳咳……燕华啊,我说,你真是不让人省心啊,这次碰巧了,遇上一个别有用心的人,这么远送你过来,我知道你是在藏私,从人变成一只鸟儿,这太匪夷所思了,我就在人前帮你遮掩过去。可是你又能跟我多久呢?下次我若再找不到你,可怎么办?你投胎成人还好说,谁知道会再变成个什么……我怕,我很怕世上再没有这么凑巧的事……”   伸出手指,穿过笼子间隙,点点鹦鹉小脑袋,给鹦鹉梳梳羽毛,鹦鹉侧过头,拿弯嘴儿蹭蹭王谢指头尖儿,微微张开小嘴儿,圆滚滚的舌头往里缩了缩,又是一声清楚的“阿小!”   门外,若隐若现一点点衣角。衣角的主人心中在一遍遍对自己说:“不是的不是这样的,你该走进去解释,你必须走进去解释。”但同时又有另一个微小的声音:“听听他的意思,听听他究竟想说什么、想怎么做,然后你就有对策了是不是?”   “哎呦又咬我……就别笑话我了。燕华啊,燕华,当你死的时候,我差点儿就跟你一起去了,要不是你曾经留书给我约定,一旦身故,立即转世投胎找我,不许我轻生,否则碧落黄泉再也不见,我又想着,这辈子多做点好事给你积德,将来投生一个好人家。现在我们重逢了,我没有违约是不是?这一回你可不能拦着我共赴黄泉了。如何?你尽管放心,我会配能够立时发作的毒药,死得很快,绝对不会有痛苦。”   ☆、第四十五章 我认出你了   王谢暗暗瞥向那云锦的袍角,还是金丝织就的袍子边儿。嘴里还在絮絮叨叨说着,从怀里摸出一只寸许长玫红色小瓷瓶,打开塞子,倒过来瓶底朝天,倾出一粒黄豆大小的药丸。   “看,就是此物,我早就备下了,一直不敢使用,见到你,终于如愿以偿。燕华啊燕华,即使我现在积德行善不够,你我不能一起投个人身,便是生成畜类,只要你我二人在一起,我平生愿望便满足了,你呢?你也不肯离开我是不是?这药只要用一点儿茶水化开,就是剧毒了,你等着……等着……”   王谢越说越悲,哽咽不能,不知不觉门外那一角衣袍已然变成一幅,而后那双靴子明显不安地动了动,又动了动。   “等我先写封遗书,燕华别急……其实有些对不住容翔,不过诓他就这么一次罢,我是要和你同游,只不过不在人间。”   王谢将药丸收起,去磨了墨,提起笔来飞快写满一张纸,拿个信封装好,用砚台压在桌上。   回身,镇定地拿过桌上茶壶,倒了一盏茶,两根指头拈着药丸来到茶盏之上,轻轻松开,晃动茶盏,还将小指伸进去搅了一搅,双眼定定注视水面,忽然温柔一笑:“好了,待你我同饮。”   伸手去开笼门——果不其然听见一句慌乱的“住手”!   莫公子根本不及想,为什么王谢不锁门,甚至连窗户都虚掩着,情急之中他被门槛绊了一下,踉跄走进来,倚在门上,反手关门插闩:“少爷你认错了,它只是一只鹦鹉!”   “——少爷?我可不敢当,天涯这是何意?或者说,世子阁下?”王谢扭过头,凄然一笑,“我可不认为自己身份有多高贵,能让世子阁下叫我‘少爷’。现在也不关心一位世子阁下,费尽心机与我套近乎,究竟有什么目的。如果世子阁下还有些教养,就该知道打扰一对有情人是多么不道德的事,无论你是怎么过来的,还请——出去!”   “不,少爷!可能你不会相信,但我才是燕华!借尸还魂回来找你的燕华!”莫公子惊慌道。   “终于肯承认了,请问还要瞒我多久?嗯?”王谢放下茶盏,慢慢踱近,身后烛光明灭,他虽然没有莫公子魁梧,但对方倚着门,就矮了一截,王谢居高临下,整个上身缓缓向莫公子压下,目光锐利而危险,嘴里轻轻吐出四个字:“我的——燕华?”   莫公子突然间整个人都“亮”了起来,不仅仅是眉花眼笑,双眸中惊喜交加神色变幻,口中喃喃道:“少爷……”   比爱侣对自己各种恶意怀疑更令人害怕的事,便是我明明在这里,却换了个躯壳,你不承认我。   相反的则是,即使我身体已经入土,但你还认得出我的魂魄。   “借尸还魂?”王谢挑眉。   “嗯。只是这等匪夷所思的事情,莫说少爷不信,便是我也从未想过有这么一天。”莫公子笑得无比欢畅,“燕华为此犹豫了许久,想不到少爷竟然毫不介意。”   王谢也舒展了眉眼,微笑:“你进来时候那蠢样子,就好像我立刻要死,我想想……是六岁那场急惊风,还是九岁那次的暑厥?”   莫公子闻言怔住,左肘倏地抬起,抵住王谢靠近,双眼微微眯起来,审视打量:“你此话当真?”   “这有什么好疑问的,还是燕华你根本记不起来?”   莫公子直盯着对方,先是失望,再是怀疑,眼神冷厉,简直要吃人:“你——你不是王谢。”   王谢倏然吸了一口气,勉强压下眼底的急不可耐,一颗心在胸口怦怦直跳,质问:“何出此言?”   “王谢小时身体极好,除非太过胡闹被父亲责打爬不下床,没有一次重病不起过!更何况他九岁最大的一场病就是去掀他母亲房里大丫头的裙子,得手后偷跑,失足跌进池子里,伤风了三天,都没在床上老实躺着,我去探病的时候还被挤了一襟鼻涕!”   此言一出,屋内安静一片。   王谢忽然噗嗤一笑。   紧接着,笑声渐渐放开了,哈哈大笑,仰天长笑,疯狂颠笑!   ——没错,这才是真正的试探,在对方欣喜以为目标达成的时候,最容易放松警惕。如果小世子假装燕华,便是再手眼通天,不知道自己幼时那些劣事,但却有可能从自己言行中加以推测,王谢并不愿冒这个险。   所以他是燕华!是自己的燕华!他回来了!他回来了!!!   莫公子身体仍然僵硬着,但随着王谢癫狂的笑,慢慢放松下来:“少爷……是在试探?”   王谢很想把对方揉进怀里,看看上半身的绷带,迟疑了下,还是放松了身体,双膝一软跪在燕华足边,两手抱住对方没有受伤的小腿,把头埋在对方两条大腿中间,吸吸鼻子:“好燕华,不生气啦,我怕你是假的。”   头顶上传来窸窣声,也是吸吸鼻子。   “……少爷,你哭了。”   “……你还不是一样。”   燕华的手搭在王谢头顶,缓缓抚摸着,柔情缱绻。   屋里一时安静无言,只有两个人偶尔响起的,吸鼻子的声音。   安静持续好一阵,直到燕华身体晃了晃为止。   王谢慢慢从地上爬起来,轻柔拉着燕华手臂,将人往床上领:“伤都没痊愈呢,先好生躺着,老实告诉我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本来还是很急促严肃,一回头看到对方满是柔情的眼眸,态度立时软了,赶紧解释,“那个……我不是怀疑你,只是怕有人冒充才这么试探的,你愿意说说或者不说都好,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燕华很是听话地跟在王谢身后,目光一动不动注视对方,顺着对方动作,自己上了床,任王谢弯腰给他脱下靴子,自己往里面挪了挪:“少爷,一起。”   “那是自然。”王谢小心不碰到燕华的伤处,搂着他腰蹭两下,叹道:“借尸还魂,借尸还魂……是谁告诉我‘必定转世投胎来寻’?我自然想不到这节,只傻乎乎等着你转世。”   “确实是燕华考虑不周,应该是要加上一句可能借尸还魂的。”燕华弯弯眼笑道,虽说不是原本相貌,无论是美艳的左脸还是缠着绷带的右脸,一时间都生动起来,“其实那封留书,只是燕华怕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少爷想不开,所以写了那些话。打算着给少爷留个念想,大概过上几年,少爷对我的想法淡了,可以慢慢……”   后面的话被唇上的一根手指拦住,燕华只见王谢似哭似笑的表情,疑惑:“少爷?”   “不会淡的,燕华,不会的。”王谢摇头,“无论你相不相信,我一定是要记着你的,若非如此,也不会对着人家孕妇的肚子,想着一个小小的你就在里面,喜悦你终将回来,担心我老了怎么办,担心你忘记我该怎么办,担心你不再喜欢我该怎么办……还好,还好不用我重新等上十几二十年。”   “少爷便一点儿不惊讶借尸还魂这事?燕华起先很是犹豫,毕竟完全换了一个人,要不要和少爷相认……”燕华话音未落,腰肢被狠狠箍住,自己先笑了,“……阿小别气,我无论如何也舍不得离开少爷的,除非少爷不喜欢这个陌生的身体。可是我后来就想,自己的身体过了这么久肯定不能要了,即使少爷不喜欢,我也没勇气,更没把握再死上一次去附身自己的身体,或者按照常人的喜好,去找一具女子的身体。”燕华说着说着又笑起来,“若是女子的身体,就可以堂堂正正和少爷在一起了,只不过燕华没学过闺阁那套,也不晓得少爷究竟是喜欢男子还是女子——少爷别笑,别笑——这些毕竟是刚醒过来时候的胡思乱想,既然我又活了过来,那就一定要找到少爷的,不管少爷认不认我,我明里暗里都是要照顾少爷的。”   王谢笑得见牙不见眼:“傻燕华,闺阁那套房中之乐我们也可以做。”   燕华想了一下:“少爷是想看我女装?”   “这样就很好。”王谢怔怔盯着这张脸孔。   燕华目光稍微黯了黯,不自觉偏过头去:“少爷,我去寻个面具……”   回答他的是王谢扑上去在他左脸上咬了个牙印,得意道:“你现在可是小世子,惦记你的人车载斗量,破了相就没人因为这容貌喜欢你了,我好歹放心些。”   “少爷觉得好,那便就这样……”   话音未落,王谢又咬了他一口:“要是凭破相才能拴住你,你也太低估自己能耐,我也太没有自信了,放心不会让你破相,相信我医术,嗯?”   “嗯。”   “那你的经历,可以接着和我说说?”   “好。”燕华先答应了声,忽然想起一事,“少爷,稍等片刻。”说着就要坐起下床。   “怎么?”   燕华不好意思地道:“我叫人晚间将这里清场,盯着少爷动向来着,他们见我这么久不出来,定然着急打算窥探一番,我也不想他们听到咱们谈话。刚刚若不是少爷提到小世子,我就忘记了。”   “是啊,世子阁下,您请——”王谢“宽宏”一笑。   即使燕华变成小世子又怎样,人还是他的!   只是这身份……   没事,自己是个名医,再拿出点“未卜先知”世外高人的本领,还是能配上燕华的!人回来了,其余都不是问题。   王谢傻乎乎笑起来,换了个身体有什么大惊小怪,活着就够啦。   作者有话要说:  全程无虐,最不喜欢各种误会虐心,有话直说多好,谢谢大家   乃们看到其实还是很萌萌的燕华了吧~~~下一章貌似就是控诉王大夫各种花心。。。   本章又名《相对无言吸鼻子》 ☆、第四十六章 抱大腿的王大夫   风依涵和阿魏晚上最为紧张,少主下的是死命令,必须完成。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么郑重其事监视拦截一位大夫,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   王大夫进房间不久,他们就见少主在菲菲的协助下,站在屋外——听壁脚!   随即菲菲离开,少主在门口,平素沉着淡然的一张面孔清晰显示出犹豫又犹豫,最后神色慌张地进去,关着的房门隔断了视线。   再之后,屋里就没有什么动静了。   “风子,王大夫身手如何?”良久之后,阿魏忽然问。   “他并非武功高强之人。”风依涵也开始担心,“但少主有伤在身,十成功夫也就使得出一成,再加上王大夫房中不可能没有药物,小可觉得若是时间太久,便是违令也要过去看看。”   “我也正有此意。”女子声音呻吟来。   “——菲、菲菲?”   “少主不许你等靠近,我去探探虚实。”菲菲不放心。   “看,少主。”阿魏开口。   小世子打开门,上前一步做几个手势,又转身进去了。   “小可没看错吧?”风依涵先低声惊呼。   “少主竟然……”菲菲喃喃道。   阿魏沉声道:“既然是少主的安排,必然有道理,我们服从便是。”   “是啊。”风依涵松口气,不管怎样任务算是完成了,只不过少主第一个“任务完成”手势之后,又表示要“继续清场,今夜宿在这里”,难道这么快就和王大夫打成一片?少主果然英明神武,能应付得了油盐不进的王大夫。   燕华回到屋里,就看到王谢在傻笑,不由唤了声:“阿小?”   王谢还没开口,“阿小!阿小!”笼中鹦鹉就扇着翅膀叫起来。   “你养的好鹦鹉。”王谢假作委屈,抱怨,“我听到第一声真的以为是你回来了,结果……你之前都不叫我阿小的,害我以为是小世子故意冒充你来试探。”   燕华柔柔一笑:“是我错了,因为我只有在一个人的时候,才会这么念叨。”   “两个人就不行么?就不能常常念?”王谢也明白燕华这话什么意思了,不由懊恼,自己真是想多了草木皆兵,这不就是因为经常念着自己,才会被鹦鹉学去么。   “阿小。”燕华满含笑意,拖长了声音低低的唤。   王谢忽然觉得自己的王小谢有些蠢蠢欲动,暗骂一句不争气,心思一转,报复般也柔了嗓音,学着小孩儿奶声奶气:“燕华……华哥哥……”   燕华没忍住,笑出声来。   之前分离的那近百个日夜,仿佛全然不存在。   改变的容颜和身份,也完全不是阻碍。   我们找到彼此,认出彼此,还能在一起,世上有比这更美满的事情么。   “燕华啊……”   “……阿小?”   “你这个身体……比之前的……可精神多了……”   “……啊……少爷!别……”   “……知道你伤没好,我只是给你清清火毒,等你痊愈……哼哼……”   “嗯……”燕华决定以后还是少唤两句“阿小”为好,他也不想让王谢叫他“华哥哥”,因为小世子这血气方刚的身体反应……太丢脸了。   更丢脸的还在后头。   两个人都暗中骂了自己急性子没出息的兄弟几句,喘匀了气,相视一笑。   王谢动手帮燕华脱衣裳,拆绷带,燕华便将自己死后见闻,原原本本说了一遍:“……本不相信世上有鬼神之说,但经此一事,发觉鬼神确实存在,只是不知,判官为何会让我借尸还魂。”   你当然不能知道,王谢听说判官姓陆,再听形容描述,哪有猜不出怎么回事的,暗道这笔买卖真是出乎意料的合算啊,我才不会告诉你上辈子我都干过什么。“我想,是因为你阳寿尽了,所以一定要离开自己的身体,换一个身份,等于换一个人。”   “我也是这般认为。”燕华释怀一笑,“只是这身体收纳了原主人的记忆,这身份又关系着许多人,我怕短时间内没法脱身。”   “我明白,没关系——你不是曾经也想一展抱负么,便是不脱身也很好,做你想做的,我都在。”王谢笑着调侃,“以前是你怕拖我后腿,现在风水轮流转,我势必要好好抱你的大腿,别拖了你的后腿才是。”   这样坚定的承诺和信念,胜过一切甜言蜜语。燕华脸上发烧,这本来也是他担心的事情之一,自己成了天家贵戚,还执掌大权,王谢会不会不喜欢?会不会不舒服?如果王谢不喜,他势必要想法子调和。但现在王谢那么肯定,仿佛一切难题都将不是问题。   他能想到的,王谢自然也想得到,两个人诉过衷肠,王谢便如数月前一样,爬起来去小厨房烧水准备沐浴,燕华也一如既往,安静在床上躺着,床上满满王谢的味道。   他好像……忘记了什么?   如果菲菲听到燕华脑子里那句话,必然很哀怨:少主,您把奴婢忘记了。   小世子在王大夫屋里,是以侍女菲菲连同风魏二人不敢怠慢,轮番远远守着。见屋门一动出来的是王谢而少主没出门,菲菲蛾眉轻蹙,细细观察王大夫,觉得对方比之前时候,神色柔和了许多,眉间没有阴郁没有戾气没有狂热,以及一系列可能对少主不利或者做坏事得逞的表情,放下心来。既然少主表示过一切平安,那她就正常行事,眼看王谢进了小厨房,自己一闪身便也进去——王大夫在烧水?   菲菲愕然,王谢感觉背后有风,回头一看小小吃惊,随即笑道,“原来是菲菲大姐。”   因为少主重视此人,菲菲也不敢怠慢,客气打听道:“奴婢伺候公子饮食起居,我家公子受伤未愈,不知现在情况如何?”   王谢一愣,他忘记现在的燕华变成小世子,一切都有下人打理这件事了,想必菲菲还不知道身份已经戳穿,想想燕华的无奈,连贴身侍女都得防着,于是温和解释道:“我与天涯谈性正浓,天涯在我身边,自然伤口不打紧。烧水沐浴后,我二人还要长谈一番。”   “奴婢可否进去伺候?”菲菲也在试探,试探王谢的态度以判断少主是否安全,同时判断在王大夫心里少主是个什么地位。   她这试探王谢自然也清楚,王谢看水面微微飘着几丝热气,还得等候一阵,便道:“如果菲菲大姐能准备你家公子的衣物送来,便再好不过。”   菲菲微微犹豫,还是应允下来,毕竟少主没要她伺候,她主动和王谢搭话已经有点儹越了。   王谢趁着菲菲回去取衣物,自己先回房,似笑非笑:“听闻小世子流连花丛,是为风流高手?饮食起居都有侍女伺候?”   燕华微微一怔,立刻辩解:“少爷,是这身体之前所为,燕华没有做过的。”这是他第二件担心的事情,王谢会不会因为这身体之前的风流韵事,而心存芥蒂?   “首先,别叫我少爷了,你身边一大群人都看着听着呢。”王谢更正,凑近了放低声音,“也别叫阿小,小名儿什么的,咱关上门放下帐子再叫。”   燕华立刻从善如流:“重芳——若怕走露口风,你也唤我……天涯罢。你知道小世子姓越,真正名字是越陌,阡陌之陌。”   “嗯,我知道你里面是燕华就够了。”王谢亲亲他额头,“至于身体,本就是具皮囊,之前做那些事的人是他不是你,我分得清楚。我甚至感激他能将身体留给你,况且——这身体保养得不错,健康多了,我倒是更高兴些。”   越陌也亲亲王谢额头:“重芳能喜欢,我很高兴,我也很感激他,所以还不能撇下他的事情,会替他照顾好他的一切。”   “好,我们一起。”王谢眨眨眼,“不过你又把我的话头岔过去了。”   “哦?”越陌也眨眨眼。   “哼,有侍女伺候,暖玉温香的不是?可怜我孤枕难眠。”王谢故意做出吃味表情,他当然知道他的燕华不会变心,这不人连伤都没好,就千里迢迢过来找他了么,保持原主的起居习惯才不会引人耳目,可就是……经历过大起大落,今夜尘埃落定,不知怎的就起了作弄之心,想得到来自对方的、更多更多的重视和肯定。   越陌闻弦歌而知雅意:“一是小世子日常皆是如此,贸然更改,怕引人注意;二是……”美目流盼,反问,“难道重芳还想我被更多男子看了去?”   “不能!万万不能!”王谢到是没想过这层,男子又不似女子这般注重贞节,被看了也没什么打紧,可是既然燕华这么重视,他当仁不让不会拂对方的意。   到是越陌不依不饶:“我到是听说,王先生身边艳福不浅啊。”   “此话怎讲?”   “对一名已婚少妇关怀备至嘘寒问暖,送礼送到小孩儿从襁褓到开蒙,我差点以为那孩子是你王先生的。嗯?”   “那、那不是误会么……”   “若不是手下回报你那么关注雷少夫人,”越陌有一双桃花眼,此刻含嗔带怒,“我何必这么着急赶来?赶来以后还没说上两句话,王先生对鹦鹉都比对我关怀备至,晚上我强撑着就是想和你一起过中秋,你心思全在小康和容翔身上。好容易晚些时候想和你正式分说,结果呢?你给我讲故事,还不听我把话说完……”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 彩霞的宝宝们 友情提供的小剧场,感谢~   终于相认了!   鹦鹉:刚才真是吓死我了!   王谢:都找错两次了,这次可得~~~燕华,你别走啊~~~我还没开始验身呢~~~   燕华:哼哼。想吃豆腐啊,我先去把小魏和小风写的王大夫观察日记拿出来,把帐算清楚了再说。   【乃们都很关心鹦鹉和猴子啊。。。这是吉祥物咩】    ☆、第四十七章 十五的月亮十六圆   “是、是我不对!”听着一句句数落,这时候强词夺理就是傻子,王谢当机立断,承认完错误立刻以吻封缄,果然很好的平息了对方怒意。   一吻已毕,越陌的小委屈也飞走了,看着彼此,忽然又乐呵起来。经历过真的死亡,愈发明白能够再度在一起,会多么可贵,那些之前的烦躁困恼都随他去罢。   曾经只是王谢这么想过,现在又多一个燕华。   ——哦,不,是越陌,越天涯。   还是越陌先收敛笑容,悄声提醒:“菲菲来了。”   话音刚落,房门就被规规矩矩敲了三下。   王谢起身去开门,菲菲托着衣物,微微低着头,暗中观察对方举动,警惕走进。   随后她见到了与平常似乎不一样的小世子——那眉眼间尽管克制得很好,但她伺候少主五六年,从中看出泄露出的一丝丝欣喜令她惊讶,少主鲜有这么情绪外显,而且是喜悦之情外显的时候。   能让自家少主露出这般神态,王大夫果非寻常人也,怪不得少主如此重视这个人。菲菲暗中将对王谢的态度调升了许多。当然,现在的她还是没想到,王谢真正的“地位”会“令人尊敬”到什么程度。   既然两人已经相认,王谢当然不愿意让菲菲给越陌沐浴擦身,越陌自然也明白,淡淡吩咐:“重芳要趁此时候帮我按摩疏通经络,菲菲你退下便是。”   “是。”   侧耳听菲菲走远,越陌懒洋洋坐在椅子上,一双眼只盯着王谢给他宽衣解带的动作。   王谢将人脱干净,拧着布巾,回过头来不禁一笑,逗道:“还记得那次端阳,你我二人共浴,当时你可没这么大方。”   “我……”越陌脸上闪过窘迫,渐渐变为沉重,这是他第三件,也是最为担心的事情,“许是因为重伤过后,动弹不得,被揉圆捏扁多了。但是我担心的并不止这个,自从接受了原主人如此多的记忆,行动坐卧不觉带上他很多小习惯,包括被伺候着沐浴更衣,所以……”所以他是不是失却本来面目,不再是他自己了?   “所以你会如何?”王谢停了动作。   越陌不敢抬头,喃喃道:“我怕。我怕有一天少爷觉得我与过去差得太多,不喜欢我,疏远我,离开我。”本来都改口称王谢的字了,不知不觉有叫回“少爷”。   王谢甚是冷静:“你会离开我么?”   “如果……如果少爷不喜欢,我大概会远远看着少爷就好。”越陌说话的时候嗓音有些颤颤的,并没有直接回答,但是已经很明确表示出他的决心了。   “我倒觉得这不是个问题。”王谢很小心把对方揽到怀里,“因为我喜欢你和你喜欢我一样,都已经喜欢到三魂七魄里面去了,区区肉身的习惯,这么能够撼动。而只要我们相互喜欢,所有的问题都不是问题。”他对上越陌黯然的双眸,“虽然看起来你是越陌,但灵魂深处始终是我的燕华不是么。”   越陌轻轻眨了一下眼,晶莹的泪珠儿滚落,他连忙拿手去揉,心绪激荡之下竟全然忘记受伤之事,疼得“嘶”了一声,眼泪流的更欢了。   偏王谢很不给面子地笑出来:“看你现在这样子会是小世子?就算你再多小世子的习惯,这反应不还是我的燕华么——”说着,凑近对方面庞,舌尖一点一点,将眼泪温温柔柔全舐了去。   越陌不好意思笑了一下,能一见面把话都说开了,以后过日子才不容易误会,这下子他心里头负担全去:“那这次劳烦重芳了,等我痊愈,再服侍重芳沐浴。”   “那是自然,到时候不会放过你……”王谢含含糊糊回应着,舌头在对方柔软双唇上面敲敲打打,对方自然启唇回应,若不是顾虑颊上的伤,王谢就像以往那般攻城略地了,现下不过浅尝辄止,品品味道而已。   ——即便如此,双方的小兄弟也还是又亲密接触一回。   好容易将越陌擦洗完毕,水都有些凉了,王谢三两下给自己洗了洗,出来发现越陌不在床上,而是安安静静坐在外间榻上,正在涂药——菲菲拿衣物的时候一并带来的。   王谢于是上去帮忙,然后不顾越陌抗议,将人拉到大床睡下,自己在榻上凑合一晚——虽然他也很想同榻共枕而眠,但很明显不放心自己压到对方伤口,这一两个月他还忍得住。   况且躺在外屋,听着里屋浅浅呼吸,胸中守护感油然而生。   都说十五月亮十六圆,我们团圆了。这一次,不会再分开了吧。   王谢昨夜一宿没睡,白天精神紧张,晚上还来了一出情绪激荡,自然乏了,在半梦半醒之间,似乎觉得,自己也忘记了什么……   对,他忘记此时还有个老实人睡不安稳。   第二天,裴回一大早就起了,准备去王谢房间,忐忑不安地想知道王谢会留下什么解释。   他抱着小康,刚刚走到院子边儿,他就被风依涵唤住——自家主人就睡在里面,昨夜下达的命令是“继续清场”,可没说清场到什么时候,是以谁都不敢轻举妄动,更不能放裴回进去。   菲菲不出面,她时刻准备伺候少主,明里轮值的是风依涵,拿折扇一晃,笑嘻嘻跟裴回打招呼:“容翔,今日好早。”   有人跟自己打招呼,裴回自然停步应道:“依涵也早。”   风依涵上前两步,做出一副焦躁样子,说:“原来容翔在这里,小可正好有事相求。”   既然人家找自己,裴回不能不理:“不知有什么事?”   风依涵扇着折扇:“这件事,小可起初是打算请教王先生的,但是走到这里,才想起来,昨日王先生说过今日便就要离开,必定忙碌不堪,是以到了院子门前便颇为犹豫了。正值进退两难,小可忽然想起,王先生事先跟大家说过,离开后庄子上下一应事项有小裴先生总管,那么小可找小裴先生就可以。是以小可正准备去找裴先生你,谁知说曹操曹操到,刚刚往回走了没两步,这不正好遇上了,裴先生来得正好,就帮帮小可的忙罢。”   这一篇话夹七夹八絮絮叨叨,看似说了一大堆,却半分正事也未提一字。   裴回当然不怀疑风依涵是故意拖延,认真问:“要我帮什么忙?”   “还不是小可那小厮,昨晚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给小可使脸子,小可不过说了他两句,他转身就跑……”风依涵叽叽咕咕,又是抱怨又是扯淡,察言观色见裴回并无不耐,正准备将对方拐带到自己院子里找小厮的时候,出了个意外——裴回怀里的小康醒了。   小康小鼻子抽动着,小耳朵支楞着,就知道自己在外头呢,迷迷瞪瞪的听声音很熟,叫声“舅舅”,蹭蹭裴回脖子,“啪”地一口胡乱亲在裴回脸上,随后又伸开小胳膊往声音方向挥动:“风子!”   风依涵没少陪他玩,往常的话必定是抱过小孩儿亲亲再举高高,现在么……熟练把小康接到怀里,以不熟悉庄子为由,邀裴回和自己一起去找跑不见的小厮。   裴回不疑有他,想了想:“好,稍等,我先拿封书信就走。”抬腿还是向王谢的院门走去。   风依涵连忙伸手拉住,“呃”了一声,谁告诉他老实人好拐带来着?他之前那些话都白说了,对老实人不挑明了讲,就算再多铺垫都没用。   裴回不明所以:“又怎么了?”   两个人拉拉扯扯的时候,院子里也有了动静。   门开了一道缝,当先出来的是王谢,见院子外头是这二人,开口先问风依涵:“依涵,看见菲菲没有?”又转向裴回,“容翔,我计划有变,等会与你赔罪。”   “赔罪?”裴回不明白,但是看见王谢还在,“计划有变”他是明白的,“重芳大哥,你不走了?”   王谢笑得如沐春风:“嗯,不走了,稍后再解释。”说完,一关院门。   风依涵皱眉,为什么王谢只向自己打听菲菲下落,难道少主已经跟他亮出身份了?这么思索着,折扇就没看好,就着他的手被小康咬了三个牙印儿,湿哒哒的。   首先醒过来的不是王谢,而是越陌。   一睁眼,看见不熟悉的浅青蝙蝠纹床帐,慢慢翻身坐起。掀开帐子,脚踏上摆着一双普普通通的素面半新布鞋,越陌勾勾嘴角,心情极好地趿拉着布鞋出了里屋,一眼就望见榻上睡得四仰八叉的人,忍不住放轻脚步走近,细细端详。   说实话,他最近一次看到对方相貌,还是在自己魂魄离体的时候,现在这人与之前相比瘦了太多,头发灰扑扑的看着就让他忍不住的心疼。完全不敢想象这人见到自己尸体的时候,何等的惊恐,何等的无望,更不敢想象,哀莫大于心死的时候,这人又是怎样挺过来,只为了自己虚无缥缈的一句承诺。   越陌动作十分之轻,然而屋里还有位客人,听到动静,可不管三七二十一,不住跳动着,扇着翅膀叫:“阿小!阿小!”   就见酣眠中的王谢噌地张开双眼,惶急的神情一闪而过,正好和越陌四目相对。   然后姿势就定住了。   嘴里喃喃:“天、天涯……”   ☆、第四十八章 彭伟的(未婚)小姨子即将登场   “重芳。”越陌附身在他额头轻轻啄了一下,“我在。”   王谢咧开嘴呵呵傻笑,伸手抚上对方完好的半边脸颊:“我知道。”   两个人又是相视一笑。   “知道!知道!”鹦鹉在笼中胡乱叫。   “洗漱收拾吧,你的人都等心焦了。”还是王谢先提议,现在越陌位高权重,他得想着不让人起疑。   他能想到的越陌当然也想得到,笑笑:“好。”   一切自然,如同已度过了几百几千个这样的早晨。   这边,裴回忙着替小康向风依涵道歉,并且表示现在可以帮着一起找阿魏了。   风依涵本来就用的借口,赶紧说好,我们分头去找。扇子这东西小可还有许多,随便咬没关系。   转身的功夫,菲菲就赶来了。进院子给少主请安,就见越陌披着外衣,懒洋洋倚在窗边,目光在她身上一扫,继续注视小厨房,厨房里人影晃动,可不就是王大夫么。   “都撤了罢。”越陌淡淡道。   菲菲心领神会,这是一切复原的意思,赶紧打手势叫明里暗里护卫解散,自己进小厨房换下王谢,好让入了少主青眼的王大夫空出时间,陪着少主。   越陌则在盘算自己和王谢的下一步,他手下有父亲的人、有皇帝的人、也有自己的人,该如何对待王谢?以及王谢身边的小康、裴回?   王谢洗把手出来,一抬头,正好看到敛容沉思的越陌。   如果说之前燕华给人的感觉第一是可怜柔弱,接触久了才知明珠蒙尘,继而发掘出沉着冷静聪慧和内心的强大,那么现在越陌给人第一眼就是:不简单!居移气养移体,虽然只是随意披了件外衣,这气度完全不逊于任何达官显贵,一望便知非常人也。   只是当越陌感觉他靠近而望过来的时候,就完全不一样了,整个儿人一如从前般温润如玉,和蔼可亲,言笑晏晏。   这是自己的越陌,从头发梢儿到脚趾头尖儿。   王谢笑着走上去:“不进屋呆会儿?”   “嗯。”越陌应了一声。   “我上午去教课,你公务或者休息随意,中午一起便饭,你来了以后还没哄过小康呢,容翔现在都比我会哄小孩儿了,说到容翔,他可帮了不少忙,现在庄子里是二把手,药材都是他和王掌柜采买的,说到药材,那张方子应该是你自己改的吧,太胡来了……”   听着王谢念叨,越陌莞尔,心道少爷老妈子还是没变,当即连连点头受教:“天涯正是驽钝,怕当了庸医,这才劳烦重芳师父指点不是?”   王谢大模大样:“天涯就做我记名弟子罢,等你痊愈再来奉茶。”   菲菲在外听见,这下明白少主意思了,原来少主昨夜这番布置,又亲自上阵,是为了收买人心笼络人才,将王大夫收归麾下,看样子此事已成。   ——所以说听壁脚才会信以为真。小世子的身份在那儿摆着,不可能郑重其事给手底下人介绍原委,手下听了壁脚,自然而然就心领神会主子意图,好斟酌办事了。   看看之前油盐不进的王大夫,现在还不是一脉和气,少主手到擒来,果然英明神武。   用过早餐,越陌安排手头事情,王谢便出门授课。   ——当然,因为菲菲在跟前,两人亲亲抱抱只好免了。   上午都是些小孩子,教的简单,一般王谢和裴回轮值上课,不上课的就坐堂行医。如今王大夫的于飞庄名声在外,比之前春城“康安医馆”还热闹几分。尤其这病去如抽丝,一天两天显不出来他手段,时间久了功效卓越,自然有人为他扬名。   不说别的,便说端阳节之前过来求医的夏城彭伟,他曾经是燕华的客人,王谢看在他转圜得快,对燕华态度不错的份上,没有过分难为,先提醒他,生子可有嫡庶之分,若要家宅平安,妻妾和睦,免不了先要个嫡长子便得接夫人一并过来。彭伟哈哈大笑,直说言之有理,他这是前来排队的,回去就给夫人送信,等夫人过来,还得麻烦王大夫同时调养一二。   王谢自然应允,给他开了个减脂去油的方子,叫他终日口中淡而无味,鱼肉荤腥做得再好,看了也觉厌倦,每日还要跑上五六次茅厕,很是吃了十几日苦头。而效果也渐渐显现出来,轮到给他治疗时,虽然彭伟并未完全按医嘱行事,偷吃了不少东西,并没完全瘦下来,但也能穿上腰围减三号的袍子了。   之后换了方子,加上金针刺穴,如此一连调理了二十余日,王谢便叮嘱他与夫人几日几时亲热一次,吃些什么食物,用些什么物件,剩下的都撒手不管。彭伟将信将疑,仗着日子短,没必要再偷香,便依言而为,过了两个多月却毫无动静。   就在彭伟等不及,准备再次过来讨教的时候,他夫人传来喜讯,是以改登门质疑讨教为登门褒奖致谢,就在明日。   彭伟这事儿,是和越陌共进午餐之时,王谢捡着话题聊天,想起来说的——现在便是越陌不邀他一起用餐,他也是要厚着脸皮蹭上来打扰一番。   在燕华出事之后他没有停了行医,即使看见彭伟就想起燕华,也没停止给对方医治,彭伟看见王谢一头灰发,当然猜得出燕华离世对大夫的打击有多大,更是扼腕叹息自己无缘再听一回琴曲。他这惋惜的样子落在王谢眼里,王谢那是巴不得别人赞赏燕华的千好万好,所以看着彭伟到是更加顺眼了些。   只是现在燕华变成越陌回来了,王谢又开始吃味——他还没静心欣赏过燕华弹琴呐。   王谢小时候不是没听过燕华练琴,但那时懂得什么,不过是催促着对方早早练完好陪自己去玩,后来分开了再重逢,纵使燕华双手完好,他也不耐烦去听,是以始终没有欣赏过。   王谢将吃味之情稍稍表露了一点,越陌故意抽抽鼻子:“今天这菜里,好大的酸味儿。”   王谢腆着脸讨要甜头:“那得加些糖。”   越陌浅笑着,应下日后抚琴之事。   对于见到彭伟,越陌当时既已选择直面过去,那心结便渐渐松动,从而释怀,加上死过一遍,连身体都更改,还要抓着过往不放,不太傻么?   菲菲在屋里伺候,这才发现原来不是王大夫不爱说话,得分外人还是自己人,这不将少主划分为自己人以后,说起话来真可以滔滔不绝。少主也聪明,在这里就不讲究食不言寝不语那套规矩,偶尔的应声恰到好处。只是……这宠溺的口吻是怎么回事?还有少主您确定要抚琴么?奴婢记得您当初可是发誓“再也不碰这劳什子琴”,让老主人失望了好一阵呢。   没事,自己只是个侍女,少主愿意怎样就怎样,只不过希望抚琴的时候不要吓到王大夫,她得委婉提示一二。   且不说菲菲是怎么想的,提起彭伟,越陌就想到当初裴回从彭伟那里打秋风,敲了一两银子过来献宝的事儿了。除却第一次误会王谢对裴回有意思,自己暗自神伤一阵之外,裴回这个弟弟他一直都挺喜欢。另外,若是没有裴回无意的举动,他和王谢二人不知道又要蹉跎多久,因此感谢之情也是有的。风魏二人密报之上,小康可是管裴回叫“舅舅”,越发显得裴回浓厚的手足情。   这个兄弟得找个由头认回来,越陌打定主意,当着菲菲的面也不直说,跟王谢约了晚饭后求教学问。俩人小别重逢,自然有许多话要说,王谢心知肚明,于是约定每晚单独授课。   二人午饭刚刚用了一半,院子外头就有响动,随后敲门声。   便是不听敲门,屋里人也都猜得出是谁——小孩儿撕心裂肺,哭声震天呢。   越陌早上便吩咐手下,重新调整守卫级别,庄子里有几个人一概不需防范:王谢是第一位,裴回和小康当仁不让位列其后。菲菲看向越陌,见少主微微颔首,立刻应着声,过去开门。   门外的确是抱着小康的裴回,今天中午桌上还是没有爹爹,小康不高兴,他的爹爹前天晚上只抱了抱他,接连好几天都不陪他玩耍,也没陪他吃饭了,这么久都没听到熟悉的声音,没得到平常爱的抱抱和亲亲,小康就是不喜欢,裴回变着法儿哄他都不行,终于在中午吃饭的时候,发现爹爹还是没在身边,吃着吃着小康就把自己最喜欢的黄杨木圆柄小饭勺一丢,哭叫着要爹爹,极为执着。   裴回昨夜因为惦记王谢要离开,也没有睡好,睡不好的时候,再老实的人也被闹腾得有点火气——好罢,裴回所谓的火气,不过是发现自己哄不了小康,就带着他过来找王谢了。   一进门,发现屋里还有莫公子,裴回也没太在意。   附带说一句,王谢和菲菲就接下来的日子,越陌应该住在哪里一事,并没有产生分歧。   ☆、第四十九章 如何对待裴兄弟   王谢小别胜新婚,更匪论这是死别后的相聚,自然想着两个人离得越近越好。   他说服菲菲的理由,实在令人难以拒绝:“首先,住在这里,方便我随时掌握你家公子的身体状况,调整治疗方法,也让你家公子熟悉环境。情绪稳定,两天后外伤动刀的时候,伤口恢复的就更快些。而且,这一两天你也不是白白在这里待,要跟着我学一些独门看护手段,才能保证万无一失。最后,我对你们自己的私事没什么兴趣,你尽管放心,即使你信不过我,也信得过你家公子。”   王大夫忽悠人的功力,向来一等一厉害,几句话,菲菲便开始专心考察,这小院之内哪间屋子向阳,哪个居室通风,床铺不可过硬不可过软,桌椅不可过高不可过低……至于哪里死角需要留意,哪处适合立岗设哨等等,晚间自有暗卫侦查。   于是越陌就拍板决定,住王谢隔壁房间。   他搬进来,菲菲自然也搬进来,至于礞石——王谢可不是什么大度的人,给他排到旁边小院里去,告诉他院子里的先生医术就不错,可以跟着一起学。礞石不服,越陌便淡淡道:“我这边有重芳,你抓紧时间学好了将来才能为我看诊。”   礞石立刻挺胸抬头:“公子,保证完成任务!”   裴回进来也没想许多,只想着赶紧把孩子哄不哭了。越陌看着小康,心中自然爱惜,一是他和小康相处时,对这可怜的小孩儿投入了不少感情,二是从记忆中得知原主人是小康的父亲,虽然这个父亲抛弃小康不要,但是现在身体里面换成了他,他可以对小康好点作为补偿。   “小康想爹爹啦!”王谢熟练抱过小康,扑头盖脸给一顿亲亲,小康到了熟悉怀抱,两支胳膊挂在王谢脖颈,小脑袋往王谢胸前一个劲儿的拱,转眼间就咯咯笑起来。   王谢心里也暗暗得意,越陌就是燕华,小康对着自己叫“爹爹”,不就说这是他和燕华的孩子?嗯,原主留下的也不都是麻烦,他选择性笑纳了。   菲菲这个时候才真正认真仔细打量了小康一番——中秋那晚在餐桌上她看见小康就已经吃惊匪浅了,后来礞石给小康使坏,小康哇哇大哭,五官变形,她都觉得小康的相貌实在是和少主相像,现在小康被哄得开心,跟王谢又是搂又是亲的,旁边坐着就是少主,一大一小两张脸挨的那么近,菲菲一下子怔住。   越陌忽有所觉,抬头看了菲菲一眼,冷冷淡淡有警告之意,菲菲“刷”地低头,少主的意思很明显,她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不知道。   裴回在王谢屋里熟门熟路找到给小康搽眼窝的药水,王谢哄着小孩儿,让他润润眼睛,折腾过后小康渐渐乏了,蜷在王谢怀里,打了个小小呵欠,两只手仍然抓着对方衣襟不放。   放松下来的裴回才有闲心看看王谢又看看越陌,明显自己打扰了客人,不好意思地跟莫公子笑笑,先表示过歉意,又放低了声音道:“重芳大哥,等小康睡了,我就带他回房。”   越陌也压低了声音:“没事,容翔忙着哄小康,自己可用过中饭?不嫌弃的话,坐下吃点东西罢。”   王谢附和:“容翔,坐吧,这两天我有些困恼,顾不上小康,连累你了。”   “没事没事。”裴回赶忙摆手,“重芳大哥,我答应要替……照顾你的。”   “我记得呢,你怕我出事,说要替燕华看着点儿我。”王谢顺便瞥一眼越陌。   越陌心中更是感动:“容翔年纪轻轻,言而有信,也要照顾好自己的身体——菲菲,添副碗筷。”吩咐过后又笑着让裴回坐在自己左边,“我这半张脸还能见人,另半张看久了怕容翔没有胃口。”   裴回自第一眼见到莫公子,就觉得对方气度不凡,现在发现对方并不高高在上,自嘲得颇有风度,生疏之心便消去了几分:“哎呀,莫公子,我不讲究这个的。”   “前日说了,唤我天涯就好。”越陌微笑。   对大夫来说,越陌脸上肩上的创口确实不会影响食欲,裴回见小康睡了放下心来,这才察觉自己真饿了,接过菲菲递来的碗筷,道声谢,开吃。   越陌两只手没有包扎过,都不方便拿筷子,不动声色示意菲菲,把豆芽炒肉的盘子往裴回这边挪了挪,果然小裴回下箸快出许多。   王谢抱着小康腾不出手,见越陌这么照顾裴回,连裴回爱吃什么都记得清楚,不服气地一撇嘴,随即越陌就开口:“菲菲,再给重芳盛碗蘑菇煨鸡。”   顿时王大夫心中十分舒坦。   裴回吃饭一向不慢,三两下速战速决,看小康睡熟,先去开柜子拿了条红花绿叶的小被给他盖上,一手托着小孩儿屁股,一手护着小脑袋,轻轻将小康接过来:“我这就带他去睡个觉。”   “容翔,你那里给小康搽眼睛的药水还有么,从我这边再拿些?”王谢想起小康上次还哭了一回,怕药水用完。   “有呢,还剩……”裴回回头说话,脚步不停,忽见屋里三人脸上变色,越陌更是“小心”二字呼之欲出,还没反应过来,后脑勺啪地撞上东西了,登时耳边就有人声大叫:“阿小!阿小!”   裴回结结实实吓了一跳,踉跄一步,回头正好对上一只鹦鹉。   怀里小康被这突如其来声音一闹,也醒了:“爹爹……”   “爹爹在这里。”王谢赶紧两步走过去,接了小康在怀哄着。越陌有伤,起身得慢,缓步行来,关切道:“撞到头了?重不重?先进屋歇歇,躺会儿。”他之前就是撞到头才彻底看不见的,一向很关心别人也发生类似意外。   “不重不重,不要紧,进来时候看见笼子,刚刚给忘记了。”一个鸟笼能有多沉,裴回揉揉后脑就没事儿了,不过还是很认真地跟鹦鹉道了个歉。   房檐下头多出一道钩,用来挂灰衣笼子,上午的时候挂上的,难怪他之前没注意。   看着鹦鹉,王谢想起来:“对了容翔,这鹦鹉有一事劳烦你。”   裴回好奇打量灰衣:“我?重芳大哥请讲。”   王谢之前就看过鹦鹉灰衣眼上的白翳,不过是障而已,跟越陌讲,采用金针拔障术即可祛除,裴回擅金针,不如令其一试。人与鸟儿相比,自然人更为重要,更何况对方是裴回呢,越陌点头称好,这件事就这么定下了。   裴回听到金针拔障便是一愣:“不会吧?难道不是重芳大哥给灰衣用针,我在旁边协助?”   王谢摇摇头:“容翔别担心,我协助你便可。”   这是给裴回练手的难得机会,裴回见王谢态度坚决,便应下了。小康醒了也没再睡,闹着要和爹爹玩,王谢见裴回脸上透着乏累,叫他去午休,自己留下小康,哄着玩。   小康听见身边有陌生的声音,起初有些怯怯,越陌暂时没法触碰他,便哼起了儿歌:“杨柳儿青……”   这首儿歌小康会唱,跟着咿呀呀唱起来,屋檐下灰衣时不时叫两声打乱节奏,一室欢声笑语。   午休过后,一个继续处理公务,另一个继续出门授课。回来之后一起用过晚饭,越陌把菲菲打发远了,两个人肩挨肩,亲亲热热坐在一处,商量将来打算。   ——要不要对裴回说出真相?   其实这个问题在晚间,越陌提出来的时候,二人几乎给出同一个答案:顺其自然。   他俩关系,起初必然要隐瞒所有人,包括裴回,等掌控大局之后,就不会在裴回面前过多遮掩,端看裴回会怎么认为。   越陌担心的是,借尸还魂匪夷所思,不是谁都能接受的,裴回认得出越陌是最好,认不出来,只道王谢在这么短时间“移情别恋”,会不会以为王谢对于燕华感情其实并不深厚,这边尸骨未寒,那边就琵琶别抱,从而生出怨愤之心?越陌倒不在乎裴回怨恨自己,毕竟在所有人眼中,自己确实是个外人,只担心裴回对于王谢“喜新厌旧”而介怀。   王谢对裴回品性了解更深,觉得裴回死心眼认定了人就不会变,确实虽然不一定会接受借尸还魂之事,但是自己和燕华都是他亲近的人,只是一个死了一个没死,人死不能复生,活着的人自然更为重要。裴回悲痛过后也是打起精神向前看,又是操心他又是操心小康,如果此时出现一个能够令王谢走出低谷的人,裴回起初可能会觉得不自在,但是他老实厚道,通晓事理,也不会对自己和越陌不满。   越陌想想也是,死者已矣,裴回老实人连生气都不会,最好是能在慢慢暗示中领会自己的身份罢,他不想隐瞒,可是这事……幸好现在要重新为将来筹划打算,一时还不能大肆宣扬双方关系,那他就多表现出来自己被王谢才华折服,展开追求,死缠烂打好了。裴回会劝王谢好好活下去,必然希望王谢日后过得开心些,自己就多多表现。   想想裴回中午过来的时候,根本就没有问王谢为什么突然要走,为什么突然又改了主意。王谢答应过给他解释,他就耐心等解释,是以王谢也不忍心瞒着裴回太多事,最好事先做个铺垫,细水长流,省得日后越陌难做。   “这个时间容翔还没睡,我先去找他。”   “好。”   “鹦鹉我带着。”   “嗯。”    ☆、第五十章 包容   “爹爹!”小康耳力甚佳。   “重芳大哥?”裴回给小康洗过澡,正陪着他玩扔铃铛——顾名思义,就是将几枚小铃铛一下子撒在床上,让小康根据声音去找,找到了有肉脯吃。铃铛的数量从一开始的一枚,已经变成现在的三枚。   王谢放下鹦鹉笼子,过来抱小康,互相亲亲,碰碰,摸摸,之后抬头认真道:“容翔,有件事,我想了又想,除了跟你,也没人可以说了。”   裴回吃了一惊,王谢在他面前一向或强势或镇定,还没有这么踌躇过:“重芳大哥,请讲?”   “我昨天那么急躁的原因,其实是……以为燕华回来了。”   “什么——”裴回差点习惯性去摸王谢脉门,忍住了,他非常清楚燕华的死对王谢打击有多大,一直提心吊胆怕王谢出事,现在想想莫非怕什么来什么,终于失心疯了不成?   王谢叹了口气:“容翔,你知道我和燕华的情分。说实话,我看到他躺在地上的时候,从来没有感觉到那么绝望过,一直以来我的努力都算什么呢?若不是我打算报仇,当时真的半点也不想活了。”   他给裴回做铺垫,不免回想起往事,心里自然难过,眼圈忍不住泛红:“燕华的留书你也看过,他不许我死,我舍不得不听他的话,从那个时候起,我就总想着,他会不会魂魄入梦来看我,会不会转世投胎来寻我,所以我不敢死,不敢,就怕万一他说的是真的,我死后他不再见我,或者他转世了找不到我怎么办。”   声音渐渐哽咽:“就是虚无缥缈的希望,也是一点希望。尤其……当我听到莫公子那只鹦鹉的叫声的时候——他在叫我小名!现在世上只有燕华知道我小名!”   裴回愣愣点头,即便没经过刻骨铭心的爱,走在大街上如果有人听见与自己名字相似的呼喊,谁都会抬头张望,人之常情。   王谢又道:“当时我就想,这是不是燕华生前所说,附身鹦鹉来找我了?而且这鹦鹉和燕华一样,也是双眼看不到,所以……所以我很失态。”   裴回继续点头,他也记着当时王谢满面春风的样子。   “随后我和鹦鹉说了一夜的话。虽然他不会说很多字,但我觉得那就是我的燕华了,我想补偿他,谁知道他会陪我多久呢?是以急匆匆想陪他一起去游历。”王谢才不敢说自己是为了试探越陌而故意为之,裴回是他的兄弟,做好大夫,过好日子就可以,耍心机这样不上台面的事,打死也不能告诉裴回。   裴回很认真的听着,不断点头,他理解王谢的心情。   “幸好昨天早晨给莫公子诊治的时候提到这个,他觉得我神情有异,对鹦鹉过分关注,于是当晚主动找到了我,跟我原原本本谈了鹦鹉的事情——这只鹦鹉是他院子里的花匠自小驯养的,一直是这样模仿人言。而花匠有个小儿子,乳名儿也是阿小,它听惯了才会这样叫。”王谢解释,“我自然不服,跟莫公子理论,因为鹦鹉叫得出你的名字。”   “是啊。”裴回点头,“难道不是它一夜间就学会的么?”   “它喜欢重复别人说话的后面几个字。”王谢说着提过鹦鹉笼,戳戳鹦鹉,“比如我们来说小康。”   “小康,小康!”   “再来叫王谢。”王谢一边对着鹦鹉说话,一边将听见陌生声音叫自己,疑惑着爬过来的小康揽在怀里。   “王谢,王谢!”   小康很是好奇:“爹爹?”   “爹爹,爹爹!”   听见对方在叫,小康也叫:“爹爹!”   鹦鹉跟着叫“爹爹”。   小康得到回应,叫得更起劲了,声调上了一度,音量大了两度,一人一鸟比着叫。   于是王谢看看小康看看鹦鹉,无奈对着裴回笑了笑。   “原来是这个缘故,重芳大哥,所以这只是一只普通的鹦鹉。”   “是啊……”王谢漫应着,满眼失落。   裴回知道自己必须安慰王谢,他也知道自己嘴笨,想了想只好开口道:“我哥无论是否已经转世,也不希望看到重芳大哥这个样子。他定是想要重芳连他的份一起活下去。”   “嗯。”王谢明白裴回的态度了,“容翔,之前我太冲动,十分抱歉。”   “没关系,如果重芳大哥想出去散散心,十天半月的我还照应得来。”裴回连忙劝慰。   王谢摇头笑道:“容翔已经很是辛苦了,是我的不是。”   两个人又说了会儿话,一起哄睡小康,王谢这才回来。   ——裴回过几天确实会很忙,庄子里人手就这么几个,他还是向越陌借人罢,比如似乎菲菲就很能干……   越陌听王谢的回话,也明白裴回的想法了,对这个弟弟真是喜爱。   至于王谢说借些人手的事,当然支持,理由都是现成:王大夫要给自己治伤,忙不过来,手下还不先行为大夫分忧解难?   夜间两个人分房而卧,越陌伤还没好,王谢颇为“哀怨”地跟着人到隔壁,抢了菲菲的活计给越陌擦身——其间偷得香吻若干,上药——揩得小油若干,服侍睡下,这才回了自己屋子。   嗯,昨晚越陌就睡在自己床上,今晚越陌就和自己一墙之隔,都说来日方长,但人生有可能遇上各种意外,那就悔之晚矣,因此还是把握眼下的好。王谢惬意舒展四肢,着实在床上打了三四个滚,寻思明天要请蔡大夫来一趟,给越陌动手术修复伤口和疤痕的事,别人即使干得了,他也不放心,蔡大夫最拿手的是外科,加上他,两个人够了。裴回和菲菲辅助,再叫上礞石,小蔡大夫虽然性子急,有他师父看着也不会出问题,那么也就够用了……   早上越陌还未起身,就听院子里有人说话,仔细分辨,声音大的是灰衣。另外还有压低了嗓音的王谢。院子和外屋隔着一道门,外屋和里屋隔着一道帘,里屋床帐是放下的,也就是他曾经目盲,对声音无比敏感,才经过三重壁障听到模模糊糊的交谈。   菲菲就在外屋候着,早看到王谢和一个瘦小少年一递一答说话,瘦小少年还不住拿两手比划,说的是有一辆马车正往这边过来,马车尾部有个标记,是夏城彭家的。王谢点头谢过,拿了几个钱给瘦小少年,对方很是高兴地走了。   原来王大夫也养着眼线。菲菲立刻想起来在少主快到于飞庄的时候,侍卫禀报有人偷窥,形容过相貌之后,少主只下令不理,想必早已料到是探子,看来王大夫确实有一套能耐。   那马车来到于飞庄门口的时候,正是庄子里众人刚刚用过饭的时候,彭伟穿着深红色暗纹牧童图的杭绸衫子,满面春风下了车,一挥手,仆从从车尾抬出一块“仁心仁术”的扎红匾额,又有仆从搬出只木箱,掀开盖子看里头盘着好几挂大红鞭炮,当即就在大门支起竹竿,噼噼啪啪放了起来。   彭伟随即又一挥手,后面的仆从抱出一只大篮子,满满的红色小荷包,里面裹着铜钱,见人即发。张伯见来人喜气洋洋就晓得是好事没错,赶紧向里面禀报,不多时王谢出来,互相客套几句,王谢让着往里走,彭伟一拍脑袋,忽然露出了尴尬神色:“重芳等等,给你介绍我……妻弟——筝薇,怎么还不下来!”   秦筝薇就是在满地大红色炮仗纸屑中,莲步轻移,缓缓走下马车。   天蓝色单罗纱衫,竹青色衣带,浅色步履。往面上看去,几络碎发垂下额头,眉不描而秀,唇不点而朱,眼若秋水,腮若桃花,亭亭玉立,宛不胜衣。十指纤长白皙,轻轻握住一支绘着兰草的折扇,缓步而行,弱柳扶风,到了王谢近前,拱手为礼,未曾说话,脸就悄悄红了:“小子……秦筝薇,见过王先生。”   王谢还完礼,望一眼彭伟,心道这秦筝薇女扮男装如此明显,一眼就能看穿,要做什么?   彭伟有些不好意思地擦擦头上汗水,还没开口,秦筝薇便接着道:“家姊有孕在身,不敢劳顿,小子此次前来,专为替家姊感谢王先生。”   这个理由实在正当之极,王谢便将二人让到花厅。   分别落座后,彭伟表示自己非常喜悦,除了放鞭炮发红包,若孩子平安出世,还请王谢拨冗登门赴宴,洗三满月百岁一个都不能少。王谢欣然点头应允。   彭伟又道:“原本贱内是想去寺院设些香火钱,求佛祖保佑孩子平平安安,我觉得这钱在寺院便宜了和尚,倒不如花在实处,落得个口碑。”   商人一向务实,无利不起早,王谢了解,彭伟此时跟自己提起这话头,必然是想做些什么生意,而且八成以上与自己有关,于是问道:“不知道彭兄有什么打算?”   “我在得知夫人有孕的当晚,曾经作了一首诗:莺声唤醒枝头蕾,燕舞引出春意浓。临溪久困听禅语,杏林飘香是太平。没有重芳这么出力,我哪里能抱上儿子!是以我想做件弘扬医道,流芳千古的大事。”彭伟摩拳擦掌。   “愿闻其详。”其实王谢已然明白了六七分,上辈子他没少遇到过这场面。   作者有话要说:  【还记得彭伟童鞋喜欢乱作诗的习惯灭】   彩霞的宝宝们扔了一颗地雷~~~感谢~~~   仪佳童鞋友情提供的小剧场:   小裴:“柿子是燕华大哥么?”   老王: “你猜。”   小裴:“……不是?”   老王:“你再猜……”    ☆、第五十一章 小姨子春心动 王大夫有节操   “重芳,我也不和你打诳语,我要资助于飞庄,开义诊。”   “大善!”王谢不吝赞扬。   双方便就如何资助庄子开始商量:建医馆费用几何,采买药材费用几何,救济义诊费用几何,等等。   说得兴起之际,忽然听见旁边嗽声。   “咳咳——”秦筝薇见座上二人相谈甚欢,似乎将她忘在一边,不由出声提醒。   彭伟一听咳嗽,刚刚兴致勃勃的表情立时拧成了一团,斟酌着道:“啊,重芳啊,这次我夫人有孕,全家都小心看护,筝薇和她姐姐感情深厚,担心姐姐的身体,就想跟着重芳学些妇科经验,好方便照顾,不知重芳是否愿意收下这徒弟?”   女弟子确实很少,这就是对方改穿男装的原因?王谢看向秦筝薇,见她折扇半遮粉面,那一双眸子秋波粼粼,充满希望地凝视着自己,暗暗打了个寒战。   ——他敢拿自己六十年经验对天发誓,这姑娘必定不是专门来学医的。   彭伟拿帕子擦汗,他领教过王谢心计,知道此时对方沉默不语,定然看出了什么,愁眉锁眼地低声道:“重芳,我夫人平时没求过我什么,她就这一个妹……弟弟,看在未出世的小孩儿面上,这束脩好商量,啊?如何?好商量,好商量。”   动之以情是可以的,晓之以理王大夫是软硬不吃的,那么只好晓之以“利”,希望看在银子的份儿上,王谢能高抬贵手。   王谢现在并不缺钱,他只是嫌麻烦,毕竟庄子里女眷少,男子多,有女学徒不假,多是穷苦人家出身,老老实实勤勉向上的,把秦筝薇这样一看就格格不入的女扮男装放进来,真出了事这女儿家还要不要清白?这庄子名声也败坏了。想想越陌手下的菲菲,一身朴素,相貌乃上人之资,但一出了院子就低眉垂眼不张扬。再看看面前这媚眼如波,生怕别人不晓得自己女儿身的秦姑娘……   不过如果拒绝对方,那就打了自己的脸。毕竟于飞庄招人的时候是声明“有教无类”,愿意学医的都可以过来。   也罢,有好学之心总是好的,自己还解决不了一个小姑娘么?王谢想想:“若说要学些妇科经验,倒也不难,秦……兄弟识文断字,我列个书单,回去先看医书便是,有不明白的,顺手记下,每五日过来一次,我给解答便是了。”   这话很是有道理,彭伟连连点头,他也是这样打算的,小姨子想学点妇科,在家照顾姐姐,是好事儿。王谢的提议也中肯。自己这个小姨子跟夫人实在太要好,万一在庄子里出了事,夫人还不得心疼死。   秦筝薇想要的可不是这个,闻言忙道:“此话不妥,小子是诚心求学,为何不许小子听讲,只让小子自己读书?况且五天才见先生一面,不能朝夕相处,小子根本无法随时聆听先生教诲。”   “若日日过来,也可。”照顾孕产妇,并不需要学习多久,重在实践,典籍理论这些东西,估计往来这么一半月也够了。   “我听姐夫说了,这里可以住宿,为何我就不能?”   ——这意思,俨然打算长住?   “哎哟我的小姑奶奶,咱临出门前说的可不是这个!”彭伟一着急顺口就说出来,“你看看你这扮相,‘桃面绯红蝴蝶闹,柳眸青碧牡丹痴’,重芳按着你穿着让你和爷们住一块,你还要清白不要?不按着你穿着给你放小女学徒那一边,你吃得了那个苦?咱还得嫁人呐!”   竟是要长住么……葫芦里面卖的什么药?王谢思忖,彭伟一句“还得嫁人”提醒了他,登时意味深长打量了秦筝薇几眼。   秦筝薇也急了:“姐夫!都跟你说不要叫破我身份了!我就是想学医不行么?我想照顾姐姐有错么?”   “你你你——”   “你我各退一步,先在此处三日如何?若是习惯,再讲长住,妇科理论也就学一月即可。”   一个月?彭伟擦擦汗,最好是三日之后不习惯,然后赶紧回家。   秦筝薇想的截然不同:“一个月哪里够,要学就得从基本开始,我觉得只有跟在神医后面多多见识,才有经验,最起码……”   “一个月!最多一个月!”彭伟哀叫,“小姑奶奶,一个月你不回去,你姐姐非掐死我啊。你上次不是说喜欢云霓坊镇店之宝的苏绣百褶裙么,我买给你还不成么?”   秦筝薇寻思了一下,讨价还价:“不行,最少三个月,若是我没学完,还得接着学。”   彭伟哀怨:“先商定一个月,再说后面的行不行?这样,你不是喜欢我那小葫芦的手把件么,我也送给你了!”   “三天后你连裙子带把件一起送来。”秦筝薇心道这一个月里面还不一定发生些什么,她就不信自己真的吸引不住王谢的目光!   “行行行都依你。”彭伟应了,又愁眉苦脸道,“只是这住宿……”   王谢含笑插了一句:“其实也有独门独院,只是贵一些。”   彭伟悚然而惊,心道王谢怎么帮小姨子说话?   王谢自然有后续:“在庄子也不是不可以,只怕粗茶淡饭怠慢客人。现在暑热未退,大堂上人头济济,身体虚弱也并不合适。”   “我没问题!”秦筝薇紧紧攥着折扇,凑近彭伟,低声“威胁”,“你要是心疼银子,我就跟姐姐说你又去景秀楼喝花酒!”   不该花的银子彭伟真心疼,该花的时候另当别论,现在这银子就是“即便心疼也得花”。   “小学徒都是要先观摩大夫坐堂,我便带着秦小姐去转转,彭兄不如一起?”   “啊,好啊好啊。”彭伟连声应着。   “好啊!”秦姑娘到是开心,忽然想起一事,水汪汪大眼睛眨了眨,“姐夫,不要再叫破我身份了。只有重芳大哥知道就好。”   这么快就把“王先生”换成“重芳大哥”了?彭伟嘴角略微有些抽搐,心里说:好妹妹,重芳厉害着呢,哥哥我可帮不了你。   果然王谢轻描淡写道:“辈分不可错,秦小姐还是执弟子礼为好,不拜师,执学生礼也是合适的。”   “难道记名也不成?明明姐夫就可以称重芳大哥的字。”秦筝薇不依。   王谢收敛神色:“秦小姐是学医来的还是攀亲来的?”他可不会因为对方是女子就口下留情——说哭的小姑娘也不止一两个了,“若是学医,我可以与彭兄商量,加派人手护你住处,若是来攀亲的,我们既已见过面,就算认识了,秦小姐还有什么事?”   听着他说话不客气,秦筝薇怔了怔:“我……自然是学医!”   “那就请按规矩,不可废了礼数。”   “你……你这人……”秦筝薇飞红了眼圈,泪珠儿在眼眶里转了好几转,终于生生忍下,“……王先生。”   “走罢。”王谢当先迈开了步子。   今天坐堂,裴回也在其中,被病人家里请去上门的有两三位大夫,医馆还留有三四位。   富裕之家请得动大夫车马,穷人家哪有钱请大夫?普遍有小病忍着,用偏方凑合着,实在忍不得了才到医馆求治时,往往病情已经十分严重。又能省则省,出不起大夫的车马费,找左邻右舍帮着,弄辆车把人拉过来,甚至有轮番背过来的,这一来就是三四个,围在一起说话。又有稚子女眷,生怕家人不行了,哭哭啼啼。   穷人家生病了多来于飞庄,并非没有原因,其一自然是这里经济实惠,王谢不缺银子,更巴不得拿银子多多积德行善,诊金好说,药费也好说,手头有些紧,赊账可以,就是拿些山货抵充也没问题;其二这里有不少自家或者亲戚邻里的小学徒,不管做什么,人都喜欢照顾自家生意,即使小学徒还没出师也一样;其三这里偶尔有王神医坐堂,能得王神医脉案,那病人妥妥能痊愈,没准今天就轮到神医给自家病人看诊了呢?   是以大堂上十分热闹,有碍大夫静心探脉。王谢嫌吵,也嫌乱,在大堂后面设了五六个小隔间,大夫就坐在隔间里,等一个接一个病人上门,秩序井然。   王谢带着彭伟和秦筝薇先到了大堂前面,门口有个伶俐小徒弟,先过问病人大概病情,之后推荐到某位大夫处。小徒弟看见是师父领人来,自然不敢怠慢,小跑过去行礼:“师父,有什么吩咐?”   “没事,带人过来看看。”王谢道,“这是彭少,这是秦少。”   小徒弟赶紧行礼:“见过彭少,见过秦……少?”疑惑的眼神在秦筝薇脸上打了一个转。   这眼神,王谢看得明白,彭伟明白,秦筝薇……其实也有些明白,洁白贝齿咬了咬朱红唇瓣,含羞带嗔低声道:“有、有什么好看的。”目光依然往王谢这边飞。   王谢一笑,并不应声,只问小徒弟:“裴先生在不在?”   “在呢,在伍号房间。”   “嗯,我去找他。”王谢平时从不穿堂而过——他满脑袋灰头发太显眼,别人就是没见过也听到过形容,他这一过去绝对有人拉着不放手。   不过今天……王谢拽了条帕子将头发一包,示意身后二人跟上。 ☆、第五十二章小姨子的忍耐力老实人的杀伤力 久病之人身上总是有味道,尤其是生了恶疮之类,一迈进大堂,难闻的气味就直扑过来。秦筝薇折扇掩着口鼻,看着左边一个瘦骨嶙峋双目突出的,右边一个四肢如柴腹胀如鼓的,前边一个双腿腐烂生坏疸,发黑发紫流着粘嗒嗒脓水,后面一个看着倒还好,不过身边一只木桶里,净是呕出来稀粥样红红绿绿的腌臜物。 彭伟拿手帕捂着半张脸,就见王谢面不改色,看见有诊治完毕的病人从堂后出来,就招呼秦筝薇搭把手,把排到号的病人一起搭到大夫那里,就是那个腿上生有坏疸的病人。 秦筝薇花容失色,伸出去的双手都在哆嗦。还好对方家里人多,没让她抬。 王谢带着他俩转入后面,伍号房间里,裴回正在低头迅速写方子,听到脚步声也没抬头,快速地道:“稍等就好。” 王谢就在一旁站着,隔间本就不大,现在多出三个人,更是拥挤,那病人的家属不高兴嘟囔道:“还没轮到你们,进来干嘛,等着投胎是怎么?催什么催,别累坏了先生。” 王谢听了也不恼:“容翔,你先忙完这位患者。”转身在门外候着。 “王先生是大夫,怎么跟病人这么容让!”秦筝薇低声抱不平。 裴回跟王谢时间久了,也学到一些王谢的脾气,在自己给病人诊治的时候,心无外物,即使闻言听出是王谢,笔下只顿了一顿:“好的。” 那病人家属见王谢识趣,才不嘟囔了,拿了方子千谢万谢出来,裴回也跟出来:“重芳大哥,怎么……”一眼看见彭伟了,“原来是彭少——这位姑娘又是?”疑惑望向王谢。 王谢忍不住一乐,裴回就是老实人,直接管秦筝薇唤“姑娘”,半点含蓄都没有。不错,他就是故意带秦筝薇给裴回看,裴回老实孩子说话常有神来之笔,一语道破天机, 秦筝薇委屈得小脸通红,就要把折扇拧成麻花了,裴回还不明白这个时候为什么王谢来找自己。当然,他不明白就会问,王谢便道:“这位是新来的学生,秦筝薇,彭兄的小姨,想过来学些妇科,好照料她姐姐,就是有孕在身的彭夫人。容翔,这几日劳烦你多带一带她。”又对秦筝薇引见,“这是裴回,庄子里有名的先生之一,我良人之弟,自己人。” 裴回勤快,就是没活儿还要抢着找活儿干,更何况王谢给他分派的任务呢?一听秦筝薇是因为关心姐姐所以愿意来学医,有这样深厚的家庭手足之情,他当然很高兴。 秦筝薇明显不高兴,她是冲着王谢来的,可不是眼前这个斯文清秀的小先生——裴回自小营养不良,身子骨不壮,即使在春城养了这么长时间,虽说健健康康的气色不错,可是也没健壮起多少,看着依然有些瘦弱。 然而更引她注意的,是那句“良人之弟”,难道王谢成家了?秦筝薇见此间来往人多,没敢质疑,只委委屈屈地问:“王先生,难道作为先生的学生,还不能跟着先生学医么?” “容翔虽年轻,医术是一等一的,脾气好,有耐心,尤其难得是不藏私。由他来作秦姑娘的启蒙,管保立竿见影。”王谢解释,又对彭伟道,“容翔是自己人,人品相当可靠,彭兄是知道的。” 见王谢将秦筝薇托付给裴回,彭伟也放了心,小裴先生在春城很有名,起初不过因为他是“王谢赢回来的小先生”,后来就是“小裴先生特别害羞,看见年轻女子都脸红”,虽然现在看来已经不再脸红了,但是这么长时间就只抬头往自己小姨子处看了一眼,这个年轻人真是规矩啊。 ——裴回也不是看见年轻女子都脸红,只是在被逗得窘了时候才如此,但世人都好以讹传讹,所以在别人心里,他就是一个未经人事的、很规矩的大夫,无形中找他看诊的女子就比别处多了那么些,他对妇科的研究,无形中也就多了那么些。 王谢将秦筝薇交给他带,部分出于这方面考量。还有另一层想法,他知道裴回是断袖,绝对做不出有碍女子名节的事,非常放心。 至于他为什么不自己带……笑话,就算秦筝薇是认真学医的,他也秉承“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哪有裴回的细致周到?更何况房里有一个越陌在,偏心的王大夫宁愿和越陌对坐,静静饮杯茶,也没时间亲自上阵管一个徒弟。 秦筝薇还要为自己争取,王谢便苦口婆心,柔声道:“秦姑娘,这几天你先跟着容翔熟悉一下,三日之后若是心意不变,我便顾着姑娘,调整授课内容,如何?” 王大夫想对人和颜悦色的时候,自然是非常温和可亲的——他当年也是纵横花街柳巷,逢场作戏小意儿的话那是信手拈来,还能在一个小姑娘身上铩羽而归? 秦筝薇头一次听到王谢这么讲话,抬头见对方微微笑意,不由自主脸腾地红了,心头小鹿乱撞,只有点头的份。 “秦姑娘先看看容翔怎么样坐堂问诊的,过会儿一起吃中饭。”王谢拍板决定。 “王先生,筝薇……既然是弟子,就不必叫‘秦姑娘’……这么客套了罢……” 王谢正色:“未出师以前,都是以药为名,白芷半夏甘草枳实之类,秦姑娘如此独到,还是留有本名为好。”他连取个名字都不愿妥协,偏将这话说成秦筝薇待遇与众不同。 秦筝薇这才不争了,心想不改名也好,省得日后差了辈分。但凡小女儿心思,喜欢一个人,这个人便都是好的,即使对自己不客气,也是事出有因,认真负责的表现,更何况现在理由十分之贴心呢。 秦筝薇见过王谢几面,那是王谢因为燕华停灵在家,出门为彭伟和他夫人探脉的时候碰见的——彭伟当然不会长期住客栈,尤其是夫人也过来了,他就在春城新置份产业,秦筝薇陪着姐姐过来。 但凡家里有丧事,本人不可登门串亲访友,以免给别人带来晦气。因此三人将会面地点选在医馆,彭氏夫妇看完诊正好顺路用个餐,秦筝薇就是在诊断完毕被彭夫人邀来一起用餐的时候,与王谢擦身而过。 那时候王谢心无旁骛,目不旁视,看完病就走,面容瘦削,神态冷淡,身材挺拔,气势冷冽。满头灰发,又穿着一身白衣,颇为引人注目。 秦筝薇听姐夫交口称赞王谢医术了得,又得知王谢家里新近故去了最近的亲人,王谢的头发甚至为之白了许多,真是情深意重的好男人。于是就在那个时候,对王谢好感暗生。 后来,王谢是断袖一事,因为埋葬燕华时那块碑的缘故,春城泰半都知道了,秦筝薇先是一惊,随后又是一喜,这么有情有义肯负责的男人,将来必定会为家族负责,也就是必然会有传宗接代的大事。她若是能乘虚而入……再说了,哪怕王谢之后还是喜欢男人,男人又不能给他生孩子,自己能生一个小小的如同王谢那样有气势的儿子,想想就很是得意。 再旁敲侧击打听,王谢是浪子回头,短短几个月就声名鹊起,这样有能耐的男人,绝对不能放过! 秦筝薇早在两个月之前就打着看诊的名义来过几次,偏偏都没赶上王谢坐堂。她是想点名请王谢给她诊脉,无奈想让王谢诊脉的人实在太多,即便不是每人都等得起这么长时间,那也排了好几个月。秦筝薇正愁没办法靠近,老天就给了她一个机会,姐姐有孕在身,做妹妹的关心姐姐身体,跟王谢学医,不是水到渠成的事儿么? 上午跟在裴回旁边,秦筝薇已然打听过,裴回并没有姐妹,更没有兄弟,所以王谢口中“良人之弟”,大概是故意拿裴回做挡箭牌,她才放宽心。 只不过中午一起用餐的时候,王谢身边怎么会多了个小孩儿,还管他叫“爹爹”?小孩儿眼睛长得有点奇怪,所幸看着相貌不像王大夫,听说是干儿子。秦筝薇听他管裴回叫舅舅,必定不是王谢亲生了。还好是干儿子,自己要不要展现一下母亲的风度?如果这个小孩儿也喜欢自己,那再好不过……初来乍到,她没贸然去哄逗小孩子,能跟王谢同坐一桌,已经很是高兴了。 况且,不知有意无意——一定是有意的——下午王谢讲课的时候,提到了义妁和鲍姑,前者是公认第一位女御医,后者据传发明了艾灸之术。王谢充分肯定了女子在医术上可以取得建树,以及女子为医的先天优势条件。并且还提起小半年前裴家医馆里的裴小妹,年纪轻轻就立志做名医,尤其“着重”提出正是裴小妹令自己一开始有了求娶之心,引出后来赌胜一事。 彭伟临走时,千叮咛万嘱咐秦筝薇“专心学医,重芳的脾气和医术一样厉害,你别去招惹他。上午连一个称呼他都得纠正,绝不会跟你客气”。秦筝薇连连点头应承。 白天实在是太心急,她应该再温柔点,慢慢来的。 秦筝薇上午也看到病人拿着药方很是感激的样子,她觉得,其实会点医术也不错。喜欢一个人就要投其所好,她就先研究研究医书罢。 ——这一研究,秦筝薇日后成为王谢医馆里有名的女大夫,此是后话。 在王谢的院子里,越陌听阿魏一五一十禀报王谢言行,当阿魏模仿着王大夫口气,说出之前那句话的时候,越陌不由露出一个微笑。 ☆、第五十三章 爱人之间突发事件   “听说,重芳在课堂上,提起裴小妹,还有当年主动求娶之事?”越陌斜倚榻上,懒洋洋似笑非笑。   王谢一回屋就听见这句问话,嘿嘿笑起来:“这个……”中午招待彭伟和秦筝薇,他不好不出面,先回去跟越陌说声抱歉,这才去大厅坐了。晚上王谢可不想再浪费时间虚与委蛇,上完课就钻回自己院子,结果迎来的第一句话就是……   越陌向他伸出手去,叹道:“我只是觉得那个时候的事,恍如隔世。现在想来,重芳那个时候可真不厚道。”   “也没有很不厚道。”王谢就着他手,挨着他坐下,“这都是你情我愿。要是没有那么一出,我们就和容翔失之交臂,没有容翔挑破窗户纸,我可是还在纠结该怎么相处。”   “我也是如此想的。”越陌点头,所以他早在公务里行了个方便给裴家秋城医馆,算是还个人情,“我的伤几时可以好?”   “明日蔡大夫就到,商议此事。你说过想快些好,我在想给你用植皮的法子。”王谢认真答道,忽地醒悟,“你有公事?这就要走?”   越陌没回答,抬起左臂,王谢很配合往他怀里贴了贴,好让他揽住自己,自己两只手也小心地搂上对方蜂腰,两个人都不说话,就这么静静听着彼此呼吸和心跳。   “一个月,完全痊愈。”还是王谢先开口,“最好的情况。”越陌不比以前,在这里无名无分,洛城才是根基,早晚总要走的,他得想个法子跟上去。   一阵沉默。   “……就这些?”越陌等了又等,没等到下文,忽然问出一句很是奇怪的话。   听见越陌这么问,王谢愣了愣,忽然就笑了,他就知道越陌也舍不得他。   “天涯可有安排?”   “我……”越陌欲言又止,还是沉默下来。   “心疼我花费心血白手起家的产业?还是舍不得我陪你回洛城涉险?怕我胡思乱想?还是你在胡思乱想?”   “……都、都有。”越陌将全身的重量交到王谢身上,“既希望,又担心。”   ——希望我们能够在一起不分开,担心你不喜欢我的主张该怎么办。   他又接到皇帝和王妃的信函了,皇帝不为公务,而是过来诉苦——皇后娘娘为了给手帕交出气,已经好几天没有给他好脸色看了。而王妃很是聪慧,儿子明明说伤势不重,却迟迟不肯露面,连回信都是书记官代笔,焉有不担心之理?   “天涯,都说了有我在。”王谢双手紧了紧,“你去做你要做的,我有这身医术,走遍天下又何妨?别忘记,我可是空手套白狼,凭空都能挣出产业来。就算日后挣不出来,你还不会养着我么?天涯大人要始乱终弃了么?”   “重芳……”越陌微一转头,唇角正好擦过对方面颊,不由顺势亲了一口。   送上门来的,王谢不可能错过,转过去拓展了一下唇舌之间的深入交流。   在双方舌尖灵活度都很好地得到一番练习之后,还是王谢先收敛了,同时暗暗郁闷越陌换了身体之后,练武之人中气未免太足了些。   越陌舔舔唇角,也开始说正事:“既然彭伟打算资助于飞庄,我这个小世子也不能示弱。”早上彭伟从一开始过来到下午回去,消息尽在他掌握。   越陌不出门而知天下事,起初怕王谢心有芥蒂,试探着问问要不要撤了周围耳目,被王谢制止。   王谢是这么说的:“上次我就是太自信,以为自己可以摆平一切麻烦,谁料想人算不如天算,莫名其妙招惹别人,虽然自己可以脱身,但还是没有保护好你。这种事发生一次已是后悔终生,再发生第二次,我就是九泉之下也绝对不原谅自己!现在你身边有不少人手,可是面临的敌人也不在少数,我不想你在我看不到的地方出事。反过来,你也不想我在你看不到的对方出事,所以耳目还是留着的好,通风报信都有照应。”   越陌的本意被他一猜即中。   ——爱人双方,替另一半着想是理所当然的事,但仅仅如此是不够的,即使对方理解并领情,也不过是中策,既领情又能达到目的,才是上策之举。瞒着对方做事,就是再豁达也免不了阴差阳错的误解,有话不如坦荡荡直说。更何况一人计短,两人计长,一起商量方是上上策。   王谢深谙相处之道,越陌又何尝不是?但以他的性子,总怕被误会,要这话从王谢口里说出来才作数。   况且王谢行正坐端,也没有什么好瞒着越陌的,虽然如果他想瞒,越陌也会很配合让他瞒着自己就是了。但王谢坦言不在意,越陌又怎么会不理解呢?王谢连柳五叶七都悄悄叫出来给越陌行礼,反而不要求越陌将自己秘密人手全部亮出来,这份体贴,越陌愈发觉得对方实在是通达,暗自也打定主意,要努力争取,和王谢长长久久,光明正大在一起。   “既然小世子不甘示弱,我就笑纳了,反正这儿从设立时,就算上有你一半了。”   “那我便将这一半变得名符其实。”   他并不提秦筝薇之事,王谢都肯跟着他从头开始,秦筝薇根本算不上问题,况且他自然不会让爱人白白跟着他,王谢不在乎,他可在乎,双方差距太大,别人看在眼里,会怎么想王谢?他不能让任何人轻视了王谢。   “你说,我们将这里变成天下第一大医馆好,还是隐世之家更好?”王谢反倒没有立刻同意或拒绝,很认真的探讨。   越陌几乎稍稍一顿就明白他的意思,笑道:“我暗中操持,务必是后者。”是后者,才能中立,才不会卷到过多的是非纠纷中去。   “闷声发大财,果然深得我精髓。”王谢正中下怀,顿了顿又道,“等你需要筹码时,这是你来日的后路。”   “这是我们的后路。”越陌低声道,“回洛城以后我会抓紧选几名继任者,等王爷将大权转交给我之后两三年,大局定下来,我们就做个闲散王爷和游方大夫,直到有人可以成功继任。”   “若你放心,我可以帮你掌眼。”王谢说这话的时候有点忐忑,他可以挑出上辈子的“庄主”,只怕越陌不信。   “也好。”越陌想的是王谢曾经烧糊涂胡言乱语,似乎自己从那个时候起察觉少爷变化甚大,包括迅速变得神奇的医术,那时候他满心只要少爷能自立谋生就好,之后虽然有怀疑,但人没变,还是这个人,不到半年,能做出如此多事情,必然厚积薄发,绝不是空口白牙就可以的。因此对于王谢的意见,他会很认真考虑。   “那就洗沐歇息罢。”其他事情慢慢分说,慢慢处理便是,如若不然,怕是真要通宵达旦长谈了,越陌心疼王谢,王谢心疼越陌,两个人看看天色已晚,不约而同止住话头。   至于晚饭后想拿着医书过来求教的秦筝薇,半路上“偶遇”风依涵,就着王谢和裴回的爱好八卦了一番,天就晚了,不得不回房。   而此时在王谢的老宅之中,小蔡大夫正在狠狠欺负蔡大夫,因为第二天蔡大夫要去于飞庄,小蔡大夫很是不甘心,甚至把蔡大夫欺负得哭了又哭。   蔡安和不过一个陌生人,受王谢所邀,远路而来,不多久主人家就惨遭变故,他觉得自己师徒再打扰下去并不合适——毕竟,当初王谢邀他的目的就是为燕华治伤,而在万事俱备,只待正式开始的时候,对方就不幸遭难,自己这一趟算是白跑了,再留在主人家里,恐怕有点死皮赖脸的嫌疑。   蔡安和只有尽心尽力照顾好医馆,想在办丧事期间尽力帮王谢打理杂事,等对方精神稍缓,他就告辞,免得主人家触景生情。   谁知王谢不许,甚至在他没提出离开之前,就继续拜托他在医馆中坐堂,并照应自家老宅,理由一是怕自己在老宅触景生情,二是蔡大夫在哪里都是行医,不如留在春城,还能有个照应。   王谢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对蔡大夫如此放心和看重,蔡安和哪有不领情之理。是以现在春城“康安医馆”就是蔡氏师徒坐堂了。   接到王谢托“蒺藜”捎来的书信,蔡大夫一看,又是邀他共同治伤,又是外伤。于是他将自己的工具清点一番,准备带上:大中小割刀、尖头方头剪、小烙铁、夹剪、小钳子、弯针、三棱针等等,毕竟都用了许多年,这些使惯了顺手。   他徒弟蔡鹤一听他要走,虽然有些不情愿,也不是蛮不讲理,只缠着师父要甜头,蔡大夫素来心软,于是……   所以第二天,小蔡大夫是在地板上醒来的,而蔡大夫不得不往雇来的车上多放了两个坐垫,两个人都揉着腰,暗道下次务必要把持得住——一个要把持得住不能再被踹下床,另一个要把持得住不能……哭得太丢脸。 ☆、第五十四章 越陌被动刀   见到王谢的时候,蔡安和放心地笑了:“重芳近日精神不错。”王谢眉眼间少了阴郁冷淡,这般轻松自若的神态,有多久没出现过了?蔡安和暗暗揣测,莫非出了什么喜事?   “很是不错,”王谢并不否认,“辛苦安和过来一遭……嗯,安和可要先休息?”用眼一打量,他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小蔡大夫醋意未眠太大。   蔡安和老脸有些发烧,双方交换了一个心知肚明的眼神,王谢领着蔡安和,特意照顾对方腰酸背痛,因此慢吞吞往自己院子走,问了问蔡大夫日子过得如何,小蔡大夫可好之类的话。   无论是信函里还走来这一路上,他都没有详细交待越陌的伤势,毕竟大夫要自己判断了才好,预做形容的话,可以会造成先入为主的印象,忽略一些细小病情。   ——这也就是对越陌,王谢是一千一万个小心,若是换了别的病人,他乾纲独断,绝不肯与另一位大夫共事。   越陌早早收到消息,将公文信函一收,叫菲菲和礞石过来——当然,菲菲在越陌默许下,事先很是敲打了礞石一通,什么机会难得,什么公子很重视,什么现在不搞好关系,是丢公子的脸,什么跟着公子就要彰显良好的教养云云,礞石心里也存了为公子争脸的心,忙不迭点头应允。   蔡安和与越陌见面,也很是为对方脸上颈上的烧伤可惜了一回,这容貌若是不能恢复,真正令人扼腕叹息。他仔细研究过伤势,便与王谢开始商讨该如何处理。越陌伤口创面过大,不好痊愈,法子不外几种,其一便是自然恢复,其二是拉伸扩张伤疤周围皮肤,将之缝合,其三是截取腰腿处大片完整皮肤移植覆盖在疤痕之上,其四便是取厚厚的皮片,连皮带肉一起移植。   原本医家之先例,并非没有植皮一说,只是往往以狗皮或鸡皮替代。前者贴于腹部以医治金创肚破肠出,后者乃是用活雄鸡一二只,急急撕取鸡皮贴于伤处,与人皮缝合后,细细包扎,缠护保暖,多用于割喉等颈项伤。   不用自身皮肤,无非因着肚破肠出或者割喉重创,乃是急症,伤者性命就在须臾,哪有功夫慢慢截取自身皮肉?只是病人痊愈后,伤疤明显异于自己身体,或毛孔粗大,或干脆就生长动物毛发,望之迥异常人,但死中得活,也没人计较这个。   ——可那是别人。   王谢虽然也不计较这个,但他有更好法子,也有更多时间,给自己心上人治疗,为什么不做得更好?   最妥当的法子自然是第一种,不过耗时也最久,越陌等不起。王谢心属第二、四两种方式,能够覆盖伤疤,之后留下疤痕不过一线,很容易祛除。   只是越陌受伤的部位不很容易动刀,还要斟酌,毕竟移取皮肉之事,对身体本身造成伤害,旧创未愈又添新伤,乃不得已而为之,便是条件允许的时候,能不移则不移。至于筋肉纠结粘连,便要动手梳理,梳理不得便截去坏死之处,以催生之法使肌肉重新长好以接续。   午饭是三个人一起用的,蔡大夫起初担心病人听了不舒服,王大夫摇头说没关系,越陌插嘴道有什么疑问直接问本人岂不是更好,于是三人就乐呵的在屋里用餐。   今日准备在餐桌上表现一下的秦筝薇,期望又一次落空,她给自己打气,一定要让王谢刮目相看,跟裴回打过招呼,用罢饭就回屋背书去了。   小世子要在身上大规模动刀子,这不是件小事。蔡安和还没到之前,王谢已经列出单子,越陌吩咐手下去寻药了,各种各样的药材,趁着夜色,源源不断往于飞庄里送。短短数日功夫,小院的一间侧房就堆了半屋子大盒子小匣子。   除了药材,大坛大坛的好酒,成匹成匹的雪花细绢,大量柔软的细白布,精米细面,银丝木炭、小火炉……流水般往王谢院子里搬。甚至还有好几坛水蛭,两个蜂箱,三篓毒蛇——当然蜂蛇水蛭这些活物不敢进院,放得远远的。   王谢选了又选挑了又挑,赞叹果然有权势有地位就是好。越陌笑问既然如此羡慕,要不要奉承抱大腿。王谢一听就立刻身体力行了,还蹬鼻子上脸问抱别处行不行,越陌挑眉反诘:“我说不行的话,重芳的手可以从我衣襟里面出来么?”   答案必然是“不可以”。   更多的答案必然是“得寸进尺”。   越陌舍不得像蔡大夫那般,硬气地直接上脚踹,所以被王谢得手这种事……咳咳。   洛城之内的王妃终于察觉到宝贝儿子绝对有事瞒着自己,为此提枪冲到王爷跟前,拍桌子叫板大闹王府的时候,王谢严肃地递给越陌一碗麻药。   越陌躺在铺着洁净白布的桌上,除了王谢,身边还站着郑重其事的蔡安和、菲菲二人。蔡安和和王谢两个人主刀,菲菲有些功夫,负责点穴及杂事。裴回、礞石在屋外,亦随时待命——这是为防万一,出现意外,他俩或烧水或煎药有得忙。   空荡荡只有一张长桌的房间,早就清洁打扫完毕,清水烈酒,崭新布巾上好的细白绢,瓶瓶罐罐的药膏药粉药汤,小刀剪镊子针线等应用之物,检查了至少五遍。   越陌全身只一条被单,横盖脐下三寸之处,就着王谢的手,将药尽数饮下,口腔萦绕着一丝丝甜味——自然是王谢在药中特地添了些甘草——微笑点头,一一望向众人:“有劳大家。”目光最后定定落在王谢身上。最费心的人是他的阿小,听阿小说过,平时撒出去一闻就倒的迷药,总归有些小毒,这麻药改进过,会让他身体更加舒适。   菲菲上前,点了越陌睡穴。她不明白少主为何如此有信心,但她支持少主的一切决定。   王谢见越陌双眼合拢,呼吸悠长,便取金针刺了几个部位,发现无反应的时候,点头沉声道:“开始。”   即使将近花甲,王妃保养得一如未至不惑,那眉眼间依然风姿绰约,不减当年——而手里的银枪,亦锋利不减当年。   王爷一个手抖,笔下辛苦三个时辰的丹青上,滴了好大一串花青色,生生将美人图变成恶鬼鉴。“哎呦哎呦,这可是我给夫人准备的生辰礼……”王爷还来不及肉痛,王妃一枪就戳在美人儿腮侧:“大月亮,我儿子到底怎么了?”   王爷无奈看着自己五寸厚的花梨木画案正中多了个指头深的空洞,忍不住一哆嗦:“小颜儿,有话好说,啊,好说。”   “哼……”老夫老妻互相叫小名儿,平时拿着肉麻当有趣,现在王妃可顾不上,儿子毕竟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必须比丈夫重要。   此时越陌身上被划下了第一刀,刀口笔直,深浅适中,持刀的手干燥稳定。   鲜血稍微一顿便从刀下流出,菲菲用布巾拭去。   当王妃怒气冲冲动静太大,王爷愁眉苦脸安抚不住,以致悄悄送信给皇帝救命,皇帝过来一番先是打哈哈之后唇枪舌战纠缠的时候,王谢正在越陌腰腹之处,截取皮肉。   皇帝被王妃武力“说服”,不得不下令拟旨,宣小世子回洛城的时候,王谢缝合好越陌最后一块皮肤,打个漂亮结子,菲菲用小剪子剪断了线尾。   而当这封急诏还在半路上的时候,越陌躺在床上,被勒令不得有半分动作,正在听菲菲给他念信——繁露山庄一把手,宓王殿下,原主父亲的亲笔手书。   缝合伤口用的是上好桑皮线,现在过了五六日,越陌脸上肩上手上身上的线都依次拆过,针脚依然很显眼,而左手因为皮肉少关节多,还没有拆线。   王谢拿铜镜给他照,笑他是蜈蚣精,又用轻薄细绢包扎防止伤口走形,越陌被裹得动弹不得,飞了好几枚眼刀。   当然到了最后,事情是以王谢自觉把耳朵送到越陌唇边求咬求欺负求蹂躏而结束的。   宓王殿下。   于公,这是越陌真正上级,于私,这是自己身体的亲爹。   王爷在信里肯定了他找神医治伤的行为,谴责他为什么不回家,害母亲担心,从而自己在家里的待遇直线下降,引经据典,挥毫如墨,尽显文士风范,洋洋洒洒写了十几张纸。   越陌听完这封信,叫菲菲将信纸一张张呈给他过目,字里行间自有二人之间特殊的联系暗语,那才是他上级兼父亲的真正意思。   越陌默默看完信,示意菲菲退下。   正好有父王为他遮掩,省得他考虑要不要直接跟他母妃说实话,或者通过皇帝表哥委曲进言。   越陌不敢确定自己对着宓王和王妃,能不能叫出“父亲”、“母亲”,尤其母亲最是关心儿子,即使拥有原主记忆,毕竟不是本人,他担心露出破绽。   还是如他跟父王所商讨的那样,敌国蠢蠢欲动,再去历练戍边罢。   当然,必须带上王大夫。   ☆、第五十五章 越陌解封的前尘往事   不用越陌下死命令,他身边人都知道小世子为了求伤口迅速痊愈,决定以身试险移植皮肤,这伤虽不危及内腑,但是创面太大,也是生死攸关。   听王大夫讲,此法如处理得当,痊愈更迅速,且日后加以修整,几乎连疤都没有。   因此除了小世子本身安全外,务必保护好王大夫和蔡大夫,不能有任何闪失。   尤其是王大夫,随叫随到都嫌慢,小世子的人都明白王谢能时时刻刻守着小世子才是上理。王大夫只有一个,又要教课,又要打理庄子,还要照顾自家主人,分身乏术怎么办?   于是大家纷纷自动自觉请命——管理于飞庄?没问题。教小学徒背书认字?没问题。收药材卖药?没问题。给大夫和学徒们发些补助安排生活?没问题。   至于敢过来打扰王大夫的?对不起,我们先解决了罢。   比如:秦筝薇。   秦筝薇在于飞庄呆了将近一个月,除了课堂和问诊的时候,竟然没有见到王谢一面,而当她想去找王谢请教问题的时候……风依涵总是不知从哪儿冒出来。   ——于是风依涵就很是“偶遇”了秦筝薇几十次,舌灿莲花,大献殷勤,现在庄子里几乎没有人不知道秦姑娘是风依涵正在追求的“心上人”。   即使秦筝薇没和风依涵纠缠,也往往会遇上被阿魏引来的裴回或者其他大夫,将她的疑问解决。   秦筝薇毫不气馁。她既然打定主意要王谢重视自己,必须先在医术一道上有所斩获。   怀里抱着好几卷医书,她不仅仅看见大夫有空就见缝插针去问,便是见到大堂有女病人,就主动过去帮忙。王谢授课完毕,第一个冲上去请教的必定是她,而且提问有的虽说浅显,并非书中生搬硬套胡搅蛮缠,渐渐王谢也高看了她几眼,说话亲切许多。秦筝薇得到鼓励,为求王大夫一笑,钻研的更欢了。   当然,风依涵才不是对秦姑娘一见钟情,二见倾心,“不让秦筝薇打扰到王大夫”这条命令,半是自己主动要求,半是越陌顺水推舟的明示。   到不是越陌不相信王谢定力,只不过,他也想和王谢抓紧时间,多多相处。   现今的王大夫也很知情识趣,除了上课外,能不出去就不出去,能呆在小世子身边,就拿本杂书连看带念。喂饭喂水,洗发擦身,将菲菲日常贴身工作抢了大半,且甘之若饴。看着他抱着小康在一边玩,越陌一点都不觉得闹。   王谢只在越陌处理公务时,自觉回避。   今天菲菲给越陌念信的时候,他也有自己的事情——小少年跑来报信,有快马和篷车过来。   前脚刚刚收到信,后脚小院外头就响起热情招呼:“重芳!重芳!我来看你啦!”   ——四条腿终归比两条腿快了不止一点半点,尤其是林虎峰的坐骑是那匹神骏通人性的宝贝大黑马。   于飞庄不在春城之内,郊外不用牵着马走路,他直接打马飞驰,眨眼就到了庄门口。张伯认得林虎峰,这位跟主人家是登堂入室的交情,不用禀报,林虎峰把马往门口一拴,轻车熟路自己往王谢院子里走。   越陌躺在里屋,听见林虎峰中气十足的声音,忽然不可置信的愣住了。   这是他变成越陌以后,初次听见林虎峰的声音。   而脑中一直萦绕的、恍然如梦的零散记忆,忽然就随着林虎峰的声音,撤去云雾缭绕的面纱,变得清清楚楚。   在变成越陌的头几天,他一直在梳理记忆,大量原先越陌留下来的记忆如潮水涌至,仓促间只能大概滤过一遍。而夹杂其中的,他也不清楚是梦境,是前世,是今生,是未来,或者到底是什么。   林虎峰的声音,在他的一个不知真假的场景中,听到过。   在那个场景里面,他依然双目失明,只能摸和听。   摸到的是密密麻麻的灌木枝,大大小小的树干,粗糙石头和冷硬泥土。听到的是外面是呼呼风声,树木窸窣声,偶尔有凄厉不知什么动物的叫声。   身上只有两层单衣,冻得发抖,指尖冰冷麻木,腿骨钝痛,身体下面不能启齿之处非常难受,极其熟悉的难受。   他不晓得身在何处,大概是荒郊野外。他不晓得什么时候,大概是晚上。   印象里,他只是知道,那个时候的少爷不是现在互通心意的少爷,而是一直打骂他嫌弃他的少爷。少爷带他出门,车子行了很久很久,然后……然后少爷叫他下车,拿了他的盲杖,给了他细细麻绳的一端,让他往前走,一直走,走到绳子绷紧为止,少爷特地给出解释,要拦截什么东西。   他走了又走,一直没有停下来。   而绳子,从来也没绷紧过。   如果他站在原地缠一缠,会发现这根麻绳长不过一丈。   甚至,一回头就能看见绳尾。   他看不见,但是心里太清楚了,以至于连停下来缠缠绳子都没有做过。   ——绳尾拖在地上,蹭过落叶和土地的时候,怎么会没有声音。   他耳力很好,甚至听得见远处轱辘辘的车轮声。少爷终于不要他了。   他觉得少爷的态度太明显了,自己之前吃过的苦和现在比起来,就是个笑话。这样也好,生无可恋,手里有一根绳子,是用来自己了结自己的么?   身上渐渐冷起来,如果他自己了结自己,还是找一个偏僻的地方为好,这里既然有车马可以到,自己的尸体必然会被发现。他不想死了以后还被翻检身子,尤其是这样残坏的身子。   对不起,少爷,我很笨很没办法,伺候不了你了。脸庞湿冷,他知道自己在流泪。   不知过了多久,就这么摸索着乱走,身边树枝越来越稀疏,他冻得哆哆嗦嗦,完全麻木,感觉不到。再后来,就被什么东西绊倒,从斜坡滚了下去,大概……在昏迷之前,似乎撞到了什么东西,同时耳边就听见一声惊呼。   他一直想不起来,现在倏然醒悟——那是林虎峰的惊呼。   随着这声音,他不由惊得睁开双眼——咦?自己又能看见了?   一只手拍拍他肩膀,带着笑意:“柳长官这是瞌睡迷障了?”   “……嗯。”他回头看见隔壁殿的典吏长,他的白衣同僚关切的脸,不由点点头,很自然地道,“没关系,只不过梦见活着时候的事。”   “这几天大家都忙,你也要保重身体,昨天的功德卷宗你可审阅完了?我帮你带去给判官罢。”白衣同僚坦然从他面前拿走一卷文书。   他道了谢,对方离开后,他才有空打量这间高有一丈,广袤无边的大殿,自己正坐在一张桌案之后,不过是位于大堂前方数百桌案中,最前方最高的一张,周围来往青白衣的小吏,有的奋笔疾书,有的在大堂后面无数个书架之间来回穿梭。刚刚他在瞌睡,下面的人便不敢打扰到他,见他醒来,方抱着书卷走到他旁边禀报处理。   他叹口气,从一名小吏手上拿过文书,一边工作,一边才想起自己早就死了好几十年,现在在阴司,从小小的书吏做到一殿的典吏长,也有好几十年了。   他还记得自己曾经被抛弃又被好心人救回去,他当那次是最后的转机,或许少爷会好好过日子。   然而,并没有。   他的全部念头,最后随着死亡而戛然而止。   最后一次,他的少爷会记得他么?   他是为了少爷而自尽的,好让少爷去交“投名状”,即使落草为寇苟且偷生,少爷也要活下去啊。想着就忍不住摸摸自己的小腹,他把刀捅进自己肚子里,已经是几十年前的事,当年剧痛无比,现在差不多早忘记伤口具体在哪里了。   只是关于少爷……怎么就还没忘记呢?   他起来活动一下,继续审阅功德卷宗。这一卷是个善人的生平,功德有许多,他一目十行看着,就快收尾的时候,一个青衣同僚走过来叫他,上司找他有事。   “……有事?”   疑惑着来到前面审判大堂,陆判笑眯眯向他招手:“柳长官。”   “判官大人。”   寒暄几句,便进入正题。   “柳长官在我司,可知已过多少年月?”   既是自己的上司发问,他自然要尽心回答:“自来时已有一甲子。”   “柳长官可称举事审当,恪勤匪懈。”陆判不吝赞扬。   他连忙谦逊:“分内之事,愧不敢当。”   “今有一事,尚需劳烦柳长官。”   “大人如有吩咐,下官必尽心竭力不敢辞。”   “便是柳长官溯回过往,还阳之事。”   “……送我还阳?”一惊之下忘了谦称。   “柳长官,你的尘缘,是断了又续的。”   他愣住——阳世间,谁还会记得他?   “溯回过去,你愿是不愿?”   “溯回……过去?”一念及此,忽然觉得身上剧痛。   ——被烧伤痛醒,他盯着边城常见的、灰蒙蒙的床帐,发现一切不过是梦中梦。    ☆、第五十六章 原来如此   越陌仔细回忆,这梦最后,似乎是他和上司的对话:   “……为何……”手足无措。   “……有人发此宏愿,本判故此询问柳长官的想法……”和蔼可亲。   “……溯回之事颇费周折,不仅是下官尘缘,想判官大人必另有打算……”凝眉沉思。   “……柳长官果然聪明……不过顺水推舟,一举两得……事关气运,到时便知……”故作高深。   “……倘回到过去,便是如今之我将过去之我杀死替代,过去之人也非如今之人……”稍微迟疑。   “……谁在胡说八道?要取代过去就是杀死自己?从来都只有一个柳菀,你在这里,这里就是你的如今,你在过去,过去就是你的曾经,哪里还会有第二人?这些之前的记忆,本判先替你保管……”陆判继续微笑,“恭喜柳长官。”   想来在自己借尸还魂一刹那,被正好掷入胸口的那枚青色光团,便是之前自己的记忆。   自己当时半信半疑,还是选择了还阳,想着判官大人“事关气运”的交托,更是想着……即便放下也还挂念的那个人。   哪怕重活一回,能再次跟在少爷身边,也是好的。   ——且慢,当初陆判说的可是“有人发此弘愿”,那个人,是谁?!   他追问陆判那个人的身份,陆判以一句“天机不可泄露”遮掩过去,只是他的同僚很羡慕很赞赏对他说了好几声“恭喜”。   是父亲?母亲?还是祖上庇佑?他觉得这个可能最大。   会是自己同窗好友或者座师么?似乎都是怕受到父亲连累,忙着和自己撇清干系。   还会有谁?自己交际本就不广,会是谁呢?   要是少爷能有这份心就好了,不过他也知道少爷不会有这么大能力。能让人重活一世,需要多么大的愿力?至少在阴司这几十年,听过的类似发愿转世委实何止千万,真正能够做到的,一只手就数得过来。   起初越陌记不很清,只当是因为生病的乱梦,如今被林虎峰忽如其来的一嗓子,竟然将之前梦境串联起来。   原来他死过不止一次,原来他此生就已经是重活,原来过去必然发生的事,会因为一念之差,而有大大改动,天壤之别!   ……原来,自从少爷浪子回头的那一刻起,不仅少爷避免了穷困潦倒,落草为寇的命运,他也避免了被抛弃被嫌弃最后自尽的下场。   生死一念,善恶一线。   越陌感慨了阵,打定主意:判官说过,即使回到过去,过去的自己与重生的自己也始终都是一个人,并非两个世界,世上的所有人亦是如此,而自己拥有过去的那些记忆,王谢并不知道,甚至没经历过,如果和他讲了,他为此胡思乱想怪到自身就糟了,因此自己两世记忆甚至阴司的事,无论如何也不能告诉他!   而陆判还说过“顺水推舟”与“事关气运”,言外之意,便是希望遣人去更改些什么,而正好有人发愿,自己可以溯回过去,所以陆判便将两件事二合为一了么?   莫非……便是注定自己借尸还魂,以越陌之名义行事?   既然没给明确答案,他就继续顺其自然,冥冥之中,一饮一啄的天定,何必杞人忧天。   况且能跟王谢在一起,这辈子他觉得自己实在重活得值!   将思绪整理好的越陌,将自己重活的原因归结到判官要他“以越陌之名行事”之上,对这个身份更是不加抗拒。   王谢抱着小康进来,见越陌将追忆的目光从窗外收回来,看到自己的时候多了几许温柔,有些不明所以,想了一下,抱歉道:“芝夏和虎峰过来了,中午让菲菲照顾你如何?”   “嗯。”为了让脸上伤口早日痊愈,王谢不许他多说话,所以他就嗯了一声。宁芝夏和林虎峰的份量,在他的心目里也十分重要,不仅仅因对方曾经雪中送炭,而且自己前世,就是遇到这两个人,将自己送回去的。   王谢亲亲他脸颊,表示歉意,越陌微微一笑:“好好招待人家。”   他和林虎峰相处时间更多一些,很喜欢那个大大咧咧有些莽撞也很刻苦用功的年轻人,而自己还没有看清过对方样貌。想到这里先是稍稍感觉遗憾,随即又稍稍有些期待。   那时候自己看不见,听王谢形容林虎峰与裴回相处得颇不错,两个人说笑打闹,那神态举止十分有趣,如今自己看得见了,希望还能看到这场面。   如果王谢肯让自己起来活动活动,能和大家一起吃饭就好了。“少爷老妈子”管得太多,他抱怨耳根听出茧子了,对方还可恶的用舌头去“摸”,若不是他不能动……若不是他不能动……越陌觉得耳根“磨出茧子”的地方,已经红了。   “公子,今日中午想用些什么?”菲菲问。   越陌想了想,语中带笑:“多做些手擀面,六份……还是七份罢。除了我那碗,别的都筋道些。”他有八成把握和宁林二人见面了。   宁芝夏赶着车,行走得慢,等来到于飞庄前,王谢已经很是隆重地迎出了门口。   “重芳。”宁芝夏还是那身姜黄色宽大斗篷,下得车来,拱手为礼。   “芝夏兄。”王谢微笑还礼,“我已准备好为芝夏兄接风洗尘,请。”   宁芝夏微微点头,目光投向小康,先微微一怔,随后醒悟:“义眼?”   “正是,漂亮许多不是么?”   “确实。”宁芝夏表达喜爱的方式十分简单——手伸进斗篷,出来时多了一串玉色项链,由十数个小小圆环首尾连接在一起而成,那圆环仔细看去竟是……“寰椎?”   王谢当然认得,环状薄薄的骨头位于风府穴之下,哑门穴之上,看大小这是动物的,想到宁芝夏北上,果不其然宁芝夏道:“貂寰椎。”   顿了顿又道:“车上还有几块雪兔皮。”   “多谢多谢。”王谢逗着小康叫宁芝夏叔叔,“小康谢谢叔叔。”   宁芝夏此次过来,一是生意,二想探望一下王谢的情况,失去爱人之痛他没感觉过,但失去家人,对他来说刻骨铭心。更何况这是仇杀,王谢虽然拿到仇人头颅,但心中的空荡荡并不容易填补。忙碌于行医教书是一法,裴回和小康亲情牵扯又是一法,自己能给他找些事情,也未尝不是一法。   他肯定王谢可以从阴影中走出来,只需要时间。   而这时间——似乎比他想象中的更迅速些?   不错,此时的王谢,不复之前消沉冷冽,笑容并不生硬,没有隐藏什么郁色,说话也很是亲切自然……是掩饰太好还是返璞归真?   裴回中午结束坐堂,看看病人出去了,自己站起来揉几下腰,走出小小隔间——旁边突然伸过一只手臂,勾着他肩膀使劲一转一带,裴回就觉得眼前一花,两条腿离了地,一声响亮的“容翔!”耳边响起,随即整个身体被颠了颠,“容翔你还是那么轻——哎别抓我头发!”   “哎哎哎——”等明白过来,还在挣扎的裴回就僵住了,自己被林虎峰一手揽着肩,一手托着膝弯,抱在半空,而自己的一只手插在林虎峰的发髻间。   “虎峰?你怎么在这里?”   林虎峰乐呵呵地,又掂掂裴回,打从第一眼看见裴回,他就想知道这位瘦瘦的小裴先生有多重,这次一见面起了促狭之心,忍不住就直接把人抱起来掂量了掂量。   “放我下来,幸好今天秦姑娘不在,不然被她看见就尴尬了。”裴回不生气,只是有点无奈。毕竟他在林虎峰面前以长辈自诩,虽然曾经钻进对方怀里哭过,可那时候谁还计较。   “秦姑娘是谁啊?”林虎峰追问。   “重芳安排她跟着我坐堂,学妇科的一位姑娘,很能干,也挺漂亮的,中午你就能看见——还不放我下来。”   林虎峰这才把人放下,他身着浅米色短打,袖口挽起到臂弯,挠着头嘿嘿笑着:“容翔容翔,我给你带礼物了,有没有想我?”他可是还记着裴回扎到自己怀里哭得撕心裂肺的样子,觉得这小先生无论是精神还是身子骨都太柔弱了,得好好补补,这次进山搜罗了一堆“好东西”准备送裴回。   本来这不过是普通问话,裴回认真想想:“想过,很少,因为太忙了。”   “哦?那什么时候会想我?”   “搬东西的时候,还有哄小康的时候。”前者是因为林虎峰力气大好搬重物,后者亦是因为对方力气大,可以举着小康“飞高高”,飞很久都不累。   “小康的眼睛是怎么弄上去的?”   “那是义眼……”   两个人说着话往饭厅走,半路上林虎峰一拍脑袋:“错了,方向不对,我们应该去重芳的院子,我大哥也来了。”   “宁大侠也到了!”裴回眼睛闪亮亮的,“虎峰,这次你有什么试炼要我帮忙么?”   一开始他被宁芝夏气势镇住,后来发现是个误会,对方只是性子清冷,喜静不喜动,不常说话而已。单单从宁芝夏收到消息就立刻赶来,出门找寻燕华仇家蛛丝马迹一事,裴回已经明白对方是面冷心热。   提到“试炼”,林虎峰顿时愁了一张脸:“不是吧,又要作弄我啊。” ☆、第五十七章 终于见面的小心思   宁芝夏和王谢已经入座,正在哄小康吃饭,小康拿着自己常用的黄杨木圆柄小勺,往嘴里扒着面条,嚼嚼嚼。   起初对于陌生的宁芝夏,小康一开始是害怕的,小身子往王谢旁边一个劲儿地靠。   王谢连声哄:“小康儿不认识宁叔叔了?小时候宁叔叔还抱过你。”说着,牵着小康的一只手,送到宁芝夏面前。   宁芝夏将自己的手伸出,掌心向上,给小康摸。   小康碰碰。   宁芝夏弯曲手指,挠挠小康手心。   小康动动指头,试探着挠挠宁芝夏。   宁芝夏靠近,低头吹了口气,让小康摸他的脸。   小康一只手摸过了,又上另一只手去摸。   他摸到眉毛,宁芝夏就挑眉;摸到脸颊,宁芝夏就幅度很大地动动嘴,牵动颊上肌肉;摸到嘴巴,宁芝夏就时快时慢变幻口型,总之是小康摸到哪里,宁芝夏就动哪里。   小康咯咯笑,把宁芝夏整张脸捏了一遍。   现在他不很怕这个陌生人了,还给了“芝夏叔叔”一个抱抱,附送一枚湿哒哒的吻。   王谢表情有些微妙,他可从来没想过这位会放下身段哄小孩儿。   宁芝夏抬头,看不出什么表情,淡淡看了王谢一眼。   王谢立刻一脸欣慰:“芝夏兄,入座吧。”   宁芝夏点一点头。   大人要等人齐了才动筷,小孩儿可等不得。王谢盛了小半碗面,浇上浇头搁上菜码儿,拌匀了放在小康面前。   面条和米饭不同,细长条滑溜溜的,勺子稍微一动就掉了,小康光闻见香味儿,吃的时候却咬了几口空勺,于是较上劲了,小脑袋扎进饭碗不抬头。终于吃到面条,小嘴巴动阿动,腮帮很明显鼓起来一个包。王谢便将他小碗里的面,拿筷子夹断,这才省得小康吞咽不下。   小康终于能美美吃面的时候,听见有些熟悉的声音。   “手擀面!我就爱吃这个!”林虎峰摩拳擦掌。   “宽点的,劲道点的,没错罢?”王谢笑道。   “没错没错,好香好香……”林虎峰吃得稀里呼噜。   饭桌上,只要有一个人吃得开心不住嘴,看着他,其他人胃口自然都会不错。   裴回就坐林虎峰身边,见对方吃得香,自己捡了好几大片猪肉,直接放对方碗里。   林虎峰先是一愣,立刻筷子一转,回敬裴回虾仁二枚。想了想,又顺手扒拉了一块鸡蛋,夹给坐在另一侧的小康。   小康不晓得他林叔叔给他添了菜,扒拉扒拉三两下,吃得很香。他跟林虎峰接触时间更长一些,朦朦胧胧似乎还有印象,是以当林虎峰坐在他旁边的时候,他并不害怕。   听着隔壁影影绰绰的热闹,越陌不由莞尔,就着菲菲的手,慢慢咽下最后几口煮得非常过火的面条——王谢嘱咐过,要是他还想脸上不留疤痕,腮帮不能用力。   菲菲收拾碗筷,往小厨房走,林虎峰眼尖,隔着窗户一眼就看见了:“重芳,这是谁?”   王谢就等着他问,立刻道:“她是莫公子的贴身侍女菲菲,这手擀面就是她做的。莫公子就住在隔壁,是我记名弟子。”   “她有武功!”林虎峰兴冲冲道,“莫公子的功夫怎么样?能不能和我切磋?”   宁芝夏关注的是另一件事,作为莫公子的侍女,却来操持他们几人的中饭,这是什么缘故?况且,纵然是记名弟子,也断断没有这么久未出现向师父招呼一声的道理。   王谢自然而然的接着林虎峰问话回答,顺便解释清楚:“切磋之事最近可不成,他也是我的病人,前些日子刚刚动过手术,还不能动弹。”   “那么严重……”林虎峰有些蔫,“那要什么时候才能好。”   裴回分辩道:“不是内伤或者骨折,是缝合了皮肤,刚刚拆过线,乱动的话就白白费功夫了。”   “我先哄小康午睡。”王谢见小康打呵欠,跟大家道个歉,抱起小孩儿往里屋去。   “先生,”菲菲敲敲敞开的门扇,恭敬道,“我家公子送几位客人一些消遣,不成敬意。”她掀帘而入,左手提了双层食盒,右手一小坛子酒,见王谢抱着小康起身,便道:“公子说,若先生无暇分身,小康暂时婢子来带就好。”   王谢便笑道:“如此说来有劳。”   菲菲这几天也没少了抱小康,尤其小康长得和自家少主太过相似,还带着残疾,她又是疑惑又是心疼。自家少主对这个小康很好,这是亲生父子的原因,还是单纯因为相貌?   大串紫莹莹圆葡萄,六枚黄澄澄磨盘柿子,一盘新栗,一盘南瓜子。那酒打开封泥,满屋桂花香。   就连不懂酒的裴回也得出这酒好喝的结论,中午这顿饭用的是宾主尽欢。   林虎峰拉着裴回,跟他大哥请示:“我能带容翔去取礼物么?”   宁芝夏道:“先谢过莫公子款待再说——重芳,可以一见?”   这正中王谢下怀,王谢从看到越陌投向窗外回忆怀念的目光时,就想着之前他没看见过宁林二人,必然有意认认本人相貌,简单交谈的。   “我去问问他是否已经歇下。”   ——自然没有歇下。   越陌就等着他过来呢,不然为什么提早用饭,为什么在众人吃到一半的时候,让菲菲在院子里露个脸,还抱了小康来自己这里午休,又是送酒又是送干鲜果品的献殷勤?   众人进门来见到的,是靠窗的榻上,越陌拥被而坐,披了件佛头青织锦缎袍,内里月白色衫子,薄薄细绢从领口袖口延伸出来,从领口一直到大半张右脸都裹着薄薄细绢,左手更是包扎严密。从细绢中透出那一双黑亮有神的眸子,菱唇粉红。   王谢互相引荐,越陌唇角微翘:“失礼了,天涯本该先去见过两位朋友,怎奈伤势未愈动弹不得,有招呼不周之处,还请两位见谅。”   宁林二人自然说不妨事。   越陌寒暄几句,心中暗道:“果然闻声不如见面,芝夏看着比猜测的更年青些,眼神锐利,这……这是手上染过血的气势!原来起初阿小称他为大侠,果然没说错。此人性情中人,非池中物,与此人交好,是友非敌。虎峰正好相反,这么大个子,谁能想到竟然比裴回还小一岁呢?看手臂肌肉隆起,行走之间下盘颇稳,走得是力量一路……”   他如今的身体练过武有内功,又是居于高位,看人的时候不自觉多了些评判。   宁芝夏也在打量越陌,越陌说话声音不大,中气十足,虽然衣衫不整,态度和蔼,却隐隐有种上位者的威严姿态。此人必有来历,且来历不凡。想自己一进庄子就感到被若干视线打量,应是此人手笔。   想到这里,宁芝夏瞥了一眼王谢,见王谢十分自然地给双方介绍,在对方面前丝毫没有奉承巴结之意,暗道王大夫果然也是个人物,自己当初结交他于蒙尘之时,不想他能有如此本领。   况且此人与小康……   林虎峰想的是另一件事,他闪在宁芝夏和王谢身后,悄悄拽了拽裴回,小声道:“容翔,你知道莫公子好不好说话?我现在提出想跟菲菲切磋切磋,你说他会同意么?如果他手下有男的就更好了。”   裴回低声道:“我觉得莫公子很好说话,不过这个不敢保证。除了菲菲,莫公子还带了一个大夫来,但我看不出他会不会功夫。”   声音虽低,屋子就这么大,还有谁听不见的?   越陌耳聪目明,虽然离得最远,也一字不漏,当即笑了笑,投其所好:“菲菲武功并非长项,既然林少侠喜爱切磋,天涯自会安排,还请林少侠少安毋躁。”   宁芝夏眉峰不易察觉地动了动,他这兄弟什么都好,就是有点武痴。不过莫公子这般容易说话,到是出乎他的意料,当下一拱手:“虎峰鲁莽,不知山外有山,公子请代为管教。”言外之意:手下不必留情。   越陌很真诚:“愿越厨代庖。”意思是:好的,自当尽力。   林虎峰不管他俩打什么机锋,知道自己有架打,非常雀跃:“多谢多谢!”   裴回有点儿担心,反过来拽拽林虎峰,小小声问:“你不会伤到吧?”   “有伤怕什么,能打就是好的。”林虎峰表示自己没事。   裴回不赞同地望向越陌,他总感觉这位莫公子是有来头的,怕林虎峰吃亏,越陌忙安抚:“容翔,切磋从来点到为止,你放心。”心道,果然这两个人关系不错,容翔俨然将林虎峰归成自己人护着。想到这里,他瞥一眼王谢,王谢会意,递给他一个“看吧,有趣得紧”的眼神。   两人眼神交流自然无比,并没有避开宁芝夏视线,至于林虎峰和裴回,一个还在高兴憧憬能和高手切磋,另一个得到越陌的保证之后,总算放了一半心,开始思考需不需要去拿点跌打损伤的膏药。   片刻交谈后,王谢很是顺手地,将越陌扶着躺好,这才退出。   越陌见众人散去,唤了声菲菲:“告诉书记官,今夜比平常早一个时辰来。”   他也好趁机检查自己的手下,功夫有没有懈怠。   作者有话要说:  ╮(╯▽╰)╭小裴就是可爱啊。林虎峰就是二啊。越陌就是腹黑啊。王大夫就是越陌的助攻啊。。   明天要是上榜就照旧更,没上就暂停一天先……果然是文很冷的缘故么……要不要神展开一下六十年后大家都gameover了。。。   比如——   弹指间,白云苍狗,一甲子须臾而过。   衰草连天,风雨凄凄。   “师父,今天清明了。”   “……又是一年了啊,你引着我去上坟拜祭。”   “好多墓碑啊,一、二、三、四、五……都是谁啊?”   “说来话长,想当年……咳咳……”   “师父!师父你怎么了!”   “或许……我大限将至……也要去找他们了……”   “——师父!!!!!!!”    ☆、第五十八章 哭笑不得的礼物   宁芝夏此来主要是为观察王谢心思,见王谢过得不错,眉眼间也不复沉郁,便放下心来。让林虎峰拉着裴回去车上拿礼物,自己从怀里掏出一张单子:“重芳,这些药品在南方销路甚佳。”   “没有问题。”王谢笑道,接过单子仔细看了一遍,“庄上药材和成药都有很多,只是现在这些具体细节我都不大过问了,得问容翔,他现在庄子上上下下一把抓。莫公子也为我加派了人手。”   “嗯,容翔很好。”   “一会我失陪,下午要去授课,讲短脉‘主气病,而不仅为虚证’,芝夏一起来听还是先做休息?”   “重芳自便就好,我去歇息。”   王谢不可能不为宁芝夏和林虎峰准备上好的院落,一看见林虎峰到来,立即安排小学徒收拾屋子,铺盖及应用之物都崭崭新。   而此时被宁芝夏第二次评价“很好”的裴回,看着林虎峰拿过来献宝的“礼物”,有些哭笑不得:“鹿鞭?鹿茸?给我的?”   他二人站在宁芝夏赶来的车旁边,还有一个小学徒帮着拿东西。小学徒来了两个月了,对于药材并不陌生,看见林虎峰把鹿鞭递给裴回做礼物,眼神未免有点怪怪的,顺便偷偷在裴回腰上溜了两眼。   “我问过山里人,这是大补,没错吧?”林虎峰不自知,得意洋洋。   “不错,大补。”裴回有些尴尬地笑,“怎么想起送我这个?”   “你这么瘦,这么轻,我一只手就可以把你举起来信不信?身体肯定要补啊。”   “呃,多谢。”裴回心道鹿茸还好,鹿鞭是壮元阳补肾气的东西,他虽然看着瘦弱了一些,并不是说肾水有问题啊。   “这些药材你清点,大哥采买的,我们可不单单卖皮货。”   “好啊。”   “这些是给小康的。”林虎峰拿过一个小包袱,打开来里面是好几张灰乎乎的毛皮,“雪兔的皮子,这些都是我打的!”   “雪兔?不是白的么?”   “哈哈,这你就不懂了,只有冬天雪兔才是白的。夏天它得换毛!不然你想,一大片绿草里面蹲着个白花花的兔子,那不就是靶子么。”林虎峰可得着炫耀的机会,翻着兔皮,“看看,一个洞都没有,连伤口都没有!我都是拿弹弓照着眼睛打,皮子整齐极了!”至于没有打中眼睛,稍有毁损的皮子,他才不会拿出来。   裴回一时想不到这点,羡慕道:“你真厉害。”   “那是!看看这个,这个是野鸡的翎子,这个是貂皮,这是虎皮,这次我有备而来,杀虎一点伤都没受!”东西交接完毕,林虎峰在车厢里翻来翻去,给裴回显摆。   “咦,这是豹吗?”裴回摸着一块带纹毛皮问。   “这是猞猁,当时我抓它……”林虎峰连说带比划,莫说裴回了,连小学徒两只眼睛都是闪亮亮的。   一片其乐融融。   清点完物品,林虎峰和裴回两个人一边说话一边往回走——嗯?前面拉拉扯扯是怎么回事?   秦筝薇抱着一本《脉学阐微》,听课回来。她为了多与王谢相处,一路走一路提问,当然,她从第二天开始就没再穿男装。   风依涵自然也跟着一起,必须不能让对方单独粘着王大夫,为此就算脸皮不要也在所不惜。这任务一开始是他们主动请示少主,打理一切让王大夫分心之事,结果不知怎的,他的任务就变成了务必隔开秦筝薇。这是死命令,半点斡旋余地都没有。还好王大夫识趣,要是王大夫对秦姑娘真有那么半分意思……他就得去西南蛮荒之地,苦哈哈地做探子了。   还有自己的好兄弟阿魏,协助他负责盯人,或者引来别人分散秦筝薇注意力。   阿魏名义上是小厮,小厮有小厮的好处。因为彭伟在秦筝薇身边留下两个小丫头,名义上是照顾起居,其实就是怕这位小姨子真的做出什么不清不楚的事来。秦筝薇不知道,觉得风依涵烦,就派小丫头挡驾。自然此时就靠阿魏出马,阿魏没有风依涵那么风度翩翩,伶牙俐齿倒是有那么几分,但既然风依涵扮饶舌,他就特意扮笨拙,“憨憨地”给小丫头买糖买头绳,送水果干果糕饼点心,不多久两个小丫头脆生生喊“阿魏哥”那叫一个甜。她俩又看着风依涵长得俊俏,虽然口花花,没什么实际揩油举动,还是规矩的,觉得这人也配得起自己主子,也偷偷给风依涵放水。这不现在,她俩就离得远远的不断挤眉弄眼。   在岔路口,按照平日的情况,就该一个往左一个往右分开走。秦筝薇依依不舍,总会目送王谢回到院落,自己才转身走开。   但是今天,她像往常一样目送的时候,发现不对——就在岔路不远,离着王谢很近的、一直上锁的院子,敞着门!   因为这处院落离王谢的院子近到没两步路就能走到,起初她非常非常想换到这里来住,被王谢坚定婉拒。   现在这里面住了人,会是谁?   “只要不是女人、只要不是女人、只要不是女人……”秦筝薇喃喃自语,重复了一遍又一遍。   风依涵耳力好,听得很清楚,赶紧表态:“筝薇筝薇,你放心,所有女人加起来也不及你半分……”院子里面,正好宁芝夏走出来,瞥了这边的两个人一眼,点点头,什么也没说,直接往王谢方向走去。   “他、他是谁?”虽然神情淡淡,但那一眼瞥来,这人忽然有种冷然不可冒犯的气势。秦筝薇一下子愣住,这气质……比王大夫还冷清超然!   她来到于飞庄,终于能够与王谢近距离接触的时候,正好是王谢已经和越陌相认,心结解开的时候。王大夫暗搓搓心花怒放,自然不可能像居丧期间那般冷漠,是以秦筝薇觉得王谢和想象中的很不一样。   而此时宁芝夏无意中瞥来的一眼,秦筝薇觉得心跳似乎停了一下。   “这个人,是不是王先生的……?”此时秦筝薇还没明白自己心意,她关心的是王谢是不是另有心上人。想想吧,王大夫是断袖,王大夫另一半没了四个月了,这个人鸦眉凤目,气质清冷,住的离王大夫这么近,而且……而且王大夫还笑着邀他一起进了院子!   王大夫院子里有一个病人莫公子还不够么!   秦筝薇顿感危机,手里那本《脉学阐微》登时被揉成皱巴巴一卷,迈开步子就追过去。   风依涵不明白为什么秦筝薇突然就这么冲动,赶紧脚下一滑,抢到对方跟前,直接张开双臂笑嘻嘻道:“筝薇,这是怎么了——”谁知秦筝薇情急之下收不住脚步,整个人结结实实撞上来,被风依涵接个正着。   秦筝薇顿时就僵了,脸儿红通通,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风依涵稍微好点,镇定后退一步,折扇一挥:“哎呀呀呀,小可没想到啊,原来筝薇你还会含羞不语啊,这小脸红得可真好看……”丝毫不提投怀送抱之事。   秦筝薇拿手一捂脸,狠狠跺了跺脚,瞪着风依涵嗔道:“要你拦我!”   忽听有人笑嘻嘻的问:“容翔,这姑娘是谁?”   裴回回答:“这位就是秦姑娘,我跟你说的,她为了照顾姐姐,特意到这里学妇科。”   “哇,真厉害!”   秦筝薇回头,看到一个虎头虎脑的少年正挑指称赞。   “当然。”此时裴回也有点小得意,毕竟秦筝薇曾经跟在他旁边,一起坐堂十来天,从起初看见病人就忍不住皱眉头,到后来面不改色在餐桌上一边喝鸭肉粥一边询问胸满呕逆之事,改变不可谓不大,“秦姑娘耐性好,而且特别聪明,学什么都容易上手。”   裴回夸奖人从来都是真心实意,被这么一夸,秦筝薇刚刚胸中那点子邪火“簌”地熄了,这次红着脸才是真正害羞:“小裴先生过奖了,没有小裴先生的随时指点,我哪里能这么快学会。”   “没有没有,我实话实说而已。”裴回忙摆手,“你就是聪明啊,当初我学的时候根本记不住的东西,你一听就懂,是特别聪明灵慧的女子,大家都很喜欢你。”   秦筝薇脸更红了,但说不出反驳的话——她能说是因为“月事”女子本身就有,她才能一听裴回说起就明白么。   林虎峰看看脸红微笑的秦筝薇,看看与有荣焉的裴回,再看看风依涵,嘴里啧啧几声:“原来是这样啊。”   裴回不明白:“哪样?”   林虎峰拍怕裴回的背,走向风依涵:“这位大哥,看你相貌堂堂,身负武功,不如我们一起切磋切磋?”说着,一抱拳,背对着另二人挤眉弄眼。   ——这是怎么个意思?   “小可其实只会些粗浅功夫,不知这位少侠……”风依涵也不明白,不过王谢已经进院子了,秦筝薇也没追上,他的任务就算完成,于是疑惑着向他人告个别,跟随林虎峰到了偏僻之处。   ☆、第五十九章 讲义气的错误方式   “小可……”   风依涵刚刚开口,还没发问,林虎峰就端正神色:“这位大哥,你想追求秦姑娘?”   “嗯?”风依涵一怔。   林虎峰却将他这一声认为是承认,双手叉腰道:“秦姑娘是容翔的,不许你插手。”   ——什么叫“秦姑娘是容翔的,不许你插手”?   这句话完全出乎风依涵预料。   “我刚刚看得很清楚,你故意冲过去,让秦姑娘撞到你怀里,还出言轻薄她。明明就是想追求她,但是她不同意——她是我兄弟的,我兄弟脸皮薄不好意思说,我替他说。”   “这个……小可能不能问一下,这位少侠是怎么判定,小裴先生喜欢秦姑娘的?”风依涵一脸疑惑,心里暗喜。他并不在乎谁喜欢秦筝薇,只要秦筝薇不去缠着王大夫就够了,有人替他绊住秦筝薇,那可是再好不过。   “自从中午我跟他见面,他就一直惦记秦姑娘,我没见他这么夸赞过人,这不是喜欢是什么?而且那位秦姑娘看着容翔的眼神,含情脉脉的,跟看你的完全不一样。”林虎峰自信满满,“要是不服,我们先打上一架吧!”   “小可——”风依涵尚未来得及开口,林虎峰的拳头就已经到了,他连忙错步避开,叫道,“小可并无此意,少侠放心!”   林虎峰一击未中,嘿嘿笑着转了转手腕:“果然你功夫不错!”说着第二拳又到。   “小可真的没有争抢之意!”风依涵二次闪身躲过。   “有没有争抢回头再说,现在请和我切磋!”对方身法极快,躲开了自己两拳,林虎峰兴奋起来——有架打,先过瘾再说!   这边只剩下不明所以的秦筝薇和裴回两个人,对视一眼之后,秦筝薇略一思索,先翻开《脉学阐微》揪住裴回请教,在问过一个问题之后,不经意的道:“裴先生,今天庄上来客了?”小裴先生人厚道,和王谢关系最好,因此向他打听一准没错。   “嗯。刚刚的这位是林虎峰,还有他大哥宁芝夏,他们都是王先生的好朋友。”裴回不疑有他。   秦筝薇再怎么心急,也问不出来“他们是不是那种关系”这句话,想了想旁敲侧击道:“那他们都是男子,会不会介意王先生……是那个?”   裴回奇怪地看了秦筝薇一眼:“哪个?”   “就是……断袖?”   “大概春城都知道了吧?要不是这样,根本不会有女学徒过来。”裴回不解,“难道秦姑娘你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放心住在庄上的么?”   裴回并不清楚,如果王谢不是断袖,愿意过来的女学徒只会多不会少——毕竟王谢短短小半年异军突起,白手起家挣下这份产业,长得不错,又有能耐又单身未娶,多少人想嫁。结果一个断袖的名声传出去,好多人家才望而却步。   秦筝薇心道:我是因为觉得断袖不影响成家,想做王夫人才来的。不过她可不敢这么直说,便继续小心地问:“那,他朋友是不是断袖啊?”   裴回失笑:“这不一定。断袖不断袖的,跟交朋友没关系。”   他回答得坦然,秦筝薇就放心了,又说了两句话,告辞离去。   而裴回就沿着林虎峰离开的方向走下去,他不明白林虎峰为什么突然和风依涵有话说,这两个人明明是第一次见面吧?难道因为看见秦姑娘被拦住,所以不忿?这是看上秦姑娘的意思?   ——还是看上了风依涵的意思?   裴回笑笑,林虎峰这么大大咧咧,一定喜欢姑娘。并非每个断袖的朋友就一定是断袖的。   秦姑娘喜欢重芳大哥,表现得那么明显,所以总会向他打听重芳大哥的事,并不在乎断袖,只是看重芳大哥这么有主见,怕是要伤了秦姑娘的心了。不管是风依涵还是林虎峰,能抱得美人归也是件好事,自己乐见其成。况且秦姑娘是重芳大哥的记名弟子,那就是自己师侄,林虎峰娶了她,就是自己的师侄女婿,自己又涨了辈分,改口费要给得足些才是。   话说回来,林虎峰连鹿鞭都给自己送,估计还没开过荤吧,嘿嘿嘿……喂!这才刚刚过了多久啊,你们就打起来了!   刚刚偷着乐了两声,结果听见药园子里有挺大的动静,裴回忙过去看,一见之下大吃一惊:“住手!”   他三步并作两步跑上去,看着战团里面你一拳我一腿的,自己插不进去,急得问:“怎么回事?有话好说,快停下!”   “等一会……我就快赢了……”林虎峰头也不回,连鞘短剑砸下。   “小可、没那么容易输……”风依涵泥人尚有土性,当然不能弱了气势,反敬一扇子。   “裴先生!”一个小学徒气喘吁吁奔来,来到裴回面前双手撑着膝盖直喘粗气,“我刚没找到您,呼呼……现在这个样子……这、这可怎么办啊?”   裴回左看右看,有主意了,双手拢在唇边,对准这两个打成一团的人,放声大叫:“重芳大哥!你、最、宝、贝、的、药、草、被、他、俩、踩、坏、啦——”   ——什、么!?   这俩都是在王谢面前吃过亏的,闻言不由动作就顿了一顿,裴回就趁这个时候冲到二人中间,双手张开阻隔,板起小脸,异常严肃地道:“看看你们脚底下,都是药草!重芳都舍不得碰!就快可以采摘了,现在全毁了!”   “呃……”“这个……”两人立刻火烧火燎地往外头跳,两双乌溜溜的眼睛一起讨好地看着裴回。   终于分开这二人,裴回暗暗舒了半口气,在心里给自己加油:“你们之间可是结过什么仇?”   “没有。”异口同声,一致摇头。   没有就好。裴回另半口气也出来了:“为什么打架?”   “我是切磋!”林虎峰讪笑,“这不……一打起来就没注意……”   “原来是……”   “……原来是切磋。”裴回还没说完,身后有沙哑声音,和他正好重合。   林虎峰一蹦三尺:“大、大哥……”   风依涵欣慰地正准备重拾风度,一回头登时僵住:“菲、菲菲……”   宁芝夏双手环胸,神色平静。稍后面一点赶来的菲菲,虽然面带微笑,但那微笑的意思风依涵懂——敢丢少主的脸,你死定了。   林虎峰和风依涵两个人在小路上开打,打着打着就进了药田,看园子两个小学徒哪见过这阵势,吓得够呛,急忙分头找人,能管事的除了王谢就是裴回。一个学徒是找错方向,另一个因为走的不是一条路,中途和裴回错过,直接就跑到王谢院子:“先生先生,药园里打起来了!风少和今天来的客人!”   这院里除了王谢,还有风依涵的主人和林虎峰的兄长,正抱着小康哄逗。   宁芝夏立即向王谢抱歉:“管教不严,多有得罪。”   王谢赶忙摆手:“没事没事,我去看看。”顺手接过眨巴眼睛不明所以的小康。   越陌向菲菲使个眼色,菲菲立刻点头准备一同前往。   几人快到药园的时候,正好听见裴回那一声虚张声势的大喊。   宁芝夏陡然加快了步伐。   “大哥,听我解释,我不是故意的……”林虎峰蔫蔫低头,“那个,选错地方是我不对,我道歉,会负责药草的损失和赔偿。”先认错总是好的。   裴回看见宁芝夏过来,也觉得不好意思,赶紧说实话:“啊,只要你们不打了就好,其实这只是一些白芥子而已,我就是想喊喊让你们停手。”白芥子味辛性温,豁痰利气,散结消肿,并不是什么名贵药材。   风依涵一打开折扇又赶紧合上——刚刚被撕成三半,着实难看——往旁走了两步,跟菲菲互相打眼色,询问少主的意思。   菲菲没说话,偷偷比划手势:“你惨了,少主很喜欢这两位。”   风依涵见了赶紧收敛神情,冲着宁芝夏施礼,先开口道:“这位兄台,何必动怒,小可与这位少侠一见如故,见猎心喜,故而互相切磋,不慎误入药田,冲撞之处多有得罪。”   林虎峰一听,顿觉这兄弟有担当、够义气!连忙打蛇随棍上:“大哥,其实是一场误会,我们不打不相识……”   王谢慢了几步,看看瞬间老实下来的两个人,又看看有些尴尬的裴回,招手示意裴回看向自己,给裴回挑了两个大拇指。   裴回先不是很明白,愣了愣,脸就红了,腼腆笑笑。   他事急从权,虚张声势,现在反觉得不好意思起来。   “没事先介绍,这是我的不对,两位别介意。”看这口径一致,也不见什么愤怒的眼神,实在不像有深仇大恨的样子,王谢连忙打圆场,“这位是林虎峰,这位是宁芝夏,都是我的好友,今天刚刚到的。这位是风依涵,在我这里学医。大家都是朋友,两位喜欢切磋练习再好不过,药园对面就有一个空场,本是用来晾晒药材的,只用了一小半地方,两位若未尽兴,可以尽情施展。这白芥子不是什么精贵物,不用在意,两位没有受伤就好。”   ☆、第六十章 厚脸皮   既然主人都这么说了,自然要给主人面子,两个人一致摇头表示自己没事,也确实除了皮肉有些青紫之外再无伤痕。林虎峰打起来虽然猛,秉承着不亮兵刃的道理,只不过拳拳到肉。风依涵虽然觉得莫名其妙的就被缠上,但对方无杀意,他哪里敢先施展杀招?   自古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一招之间定生死,输就是输,赢就是赢。   林虎峰不全是野路子,功夫一是宁芝夏教的,另一是与野兽搏斗,生死之间练出来的。风依涵则不同,他弃文从武,底子不是从小锤炼起来的,基础就差了些,能入了少主的眼,凭的不是纯武力。林虎峰一发狠,他还真有些难以抵抗。   因此他二话不说把自己搭档卖了:“小可是读书人,这打打杀杀并非小可长项。不过小可有一名小厮,唤作阿魏,筋骨粗砺……”说话时拿眼瞟着菲菲,见菲菲点头默许,便掸掸衣上尘土,继续笑道:“他和虎峰或可一战。”   “好极了!”林虎峰登时雀跃起来,满眼期冀看着宁芝夏,等大哥点头。   宁芝夏拱手,向风依涵道:“风少今日损失都算我账上。舍弟皮糙肉厚,万勿客气。”这是同意了。只要不是没头没脑的乱打,他也愿意林虎峰多多与人尝试过招。   同意就好。林虎峰才不在乎自己是否会受伤,到是裴回看看这个看看那个,低声问王谢:“他俩要不要紧?”   王谢很是淡定:“没关系。”   林虎峰听见裴回说话,得意地冲对方挤眉弄眼,心里说:小爷我可是给你做好事了,你看我都是对着他脸打的,到时候他青着眼圈绝对没脸见秦姑娘!像小爷这么机智的人真是太聪明了。   风依涵没有错过他这眼神,暗暗疑惑:难道真的是小裴先生爱慕秦姑娘?这位林少侠才拔刀相助?   裴回当然不明白,只以为林虎峰在炫耀自己没事,皱了皱眉头:这次是没事,谁能保证以后都没事?江湖人真是不让人省心。   约定次日清晨一起切磋,众人散去,王谢发给看园子这二位小学徒每人三枚大钱压压惊,这事就轻轻揭过。   “容翔容翔,今天我还和你睡一个屋么?”看看天色晚了,林虎峰忽然问。   “重芳大哥应该是安排了一个单独的院子吧。”   “你是不是不喜欢跟我一起睡?”   “不会啊,怎么这么问。”裴回一脸疑惑。   林虎峰凑近:“前几次不都是和你一屋的么,这次怎么把我安排到别处院子了?”   “小康和我一起睡的,你要是不嫌挤,就一起睡呗,不过现在庄子上地方很多,我院子里就有空房间。”   “我什么地方没睡过啊,咱俩一起睡,晚上和你说会儿话。”林虎峰藏不住心思,下午自己的事儿,务必要跟裴回表表功,顺便好好打探一下小先生的爱慕进展如何。   他也没什么别的意思,就是觉得裴回身子弱,肯定打不过风依涵,秦姑娘要是喜欢能打的,裴回很是吃亏,因此自己有必要好好教教小先生的拳脚。   “喔,那我和重芳大哥说一声。”裴回暗道正好趁机问问,林虎峰是不是对秦姑娘一见钟情。   晚间各自休息之前,王谢依然延续了以往老妈子风格,过来照顾越陌。   林虎峰要和裴回一起睡的事情,越陌自然也听说了。尤其又从风依涵口中得知林虎峰“光辉事迹”,拿来与王谢共同分享,王谢哈哈一笑:“虎峰呆愣愣的,想不到这方面开窍倒是不慢。”   越陌微微抬起腿,好让王谢拿布巾更进一步给他擦身,王大夫伺候起人来那叫一个细致周到驾轻就熟,尤其是擦身之后力道适中的推拿,他很喜欢:“嗯,依涵形容,那就是认定依涵横刀夺爱,自己过来替兄弟兴师问罪——这里有些痒,帮我抓抓……对,就是这里……再往上一点……”   “伤口发痒就是好了。我再给你抹点药油。”王谢轻轻搔他腿上伤疤四周,笑道,“这小子怎么会认为容翔爱慕秦姑娘的?”   “不知道……”越陌双腿本来没有大碍,下地走两步还是可以的,但王谢横竖不准,说“反正也是要治,恢复的时候一定是躺在床上度日,也用不着走路,不如顺便把腿一起治了吧,这疤不好看,留着何用?况且现在腿脚不保养好了,二十年后暗疾显现不还得我治么。”   他来找王谢相认的时候,右腿被捅的窟窿快长好了,就是留下两个伤疤,大的如鸡卵,小的有拇指肚大小,造成这伤口的是一根三棱峨眉刺,这种兵器不但锋利,造成的伤口是三角的,很不容易合拢,即使合拢,肌肉也会有所移位变形,外表看不出来,日后便是隐患。   王谢怎么能让这种隐患发生?趁着手快,越陌迷药药效未过,将腿上结疤之处重新动刀整治一番,敷上秘制药粉,务必保证从里到外都可以恢复如初才行。   这也就造成越陌连下地走走都不许,只能躺着任对方动作。   这次受伤的整个情况,越陌简单向王谢提了提。原主是追人进了树林,对方埋伏人手杀原主,混乱中点起火来。原主马匹受惊,又被三人围攻,连挑三人后,原主身上已经挂彩。第四人亦即原主本来目标,此时持峨眉刺偷袭,原主避过要害,但也从马上摔了下来,立刻诈死诱敌,将对方杀死,大腿血流太多没有力气,正奋力往回爬,落入前三人之前所作陷阱中,迎面砸下的并非普通木桩,而是熊熊燃烧的枝干。原主拿手去挡,勉强躲开脑袋,于是托着起火的枝干片刻,直到……   直到原主力竭,生无可恋。   越陌说来平淡,王谢听着甚为感慨,转身就把越陌全身都检查了一遍。理由是:“横竖要休养,不如全都调养了罢。早年练武之人一般都会留下些暗伤,年轻气血足时不显,一过知天命之年就会统统爆出来找你麻烦。还好你出身好,能够及时保养,没落下什么暗疾。”   王谢擦过这条腿,重新拧了布巾,换另一条腿来擦,感受着皮肤下流畅的肌肉线条,啧啧赞叹,“趁着现在你不能动,我还能摸几把占占便宜,以后我可打不过你。”   越陌动动脚趾,微微挑眉,似笑非笑地明知故问:“为何我要和重芳打?于我有什么好处?”   王谢“叭”地响亮一口,亲在越陌膝盖上:“嗯,咱不打。”他明白轻重缓急,目前养伤要紧,自然不会此时挑动对方。即使对方现在全身赤衤果,两腿间那物触手可及也一样,若有接触,无非是清洗清洁而已。   越陌也深谙此理,接着之前话头:“虎峰喜欢切磋,明早我会让阿魏全力以赴。”   “你觉得他俩功夫如何?这个我不懂。”坦承自己不懂,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王谢清理了越陌的创口之后,重又敷上新药。   越陌评道:“阿魏武功高过依涵,要胜虎峰怕是也要费些功夫。只是切磋一事,毕竟比不得生死相搏,虎峰手上没有人命,关键时刻阿魏必胜无疑。”顿了顿,惋惜道,“今晚我本还有安排,可惜虎峰去找裴回了。”   “安排?”   “既然虎峰要切磋,我也好抽查一下手底下人的功夫有没有退步。”但是犯不着为此去打扰到裴回。“现在也只是看看芝夏的警觉。”   王谢亲了一口越陌额头:“以前你眼光就周到,现在更长远。没关系。”   “嗯,所以我一直都很看好重芳。”越陌不吝赞美。   “天涯果然眼光足够长远。”王谢厚着脸皮,夸奖越陌。   “过奖过奖。”   两个人毫不顾忌,彼此说着大言不惭的恭维话。   越陌目送“依依不舍”的王谢离开房间,自己阖眼睡了一阵。   自从准备动刀,打算在庄子里长住休养以来,他便将公务安排到了夜间,一是掩人耳目,白天人多眼杂口杂耳杂,每天书记官进进出出的未免令人生疑,无意中泄漏口风就更糟;二是白天有更多时间与王谢小康相处。除了家信和皇帝制诏外,他白天不想理会任何公务。   他两个轮值的书记官,牧昼和牧夜,跟着改了作息,趁月而来,踏露归去。   今夜自然也不例外。   牧夜今年已经三十五岁,个子不高,身形极瘦,眼皮沉重,平时总是耷拉着,一副睡不醒的样子。他整理了需要越陌批复的公文信函等,收在一只乌木盒子中,揣进怀里。主人要他提早一个时辰到,那便是子时三刻——平时都是丑时三刻,定这个时间是王谢再三坚持的:“子时调养身体,务必休息,不然我就喂你迷药”。   越陌当然赞成,他很乐意王谢这么紧张自己,更乐意为两个人长远计,好好保养身体。   只是今夜忽然早传书记官来,是什么意思?   少主的心思真难猜。   ☆、第六十一章 小夜谈——日后的黑历史   进入于飞庄并不难,如今这儿明里暗里的关键之地都有越陌人手接管着,牧夜轻轻松松见到越陌,开始汇报,越陌则口述回复,由他记录。   公务处理完毕,牧夜正要行礼退下,忽听越陌问:“阿夜,你半路上可以感觉到什么异样?”   “异样?”牧夜不明所以。   越陌便令菲菲唤今夜轮值的暗卫。   “主人。”不多时一名黑衣男子悄然进屋,单膝跪地行礼。   “牧夜过来这一路,你可以看到有何异样。”   “禀主人,牧夜经过前方院子时,院中客人曾随后出来探看,见牧夜一直进了这里才转身回去。”   越陌叫他退下,再看向牧夜,淡淡道:“我的书记官几时如此懈怠了。”   牧夜鬓角不由滴下冷汗,立即双膝一软,跪在地上。   越陌却没有再多说些什么:“下去罢。”   “是。”   至于牧夜回去之后如何发奋,搁下不提。   宁芝夏并没有打探别人隐私的习惯,尤其是在别人家里。他只是听到动静出门观察片刻,见是莫公子的人,便不再查探。   他却不知,本来越陌的意思是如果林虎峰警觉,自然有一场比斗。而此时林虎峰住裴回的院子,离得较远,不在一条路上,因此这个计划没办法继续实行。   江湖上没听说过有莫越这姓名的大人物,倘不是隐世,必然化名。宁芝夏且看风依涵与菲菲之间互使眼色,就知道必是莫公子的手笔,虎峰能得他栽培再进一步也是好的。   只是莫公子这般示好,又是何意?   完全不知道他大哥在想些什么的林虎峰,此刻正幸福地打着小呼噜。   晚上他终于按耐不住,一到裴回屋子里,就把自己替裴回出面的事,竹筒倒豆一般全说了。末了拍着胸脯保证:“我跟风依涵打过以后,已经掌握了他的弱点,你只要用‘仙人指路’转‘一苇渡江’然后他必然会‘怪蟒翻身’,此时你再‘双龙出海’……听明白了没有?”   裴回又不会武功,自然不懂他说的都是些什么,哪里还管回答听不听得明白,急急分辩:“虎峰你误会了,我对秦姑娘完全没那个意思!”   “哈哈哈,不用这么掩饰啦,我行走江湖这么多年,听过不少说书的,小伙子喜欢姑娘,都是像你这样心里偷偷摸摸想,嘴上死不认账。”林虎峰很是得意。   裴回连忙解释:“秦姑娘喜欢的是重芳大哥,我对她只是指导后辈。”他再老实,秦筝薇开口王大夫闭口王先生,丝毫不遮掩自己爱慕之意,他怎么会留意不到。   “哎呀哎呀我懂,不就是你喜欢她,她喜欢别人么。她这么漂亮,难怪你们都喜欢,不过重芳一定除外。只要不是重芳跟你抢人,放心我一定帮你把人追到手!”林虎峰拍着胸脯保证,“虽然重芳很厉害,但是他不是断袖么,绝对不会跟你抢的。”   “重芳大哥对我哥一往情深,当然不会喜欢她这样子。不过要是他真的喜欢,我也会尽力帮忙的。但这跟我没有关系啊。”   “怎么没有?我还听话本上讲,红颜祸水,要是处理不好,兄弟反目都是有的。”   裴回跟林虎峰说不清楚,越解释越乱,实在没法辩解,干脆反问:“难道你不是看见秦姑娘漂亮,这次去给她解围,好讨她欢心么?”   “我?讨她欢心?”   裴回和林虎峰说话也不顾忌,托着下巴嘿嘿笑道:“一见钟情,再见倾心,也没看见你平时对谁那么急切。况且你一直硬说我爱慕于她,难道不是为了遮掩你的心事?话本上也这么说啊,明明你自己喜欢偏不敢说,拉扯朋友做挡箭牌。”   “怎么可能!”这下轮到林虎峰浑身有嘴也掰扯不清了,一着急嗓门就大起来,“我是为兄弟两肋插刀,你别瞎猜啊!”   一嗓子惊动小康,吓得小孩儿噌地坐起来,哭着伸手乱摸:“舅舅——”   裴回赶紧把小康拢到怀里,又是亲又是哄,望向自知嗓门太大做错事不得不捂住嘴的林虎峰,轻声道:“我是不会喜欢秦姑娘的,她那类的都不喜欢,你不信我可以发誓。至于你要是喜欢,我可以帮你去追,你要是不想告诉我。也就算了。”   林虎峰也不明白为什么裴回的兴致一下子就低了,挠头道:“我只是觉得她挺好看的,说书的就经常讲,漂亮的姑娘总是会被两个以上的男人追,然后发生很多恩怨情仇,所以……”   “话本的东西你也信。”裴回揉揉额头,“小老百姓过日子,哪里就跟话本一样了。比如话本上说两个人有误会,一个揪着另一个领子叫‘你听我解释听我解释’,另一个拼命摇头‘我不听我不不听我不听’,这不是傻么,有事直截了当说出来才能解决,那样磨磨蹭蹭成什么样子。刚刚你觉得我误会你,可曾有抱着我摇晃我大声说‘听我解释听我解释’?”   林虎峰想想,全身一抖:“我怎么觉得那人是个娘娘腔,才能这么矫情。”   “我也这么觉得。而且,”裴回很认真道,“离得这么近,说话这么急,一定会喷一脸口水,还能问出什么来。”   “你说,是不是叫着‘我不听不听’的那个人,主要也是想躲口水啊?”   两个人的对话无意中已经离题万里,裴回感觉怀里小康安静下来,两个人就轻手轻脚把小孩儿安放在床里。   “你睡觉老实么?”   “不老实。”   “喔,那我睡中间。别踢到小康。”   “好啊……容翔,你真的不喜欢秦姑娘?”   “比真金还真。”   “那我是不是得跟风依涵道个歉,万一他是真心的呢?”   “去吧。”裴回顿了顿,“我存了几瓶跌打药酒,就在外屋柜子下面,你给他一瓶吧。”   “容翔真好——哎,你究竟喜欢什么样的?说出来我帮你参详参详?”   “不一定要多漂亮,有气质就好。还有聪明大方,还要温柔体贴,嗯,最好是会做饭,家常菜就行。”裴回秉承着“我说过了你也要说”的心理,又道,“那你呢?你喜欢什么样的?”   “一定要漂亮的美女啊,我想娶一个绝色佳人,武功也要了得,这样我平时也可以切磋啦。据说P股大好生养,还得有P股。”   “如果庄子里来这样的绝色佳人,我一定替你留意。”   “好啊,你真的不喜欢秦姑娘?那对她这么好?”   “我要照顾后辈啊,连照顾你也是一样……”   “谁是后辈,你还不是在我怀里哭,还不是被我捆过?”   “……”   “睡着了?”   “……”   “……呼噜噜……”   裴回装睡,林虎峰是真睡,裴回听着耳畔绵长安稳的呼吸声,忽然觉得林虎峰实在是个活宝——“是个宝”跟“是个活宝”一字之差,迥然不同。   想像着,自己左边良人右边孩儿,平时吃饱穿暖,忙中有闲,这小日子真是神仙不换。   如果林虎峰是断袖就好了,就可以聊更多,可惜。   而且自己喜欢的对象,是像燕华那样,刚刚那些想象,完全是照搬燕华脾气秉性,什么时候会遇上那样一个人呢?   ——他二人从来没有想过,后来找到的良人与自己想象中完全不同。   一个别说“绝色”了,长得清秀而已,没胸没腰没P股,除了一套养生功,别的一点功夫都不会,身子骨还弱得很。   另一个既不聪明也不体贴,毛毛躁躁总惹得鸡飞狗跳,除了皮糙肉厚和不挑食之外,也就是好养活了。   “我和你怎么会凑作对呢?真奇怪。”两个人有时候会对视着,感慨的同时,提出这个问题。   随后一个会念叨:“因为你这么鲁莽,我不放心。”   另一个就念叨:“是你太瘦弱了,我看不下去。”   随后又是一番唇枪舌战,撸胳膊挽袖子动手,并且以一个人以各种可能或不可能的姿势,抱起扛起背起卷起另一个,迅速冲进屋关门告终。   至于在门后发生了什么,就不得而知了,横竖第二天又是腰酸背痛,你侬我侬。   此乃后话,暂且不提。   次日一早林虎峰就蹦起来,直奔晒药场。   得了越陌不许留手的命令,阿魏早就赶到,一身灰色短打,收拾利落。   林虎峰一看见他,眼就亮了,按照他大哥平时的嘱咐,耐着性子抱拳客套两句,就要动手。   阿魏煞有介事:“林少侠,咱们又不是有深仇大恨,就这么打起来,一招定胜负有些太儿戏,不如全面切磋?”他晓得少主的重视,也有自己为难之处,赢了怕抹对方面子,输了怕抹少主面子,所以立刻想好比试切磋方式——回合。   尺有所长,寸有所短,各有输赢,应该会皆大欢喜。   “全面切磋?是什么意思?”   “就是各个方面都比试。”阿魏道,“一项一项比过了,最后再打过,特别的痛快!”——谁说武者都是莽汉,光拼力气,那不是傻大个么。   ☆、第六十二章 出其不意   比力气,搬动药场角落放着的大水缸;比轻功,踩着药场矮墙飞奔追逐;比准头,百步穿杨;比内功,龟息闭气……林虎峰连着翻到第一百三十个跟头的时候,终于支撑不住倒在地上,全身肌肉控制不住突突的跳。   “歇会儿比拳脚?”阿魏自觉停下来,问。刚才他赢多输少,因着他经常玩这些,稍微沾了点便宜,对方则是吃了初次接触不熟练的亏。   “呼……呼……好久没这么痛快过……我……现在我赢不了你,我们吃过饭再战!”   “好!”认输并不丢人,阿魏有点喜欢这个虽然莽撞但是不蛮干的小少年了,走过去主动伸手,“起来,我们去吃饭。”   “嗯!”林虎峰借力从地上站起,拍拍身上尘土。   王谢在旁,不禁感叹,林虎峰这个年纪最易冲动,好勇斗狠,不计后果,能心胸开阔不计得失,不知是天生如此还是宁芝夏训导有方。   宁芝夏就在一旁默默看着,忽然上前一步,对着阿魏一拱手。   阿魏便是一愣,连忙还礼。   宁芝夏肃颜道:“有劳将军,望少时一并指点。”   “这怎么敢当。”   “能见识将军手段,才是幸事。”宁芝夏很是诚恳。   阿魏忽然醒悟,惊讶望向宁芝夏。他以为宁芝夏过来,是作为大哥给兄弟撑场面来的,但这位兄长似乎不是那个意思。   宁芝夏微微点头:“这些比试看似随手而出,随意而为,但芝夏遇见过闯过战场的老兵,偶尔说过练兵之事,大营多简陋,设施就地取材,练兵因地制宜,花样百出。将军这么驾轻就熟,举手投足也带着几分严肃规整,势必出身行伍。”   阿魏这个风华正茂的年纪,举手投足也未显现暗伤,若说从军中无故退出,绝无可能。要么是另有任务在身,要么就是世家子弟在军中历练,要么就是逃兵。阿魏目光堂堂正正,掩饰再好,眼底也有血杀之气,自然不是畏惧战场的逃兵,而举止风度完全不似大家出身,也不是世家子弟。   结论只有一样:此人至少曾任军中将领,此时是有公干。   宁芝夏和阿魏说了几句话,转身离开,临走之前深深看了一眼王谢。   王谢立即跟上。   宁芝夏认真道:“阿魏并未推辞‘将军’称谓,他可是单纯的小厮?”   王谢一怔,这必是宁芝夏看出了什么,怕其对自己不利,便道:“风、魏关系不仅是主仆,他俩来此本就不是特特学医,而是另有安排。”   “莫公子的安排?”宁芝夏盯着王谢看,“风依涵与菲菲互通眼色,他是莫公子安插进来的。”   王谢惊讶之余,向宁芝夏挑大指称赞:“观察入微!”随即压低声音,“芝夏放心,他是自己人,并无恶意。不仅不会害我,还会保证大家平安,不再出事。”   谁知宁芝夏点点头,沉声说出了另一个意思:“我想和莫公子谈谈行伍之事,重芳可否安排?”   倘使旁人提出这要求,王谢还要考虑,而宁芝夏不是那么轻易打扰别人的性子,肯开金口,郑重拜托,必有要事。   “我这就去问他。”王谢应允。   “有劳。”宁芝夏拱手。   “行伍之事?”越陌已经起身,见王谢急匆匆走来,竟是宁芝夏有事求见,不由一怔。   “芝夏非常郑重,我想此事非同小可。”   越陌点头:“邀他一叙。”   宁芝夏进来,见越陌依然半坐半卧,很是客气请他靠近坐下:“芝夏有事找我?”   宁芝夏点头,道:“确有一事,莫公子若是军中使者,芝夏便和盘托出,若非,还请引荐。”他眉间再没冷淡之意,全是凝重:“芝夏宁愿此事捕风捉影危言耸听,但万一是真,不敢行差踏错。”   如此郑重其事,越陌微笑的唇角渐渐拉直,王谢也自觉起身,找借口回避:“我先去药房。”   菲菲不甚放心地望向少主,她不知宁芝夏来历,不敢掉以轻心,而现在少主给她示意是“退下”,她只好行礼和王谢一前一后走出去。   王谢见她蛾眉微皱,宽慰道:“菲菲不用担心,芝夏有分寸。”   “公子也有分寸,可是世事难料,万中有一。”菲菲和王谢熟了,也说得上几句话。   “你家公子吉人自有天相,必有后福,你不是亲眼见到过。”   “谢先生吉言。”   宁芝夏过了有一阵子,方从屋里出来,请菲菲进去,王谢并没有跟着一起走进去,只是望着宁芝夏,笑笑:“这么快?”并不向他打探内幕。   宁芝夏微微点头,道:“莫公子很好。多谢重芳安排,我已将自己见闻尽数与莫公子说了。”   王谢便邀他共进早餐,宁芝夏微一犹豫,道:“重芳上次与我说过,北地五六年后必有战事,是东北,抑或西北?”   王谢肃了神色,既然宁芝夏突然这么问,方才所谈之事必与战争有关,忽然想起一事,心中不由一沉。他勉强笑道:“西北。”   宁芝夏见他面色有异,也便不再追问。他二人说这两句话的功夫,菲菲便走了出来,脸上也是凝重。   她刚刚在屋子里只说了两句话。一进门,见越陌面沉似水,不由出声询问:“少主?”   “速传,书记官。”   “是。”   大白天传书记官,便是有十万火急的大事了,菲菲不敢怠慢,立刻行礼,快步离开,经过那二人身侧也只是点点头。   屋里越陌半阖着眼,在心里苦笑:“这里呆不住了,边城也去不成,这次不得不回洛城了。虽然重芳不介意和我在一起,但事出突然,如此仓促,该怎么开这个口……似乎重芳始终吃软不吃硬?”   宁芝夏向他展示了一块破碎皮子,包着碎成三截的牛角佩。皮子上是零碎笔墨,乍看杂乱无章,越陌认得出这是军队才有的地形绘制手法,推测这皮子是地图一角。而牛角佩之上刻着一只雄鹰振翅高飞,画面精美,被摩挲得油光水滑,应是主人爱物,能拥有这样气势标记的牛角佩,主人并非我朝子民,而且身份不低。   这是从虎窝里扒到的,宁芝夏认得牛角佩系外族之物。边境犬牙交错,都为谋生,北地并非没有外族进山,多是穷苦猎人,而这牛角佩以及皮革上似乎有异国文字,主人必定不是为了谋生冒险翻越山岭。   此事可大可小,往小了说,不过是个命丧虎口的倒霉蛋,往大了说,这可就是祸国殃民了,谁知道此人有没有同伙,究竟意欲何为?   宁芝夏到是往当地县城去了一圈,县城并非轻视,只是研究过牛角佩之后告诉宁芝夏,十三外族无一以飞鹰为图腾,因此不是大事,皮子过于零碎,也看不出本来面目,死人连骨头都残缺不全,此事便就揭过。   而宁芝夏就在回来的路上,慢慢将皮子拼齐了,这才发现其中奥秘,只是他虽有些门路,但一家之言难以取信于人,尤其此事可大可小,易被忽视,正在想法子的时候,在王谢这里见到了越陌,不由心中一动,将事情和盘托出。   越陌比他知道多了何止一点半点,掩盖住惊讶神色,谢过宁芝夏的小心谨慎,这才细细思索。   飞鹰虽非这一十三家外族图腾,却是西北边城之外,某附属小国凭风王子的秘密印记,让原主身陷火海的探子就有此一模一样的印鉴,那探子明里的身份却是银刀门。凭风国的手,伸到中原江湖,未免也太长了。   正好那凭风国有质子就在洛城,联想到还有四个月又是诸方纳贡之大典,他务必要及早查明原委,保证一切无忧。   越陌这边紧急安排布置,王谢一顿饭也是吃得神思不属,心里想的是另一件事——既然他自己那么努力也没改了燕华的命,燕华虽已借尸还魂,但还是横死过一次,苏文裔也是早早死了,那宁芝夏、林虎峰、裴回……是不是将来也都……!   他虽说这辈子主要是为燕华积功德,这些朋友都是藏了些心思才顺便交好的,但是身边这一个个活生生的人,既然已经相识相知,就这么每隔几年辞世一个,他见惯生死也受不了啊。   怎么办?王大夫一筷子下去,夹了一大块姜,直接放进嘴里嚼了很久才反应过来。   宁芝夏见他恍惚,想了想是从自己问北地战事开始的,有些过意不去:“重芳?重芳?”   “啊?哦——”王谢恍然回神,那块姜已经咽下去了,“芝夏唤我?”   “犯我朝者,虽远必诛。重芳不必担心。将来我亦会保家卫国。”   王谢暗暗叫苦,他知道宁芝夏一定会保家卫国,还知道对方一定会血溅沙场:“芝夏就不担心,刀枪无眼,生死无常?”   宁芝夏点头道:“重芳是大夫,治病救人,自然看重性命。而我辈既生于天地间,自当有一番追求,才不枉为人。”竟是将生死置之度外。   ☆、第六十三章 “我陪你!”   王谢肃然起敬——且慢,既然宁芝夏对生死都看得那么透彻,自己又瞎操心什么。最多也就是护着点,让这位将军多杀敌建功,别死在自己人手里罢。   想开了,脸上就有笑容:“是我一时糊涂。”随意说着话,想起上辈子形销骨立、英年早逝的裴回来,暗自盘算,至少这次也不能让别人伤了裴回的心,裴回也要快快乐乐过日子才好。至于延寿之法,他可以再想,毕竟现在裴回才刚刚一十七岁,离他“郁郁而终”还有十来年。   这么一寻思,心眼就又活动开来。自己从现在开始留意,尽早给裴回找一个心上人要紧。如今越陌手底下能人不少,作为家长,多多关心罢。   用过早饭,宁芝夏和林虎峰一起去找阿魏,王谢见菲菲还在院子里歇息,知道越陌有事,自己进屋拿了只钵研磨药材,时不时往外面看上一眼。   没过多久果然从越陌屋中出来一人,低着头急匆匆离开,看个子比较高,知道这是书记官牧昼。   菲菲立即进了房间,王谢又稍后片刻,这才缓缓往越陌处走,进门迎面就是菲菲:“先生,公子有请。”   王谢快步走上去:“天涯找我有事?”   越陌垂眸盯着自己双手,听见王谢问,不由露出一个苦笑:“重芳,对不住,有件急事想与你商量。”   王谢挨着他坐下,越陌这表情摆明了是左右为难之事,联想到宁芝夏的神情,影影约约猜到一二分:“你……要走?”   越陌没直接回答,低低声音道:“重芳,抱抱我好不好?”   王谢从善如流,小心避开他的伤口:“怎么突然儿女情长起来。”   “因为不得不走,重芳心里必然不舒服。我也想多留在这里几天,但……”剩下的话,淹没在唇舌交缠中。   “重逢那时候说的话,才过了几天,你就忘记不成?”还是王谢先停了下来,温柔舐去越陌唇上的晶亮,“以前我就想,要用个什么样的法子,让你行事不要以我为主,走出自己想要的一片天,现在不是正好。家与国从来不是只能二选一,放心,我陪你。”   比“我爱你”更能打动人心的,莫过于“我陪你”,无论做什么,我都陪着你。刮风下雨也好,刀山火海也好,沿途无论一帆风顺,还是艰难险阻,都有我,陪你。这不是懵懵懂懂激情后的一时冲动,而是褪尽铅华的相濡以沫。   你身份地位比我低,我喜欢你,不是施舍,不是怜悯,是想办法给你更好的生活,让我们并肩而行;你身份地位比我高,我喜欢你,不是嫉妒,而是奋起直追,依然让我们并肩而行。没有洋洋得意,没有恍然失落,没有高高在上的炫耀,没有阴阳怪气的嘲讽,更没有曲意逢迎的奉承,多少人能做到如此豁达,有少人又能保持平常心?   古往今来,多少贫贱不能移,最后败在一朝富贵。   越陌始终担心的,莫过于之前自己什么都没有,处处奉王谢为主,而现在身份有了很大落差,王谢会如何想?如何待他?是以自己小心行事,小意体贴,而王谢也果然没有令他失望。他自己心里已经不是一点半点的窃喜了,果然从小喜欢的人,品性本身就是那么好,虽然中间的经历挫折了些,但最后,他没看错人不是么?   嗯,这个人是他的,即使放手,也会跟在他身边乖乖走下去的。   但是他能放手么?必然不!   趁着王谢靠近他轻声哄他的时候,越陌身子微微前倾,主动探出粉红舌尖,轻轻碰触对方唇角,含含糊糊道:“怎么办,我不想走了。”   王谢一手揽住了他的后脑,又是一个绵长温柔的吻,也含含糊糊道:“不成,你可是我开山大弟子,我养了你这么久,你得好好做出番事业给我看。”   越陌轻咬对方舌尖:“怎么,现在反过来赶我走不成?”   “不是赶你走。”王谢亲昵过了,给越陌整理一下鬓发,正色道,“就你这身体,我作为你请来的神医,务必全程跟随,以便照料。”   “可是这于飞庄……”   “我本来是想让容翔照看,可是上午的时候改主意了。我们带着容翔罢,让他多多接触些人物。”   “为何?”   “好给他觅个良人。容翔那么老实,容易被人骗,不放在眼皮子底下看着点,我不放心。”   话题这么一岔开,越陌被他逗乐了:“好,如果有人敢骗容翔,我叫人准备好刑堂等着他就是。话说回来,重芳看中谁,就要把那个人包裹严了藏屋里,谁都不让碰才放心罢。”   “我可只想藏你一个。”王谢立刻回嘴澄清。   “好啊。”越陌知他说的是玩笑话,“那这庄子要如何?”   “彭伟要建义诊,补贴大夫,从那时候我就开始招募大夫了,这事你知道的。”   “难道是要托付给那些大夫?不,新来的人良莠不齐,重芳必定不会为此砸了自己招牌……是彭伟?他愿意?”   “有个舒适庄子,让他夫人散心,有份积德行善的事情,让他为自己未出世的孩儿祈福,有一堆大夫环绕左右,随时照料,将来说不准还能青史留名。庄子本身除了教课和坐堂,没有什么复杂之处。至于药材一事,可以继续拜托康安堂王四掌柜,现在他和我关系岂止不错,那是更进一步。而且管理庄子的还有一位,你也是认识的。”   “哦?”   “便是苏家叠翠坊的东方管事。”   “是他?”   “苏家的惨事过后,一是人力物力不足,二是苏家灭门太过诡异,叠翠坊开不下去。有些师傅去了别的首饰楼,有一些年纪大,又没亲人照顾,我接来养着。东方管事起初打算在家里颐养天年,但是发现自己闲下来全身不得劲,我又占着帮他家主人报仇的人情,就请他过来照管药材和器械了。”   “重芳全局筹谋能力确实了得。”   “嘿嘿,话说,那案子,你可曾查过?”王谢小心翼翼。   “查过。我能动弹之后,确定他们不会生疑,就命人去查了。”越陌忽然笑了一声,“重芳一直没问,正好今日一并说了。”   “我只怕你不愿讲。”   “当初觉得我有所图谋,认我做坏人的时候,重芳不是很能说的么,推理丝丝入扣。”   “那不是对外么,咱不带翻旧账的,若要翻,你带着只鹦鹉试探我的账,又该怎么算?”   两人又是相视一笑,越陌端正神色:“此事说来话长……”   “虽然我很想听,可是刚刚你已经说了许多话了。”王谢送上一杯茶,给越陌润喉咙,“我来说,你来纠正。你也说了我推理丝丝入扣。”   “嗯。”越陌笑眯眯看着他。   “乔小桥和胡佳是景秀楼,归属繁露山庄管。三三和四三归时瑞管。欧真是白虎庄。白虎庄与景秀楼有关系,时瑞告诉我是因为欧真追求胡佳不成,被乔小桥教唆,杀了苏家的人,掳去苏文裔。之后苏文裔病危,需要我这位大夫,欧真起初是要乔小桥帮着请我去,后来性急自己跑过来。欧真是个疯子,我跟他接触的时候就察觉不好,谁想到他会兵分两路……”这就说到伤心处了,眼神发直。   越陌一见情况不对,抬起那条好腿来,本来想砸,刚抬起来的那一刻就心软了,足跟不轻不重蹬了蹬王谢大腿上,王谢蓦地一惊,慢半拍抓住越陌的脚,顺手揉着对方小腿,释然笑道:“好了,任谁遇上这事儿,一时都缓不过来。以后你可都得负责。”   越陌眼波流转:“嗯。”心道,我自然愿意负责到底的。   王谢接着往下讲:“欧真手下来势汹汹,三三必定产生了误会,所以有了混战,为了保护小康,三三带他逃走。那个时候小康的身体虽然好得七七八八,那也是在我调养下才能继续恢复,况且我配的药全天下敢说,绝对独一份,虽然三三带着小康走,但小康毒发却毫无办法。时瑞想要我医治小康,就得拿出诚意。欧真的头颅就是他诚意。虽说我不清楚他为什么下这么大本钱,可能不单单是为了外孙罢,但毕竟最后他将欧真杀了,也算为你报仇了。至于三三,她只是时瑞一个护主的工具,怪一把刀犯错,一点用也没有。时瑞找到我的时候,我起初真是不想再管小康的事,毕竟没有时瑞硬往咱家塞进一个孩子,也就没有后面那堆糟心事。后来触动我,不过是惦记你喜爱小孩儿这份情谊在,才把小康要来养,同时还要了苏家的补偿。唉,可惜没有找到苏文裔的尸体。”   “他没有死。”   王谢双眼忽然亮起来:“苏少掌柜还活着?”   越陌点头,叹道:“活着,只是救治不及,据大夫说是烧坏了脑子,浑浑噩噩。也不知对他而言,究竟是活着好还是死亡更好。”   作者有话要说:  就是不别扭,就是不纠结,就是不闹矛盾,就是老夫老妻互相腻乎,偶尔耍个小聪明神马的那叫情趣。   所以其实王谢是改变了很多命运的~   感谢晏卿扔了一个地雷~么么~   其实作者是想在这里打上本卷完结的字样的。   蛋酥开新地图了,就接着写下去吧~~~   明天继续王大夫抱大腿之旅    ☆、第六十四章 家长的嘱托   “欧真也不过白虎庄一把刀,名义上是庄主之子,其实这样的子女,成年的至少有七十多个,不少人惦记庄主的位子。”越陌道,这些是王谢作为外人并不知道的部分,“白虎庄和繁露历来有合作关系,繁露必要时会给白虎庄庇护,欧真这件事是私人所为,繁露处处可做文章,只要和白虎庄其他人做些约定即可。时瑞的本钱并不大,他只有这一个外孙了,偷偷下了大功夫,确实想着重芳能治好就可以。他也可怜,白发人送黑发人,心疼自己唯一的血脉,若重芳不是唯一能治好小康的人,三三带走小康之后他也不会再来。”   王谢点头:“是了,所以欧真坏了他的事,他必定要找欧真算账,一是为了泄愤,二是为了让我继续给他治小康。”   越陌继续道:“我接到第一批消息的时候是六月底,重芳还没有给……给我发丧的时候,以探查名医的名义。其中包括刚刚说的那些事,以及乔小桥,她是在请重芳去就苏文裔的当夜,离开后就被杀了,被杀的名义是清理门户,推测可能是四三所为。在她的房间里有一个捆绑在床的女人,是苏文裔之妻,被景秀楼软禁后上报。而苏文裔也找到了,他没有死亡,而是胡佳怕欧真再造杀孽,偷偷把苏文裔喂了诈死的药。欧真得知苏文裔死了,赶回去只顾安慰胡佳,没仔细检查苏文裔尸体,后来胡佳将苏文裔安置在一户农家。”   “原来如此,后来你抹去消息,时瑞便找不到,才会告诉我苏文裔已死。”   越陌叹道:“正是。我吩咐手下将苏氏送过去,他们夫妻也算团圆了。苏文裔痴傻,不会理会苏家几乎灭门的惨状,可能也是桩幸事……那时候我在边城,地处偏远,信息来往不便,收到第二批消息,才知道重芳要弘扬医道,兴建医学院,当时就想着无论如何也要和重芳相认,但是重芳这医学院是时瑞协建的,里面还有一个小康在,我贸然进入,他定然怀疑我要生出些是非,只好先避避风头,往这里安插人手再说。后面的事……我等不及便直接过来,重芳都知道了。”   “你现在不怕时瑞怀疑?”   “我愿意承认小康,他还能有什么疑问?”越陌再大度,也对时瑞之前自作主张硬塞小康过来这件事,有些不快,“他现在暗中已经是我的人,不足为虑。”   “那苏文裔……日子过得可还好?”   “好,我安排了小厮和丫头,那附近还有一个郎中,是自己人。”越陌想了想,“你要将他们接来?”   “叠翠坊的老人就在庄上,见了昔日少东家,还不一定如何的伤心,但是也算团聚。等我从洛城回来,没准可以治好他——他是我第一个病人,总觉得他能好好活着,我的医术就会一直很厉害。”王谢遮掩着自己的心思:苏文裔活着,燕华变成了越陌也活着,这不就说明自己还是能够改变一些命运的?蔡氏师徒、宁芝夏、林虎峰、裴回……都给我平平安安活下去才是正理!   “好。”越陌也不多问,他对王谢如此重视苏文裔,总有些微妙的感觉,尤其王谢曾经提过单就身体而言,燕华还不如苏文裔耐看……但是越陌这具身体,应该更耐看些……   “小康,你打算如何?”王谢并没有察觉,继续发问。   越陌赶紧收拾起心思,他要是再追问,惹王谢挂念,那无心之语也有可能成真,不如干脆不提:“小康平安活着就好,这次我们带他一起走,他只能作为父母明确的私生。即使这样,时瑞也很是高兴了。”   “那你……”   “重芳已经是小康的父亲,我势必要承认小康。”越陌回答得很是坚定,“容翔也是小康的舅舅。小康的亲族就这些,够了。”   “这是变相告诫我不要拈花惹草么?”王谢故意“害怕得”身体抖了抖,双手沿着小腿往上,一直摸到越陌大腿根处,“我会牢牢抱着天涯这条大腿,绝不放手。”   越陌刚刚运筹帷幄各种谋划、举重若轻各种算计,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红了脸,轻轻“嗯”了一声。   这时候分个心似乎也没什么大碍,于是王谢就这么做了。   “接下来,轮到我说你听。”一吻之后,王谢正色道,“我也是有安排的。”   “愿闻其详。”   “干脆我将我们重逢后,我在庄子里做的事情,统统再给你讲一遍,你就明白原因了。”越陌没说错,王谢早有谋划。   “第一件事,将早上给小学徒开蒙这件事,变成轮流的,大夫只要照着我的医道三字经念念就好。第二件事,下午原本一直是我主讲的课,变成了互相探讨,一方提出问题,另一方研究解决,不要求一定有结果,如果一时不知道探讨什么话题,我那里还有厚厚一沓医案。第三件事不用担心大夫和学徒们不满,我这里别的不够,银子还是够用的。这些动作,你如今可明白?”   越陌点头。起先他只道是调整新的授课方式,原来王谢从那时候就开始慢慢置身事外:“这是为了……我?”越陌一旦有事,王谢就可以随时离开。   “还有谁能?”王谢挺起胸膛,得意炫耀。   越陌抿唇一笑:“如此说来,我到要先行一步,早点到洛城了。”   “啊?为什么?”王谢一愣,他这里都万事俱备就等着一起上路了,越陌却要先走?   “从长计议。”越陌缓缓吐出这四个字,“我那里还有一位看着不管事,但暗中实权在握的王爷兼上级,一位武功不错,疼宠儿子的王妃,两个疼爱弟弟的王姐,以及一位圣上表哥。”   “天涯已有计划?”   “嗯。”   “好,需要我做什么,保证配合,一定完成!”   “好。”越陌想了想,道,“可能……要做个惊才绝艳,却痛失所爱,心如死灰的样子。”   “那你呢?”   “自然是求之不得,辗转反侧。”   “我大概明白了……”   这边两个人商议停当,那边阿魏望着默默跟随的宁芝夏,压力陡增。   并不是说宁芝夏武功盖世,而是那犀利眼神……阿魏敢以自己练过十年的功夫保证,这位手上绝对见过血。   宁芝夏的内功显然比林虎峰强上许多,轻功亦然,气力稍逊,这武功招式一看便是以速度见长——最后阿魏还是和林虎峰比试了拳脚,宁芝夏在一旁观战,并未下场。   裴回抱来三条手巾放在旁边,宁芝夏先谢了裴回,拿过一条擦汗,依然望向场内插招换式的两个人。   “虎峰好像要输了。”裴回不懂武功,看着林虎峰左支右绌挨了好几下老拳,不由担心。   “确实。”宁芝夏道,停了一阵,忽然道,“那瓶药酒,是容翔给虎峰的?”   “药酒?”   “虎峰向风依涵道歉时的赔礼。”   “喔,那个啊,我看见虎峰和依涵打架,怕伤到谁都不好,就把药酒找出来了。”裴回笑了笑,有些局促。   “虎峰难得有容翔这样的好伙伴,容翔多费心了。”林虎峰放着好端端房间不睡,偏要和裴回挤一张床。裴回不会武,没法切磋功夫,却能得林虎峰这么亲近,宁芝夏当然对裴回另眼相看。   “啊?没事,没事!”裴回被惊着了,连连摆手,不好意思地道,“我毕竟比他大一点,关照他是应该的。”   “还是多谢,他若有什么出格举止,你不必替他遮掩,尽管来找我。”   “出格?没有呀。”裴回疑惑。   宁芝夏道:“看见陌生人就冲过去挑衅,还不够出格么。”   “那个……那个……其实他是为了我啦。”裴回不会扯谎,宁芝夏一问就全说了,“他是误会我对秦姑娘有爱慕之情,将依涵当成我情敌,这才替我出头。”   宁芝夏唇角忍不住上挑,就说他教出来的人怎么会冒冒失失冲上去打斗,原因却在这里。   裴回还在补充着,给林虎峰求情:“虎峰很讲义气,那只是个误会,芝夏大哥不要罚他。”   “为朋友两肋插刀是好事。鲁莽就不好了。容翔,我拜托你帮忙,继续磨磨虎峰的毛躁性子,可否应允?”   “这、这……”裴回正不知所措,还好宁芝夏继续道:“也不用时时刻刻留意,只是偶尔在旁提点就好。”   “嗯,好的!”裴回说着话,就见阿魏绕到林虎峰背后一个肘击,终于将人打翻在地爬不起来。   阿魏随即不再有动作,稍微喘匀了气,往场外走来,裴回赶忙递上手巾给他擦汗。   林虎峰在地上躺了一会才挣扎着坐起来,呲牙咧嘴——咦,自己多出一条手臂?   “容、容翔?”   “你好沉……”裴回很想扶他,试了试搀不动,非常有自知之明的没有继续拽,而是关切地问,“能站起来走走么?肌肉现在不活动活动,晚上会酸疼的,这一身汗坐在空旷地上,也要小心受凉。”   林虎峰脸红脖子粗,鬓发散乱,喘着粗气,看裴回认真齐整的模样,忽然就露出一个坏笑,往下一拉他胳膊。   就算再累脱力,他的气力也远胜裴回,更何况裴回弯着腰重心前倾,一个没留神就直接跌倒在林虎峰身上,两个人同时倒地,滚成一团。   “林虎峰!”裴回从对方身上支撑起半个身体,怒道。   “可是我好累,不想起啊。”林虎峰指指天空:“看,躺平了看看天,是不是很漂亮,打过一场架以后看看天,有助于提升心性。”   “真的?”裴回将信将疑。   “当然是真的。”   “那也别躺在这里,不然——”   一阵风刮过,裴回眼疾手快拿袖子一挡脸:“——不然就会被风吹一脸土!”   林虎峰没挡,他脸上汗水粘着尘土,黑一道灰一道,还不幸迷了眼睛。   晒药,自然要选干燥通风的场地,干燥有风,必有尘土。   尤其是贴着地皮吹风,这不是等着吃土么。    ☆、第六十五章 笨拙的安慰   宁芝夏向阿魏行礼:“有劳将军指点。”   “宁大侠,我只是个小卒子。”阿魏解释。   宁芝夏点头,他根本不信。毕竟领过兵的和被领兵的,从指挥上就能看出来。阿魏带着林虎峰早上切磋的那叫一个全面,表现得再明白不过。   阿魏也知道对方根本不信,这是彼此心知肚明的事。他昨晚听少主的意思,这两人可以交好,因此在和林虎峰切磋的时候就多花了些心思指点,被宁芝夏识破也没什么。   “虎峰这样儿郎,在军中会是一杆好枪。”   “请尽情磨砺。”   这边王谢和越陌商议已定,王谢可不似前番作势要走那样大张旗鼓,先下个帖子,准备次日去拜访彭伟。   当天下午的课堂结束时,他并未像往常一样,请大家自由提问,而是示意众人稍候,他有话要说。   先是,感谢大家这么多天坚持下来探讨医道,再是,自己要去洛城开一家分馆,估计三月之内必有消息,届时在座诸位作为元老,都有机会在洛城一展身手。   这是王大夫高明之处,只说自己要离开此处,人心必然不稳,一旦提及众人日后前途,便是大大的好事。便是再怎么医术娴熟医德崇高,也没见几个是真淡泊名利的,有好机会自然乐得把握。   只是,有一个人例外——“什么?王先生要走?”秦筝薇失声叫道,“好端端为何要走?”   大堂上只有她一位女学生,此时开口,极为突兀。   王谢微微点头:“能将医馆开遍中原各地,乃是一生梦想所在,有此良机,自然不能错过。”   秦筝薇眼珠一转:“先生既然要开分馆,不知此行要带多少人?”   她这一问,到是合了不少大夫的心思。   王谢胸有成竹:“大家今晚好好想想,万事开头难,有愿去的要做好一路颠簸准备,只是到了洛城,我不一定有空像现在这样授课;不去的,在这里行医,我也另有补贴,每人一月十两银子。”   十两纹银,真不是个小数目,三口之家日日鸡鸭鱼肉,一个月也花不了这么多。   “大家考虑停当,想同去的便在后日正午之前找我或者找容翔,我看人数,选七八位一起去洛城。”   秦筝薇眼睛亮起来,她不在乎银子,也不在乎一路吃苦,更不在乎听不到讲课,只要能跟王谢一路走。   她哪里知道,王谢根本没考虑让她跟着一起去的可能性。   特地坐在她身边的风依涵开始想:到时候是用迷药呢?是强捆呢?还是生出点什么事端呢?   越陌这边准备启程,并不困难,礞石和菲菲被王谢教授了护理之法,前者本身就是大夫,后者本身就是侍女,来时伺候越陌周到,走的时候更能照顾周详。   现下立刻动身,也是越陌新打定的主意,一是时间紧迫,凭风国细作与银刀门勾结之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二是他打算用凄惨模样,博得王妃愧疚疼爱之心,方便日后行事——另外原主的后院还有一堆女人,洛城内也颇有几位红颜知己,他哪能等着王谢过去再处理?   王谢略知其意,也不着急,约定自己处理完庄上事宜,稍后三天便赶过去。   而晚间裴回正在考虑自己该怎么收拾行李,跟着王谢一起走的时候,林虎峰很是兴奋地凑过来:“容翔容翔!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好消息?”   “去洛城的一路上,我们可以作伴啦!”   “什么?你也先不走了?”裴回惊讶。   “是啊是啊。”林虎峰沾沾自喜,“这下我就可以跟阿魏师父多学两招了。”   “可是你那些货物……”   “那些是大哥要管的事,我谈不来生意,只负责好好练功,见义勇为之类。”林虎峰乐得悠闲,“我还没去过洛城,听说洛城卧虎藏龙,高手如云。”   “我也没去过,洛城是国都,必定非常热闹。可是那里能人太多了,不知道我们能不能在洛城站稳脚跟。”裴回有点担心,“以前我还在秋城的时候,听来自洛城的师伯师叔们讲,洛城的人真是不得了,绝对不能貌相!穿得衣冠楚楚的有可能是穷光蛋,看上去不起眼的客人也有可能一掷千金。还有的掌柜对客人说错一句话,当时没什么,过上一两个月以后生意就开不下去的事!也有特别穷苦的人家,路上随手哄了一个走丢的小孩子,第二天这家人就得了一大箱子金银财宝。”   “哇,这么厉害……”   “洛城里面,没有本事的要想站住脚,只要有靠山,就能过得很好。如果没有靠山,哪怕是天大的本事,也施展不出来。据说里面许多弯弯绕,小老百姓不清楚,不揣摩上意,根本呆不下去。揣摩错了,会赔本赔得很厉害。揣摩对了,那就非常吃香。洛城裴家医馆有一次听说宓王世子赞赏某种滋补汤品,登时进了不少相关药料,结果销路特别好,红利比历年翻了一番。但这种事情,也就发生过一次,对于我等来说,是可遇不可求的。重芳大哥虽然很有本事,莫公子看着也很能干,但谁知道够不够做重芳大哥的靠山?据说在洛城每个时辰都有店家关张的,万一惹上什么麻烦……”   裴回停下来,小心地问发愣的林虎峰:“是不是我说太多了?”   林虎峰摇头,忽然抱着肚子大笑:“原来你这么胆小啊!”   裴回瞪他:“这是谨慎!”   “你呀,要跟我学,天塌下来有大个儿顶着呢,医馆成了就立住脚了,不成就回来接着开,又能怎么样?走遍天下都是一个‘理’字,你好好招待人,自然不会出什么事。”   裴回叹口气,摇摇头:“没有你想得那么简单。医馆和别的生意铺子不一样。大夫也是人,治得了病,治不了命啊。”   “什么意思?”林虎峰不懂。   “就是说,有些伤病,比如失血过多,中毒过深,伤口面积过大,沉疴日久,年老体弱等等,大夫无能为力,拼了命也救不回来,但是病人如果有来头,那救治不力导致病人死亡,就是大夫的错了。你不是常听话本么,里面说什么魔教教主的好朋友生了重病,大夫说没救了,教主一发怒就把大夫杀了么。洛城虽然没有魔教教主,但是有权有势的大人们可是不少,他们家眷朋友一生病,就会找一串大夫过去。到时候治不好,谁知道会被怎样斥责折腾。而且如果别人治不好的病,你治好了,也不行。”   “这又是个什么道理?”   “当然不行,因为有的时候大人就要故意让某个对头死啊,所以知道的大夫都不敢治,你去治好了,他会把火撒在你头上,你说怎么办?要是这两家势力差不多,大夫两边都不能得罪,又该怎么办?”   “真麻烦。”林虎峰也听出来事情复杂,不好处理,“所以你才担心啊?不去不就行了?”   “是啊,不过我没关系的。我担心重芳大哥,虽说他很厉害,但是没权没势的,又不清楚洛城的动静,我怕他出事。”裴回愁眉苦脸的回答,他的性子是认准一个人就不松手的,跟着王谢上刀山下火海,即使害怕也要做。   “小小年纪操什么心呐。”林虎峰就看不得裴回一脸愁容,伸手在他脸上用力揉了揉,“你想办法变强不就好了!”说着话,把人提起来拽出屋子,叫声“抓住我”,纵身就上了房。   “哎哎——”裴回吓了一跳,下意识就抱紧林虎峰的腰,等明白过来,人已经在屋顶了。   现在是月末,天边残月还没出来,夜幕下满满的星星。   林虎峰深深吸了口气:“看看,八月十五的时候月亮很大很圆,看不见几颗星,但是没有月亮的时候,星星也很多很漂亮。”   “嗯?”裴回不明白,除了他发现林虎峰已经沐浴完毕,身上干净清爽体温比自己高以外,啥都没想。   林虎峰挠了挠头,他下午全身不是汗就是土,当然回屋就洗澡了,此时拉着裴回指点:“这就是说,看见比自己强的,就藏起来,没有比自己强的,就可以出头了,懂不懂?”   裴回看了看星空,扭头看着林虎峰,忽然明白了他的用意:“你是说,韬光养晦,避其锋芒?”   林虎峰一拍巴掌:“就是这个意思!”   裴回笑笑,林虎峰会安慰他,心思还颇为巧妙,他眨眨眼睛:“谢谢。”   “哎呀谢什么,”林虎峰想,他大哥之前告诉他安慰人的法子,就是带着人一起看星星,然后随便说点什么,就算词不达意,对方也会明白这份心意的,果然大哥说的没错,自己只要随便说点话,裴回这不就很高兴了么,“再说了,有我保护你!”   裴回呵呵笑道:“好啊,要是我惹了麻烦,你冲上去替我挨揍。”   “不,我要揍翻他们!”   “祖宗哎,就别惹事了……”    ☆、第六十六章 脖子以下能够描写的部分   屋里传来动静:“……舅舅……”   “小康在屋里叫我呢,快点带我下去!”裴回一听就急了。   林虎峰轻盈一跃落地,进屋把小康抱过来:“叔叔带你飞高高——”   夜风送爽,小康看不见林虎峰动作,只觉得颠了一下,咯咯笑着抓住林虎峰前襟:“叔叔,飞高高!”   “好嘞!”林虎峰举着小康在屋顶蹿上跳下,小康觉得风吹在脸上凉凉的很舒服,抬着小胳膊往前扑腾,林虎峰就由着他抓啊抓。   裴回看着小康被林虎峰带得好像皮猴子,忽然间不敢确定以后小康会变成什么样的人。   不过也别说,被这么一闹,他心情好了许多,伸了个懒腰,抬头看看星空,挺好看,真的。   宁芝夏远远眺向这边,也不自觉带上了一丝笑意。   林虎峰想留下来,跟着阿魏继续切磋,他自然十分支持。   晚间越陌和他又见了一面,他是此事的直接证人,虽然证据交给越陌了,但老虎窝里面其他带不走的痕迹、碎布之类也可能派上用场,那些东西只有他和林虎峰见过,而同时他对北地深山布局,进出线路,风土人情等也颇为熟悉,故此越陌邀他前往洛城,以便有事时互相商议,他便应允下来。   至于这次带来的货物,越陌在提出邀请的时候,就已经想到这点,表示可以直接收购,宁芝夏起初是拒绝的,他这些货物都是卖与老主顾,甚至会攒了多人预订的单子之后他才动身上路,商人诚信为本,他届时交接货物之后快马赶往洛城即可。   越陌闻言,立即提出另一种方式:遣人去代卖,宁芝夏可修书若干交予对方。   这样一来宁芝夏倒也没了顾虑,越陌当着他的面,唤菲菲找个人来交接。宓王世子微服出行,表面看不过带着一名侍女和一名大夫,而实际人数少说也有二十,侍卫暗卫都在不远处缀着,等候命令,不多时此事便安排妥当。   宁芝夏留下的另一原因在于阿魏。越陌早听阿魏汇报宁芝夏的言谈举止,既然宁芝夏对行伍之事感兴趣,越陌乐得投其所好。   阿魏跟着他三年了,之前的确是一员牙将。虽说牙将不过统领五千人,但沙场无情,能做到将领,不止武功方面,对行兵布阵之事不说必定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也要研究透彻。   于是越陌便悠然将阿魏“卖”给宁芝夏,二人撮土为山,插草为阵,设了红豆绿豆为双方兵卒,晒药场一角变成了沙盘。   宁芝夏没有说什么,单单微挑的唇角已经说明一切。虽然……他上来连输三阵,那也有不熟悉沙盘的缘故。   阿魏却暗自心惊,宁芝夏的打法,优点和缺点非常明显,尽是剑走偏锋,极为狠辣,然而壮烈。既然少主吩咐过,这是重要人物,值得好好栽培,他便敞开了讲授行军的道理,宁芝夏听得津津有味。   这二人一个教一个学,后来说得久了,宁芝夏便从斗篷里直接拽出一只八成新土黄色皮壶,扬手扔给阿魏。   “这是——烧刀子!?”阿魏接过皮壶,拔下塞子,先嗅嗅,之后毫不客气地灌了一口,眼睛兴奋地发亮。   宁芝夏点头:“北地猎人自酿的土酒。”极辣、极苦、酒劲极烈的烧刀子。   “来到这里这么久,真是怀念这样的烈酒啊。”阿魏又灌了一大口,咂咂嘴,把皮壶递过去。   宁芝夏毫不犹豫接过,也灌了一口,长长呼出酒气:“这酒,喜欢的爱不释手,不喜欢的避若蛇蝎。”   “这是救命酒,边疆苦寒,全仗着烈酒。喝来喝去,也就习惯了,隔段日子不喝,还真是想念。”   “那便多饮几口。”宁芝夏将皮壶交给阿魏,似笑非笑。   两个人你一口我一口,颇有些惺惺相惜的感觉。   一皮壶酒,大半进了阿魏肚子,阿魏微醺之际甚至快忘了宁芝夏有着“少主客人”这重身份,直叫“怎么样,我今日就交定你这个朋友了!”   宁芝夏毅然击掌:“好!”   “哎呀没带见面礼……等我回去再补!”   宁芝夏慢悠悠道:“做朋友便要陪着朋友是不是?”   “那是自然!”   “你陪着朋友再战几场沙盘如何?还是不胜酒力……”   “这点酒能奈我何,我们再战!”   这次宁芝夏连胜三局。   不仅如此,还从不知什么地方拿出两根鸭蛋粗细的白蜡杆子:“听说十八般兵刃,在军中其实只有刀枪剑棍最是实用。你我兴致正好,可愿一试夜战?”   这般粗的白蜡杆装上枪头就是大枪,稍微细一些就是花枪,枪乃百兵之王,易学难精,却与长矛不同。长矛多为硬木,横冲直撞讲一个猛字,枪杆必须带弹性,闯入敌阵施展开来,有“枪若游龙”之美誉,便是说的借力打力。   阿魏接了一根,在手里颠了颠颇为沉重,加把内劲抖开了,见杆头微震,赞声:“不错!”   做枪的白蜡杆子,光是种植就与别样树木不同,简言之既费功夫又烧银子,阿魏手上这根,最少也长了十三四年,又粗又直,沉甸甸的压手,光溜溜不见一个节疤,首尾几乎一般的粗细,如此百里挑一的好料,不是出自国家专管的用作军器的树林,种植者便只能是爱武成痴之人。   宁芝夏比了个起手式,将白蜡杆一提,杆头虚点。   阿魏也比了个起手式,足下蹬地,杆头一抖直奔面门。   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两根杆身一触即分,阿魏暗暗为对方叫了声“好俊的功夫”,耍枪的人都有一套好内功,加上一把好腰力,看不出宁芝夏竟然如此厉害,此次他可不敢托大,打起精神使出浑身解数……   ——随后虽说没有被打得满头包,但是也像林虎峰一样,滚了一身尘土。   宁芝夏收势,重新裹上自己的斗篷,慢悠悠走到沙盘前,弯腰捡起皮壶,塞进斗篷。这才走到阿魏面前,探手将对方从地上拖拽起来,半背半抗,带到原准备给林虎峰的屋子,将人横在床上,转身走出。   阿魏在他关门之后,刷地睁开双眼,毫无醉意。这个宁芝夏有一手啊,且不说这身武艺,会隐忍能激将,谋而后动,学以致用,饶着学到能耐,还能拐着弯的替兄弟出头。另外,此人虽然有些难以捉摸,但本心还算不错,他到是小看了这人。嗯,不愧是少主吩咐好好对待的客人,少主始终英明神武。   此刻阿魏心中英明神武的少主,正十分英明神武地指挥王大夫做着一点也不英明神武的事:“……对,再用点力……嗯……痒……疼,就是这里……”   王谢坐在床尾,大腿上横搭了一条布巾,布巾上搁着一只骨肉匀停的足。王大夫十指在这只足上轻拢慢捻的,从足背到足心,从足跟到趾尖,各处穴位一一照顾周全。   越陌明早动身,行李等一应物什不用费心,他只想和王谢两个人能多呆一会儿,就多呆一会儿。   当然,此次回洛城,鹦鹉灰衣就不带了,当初他带来这只鸟,未必没存着试探王谢有何打算的心思,若是王谢连一个人变成一只鸟都能接受,他就没有亮明身份的顾忌了。偏偏他的打算被王谢反将一军,也不知道究竟是谁折腾了谁,不过最终结果很好很满意就是了。   越陌也好王谢也好,都拿这只鹦鹉作了试探的工具,因此事后对待灰衣便关心几分,日前王谢便教裴回,当真给鸟儿做了金针拔障,效果非凡,现在灰衣一双乌溜溜的小圆眼睛左瞧右瞧的,煞是精神。   可是还有一句大白话叫做“媳妇抱上床,媒人丢过墙”,就好像小康一样,一旦可能打扰到王谢与越陌相处,王谢立刻就将之拜托给裴回照顾。越陌笑称再过几日恐怕小康就要改口叫裴回爹爹了,王谢道那不正好裴回也是断袖,小康以后可以多娶几个老婆,多生些儿子,一个姓越,一个姓王,一个姓裴,反正都是你亲骨肉。越陌于是感叹要是小康也断袖,岂不就会觉得罪大恶极了。王谢拍胸脯保证:“他要是连袖子都没胆承认断,也就只能老实成家生子。”   是啊,即使单薄如裴回,也敢承认自己是断袖。   “明早我们可以同行一程,来我车里?”王谢推拿的手艺也是顶呱呱,况且足心本是敏感所在,又痒又麻,难怪越陌忍不住,只好寻些由头说话,王谢次日要进城拜访彭伟,是以他有此一言。   “好啊,这路上颠簸,你自己小心别乱动。饮食宜忌的单子我早就给菲菲了,礞石虽说看我不顺眼,对你可是真真的放在心上,我就不担心了,”王谢应着,手下动作不停,“从明天晚上开始让他给你捏捏脚,他捏完了,你一定要洗干净脚再睡!嗯……这趾甲有些长了啊,我顺便修剪?”   “嗯。”越陌脚趾头动了动,懒懒应声,心思在王谢要求“一定洗干净脚再睡”的嘱咐上,这屋里怎么又泛着莫名的酸味儿了。    ☆、第六十七章 秦姑娘的以退为进   “然后呢?”王谢见对方漫不经心,于是追问得不怀好意。   “然后?”   “是啊,修剪完了,然后呢?”   “然后?然后重芳去洗手。”越陌眼珠一转。   “再然后呢?”   越陌没说话,盯着王谢双眼,张开嘴,探出舌尖,舔了舔菱唇。   ——有便宜好占!   于是王大夫闻弦声而知雅意,乐颠颠遵命去也。   他两个人你侬我侬,拿着肉麻当有趣,秦筝薇这边却是一片忙碌。   她在王谢说完话后,第一个冲上去,急着表决心要去洛城,王谢只拎出一个理由便将她否决:“来往一趟,怕是令姊的孩子早生出来了。”   ——她当初留在于飞庄的原因便是要学些妇科,好照顾孕姊。   王谢顿一顿,又道:“明日我去拜访令姊夫。”   ——这是要让她走?   秦筝薇并不知晓王谢想请彭伟帮忙照管庄子之事,她一个愣神的功夫,已有别人凑到王谢身边询问,只得站在一边,贝齿咬着红唇,柳眉紧锁。   甚至连众人离开,堂上只剩自己一个人,都不在意。   不,外面还有一个风依涵等着她出来。   一见面,风依涵继续摇着折扇:“筝薇啊,小可……”   秦筝薇劈口道:“今日我心中极为难过,要回屋歇息,风少如不能想出令我赴洛城的法子,就不要纠缠。”   她这般爽脆利落,到是噎得风依涵一怔。   秦筝薇飞快从他身边走过,送走我是吧?好,如你所愿。自古都说烈女怕缠郎,又说女追男隔层纱,她就不信自己不能行!   叫上自己两个小丫头,吩咐她们收拾行李。   明日她要和王先生一起回姊夫那里,风依涵可不会跟着了罢,她要把话说清楚!   是以当王谢清晨正要跟着越陌一起上车的时候,发现庄子门口抱膝坐着一大二小三个人。   不仅如此,身边还有一大包行李。   “这是……?”   秦筝薇硬是三更天就起身了,带着小丫头守在庄门处,不敢睡着,主仆三人轮流打着小盹儿守候,待得王谢越陌出来,秦筝薇立刻要站的时候,腿已经麻了,不由踉跄两步,跌跌撞撞往王谢身上撞来——还好菲菲见多识广,一看这情形,也不顾跟少主交换眼神,抢步上前接住秦筝薇,这才有功夫回头请示越陌,果然见越陌微笑着,不可察觉地点了点头。   菲菲暗忖:风依涵哪里去了?拦着秦筝薇不是他的任务么?这下玩忽职守,小心少主发配你去西南当探子。   “王先生,筝薇在此日久,承蒙先生不吝赐教,昨日听闻先生要离开,也不便叨扰。”   秦筝薇一个姑娘家,自然没有武人健壮体格,虽然多裹了两件衣裳,八月末九月初,白天是热,夜晚可没那么暖和。加之女孩儿家都爱俏,一身藕色裙装看着漂亮,可不挡风,娇躯微微打着颤,小脸看起来颇为苍白,硬生生挤出的笑容无奈而凄楚,真是我见犹怜。   王谢暗自疑惑,昨日被拒绝后,这姑娘又想出什么新鲜花样?   只听秦筝薇又道:“我一个弱女子出门在外多有不便,既然先生是去拜访姊夫,筝薇只想与先生顺路随行返家,路上好有个照应而已。”   说着,她楚楚可怜的一双美目望过来,“家姊还等着筝薇照顾,此后怕是没时间再见王先生了,王先生还请惦念一点师生的情谊,好歹让筝薇顺顺当当回家罢。”   王谢一听,这姑娘这么痛快,要知难而退?她主动离开,对自己而言是件好事,可是短短一夜就有这么大变化,这里面……怎么有些不对劲。   “咳。”菲菲在越陌的示意下,清了清嗓子,“先生,我家公子伤口未愈,怕吹了冷风,先在车内等候。”说着指挥软轿停在马车后面,和礞石一左一右,小心搀扶越陌进了车厢。   王谢一看越陌一辆车,自家一辆车,在看秦筝薇的行李,眸色就微微沉了。秦筝薇来时是和彭伟一辆车,那是亲戚不避嫌,自己和对方这孤男寡女挤在一辆车里,算怎么回事?又不是出不起这个车钱,更不打算互通款曲,秦筝薇果然不死心,这个嫌他必须得避——更何况越陌还在一旁瞧着呢。   于是王谢端正神色,没直接回应秦筝薇,只是对着两个小丫头道:“你们把行李先拿进去。”   随后温言对秦筝薇道:“秦姑娘,这个要求,恕我暂时无法答应。”   秦筝薇柳眉微蹙,连连摆手,辩白道:“先生不要误会,筝薇真的没有什么别的心思吗,就这点小小要求,先生都不能应允么。”   王谢叹口气:“不是我应不应允,而是你衣上夜露痕重,现下面色苍白,双唇微颤,额间一点青色,鼻下微涕,行动僵硬,言语中气不足,呼吸缓而紧,不必探脉便知这是风寒入体之兆,若折腾一路,回到彭兄那里免不了三五日的高热,此时还是不要行路为好。现在回屋煮些花椒姜汤饮下,睡起一觉,鬓角发汗方可。”   秦筝薇想过王谢可能会拒绝,比如男女授受不亲,比如忽然生气翻脸,比如再为她准备车驾,却未没想到王谢回答的理由是这个。   她咬了咬贝齿,还是按照之前设想的那样,谢道:“如此到是筝薇又给先生添麻烦了。先生,筝薇自会遣人准备车辆,学生多日打搅,无以为报,请先生收下一点薄礼,今日就此别过!”   ——这是秦筝薇想出来的一招以退为进!   如果王谢没拒绝她同乘,这是多好的机会,不会有风依涵过来捣乱,她终于可以倾诉心迹。   她会站在王谢的立场上,告诉他,她不在意对方是个断袖,他喜欢男人也没关系,但是男人一生势必要成家立业娶妻生子,跟她成婚,给她名分和稳定的生活,她会给他生孩子,他们会组成一个很和睦的家庭。她也在努力学习医术,将来成为他的贤内助,他们两个人的小日子会过的很好,很长久。   她相信,自己这样一位深明大义的女子,必定会博得王谢好感的。   如果王谢还是没有给她两个人独处的机会,那么她只是想送给王谢一点东西,就说是临别赠礼。而只要王谢能接她的礼物,她就算在王谢严密的防守下,取得了一丝丝突破,至少不要让对方一直将自己作为彭伟的小姨子,或者一名单纯的学生。王谢刚刚拒绝过她一次,按常理推断,很可能不会立刻拒绝她第二次,那么她的心意至少也传达到了。   可惜王谢并不是能按常理推断的人,给毫无希望之人留有念想这件事,将来可能成为隐患,他绝对不会因一时心软而点头同意。   但是他拒绝的话都到了唇边,甚至发出第一个音的时候,突然整句话都卡在喉咙里,不得不硬生生咽下去。   因为秦筝薇从袖中掏出一件物事。   越陌半倚在车厢的窗边,透过薄纱,看着王谢和秦筝薇相对说话。   秦筝薇背对着他,神态自然瞧不清楚,王谢面朝着他,他的目力足矣看清王谢脸上,刹那间失态的错愕,还有虽然掩盖及时,但明显停顿的口型。   越陌神色未明,其实是竖起耳朵全神贯注的偷听,菲菲不明所以,莫名的就感到车厢内气氛凝重,暗骂刚刚自己怎么就跟着上车来了,不然就好去打扰一番。   礞石不清楚里面的弯弯绕,越陌只将他做一个随身大夫,别的都不叫他知道,此时在旁好奇地探头去看,只见王谢脸上又温柔起来,轻声说着什么,伸手接过了秦筝薇递去的东西。   礞石耳力一般,越陌却是不同,全神贯注听得是“……既然姑娘有这份心意,重芳却之不恭,这礼物充作束脩,未免太过贵重,今日我便与彭兄说明,待姑娘出嫁之日,我便作为娘家人,为姑娘添妆。”   这次,王谢明明白白将礼物用途解释为“束脩”,而非女孩儿家的心意,又将自己自觉列为亲眷,彭氏夫妇当然不会拒绝有这样一位亲戚。   秦筝薇却忽然握紧了掌中礼物,坚决地道:“王先生,这物赠与先生,绝非为了冲抵束脩,筝薇之用意,便是以此物为证,先生终有一日会见我秦筝薇在医道上足以匹配先生!”还有,不止医道,她也会成为匹配王谢的人!   她将话说得如此明显,这就是剖明心迹了。   要是真听王谢的,将礼物按束脩算,这不过是师生情谊,秦筝薇无论如何也要让王谢觉得她非同一般庸脂俗粉,必须要以一种方式令王谢加以关注。她记得姐姐曾经说过,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的时候,往往是从关注对方开始的。   针对一名大夫而言,对于医术的钻研与挑战,应该足以引起对方注意。   她又错估了王谢。   秦筝薇年纪轻轻,一个闺中女孩儿家,遇见的人、经过的事毕竟少数,许多事,只是她自己一厢情愿美好的想象。 ☆、第六十八章 传家宝物归原主   按照王谢的性子,比试医术不过“区区小事”,来一个挑一个,来一群挑一群,他并不在乎有谁比他强,更不在乎谁可以“匹配”他。正如他曾经说过“救一名重病号重要,还是救一百名普通病人重要,本身是无法作比较的”。   秦筝薇真的成为名医,他会替对方高兴,也只不过仅仅替对方高兴而已。   王大夫上辈子加这辈子关注的目标始终只有一个,目前打定主意要“匹配”的目标也是同一人。   现在那目标本人就坐在离他五六尺之遥的马车内,王大夫还会生出什么别的想法才是怪事。   只是看秦筝薇这股执拗劲儿……要按平常来说,王谢给了面子对方还不下台阶,王谢绝对转身就走,而如今秦筝薇都说出这样的话来,王谢竟然没有动。   他明知道不接这礼物,便是彻底断了秦筝薇念想,王大夫不愿耽误女孩儿青春,能早日将话说开了,再好不过。而接过这礼物,便是默许秦筝薇继续追求……   越陌就见王谢露出一个笑容,那笑容的感觉,便与那晚将他认作敌人,过来敲打他不要对小康有什么举动之时,一般无二。   王谢不急不慢,主动将礼物从秦筝薇手上拿过,从容收在袖中。他面对秦筝薇欣慰喜悦的眼神,拱手道:“承蒙姑娘青眼,姑娘的心意我已知晓,为师与有荣焉,你我师徒之情,天地可鉴,日月可昭。为师定然为姑娘寻一门俊杰相配。”   这话说得实在不能更清楚明白。   说完,王谢直接转身走人,不顾秦筝薇错愕的表情,三步并作两步登上越陌马车:“我们出发。”   菲菲望一眼越陌,越陌半闭着眼睛养神,便是默许。   车夫一甩鞭子,四匹高头大马昂首挺胸迈开了蹄,车轮轱辘轱辘,往前方行去。   王谢看着不理他的越陌,欲言又止。他知道越陌在装睡,也知道越陌必定不是真不高兴。   菲菲和礞石见主子不说话,也没人敢挑话头,一时车厢内安静下来。   直至马车行到看不见于飞庄时,越陌才眨眨眼,淡淡道:“你们都去歇一会儿罢。”   这是赶人出去。   ——遣菲菲和礞石出去,是什么缘故?   自然因着现在远离秦筝薇视线,他可以好好跟王谢聊天了。   越陌发话没人敢不听,一直看着那二人登上后面那辆车,王谢主动将窗帘拉上,这马车看似小小一辆不起眼,却要四匹骏马驾驭,本身便有不少奥妙,搭建车厢四面上下是木板包着铁皮,内侧的木板表面仔细看去全是密密麻麻的小孔,十分吸音,门帘窗帘也是厚重,一旦放下,车里人低声谈话,声音绝对传不到车夫耳中。   越陌这才微微笑道:“重芳又不同意人家姑娘的追求,又舍不得人家姑娘的礼物,莫非有什么玄机?”   王谢连连点头,已经喜孜孜地,笑盈盈地,按耐不住地,虚虚合拢双手,径直举到他眼前,慢悠悠打开手掌。   掌中是一把件,通体洁白细腻的羊脂玉,雕就一只小巧圆润的葫芦!   王谢不说话,满含笑容望向对方,将这只葫芦轻轻放在对方皮肤完好的右手掌心,自己双手并不离开,而是将对方右掌连同掌心的葫芦,一并裹了进去。   越陌五指稍微移动,摩挲着葫芦,这形状大小……他先是疑惑,后倏然醒悟,双颊飞上红霞,显然是想起了当日那一段故事。   刚才那云淡风轻的小世子阁下转眼变成一只熟透的大红柿子,不安地动了动身体,良久,才细如蚊蚋地道:“这个,是你家那只?”是你原本那对儿。   “是我家那只。”是我原本那对儿。   “我的?”原本要给我的。   “你的。”原本就是给你的。   “嗯,我的。”越陌不松手,怪不得王谢那么猴急,就好像强行从秦筝薇手上抢来似的,这东西他猪油蒙了心才会不要。   “嗯,你的。”王谢微笑,虽说葫芦玉器数不胜数,形制差不多者比比皆是,他自家东西哪能不认识。   这不正是王谢的传家宝,那对儿白玉葫芦之一?   当初王谢把这只葫芦换回玉料,等有余钱了去赎回却发现晚了一步,此物被人买走,为此很是可惜了一阵。谁料到峰回路转,买这葫芦的人可能本来就是彭伟,也可能是别人将之赠予彭伟为礼。彭伟为了秦筝薇不要在于飞庄呆上那么久,讨价还价之后,忍痛将小姨子喜欢的苏绣百褶裙和葫芦手把件送出。这葫芦秦筝薇喜爱已久,昨夜她挑挑拣拣,可惜是过来暂住,身边没带着什么其他的贵重之物,最后决定将此物送给王谢留作念想。   是以这传家宝兜兜转转一圈儿,最终回到原主人之手,可不是破镜重圆,好事成双么。   王谢不由感慨:“幸好现在才找到,不然也就一起埋了。”   越陌摩挲着葫芦,闻言,笑吟吟问道:“听说重芳将我所有物件,统统一把火烧了?”   “呃……”这是秋后算账么?王谢刚刚还挂着笑模样的脸,登时垂了嘴角,“这个……差不多吧。也有没烧的,跟着你埋了。我看见你用过的东西就想起你,看见我的床我的房间,就想起你跟我躺着说话,我给你治伤;看见厅堂就觉得你还没死,一抬头就能碰见,一拐弯就会走出来;看见厨房冒炊烟,就想着是你在里面给我做饭……所以老宅都没法待,连同咱俩一起走过的街道都不想再走一遍。要不然我怎么会搬到庄上住。”   那时候,他有了钱,刚刚买了地准备弄庄子,因为燕华看不见,也没法布置,他原本是打算燕华眼睛好了以后,带着人过来,一起商量哪里修房屋,哪里挖池塘,哪里种树栽花等等,结果燕华突然没了,他在老宅子呆不住,干脆就搬出来。   王谢这心情,越陌自然感同身受,现在不管什么原因他回来了,王谢有时候夜里还会突然起床出屋,扒着他窗户看一阵听一回。头次这么干的时候,将守夜的菲菲吓得够呛,次日他得知此事,又是好笑又是心酸。他借尸还魂后患得患失,王谢这边只会比他更患得患失。   因此越陌只好装出兴致勃勃,好分散王谢的愁绪:“这么说来我便更是好奇了,重芳究竟埋了些什么?唔,我来猜猜……贴身的东西不多,我想应该是有我家人的牌位罢?”   “确实。”王谢承认,“你看重的那个匣子,我没打开过,连钥匙一并埋了。”   这么一提,越陌不禁叹道:“如今我也不敢再立牌位拜祭他们,原打算等伤势痊愈,偷偷刻一个双重牌位,表面是随便谁的人名,底下藏着他们名字,找由头送到寺里去供奉。”   看见越陌伤感了,王谢当然坐不住,立即岔开话题:“那什么,除了牌位我还埋了一样贴身的东西进去,你可猜不到。”   “哦?”   “就是……”王谢老脸也红了,忽然觉得自己真是嘴欠,“那个……那什么,你不是遗书里面留了一缕头发么,我也截了自己的一络,做个荷包装了给你戴上了。”   越陌抿唇一笑,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他心里甜着,心眼可还没让蜜漫过去,敏锐追问了句:“‘做个荷包装了’?”   王谢一脸尴尬,自己故意一带而过这招不灵啊:“嗯,做了一个。”   “我只是好奇,重芳自己做的荷包是甚么模样。”越陌很是憧憬。   “嗯,就是并蒂莲花,燕子比翼齐飞之类。”王谢讷讷道,又急着补充,“针脚不及你的万分之一,你现在可别找我要,戴着跟你身份十分不衬!你有我一个传家宝就够了!”   “还是不合算啊,”越陌道,“起码也要结个发罢?”先后两个身体都是他,这头发,怎么着也得结两遍不是?   王谢目光温柔了,应道:“等你痊愈,再剪给我。”   越陌却不赞成:“当初就是要等我痊愈,结果措手不及,我都没亲自结发。”   于是王谢乖乖寻了剪刀,给越陌剪下一缕头发,又对着小铜镜,给自己剪下一缕,打散了匀成两束,先取过其一,在手上拧了拧,当着越陌的面,三下五除二编了一个小小的同心结,拿在手里冲越陌晃了晃,收回来——这结子太明显,王谢怕别人疑心,挑出中间两根向外一拉,便成了万字结,只是颜色灰黑实在不怎么好看。   他将同心结改为万字结的用意,越陌一转眼珠就明白了,不由失笑:“这一看便是人发,哪有用人发打万字结的。”   王谢一锤脑袋,自己怎么忘记这个了,正为难着,越陌便慢悠悠道:“这个就留给重芳罢,那一束分三络编起来,给小葫芦系腰。”   王谢闻言,颇有深意地望向他,长长“喔——”了一声,他给越陌看过床头暗格之内,那枚系着灰发的白玉葫芦。   原来越陌是存的这个心,变着法要弄得一模一样。偏偏还揣着明白当糊涂,就是当面不说破,这点小心思,他哪有不乐得奉陪之理。   说话间便到了大路之上,两人便依依不舍分开。王谢登上自己小车,打起精神,进春城去找彭伟商议。   作者有话要说:  “拒绝彭伟的小姨子”任务完成度100%!   秦筝薇掉落:王谢传家宝白玉葫芦X1(不可绑定,可掉落,可交易)   ——越陌:嗯,有谁敢收?杀到0级。天凉王破。   还记得这个定情信物咩~~~   俩人腻味得无法直视,好歹都是重生回来的,如此幼稚……╮(╯▽╰)╭    ☆、第六十九章 隐忧   越陌绕城而行,王谢走后,他得将情绪好好藏起,王谢至少要三天后动身,加上拖家带口走得慢,正好这么多天……足以发生一些事情。   只是不知,王谢当真看到自己另一面的时候,还会不会像之前那样,信誓旦旦地保证“无论如何也要和你在一起”。   他应该对王谢有信心的……罢。   倘使王谢无法接受,他就……只好用笨办法了。   “菲菲,我们今日的客人,都有谁?”越陌在于飞庄一直凭书信办理公务,现在要回洛城,正好途中露个脸,下属们见见他,能安心,合作者见见他,能进一步商谈事宜,还有真真假假尔虞我诈的对手,他想算计的,想算计他的,都不在少数。   还不能一下子全都料理掉,最忌讳的是一家独大,能够互相制衡才是正理。繁露山庄暗中监管武林,并非明目张胆指手画脚控制一切。   “下午司徒、司寇会来,晚上司营和二庄主也会分别赶到,司营带一位客人。”司徒尚义,主管刃堂,负责任务执行;司寇尚礼,主管刑堂,负责各种赏罚;司营尚信,负责物堂,提供物资装备。二庄主,便是时瑞。   另外还有司农尚仁,鹰堂,情报收集;以及谋堂的司马尚智,参谋分析。这几个名号都是固定的,不过方便称呼而已。   这几人中,有的几乎已经三个月没见过越陌了,有些必须当面汇报的事也都不能再拖。他们每个人手底下也各自照管着十几个管事,管事之下还有下属,关系层层叠叠。   至于小康的外祖父时瑞,本身出自“物堂”,是上一任司营尚信,而升为繁露山庄二把手之后,并不属于任何一堂。他的职责是在越环或者越陌拟定总纲后,负责细化查疑,再分配下去。   繁露山庄的历任一把手的选拔,却和其他提拔不同,没有一位不是出身天家。越陌几乎从会走路开始,就被他爹当继任者培养文治武功——宓王越环于公是忠心耿耿维护天家利益,于私自然是惦记早点卸下担子,好和王妃逍遥自在。   越陌十二岁就被他爹暗中带着,旁观处理山庄事务,十五岁开始在山庄各处隐姓埋名,轮换试炼,他第一个任务是装成江湖店小二打探情报。   之后他做过幕僚,当过杀手,扮过账房,开过店、押过镖……鹰堂、谋堂、刃堂、刑堂、物堂上上下下每个位子都坐过一遍,还不能停了他爹布置的功课。   一晃五年,越陌二十岁的时候渐渐接手宓王的工作,现在繁露山庄八成以上决策均出自他的手笔。   只是越环心里也知道,自己这个儿子怕是不太愿意自己给他安排的事情,一桩桩任务完成确实出色,只是整个人越发的压抑。   小世子压力转换的方式是亲自出马——身为上位者本不该轻身涉险,他却在遇到重要大事时总坚持自己上阵。   凡是活人,就没有十全十美的,小世子有些怪癖也是人之常情,况且好在他艺高人胆大,一直也没有什么危险。   直到——在边城,几乎葬身火海。   父子之情虽淡,毕竟血浓于水,越环大惊之下也在反省。   少年人有锐气是件好事,上位者过于锐气并不是好事。过刚易折,越环明白这个道理,是以一直注重这点磨砺,小世子行事老成,他起初是很欣慰,后来才发现自己似乎犯了个错误。   或许是过早接触这些勾心斗角见不得人的阴暗,或许是不满于年纪轻轻就要在一条路上走到黑,或许是无法选择任何出路的绝望,小世子是在默默反抗。   他只求一死。   父命不可违,帝命不可辞,除了亲身涉险,还有什么解脱之法么?   越环再也不会想到,自己的儿子心中竟如此阴鸷。   他也不会知道,儿子已经成功解脱了。   “司徒,司寇。”越陌苏醒后见过这两个人,因为在边城行事时,司徒的刃堂和司寇的刑堂都出了人手协助,而一把手冲锋陷阵,这两个堂主不亲自陪同才是怪事。   越陌受伤,他俩最为紧张,要是人有个好歹,这二人难逃罪责,是以一旦越陌话头松动,立刻求见。为了让属下放心做事,越陌首先便应允这二人探望。   至于司营,那就简单了,司营的物堂掌管财务大权,哪一堂要装备要人要银子,司营不肯给,必然上他这儿哭穷来。此次要带的客人什么来意他也明白,这是有经营的新点子,要他支持批准。   还有时瑞,想必是借着这个汇报的机会,探探越陌对小康的看法罢。   越陌片刻之间打定主意,微阖着眼:“菲菲,唤礞石。”   “少主的伤势有变?”菲菲一惊,这才走出半日,少主就感到不适了么?   “无妨。”   越陌处理公务的时候,礞石自然不敢跟他同一辆马车,骑了马在车子前后左右乱转。自打王谢走了以后,他明显恢复了之前的精神头儿。   菲菲从车中探出头,一眼就看见礞石了,在小世子面前大呼小叫,绝对是举止失当,她取了枚核桃——马车里必然备着些干鲜果品,一是供路上消遣解闷,二是垫垫饥——皓腕一扬掷出去,正中礞石肩头。   礞石先是一怒:“谁打我——”回头见菲菲正对他招手,赶紧一别马头,两步凑过来,娴熟地与马车并行,低头招呼,“菲菲姐,找我有事?”   菲菲便道:“少主有事,你且进来。”   礞石立刻甩镫离鞍下马,一旁有护卫拢过缰绳,他拍拍身上并不明显的尘土,弯腰上车:“公子!公子哪里不舒服?”   见他焦急模样,越陌微微一笑:“并无。”   “这小人就放心了——是公子想换药了吗?”   “也非。”   “那公子有什么吩咐?”礞石在军中一向跳脱,没大没小惯了,并不觉得自己这么抢话实在失礼,菲菲却暗暗皱起眉头,心道少主向来不喜聒噪,礞石冒冒失失,之前已经给少主和王先生之间弄了一出不愉快。幸好少主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一夜之间便笼络住有些敌意的王先生。少主又不是无人可用,以少主的身份,宣王先生随行就好,为何还带着礞石?   不过菲菲并不担心:少主深谋远虑,此举必有深意。   她在一旁转着念头,越陌继续微笑:“礞石现在是我随行大夫,相关事项自然要请教大夫。”   “公子可别这么说!您有什么吩咐,只要交代下来,小人就是抛头颅洒热血,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你觉得,这只手最早几时可以拆线?”越陌问。他匆匆往洛城赶,左手没到时候,自然没有拆线。   “这个……”   从来同行是冤家,要是别人问,礞石一定会将前一个大夫褒贬一顿。尤其他自认为被王谢落过面子,而王谢医术也确实比他高,他这口气一直忍着,想在医术上早晚找补回去。   可也正是因为王谢医术比他高出不止一点半点,对于王谢下过的定论,他便不好推翻了,王谢交待的是五日后拆线,现在这情况……   礞石小心翼翼观察又观察,道:“至少五日。”   要是别个病人,他也可以大胆指点一番,但这病人是自己敬爱的公子,公子的身体不容有半分差池,稳妥起见,他最后还是没有推翻王谢的论断。   “咦,这日子就不能通融?”越陌一副遗憾的样子,“早几天也没有关系罢?”   “王先生医术很好的,公子还是不要提早拆线,以免发生意外。”   “没事,礞石的医术也很不错,不是么?”   ——这话说得真是诱惑!   礞石喉咙里就像有一只小手,挠啊挠,挠啊挠,自己敢不敢打这个包票?提前拆线,公子无事便罢,若是出了事,自己救治得当,也算功过相抵,就怕救治不当……自己,敢不敢应?   礞石很艰难地承认道:“小人医术不及王先生,觉得公子还是稳妥起见更好。”   他心中一番挣扎,自认为掩饰得好,没瞒过越陌的眼睛,越陌点头,这孩子能分辨轻重缓急,还算可用。   如果不可用,他就打发礞石回边城。刑堂的司寇手下自有专精外伤的大夫,调两个过来也非难事——至于专司刑罚的地方为何会出好大夫?   只有了解人体,才能用最方便省力的法子达到刑罚的效果。而能够全面了解人体,就已经是半个好大夫了。   研究如何损伤人体,自然相应要痊愈之法。能够做到的,自然就更是不错的大夫。   礞石想长远在自己手下做事,忠心是不错,要考校之处非常多,越陌另有打算。目前这一个小小试探,还算满意。   只是礞石缺点与优点一样,也同样显眼,还需打磨。   尤其是他作弄过小康。   礞石没认出来越陌与小康之间的相似,并非没有原因,越陌威严,他不敢仔细打量越陌相貌是其一,来到于飞庄的第一晚,光想着怎么给越陌出气,没仔细看小康样貌,之后被王谢挤兑的每天只顾研习医术,也顾不上想起这一茬是其二。   但若是长久使唤……想想小康……还是好好磨砺一下罢。   作者有话要说:  越陌的笨办法也就是死缠烂打了,好女怕缠郎啊。   【王大夫吐槽——也得看缠上来的是谁啊(得意脸)】   【路人:没有人对谁是好女谁是郎提出异议么?】    ☆、第七十章 失职了   王谢自是不知越陌一路上并不打算休息,将日程满满安排的事。   他和彭伟商谈结果自然是宾主尽欢,又顺便到康安堂见了王四掌柜——如今他已然是王四掌柜的座上宾,就冲这浪子回头白手起家的架势,没人小瞧。随后到医馆跟蔡氏师徒打了招呼,最后一站——带上礼物拜访雷衍水家。   王谢主要目的有二,自己临时出门几月,挨个拜托大家照应着些,另外孕妇的脉案由蔡先生接手,大家都在王谢处见过这位蔡先生,知道这位先生为人十分的稳重可靠,虽脉案转移稍有遗憾,也都应允下来。   雷家就在王宅隔壁,王谢迟疑了下,还是进了自己老宅,两个月,自从他搬进于飞庄之后就再也没来过。   只因心情不同。   王谢转转前厅,转转花园,走到自己上了锁的卧房门口看了看,没开锁。   燕华的东西,除了那束头发,他真的一件都没有留。   现在他荷包里还有一束头发。   他并不需要留恋了。   王谢迈开步子回了于飞庄。   谁知,还没出春城,就有蒺藜过来报信。   ——秦筝薇秦姑娘,竟然留书一封,搭乘某位女病人的车子,包袱款款地离开了。   王谢不由稍微松了口气,这姑娘一走他可省心不少。他又怕路上出什么意外,遣蒺藜先行一步,去彭伟那里看看人到了没有,若是还没到,就权当送个口信,也算仁至义尽。   风依涵却没法松口气。   少主不让他们一起走,也不让他们相送,他们最新的任务是一路保护王大夫。风依涵哪里想到,严防死守到最后一天会出事,秦筝薇竟然半夜三更不睡觉,堵着庄门等王谢!   虽说越陌王谢动身早,清晨庄子门口人不多,有小学徒,也有几位早早过来求医的,都有目共睹,王谢收了秦筝薇的礼物,还是直接从秦筝薇手上拿走的!他二人说话声音不大,旁人听不真切,但这动作可是确确实实板上钉钉!   风依涵腿都软了,秦筝薇当着自家少主的面,跟王谢拉拉扯扯,最后竟然令王谢主动收下了礼物,这是什么个意思?这是他办事不力没防住人,日后可能要发配到西南瘴疠之地当探子的意思!   他急得原地转了五六个转,想跟阿魏合计合计,可阿魏也不知怎么回事,昨夜就没回来。   阿魏早晨一起来就被宁芝夏堵着房门抓个正着,宁芝夏依然对他很是恭敬,继续请教沙盘的问题,两人又在晒药场一角开始比划。此次宁芝夏对阵的风格变了,不复昨日那般剑走偏锋,阿魏暗暗赞叹这是棵好苗子。他自诩是个粗人,从来不懂委婉是何物,开口便直接问宁芝夏是否有报效国家的打算,宁芝夏回答他已经答应莫公子邀请,稍后便和王谢结伴一起去洛城。   今日没有和越陌同行的原因,明着是越陌表态宁林二人既然喜欢行伍之事,跟阿魏一起晚上三两日并不打紧,他有伤在身走得慢,先行一步去洛城调查安排。暗着却是越陌怕王谢一路上不安全,宁林二人是生力军。   阿魏一听就开口劝:“芝夏啊,你在洛城的事情一了结,不会就长驻洛城了吧?洛城那边都是花拳绣腿的,真正血性汉子还是要看边城将士,那儿个顶个都是好儿郎!真刀真枪,凭本事建功立业,那才叫一个痛快!”   宁芝夏微微点头:“芝夏也愿一睹边城将士风采,终有那一日,魏师傅放心。”   他二人依旧相谈甚欢,风依涵隐隐带着焦灼之色,快步走来,向宁芝夏告个罪,把阿魏拉走想办法去了。   肩头坐着小康的林虎峰晚到半步,见这两个人有急事,也不好去拦,看到宁芝夏在一旁,打了个招呼:“大哥,我想跟你商量件事你看行不?”   “你说。”   “我能不能教给容翔些功夫?还有小康。”   “嗯?”   林虎峰解释:“我知道内功心法不能传给外人,可是容翔也不算江湖人吧。他要去洛城,怕惹出事,很是担心,我觉得为了预防万一,还是教他几招拳脚好。可是他身子骨太单薄,所以想一并教他些内功。”江湖规矩,武功讲究师承,不能随意教授,他自己的功夫都是宁芝夏教的,便上这儿讨方便来了。   “若是他愿学,除了太过阴狠的,你都随意。”宁芝夏反而想得开,一是他没有门派之见,他学这身功夫的时候,就是个外人,后来他非要拜师对方才收,从没跟他说过万万不能让外人学了去;二是爱屋及乌,裴回又很是质朴,颇合他眼缘。   林虎峰得意了,带着小康跳了几跳:“以后容翔就是我开山大弟子,小康就是我开山二弟子,小康康高不高兴啊?学会了就可以自己飞高高啦!呜——呜——”   小康咯咯地笑,口水在林虎峰头上,林虎峰顺手拿袖子一擦,掐了一下小康的小屁股:“又给叔叔捣乱,嗯?小康真是调皮,叔叔生气啦……”   话音未落,小康低下头“吧唧”一口亲在林虎峰头顶,也伸手给对方擦擦:“叔叔不气,乖。”   林虎峰本就是佯怒,被小康的亲吻哄得更是眉花眼笑:“好,叔叔不气——跟宁叔叔也亲一个?”   宁芝夏伸手去抱小康,之前他并非没有抱过,不过那时候小康气若游丝,哪像现在这么白白壮壮活蹦乱跳。   说来也怪,小康一到宁芝夏手里,竟然乖得很,就不像跟林虎峰在一起时那么活泼,歪着头靠在宁芝夏肩上,蜷成一小团。他没有眼睛看不见,所以并不清楚,在宁芝夏低头望向他的时候,神色是多么温柔。   不过当宁芝夏抬起头后,整个人又是一片清冷。   “幼儿筋骨未足,四岁前并不适合习武,这孩子身体又弱,伤了根本,练功最多也就能强身健体。你小心着,可别拔苗助长。”   “啊?现在不能教啊……我还打包票要容翔和他一块儿学呢。”   宁芝夏轻轻拍着小康:“不如你给他先打基础。”   “打基础?”   “听重芳讲,小康最好从现在开始锻炼耳力以及触摸感觉,这些你我都不在行。不过他的年纪,也可以跑跑跳跳了,你若是想教他,可以从这方面入手。”教小孩儿,从来不是一件容易事儿。   尤其是双目失明的小孩儿,教起来真是难上加难。光说一个走路,平常人打眼一看,这路哪儿平坦哪儿坑洼,哪儿是上坡哪儿有块石头,自然就避着走。小康真正是两眼一抹黑,可怎么办?   再说平常人家的小孩儿,做什么都是看着大人动作来模仿,小康看不见,除了触碰之外没有第二种法子,年纪小又不好沟通,真教起来,要大大花一番功夫。   果然林虎峰就有些嘀咕:“那可怎么教。要教成跟燕华那样儿的,可怎么教?”燕华是他见过最不像瞎子的人,在那之前他都不知道眼睛看不见还能做那么多事。   宁芝夏将小康重新架在林虎峰肩头:“你自己琢磨不出,可以问容翔。”裴回是个心细的,有裴回在一旁看着,毫无问题。   小康一小巴掌就拍到林虎峰脑门上,低头拿小牙齿咬咬林虎峰发髻,又流了一小滩口水。   一句话提醒了林虎峰:“大哥说得对!”   “容翔坐堂去了?”   “嗯,要不是亲眼所见,我都不相信一大早的就有这么多病人。”林虎峰觉得头顶湿了,拿手一摸叫声“小坏蛋”,把小康抱怀里,让他在自己身上爬来爬去摸来摸去。   小康咯咯地笑,拿林虎峰的衣襟磨牙。   他这边一派温馨,另一边风依涵扯着阿魏回到自己屋里,开始倒苦水。   “阿魏阿魏阿魏,这次小可麻烦大了,好兄弟不能见死不救,小可还不想去西南啊!”   “怎么?”阿魏一早晨光和宁芝夏切磋了,没注意其他情况。   风依涵这才将自己没防住秦筝薇的事情跟阿魏讲述一遍,苦着脸道:“小可任务没完成,这下小可糟糕了。”   阿魏思索半晌,道:“倘少主怪罪下来,你我除了将功补过,似乎也没其他法子。”   “小可是让你拿个主意,不是让你帮小可揽责!这里没你什么事。”风依涵听得很清楚,这是阿魏把责任揽下了一半。   “先主动上书请罪,然后尽力照看王先生、裴先生、小世孙,还有那两位客人。”阿魏道,“你平时和小世孙玩得不错,少主最近似乎也不会小世孙有什么不利,好好把握。”说着他起身就往外走,“我去和那两位客人好好比划比划,他们能为你说情就再好不过。”   央王大夫在小世子那里说好话,是万万行不通的。少主临走前给他俩的交待是保护王大夫,又因为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暗中行事会更好。现在他俩和王谢的关系,处于“彼此默认但不过明路”的地步,故此除非王谢明着提出要求,他俩只能暗中保护。倘若因为此事去求人,相当于主动泄露身份,作为少主的得力助手,这可就大大的丢脸了。   想来想去,还是将功补过更好些,而且,务必要讨王大夫欢心啊。   爱屋及乌,还有小世孙……    ☆、第七十一章 各为前程   等阿魏和风依涵重新来到晒药场上的时候,小康正在林虎峰的引领下,迈着小腿儿颤巍巍的走。一般两岁的小孩儿,走路不成问题,问题在小康身体实在太弱,现在迈起步子还是踉踉跄跄的。   小康走一步膝盖就软一下,林虎峰不敢撒手,后来想个办法,让小康站在自己脚面上,自己抬腿往前慢慢走,小步跑,双腿蹦……小康很快活,不过这不是教小康走路,这是折腾林虎峰自己。   阿魏一看就笑了,先和宁芝夏打个招呼,再搭讪:“林少侠,跟小康在切磋呢?”最后半蹲身体,问候,“小康好!有没有打赢啊?”   “阿魏!好!打赢!”小康回应,伸小手臂往前摸,阿魏一把捉过,互相亲了亲。   “还有小可!小可!”风依涵接过小康,大大亲了一口,最近一见小康就收起的折扇也特意亮出来了——小康对他手里这个硬硬的长条块块很感兴趣,尤其是长条块块会变成一个大大的扁扁的面儿,从硬硬的咬不动变成薄薄软软的可以咬,小康感觉很是神奇,没少了拿小牙齿嗑咬,用小手儿撕扯,为此风依涵已经贡献出三把折扇了。是以后来只要小康在场,风依涵的折扇都藏腰间悬挂的扇套里,不敢让小康再摸到。   但是现在他可顾不得宝贝自家的扇子,只要能讨小康欢心,便是十把二十把他也愿意拿出来。王谢可是小康的爹爹,小康玩得好,王谢自然就高兴。   果然小康摸到风依涵手里“硬硬的长条块儿”之后,甚是喜欢,抱着不放手,就翻来覆去“研究”——咬咬、敲敲、扇扇之类。转眼间那扇骨上就多了湿哒哒的口水印儿。   有风依涵哄小康,阿魏见林虎峰放开手脚,便主动邀他再来切磋,这对林虎峰而言,只有四个字以形容:“求之不得”,当下乐颠颠儿跟着。   他俩费心思,套近乎,讨少主客人的欢心,宁芝夏在旁看着风依涵逗小康。   若说宁芝夏对小康和“莫公子”那九分相似的容貌没有半点疑心,定然不可能。而既然两个人相貌这么明显,王谢与之朝夕相处,注意不到这一点更是不可能。宁芝夏不清楚莫公子的身份,但观其言行举止不是一般人,再看其对待王谢,亲切自然,对待自己,平和有礼,便是不方便亲自抱小康,谈起这小孩儿来,也不见半分厌恶之意,俨然是默认这小孩儿存在。   回想当初刚见到小孩儿时的种种猜测,再看看现在莫公子和王谢这态度,似乎这孩子不像是莫公子送过来的。   只小孩儿现在对莫公子的称呼,还依然是“叔叔”,此中血缘牵绊也好,还是万里有一的巧合也好,想是王谢已经调停过了。面对这么快就振作精神的王谢,宁芝夏倒觉得有些讶异,若非当初他看走眼,王谢并非是情深意重之人,那便只能猜测是莫公子的手段,能令心灰意冷的人重新振作精神,并将之笼络在羽翼之下的本事了。   只要王谢不在意,他也没什么可在意的。而且至少莫公子还有几分能耐,上等人有本事,没脾气,对自己普通小卒也不轻视,还瞧得出所呈之物不同寻常,这妥妥儿是个人物。   宁芝夏在考虑自己的可能,他清楚自己无权无势,性子冷淡,除了一身武艺别无长处,如果能得莫公子举荐,沙场一展抱负,也不枉此生。至于他为何以戎马沙场为平生抱负,这个旁人便不得而知了。   王谢一去一回,几乎足足一日,他去的地方多,这还是紧赶慢赶才回来的。回来以后先问“蒺藜”有关秦筝薇是否已经到彭伟家中,得知对方安然返回,这才放下了心。   回到庄上,自然先要和客人打声招呼,王谢一打听,从晒药场——这两日快变成演武场了——一下子找到四个大人。   当然林虎峰和阿魏又是一身汗水泥土。   风依涵和宁芝夏在晒药场一角,研究着什么。王谢好奇走过去一看,咦,沙盘?   沙盘边上,还有丢着两把风依涵粉身碎骨的折扇,那惨状……啧啧,完全不能看了。   ——风依涵拿折扇讨小康的欢心,小康又是磨牙又是撕扯的,就是再没有力气,也架不住磨蹭的时间久,扇面经受不住。扇面一旦破碎,小康的小手也没轻没重,扇骨就接着遭殃。   风依涵怕扇骨毛刺扎到小孩儿,手忙脚乱和小康抢扇子,小康不放手,风依涵只好咯吱他,两人闹了许久。小孩子爱玩的劲头上来,精力真是无穷无尽,在风依涵身上爬来爬去。   风依涵只好又贡献了一把折扇,这才哄得他安静些。这么一折腾就到了午饭,终于哄得小康吃饭午睡,这才算告一段落。小康很少疯玩这么长时间,玩累了,吃饱饭终于觉得困倦,就扒着风依涵睡过去。   风依涵还想喘口气——不对,怎觉得有一道目光盯着自己不放?   回头一看:宁芝夏。   果然宁芝夏开口便邀他战一局沙盘。   “那个,宁大侠,小可并非出身行伍……好罢,小可献丑了,宁大侠手下留情。”这是少主看重的客人,哪怕风依涵对沙盘一窍不通,也得应下啊。   风依涵的路数与阿魏不同,阿魏那是实打实在沙场先拼出来,之后开始研究排兵布阵之策,风格就比较实际多变;风依涵弃文从武,先看的兵法后下过几次战场,起初不过纸上谈兵,看上去花团锦簇,真打起来确实没有阿魏那样有效。   偏偏宁芝夏也是新手,隔行如隔山,并不十分晓得其中门道,这才互有输赢。   隔行如隔山。十窍通了九窍的王谢看着沙盘,脑中也是跳出了这几个字。   不过看着宁芝夏和风依涵的神色,一个是纹风不动,一个是坐立不安,大概也就猜出谁赢谁输了。   跟大家打了招呼,王谢这才得空去找裴回。   这是正事,他得问问有谁决定一起去洛城。   裴回心细,给他列了一张人名单子,王谢一看,四位大夫,四名小学徒,正好不用筛选,加上自己和裴回,十个人已经可以弄一间中等规模的医馆了。   于是挨个找到这些人,告诉大家启程日期,好收拾行李,安排他事。   晚上一起在大厅用饭——就要走了,这两天王谢还是让大家都见见他比较好。   众人都不讲究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一边吃饭,王谢一边听林虎峰提起要教小康的事,便笑嘻嘻提醒可以教小康一些内家养生拳法,又和宁芝夏商定安排后日的行程,这忙忙碌碌的一天终于告一段落。   再然后,王谢回到自己院子里。越陌这才在隔壁住了几天,他脚步就一直往着隔壁走,踏上台阶了才反应过来,不由自嘲地一拍脑门,犹豫下,还是迈步走了进去。   屋里还有一些药味儿没有散。   王谢在越陌平常躺的榻上放开了四肢躺着,把那束又被还原成同心结的头发从腰间取出,凑近唇边吻了吻。   这才分开多久,他怎么就想着快马加鞭追上去了呢。   任谁一下子都没法适应自己的良人换了个壳子,身份大变了罢。要不是那些陈年旧事,要不是那些细微习惯,当然,最重要的是,若非越陌提到那姓陆的判官,否则他真的以为这就是一场梦。   还好他是历经风浪的王大夫,不然可不知道他的燕华在越陌壳子里会多伤心,大概会傻乎乎的把他身边一切都安排好,然后在远处默默看着他吧。   之前那些他以为是小世子的试探,其实是燕华的试探,不是为了监视,而是为了保护。这么一想,心里又是暖洋洋一片,更何况对方身体还没好就急匆匆赶过来呢?   王谢忽然觉得这样会吃醋的越陌更加真实可爱。   那么他得好好想想接下来怎么办。   两个人相认的时候,他向越陌保证过,绝不会令对方失望就是了。王谢翻个身,开始仔细回想这个时候的大事……算算时间,这是他上辈子落草为寇的时候,满肚子糟心事儿,哪还有空了解国家发生了些什么。   王谢闷闷地捶脑袋,这一点看来他帮不上越陌的忙了。   好吧,此路不通,还有别的法子,繁露山庄的人,他不是每一个都熟悉,朝廷大员更替,他也不能知晓全部,但是后来江湖朝堂大的变动,便是再两耳不闻窗外事,他也听了些只言片语。谁谁谁是中年起用,谁谁谁是少年锋芒,谁谁谁是晚节不保……   有些事,是隔了多少年后,当事人老了或者死了,人们才渐渐说开来的。恰比如此次他弄出个大乌龙的“小世子”,便是出事后二三十年才能令人公开品评……跟他喝酒喝茶聊天儿的老家伙们,现在也不过是而立不惑之年罢。   王谢忍不住哀叫了一声,洛城他不是不熟,只是三十年后才特别的熟,现在么,可真要越陌帮衬着开一家医馆了。   王大夫微妙觉得,就好像他有一块珍宝,一直藏着捂着不让人见,不料有一天这块珍宝突然大放异彩,衬得原主人黯然无光……哼,他可得看紧喽!    ☆、第七十二章 尴尬的宽衣解带   车辆走得并不快。   王谢虽然很想策马狂奔,但考虑到前后还有一大家子人,只得作罢。   这次出来,除了宁林二人。风魏二人,裴回小康之外,还有四位大夫,四名小学徒,一行人粗粗算来就有十四五个,不是每个人都会骑马,而且再轻装简从,这些人的行李加起来也装了三辆车。   这次出行对于别人而言是急了些,于王谢来说,他是再也不觉得有多仓促的,相反,真个是恨不得肋生双翅,只一扇便飞到越陌身边儿去。   风依涵和阿魏自告奋勇轮流去探路,王谢不晓得他俩打着将功补过的主意,以为这是去寻越陌留的暗记,也不阻拦。既然着急是徒劳,再怎么急也早到不了,他只好耐着性子,跟大夫聊聊天,跟小学徒讲讲古,逗逗小康,再逗逗裴回。   裴回是第一次骑马,骑的自然是林虎峰的宝贝坐骑,裴回看着这马比人高,雄壮威武,又摇头摆尾不许他接近,心中有些退缩。林虎峰大咧咧的不在乎,往裴回手里放了半只啃去核子的大脆枣,一边吹口哨,一边示意裴回站在侧面,把枣子慢慢送到马口边。   大黑马鼻孔扇了扇,白牙一露,舌头一卷,枣子进肚,偏过头蹭蹭。裴回试着把手搁在它鬃毛上抚摸,它也没拒绝。   “明白了吧,追风就是嘴馋!别以为它总是高傲不爱搭理人,其实拿果子一勾引,立刻就跟人走,这没出息的!”林虎峰嘴上嫌弃,手里动作可不是嫌弃的样儿,给马儿梳着毛:“来吧容翔,坐在车里多无聊,我教你骑马!”   裴回再老成,也有几分少年人心性,见追风果然没有咬他,也胆子放开了:“好——可是我怎么上去?”   “左手给我,抓着鬃甲毛,右手扶后鞍桥。”林虎峰手把手带裴回,“左脚踩蹬,抓好了没有?来——上!”   裴回果然翻身上马,顿时视线高出一片:“真威风!”   “当然!”林虎峰飞身坐在裴回后面,双手绕过对方的腰,一并拉起缰绳,将身体贴紧了,纠正,“别紧张,挺直腰就行,你这腰都僵了,一看就是新手。追风鬼得很,知道你是新手就会耍心眼不走路。”   “那,接下来怎么办?”被林虎峰这么一说,裴回更紧张,腿都木了。   “有我在,保你没事!你就贴我身上,跟着我一起动作,跑一次就明白了。”林虎峰说着,微微俯身,不觉将裴回半个身子都包裹起来。   他双腿一夹,一抖缰绳:“大哥,我先走一步!”追风与主人心意相通,“嗖”就蹿了出去。即便背上多一个人的重量,也如电火行空,跑得飞快。   裴回顺着林虎峰下压之势,身体稍微前倾,随着马身颠簸调整上下起伏,两只手紧紧攥着鞍桩头。迎面的风呼啦呼啦的,道路两旁行人一个个往后退去,裴回先是小心翼翼,后来放下心,他从未有过这般急速的体验,兴奋得叫:“追风好快!好威风!”   这马儿似有灵性,听懂了他的赞扬,四蹄撒开跑得更欢实了。   “当然威风!”林虎峰洋洋得意,追风是他养出来的,裴回夸追风,当然就相当于夸他。   两人这一跑,足足有小半个时辰,裴回新鲜劲儿稍退,后知后觉想起来:“糟了,我们走得太快,他们多久才能赶上?会不会走岔路?”   “前面有个茶寮,我去问问。”林虎峰说着,缰绳一拉,追风从奔驰减为小步快跑,慢慢的走起来,林虎峰再一拉缰绳,马儿停在茶寮跟前,他一抬腿就下了马。   “怎么下去?”裴回低头问。   “跟上马一样反着来,没事,有我扶你。”林虎峰说着,见裴回侧过了身子,拿手托了他屁股一下,裴回脚踏实地,觉得大腿根儿有点发麻。   过了半个时辰,阿魏的身影出现在茶寮,跟听说书人讲古的裴回和林虎峰打个招呼,再和茶寮老板嘀咕了片刻,掏出一两碎银,还有个小布袋,那老板高高兴兴去了。   又过了一个时辰,大队人马才赶到。   此时裴回才发现自己两个人跑出了多远。   王谢抱着小康,笑眯眯从马车下来。   小康手里还有把湿哒哒的折扇,不消说又是风依涵的,只是风依涵学聪明了,特特准备一把素缎面的扇子,不怕弄污,更不怕撕咬。小康玩了好半天,抱着不撒手,王谢并不阻拦,毕竟小孩儿没有眼睛,凭着触觉感受物件,用嘴探索新鲜玩具,实在是再平常不过。   一出马车,陌生的声音和气味扑面,小康愣了一阵,一只手儿抓住折扇,另一只小手儿立刻捏紧王谢衣襟。   小康虽然没有绫罗绸缎富贵气象的衣着,但是王谢给准备了红红绿绿贴身保暖的衣裳,既合身又漂亮。小脸儿白里透红的,看着也煞为可爱,吸引了不少人注意。   “我们歇歇脚。”王谢抱着小康就进了茶寮。   这茶寮是老夫妻档,加一个小伙计,卖些茶水,也卖些干粮,无非是面饼、豆干、鸡子、咸菜之类。阿魏事先打点过了,王谢坐下没多久,老板亲自端了粥饭过来,再三保证,这是着实刷了锅子,拿客人自带的米,用洁净活水煮的。   出门在外,自然没有在家方便,饮食都得将就,大人还好,小孩儿肠胃娇弱,王谢连饮食器皿都是自备。伙计刚刚烧开了水,王谢将带的小碗小勺烫过一遍,盛了一碗饭,撒上切细后的豆干丁子。豆干拿香油拌过,喷喷儿香,小康便拿着小勺往嘴里挖。   在王谢怀里的时候不显,一旦自己坐在桌旁吃饭,渐渐就有人注意到他的异样,顿时窃窃私语就飘进众人的耳中。   “这么小,眼睛有问题?”   “瞎子?还是傻子?”   “可怜见的,年纪这么小。”……   裴回听着有些心酸,尤其看着小康还一脸懵懂的模样,这是岁数小不明白,再过两年懂事了,可怎么跟对方解释?   王谢浑不在意,盘算着可以给小康准备盲杖,教走路了。   饭后稍作休息,林虎峰见他大哥没反对,拉着裴回又要去跑一程:“这次你来掌缰绳!”   裴回初次骑马觉得新奇有趣,见王谢也没反对,欣然同意。   王谢当然不会反对,心想这样一来,车队还可走得快一些。叮嘱了莫玩得太晚错过宿头,否则就只好自己野外安排食宿。裴回自然是点头应下,林虎峰拍着胸脯打包票,他有经验,即使荒郊野外,也能照顾好小裴大夫,小裴大夫掉了一根头发丝儿都唯他是问。宁芝夏点头,补上一句,倘若出事,后面一路上只能坐马车。   林虎峰应着,扶裴回上了马,口哨一响,追风撒开四蹄一溜烟跑没影了。   “晚上要不要在外面席天幕地睡一回?”风大,林虎峰怕对方听不清楚,贴在裴回耳边问,“我武功足以保你平安!”   这次裴回很是坚定的摇头:“重芳大哥一定会担心。我们的行李铺盖也都在车上。”   况且他是真没觉得席天幕地睡觉有什么好处,夜里又凉,野外吃的东西也不好,还可能遇上野兽不安全,哪里比得上住客栈有吃有喝还能洗个澡,舒舒服服睡一觉合算?   “好吧,你胆子真小。”林虎峰拍拍裴回的头,老成地感叹,“果然还是个孩子啊。”   “我明明大你一岁。”裴回反驳,心想孩子才会喜欢在野外露宿吧。   “追风,驾——”林虎峰又将马匹催快了速度,整整跑了一个时辰,马身汗津津的,速度缓了下来。   裴回虽然瘦弱,还是有百八十斤重量的,一马双骑,追风难免累了。   他二人便下了马,继续在茶寮等车队。林虎峰除了喜欢找人切磋,喜欢策马疾驰之外,第三样喜好便是听茶寮说书人讲古。   不是每家茶寮都有说书人,这家就没有,所以他只好支愣耳朵听周围来往行人聊天闲侃。   裴回起初不觉,这回坐上板凳,大腿内侧就感到隐隐疼痛,又坐了一阵,疼痛加剧。见林虎峰“听墙角”听得入神,也不好意思打扰,低声问伙计后面有没有茅厕,双手撑着桌子站起,分开双腿慢慢地走过去。   林虎峰虽然听得入神,裴回一有动作他就警醒了,只道裴回去方便,谁知好久不见人回来。   林虎峰心急,起来直奔后面茅厕:“容翔,你在吗?怎么回事?”   隔着栅栏的小屋里面,传来裴回又是懊恼又是松口气的声音,犹犹豫豫地道:“虎峰……能不能……给我条绳子……”   “绳子?怎么回事儿?”   “我……衣带掉了……”   “哈哈哈,容翔你可真逗!”林虎峰捧腹大笑,“早说啊,腿都蹲麻了吧!你等着——”他找伙计要了条麻绳,正递给裴回,忽然又收回来。   裴回伸手到半路,看见他送绳子的手缩回去,不禁愣住。   片刻后,林虎峰的手二度出现,手上拿着一条衣带,暗红色,三指宽。   衣带尚有余温。 ☆、第七十三章 想不误会真的好难   虽然隔着栅栏看不见人,林虎峰想到裴回红着一张脸窘迫模样,原本递出的麻绳,不知怎的就收回来。   小裴先生用麻绳做衣带……白白净净的、细皮嫩肉的,系一根灰扑扑粗不拉几的绳子……合适?   林虎峰鬼使神差般,将自己衣带子抽出来,替换了麻绳。   “谢谢……”裴回接过衣带,急忙将自己收拾停当,这才红着脸,推开栅栏门,慢慢“蹭”出来。   “你走路姿势不对,这是怎么弄的?”   裴回全然没有骑马时候的兴奋了,摇摇头,很是同情地看着林虎峰:“你天天骑马不辛苦么?”   “当然不辛苦啊。”   “你的腿没事?”   林虎峰跑跑跳跳了几下,好奇:“能有什么事?”   裴回的脸更红了:“我腿磨肿了,是不是挺没用的?”   ——裴回在茅厕里,解衣发现大腿内侧磨红,渐渐肿起,一碰就疼。还好他怀里常备着金疮药,赶紧掏药涂药的功夫……手一滑衣带掉下去弄脏了,还有半瓶药也掉了。   “哎呀这个我到是忘记了,你没骑过马,才会磨得厉害,等多骑骑习惯了就没事。”林虎峰赶紧扶他,心想果然小裴先生细皮嫩肉的,还是别这么折腾了。   “当真?”   “没错,我第一次骑马,跑的狠了,也磨破皮肿老高,两条腿都不敢并一块儿!”林虎峰没好意思说自己是纵马疾驰整整一个下午,自己果然皮糙肉厚。   原来自己不算很丢脸,裴回稍微感到安慰了些,又道:“等进了城,我买一条新衣带还你。”他觉得自己用过对方的,不好意思这么还回去。   “不用不用,一条衣带而已,你用完了还给我就行,要不把你的给我一条也行。”   这下,裴回脸红透了,互换衣带,那是亲密之人才有的动作。互相交换衣带,那不就是互相“宽衣解带”的意思?想来林虎峰是不明白的,裴回只好暗中打定主意,买条衣带子,然后找个没人的时候告诉林虎峰,不是什么人都能互换衣带的。   林虎峰带着裴回这一跑,确实令整个队伍行进速度快了不少,对此王谢乐见其成——他也想早点赶上越陌的马车。   天将黄昏的时候,阿魏先过来打声招呼,便进城安排客栈去了。   林虎峰听王谢不久就到,想起一事,忽然苦了一张脸:“容翔,我的好容翔,到时候你得帮帮我啊!”   “嗯?”裴回不明白。   “重芳那个护短的劲儿我见过一回,可吓人了!这次你受伤了,他还指不定怎么对付我呐!容翔啊,不能见死不救啊!”   裴回连连点头,心想重芳大哥有这么厉害?   又过了一阵,大队人马才慢悠悠赶到。宁芝夏走在最前,在茶寮门口带住了马,远远看到林虎峰努力哄逗裴回。自家十来年的兄弟,他再看不出林虎峰的卖力气,这眼力也就白瞎了。往裴回脸上看去,不由微微皱了皱眉,裴回似乎在隐忍着什么?   此时他目光回到跟他打招呼的林虎峰身上,这小子的衣带变成麻绳了?再看双手扶着桌子站起来的裴回……衣带子未免太眼熟了些,而且裴回这姿势也有些别扭。   林虎峰看见宁芝夏身后的车队,不等来到跟前,同大哥说声“容翔受伤了我送他上车”,自己一弯腰抄裴回腿弯,把人横抱在怀里,急急忙忙奔到王谢那辆车旁边:“重芳!重芳!停下!停下!”   王谢一掀帘子,刚刚露出一个疑惑的眼神,看见林虎峰抱着裴回,神色就是一肃:“怎么了?”   林虎峰挠挠头,小心翼翼道:“那什么,容翔受伤走不动路,让他上车走吧?”   王谢见裴回靠在林虎峰肩膀,低着头一动不动的,便是一惊,眼神蓦地犀利:“受伤了?伤哪里?怎么伤的?现在什么情况?”这青天白日的,世道太平,裴回又不是个惹是生非的性子,怎么中午还好好的,晚上就受伤了?还走不动路?还这么虚弱?   也不怪他误会,裴回被林虎峰突然打横抱起,先是吓一跳,后来觉得被王谢看到自己这么丢脸,脸红红的不敢抬头,被悬空抱着也不敢动。   林虎峰就怕他这一串质问,毕竟裴回走时还好好的,他也打包票裴回不会出一点事儿。这下糟糕,谁知道小裴大夫这么细皮嫩肉……顶着王谢仿佛要杀人的目光,林虎峰吞了口口水,赶紧分辩:“他初次骑马,大腿磨肿了,不方便走路。”   王谢这才舒缓了目光:“容翔,当真不要紧?”   “嗯,没大碍,不过我得趴一会。”裴回这才抬头,挣扎两下,拒绝林虎峰继续抱着他,他是大腿肿了不是大腿断了,走路疼点而已,还不至于爬不上车。   车夫很会察言观色,早停了车。   林虎峰心急想跟着上车看看裴回伤势,可惜裴回要是一趴下,车厢没他的地方了,只好对着裴回拼命使眼色。   裴回摆摆手表示知道,放下车帘。   王谢将这两个人的动作看在眼里,微微疑惑了下。   车子开动起来的时候,裴回已经老老实实在车厢一侧趴好了,舒服得吁出口气,不好意思地跟王谢道歉:“重芳大哥,对不住,我又给你添麻烦了。”   “手给我。”   裴回乖乖伸手让王谢摸脉,脉象不浮不沉,流利有力,尺脉沉取不绝,整体除了稍微有些急促之外一切如常,确实没大碍。王谢见他还能自己行动,说话也没带严重的疼痛之色,知道大约皮外伤不打紧,这才放了心:“上过药没有?”他记得给裴回准备了不少药。   裴回今日脸上的烧就没下来过:“上过一点儿只是中途手滑掉了连衣带一起掉茅厕了。”一口气说完,立刻把头埋在两条胳膊中间。   王谢这才注意到裴回衣上系的是暗红色腰带,忽然想起来往外一看,正好和旁边大黑马上坐着的林虎峰对上眼,林虎峰腰间是一根绳子。   “重芳?”见他看过来,林虎峰马上叫道,“容翔没事吧?”讨好的口气。   王谢目光在绳子上顿了顿,又回到林虎峰脸上,笑眯眯道:“容翔行走困难,还要依靠虎峰了。”   “没问题!包在我……身……上……”林虎峰越说声音越小,这回他可不敢打包票,“我也是没想到……”严格说来这事儿也怪不得他,光顾着撺掇裴回骑马,忘记裴回不是武人,初次骑马奔驰久了身体不适应。   裴回不怪他,他觉得抱歉,护短的王谢若是怪他,他就不知道对方会想出什么奇怪的法子整治他了,刚刚在茶寮里没少求裴回帮他说好话。   裴回的脸压在胳膊下面,耳朵还支棱着,听见外面动静,连忙抬起头:“重芳大哥你别责怪虎峰我也是没想到自己这么弱不过骑马真的很好玩等我好了还要继续学。”   我就真的像不通情理只顾护短的人么?王谢又好气又好笑,除了对以前的燕华现在的越陌护短护的完全不讲道理之外,他也不是不分青红皂白一味强词夺理护短之人。裴回说话不带喘口气明显是又紧张了,林虎峰低声下气也是怕他生气,这俩人都那么紧张是做什么?   “好啦,没怪你们,这只是个意外。”王谢发话,“来,容翔别动,我给你上药再说。”   都是大夫,裴回倒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伸手解了衣带,撩开衣摆,褪下裤子。   王谢看伤势确实不重,拿着药膏给他高起的红肿之处尽皆抹了,裴回顿觉伤处一片清凉。   “这下舒服多了。”   “嗯,养一天就好。”   “对不住啊,重芳大哥,我没想到第一天就受伤。”   “不过是意外,只要平平安安的就好,我有那么可怕?”   裴回一向是实话实说:“我不觉得。不过虎峰很怕你,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直让我帮忙说好话,就怕你怪罪下来。”   “所以你说要学骑马也是为他开解?”   “那倒不是,骑马很有趣。”   “那不就得了……”   两人闲聊中,不知不觉马车停了下来。   林虎峰立刻迎上去:“容翔,我抱你进客栈。”   “我自己能走。”裴回心道在茶寮就已经丢人了,这次在城里,人来人往的,不能再一次丢人,“已经抹完药,好多了,也不是什么大事。”   林虎峰借着裴回身体挡住王谢视线,一努嘴。裴回笑笑,做个“没事了”的口型。林虎峰忐忑的心一下子落地,长出一口气,不过还没转身离开,坚持道:“你别逞强,你这么轻,我抱你三个都没问题。”   “真的不用。”   “总得给我个将功折罪的机会。”林虎峰往身后使个眼神,裴回一抬眼,看见宁芝夏施施然走进了客栈。   林虎峰这才低声道:“我大哥也不会轻易饶了我啊,我要是全程照顾不好你,他就不许我一路上再骑马。”   裴回为难了一阵:“要不,你扶我?真的不用抱。”   王谢在车厢里面抱着还没睡醒的小康,也不着急下车,微笑着等这两个小兄弟商量出结果。   ☆、第七十四章 被扒衣和主动扒衣   最后裴回是被林虎峰扶进客栈的。   扶进房间还不算,林虎峰一直把裴回搀到床上,立即转身出门,不多时连自己带裴回两人行李也拎了来。   “我跟你住一屋,你先歇着。”   裴回在床上趴了会儿,刚刚虽说在马车上也趴着,毕竟颠簸,哪有大床舒服。他往床里动动身子:“你也来躺躺。”   “嗯。”林虎峰也不客气,往裴回身边一倒,大大地伸了个懒腰,“你伤的地方,我看看严重不?”   “不严重,没事了。”大腿的地方,裴回还是不太想让林虎峰看的,毕竟裤管挽不了那么高,要看的话肯定要脱裤子掀亵衣,不方便是其一。在王谢面前没关系,那是亲人,又是大夫,给他抹药,他不介意。在林虎峰面前……有点不妥当啊,毕竟这伤间接算到对方头上了。   裴回还没来得及想好再说点什么:“哎——你……”下面一凉。   林虎峰手快,已经解了他衣带,一只手微微使力按着裴回的后背,另一只手把裴回裤子拽下来。   裴回趴在床上,这个姿势本来就不方便反抗,四肢扑腾了几下好像划水一般,却是白费力气,林虎峰压着他呢。   林虎峰凑近一看,裴回两条大腿内侧果然红红的一大片,不由哎呀一声:“果然红了,疼么?”说着,拿手指头小心碰了碰,“到是不肿了。”   裴回被他一戳,下意识的就是一缩肌肉:“不太疼,上了消肿的药,我家的药从来都非常有效。”既然反抗不成,被林虎峰看到,他也不挣扎了,“我真的没事了。现在就是有点累。”   “药在哪里?我再上点儿?”   连屁股带大腿都露给林虎峰看见了,裴回也不矫情了,不知从衣裳哪里掏出个小瓶子,反手递给他:“挑一点儿,涂开了就行。”   林虎峰依言行事,给裴回细细涂抹均匀。他常年练功,手指上一层薄薄的茧子:“要不要我给你再揉揉?”   “不用揉……喂!”裴回惊了,反手胡乱挥舞,拿衣裳挡住自己下半身。   ——林虎峰果真没给他揉伤处,而是在拍他屁股!   裴回手忙脚乱把裤子提上,自己笨嘴拙腮一时说不出话来,拿眼刀剜了林虎峰好几下。心道:“小年轻就是不懂事,也就是我,要换别人早急了。”完全忽略其实重点是自己打不过对方的事。   林虎峰也就是玩笑惯了,顺手这么一拍,一看裴回瞪他,心里也是咯噔一下,暗道糟了,容翔脸皮薄,要是真生气无论向谁告一状,自己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连忙凑过去嘿嘿笑:“容翔别生气啊,我就是手没放对地方。那什么……想不到容翔的腿挺白啊,平时睡觉都穿着亵衣看不出来,这腿生得直,屁股也挺有肉的啊。”   这是打圆场么?这不火上浇油么?   裴回干脆扭头,面朝里躺着,不说话。   林虎峰一看这可不行,裴回明显更不高兴,麻烦大了。   他赶紧狗腿地凑上去道歉:“容翔别生气,我哪不对了你直接说,闷在肚子多不好啊。你要是想出气,打我几下?要不……要不……我让你看回来?”说着就把腰上绳子解了,蹬掉裤子趴在床上:“喂,我可躺好啦,你愿意看还是愿意摸随便,不过之后就不许生气了啊。”   他这动作甚是麻利,裴回听见衣裳窸窣声,一回头看见林虎峰也在趴着,目光往下一挪——果然对方光着两条腿呢。   裴回又好气又好笑,拿拳头锤了林虎峰后背一下:“行啦,丢人现眼的。”   ——不过林虎峰这两条大长腿,线条流畅,看着就十分有力,屁股上的肉也蛮多的嘛。   裴回忍了忍,终于没有拿手去捏一捏林虎峰那饱满结实的尊臀。   “不生气了?”林虎峰麻利套上裤子。   “嗯。”   “那你再躺会儿,想吃点什么,我去给你拿。”   “不不,劳驾先把行李给我。”裴回躺的太靠床里,实在也是懒得动弹了,看见林虎峰在扎麻绳,想起来自己还系着人家腰带呢。   裴回的行李没有多少东西,因为跟着王谢大队出门,被褥都在车上,随身就带了两套换洗衣裳及洗漱之物,还有一些散碎银子,打了个小包袱而已。   林虎峰再手快,跟裴回打闹归打闹,也没莽撞到要主动翻裴回行李的地步,立刻将行李交到裴回跟前。   裴回在包袱里翻出一条浅青色腰带,正准备把自己腰上这条替换下来,林虎峰眼神好:“咦?这个是给我的?谢啦。”很是自然地随手接过,把腰上绳子解了。   裴回的手在半空中就没收回来——林虎峰那手有多快,他还没反应过来腰带就被抽走了。   “这个……不客气。”能说不行不合适么?对方已经把腰带系上了。   不过裴回觉得还是要叮嘱一句的:“虎峰,兄弟之间互换衣带也没什么,你可别随便跟女子互换衣带啊。”   “为什么?”林虎峰一愣。   “那就是互定终身的意思,得对人家负责了。”   “哦,原来是这样啊。”林虎峰点点头,自言自语,“估计也换不了。”   “嗯?”裴回就是一怔。   “听说她们的腰都特别细,那么短的腰带,我能系得上么?”   “不一定吧。”裴回忽然灵光一闪,“你以为会有多细——话说回来,你不会……还没摸过女子的腰吧?”   这一句话可确确实实千真万确,林虎峰登时脸上就红了,嘴硬:“你你你怎么知道我摸没摸过?你亲手摸过?”   “我摸过呀。”裴回笑嘻嘻。   看病不光诊脉,望闻问切都得会,更何况找他的女病人多一些,他还真摸过那么几回。   林虎峰一时语塞:“你、你——”他也灵机一动,“那你说说,是女子的腰细,还是你腰细?”   他是没摸过女孩子的腰,可是摸过裴回的啊,这么一比较不就知道了。   这下轮到裴回脸红了,他哪好腆着脸说自己比有些女子的腰还细!   ——这是令人自豪的事儿么?   林虎峰看见他脸红,登时凑上来:“喂喂,你说啊,不会是不好意思了吧?”说着,伸出手去量裴回的腰。   裴回躲也躲不过,打更打不过,一剧烈扭动蹭到伤处:“疼疼疼——”   林虎峰也想起来,这才放过裴回:“晚上泡个澡,我给你拿拿龙。”心里想着,裴回经不起颠簸,自己给推拿一遍必定解乏。   嗯,空腹推拿不好,一会裴回吃完饭泡过澡,他得来一遍全身推拿。   “好啊,我也会推拿,咱俩轮流。”   “好。”林虎峰应着,一摸桌上茶壶是热的,提起来给裴回倒了杯茶——阿魏订好客栈,自然要将一应事宜先打点妥当。   “茶水热,给你晾晾,我去端饭,咱俩一块吃,你可别再动了。”   “谢谢。”   王谢来的人多,包了个小院还不够,又要了两间房,大家收拾收拾,有活泼好动的就出来吃饭,有些觉得劳累,就命伙计将饭食送到房间里,各自安歇不提。   晚间林虎峰和裴回互相推拿一番,也不提。   他一行人休息的时候,越陌也收到了他们今日行程的汇报。   “容翔……”越陌凭空可以想见裴回红着脸困窘的模样,唇角不由上挑了一个难以觉察的幅度。   而且,王谢一行人这脚程够快啊,照这个速度,不出五日就跟上自己了。   越陌此次虽说也是赶路,并不像当初过来于飞庄时那样急促,那时候几乎是换车马不换人,一刻不停的走,现在只是白天行路,晚上早早歇息。   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作为上位者什么事都自己累死累活,君不见诸葛孔明五丈原就是下场?反观曹魏,有那一班子独当一面的谋士群,战力不可小觑。   是以越陌只是急,而非“十万火急”。   他并没有住在客栈,而是歇在早先置办下的一处住宅之内。   虽然只休息一个晚上,房间收拾得未尝有丝毫马虎,窗明几净,被褥全新,案头一支错金博山炉,缭绕袅袅紫烟。   这三日越陌可没有闲着,继刃堂司徒、刑堂司寇、物堂司营和时瑞之后,谋堂司马和鹰堂司农也都来过一趟当面报告,见他气色甚佳,都不约而同松了口气。   再一听谈吐,更放心了,谋堂司马和鹰堂司农都是人精儿,心想这位爷经此一役,到是沉稳了许多,以后可别再干身先士卒的事儿啦,没看见司徒司寇这两个月担心得风声鹤唳草木皆兵,都折腾成什么样儿么。   越陌悄悄提起的心,也悄悄放下。毕竟他不是原主,虽然有原主的记忆,初次面对这几人的时候,还是十分小心谨慎的。幸好有个生死一线做借口,人遭遇大难,总会有些与之前不一样的想法,行为举止稍微改变,也算不上什么大事。   越陌唤菲菲收拾休息,熄了烛火。   渐渐外面响起三更的锣声,正是夜深人静。   今夜无月。   街上忽然多了五个黑色身影。   蹿房越脊,竟是一丝声音也无,俨然高手。   “这里?”   “没错!”   “上!一定要给那装模作样的小子点颜色看看!”   他们的目标,已十分明显——正房之中的越陌!    ☆、第七十五章 这样的我你知道么   嗖嗖嗖嗖嗖!五人分别守住正房的门、前后窗、屋顶。   把守前后窗的人将指尖拿舌头一舔,沾着唾沫,轻轻戳破窗纸——洇湿的窗纸戳破时不会发出声响。   细细长长的竹管就探了进去,竹管中空,飘出一缕烟气。不消说,定是迷魂香无疑。   又稍待片刻,房间里除了呼吸声,并无半点动静。   把守房门的有两人,其中之一便从怀里掏出一把薄薄的双刃匕首,将匕尖插入两道门中间缝隙,熟练拨动门闩,转眼间只听轻之又轻的“咯噔”一声,门闩已脱落。这人连忙停了动作,侧耳细听,仍无动静。   另一人在同伴拨弄门闩的时候,已经拿着小油壶将门框处的合页润湿了油,防止推门时带出吱呀响动。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此时这两个人口中噙着迷魂香的解药,脚尖划地,高抬足轻落步,鱼贯而入。   正房是二进,外间屋小榻睡着侍女或小厮,里间睡着主人。   榻上之人呼吸平稳,显是已经睡熟。   这小鱼小虾不用管,二人径往里间屋去。   两柄匕首,雪亮!   屋内黑暗,幔帐低垂。   二人共事多年,早有默契,连个眼色都不必使,一左一右,伸出手去——蓦地拉开床帐。   与此同时,匕首亦是一偏左一偏右,携万钧之力,狠狠劈下。   无论人朝那个方向睡,这同时蓄力的两下子,足以将人戳出通透的四个窟窿!   然而就在电光火石刹那,这匕首,忽然就停在了半空。   招式本已使老,必然收势不住,这二人自然不是故意停下。   他俩的招式,已然被架住。   不仅如此,来不及收招换式,执匕的手上一股大力旋转传来,竟然要逼这二人撒手丢兵刃!   二人也是高手,自己一击不中便被缠上,再傻也晓得这是被设计了,当机立断也不恋战,高声一啸,齐齐将身往后一缩就要脱战。   设想的不错。   只可惜——   在他们刚刚动了脱战心思的时候,左边那人的手臂就被捉住,脸上不知怎的就飞来一只拳头。也不知黑暗中是如何瞄准的,正中鼻梁,登时鼻涕眼泪齐喷。对方还不依不饶,手腕一抖借力将之往里一拉,噼噼啪啪三下五除二,给捆成粽子一般。   右边,他的兄弟,也没落得好处,那边被拽进帐子了,他这边迎来的是一记窝心脚,飞出帐外。对方顺势一折,那匕首就奔着自己主人砍过去了。出手之人还算留情,没让刃冲前,直接拿匕首背拍脸,转眼间这位脸上也是一塌糊涂。   说时迟那时快,不过兔起鹘落之间,二人俱已伏绑。   外间灯火亮起,地上这二人原本希望自己出声示警,能逃掉几个兄弟,结果被拎到外头,看见地上两个捆作一团的家伙。   能逃脱一个也是好的……正这样想着,“咕咚”一声,天上仿佛下了一场血雨,一物和这血雨一并落下!   几人大吃一惊,灯笼火把将院子照得如白昼一般,掉落的那物俨然是一条右臂!   右手上还握着雪亮长剑。   他们哪还不知计划完全失败?原本想给自己兄弟出口气,结果……被捉了四个,跑了一个还是落下终身残疾的。   而正主儿呢?   正主儿连脸都没露。擒住他们的人,屋外是刃堂司徒带着五名手下,屋内是刑堂司寇和一名副手,前者特别能打,后者是干什么的还用说……   越陌熄灯后就没有留在正房,他只需安安稳稳一觉睡到天明,然后等着司寇将这四人的口供呈上来而已。   司徒司寇被派了这样的任务,虽说对于他俩有些大材小用,但是都感觉十分欣慰。   ——少主啊,您终于不做以身犯险的事儿了。   要是搁在平常,小世子要么就亲自上阵,要么纵使不出手,也要主动当做诱饵的,那肯使唤替身。如今虽说也是将计就计,但只是布好了局,让他们处理,真是轻松得很。   清晨,睡得香甜的礞石一睁眼,吓了一跳——咦?枕边落着这匕首是怎么回事?啊,昨晚有刺客,自己装作公子躺在床上骗刺客的。   这张床大到足以睡下三个人,他一直躺在最靠里,夜间吸入迷魂香,司徒司寇出手又利落,他是半分也没觉出打斗。   礞石掂掂匕首,想必这就是刺客遗下的凶器了。   嘿嘿,这兵刃不错啊,跟公子商量一下能不能留给我防身?   礞石想归想,赶紧起身去伺候公子。   到了前头一看,越陌已经用过早饭了,沉着脸,在厅里端坐,下首立着两个人,正在说些什么。礞石不敢打扰,赶紧小跑两步,直奔菲菲过去:“菲菲姐,对不住,小的起晚了。”   “你昨晚中了迷魂香。”菲菲解释,“赶紧洗漱,一会给少主敷了药就上路。”   司徒司寇都是三十几岁的年纪,对于武人来说,二十到四十之间,是个最佳的年龄段。   英雄出少年,凭的是血气方刚,而人体最巅峰的时候是二十五岁上下,无论脑力还是体力,一过三十,便开始不同程度的衰退,只有经验在不断积累。   ——自古美人同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   老当益壮的人毕竟少数,人上了年纪,年轻时的暗伤就会纷纷找上门,即使武林名宿,那也是人。五十岁的人,除了经验和内力之外,是无法与三十岁的自己相提并论的,再会保养也是一样。   是以刃堂和刑堂的主人,都是壮年汉子。   而鹰堂谋堂物堂,不以武力为主,主人年纪愈长,手段愈多,只要体力跟得上,便可以继续任务。   司徒司寇样貌体型均是扔进人堆里不容易找出来的那种,他们不需要多显眼,甚至说,越不引人注意越好。不引人注意,才方便两堂暗中行事。那些生得好看的,大部分都派到外面打探情报去了。毕竟对于搭讪的人来说,生得漂亮,看着赏心悦目,交友自然容易许多。   若非要找找这二人的特色,恐怕也就是司徒蓄着短而整齐的络腮胡,整个人气质颇为方正,司寇脸色有些苍白,脖子上常年缠着条领巾而已。   礞石探头探脑的,越陌早看见了,昨晚礞石主动挺身做诱饵,胆子确实大,忠心也不成问题,用着可以放心。   昨晚来的刺客,已然审问明白,主使之人,便是三日前物堂的司营带来谈生意的客人。   繁露山庄暗中监管武林,另外还有个任务,便是为国家挣银两充实国库。司营常常会引来一些有合作可能的客人,蚊子小也是肉,况且能安插进繁露的人手,等于又多了一重耳目,越陌自然要好好招待。   只是,越陌目前对外接洽的身份,不过是个富商。   本来客人亦不一定非要直接见他,只是物堂司营汇报近期经营状况的时候,越陌顺便问问最近有什么新鲜事,正好司营与客人约定就在这里商谈。对方有些来头——是江湖上一个中等门派烈阳帮。   越陌一听,便要插手。   并非怀疑司营,更不是“恰逢其会”。   他因宁芝夏所呈之物,可能牵扯凭风国动向一事,方急忙赶回洛城,又焉能不派遣人手调查其中各种关系?   一听“烈阳帮”,脑中跳出“烈阳帮与银刀门乃是姻亲”,越陌这才特意邀之一叙。不仅装成一副飞扬跋扈的样子,暗中亦布置了后续人手渗透。   ——是了,越陌做的就是“钓鱼”。   手段十分不光明的钓鱼。   自打司营抛出的以利诱之那一刻,对方就是鱼饵,越陌把水搅浑,鱼儿一旦咬钩,牵扯出来的林林总总,繁露定然必须笑到最后。   对方见越陌年轻,又是个病人,未免起了小觑之心,讨价还价的时候,把话说得满了,收不回来,一怒之下拂袖而去。   司营那是什么人?越陌又是什么人?对方身份家世早就摸得门清,并不在乎这螳臂当车。司营越陌只拿这当笑话看,不然哪里会有这番巧遇?   酒馆里傲慢的酒保,过路客“无心”嘲讽,那人和同门师兄弟常逛的花楼里,飘来几句“不咸不淡”的话,将那人那晚的不快,迅速扩大。   即使这人不想,他身边还有这么多热血儿郎可供怂恿,是可忍孰不可忍,果然没两天就动手了。   这次到不能算来的这几人都是他师兄弟,不忿自己同门被小瞧,特地过来施一记下马威,彰显实力,吓唬吓唬这年轻富商。   他们原本打算,学那些古代游侠,将富商头发割下一缕,表示“我能截下你的头发,就能取你项上人头”。   写着威胁字样的白纸条,还在持匕首那两个人的怀里揣着呢,也没打算真的要喊打喊杀。   只不过虽然设想非常好,现实却是铁板一块。   夜入民宅非奸即盗,按着本朝律法——“诸夜无故入人家者笞四十,主人登时杀者勿论。”即便是升斗小民,当即将夜入自家之人斩杀,也是正当的,更何况他们遇上的是越陌。   结果这下把柄落在越陌手中,对方的门派,不仅仅明里暗里吃个亏那么简单。   不然,以刃堂的能力,会平白无故放走只三脚猫?这是故意留一个人去给门派添堵。   而王谢……能够接受么?   菲菲担心地偷瞄越陌,感觉自从重伤后温和开朗了些的少主,经历过昨晚一场刺杀,整个人又阴郁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芷芷扔了一个地雷~~~~~~~   理想与现实的残酷不同啊……小柿子大人各种脑补。   礞石和裴回的区别?礞石比裴回胆子大。   冲动是魔鬼啊是魔鬼,要是不冲动这不就没事儿了。   为烈阳帮点蜡   经慎重考虑,明天不更正文,上个番外答谢大家,名称:《合理而另类地制作红烧肉》经鉴定合乎尺度,可以写系列。 ☆、番外:合理而另类地制作红烧肉   苏东坡写过一篇《食猪肉诗》   黄州好猪肉,价贱如粪土。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慢著火,少著水,火候足时他自美。每日起来打一碗,饱得自家君莫管。   “我是……五花肉?”   ——是真?是梦?铜镜里映出一块方方正正红白相间的肉块。   “是的。”   猛地一跳,身后过来的竟然也是一块方方正正红白相间的肉块。   “你也……?”五花肉微微颤抖。   “是的。”   “为、为什么?”   “嗯,肉的用途就是被吃掉,所以……”   “唔……好吧。那为何还会有一大浴桶热水?”   “任何食物在下锅前都要洗净的罢。”   “可是热水里面好香……”   “顺便腌渍入味了。”   “……好吧……可是你也进来……了!”   “洗肉腌肉难道不是都放在一起洗或渍么?”   “好……手放在哪里……”   “厨师洗肉自然拿手洗啊。我给你洗总比你自己洗更干净些。啧,这细皮嫩肉,摸一把油光水滑的,舒服么——喂喂,你干什么这是!”   “……礼尚往来。”   热气氤氲着,两块方方正正五花三层的鲜肉块紧紧靠在一起,虽然还没开始炖煮,但是表皮已经因为挨得太近而有些黏在一起,颜色也变了些许。   “我想……我想……应该差不多了。”   “可是,我还没检查你有没有入味……”   “好吧,我可以也检查你的么?”   “我们……互相检查……”   浅到不能再浅的吻,唇挨着唇,舌尖触及舌尖。   “甜的……”   “……会不会……蜜放多了?”   “不可能,我在浴桶……锅里面根本没有放蜜。”   “水有点热……”   “你没有发现,我们已经换地……锅了么?”   好热……   清澈的水,渐渐变得混浊。   翻腾……   肉块在水中浮浮沉沉,纠纠缠缠。   水面一阵阵波动,不时浮上一些细碎白屑,渐渐溢出细细的泡沫。   “再这样下去,水要烧干了……”   “……会换锅的。”   “换……?”   “红烧肉的最后一步……”   油,冰糖,混合加热后,变成深色粘稠的液体。   浸入这液体的时候,全身都忍不住战栗,仿若火烧。   “我——你——”   “嘘……我知道。”   那张红木雕花大床垂着帐子已经很久了。   绛色蝙蝠吉祥云纹的锦帐偶尔会抖动一下。   谁的一角中衣,从帐子的底缘,滑了出来。   中衣原本很干净,熨得也很平整,带着一缕药香。此时却沾染了一点桃红色膏脂痕迹,若是细细嗅来,还有些玫瑰甜腻芬芳的味道。   忽然整张床都剧烈摇晃了一下,伴随小小吸气声。   倘若仔细听,还有低低的笑声。   床脚开始吱呀作响。   过了好一阵,帐子才掀开。   王谢下床的第一件事,是去找药。   金疮药。   “天涯……”   “好的……抱歉……”   越陌小心翼翼地,把药粉撒在王谢后背、肩头、双臂的道道红丝上。   随后,盯着王谢,微微忐忑地问:“腰上青紫的地方,我也给你揉揉?”   “嗯……我是不是有些丢脸?”王谢抓抓头。   越陌捂住自己的脸:“……丢人的是我罢。”   “没有没有,你的腰力确实不错……哎呦,痛,痛……”   “下次,换个姿势?”越陌给王谢推拿,用上了内力。   “好。”王谢一口应下。    ☆、第七十六章 投喂   越陌没办法开心。   这人的师兄弟们,也未免太着急了些。   并非是时机不对,对方生气——发泄——动手——被擒,越陌将节奏掌控的极好,既非明显的刻意为之,也不会夜长梦多。   所惋惜的是,发生这件事的时候,王谢不在。   这种事不是第一次发生,也必定不是最后一次。   既然被端上棋盘,也只好做个棋子。繁露山庄的手,何时干净过?   只是王谢……   重芳啊重芳,阿小啊阿小。   虽然答应过会接受不一样的自己,可是,这么天差地别的不同……   王谢是救死扶伤的大夫,而自己……原主手上不晓得沾了多少血,现在自己也在做一样的事情。   自古上将便是“爱兵如子,用兵如泥”,卷入其中的人,只有生死,哪来得及分辩出个善恶对错。   他不想瞒着王谢,这些事早知道总比晚知道要好,至少他心里更有准备。   越陌暗中叹息,却面上半点不显,只吩咐书记官,留意逃走之人以及当日那客人的动静。   马车继续前行,继续来来往往的公文密报。   网,正在悄无声息地张开。   越陌能收到王谢的近况,王谢会不能收到越陌的消息?   这个确实能。   毕竟他是越陌的大夫,越陌给他送个消息,汇报一下自己病情,一点也不为过。   只是,想在消息里夹带些诉相思的私货却不太容易,毕竟越陌现在没法提笔写字,消息全都是口述,书记官写下传递。因此王谢也只是知道对方现在恢复得很不错罢了。   还好越陌也没全公事公办的口吻,在消息末尾会附上一句“晚间天凉,先生安好”之类的问候,或者简单谈论两句风土人情,比如“某镇某酒楼的招牌菜甚是可口”之类。   当他在消息中闲话家常的时候,书记官牧昼和牧夜都很是平静。毕竟他们的少主想法高深到无法揣测,会对一位大夫这么和蔼,必然这位大夫有值得拉拢之处。   ——看到少主脸上的伤疤日益减淡,这大夫有什么过人之处值得拉拢,还用说明么?   而王谢也可以直接给越陌写个小纸条,托信使送过去。不过这纸条寥寥几语,基本也都是关于病情的讨论,而且比越陌收到的汇报要到得晚一些。   因为王谢要在看到越陌的消息之后才相应动笔,同样也没法夹带私货。   而且为了表示自己是位很了不起的大夫,一定要有高人的脾气,他完全用公事公办的语气说话。   不过那又怎样?至少我们知道彼此都很好。还要为了将来,一起努力。   只是已经分开好几天了,还是有些思念的。   王谢送走信使,信使一般都是天蒙蒙亮的时候等在他门口,先递交消息,之后他写两句指示,信使再带回去。   他当然不知道昨夜越陌经历过一回行刺。   越陌这次“汇报”他的左手准备拆线了,没有起小鼓包,也没有紫黑瘀斑,边缘稍微有些爆皮,微微发痒,恢复得非常好,请问王先生,手指现在能不能活动,还是再过几天。今天晚间偶然抬头,空中可见朔月伴双星,很是好看。秋高气爽,马上要到重阳节,要是有壶甘菊酒就更应景了,你我虽各在一处,同举杯对月,也是一桩美事。   王谢便甚是“不解风情”地回他:敷药不能断,先不要活动,饮食继续清淡荤食为主,禁酒。   信使走远,王谢哄着小康起床穿衣。   随后带着小康出去吃东西,顺便带着小康走几步路。   平常人家一岁半的小孩儿就能走得很好,小康这情况实在太过特殊,现在最好的情况也不过能站直,磕磕绊绊迈一小步。   王谢早给小康准备了一支二尺长的盲杖,既可以探路,也可以做支撑。也不多教他什么,除了不可以拿着小竹竿四处挥舞之外,愿意怎么用是他自己的事。至少现在小康会用竹竿去拨弄远处的铃铛。   王谢带着小康在小院里转了一圈,院子里是自己人,看见王大夫出来纷纷行礼,也顺带问候小康。   林虎峰天不亮就起来练功,裴回睁眼见他起床穿衣,自己一扭头又睡了个回笼,闻着香味儿醒的——林虎峰把一个油光水滑的肉包子扒开,热气腾腾的往裴回脸上吹送香气,裴回睁开眼还没闹明白怎么回事,嘴里就被塞进一块包子馅,嘿,猪肉鸡蛋虾仁三鲜,拿小磨香油调的馅,扑鼻的香。   嚼巴嚼巴,味道不错,裴回立刻就清醒了。   林虎峰笑容满面,又给他掰了一块喂着:“容翔容翔,今天好了没?还能骑马不?”   敢情这么上赶着伺候自己,是怕没有马骑?   裴回嘴里嚼着包子,含含糊糊:“……有点累啊。”   “来来来我再给你上点药就舒服了……”林虎峰把剩下的包子皮塞到自己嘴里,立刻要去拿药。   裴回连忙摆手,他可不想让林虎峰再扒一回裤子:“我已经不疼了,一会儿打一遍养生拳,抻抻筋骨,骑马应该没问题。”   “好啊!”林虎峰心下大乐,赶紧又给裴回掰了个包子:“来,张嘴——”   “我还没有洗漱……”好吧包子馅已经送到嘴边了,裴回争辩无用。   用过早饭继续上路。   今天打前站负责安排的依然是阿魏,而冲在最前面的依然是裴回和林虎峰。   王谢调配的药真真管用,涂抹也及时,早上裴回两条腿一点事儿都没有,这也是他今日敢再次骑马的重要原因之一。   原因之二……宁芝夏之前与林虎峰约定过,要是林虎峰没照顾好裴回,一路上只能在车子里呆着了。林虎峰当然各种讨好裴回,就为不闷在车里。   裴回从来都为他人着想,本想着即使勉强,也要装出个不疼不痒的样子,好让林虎峰接着纵马疾驰,现在大腿没事儿,自然更不会推脱。   这次裴回比昨天有了些经验,两个人骑马跑得更顺溜。   一路无事,天色渐晚的时候,正好到一处镇子,名唤向阳镇。   阿魏自然提前安排下最好的客栈。可惜客栈二楼的上房有人占了一间,不能全部包下。   打前站这个活计,因人因事而异。王谢这一队拖家带口,表面上也没什么后台,若是出手过分阔绰,被有心人盯上,免不了惹出什么事非,无论是图个财还是害个命,风、魏二人都担不起责任。   是以阿魏很是嬉皮笑脸,和老板来来往往讨价还价,将上房一晚五分银子生生压到三分。车船店脚牙,眼光老练毒辣得很,一看对方是老江湖,也不敢过分,双方都谈了个比较合适公道的价格,阿魏这才交了定钱,去镇外接王谢一行人。   林虎峰和裴回先到,将马一拴,进房间休息——林虎峰自动自发和裴回进了一间屋。   裴回也习惯跟他一起住了,一进门,脱了鞋子往床上一趴,伸个大大的懒腰:“舒服……虎峰,你说我明天能单独骑马了吧?”   跑了一天,幸亏他在大腿内侧绑了两块软布,今天疼得不怎么厉害,一会再抹抹药。   林虎峰正要接话,忽然敛了神色,竖起一根手指,比了个噤声。   裴回一惊,还没来得及问“怎么了”,就听见隔壁房门哐当一声响亮,跟着就是斥骂:“你们这些庸医,该死!”中气十足,充满怒意,隔着一扇门,声音仍然十分清晰。   随后是战战兢兢的告饶:“大侠息怒,大侠饶命……”   那骂人的声音继续怒道:“连具体是什么病都看不出来,还要先服药看看再说?你可知道我们烈阳帮的能耐!耽误了我兄弟一天的病情,人要是救不活,我要你全家偿命——还有你,不是让你给我找最好的大夫吗?怎么就是这样的货色?我一把火烧了你的店信不信?”   另外一个战战兢兢的声音连声道:“大侠息怒,这两位确实是我们向阳镇上最好的大夫了,小的这就去邀镇上所有大夫!”   “给你半个时辰!不然,我烧了这破房子!滚!”   “是是……”   “快点滚!”   林虎峰忍不住,一把拉开门跳了出去。   门口歪歪扭扭倒着两个人,一位四十左右中年人,鬓发胡须都乱了,面如土色,另一位须发花白上了几分年纪,挣了两下没起来,看打扮都是郎中无疑。还有一个十二三岁的小童子,刚从地上爬起来,就去搀扶年纪大的,脸上顶着两个红通通的手印,嘴角带着血。   老的老小的小,这一看就是受欺负的样儿,林虎峰瞧着这架势就恼了。   小童子力气不大,搀不起来师父,又怕师父摔出个好歹,扎手扎脚正忙呢,忽听有人道:“你别急,老人家让我来扶。”接着视线之内多出一双大手,轻轻巧巧把老师父扶起一半。   他抬头,看到这双手的主人是个虎头虎脑,脸上带着怒意的少年,正要道谢,就听身后传来了句“住手!使不得!”   小童子一愣,回头一看,身侧急急忙忙的,走过一个清秀少年。 ☆、第七十七章 什么叫护短   裴回指挥:“虎峰你先别移动这两位,让他们躺在原地缓缓,看看可有什么摔伤。这两位上了年纪,要是伤到哪里,随便移动的话,伤势会加重。”   “唔,说得有理,我都忘记了。”林虎峰一拍脑袋,低头问,“老人家,觉得怎么样?”   裴回也走到小童子跟前,见他脸脏了,递上一块手帕:“小兄弟,刚刚可有摔倒?去洗洗脸。”   那中年郎中已经站起来了,揉着腰叹气。裴回便一伸手:“这位先生,腰腿不要紧的话,到屋里坐一坐歇歇罢。”   他生得清秀,说话和气,态度也诚恳,中年郎中稍微犹豫了一下,身旁怒气冲冲的声音已经响起:“哟,这是来帮手了?还不快滚,脏了爷的眼!”   裴回一扭头,还没看清楚,林虎峰已经一个箭步冲上去:“敢在小爷面前托大,该滚的是你——”一拳冲天炮,又快又狠。   对方吃了一惊,没想到林虎峰说打就打,闪避不及,急忙双臂交叉一格挡,硬吃了这一拳,手臂隐隐发疼。   这是个硬茬子!那人连忙一闪身,避开林虎峰接二连三的拳脚:“你是什么人?”   林虎峰一击得手,得理不让人:“先打过再说!”又是一拳!   客栈伙计欲哭无泪:门板碎了,走廊坏了,好几间房里客人探头探脑,似乎觉得不安全,打算走人了。   小童子搀着老师父,跟中年郎中一起躲进裴回的屋子里,忐忑不安。毕竟人家是为了他们才动手的,偷偷溜走虽说是个好主意,但这边还有个少年看着呢,走不了啊。   况且这番打斗他们也看在眼里,对方手上真有功夫,喊打喊杀不一定就是虚言,万一真拿他们泄愤……幸好这里有人愿意给他们出头,留下来利大于弊。   三个人面面相觑,还是留在了屋里,其中那个小童子胆子大些,扒在门边偷看。   离着他很近的那个清秀少年胆子真大,而且也很镇定。场子里的少年那么厉害,还要听他话。   小童子把对方给自己擦脸的帕子攥了攥,揣到怀里。   裴回不是胆子大,是呆住了。   他眼睁睁看着林虎峰和另一个人乒乒乓乓、眼花缭乱打了好几下。时间不长,两个人分开,林虎峰洋洋得意,衣衫稍微散乱;对方一身剪裁得体的栗色劲装,衣摆上老大一个脚印。看年纪,不过二十多岁,五官端正,眼白中带着红血丝,下面隐隐挂了两枚眼袋,怒气不息。   见林虎峰这表情,应该是赢了吧。   果然动手的那青年叫道:“大路朝天,各走一边,我与阁下远日无怨近日无仇,阁下这是什么意思?我屋子里还有一位病人,命在旦夕,时间耽搁不起!”   这人虽说当着郎中和伙计的面甚是张狂,遇到比他略胜一筹的林虎峰,心下自然要掂量一番。   见对方拉开距离不打了,林虎峰稍微遗憾地咂咂嘴,叫道:“你的病人就是命,大夫就不是命?”   “都是些庸医!连我师弟究竟什么病都甄别不出,只知道拿好药吊命,这样的庸医留着也害人!”   裴回一听就懂了,大夫只能治病,治不了命。病人家眷在情急之下,什么话说不出口?他也不是没经历过。   而一些大夫本领不到,故弄玄虚哄骗诊金也是有的。   很难说明孰对孰错,为今之计,只要不打架。那是最好。   裴回想着,赶忙站出来:“我也是郎中,不知道这位大侠可否让我看看病人?”   那人打量一下裴回,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裴回又主动要求给他师弟看病,有大夫总比没有好,他皱眉嘟囔:“这也太年轻了……算了,你来试试,要是治不好——”   “我会努力治,我不能治的话也会介绍大夫过来,只不过……大夫不是神仙,治不好也没办法。”裴回回答得很老实,“要是真有神医起死回生,那世上岂不是就没有死人了。”   “你住口!”那人怒道,“咒谁死呢!”   裴回立刻闭上嘴巴不说话了,行动到是未停,径直向对方房中走去。病人家眷着急上火,什么话说不出?什么事做不出?医者救死扶伤,他并不计较,更不在意。   ——有人替他计较在意。   “容翔,别去!”林虎峰一把拉住他,向那人喝道,“好心好意帮你,你这什么口气!小爷也不怕你,有种的划下道来!”   “你——哼!”   到是裴回拽了拽林虎峰的袖子:“虎峰,放手,我就去看看病人而已。”   “那也不行,你看他猖狂的样儿,请人救命就是这么请?咱就是神医也不给他治!”   几人一时僵住。   “敢说我徒弟猖狂,不怕被我烈阳帮追杀你天涯海角么?老夫倒要看看是哪路能人!”一个须发赤红的老者走上楼来。   “好大的口气,敢自称神医?”一个狮目虬髯的大汉走上楼来。   “柴师侄,我那不争气的徒弟呢?”第三个走上来的是名精瘦汉子,眉宇间尽是焦急之色,一见房门口站着的人,立刻几步过去,连声询问。   这位姓柴名广川的师侄见到这三人,先是一喜,随后又转成悲戚之色:“师叔,师弟就在房里,情况……”“不太好”三个字还没出口,那精瘦汉子就冲进了房间:“曲铁,你——啊啊啊!”   悲鸣之声登时振聋发聩。   外面两个人也是一惊,飞身掠入:“老三,你这是——谁?谁这么心狠手辣!”这三位也是同门,老者行大,狮目虬髯的汉子行二,那精瘦汉子是老三。   说话的时候,须发赤红的老者已经目光不善的走出门来,面沉似水:“阿柴,究竟怎么回事?”他是这位柴广川的师父。   柴广川见师长到来,腰杆挺得笔直:“师父,师弟的病情被庸医耽误了,再不救治,凶多吉少!”   他本意指现在裴回屋里的那两位大夫,可眼前站着的只有裴回和林虎峰。   大师父之前听到林虎峰说“就是神医也不给他治”,此时再一听徒弟的告状,立时怒目圆睁,恨声道:“就是你们两个庸医——纳命来!”   说着,不分青红皂白,五指成爪,竟是要扣住裴回的脖子!   林虎峰眼疾手快,一把将裴回拉到身后,对他来说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面对面一拳轰过去:“你这老儿好不讲道理!”   这拳不闪不避,对方若是坚持之前的招式,必然在抓到他的时候,被砸出一个满脸花!   “竟敢反抗!”大师父更是愤怒,招式不待用老,半途换了个方向去捉林虎峰手腕脉门。林虎峰当即飞起一脚——两人乒乒乓乓打了起来。   裴回被林虎峰护着,心里紧张万分,满脑子还是刚才那大师父凶神恶煞的攻击,还有林虎峰千钧一发将自己护在身后的速度。   这不是比试切磋,而是拳拳到肉,以命相搏!   裴回不懂武功,看大师父气势十足,十分担心林虎峰的安危。   更何况,对方一共有四个人,看样子都很厉害。林虎峰再这样下去必定吃亏。   裴回哆哆嗦嗦往旁边退,大师父看出他不会武,立刻向着他出手,林虎峰赶紧挡住:“容翔,在我身后别乱动!”稍微一分心,已经挨了好几下重的,衣袖尽碎。   “想跑?没那么容易!”狮目虬髯的二师父往走廊中间一拦,双手一分,“小子,过来受死!”   裴回登时不敢动了,眼神都定住了。   二师父冷笑:“胆小如鼠,果然是庸——”“医”字尚未出口,忽然视线被盖住。   姜黄色的布料。   一拧一带。   跟着脖颈就是一紧,他不由半转了身子,后心重重一击,咕噜噜滚下楼梯。   视线重新明亮,只不过天翻地覆。   这还不算完,楼梯下面的人似乎吓了一跳,反应却相当迅速,一把药粉就落下来。   二师父便人事不知了。   宁芝夏高高站在二楼楼梯口,低头看一眼一楼趴着一动不动的二师父,再看一眼站在二师父旁边,笑眯眯的王谢,转身向前两步,斗篷一卷,将裴回从对战圈里带出来:“可曾伤到?”   “没……”裴回震惊得一时说话都不利索。   ——刚刚宁芝夏悄无声息飘身而上,干脆利落,一斗篷加一脚把二师父踹下楼,那动作真是太……威风了!   宁芝夏抬手摸摸裴回的头,说声“莫怕”,便站在一边给林虎峰掠阵。   “芝夏大哥,虎峰他有没有危险?”裴回回过神来,赶紧询问内行。   “没事。”   “大哥!”林虎峰余光见宁芝夏出手解围,也没拦着自己动手,于是精神了,理直气壮,“这人刚才在骂容翔!还骂大夫!这老头上来就动手,差点要杀了容翔!”   宁芝夏一双凤目微微眯起,打量明显受了惊吓的裴回:“容翔,你当真无恙?”   “没、没、没事,那老人要抓我,多亏虎峰把我护住了。”   宁芝夏一看他神情就明白了,揽着裴回的手松开,往斗篷里面掏了掏,拿出一沓纸交给对方:“你翻翻,看里面有没有和这几个人面貌相似的。”   作者有话要说:  宁芝夏:我耍起酷来超酷的,玩起狠来也超狠的,有木有被吓到?下章我更酷喔~   裴回:星星眼,护短的家长V587!不能再崇拜!!!~~~~~~~   一句话小剧场:   宁芝夏娶了裴小回,本文BG完结HE。   (林虎峰:喂喂大哥你抢我老婆!友、尽!!!)    ☆、第七十八章 失败的挺身而出   裴回跟着王谢这么长时间,也颇认了不少字,展开纸卷儿,发现一张张的画影图形。墨笔画的人像,外头拿朱笔画一个红圈。下头是小字,写着姓名形貌特征及事迹等。   “这个是……官府的通缉悬赏?”   “嗯。”宁芝夏应道,“最好是有,杀起来才省心。”还有花红银子,无本万利。   “要是没有呢?”裴回一边翻着,一边好奇问。   “费些手脚毁尸灭迹罢了。”宁芝夏声音淡淡的,沙哑的,口吻一如平常。   ……毁尸灭迹?裴回有些毛骨悚然。   林虎峰说话声音很大,楼下王谢听得很是清楚,“……有人骂容翔?骂大夫?还要杀容翔……”还没开口说话,阿魏急匆匆从身边掠过直奔楼上,风依涵迈步挡在王谢身前:“王先生,少安毋躁,小心误伤——”   说着话,风依涵一回头,得,这位王大夫真个是不见紧张之意,抱着小康,处变不惊地笑笑:“你们上,我先在这儿歇歇。”顺便伸脚把二师父往旁边踢了踢:“别挡路。”   ——他见宁芝夏在楼梯口搂着裴回没动,这才有闲心不急不躁地笑着说话。   裴回可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宁芝夏性格谨慎,情况若是危急,断断不肯托大,必然先将裴回放在安全之处,现在俩人能并肩安稳看着林虎峰打斗,想来楼上局势尽在掌控,也就放下心来。再加上阿魏和风依涵,那更是双保险。   实在不行,还有柳五叶七呢,王大夫历经风浪的人,这小小一场打架,对他来说真个算不了什么。   风依涵亦非江湖新人,一见宁芝夏站在楼梯口并未动手,也明白局势倾向于己方,安稳守住王谢小康——一向话多的他此时也闭上了嘴巴。   裴回正翻着画影图形,宁芝夏又伸过手来——他见阿魏也到了,形势大好,自己干脆将那沓纸拿回一半,和裴回一起翻看。   浑然不以场中激烈争斗为意。   他这边毫不在意,那边大师父一看对方来了帮手,竟然还将自己师弟踢下楼去,登时怒上加怒,一双鹰爪虎虎生风,生了阴狠之心。   从房中出来的三师父满面愁容,爱徒尤曲铁生死未卜,他没心思将这局面搅得再混乱,高声叫道:“师兄且慢!救人要紧!”   大师父怒道:“他们伤了二师弟!”出手更是迅疾了几分。   “也是你先起了杀心!”林虎峰叫道,“要不是我手快,容翔就被你一爪子抓死了!”虽然处于下风,他愈战愈勇。   三师父是这一行人中最为紧张的一个。   他师徒三人接到柴广川传信后,只晓得尤曲铁重伤,没想到屋里自己爱徒竟然重伤到如此地步,情急之下将自己随身的保命药丸喂给爱徒——江湖人各自有救命的药丸,但毕竟没有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再好的药也只能维持身体最低机能,吊一口气而已,事后依然要找大夫对症下药——听外面动静大了,出门一看二师兄不知所踪,对方来了两个帮手,却只是掠阵,不晓得武功如何,但就镇定无比的气度而言,似乎……于己不利啊。   喊了声停手,却适得其反,宁芝夏“毁尸灭迹”平淡的口气听在耳里,无比猖狂,三师父生生忍下心中不快:“柴师侄,这是怎么搞的?”   柴广川也觉得情势不妙,自己话没说明白师父就冲上去了,现在收回来不是打自己的脸,就是打师父的脸,这可怎么办?   三师父一见他支支吾吾,不由明白了几分,正色道:“柴师侄,你老实告诉我,这几个人究竟是怎么回事?”   柴广川情急之下,只得避重就轻,道:“刚刚我骂走两名庸医,这少年打算为他俩出头,要给师弟看诊。他年纪轻轻,出口不逊,竟然敢咒师弟,我实在不忿!师父也是关心则乱,双方这才动起手来,确实是误会、误会啊……”不敢说师父性急,更不敢说自己顺水推舟没阻拦,拿“关心则乱”轻轻带了过去。   三师父见大师兄打出了真火,二师兄被对方伤了——虽不知怎么伤的,对方人多,再要逞强吃亏的必然是自己这边。   他目光闪动,落在宁芝夏、裴回、阿魏身上,前二人认真地翻着两沓纸,偶尔抬头看看场上己方这几个人,又低下头去接着翻,第三个人眼蕴精光,炯炯打量自己。   三师父只好向着阿魏一拱手:“这位侠士,此事恐有误会,两家可否暂时罢手?”   能不打起来,阿魏那是巴不得,正要点头,宁芝夏开口道:“没有。”   语气稍微带了那么点……遗憾?   裴回也翻完了:“我这里也没有。”   方才他被宁芝夏杀人灭口说得如此平淡,提起毁尸灭迹,就好像吃饭睡觉那么简单,吓了一大跳,这才省悟江湖动辄杀人竟不是虚言。   好在他也不是迂腐之辈,林虎峰保护他不受伤,宁芝夏都动了杀意,明显为他护短,想自己一个区区小卒,竟然能得到如此关爱,裴回感动得一塌糊涂,刚刚升起的惊惧之心,立刻就片片消融到不知什么地方了。   三师父还能不知道他俩说的什么意思?连忙借着这个契机辩解:“几位侠士,我等并非歹人,乃烈阳帮管事,因为爱徒病重,人命关天,情急之下失了分寸,还请多多担待。”   他态度有所缓和,那大师父却是半分不肯退,怒叱:“老三何必自降身份,待老夫收拾了这小儿,再来算账。”指风凛冽,笼罩林虎峰处处要害。   “小爷怕你不成!”林虎峰输人不输阵,但大师父这一招使出,漫天的爪影,虚虚实实,奔着自己周身要穴,无论从哪个方向出手,都像是将自己要害送到对方手上一般,只得将内力灌于手臂,打算硬生生挨上一抓,同时抢出机会将身一矮直冲中宫,横肘直击。   这是两败俱伤,以血换血的打法。   宁芝夏一看场中局势,皱眉。   果然这大师父看出林虎峰情急之下的手段,微微侧身,五指一晃变抓为掌,立掌如刀,狠狠向林虎峰后颈斩落!   林虎峰心道不好,变招不得,亦收不住前冲之势,只好蓦地加速,那一掌险险蹭过后颈要害,结结实实落在后背。   饶是内功护体,也抵不过这大师父几十年的功力,五内震荡,眼前发黑,喉咙发甜,林虎峰踉跄两步跌倒,哇地喷了口血,猩红点点。   高下立分。   大师父乘胜追击,大笑一声欺身抢进,一条腿高高抬起,这次脚下目标是林虎峰最为脆弱的脖颈!   裴回一见急了,想不起自己一左一右都是高手,直接奔出去,尖叫:“住手——”   他离得远,速度也慢,挡在林虎峰身前确实来不及,去拉扯大师父,也晚了一步,眼睁睁见大师父一脚踏中林虎峰脖子,手脚霎时冰凉。   身后传来一股大力,将他拽后好几步。   身侧,姜黄色斗篷,揽住他肩膀。   “别担心。”声音依然平淡,然而坚定。   “芝夏大哥!虎峰很危险!救救他!”裴回如落水之人抓住浮木,两只手抓紧宁芝夏的斗篷,大声恳求,眼里点点泪花。   宁芝夏轻轻拭去裴回眼角泪水:“别哭。”裴回往外冲这一下子,确实令他感到意外。   他与裴回接触不多,除了初次相见时,裴回将林虎峰迷倒,他觉得这个少年性格认真而谨慎之外,裴回给他的印象,就是老实本分。哦,还要加上林虎峰口中形容的瘦弱单薄。   而就是这个认真谨慎、老实本分,瘦弱单薄的裴回,丝毫不懂武功,听到杀人二字都会变脸色的裴回,看见林虎峰吐口血,就这么往前冲了!?   完全不管不顾就往前冲了!?   他会不知道对方这一下子能要了他的命?   危急时刻方见人心,这孩子,果然很好。   一向不懂得用什么词形容人,也一向不太会安慰人的宁芝夏想了想,将裴回肩膀揽紧,难得地解释:“你看,我和阿魏都没动手,并不是来不及,而是虎峰没那么弱,他瞬间抓住对方,马上就要反击了。这般实战,对他来说是练习的机会,倘若真遇到危险,我自然会过去。”   “嗯……”裴回点点头,有点不好意思,抹了把脸,继续往场上看去。   场中果然如宁芝夏所言,林虎峰并没有被大师父一脚踩死。   “……老匹夫,想杀了我,还得好几年呢。”林虎峰两只手锁住大师父踏下来的脚,唇角带血,同时带着小得意的笑。   蓦地发力往怀中一拽——籍着这一拽之力,整个人在地上转了半圈,双腿交叉踢出,攻其下盘。   情势立转。   二人复又战作一团。   裴回的心时而高高吊起,时而重重坠地,上上下下咯噔咯噔地跳,两只手还在不自觉地抓着宁芝夏斗篷边沿不放。   宁芝夏不经意般侧头打量,裴回脸色发白,双鬓滴落汗水,嘴唇死死抿成一条线,眼角发红,目光紧紧盯着场中,连呼吸屏住。   他忽然心情很好地,微微翘了翘唇角。   虎峰,你运气不错呵。   ☆、第七十九章 往死里揍   “这是怎么个情况?”忽然身后有人问。   宁芝夏微微让开一些,给王谢腾了个地方。   王谢在楼下施施然呆得自如,蓦地听见裴回的尖叫和恳求声,吓了一跳,连小康都惊哭了。王谢连忙把小康交给风依涵,就这么上楼了。   上楼站定以后,立刻说了一个字:“血。”   他吸吸鼻子,肯定地道:“有脓液,腐毒。”   他又吸吸鼻子:“蟾酥,雷公藤,闹羊花,鱼腥草……嗯?这是治疗发热,以毒攻毒……没有川楝手么?可惜了,不对症——这位,你不至于吧?”   刚刚还一脸不忿的三师父,此刻满脸狂热:“你是大夫?”   “是啊。”王谢点头。   “神医!能不能救救我徒儿?”   尤曲铁在屋里躺着,面前这个灰发青年只嗅一嗅屋外的味道,就能判断出如斯病情,这不是神医是什么?   “这嘈杂一片,动静太大,不方便吧,还是等一阵罢,估计病人呕吐过一次,还来得及,不急,不急。”   “呕吐?”三师父转身,“柴师侄,我徒儿可曾呕吐过?”   柴广川摇头:“有过一次。”他也有点惊呆,大夫开的药方必然给他过目,这灰发青年念的四样药都在,药方就在自己怀里揣着,难道被伙计泄露出去?不对啊,要是泄露病情,怎么连之前有没有呕吐过都能知道?   王谢老神在在:“一次是吧,没事没事。估计不久就会再吐一次,要是不及时施救,也就有些半身不遂的后遗症罢了……”话音未落,房间里隐隐传来响动,竟然是……   ——呕吐声!   王谢脸色一肃。   他再怎么折腾,也是个救死扶伤的大夫,摁着病人命脉做乔这种事,向来不屑一顾。   也是,王大夫整人的手段可不比旁人,拿捏病人实在上不得台面。   “容翔,之前发生了什么?容翔,容翔?”   “——啊,重芳大哥?”裴回差点跳起来,这才发现身边多了个人,“我和虎峰在房间里听见外面响动原来是旁边这个人因为有人病重而将火发到别的大夫身上我想去看看病人然后他们三个长辈就过来了正在和虎峰打的人问了句话就要抓我幸亏虎峰拦了一把现在虎峰要吃亏了我们怎么办啊?”   王谢笑着指指裴回双手:“容翔,别怕。”   “我不怕……啊芝夏大哥对不住我不是故意的……”裴回耳根子发红,他还攥着宁芝夏斗篷呢,皱皱巴巴都快攥出水来了。   宁芝夏主动拉过他的手,掌心冰凉,全是汗水,也道:“容翔,别怕。”   “……”   裴回一紧张,说话就一连串。不过王谢和宁芝夏都听清楚来龙去脉。   王谢又问了三师父一遍,三师父到是明理,眼下什么场子什么面子?统统没有自家爱徒性命重要!就怕神医一个不高兴转身走人,连连道歉,王谢等人便完全明白这本来误会但打出真火收不住场的事儿了。   有人欺负裴回,此事必然不能善了。   可王谢还有另外一重身份。   ——大夫。   治病救人的大夫。   “他们打他们的,我们来我们的。”王谢下了结论,“容翔,之前你还记得用药,现在不找个上风处洒洒?”冤有头债有主,大师父是吧,柴广川是吧,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病人性命可是危在旦夕。   “啊?”裴回一愣。   “有芝夏兄和阿魏在场,连上风处都不用找。”王谢目光落在宁芝夏斗篷上,甚是和气地商量,“芝夏兄,可否借一把力?”王谢一向喜欢用双方都不受伤的解决方法,这是想弄晕这两个,暂时息事宁人。   宁芝夏淡淡道:“他伤了虎峰,还差点伤了容翔。”言下之意,这个场子必须要林虎峰自己找回来。   王谢一怔,想起江湖上,失了面子比失了性命还重要,立时道:“那么,罪不及人?”既然出手了,狠狠打上一架没问题,还有没出手的能否放过?你打你的,我治我的。   宁芝夏道:“自然。”他恩怨分明。   “我先去看看病人,这边芝夏兄多费心——阿魏也费心了。”王谢说完,本想让裴回搭把手,见裴回担心地盯着场中,一转念还是算了。   绕过战成一团的两个人,就像随便绕过一棵树一样简单,神色不变。   他也绕过柴广川,后者伸出手想拦他,他皮笑肉不笑:“把好门,这俩闯进屋里吓着我是小事,影响给病人救治的话,你觉得呢?”   柴广川竟不敢拦了。   ——他不敢拦,有人敢拦。   “老三!别让他进去!我堂堂烈阳帮,才不用低声下气求人!”大师父中气十足,可见他虽吃了些亏,依然占据上风。   三师父脸上变色:“师兄!”这是要不顾他徒弟性命么?   王谢迈进门的一只脚顿了顿。   柴广川的脸色也变了,这边师叔上赶着求人治病,那边师父就公然拆台,话都说到这份上,再好脾气的人也受不住。   那只脚坚定落下。   “他先是病人,之后才是你们的什么帮。”王谢头也不回,扬声道,“虎峰,往死里揍!”   王谢从来都看不起打肿脸充胖子的人。   尤其这个人意气用事,却可以替另一个人决定性命生死。   管你是什么关系,有病?就得治!   听不进人话?就得往死里揍!   他才不怕烈阳帮。   ——尤其是,他身后还有一个那啥……咳咳,不可说。   王谢稳步走向房间中那张床。   床头包括半个枕头上溅满了暗绿色的秽物,腥臭难闻。   尤曲铁曲着身体,一副别扭的样子,俨然昏迷中。   这般躺着呕吐,秽物极易堵塞气道,王谢将枕头抽出来扔掉,不顾腌臜,卷卷弄脏的床单扔一边,就着床沿坐下,将对方头颅放在自己腿上,熟稔扣开对方下巴,听听喉中没有杂音,抽出手帕,拿帕子将口内及脸上的赃物擦掉,露出一张青黑色的面皮。   翻开眼皮,眼白都是红通通的,瞳孔稍微放大,还有微弱反应。   这么一移动,觉得被子下面的身体有些异样。   他揭开了被子。   果然,此人右臂齐肩断去,创口包扎严密不假,但是……已然浸透,变成暗黑色。   这是毒!   既然是毒,不可直接沾染。   王谢立即撕了床帐,裹着十指,三下五除二就把绷带除了,露出不断淌着黑水的伤口,屋内的腐臭味蓦然强烈起来。   拔下发簪,拨弄开伤口上敷的药,看到断面皮肉翻卷,泛着死白死白的颜色。   从创口往周围扩散,肩头胁下后背,凡黑水渗透之处,生长了密密麻麻米粒大小的白点,俱是一个个疱疹,同样拿发簪稍微挤压,立即冒出脓液。   这是利器所伤,而且,兵刃淬过毒,毒性蔓延如此。   并指按了脉象,还好,隐隐有一丝生机。   手指隐隐有些发木,这毒牵连得够广。   王谢起身,在水盆里洗净了手,手帕、裹过手指的布条和拔下的簪子合在一处,撕了块布完整包好,拿在手里。   往门口一看,柴广川和三师父探头探脑,满面紧张之色。   “外面还没打完?”   “没有……”柴广川讪讪,就在刚刚,他师父赢了那个少年,对方换人再战,这个大夫还会继续给师弟治病吗?   王谢才不管谁赢谁输:“他们没打完接着打,你们俩不打就过来帮把手,光站着就能治病吗?先把床单被褥都换了,烧热水来,清洁伤口,把这些温吞药搽下去——伤口有小毒,不可沾到皮肤。把我的药箱拿过来,人参半两速速煎一碗汤,火盆,烧酒,大量细白布,赶紧去准备!还有,去厨房,把锅底灰刮上一大碗,研细了端过来!”也就他敢把蟾酥雷公藤唤作“温吞药”了。   锅底灰又名百草霜、灶突墨,用来止血有奇效。他看这病人创口已烂,无法长合,免不了要将腐肉烂骨截去。而这齐肩而断的手臂,加上因毒水而腐坏的肌肤,创面太大,来不及像医治越陌那般,截去本身皮肤加以覆盖,只好徐徐图之。   王大夫言辞俱厉,一连串指令流水般发出,使唤起人毫不客气。   偏偏这种做派很是符合大家心目中“高人”的想象,两个人愣愣应了,三师父就去喊伙计准备东西,柴广川为难地问:“请问神医,您的药箱在哪里,我好去取?”   对方指派任务头头是道,加上沉稳而胸有成竹的神态,让他觉得这一位必定是神医无疑,态度不由恭敬了许多。   “我去拿,你给他擦干净。”王谢丢下一句话,迈步出门,一看走廊打斗已然止歇。   林虎峰靠着栏杆,半躺半坐,衣衫凌乱,裴回跪在他身旁,按着对方手腕。   “切,这点小伤,睡一觉就好。容翔你不至于紧张成这样吧。”林虎峰脸色有些发白,仍然嘻嘻哈哈,“那老匹夫也没落好去,我打得帅不帅?咳咳咳……”   “还帅不帅?看见他要踩你的时候,吓死我了。”裴回紧张道,他衣袖上还沾着林虎峰的血,“还好你挡住了他那一招——重芳大哥?”一回头看见王谢,连忙叫道,“给虎峰切切脉吧!”   王谢点头。   ☆、第八十章 关心则乱   王谢切脉的这功夫,裴回蹬蹬蹬,几步跑到战兢兢伙计面前,接过了文房四宝——方才一看林虎峰落败,宁芝夏立刻冲上去,抓住个时机把大师父打落楼下,裴回便叫躲在一边的伙计送笔墨上来,自己扑到林虎峰跟前去检查——他手脚都是软的,几步路走得踉踉跄跄。   即使阿魏摸过脉表示林虎峰确实轻伤,即使裴回自己是个大夫,他切脉时手指头一直颤颤巍巍,平素举重若轻的岐黄经验,此时在脑子里变成一团浆糊,竟是半分也想不起来。   还好看见王谢出现,裴回如抓住救命稻草般,赶紧喊了一声。   拿过文房四宝,就地铺开,提着笔,眼巴巴看着王谢表情,净等着写方子。   林虎峰和王谢不由齐齐笑了,前者依然硬气地表示自己没事儿,后者觉得裴回也是大夫,紧张到不知所措的样子,果然还是要历练。   王谢念了几味安神的药名,又指点裴回,此次出门不是带着自制的药膏么,抹上推拿啊,当然,用内功行开药力最好。   裴回赶紧写完方子,心慌意乱往楼下跑。   王谢眼疾手快,一把拉住他:“容翔,等等!”   “重芳大哥?”裴回诧异。   “你可是把容翔吓着了。虎峰,谢谢你护着他。”虽没看到一开始发生了什么,但林虎峰断不是会说谎的人,裴回也不会一脸焦急紧张的表情。   “那是,我们是好兄弟么!”林虎峰得意道。   王谢一手还拿着布包,另一手松开了裴回,从怀里掏出一罐子药膏,并没有递给裴回,而是直接扔给了阿魏,说了声:“劳驾。”   “好好,坐好了行功罢。”阿魏接过药膏,自然晓得要自己给林虎峰抹药,拿内力行开以便药效发挥,拔开塞子往林虎峰背上倒了许多。   林虎峰忙盘腿坐了,行功不提。   “走吧。”王谢一拉裴回,两人并肩走下楼去。   裴回不明所以,王谢捻捻他耳垂,冰凉,拿手一探脉:“虎峰的方子,多抓一副,给你的。”药箱之中并非没有成药,只不过人在旅途,处处都要打算,如非急用,大多数内服药物还是现抓现熬更好,一是对症,二是起效快。   “嗯?”裴回还是不明白。   王谢叹道:“平素没见你如此紧张失神,果然是受了些惊吓。你虽然说和虎峰关系不错,对他尤其关心,可你也是有经验的先生了,不至于慌张到方寸大失的地步。”   “我……”裴回有些惭愧。   “我明白,关心则乱。”王谢笑笑,“而你这样慌张,却是于事无补。不如想想,下次再遇上这样的事,该怎么办。”   “该怎么办……”裴回愣愣地,下意识地点头。   “以后多练练吧?”   “好,可是……怎么练?”   “先练练胆量,起码做到遇事不惊?”   “唔……”   裴回点头沉思,王谢从他手里抽走药方,连同荷包一并交给扒着柜台探头探脑的掌柜,“抓药,还有这楼下砸了多少东西,照价赔偿,多出来的给大家分分压惊。”   开店的最怕闹事后一走了之的江湖客,一般客人欠钱,客栈有护卫去追讨,甚至和绿林或白道相交,凭关系镇场子借人讨要。而江湖三教九流什么人没有,遇上不讲理只动手的,不仅要不到银子,还有性命之虞。   这一场架,打得气势汹汹,连大堂的食客都见势不好纷纷溜走——既然溜走,自然没有会钞——老板正在暗暗叫苦,能有人主动赔偿,简直求之不得,一捏荷包鼓鼓囊囊满是小硬块儿,顿时有了底气,连忙应下,安排小伙计跑腿抓药。   王谢望向场中,宁芝夏身法使开,直如一团黄云,围着大师父劈头盖脸狂打,他立刻喊了一嗓子:“——芝夏兄,不要留手!”   柴广川听着无比别扭,这个大夫好生奇怪,是悲天悯人还是看热闹不嫌事大?到底是敌是友啊?   就这短短几息之间,场中情景又有变化。   宁芝夏的作风一向是为了克敌制胜而不拘泥手段,无论之前偷袭还是现在的车轮战,实用即可,管用即可。   也不知他是听到王谢的话,还是本来时机就正好,斗篷一卷,大师父跌飞出去。   宁芝夏抢步往前,数下连踢,直直将大师父按在墙上,落地旋身紧跟着就是一脚,哐当啪嚓噗通稀里哗啦一通乱响,尘埃落定,大师父躺着桌椅杯盘残骸之间,终于爬不起来了。   “哐当”,大师父身体砸上了靠墙的木桌。   “啪嚓”,木桌受不住如此大的力道,登时碎裂。   “噗通”,连人带桌面一起砸到地面。   “稀里哗啦”,这本是张四人桌,食客吃喝到一半听见楼上有动静,片刻后掉下一个人,没过多久又下来两个打成一团的,因怕伤及到自己,又打算白吃白喝,悄悄的溜之乎也,剩了一桌子杯盘狼藉。既然桌面都碎了,残羹剩饭,汤汤水水,酒杯菜盘,调羹筷子,一股脑地与大师父同时坠地,共同相亲相爱去了。   宁芝夏抖抖斗篷,看了地上大师父一眼,迈步便要离开——斜刺里拦过一只手。   那只手上,还有个小小药包。   宁芝夏转过脸,平静望向王谢,并不说话。   王谢笑笑,往大师父方向使个眼色,解释了四个字:“保险起见。”   宁芝夏毫不迟疑接过药包,撕开了双手一推,斗篷卷起一阵风,直接将药粉吹向大师父。   果然还在微微弹动的大师父眨眼间就不动了,身底下还压着碎瓷片。   “好!打得好!”林虎峰被阿魏扒着上药,自己不忘探着脖子,隔着栏杆往下观战,见大哥赢了,喜不自胜。   宁芝夏抬头,与林虎峰四目相对,唇角微挑:“你打得也很好。”一边说,一边缓步走上楼梯。   从林虎峰听见动静到双方打斗再到宁芝夏最后一击尘埃落定,说来话长,其实不过顿饭功夫。   王谢拉着裴回说话,只为让对方定下心来,见裴回在思索,便放开了手。   裴回看看王谢和宁芝夏,两个人都一派镇定得云淡风轻,丝毫不见慌乱,该干什么干什么。   果然,自己还是太弱了么……既没有重芳大哥那么高深的医术,也没有芝夏大哥那么厉害的武功,遇上事还要靠别人保护,也帮不上一点忙……   裴回在医馆行医这大半年,本来已经觉得自己有些底气,结果拿到江湖上一看,才发现何止这点子医术不够看,就是待人处事,自己还差得太多太多。   虽然刚刚王谢说他还要多练练,可是他什么时候能做到呢?   他低着头,怏怏跟着王谢脚步,结果王谢出了门口停下,他没注意,一头撞上王谢后背。   “重芳大哥抱歉我……”   “我去年这个时候,还在花街柳巷醉生梦死,”王谢忽然开口。   裴回愣愣“啊”了一声。   “你再看现今的我,可有半点颓唐?”   裴回摇头。   “因为我被火烧眉毛,逼得不改不行。不到一年而已,变化天翻地覆。”王谢拍拍裴回肩膀,“远的不说,就说你刚刚来我这里的时候,可曾想到,几个月之后在于飞庄打理事务?于你而言,整件事毫无准备,而你还不是努力去做了,而且做得十分出色?”   “但那些不会伤及人命!”裴回嘴唇有些发颤,“我只想着行医救人,谁知他就突然要过来掐我咽喉!还有,要不是虎峰灵活,恐怕就不是轻伤那么简单!我见的街头巷尾打架斗殴并不在少数,只是一向惹不到自己身上,也没想到突发意外的时候自己竟然真的什么都做不了!”   “是啊,但是我们的裴先生,还会没有手段保全自己么?”王谢道,“先练会了保全自己,才能保全别人。”   “可是……我不会武功。”   “这又不是堂堂正正的较量,你当初给虎峰下药时的机灵劲儿哪去啦?”王谢循循善诱,“看情况不好,下绊子啊。即使插不上手,也不要紧,随身带着伤药,及时救治也无大碍。你定下心来,别人看着才会放心。不光是安自己人的心,也是让对手不知深浅的策略。不然要是强敌环饲,你这幅模样,他们还不齐齐扑上来把你俩一起撕了?”   “所以,用别的方法,也可以强大一些?”裴回很是直接。   “就‘一些’?”   “呃……”   “尽力就好,慢慢来,至少你还有我们,树苗没长起来的时候很弱小,它只不过需要时间,我们呢,帮你先挡挡风雨,之后嘛——大夫在江湖中很吃香喔,你看我不就是?我们都比你大上几岁,将来养老可指望你了。”   “嗯。”尽管被比喻成了小树苗,裴回被“你还有我们”这五个字,带得心中暖呼呼的,尤其王谢都提到了“养老”,将那么确定的未来一竿子杵到无比遥远,裴回更是觉得十分暖心。   “虎峰虽然性子有些鲁莽,对朋友确实两肋插刀讲义气,和他相处,你无需想太多。芝夏兄待人接物也有分寸,你更无需担心什么——”王谢坏笑道,“有我和芝夏兄,还有莫公子在,你们只要不做太出格的事情,一切都好办。”   此时他还不忘拉大旗作虎皮。   “有什么心事,随时找我,咱俩关系铁着呢,怎么算来着?小叔子?小舅子?姑嫂?妯娌?连襟?说点私房话没关系吧?”   ☆、第八十一章 冤家路窄   裴回扑哧一乐:“重芳大哥我帮你去车上拿药箱罢,正好我也拿点药,一会儿回去好照顾虎峰。屋里还有三位受了惊吓的郎中,我过去招呼一声,然后来帮你处理病人。”   他一时想不开,而王谢打上辈子就知道他这爱钻牛角尖的性子,出门在外,时常警醒着,就怕他再妄自菲薄。见他镇定下来有空去想别的,明白他没事儿了,笑着挥挥袖子让他先走:“你去招呼他们,该吃饭吃饭,该休息休息。记得给我留晚饭,我得先给病人动刀。你要也想见识下这险症,过来帮手就是。”   “嗯,好!”裴回用力点着头,他要变强,要试着适应不同的生活,趁着身边还有可以依靠的人。   然后,反过来成为别人的依靠!   王谢目送裴回挺直腰杆走上楼,自己来到马车旁边,翻出药箱,并没有直接拿了走人,而是寻个偏僻之处。   看看左近无人经过,刚刚的微笑消失殆尽,怀中掏出一只朱红色哨子,轻轻吹响。   几乎眨眼间,柳五已经站在他身侧阴影处。   “这样的病症,你可眼熟?”王谢将布包打开给他看,又将病症大略说说。   柳五点头,拿手比划。   王谢严肃道:“这是你们通用的毒药,还是专用?”   柳五表示是前者。   王谢挥手遣退柳五,一边挎着医药箱子往回走,一边沉吟。   这种毒他上辈子见过,也研究过。   准确地说,正因为他解得了这毒,才引起对方真正的重视,之后与对方保持着良好关系,从而在黑白两道,过得如鱼得水,更是了解了不少江湖庙堂的内幕。   ——没错,这毒千真万确,出自繁露山庄。   正是觉得病人如此独特的毒发症状非常眼熟,王谢才唤柳五来做确认。   既然被确认,放在过去他最多也就是治好病人而已,但现在,他可能不过问来龙去脉么?   他有个越陌啊!即将全盘接掌繁露山庄的越陌啊!   这是越陌的手笔?或者不是?是漏网之鱼?故意诱敌?要挟?示威?还是怎么的?   以繁露山庄的能耐,要让一个人死,不会留这样的尾巴,“漏网之鱼”一说便可排除。   看这毒性,至少过了足足一日一夜,和病人在一起的同样是年青人,后来赶到的三人年纪大,八成是过来支援或者谈判。   几个人报名号“烈阳帮”,栖身客栈,则此地要么没有人手分布,要么不方便回此地的分舵。想起这三位岁数大的在路上见过,他三人赶超自己车队时,急急忙忙风尘仆仆,定是远路而来。   如此说来,这是……打了小的引来老的?   这个病人在繁露山庄的计划中,大概就是这么一个抛砖引玉或者敲山震虎的作用,可以救。   王大夫不会拿着治病救人打诳语,应了就要做到。   只不过,他得弄清究竟是怎么回事,别给越陌添麻烦。   他有的是办法。   裴回回到楼上,送走房中的三个大夫——这次纷争的由头。   这三个人来自两家医馆。中年郎中自己一家,他见机快,见外面尘埃落定,整整衣裳,向裴回道了谢,立即告辞。   老郎中上了年纪,之前跌了一跤,有些头昏。随行的小童儿是他亲孙子,跟着他一是学医,二是贴身照顾祖父,他见裴回过来,连忙红着脸道谢,样子有点怯。   裴回看着他,忽然觉得自己还是学徒时,也是这么傻呼呼,不由多安慰了几句,小童儿立即精神起来,眼睛闪闪发亮。   刚刚打斗到了高潮的时候,老郎中怕离近了被波及,把他叫到身旁,他没见裴回失态的模样,后来尘埃落定,见裴回那么着紧那个打架的年轻人,关怀备至嘘寒问暖,他就觉着这个大哥哥真是温柔的好人。   好感就在短时间一下子积攒了好多,他忍不住问裴回问明天能不能再见,说他在向阳镇土生土长,对这里熟得很,哪里好玩哪里不好玩,哪家东西好吃哪家物什好用都知道……还要拉着裴回说话,老郎中缓过气来谢了裴回几句,带着他走了。   他走的时候还不住回头冲裴回挥手,开心笑,苹果脸上两个大大的酒窝。   裴回自然回以微笑。   ——笑过了,回头,一怔。   迎面是挤出笑容的三师父。   三师父重新开了两间房。病人尤曲铁一间,大师父和二师父一间——柴广川见这二人昏迷不醒,大惊失色,探脉息却也不似虚弱,急得团团转,可现在对方人多,本事也比他大,因此不敢发作,也有些拉不下脸。   还是他三师父,吩咐伙计安排应用之物后,见他生闷气,叫他过来照顾尤曲铁,自己去和裴回搭话。裴回是他们几个一直保护着的,看着年轻,又是大夫,应该容易心软。   三师父先跟裴回道了歉,他一把年纪,方才也没出手,好言好语地说话,想来对方也可以接受。   裴回刚刚打定主意要变强,那边就有人找自己套近乎,想了想,很认真地表示,大夫治病救人,病人家眷心情激荡可以理解,他可以原谅对方,但是他不能代表林虎峰的意见。这昏睡的两个人只是因为药物作用,不必担心,睡一觉就好了。   至于因为不给解药,对方醒来后会头晕脑胀四个时辰的事,他决定很小心眼地不提一字。   对方还是别太精神的好,难道要醒了以后,生龙活虎再过来,讥讽动手找麻烦么?   林虎峰别看吐血,只是经脉震荡,伤势确实不算严重。他常年行走江湖,随身带着应急药,尤其现在的应急药品均出自王谢之手,受伤后立即吞服过——这也是王谢只给开了张安神方子的原因——加上外敷药膏和阿魏行功助力,他又活蹦乱跳起来。见裴回把三师父支到自己这里道歉,大手一挥:“这事我不管,你找我哥去,就是打趴下你们两个的那人。”   他说话大大咧咧,毫无心机,但这最后半句话听在三师父耳中,就有些令人难堪了。   悠然而立的宁芝夏于是缓步走来,拱手,客套:“都怪我兄弟学艺不精,受了伤对他是个教训。”   宁芝夏礼数做得十分到位,毕竟双方没有真正的伤亡,彼此留一线余地是最好。   ——当然,主要原因是自己这边占了便宜,打趴下对方两个人,自然说些场面话也无关紧要,倘若裴回或者林虎峰真的受了重伤,那自另当别论。   关于他自己屡屡出手把人打趴这件事,他也主动道歉:“我与兄弟手足之情,虽不如贵方师徒相护情谊深厚,毕竟相处多年,他一受伤,我情急之下便冲动了些,能够取胜全凭侥幸,还请谅解则个。”   江湖中,谁的拳头大,就听谁的。现在拳头大的说“对不住你不要往心里去”,三师父当然不敢说“你伤了人我将来要报复回去”这样吸引仇恨的话——他还有徒弟要救,这些人都是一伙的,忍一时风平浪静为妙。   双方不求深交,至少表面上呈现一团和气,这样也就够了。三师父也说了几句场面话,心中记挂徒弟,便告辞出门。   王谢走进客栈大堂,就见小伙计颠颠跑过来帮他拿东西——有钱能使鬼推磨,他这一荷包银子可没白使——他顺手将药箱递过去。   小伙计看他背着很轻松,接到手里差点一个趔趄。   王谢乐:“拿得动么?”   “拿得动拿得动。”   “里面是我吃饭的家伙,别看箱子不大,装的全是铜铁之物。”   “您不是大夫么?我们这儿大夫随身就带个小箱子,比您这可轻多了。”   “你说的是内科,这外科还得算半个匠人,这些是工具。”王谢说话间已经上到二楼,“病人哪个屋?”   “神医,我徒儿在这里!”三师父探出头来,正好看见王谢走向他这扇门。   ——王大夫的鼻子对于病人的分辨,恰好比馋猫嗅出鱼味,豺狼闻见肉香,那叫一个奇灵无比。   尤曲铁上身不着寸缕,面上颈上弄脏的地方都清洁过了,创口露着,王谢拿药箱这一来一返的功夫,房中腐臭之味已然扩散到令人闻之欲呕。   王谢打开自己的药箱,拿酒洗手洗工具:“参汤来了没有?”   “来了来了。”柴广川端着热气腾腾的砂锅奔过来——现出去抓药自然没这么快,他灵机一动,之前郎中开的药里面有参片,直接挑出来煮了。   找两个茶碗,来回倒腾,将参汤晾凉,王谢从药箱里拿出只鹤嘴壶,稍稍扳开昏睡中尤曲铁的牙关,将又长又细的鹤嘴插入口中,直抵食道,参汤缓缓倾入。   随后,王谢手一翻,又是一包迷药,往尤曲铁脸上一洒了事。   “火盆拿近些,照亮点。”   看看诸事妥当,王谢将药箱放在触手可及之处,小刀子小剪子小钩子从酒里面捞出来,往火上一过,吩咐:“你们俩,一手拿着白布,看见有血水流出来就赶紧擦,一手拿着镊子,看见碎肉掉下来就清理掉,听明白没有?”   “明白!”这二人现今的感觉,仿佛回到少时演武场,听师父训导,既敬畏又紧张。   王谢俯下身,观摩创口,忽然房门被人敲响。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本文没有很那啥的江湖争斗,乃萌忘记这个是种田文了么?了么?么?   而且是温馨文啊强调一百遍。   作者理解种田文就是过小日子,不一定要真的去种田或者研究菜谱……   说到菜谱,明天无正文,更新食谱——番外:简易版蟹粉狮子头 ☆、番外:简易版蟹粉狮子头 据传,“蟹粉狮子头”始于隋朝,当初有个名儿唤作“口口斩肉”。唐代郇国公韦陟宴客,上了此菜,乃是大肉圆子排成口口形状,有如雄狮之首。宾客奉承韦陟战功赫赫,当佩狮子印绶。韦陟甚为高兴,将口口斩肉更名为狮子头。 所以,其实,蟹粉狮子头就是……口口…… 其实口口不是一个敏感词,只是为了悬念而设。 这两字名唤——葵花。 “今日……我们还是……五花肉?” “嗯,不是很确切,大前提的肉没错,其他的,看铜镜吧。” 一个是娇嫩鲜红,一个是雪白干净,但是这形容词也遮盖不了,镜子前面是两块肉的事实。 “这……这是肥肉和……瘦肉。” “没错。” “那,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做?” “第一步自然是清洗。卫生,食用起来也很可口。” “呀,水好凉。” “因为只是清洗。你多挨着我一些,习惯了这温度以后,将自己舒展开……嗯,完全的舒展,全部……舒展。感受清凉水流冲刷全身……” “冲刷……全身……很痛。” “为了之后更好地融合,请忍耐。” “可是,我却与你分开……” “因为肥肉和瘦肉不能放在一起斫,乖,再忍忍,坚持下去,坚持下去,马上就要做肉圆了。” 所谓肉圆,便是将已经斫过的肥肉与瘦肉抓捏成丸。 苦尽甘来并不是一句妄语。 现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的每一个部分、每一寸,与我的每一部分、每一寸,靠得是那么近,那么近,从头到脚传来的彼此的摩擦,渐渐热气蒸腾。 “我们,是不是可以再也不分开?”互相紧紧偎依,还有什么比这更加美好。 还有什么比互相包裹着、滋润着更加甜蜜。 颤抖着,收缩着,渐渐变得成熟而美味。 清清的汤汁,肉香四溢。 温泉袅袅。 原本平静的水面忽然起了一圈涟漪。 紧接着水波震荡,气泡乱冒,水花乱溅。 最后是以闷声呛咳收尾的。 水中露出两个人头,黑色长发如水草般铺散。 一丝丝白浊也渐渐飘散。 越陌草草抹把脸,脸上还带着未褪尽的红潮,心疼地给王谢拍背:“呛水厉不厉害?都叫你别弄了……” “咳咳……”王谢露出一个促狭的笑,两人之间的水波动了一动,“你的兄弟可不是那么说的。” 越陌无奈,轻轻啄了啄王谢红肿双唇:“总觉得这样做折辱了你。” 王谢露出一个“爷高兴,爷乐意”的表情。 “呵……”越陌轻笑,随即一个猛子扎了下去。 “你……够、够了啊……别仗着内功好就……啊……”王谢一边喘着粗气,一边伸手去够岸边的布巾,“一会……一会上岸……饶不了你……” 布巾下面是满满一盒玫瑰香脂。 今夜也很和谐呢。 ☆、第八十二章 大显身手   “谁?!”那二人正鼓足了劲儿准备着,忽然这一下被打扰,着实恼怒。   “重芳大哥,我可以进来么?”   王谢喜道:“好啊,容翔。”   门一开,裴回挽着袖子走进来,对着满屋子腐臭味恍若未闻,拿酒洗了洗手。   二人一看,这俨然也是行家里手啊。   柴广川想起正是这个少年主动要求给师弟看病,自己却怀疑他未安好心,不禁讪讪地面皮发烧。   却不知,裴回也在给自己打气。   王谢见裴回准备停当,便老实不客气继续吩咐:“容翔,金针刺穴。”   “好。”裴回从怀里取出一只针筒,打开来挑了数支金针,在尤曲铁肩部、颈部刺下,封住手三阳三阴经。   “你和他俩一起,轮流清除血水烂肉。”   “好的。”裴回拿过白布。   创口陈旧,肌肉都缩了进去,王谢拿小钩子一钩,小剪子一铰,利利索索将发白死肉一条条一块块剪断,动作之迅疾,只见肉屑如片片飞雪,簌簌落下,不大会儿功夫,这三个人清理烂肉碎屑,竟然还抵不上他一人下剪子的速度,转眼之间露出鲜肉。   尤曲铁身躯微颤,兀自在沉睡,完全不晓得他师父和师兄看着这一片片肉屑,暗自决定暂时不要吃任何带馅食物。   清理碎肉之后便是骨头。   繁露山庄的刀真是快啊,王谢看着被硬生生斩断的上臂骨。   上臂骨,也称肱骨,被锋利一刀几乎全部斩落,只剩寸余,还有一个肱骨头连着肩胛骨上的骨窝,骨髓尽皆流出。   此骨已死。   通常死骨可以留着作残端支撑,而这点断骨通体青黑,显是毒素全部渗透,留下来弊大于利。   王谢拿小刀子将断骨与骨窝连接处的筋脉尽数割断,肱骨头掉落,骨窝也泛着淡淡的乌青。   王谢皱着眉,挑开相邻的肉,又看看锁骨末端,骨头同样有些青色。   “这毒扩散得严重啊,刮罢。”   小刀子刮在骨上,响起轻微的“尅刺刺”声音,薄薄的碎屑不断掉落。   柴广川和三师父并非没见过血腥场面,可是这么近距离看着大夫动刀,一点一点、毫不留情地,将活人血肉骨骼拆分零碎,这轻微的刮骨声,宛如刮在自己身上,闻之不由一下下的牙酸。   再看这位神医,任凭火光明灭跳动,目光专注,下手自始至终的稳而准,仿佛很平常的一件事。   看看骨上青色不见,王谢把小刀交给裴回:“容翔,你来继续修整骨肉。”   裴回立刻小心翼翼接手。   王谢往药箱里面一划拉,拿出一堆零碎摆在桌上,包括一套小等子、五六只瓶瓶罐罐、七八个油纸包,挨个打开来,拿指甲盖大小的勺子调调配配,分量增减,合拢在一起拌匀后,浅褐色药粉少少的铺满一个茶盏底。   回头看看,裴回这边将创面清理干净了,王谢道:“年轻人,拿个盆来。”   年轻人自然指的柴广川,柴广川今年也有二十五六,比王谢大了至少五岁,不过王谢这一脑袋灰头发衬着年轻面容,让人觉得这位老大夫保养得当、鹤发童颜而已,因此上柴广川并未觉得“年轻人”这个称呼有任何不妥。   盆子放在床头,王谢指挥这二人,将尤曲铁肩膀抬到盆子上方,王谢嘱咐了声小心溅到手,最后发出指令:“你们把他按住,别让他挣脱。”   话毕,拿着小勺子舀起粉末,轻轻一抖,药粉洒在创口上。   说来也奇,那些许粉末一沾皮肉,便如往沸油中加了一瓢清水,登时整个锅咕嘟嘟冒着泡,沸腾起来。   昏迷中的尤曲铁全身一个挺直,立刻猛烈颤抖挣脱,惨叫之声惊天动地。   那两人没料到尤曲铁力道如此之大,差点松脱,连忙使劲抱紧,手下感觉到肌肉仍然不住抽搐。   他俩看着创口往下流水,黑乎乎的甚是可怖,腥臭的味道直冲鼻子,从中又透出一股辛辣味,未免有些头晕脑胀,赶紧凝神静气。   柴广川功力较低,受影响也较重,脸上已经隐隐带出了些青色。   裴回舌尖拨弄着口中的苏合香丸,偶尔抬头,见两人面色不对,伸手往腰间掏出小瓷瓶,倒出两丸药。   柴广川按着尤曲铁,正自强压胸中烦闷,忽然鼻尖下多出一枚药丸子,错愕抬头,裴回对他和气笑笑:“含着,避秽去毒。”说着往前又递了递,等他张嘴。   这个小先生以德报怨,柴广川含着丸子,脸上发烧,觉得自家好生惭愧。   三师父也腾不开手,同样被裴回塞了一丸苏合香。   眼看着沸腾之状渐渐止住,王谢二次撒上粉末,这次二人早有准备,按住了尤曲铁,看着黑水继续往外滴滴答答地淌,比头一次量少了许多,颜色也渐渐发黄。   第三次撒药粉的时候,眼见着渗出淡红色血水,臭味更是浅淡到可以忽略。   王谢端过研细的锅底灰,均匀撒在创面,指挥两人将尤曲铁身子扳回床上。随即取中空长针,挨个挑破渗毒的脓头,挤出白脓,拿清水冲了两遍,涂上剩下的药粉。   吩咐裴回:“营气不足,拿金针给他补补气。”   “嗯。”裴回点头。   告知缓了口气的二人:“他性命暂且保住了,明天就能醒。我开个方子,你们去煎药,等醒了以后喂给他。”   “多谢神医!”三师父和柴广川就等着听这么一句话,果然等到了,不由大喜过望。   “只是……”王谢很明显地迟疑。   “神医,还有什么吩咐,尽管说来!”柴广川最是性急。   王谢为难地盯着地上承接黑色毒水的盆子,踌躇着不说话。   这下两个人可着急起来:“神医,神医,有什么话但说无妨!”   连给尤曲铁施针的裴回也不禁抬起头,奇怪平素一向胸有成竹的重芳大哥,为什么会这么犹豫。   王谢脸上神色不断变幻,反问:“但说无妨?”   “是是是,但说无妨。”三师父一叠声应道。   王谢终于叹了口气:“你们……是不是惹了什么得罪不起的人?”   不甚遥远的城中,越陌忽然打了个喷嚏。   一句话既出,柴广川腾地脸色大变,三师父也变颜变色:“神医,你——”   王谢从他俩的反应上知道自己猜中了,于是苦笑:“看来我没说错,你、你们……唉。”说着,摇了摇头,“不过,能丧心病狂使用这样歹毒的药剂,实在有干天和……你们若是方便,不妨讲讲详情,我老人家倒要看看是谁这么狠毒。”   房间外,越陌派来的、隐匿身形负责观察保护王谢的暗卫脸色有些不好看——他们,连同柳五叶七乃至之前的三三四三等人,均出自刑堂,准确而言是刑堂的暗部,对这种毒药不能再熟悉。这分明就是自家繁露山庄的手笔,方才王大夫似乎也验证了。   ——这位王大夫,要跟少主作对?这个,我们的回报要怎么写?   越陌又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少主……”菲菲正想问是不是受了风寒要不要叫礞石过来看看,越陌缓缓问:“烈阳帮的人到哪里了?”   柴广川飞鸽传书,找自己师兄弟的师父救场,而越陌,目标更在他们之上,只见到几个师父是不够的。   虾米个头再大,也不过是虾米。   他的消息早就直接发往烈阳帮夏城本部去了,直面帮主的不仅仅消息,还有……人。   上门挑事的人。   江湖规矩,起码也得挂个师出有名的招牌。   繁露山庄暗中培植的门派并非没有,越陌随意挂了一个名号:“定云阁”供奉之子,石灵光。   ——烈阳帮仗势行凶,想要草菅人命,被当场擒获,定云阁上门讨个说法。   越陌故意放走一个人,对方必然会向本帮求助,帮中高手自然会赶来撑腰复仇,调走一部分力量,越陌派人上门挑事的时候,一是己方轻松些,二是给对方一种错觉:   ——可惜我帮精锐力量不在此处,不然来者绝讨不了好去。   如此这般,烈阳帮才不会就此善罢甘休。   此乃一石二鸟,打的就是时间差,等这几位师父发觉不对的时候,烈阳帮本部早就烽烟四起。   遭受如此打击的几人会怎么办?自然是求助。   去哪里求助?   自然向帮主的姻亲——银刀门。   从管事,到帮主,到其姻亲,直接对上银刀门。   银刀门大帮大派,若忍不下这口气,向外求助,正好借机揪出其中奸细;若是忍下了这口气……越陌会变本加厉到对方再不能忍为止。   也顺带着接手一部分产业。   也顺便看看阿小什么态度。   也顺便想想倘若阿小无法接受,自己该如何是好。   越陌实在无法想象自己该如何是好。   “少主,他们停在向阳镇,应该是在镇上汇合。”   向阳镇?   越陌一路行来,焉有不知那向阳镇是春城到洛城必经之处?   他觉得,似乎他快要等到答案了。   今夜会有人来回报。   他应该希望阿小和烈阳帮没碰上呢,还是应该希望阿小将医术发扬光大,救了对方,从而了解到是自己这边下的手呢?   越陌比平日更加期望起此次回报来了。   ☆、第八十三章 烈阳帮前因后果   柴广川要是能沉住气,之前就不会被挑拨出无名火了,见王谢说话颇为仗义,不由竹筒倒豆一般,道:“我本出来谈生意,遇上一个奸商,压价既低,为人也十分傲慢无礼——那个奸商竟然是什么大人物不成!我愤然离开,师兄弟们为我排解,要去给那奸商些颜色看看,叫他知道我烈阳帮不是那么好惹!他们去扬我帮声威,不料那奸商胆小怕死,重金雇了许多高手坐镇。师兄弟们一时不察,被他擒住四人,曲铁师弟性子最是刚烈,和他们拼斗,不幸被砍断一只手臂,落下终身残疾!对方小人行径,竟然还往刀上淬毒!这是要谋害师弟性命啊!也不知道其余四位师兄弟情况如何……都是我的错,当时他们要替我出头,我拦住就好了……可惜、可惜他们好心把我灌醉……曲铁师弟逃回来后,硬撑着和我说了几句有人埋伏,就昏了过去……”   说到伤心处,不由痛哭失声,他没想到五个师兄弟去了,只回来一个,还差点死掉,这下怎么和师父师叔们交代。   这等大事,瞒是瞒不住,三师父一行人便被他飞鸽传信,急招过来解决。   穷文富武。   意思是穷人学文,富人习武。最起码学文饿着读书都可以,习武吃不饱吃不好养不起来气,连花架子都当不了。   任何帮派,江湖上若没有自己产业,那是发展不下去的。   烈阳帮自然也不例外,本帮离夏城不远,做的是木材生意。柴广川在夏城商人圈子里便对洛城的生意有所向往——那可是国都所在,若是能挤进一只脚去,便是大大的功绩。此次到春城公干,听说有位“应老板”刚刚自洛城来到春城,立即托人牵线,想与对方攀谈一番,哪怕第一次做不成生意,留个印象也是好的。   “应老板”确实颇为和气,听他自报家门,便对他道,正好自己东家近日经过附近,邀他一起见东家。   柴广川闻言自然欣喜万分,谁知那石姓东家傲慢无比,说话句句带刺,将上好木料贬得一文不值,为人又轻佻,说不上三句话,必然要美貌侍女喂一口果子。这种草包竟然是应老板东家?虽说一口洛城正韵,听着便像京城出身,柴广川没想到对方作派竟这么些毛病。   这笔生意不做也罢,洛城又不是只有他一家。柴广川想客套两句就此作罢,石姓东家连客套话都懒得说。   不仅如此,话里话外明嘲暗讽烈阳帮一通,柴广川气得就要拔剑,“应老板”赶紧打圆场,他才一甩袖子走人。   谁知自打遇上石姓东家开始,他那两天就走了霉运。吃个饭是冷的,喝个酒洒身上,请师兄弟们逛个花楼,看中的姑娘偏偏不能出堂。   “这憋屈的事儿啊……”他也是喝高了,身边又是交情不错的人,就将这几日的不爽一一发泄出来。   随后,就是被尤曲铁叫起,一睁眼见面前一个血人的惊吓了。   “奸商?不对……一名商人哪里有这样厉害的人手!”三师父怒道,“这必然是圈套!我们烈阳帮有三五仇家,说不得是其中哪个!柴师侄放心,此仇便是倾尽我全帮之力,也一定报复到底!”   王谢却皱起了眉头:“若对方兵刃上都淬了这种毒药,你们想取胜,可是难比登天啊——别看我,我这里十数种药料才将将凑合出一剂解药,再多可就没了,而且你我相遇纯属侥幸,这明明是要你们去向他认输服软。”   柴广川和三师父充满希冀的目光黯淡下去。   王谢咳嗽一声:“你且说说,那人形容相貌如何。”   “我起先是跟一个中年人谈,大概四十多岁,矮个儿,蒜头鼻子,我们都叫他应老板。他带我去见他东家,一个年青人,姓石,生得美艳,蛇蝎心肠!看年纪二十来岁,右脸上一道弯曲的伤疤,脖子上,手上也有伤——左手特别明显,缝了一圈线。”   裴回一边捻着金针,一边听柴广川向王谢讲述,起先只觉得那商人太阴毒,听到这里,手下动作不由顿住,心脏重重跳了一下——这样的描述,很眼熟。   只不过对方姓石不姓莫,应该只是巧合吧?莫公子虽说像个身居高位惯常发号施令的,不过言谈举止很和气,在于飞庄的时候也只带了菲菲和礞石两个人,怎么会有好多高手当作手下?还让手下做出这等残忍的事?这个人八成不是莫公子了,裴回想着,便继续安心地针灸。   ——他完全不懂江湖上经常有“化名”一说,也完全没想到越陌独独对他和气,有其深意。   王谢眼角余光关注着裴回神情变化,自己一脸故作高深,心里却转着念头——他们竟然和越陌对上了?越陌有没有出手?今早上说要拆线,昨晚要是动起手来,伤口崩裂怎么办?竟然报喜不报忧,也太胡来了……   “原来你也未至现场,且等明日病人清醒之后,再详细询问对方有何打算罢。”   “还请神医相助,为我等申张正义!”   王谢微笑:“医者,没那么大本领济世,救个把人的性命,乃是本分。”   不知王谢底细的二人又好一番感谢。   隔壁大师父和二师父陆续醒过来,他俩没有使用解药,脑袋昏昏沉沉重若千钧,纷纷打坐调息,三师父过去安抚住了,见他二人没精打采,也不好邀王谢一起用饭。   这也正合了王谢之意,看看裴回行针已毕,王谢收拾东西,两人离开。   这一番手术过后,天色早已全黑,有些一路辛苦的旅人,都将入眠。   阿魏听到动静,出来向王谢说明大家俱已安排停当,王谢点头,让阿魏通知大家一声,明日暂且停留一天,而后去看林虎峰——睡了,又去看小康。   小康在风依涵屋里,刚才那一通打斗全客栈都听见了,风依涵怕小孩儿受惊吓,带着上街,稍稍逛了一圈,买了几只开胃的果子。回来以后,哄着小康吃晚饭——王谢裴回做大夫的,忙起来少吃一两顿常见,小孩儿可不经饿。   吃饱了的小康有点犯困,风依涵虽说还没成家,跟着王谢这么些日子,照猫画虎,也会哄小孩儿,拿过一只响球,将小康轻轻放下了地:“来,小康来找到铃铛。”   “在哪里?”   “你听听声音,在哪里?”风依涵摇晃小响球,将其就地一滚,里面的三四枚铃铛叮叮当当一阵乱响。   “听见铃铛响了,铃铛在哪里?”   小康仰着头,蹲下,伸手在原地胡乱摸索:“铃铛在哪里?”   风依涵走到小球边上,拿过来又是就地一滚,里面的小铃铛哗楞楞再次响起,往远处滚去。   小康迈着小短腿儿,摇摇晃晃在地上蹭了一步就趴下,爬着四处摸,不慎踢了一脚,小球又滚的远了。他愣了愣,继续追过去:“铃铛在哪里?”歪着小脑袋想了想,循声继续爬,继续四下摸索:“没有!摸不到!”   他是不管不顾四处爬,风依涵不住拿手垫着可能撞到他头的桌腿床脚:“再找找。刚才是在哪里没有铃铛响?”   “小康摸不到!”   “慢慢摸,前面摸过了没有?后面呢?”   “摸不到!给我铃铛!”小康翻个身,一屁股坐在地上,往风依涵方向伸手,而风依涵——交给他的是一根冰凉凉光滑溜溜的东西,一只手正好握得过来,他来回摸了摸,挺长的,爹爹说过这个叫盲杖,是给他的。   “拿着这个,去找铃铛。”风依涵道,“再听一遍,铃铛在哪里?”   “不好玩,小康要铃铛!”   “找到了就可以玩。”风依涵说着,两步走过去捡起小球,往小康不远处又是一滚。   这一晚上就在“丢铃铛捡铃铛”中度过。   王谢进来一回,见风依涵陪小康玩得不错,也就由着他俩玩耍,自己和裴回随意吃了些东西,又就方才施救手法互相探讨一番,各自去歇息。   裴回回到自己屋里,林虎峰一觉刚醒,睡眼惺忪看见屋里多了个黑影,警惕地刚支起半个身子就认出来:“谁——唔,容翔……”继续懒洋洋倒在床上,“这么晚才回?”   裴回将油灯挑亮,应道:“清理伤口时间比较长,之后又行了一遍针。病人气血两虚,不敢再拖,这已经很快了。”说着走到床边,望着打赤膊的林虎峰,“左手伸给我。”   “嗯?你要干什么?”口中说着,手已经乖乖抬起。   “……唔,脉还是有点不稳,我给你提提血补补气。”裴回从怀里把针筒掏出来,挑了根牛毛细针。   “哎!你来真的啊!”林虎峰往床里一滚,抱着被子叫,“我困死了,别闹,睡觉。”   “可你的伤确实没好。”裴回解释,“我没法陪你一起打斗,也只能做这些了。”   “为什么要陪我一起打?我答应过要保护你啊。”林虎峰见裴回听后一个愣神,趁机扑上来把裴回两只手抓住,金针和针筒一并收了去,人往床上一带,大长腿一别,胡乱拍打几下:“来,睡觉睡觉。”耍赖地闭眼装睡。   他催促裴回安歇,纯粹是不想再被针刺上这么一轮。可巧裴回站立之时身体微微前倾,重心不稳,被他这么一带,很轻易带倒了,俩人跌作一团。    ☆、第八十四章 话本是这样说的   肌肤相接,压在林虎峰身上,裴回也没多想,只怕压到对方的伤,连忙往旁边一挪。   其实他也很累,虽说程度和林虎峰不能比,可他晚间一个多时辰也是一直精神集中站在那里,双手十指不断动作,心神消耗许多,他倒在床上,也真不太想动了。更何况林虎峰刚刚那句“我答应要保护你”,实在是……真熨帖啊。   林虎峰这么一搂一拍顺便装睡,裴回挣脱不出——也从来没挣脱出,便自己调整个舒服些的姿势躺好,伸个懒腰,商量道:“虎峰,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嗯?什么事?”见裴回没有爬起来给他扎针,林虎峰放心了,他一觉刚醒,现在并不困,“只要别再给我扎针灌药,别的你随意!”   裴回一侧身,跟林虎峰脸对脸,很是严肃认真:“今天太惊险了,下回再有这么危险的事,我们暂避锋芒行不行?打不过就跑,跑不了就找人帮忙,你别光顾着我……你还笑!我真都快吓死了,万一出了事,我怎么跟芝夏大哥和重芳大哥交待啊!”   林虎峰嘿嘿乐:“这就惊险了?以后还有更惊险的,你放心,你是出门少,没经历过这些,见多了就不怕啦。”说着冲他挤眼睛,“话本上说好兄弟讲义气,赴汤蹈火两肋插刀,我够格吧。”   “我比你大,护着你才是应该的,护不住你你就赶紧跑,讲义气能比命重要么——”   裴回一下停了口,林虎峰正在点头,难得认真地点头。   “容翔,我说过保护你,就一定做到!”   即使是在床上两人肩并肩,放松躺在一起,裴回仍然感到了对方无比坚定的决心。   他觉得自己也应该更有决心,更坚强一点。   他眨眨眼睛,涨红了脸:“你说我们是好兄弟所以讲义气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对吧那我也不能这么拖你后腿今天我是吓着了但是你不怕我也没道理因为怕死而去阻拦你既然不能和你并肩战斗我要好好做你后盾起码在你受伤的时候照顾好你!”   裴回依然是一紧张就说话不歇气。   林虎峰听懂了,裴回这意思是不会拦着他打架,正要高兴地应和,忽然见裴回手一翻,又把针筒拿出来,在林虎峰眼前一晃。   林虎峰吓了一跳:“不是不扎了么!”   裴回见他如临大敌的样子,不禁呵呵笑起来:“你不怕打架,不怕受伤,怕这个作甚?”   “感觉不一样啊。”林虎峰嘟囔。   裴回给他宽心道:“我只是把针收起来,你这几天别太劳累,有什么事叫我代劳就好。”   林虎峰说要保护他,做到了。他始终觉得自己比对方大,应该照顾好对方,没做到,裴回暗暗内疚。   ——他全然忘记日常关怀也是照顾的一种。   “真的?”   “真的。”   “不骗我?”   “不骗你。”   林虎峰眼珠一转,乐了:“好呀,小爷口渴又没有力气,你给小爷倒水去。”支使得毫不客气。   裴回并不推拒,也不恼怒,翻身下地,斟了杯茶递给他。   林虎峰不接,指指嘴巴。   裴回一愣。   林虎峰懒洋洋拉长声音:“喂——”   裴回也笑了:“行啊你。”   他微微弯腰,将茶盏递到林虎峰唇边,稍稍倾斜了一下盏沿,故意狗腿地道:“爷,您慢用。”   林虎峰见裴回陪着自己玩,便就着他的手喝完茶水,咂咂嘴:“嗯嗯,上道,赏。”   “赏什么?”裴回随口问。   “嗯……”林虎峰抓抓脑袋,“赏……”顺手把枕头拿过一个,“喏,拿着,爷赏你的。”   裴回用枕头轻敲林虎峰的头:“谢赏,爷真慷慨。”   “那是……唉,其实爷很吃亏啊。”林虎峰大大叹了口气。   “怎么?”裴回把枕头搁回原位,回手将茶盏也放好,往林虎峰身边一躺。   “话本上说的,江湖少侠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美貌姑娘无以为报,以身相许。”林虎峰道,“虽然保护兄弟也很痛快热血,可是为啥爷难得出一回风头,没遇上过恶霸调戏美貌姑娘的场面呢。”   原本打算安慰他的裴回一下子语塞。   认真思索许久,才回答:“嗯,你当做是练习吧。”   “啊?练习?”轮到原本不过闲聊的林虎峰惊讶了。   “是呀,你可以想想对着姑娘要怎么说话她会爱听,她做什么动作你应该怎么回应,像刚才那样儿,叫姑娘端茶倒水可万万不成。嗯——话本是这么说的,喜欢谁就要对谁好。”裴回确实很认真地出主意。   “嘁,我可不是你,看见姑娘就脸红说不出话。”林虎峰挥挥手,显然觉得裴回的提议并不合适。   裴回反驳:“我那是尊重。再说了,你不对别人好点,别人凭什么对你好呢?”   “这个么……”林虎峰很是费力地想了想,“因为我保护了你对你好,所以你以身相许对我好?”   裴回气结,他就知道论斗嘴和讲歪理,永远输林虎峰一头。   “哎,容翔,怎么不说话了?”林虎峰拿手肘推推裴回。   “……”除了打定主意要让自己变得更强大之外,裴回另外给自己立了个目标,“我觉得,要是你对心爱的姑娘这么说话,大概那个姑娘会被你吓着罢。”   是了,他的第二个目标,便是倘若林虎峰喜欢了谁家姑娘,他得帮着好好撮合一番,不然姑娘会被气跑了也不一定。   “我在茶馆听过那么多说书的,会不知道什么样的姑娘喜欢什么样的少侠?”林虎峰撇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那些大家闺秀的小姐们,不都喜欢又穷又有本事的小子么?侠女们呢,就反过来,喜欢油嘴滑舌小白脸儿。正派必然喜欢反派,青梅竹马必然会有人横插一杠子,女扮男装必然会瞒过所有人,随后被良人识破。”   “厉害,你懂得真多。”裴回完全被林虎峰说得头头是道胸有成竹震惊了。   “可不呗,小爷就是厉害……外头什么声音?”   “客官,小的给您送热水来了。”   “进来吧。”裴回下床,回头跟林虎峰解释,“我问过阿魏,你还没沐浴,就叫伙计煮了些药汤,你泡泡,有好处。”   “啊?”林虎峰闻着一股中药味儿,连忙掩鼻推辞,“这算了吧。泡药汤有好处,你怎么不泡?”他嘴上说不想洗,行动上没怎么抗拒,毕竟泡澡和针灸不同,不会痛,热水也解乏。况且裴回的特长是行医,身体有小恙,听大夫的就对了。   之所以口不对心,无非是跟裴回打嘴仗逗闷子而已。   “都煮好了,不洗也是浪费。快进去,我给你擦背。”裴回许出条件,哄他。   夜色已深。   这边两个人药浴兼擦背,笑闹着说话的时候,另一边,鸦雀无声。   轻飘飘一纸墨迹,平摊在花梨木的桌案上。   旁边有半盏冷掉的君山银针。   还搁着一只手,许久都不动一动。   指掌上带着针痕。   案头三支蜡灯,蜡泪淌下,蜡芯经久未剪的模样,结得老长。   菲菲在门外候着,就是不敢进来剪蜡芯换茶水伺候少主休息。   少主见到密报的时候,先粗略过了一眼,然后就搁置一边,叫着书记官牧夜,继续处理公务。   处理完所有公务,挥退了牧夜和菲菲,独自一个人对着密报,开始发呆。   一直发呆到现在。   烛光闪了闪,终于熄灭。   “菲菲,”声音比平时低沉些许,“牧夜呢?”   “少主,牧夜在。”   自打上次被越陌抽查出自己粗心大意,牧夜可不想在短期内再被少主抓住自己摸鱼。   “叫他——还有司徒来。”   刃堂司徒很是惊讶:“少主唤我?此时?”   “嗯,快些去吧。”   菲菲传达完越陌的话,司徒飞速去了。   菲菲在司徒身后走着,不过是慢上几步,远远见对方进了门,孰料来得快去得也快,她走到门口的时候,司徒已经退了出来。   过不多时,书记官牧夜也走出来,怀里多了一只鸡蛋大的黑色瓷瓶。   这只瓷瓶于天色微明的时候,出现在王谢房中。   小康昨夜跟着风依涵睡,王谢自己占了一间房,因此信使直接进了屋。   除了药瓶,还有封过分简短的信函:“伤口无碍,一切如常。”   ——只有八个字?   王谢满腹狐疑,手下不停,拔开瓶塞,先在瓶口嗅嗅,又倒出几粒绿豆般颜色大小的药丸,端在掌中,拿指甲刮下些许药末,舌尖舐了舐。   面色一肃,这是昨天对症的解药。   看来越陌已经知道了。   王谢垂眼,唇边露出无可奈何而又温柔的微笑,解药,还有短得反常的信函,他能不清楚越陌的试探么?   这不暗示着说:没错是我做下的,正如昨天你们所言,心思歹毒手段残忍,你不必为难,倘若你要和他们站在一边的话,我帮你扬名便是。   王谢甚至可以想象越陌隐忍不安,乃至自暴自弃的表情。   这个时候,不做点什么令对方安心的事,他也就实在枉活这大把年纪了。    ☆、第八十五章 疑似情敌出没   王谢想了想,往药箱子里扒拉一阵,翻出个小瓷瓶子,拿张油纸把里面药粉包起来,重新放回药箱。   再往药箱里面扒拉,找出几枚丁香丸,一颗颗放在空的小瓷瓶中。   接下来提笔开方:灵芝远志,合欢皮夜交藤,朱砂磁石,珍珠母紫石英。   最后写了封函件,大意上说:既然你手已经拆线,渐渐恢复了,作为记名弟子,这几日有没有荒废功课?我出这几味药考考你,还有这瓶子成药也是考察,你务必要好好参详一番。师父心中有数,弟子不可没有底气。   写完,交人送走。   下楼用早饭的时候,三师父过来报喜:他徒弟醒了!   虽然很是虚弱,但醒来就好,谢天谢地,醒来就好。   王谢搁下咬了一口的鸡蛋,跟着三师父来到尤曲铁房中。   大师父和二师父也在,两人经过一夜休整,虽说胸中难免芥蒂,说话也冷冷淡淡的,场面上倒还过得去,没到一开口就噎死人地步。   尤曲铁声音微弱嘶哑,精神萎顿,头脑却是清晰,正在详细讲述自己那夜的经历。   而能够说的,不过是他在屋顶居中策应,听到屋内有打斗声音响起的时候,身后消无声息袭来一道恶风,对方武功高强,双方过了五六招,对方忽然好整以暇开口笑道:“你功夫不错,想来体力也不错,他们全都留下了,你留点零碎再回去。”   说话的同时,刀光大涨——他躲开了头面,就看见自己挥剑的手臂高高飞扬。   然后忽然失了重心,这才发现漫天血雨,右边身体一轻,站立不稳,原来自己已经丢了一条手臂!   顾不得一切,跌跌撞撞逃走,砸开一家药堂——也不管大夫吓得体如筛糠——胡乱包扎,到临时落脚的客栈,一头栽倒。   柴广川本来醉着,被血腥味儿弄醒,一见师弟半个身子都被血染红,神色委顿,既惊且惧。尤曲铁支持着说了几句话,昏迷前特地提醒:“他们中了埋伏都被擒住,此地不宜久留!速速带我去找师父,解救他们!”是以柴广川天一亮立刻飞鸽传书给师父,并将师弟绑在自己身后,策马一路狂奔,中途换马不换人,足足疾驰了一日一夜。   他俩中午来到这个镇,尤曲铁不见清醒,病情反而严重得无法再经受颠簸,柴广川只好停下来寻觅大夫,眼见着一个个大夫束手无策,急怒之下这才有了之前那些举动。   柴广川求助的是自己师父,而这三位齐齐赶来,只因柴广川、尤曲铁、以及被擒生死未卜的另外四名师兄弟,分别是这三人的徒弟,徒弟出了事,做师父哪能不急着过来为徒弟撑腰?   听完柴广川老老实实的话,大师父也明白自己错怪了人,只是拉不下老脸道歉,当着王谢的面,劈头盖脸骂了柴广川一顿。   这叫什么?这叫变相赔不是,王谢心领神会,眼见大师父骂人骂得都快没词儿了,他若是一打圆场递台阶,此事就算揭过去。   虽然裴回把这页翻篇儿了,林虎峰也翻篇儿了,王谢能这么轻易揭过去么?   必然……能。   ——以退为进还不容易。   察看尤曲铁伤口,重新斟酌一番,开了药——既然越陌都将解药送过来了,他也就掺和着用上,以清余毒。又和烈阳帮这几位讨价还价一番,彼此心里都有了计较。   王谢起身告辞,留对方商量他的提议。   出门,经过裴回的房间时,见门没关,有个小童儿站在屋里,正拉着裴回说话,苹果脸上两个大酒窝,笑得甜美。裴回背对着房门,看动作是在点头。   “……我一见哥哥就觉得哥哥像亲人一样啊,哥哥,你别叫我伏世雨了,就叫我小名雨点儿呗。”   王谢发誓他绝对不想偷听,他只是要从房间门口经过,打算下楼而已,但是小童儿说得眉飞色舞,声音未免大了些。   林虎峰叼着块青果凉糕,从一楼往上走,正好和下楼的王谢打个照面,吓了一跳。   无他,只是王谢的表情……好像见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甚为怪异?   “重芳,你牙齿痛?”   “没,没。”王谢“变脸”只有短短的一霎那,随即笑道,“今天暂时先不出发,虎峰可以在镇上逛逛。”   “是啊,我想跟容翔逛逛。”林虎峰吞下凉糕,“他和小孩儿说完话了没?”   “你认识?”来这里一晚就认识熟人?王谢心中警铃大作。   “昨天动手的由头,就是他们。这个小孩儿也被那小子欺负了。”林虎峰食指点了点柴广川原先房间,“那小子把人推一跤,我和容翔过去扶,然后就这么交了手,那小子打不过我。”   他把嘴里咬了一半的凉糕拿在王谢面前晃了晃,快乐之极:“这是那个老郎中的谢礼,挺好吃的。我都放楼下咱那一桌了,重芳你再不快点去就被抢空啦。”   林虎峰早上起床出屋,就看见一个身着青衣的小小子,斜跨着个鼓鼓囊囊的大大布包守在门口,见屋内有人出来,眼睛先是一亮,看清来人以后又黯淡下去,亲切客气地道:“少侠哥哥早上好,伤好些了么?”   “早上好。我早就没事啦。”林虎峰口中应着,认出来这是昨天的小童儿,好奇道,“你来这里干什么?”   “我怕你们一早就走了,所以在这儿等着。昨天爷爷和我承蒙两位照顾,实在没什么能拿的出手的——这里,是爷爷一点心意,请少侠别嫌弃,务必收下。”小童儿说着,从布包里费劲掏出两匣点心,“我们向阳镇别的一般般,这家罗记糕饼铺是祖传百年的老店,少侠哥哥尝尝鲜,可好吃了!”   人家这么热情,林虎峰大咧咧的性子当然只有高兴:“谢谢你啊,我们怎么会嫌弃,行走江湖的,行侠仗义那是举手之劳。”   他接过点心,小童儿又道:“少侠哥哥没事就好,昨天扶我的那个哥哥呢?”   “他还在里面睡。”林虎峰往身后一指,算起来裴回体力没他好,昨天到比他累,现在还在睡。   林虎峰本来想像昨日一样,端碗小馄饨,拿香味儿叫裴回起床的,看见小童儿在,转转眼珠儿,笑道:“你要不要去叫他起床?”   小童儿整张脸“刷”地明亮起来:“我?我可以吗?”   林虎峰浑不在意:“当然,他这个时候也该醒啦,我下去吃个饭,你去叫他罢。”   见林虎峰往楼下走,小童儿整整自己衣裳,端而重之地,走进了房间。   掀开帐子,见床内侧躺着个人。   裴回睡姿颇为不错,可能因为林虎峰起床粗鲁,也可能是睡得热了,被子胡乱搭在身上,中衣微微散乱,露在外面大半条手臂,瘦瘦的,然而有力。脖颈和锁骨的形状也很漂亮……   小童儿吞了口口水,缩回头,轻手轻脚把挎着的布包放在桌上,二次探头进去,手指轻触对方脸颊……被抓住了。   “虎峰别闹……”裴回就觉得脸上痒痒的,不消说又是林虎峰在捣乱——和常人相比,裴回算是起得早了,可是跟习武之人相比,他才明白练功的不易,闻鸡起舞只当寻常——每每林虎峰都比他起得早,有时候就闹他一下。   不过确实也该起了,裴回睁开眼一看,眼前并不是熟悉的脸,而且还带着红通通颜色,不由愣住:“你……”   他也立刻红了脸,不好意思地放开手:“抱歉抱歉抱歉我以为是同屋人我马上就起你先坐坐别客气。”   被熟人叫起床和被陌生人叫起床,感觉完全不同,尽管他和小童儿昨天见过一面,也没熟到这种地步。   小童儿自打手被抓住,脸上红色就一直没褪去,慌张地道:“嗯嗯。”说着坐到桌子旁边,开始往外掏布包。   “和我同屋的那个人呢?”裴回顺口问。   小童儿脆生生答:“少侠哥哥下楼吃饭去了。”   下楼吃饭……想来是没大碍了。裴回这才放心,草草穿好衣裳,抬头的时候,不由愣住:“小兄弟,你这是……”   小童儿方才交给林虎峰的谢礼,是两匣出自罗记糕饼铺的点心,而裴回见到桌上堆着:精致的匣子装着看上去就美味的点心、微微透过一点油渍的纸包拆开,里面堆得高高片得薄薄的肉和整只虎皮鸡蛋,碧绿碧绿荷叶包裹着新鲜甘橙和梨子,还有陶土捏的小玩偶、带手柄雕花的小铜镜、珍珠色白色青色各样小瓷瓶儿……林林总总铺满了一整张桌面,真不晓得这么多零零碎碎的东西是怎么被他带进来的。   “我、我不知道哥哥喜欢什么,就每样都拿了些。”小童儿脸上红晕已然消减下去,一样样指着介绍,“钱老三的小玩意儿,彩霞楼老师傅磨的镜子,我家做的珍宝丸正气丸保和丸……这是东街的芙蓉糕,这是罗记凉糕,这是王伯伯老铺子的萝卜丝饼,这是二掌柜卤肉……都特别好吃……哥哥先洗漱吧,然后我们一起吃好不好?”   他眨眨眼,睫毛忽闪忽闪的,一脸诚恳期待的表情。    ☆、第八十六章 反常的王大夫   伏世雨“伺候”裴回实在周到。   裴回洗脸,递毛巾;裴回拿柳枝擦牙,他递漱口水;裴回整理衣裳,他帮着弄领子抚平衣带;裴回坐下来,他给倒杯茶递过去。   又拉着裴回的手说话,一声声“好哥哥”叫得那个亲热,“哥哥从哪儿来”“哥哥今天不走了吧”“哥哥尝一口这个,就一口”“哥哥大我四岁呢”“哥哥真厉害”“哥哥平时喜欢什么呀”“哥哥你们今天不走啊,太好了,我带哥哥逛逛这向阳镇吧!昨天光顾着讲话,忘记说了,我姓伏,叫伏世雨!”“哥哥别叫得那么生分,叫我小名儿吧,我小名叫雨点儿!”   裴回原本就不大懂得拒绝别人,尤其这么一个小弟弟笑盈盈看着他,他也就老老实实答了几句,小童儿非要他叫小名儿,他也就叫了几声,王谢正好经过。   不知不觉,一直说到林虎峰用过早饭进来,伏世雨才恍然,连忙道歉:“哥哥抱歉,我光顾着和哥哥说话了,哥哥再尝尝这个!”   “这么多好吃的!”林虎峰习武练就的眼疾手快,抓了只梨子啃,含含糊糊地道,“我说你带了这么个大包呢。”   “少侠哥哥,你坐这里。”伏世雨连忙站起来让座,随即凑到裴回身边,拉着裴回衣角,期盼地道,“容翔哥哥答应我吧,跟我出去逛逛吧?今天镇子上正好有市集,热闹着呐!”   “你们这儿今天有市集?一起去逛逛?”林虎峰一听,他本就爱凑热闹,立时凑过来问。   裴回一见林虎峰,便擦了擦手,道:“虎峰,手腕给我。”   “我觉得全好了,一点事儿都没有。”林虎峰嘴上说着,其实已经非常习惯裴回“有事没事”都给他按一次脉,顺手把衣袖往上一捋,“不信你看看。”   伏世雨自告奋勇:“容翔哥哥,我也会诊脉,我能试试不?”   林虎峰一听,这小孩儿挺有意思的,另一只手也伸出来:“喏,你来。”   伏世雨绷着小脸,手指往林虎峰腕上一搭一按,似模似样,看上去还真是那么回事。   林虎峰见面自来熟,笑着逗他:“行啊小郎中。”   伏世雨一扬下巴,得意道:“那是当然,我三叔公可是太医院名医。”   “太医院?”裴回和林虎峰一起惊讶了。   伏世雨点头:“我们伏家医术很高的!”   “好厉害啊。”裴回赞叹,“进了太医院,得是多么大的官。”   正如读书人多以金榜题名、封侯拜相为目标,军人多以统领千军万马、职掌帅印为目标,武者多以天下第一为目标一样,绝大多数郎中的目标,自然是成为济世救人的一代名医,而能够进入太医院,是源自天家对于自身医术的肯定,没有实打实真功夫哪成?   裴回并不清楚太医院的官职高低,不过平民对于官吏的敬畏,足够他仰望一番。   林虎峰是绝对的外行,见裴回赞叹,也跟着赞叹了一下,随后反应过来,心直口快地问:“那你昨天为啥不给他治病,还被那家伙欺负?”   伏世雨闻言涨红了脸,手从林虎峰腕上撤回:“术业有专攻嘛,我们家又不擅长解这种金疮疡毒——容翔哥哥可以教我一点点么?我只学一点点,就这么很少的一点点。”他拿拇食二指比了一个很是微小的距离,“独门秘方我不学,你只告诉我一点点可以说的就好啦。”   裴回笑笑:“我也不擅长——虎峰,今天最好还是休息,别劳累。”   “不会劳累啦,出去逛逛哪里就累!”林虎峰晃晃手腕,原地蹦了两下,“来吧容翔,还有小兄弟!”   “等等,虎峰。”裴回知道林虎峰好玩闹的性子,自己劝不住,只得退而求其次,“你得答应我两件事才行,不然我用药……”   裴回祭出杀手锏之一“迷药大招”——顺便说一句,杀手锏之二是“告诉王谢”,最厉害的杀手闸是“我去找芝夏大哥”,目前一次都没用过——林虎峰早就领教了迷药厉害,闻言连忙摆手,“别别别,你说你说。”   在心里估算了一下,裴回开口:“一、不能太累,每逛半个时辰,必须停下歇脚。”   这点小事,林虎峰拍着胸脯应下:“没问题没问题。”   “二、不可以跟人动手……”   裴回话没说完便被打断,林虎峰连连摇头:“这可不成,我们行走江湖的,就应该锄强扶弱仗义救人啊,遇上坏人不动手那不就放过去了?”   “不动手也可以锄强扶弱,我把这个药给你。”裴回递过去一个小瓶儿,“迷药,上风口一撒可以倒一地的人。”   “可是用药……有点不正大光明吧?话本上都说……”   “什么话本不话本,重芳大哥说过,能以最简单的方式达到效果就好,何必弄得复杂。你暗伤未痊愈,忍一两天都不行么……不趁现在好好养着,万一遇上关键时刻,暗疾复发可怎么办?就当,是安我的心也好。”裴回说的很诚恳。   林虎峰本来没怎么当回事,结果听见最后那句话,犹豫了犹豫:“行吧,听大夫的应该没错。”   伏世雨看着他俩一来一往,终于谈妥条件,苹果脸忍不住皱了起来。   王谢吃到一半的早点早就冷透了,他也没叫伙计再上一份。   虽然还有点饥饿,可是吃不下。   小康昨夜跟着风依涵睡,今天听见王谢声音了,主动扑过来,爬到他身上,湿漉漉的嘴唇“啾啾”地亲他面颊,王谢才感觉好了些。   小康并无半点光感,不像明眼人被明亮光线一刺激就容易醒,也不会因为阴天下雨而昏昏欲睡。对小康来说,安静与嘈杂,温暖与寒冷的变化才会影响睡眠。   王谢便定了作息时辰:小康每天什么时候睡觉,什么时候起床,都有一定之规,既养生,也自小培养他自律习惯。   果不其然,小康被调理得日益茁壮,王谢托着他,觉得这体重渐渐上来了,人也渐渐活泼了,自觉自己养娃娃到是养得不错。连带着自己周围这几个大男人,将来成家以后,带娃娃可都是一把好手。   他跟风依涵闲聊,风依涵原本便喜欢小康,两个人就着小康昨晚情况交流了一番。   风依涵那将王谢慎重对待,口中说着话,暗中察言观色,这位王大夫有心事,心事还挺重。   昨天王谢的表现令他都震惊——   面对如此激烈的场面,神色镇定,举止自若是其一。   拎得清轻重缓急,当断则断,毫不犹豫是其二。   神乎其神的医术,在风依涵看来,到显得理所当然,因此恭忝最末。   风依涵再武功不济那也是相对高手而言,王谢练没练过武功,一眼就能看出来。王谢的年龄经历,也不是秘密。但看那通身的气势,不怒自威啊。   ——等等,气势?   王谢这番表现,不像个普通大夫,更不像曾经的破落户,十足见过世面,经过风浪。   若说在于飞庄时候,风依涵还觉得王谢的自信,是因为在自家一亩三分地上而牛气冲天,这一出门,可就看出来这并非偶然。   少主英明神武,慧眼识人啊。   王大夫真是个宝,怪不得从那时候起就要我等盯紧了,日后到了洛城……不,不是日后,从现在开始,自己更要努一把力,好好跟王大夫处好关系。   果然,他打定主意的时候,王谢已经开口“不经意”地问了:“依涵,你和他们出去走走?”   嗯?   风依涵循着王谢眼神一看,桌前站了三个人:林虎峰、裴回、一个小童儿。   这是裴回他们下楼,出门先跟王谢打招呼报备一下。   小童儿笑吟吟:“我叫伏世雨,伏羲的伏,世界的世,下雨的雨。昨天我和爷爷承蒙少侠哥哥和容翔哥哥照顾,今天可以做向导!”   王谢微笑:“我刚刚从你们门口经过,听见你小名儿,颇为有趣。”   伏世雨“啊”了一声,不好意思地道:“我出生的那天下着小雨,所以有个小名儿叫雨点儿。”随后他又连忙摆手,强调,“不过你们不能叫,我觉得容翔哥哥和我特别亲,只有他能叫。”   王谢转过去跟风依涵道:“昨晚辛苦你带小康了,今天小康我来带,你就和他们一起去走走吧。”   他说了两次,很是坚决。   因此,这话听在风依涵耳中,可就有不一样的意思了。   “哈哈,小可自己逛就……”脚面上被轻轻压了几下,风依涵后半句登时变成“……确实不如有个向导更方便啊。”   风依涵再笨也明白王谢是要他加入。   更何况,王谢眼神还往伏世雨处飞了好几下。   既然王大夫意思这么明确,风依涵腰间第二把折扇一展——第一把依然在小康手里攥得紧紧,他早放弃夺回来的打算,阿魏也早给他起了个绰号叫做“双扇奶卫”——施施然站起来:“我们走罢。”   王谢点头,微笑着告诉小康:“小康来爹爹这里,跟舅舅叔叔哥哥们说,待会儿见!”   小康听见裴回说话,就扑过去扎在裴回怀里亲了一阵,又被林虎峰扒拉到怀里去,亲了一阵,此时重新回到王谢手上,抬起头,往这边胡乱挥手笑,挨个叫:“待会儿见!”   “来,小康跟爹爹来玩。”   “玩!”   带着小康回房,王谢一路沉吟。   ——沉着脸沉吟。 ☆、第八十七章 白眼狼出没   伏世雨。   王谢有些印象,中年之际,曾经与之有过交流。   此人为人颇精明圆滑,对成名的王谢十分恭敬,医术不错,善使金针通络,谈论的问题也往往一针见血,颇在点子上。   王谢和他相谈甚欢,二人互通有无,交流医术之余,还得知他从一名小吏作起,凭本事一层层拼到现在,能有如此成就,实属不易。   而且另有院使慧眼识人,真真令人感激涕零。   不错,那时候伏世雨是太医院有名的副使,院使掌珠的女婿。   大家都说此人前途无量,将来定能当上院使,如岳父一般执掌太医院。   雨点儿。   王谢也有些印象。   却并非见过面。   他在一个好友醉后呢喃中,经常听到。   ——就是那位常常叹息看错了人,便是在醉中,除了称呼,再不肯多吐露半个字的好友。   尤其在细雨飞扬的时候。   他那位好友就会打上半斤淡酒,锁上门,关着窗户,喝得大醉,全仗他撬开门闩把残局收拾妥当。   从来没想到这两个名字竟然是同一个人。   王谢经过裴回房间,听了一耳朵小童的自我介绍,反应过来以后,差点没控制住冲进去。   因此林虎峰看见他,会觉得他表情那么怪异。   王谢连杀人的心都有了。   他还打算到了洛城给裴回多寻觅几个青年才俊呢,结果他们才出来多久,怎么就遇上这么个家伙。   早知道就是这个人伤裴回的心,他就应该暗里使个绊子,让对方在太医院声名狼藉才好。   当初有多称赞那人的医术,引以为友,现在他就有多想狠狠抽自己几耳光。   连带着他对对方金针之道如此高超,也产生了一丝丝怀疑。当初没想过,可是现在想想……   不过,好在,那什么,这一切都还没开始,裴回还年轻,还——不对!   大大的不对。   这一切,似乎、大概、仿佛、大约、说不定也许可能已经开始了!裴回救了那白眼狼!白眼狼过来答谢!!裴回和白眼狼已然认识了,还互相很有好感!!!   见裴回兴致还不错,王谢也不好拦着不让他出门不是?而且现在露出敌意的话,会不会适得其反?   当机立断让风依涵盯着伏世雨。   虽说现在的伏世雨不过是个小孩儿,掀不起什么大风浪,但架不住裴回是个痴情种子,认定了死也不改。   他得在裴回动心前,赶紧掐灭任何可能的小火花。   还有,赶紧给裴回找个良配是正经。   人,一着急上火,就容易出昏招。   王谢能从一开始“宰了那个白眼狼毁尸灭迹一了百了”,想到最后“赶紧给裴回找个良配”,实属不易。   要说这作月老,主意不错是不错,可惜人心不是那么容易拿捏,更何况得两情相悦。   王谢觉得裴回本身的条件不差:老实厚道,勤勉认真,医术挺好,医德更好,人长得也清秀,就这样的好苗子,会没有人喜欢?   自打他带着裴回住进于飞庄以后,渐渐就有媒人登门,想跟裴回商量婚姻大事。   虽说裴回是外地来的,在春城并无根基,但是,正如王谢所言,裴回“老实厚道,勤勉认真,医术挺好,医德更好,人长得也清秀”,不求大富大贵,是个居家过日子的好良人。   更吸引人的,裴回家里就他这一口人,上无高堂,下无儿女,本身没有兄弟姐妹。媳妇过门不用照顾公婆妯娌,也没有其他花销挑费,这样儿的良人真真难得啊。   高门嫁女,低门娶妇,上门来的媒人也多拣着小家碧玉,相貌清秀,家境普通的商家姑娘给裴回说合。   王谢替裴回把媒人一一回了,理由是目前裴回以立业为先,无心成家。   当然这只是借口,真正的原因在于:裴回是断袖。   断得非常明确,彻底,利索无比。   王谢曾经问过裴回,怎么知道自己是断袖的。   可能因为双方都是同类的缘故,裴回回答得不能再坦然:在澡堂里发现的。   他在裴家医馆做学徒的时候,有次遇到了奇特的病例:一男一女在干那事儿的时候,女人被土蝎子蛰了,受惊过甚,一下子猛烈收缩,把男人那里……卡住拔不出来。   师兄津津有味儿地议论此事,裴回与一众师弟们都是毛头小子,听得懵懵懂懂,有年长的师兄就意味深长地“嘿嘿”发笑,暧昧地说此等极乐之事,非要等你们亲身经历,才能明白其中滋味。   听师兄这么说,大家纷纷好奇,除了生养之用,那感觉真会有这么美妙。师兄便哈哈大笑,说,你看那些猫猫狗狗是不是常常滚成一团,要是只为了生孩子,滋味不好,为什么公狗还会拱地拱桌腿四处乱蹭呢?   他们这些穷人家孩子,平素看猫猫狗狗滚成一团无数次,此时被师兄说得如此明白,当即就有年纪大些的学徒跃跃欲试。   裴回也是好奇,为此特地悄悄盯了守门公狗好久,果然像师兄说的那样。   他纯粹抱着研究的态度去观察,也没觉得怎样。   ——可是他忘记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件事。   不久就是岁末,那天医馆上上下下一团喜气,准备了大鱼大肉许多平素吃不到的东西。   裴回当然就多吃了点,还喝了点酒,小肚子胀得溜圆。   邻居大婶几天前帮他厚厚地絮了一条新棉被,白天太阳很好,晒得被子蓬松松的,他钻进被窝,不多时全身暖洋洋舒服极了。   俗话说,饱暖思那啥。   他晚上,就做了春梦,梦里白花花热乎乎的,是一个人的身体,后来那人趴在他身上,一抬头,长着张五官端正的脸,把他惊醒了,一摸两腿之间……裴回吓着了。   梦里的,是个男人。   而且,这张脸他认识。   冬天裴回在澡堂泡澡,有个经常去的人,身体特别白,肩宽腰细,手长脚长,屁股很圆,两腿中间很雄伟……他偷眼看着曾经十分羡慕。   可那是个男人,不是女人。   自己……裴回低头看看自己那里,捏捏,揉揉,起立行礼了。   又捏捏揉揉自己前胸。   毫无疑问,平的。   自己绝、对、不、是、个、女、人。   可是,为什么会做这样的梦?   裴回花了很久时间,确定自己是不是得了什么病,那个时候,但凡有学徒间试脉,他都是第一个挽袖子递手腕的。   在确定自己身体和平常一样没毛病以后,他又去庙里观里分别拜了拜,请了两个平安符,想看看自己是否被什么不干净的东西缠上,以至精神错乱异于常人。   戴了一个月平安符,也没感觉出什么来,裴回原本就不是很相信神佛,这念头也就断了。   他把自己裹严了,带上微薄的积蓄,挑了一个暮色朦胧的时间,到离医馆最远的书肆去。   遮遮掩掩,找老板要了“做那种事”的图册——一册是男人和女人的,另一册是男人和男人的。   书肆老板拿前面一册的时候,还很促狭,待到闻听又要后面一册,脸上也没多少诧异之色,淡淡问,就这两本?还有一种图册,好多男人女人混在一起的那种,要不要也来一册?   裴回被惊得呛咳一下,急急忙忙摆手,交了钱不敢停留,把图册往怀里一塞,沿着墙根儿溜走。   随后便是找个时间,躺在床上,一页页把图册看完,然后自己动手证明。   他红着脸,反反复复看了三遍——没办法,这两本图册花去了他半年的积蓄,不看得仔细记得牢靠研究得详细,对不住他的铜板。   之后三下五除二,找个没人之处悄悄烧了。   以后再去澡堂,就总挑人少的时候去,快快地洗完就走。   他本来以为自己这样的人少之又少,这件事不好宣扬,想着就先深埋心底,除非非常确定,万万不能让人知道。   结果到春城没几天,被王谢燕华刺激得交了底,还得了鼓励,裴回对自己后面的生活,更加有期待了。   王谢思绪飘回,眼前的目标,便想着找一位青年断袖的才俊,去打动裴回的心。   护短之心,人皆有之。   大多数为人父母的,口中经常说“别人家儿女如何如何优秀”,但是没有人会觉得自己儿女不好,儿女一旦受欺负,便会拼了命冲上前去护着。自己的孩子便是千不好万不好,那也只能由自己斥责,外人不得掺合。   现在王谢看裴回,就颇有些老王卖瓜自卖自夸,炫耀“我家裴先生虽然年轻,但是阅历十足,针灸一绝……”   如此优秀的裴回,要怎样的青年断袖才俊才配得上呢?   自己上辈子印象中,有几个著名的断袖?   或者,群策群力?   群策群力是个好主意,广撒网才容易捕到鱼。   不过,眼下当务之急是别让裴回与那个白眼狼看对眼。   万一真看对眼了,裴回十足的痴情种子,他可不忍心棒、打、鸳、鸯!   王谢几乎咬着后槽牙说出最后四个字。   要不,还是趁着他们认识不久,先杀人灭口了吧?   勾勾转转,真是操碎了一颗心。    ☆、第八十八章 放心了吧   王谢一边陪小康玩耍,一边分心乱想。   就连小康溜下床撞到床板都没注意,好在小康也不是碰碰撞撞就会哭,掉了就再爬上来。   随后小孩儿似乎觉得这样往下掉挺有意思,故意将身子搭在床边,抓着床单往地上一沉,哧溜溜滑下床去,再爬上来,乐此不疲。扯得床单不断往地面堆,半个人都埋了进去,场面一团乱遭糟。   王谢由着他随便折腾,磕磕碰碰不算什么,小康看又看不见,还不到讲规矩的年纪,活泼起来才好,限制他行动,几乎就等于平常人家小孩关禁闭了。   跟小康说话,也要更有耐心,更明确具体。你和他说“那边有个什么”,他当然不知道是哪个方向,得说“你前面有个什么什么”,光是前后左右远近的方向方位,以及你我他这里那里之类词语怎么使用,怎么应用,王谢裴回以及一干人等,都教的焦头烂额。   而且没有目光交流,小康无法“看人脸色”,没有得到大人用微笑点头或者皱眉摇头表示的鼓励或禁止,自然不会知道什么是被允许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往往容易沉溺于自己的探索行动中,不理外物。   为此,在和小康相处的时候,每个人都几乎化身为话唠,言传身教,好在医馆里面药材是不缺,胖大海、金银花、天门冬、罗汉果……各种治疗咽喉痛的茶饮大显神通。   王谢分心,小康没听见动静,自然自己玩起来。等王谢回过神,地上就是一团床单裹着个扑腾着的小孩儿。   好笑地将小康从床单里扒拉出来,王谢想带着他去找阿魏——宁芝夏对行伍之事感兴趣,必然也会在场,他俩认识的人脉定然有青年才俊……   且慢。   不,不是青年才俊。   是“青年断袖才俊”。   难道要说“阿魏,芝夏,你们认识比较好的断袖么,不要吝啬给容翔介绍介绍如何?”   裴回可没在旁人面前说起过这事,这个是裴回的隐私,二人间的小秘密。虽然他相信以阿魏作为越陌下属,定然守口如瓶,而以宁芝夏的人品,更是绝对不会泄密,但此事通过自己……说出去,于情于理都不合适。   这还真没法说了。   那就……让能安排的人去安排?   他就旁敲侧击越陌一下,越陌手下人多,总能找出几个青年断袖才俊。   “爹爹,给!”衣角被拽住,小康抬着头露出笑容,把口水扇子交给王谢。他刚刚玩别的,把折扇丢在一边,后来玩溜床单,扇子掉下来,又被摸到了,听王谢不说话,小孩儿拿自己喜欢的东西跟王谢献宝。   王谢笑了:“小康上来,来爹爹这里,跟爹爹面对面坐,爹爹有好东西,猜猜是什么。”   说着,晃晃手里的两个罐子,里面传出水和瓶壁撞击的声音。   仔细听,声音有所不同,一个清脆些,另一个沉闷些。   一罐子清水,一罐子粥。   猜对了有香喷喷甜丝丝的粥喝。   小康摸着两个一模一样的罐子,晃了晃,吸吸小鼻子。   声音不一样是次要的,气味最容易分辨了。   王谢终于能让小康对于“声音沉闷”有了点印象。   看着小康喝粥的功夫,听得房门轻轻敲响。   柴广川请他过去。   王谢直接抱着小康站起来:“走吧。”   烈阳帮众人在短短时间内商议已定。   这边尤曲铁伤情稳定,那边还有四个生死吉凶不知的徒弟和师侄,那石姓青年不知是何来路,两相一比,孰轻孰重极为明显,他几人便打算兵分两路,三位师父先行一步为徒儿讨公道,留柴广川照料尤曲铁。   王谢提议则是:单独留下尤曲铁,柴广川则一起前去,首先他是经历此事之人,当场对质不会吃亏,另外双方对峙万一动起手来,多个人多份力量。尤曲铁虽说是重病人,但他们这一行人里面,不是郎中就是药僮,照顾不周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儿。   如此古道热肠,大师父有些怀疑。之前双方打得一团乱,对方还能不计前嫌为师侄治伤,他感觉蹊跷。   但跟客栈伙计一打听这大队人马都是郎中,去往洛城,怀疑就消去七八分。   一见小康,剩下的二三分也消弭——倘若王谢是故意来诓他们,绝对没必要带着个养尊处优的小瞎子一起罢,而且这小瞎子还那么亲密地叫王谢“爹爹”,谁肯下这么大本钱做圈套?   时间紧迫,他们决定即刻启程,三师父慎重地将爱徒托付给王谢。   王谢直接安排一起来的四个小学徒,轮班照看病人。   小学徒们私底下都喜欢跟着王谢作事,其一是学能耐,其二王大夫从来不白使唤人,一个时辰三文钱。这小钱虽然不多,但是胜在来得容易——当然,这钱自然是从三师父留下的银子里面扣,王谢直接声明,慷他人之慨。   王谢检查了尤曲铁一番,对方早上清醒了阵,毕竟失血过多身体虚弱,此时又睡去了。   到阿魏房里,打算将小康交给阿魏照看一阵,王谢敲门进去,果不其然发现宁芝夏也在,两个人拿了一堆石子木棍儿在桌上比划呢。   两个人同时抬头,见王谢抱着小康,阿魏先开口询问可有什么事。   “你们要是忙,我就自己带小康。”王谢赶紧说了来意。   宁芝夏看一眼阿魏,道:“不妨。”   王谢道声谢,回到房中,摊开纸笔狂写。   王谢这边忙忙碌碌,种种安排,越陌那边,如何就能高枕无忧。   昨夜几乎无眠,今日并没有启程,越陌处理公务,看似与往常无异,只是往屋外偷眼的时刻比往日稍微多了些。   还好信使回来得快,午后在见到那个小瓷瓶子第一眼,越陌就有些发愣。   那是一只小指长短的白色瓷瓶,上小下大细腰圆肚,分明是个葫芦形状。   “念罢。”越陌处理完手边事务,没有叫书记官,只让菲菲念。   “是。”菲菲小声而清晰地念了函件,又念药方。   越陌听毕,让菲菲给他倒出药丸,拿纸托了放在桌上茶碟里,不一会儿屋中布满馥郁的丁香味。   便是不召唤礞石,越陌也看得出这张药方上面列的都是安神药,安神药分两种,一是重镇安神,一是养心安神,这方子里两种都写着,这是要治什么?   丁香,温中降逆,功效暂且放在一边,这味药还有个别名唤作“鸡舌香”,群臣奏事时将之噙在嘴里,以免说话将口中恶气带出,冲撞了天子。   有诗云:“新恩共理犬牙地,昨日同含鸡舌香”。   后来口含鸡舌香便指代朝中大臣。   越陌饱读诗书,自然第一便想到了那句诗,诗中“同含”二字,便未免带了一丝缱绻。   加之王谢拿葫芦一样的小药瓶盛着丁香丸,昭示着什么还用说?   ——自然是安心无忧,此情不渝了。   另外,信函最末一句“师父心中有数,弟子不可没有底气。”这说的不能再明白,王谢一是安他心,二是要在其中做些手脚,给他帮忙。   菲菲只听越陌低声念了一句什么,模模糊糊听不清,然而此后越陌便抬头道:“来写答复。”   “奴婢?”菲菲疑心自己听漏了“叫礞石”三个字。毕竟涉及到药方,还是礞石这个大夫过来才是正理。   然而越陌点了点头:“嗯。”   随即他念道:“蝉蜕……玉壶丸置冰片同煎。”   写完了,搁在一边,准备晚上交予信使带给王谢。   胸中一块石头落下,越陌这才觉得自己有些饥饿,无奈笑道:“菲菲,给我弄些小吃。”   “少主中午胃口不佳,不如进些梅花饼、邓沙团、马蹄糕、牛舌酥?”菲菲斟酌着报了两甜两咸共四色点心,“再来盏雪耳莲子羹?”   “好。”   越陌用了些餐点,闭目养了回神,就觉得天气也暖了,身上也轻松了,树叶绿得赏心悦目,花朵开得娇艳芬芳,桌上新呈上来的一沓公文,摆得是那么整齐得体,字迹也是整洁清晰、端方有型。就连物堂司营被退回两次申领银子的项目,也大笔一挥,允准了。   菲菲隐隐觉得,少主忽然心情好的不可思议。   而好心情一直持续到黄昏时分。   越陌盯着一封信函。   本不该此时出现的信函。   “说罢,怎么回事。”口气仍然淡定。   信使跪在地上不敢抬头。   当他被暗探紧急召来,将这封信交给他的时候,他也是暗自诧异,并且为暗探小弟捏了把汗——藏身之处被人发现,这可是大大的过失,回去不一定要怎么罚。   而转呈这封信的自己,是最先承担少主怒意的人吧。   信使还记得自己震惊着接过信时,小暗探那心如死灰一般绝望的眼神。   那暗探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自己藏身之处会被别人找出来。   不仅找出来,还是如此明目张胆,简单粗暴。   本来他的任务只是在这向阳镇上,负责探听烈阳帮虚实,传递信息。烈阳帮大队人马已走,他准备专一监视重伤的尤曲铁,结果就那么一个闪身的功夫——他被制住要害!   不是一般的手法,繁露山庄虽然探子、护卫、死士分工不同,但最初训练都是在一起的,这套招式暗部独一无二,是以他立刻就认出了,而且判定无法逃脱。   ☆、第八十九章 小人物   小暗探知道自家这下没活路了。   ——为防止落在敌人手里成为拖累,在挣脱不得的时候必须要自我了断。   残酷的是,制住他的人,恰恰让他连自我了断都使不出来!   小暗探控制不住惊疑绝望的心情,也明白,这么一来,自己只有拼命一条路可走。   然而当他终于看清面前的人时,吃惊匪浅,一脸“见到鬼”的表情。   对方冷着脸,也没想到都是熟人。   即使不是同一班次同一期,但他们做暗探的眼光多锐利,只要见过一面就不会忘。   制住他的自然是王谢身边的叶七。   只有自己人才明白自己人的各种行事手段及弱点。   这不是自我安慰的理由,此次遇上的是没有恶意的熟人,倘若不是呢?   但是职责所在,还不能就此罢休。   因此信使才会见到一脸绝望等着上面下判决的小暗探。   王谢在房中奋笔疾书,写的便是这封信函。写完了吹干墨迹,唤出叶七。   “你们暗探之间,都有些交流联络的方式吧?”   叶七点头。   “他们这样在房中低声密议,暗探在不被发现的地方,能够听得清么?”   叶七考虑了片刻,似乎是在估算,随后摇了摇头。   王谢直接塞给他一卷纸:“他们在房里说的话都在这上面了,你把这个交给莫公子遣来的人。”   叶七垂下眼,领命去了,不多时回转禀报信函已交。   王谢舒了口气,随后觉得气氛有些不对。   叶七的神态,一直都是冷冷淡淡没有表情,但现在看来,眼神却有些莫名的沉重。   王大夫当然不会用“看来”这样的表达。   他纯粹觉得叶七眼角唇角都比往日耷拉了些许,目光更加散落了些。   于是王谢就直接问:“遇上麻烦了?”   叶七犹豫了一下,还是摇头。遇上麻烦的不是他,是被他逮到的那名暗探。   王谢这时倒是能够肯定了:“不对,你迟疑了,虽然最后摇头,明显是你无法断定算不算麻烦,那么,你有什么事?”   叶七毫不犹豫单膝跪下。   他们暗探本来就没有可以与主人讨价还价的余地,只要问,那就说。   叶七比划了几下,王谢明白过来。自己这样揪出别人家的暗探,就表示那暗探失职,甚至很有可能丧命。   王谢想了想,笑笑。   “叶七,我和你打个赌。你不久就能再见到他。”   叶七平淡的表情产生了一丝丝波澜。   “这封信是暗探呈上来的?他被王先生发现了?”   越陌并没有对诚惶诚恐的信使说些什么,既然这封信不在自己预料之中,他现在好奇的是王谢这么急着传信,有什么要紧事。   他派出去的人,一组暗卫,专门暗中保护,负责王谢安全,一组明卫,便是风依涵和阿魏。那暗探是为烈阳帮而设,想不到最先被王谢找上——越陌并不知道王谢也是无心,只问叶七如何快速传讯,叶七当然是选最迅速又最省事的法子——暗探专门传递消息,可比暗卫容易些。   小暗探一拿到信,立刻发了十万火急的消息给信使。信使更是快马加鞭足不沾地送了来。   念信的人选,还是书记官罢。就算不是公事,也要做出公办的样子。   很明确的两个主题:一、烈阳帮商量讨论的内容,以及下一步的打算;二、小裴先生年纪渐长,越陌有什么好人家可以考虑?   当然第二个主题只写了一句话,还是在信函最末,以非常隐晦的口吻,提了一句小康该有个舅母了。   信上写什么都好,只要不是早上刚给自己发过定心丸现在反悔就好。   越陌定了定神,他不怕讨论公事,王谢主动帮他,他只会更喜悦。   你看,王谢这封信写的就很好嘛。   烈阳帮下一步要做什么,他现在已经全知道了。   而且王谢说动他们老的小的一起过来,实在是避免了再生枝节,有利于一网打尽。   越陌可还惦记着昨日线报,这几个对裴回和林虎峰毫不客气大打出手的事儿。   既然他们第一站是折损四个徒弟的地方,要不要叫司徒派几个新人先练练手,做个下马威,厉害些?   越陌想着,面上丝毫不显。   书记官牧昼在旁,暗道王大夫真是个能人,身边有厉害保镖不说,还能这么快判断形势,向少主投效,真是识时务。   嗯,少主也是慧眼如炬啊。   但是这个跟小康的舅母有什么关联?   牧昼正想着,越陌已经开口:“牧昼就在这里誊写一遍,末句去掉。”   随后向门外扬声:“菲菲,唤司徒司寇。”   “少主。”两人来得非常迅速。   “这个,你们俩看看,完善计划。”越陌指着牧昼誊写好的文字,墨迹还没有干。   司徒司寇凑在一起看完,登时小小吃了一惊。这封如此详细的情报是少主从哪里找到的?   ——可靠么?   既然少主都说要他俩完善计划,那必定是确认了情报的可信度。   放着情报不用才是傻子。   二人小声议论一番,不多时,原定计划已经得到充分完善,无非将之前的简单粗暴作派弄得更加简单粗暴一些。   向越陌汇报完毕,越陌允准,却没有放二人就此离开,而提出了另一个问题。   “司寇,你是刑堂的,暗探被人发现,该如何——将领巾摘掉说话罢。”   司徒微妙地往一旁闪了闪。   牧昼也不由自主地往后面缩了缩。   司寇稍微迟疑了下,将一直围在口唇四周的领巾褪到脖颈上:“学艺不精,如若是路人发现,刑堂十鞭,由被窥探者发现,刑堂十五鞭。不得使用内力相抗,事后也不发放相应药物,禁闭于单独木屋之中。倘被对方所控,自觉求死即可。求死不能,脱身带回重要情报,可以免死,责罚不能免除,根据情报重要程度,刑堂十到四十鞭。未曾带回任何情报,也是一死。期间有同党通风报信伙同作案,与之同罪。互相包庇,一旦发现也是同罪。且同期所有暗探,每人刑堂五鞭。也有替代之法,如自愿充作药人,无论鞭刑还是死刑,都可免除。只是药人能保持神智者,往往十中无一。刑堂历来暗探只有两成选择后者,在此不做推荐。鞭刑位置在后背至臀。鞭子以马尾银丝缠牛皮细条挽成,分为三股,鞭梢长二尺五分,使用时蘸浓盐汤。其落鞭力道当以将手臂粗原木一鞭而断,断口平滑无木茬为准,三鞭之内如不能将人挞至昏迷,执刑者应……”   “……戴上领巾。”   司寇意犹未尽地,将领巾遮住了口鼻。   包括越陌在内的所有人,都不由轻轻松了口气。   ——司寇之所以常年戴着领巾,实在是他……话太多了,但说他废话也不对,废话那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话,话痨只是详细到琐碎,特别的琐碎,琐碎得令听者烦躁不安。因为这个毛病,不仅同僚,连上司对司寇也很是头疼。后来不知怎么想了个办法,便是用领巾封嘴。   封嘴以后司寇平素与人说话,倒是像个平常人了。   只是一旦拿下领巾……   在需要获得详细信息的时候,司寇还算非常有用的。   越陌听明白之后,及时让司寇闭嘴:“这情报,是向阳镇暗探送来的。”   司徒司寇对视一眼。   他俩知道此次派出去的暗探主要目的,在于探查行踪及防止意外,并没有探知对方私议的能耐。   虽然立功了,却未免越厨代庖,有失职之嫌疑。   司徒首先请罪,虽说暗探都是刑堂培养出来的,来到刃堂负责各种任务执行,直属上司就是他了。暗探出纰漏,作为上司当然首先要担责。   司寇的手盖在领巾上,动了动,可惜越陌明显没有让他再摘下来的意思。   他只好干巴巴地说了四个字:“功赏,过罚。”   越陌点头:“他另有用处。”   这意思就是先别罚了,那一鞭子下去人就丢了半条命,秋后算账罢。而且看这情况,以后王谢还要传信的,一事不烦二主,就指定这个人也好。   司寇也明白,不是不让罚,少主随便一句话就不罚了,这刑堂没个规矩还怎么震慑众人?好在这不有个自由浮动的量么,要是此人事后再立功,功过甚至可以相抵。   小暗探逃脱一劫,可喜可贺。   而越陌的事还没完结。   他留下书记官牧昼,给物堂司营发了封信。   通知司营,查查山庄记录在案的所有成员年龄、性别、是否婚娶……重点是十五到二十五岁之间,性格温和能居家容易相处的独身年青人。   虽然王谢在信里没说,越陌知道“小康的舅舅”喜欢什么样的人。   当初,裴回跟他述过一回衷情,要不是他反应迅速,将自己心意诉说明白,哪能趁着裴回还懵懂的时候,将感情化成亲情呢。   所以挑“舅母”这件事,按着当时自己的性格来,应该没错。   帮自己兄弟寻觅良缘,越陌从小到大,还真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他自己也觉得新鲜有趣。   只不过身为上位者,意思不能表示得太明显,“城中好广袖,四方用匹帛”,被捕风捉影就不好了。    ☆、第九十章 人力过山车   繁露山庄并不禁男女自行婚配,相反,在执行危险任务时,往往一派便是夫妻兄弟齐上阵。同行时互相掩护照应,比无亲缘关系者,更加有力。而且有家小在山庄,繁露中人心有牵挂,其忠心更得保证,不易叛变。   因此这些也是在档的,自然可以查。   这封信完全令司营先是莫名其妙,后是手忙脚乱了好一阵不提。   而在回复王谢的函件中,越陌又恢复了随口聊家常的习惯,并且有王谢前一封情报作底,他再开口也不甚忌讳公事。   再说王谢,虽然他有把握越陌不会对暗探过多责罚,但显然这其中缘由不好叫外人得知。   发出信以后心稍微定了,跑到阿魏房里去接小康做练习,扑了个空。   出来问伙计,这两大一小在后院呢。   走到后院还没见人,就听得欢声笑语。   阿魏和宁芝夏两个,将小康一起一落、一抛一接的,小康在半空中张牙舞爪摆着各种姿势,咯咯直笑。   也就他俩艺高人胆大,便是林虎峰也不敢将小康丢得如此花样,什么蛟龙出海一枪穿云涛生云灭分花拂柳……这些招式名称王谢不懂,他眼里看到的,是——   阿魏一个扬手,小康高高飞起。宁芝夏足尖点地往上一蹿,在小康将要下落的时候双手一推一送。阿魏抢步上前,托着小康肚皮斜斜飞掠。宁芝夏错身,带着小康连转两个圈圈……   一个个动作连下来,眼花缭乱的,小康就一直在空中没落过地,看得王谢有点心惊胆战。   然而奇的是,小康完全不怕,玩的开开心心,叫着“飞呀飞呀”,看样子还有几分意犹未尽。   王谢灵机一动,叫道:“向上飞!”   小康直直地往上。   “向前飞!”   平平掠去。   “向后飞!”   宁芝夏当空一揽小康的腰直接后退。   “向下飞!”   松手,半空往下落。   “再飞一次,向上飞!”   如此重复过好几遍,小康竟然自己也会叫。   因此,一直教不好的上下前后正反这些词,小康就以这样奇异的方式,轻易学会了。   “飞到我怀里!”   阿魏轻轻巧巧拎着小康,送到王谢手上。   小康喘着粗气,脸上全是汗,在王谢怀里还扑腾:“向上飞!向上飞!爹爹向上飞!”   “爹爹飞不动呀。”   “宁叔叔!阿魏叔叔!”小康一听王谢飞不动,挣扎着就往外伸胳膊蹬腿要下地。   王谢遂了他的意,把他放下,道:“你能找到哪个叔叔?认错人可不能飞。”   阿魏和宁芝夏迎面而立,一个脸上是开怀大笑,一个带着清浅微笑。   王谢比了个噤声的手势,就见小康歪着小脑袋,张着两手,跌跌撞撞往前迈步。   王谢弓着身子,张开双手,虚虚扶着他的腰,并不使力。   小康完全凭感觉瞎走,大方向是没错,周围并非一片安静,只是没有熟悉的声音,他不免有些着急,脚步便乱了,膝盖一软,跪倒在地上,摔了个大马趴。   王谢并不觉得有什么,小康身体被毁得太厉害,现在平衡感并不好,刚刚“飞”了好一阵,难免走路不稳,因此他只在一边笑道:“小康就差几步,就能抱到叔叔喽。”   小康撑起身体,衣裳已是沾了不少泥土,眼泪刷就下来了。   阿魏看着不忍,就要赶紧过去让小康抱到自己好哄哄。   他一迈步,原本没动的宁芝夏上前一步,拦在他身前。   阿魏一想也明白过来,笑嘻嘻道:“小康小康,到阿魏叔叔这儿,阿魏叔叔带你飞。”   王谢给小康揉揉膝盖,揉揉小手,然后将盲杖交给小康:“来,撑着,慢慢走。”他原本去阿魏那里接小康就带着盲杖,准备继续教小康走路来着。   “……小康疼……”小康抽抽搭搭。   “一会就不疼啦,拿着这个走,就不会疼啦。”   小康迟疑着,小手紧紧攥着盲杖,颤巍巍站起来,又晃了晃。   “站稳当,还记得宁叔叔和阿魏叔叔在哪里?他们等着你咧,去找他们吧。”   小康靠着盲杖,站着不动。   王谢眼珠一转,重重在地上跺了两步:“爹爹先去找叔叔玩飞飞喽。”   小康皱着小眉毛,急了,松手打算往前跑。   这么一松手盲杖落地,他一冲之势不减,哪看得见脚下?登时又被盲杖绊了个跟头。   这跟头可比方才那一下重得多,小身体在地上一滚,不巧被横倒着的杖身硌得生疼,忍不住蜷起身子哭开了。   王谢站着不动,就让他在地上扑腾着大哭。   阿魏看着不忍,小声道:“他才这么小,不哄哄也太狠心了。”   宁芝夏淡淡道:“你哄他,能哄一辈子?”   阿魏语塞。   王谢并没有让小康哭太久。   他在小康停顿的时候,蹲下身,仔细擦去小康脸上的脏污,抱起来亲亲他,拍拍他:“爹爹喜欢小康,小康摔倒了爹爹很难受,小康走路要仔细些,想飞,就不怕摔!来吧,我们接着飞。”   阿魏本以为他要将小康交给自己,谁知王谢又将小康放在地上:“刚才就差一点点,小康努力!”   小人儿张开两手,跌跌撞撞。   王谢向阿魏使个眼色。   阿魏终于得到指示,赶紧一步跨到小康跟前,让小康扑跌在自己小腿上。   “小康真棒!”王谢大声赞扬。   “小康是很棒!”阿魏也大声赞扬,“我们飞个好厉害的!”说着将小康平平向上掷出。   不同之前几次抛掷,阿魏使了内力,小康上升得较为缓慢。不仅如此,这股力螺旋状盘桓,小康整个人呈“大”字型,平平旋转着往空中升去,又旋转着落下。   阿魏望向宁芝夏,叫了一声:“小康往前飞——”单掌一托小康后心,减缓下坠之力,猛地往前推出!   这一下迅疾绝伦,小康便如离弦之箭,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径直打向宁芝夏!   宁芝夏闪身以避,猿臂轻舒,顺势拎起小康,一纵身便上了房,松开手往下一掼,小康便往地上坐去——但凡是个普通人,见着迅猛态势,吓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也是有的,难得小康全然不怕。   况且哪能叫他落地摔伤,阿魏就在他将将及地的时候,双手接住二次向天空抛去。   就这样玩了一阵,还是王谢先叫了停。   关于和小孩子玩耍时叫停,也有个技巧。   全神贯注兴致勃勃做一件事的时候,突然叫停,便是成年人也有所不快,更何况对方是没有道理好讲的小孩子。   王谢给一段时间的缓冲:“小康,再飞三次,就回去吃饭。三次,我们一起来数一、二、三。”   一句话重复好几遍,已经是家常便饭。   小康恋恋不舍回到王谢怀里,抬头对着王谢,他玩得——或者说被玩得——太起劲,两个义眼球都歪了,小脸看起来十分诡异可怖。   要是不知底细的外人猛一看见小康这般模样,说不定会吓得惊叫逃走。   还好在场这三个人都不会。   王谢向宁芝夏和阿魏道了谢,在前者微微点头,后者兴高采烈地答复下次还可以接着玩之后,笑着捏捏小康脸蛋,道:“这次可玩疯了,爹爹给你上点药水润眼睛。”   戴久了义眼,小康渐渐习惯眼窝里沉甸甸的,更喜欢上药水时那冰冰凉凉滑溜溜的感觉,闻言点着小脑袋:“嗯!”软软糯糯的声音配上怪异的表情,真是令人……   宁芝夏怎么想的,面上完全看不出来,而阿魏,“心疼”两个字就差写在脸上了。   给小康重新调整了眼球位置,哄着他吃饭睡觉。   小康恢复健康后,小孩子比大人精力旺盛的问题就渐渐浮出水面,王谢好容易哄睡小康,自己想歇歇,房门又被叩响。   小学徒在门外,尤曲铁醒了,有些事情想向王谢请教。   得,歇是歇不成了。   王谢可不敢将小康一个人放在房间里,叫小学徒先走,自己喊了一嗓子,片刻后叶七现身。   “拜托你一小会。”   叶七点头。   目送王谢离开,叶七安安静静坐在床头,看着睡得香甜的小康。   睡着了的小孩儿看起来与平常人无异,肌肤吹弹可破,偶尔咂巴砸巴小嘴,神色安详。   叶七觉得自己跟着这位主人以后,日子过得真实太悠闲了,悠闲得他都不像个死士了。   小康不知道睡了多久,叶七也不知道看了多久,直到临街的窗外不知是谁,突然喊了无比尖利高亢的一嗓子。   这一声突如其来,小康眼皮掀动,小身子动了动,从梦里惊醒:“爹爹……”   爹爹没有立刻过来抱他,也没有跟他说话。   小康茫然在床上打了个滚,没有听到爹爹的声音,爹爹不在这个房间里。   窗外有些嘈杂,屋里很是安静。   爹爹在哪?舅舅呢?叔叔呢?   没有,一点声音都没有。   小康摸索着从床上爬下来——一双手抱住他,给他又放回床上。   小康抽抽鼻子,抬起小手去摸,他还不能很好地分辨不太熟悉的人,小心地问:“谁?”   叶七没法回答。   他不是没抱过小康,不过那时候小康在睡觉,偶尔有清醒的时候,身边也是王谢在介绍。   只抱过几次,小康当他是陌生人也不意外。   现在小康在问,而他没法解释自己是谁。   并非不愿泄漏身份,因为,他是哑巴。   作者有话要说:宁芝夏淡淡道:“你哄他,能哄一辈子?”   阿魏说:“一辈子就一辈子。”   越陌将之pia飞:“我儿子肿么可以跟老男人一辈子!”   【无轨道不定向参数随机至尊VIP专座人力驱动过山车~小康这待遇无敌了~专业人士操作,请勿模仿】   又酸又萌。。。 ☆、第九十一章 死士的温柔   叶七不会书写,小康更是只有丁点儿大,根本没法写字交流。   眼下叶七能做的,只有小心地抱起小康,让他好好摸摸自己五官,希望小康能有些记忆。   对一个看不见的两三岁小孩儿而言,又不是天赋异禀,怎么可能摸一次就记住对方是谁。   小康问过了没听见回答,摸过了也觉得陌生,旁边也没个熟人告诉他该怎么办。   他就傻傻地抬头,按照王谢说过一千次的话,演练过一千次的动作,可怜兮兮道:“别打我,找爹爹,爹爹好多钱。”   虽然小康一直都有人照顾,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被坏人拐了去,王谢真是煞费苦心教了好久。   按理说死士是不可让人近身的,这么主动抱着一个小孩儿,叶七总怕自己一个控制不住把小孩儿脖子扭断。   可是现在叶七没法解释,只能继续僵硬而笨拙地抱着小康。   抱着自己的这个人太安静,小康渐渐有些不安,挣动着身子:“我要找爹爹,爹爹……”   小孩儿开始抽泣。   面对血腥不会皱一皱眉头的叶七,此时面对这个软乎乎的一根指头就可以戳死的小孩儿,简直无可奈何。   要是能把吵醒小康睡觉的人废了就好了。   叶七也想不出什么高招,只好轻轻拍着小康,希望他能再睡一阵。可是小康却不领情了,扭来扭去要从他手上离开,他不敢放,小孩儿扭得更厉害,哭声也渐渐大了起来:“爹爹……爹——”   声音戛然而止。   叶七最后还是动用了一根手指头,轻轻拂过小康睡穴。   随后他有些怔忡,先拿手去擦小康脸上的泪痕,又想起来抱着小康去拿手巾,拿了手巾才把小康放在床上,发现还没有沾水,信手拿起茶壶就往手巾上倒,看见雪白手巾上黄了一块,反应过来这是茶,返回将手巾在水盆里浸湿了,这才轻轻给小康擦了脸。   真是颠三倒四手忙脚乱。   不过……小孩儿的脸摸起来确实光滑娇嫩,轻轻一掐仿佛都能滴下水来。   叶七捏了一小下,又蹭了蹭。   将小康摆了个舒服的姿势,叶七恢复了木桩一般的站姿,立在床头。   就好像刚刚的一切从未发生过。   王谢见到尤曲铁的时候,他正挣扎着想要坐起。   王谢暗赞一声江湖人身体就是健壮,才多久的功夫,就恢复了这么些。   看着尤曲铁很努力地支起半个身子,王谢并没有过去帮着扶一把。   他就这么眼睁睁看着对方歪歪斜斜,用仅剩的一只手臂支撑身体,喘着粗气,把自己一点一点从床板上抬起来,那手臂还微微的颤抖。   就连尤曲铁苍白的脸上也浮现了红晕,更不要提额头的虚汗了。   但是他咬着嘴唇,眼里是明明白白拒绝帮助的意思。   骤然失去一条手臂,先不说别的,便是一侧空荡荡失去平衡的感觉就糟透了。   更何况,他失去的何止是平衡感。   惯用的右手没了,且不说武功,成了残疾之人,每日生活起居都将会十分不便。   况且,这武功也就只剩两三成了,一个废人,不能为帮中出力,还有什么理由获得更好的待遇?   自己将来该如何生活下去?师父的厚望,师兄弟的期待,就在那个晚上,一切化为了梦幻泡影。   王谢一直看着他倚着床帮坐稳了,才在他身边坐下:“手给我把脉。”   尤曲铁右肩微微一动。   什么都没发生。   王谢平静望着他,又说了一遍。   反应过来自己已经没有右手了,尤曲铁脸上划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惊慌,抬起左手伸过去。   匆忙一抬手,又忘记自己失去平衡的事,身体晃了晃才稳住。   王谢不去扶他,也不急,等他自己调整好。   尤曲铁果然慢慢平静下来,不管是真的还是故作平静,将手腕递上。   王谢一切脉:“余毒已清,除了失血过多需要补元气外,没有其他问题。好生将养着罢。”   尤曲铁先道了谢,之后又踌躇道:“王先生,我想问自己的身体……还能恢复到何种程度。”   王谢不假思索,一语道破:“你缺了一条手臂,根本不可能和之前一样。”   尤曲铁没想到王谢竟然如此直来直去。   他本已做了一些思想准备,以为自己会坚强着说不要紧,但是微微发颤的嗓音已经言明了一切。   王谢继续道:“逞强没有半分用处,你尽早承认现实,没有什么好丢脸,更没有什么难堪。”   尤曲铁胸膛大幅度起伏了几下。面对师父师兄,他自然不愿让亲近的人看到自己消沉的模样,现在师父师兄都走了,房间只有一个几乎可以算陌生人的大夫,心里的不安又被大夫一下子戳破,本就苍白的脸色又白了几分。   王谢察言观色,又扔过去一句话:“怎么,受不了?”   尤曲铁苦笑道:“已经是废人了,还有什么受不了。”   “你就装吧,”王谢冷声道,“你要是没有点希望,怎么会主动邀我说话,还是不甘心的罢。”   尤曲铁无言以对。   他清醒过来,看见可靠的长辈,先硬撑着将师兄弟们的遭遇说了,该说的话都说完了,人非常明显地虚弱起来,这才安心睡了过去。睡醒之后,他愣了好一阵。守在一旁的小学徒很尽责,把他师父的留书摊开在眼前,他念完也就明白了。   随后他感到无比的茫然和空虚。   他觉得自己还能活动手指,但是斜眼看去,明明右臂已经不存在了。左手抚上肩头,空荡荡,什么都没有。   一夕之间成了残废,自己该怎么办?   尤曲铁无比恐慌,年轻人对未来的畅想里,要么功成名就,要么怒马鲜衣,要么逍遥一生……从来没有哪个场景是断去一臂,四肢不全,狼狈无比的。   因此他迫切想得到一些肯定,可惜王大夫对外并不是个怜香惜玉的性子,他刚刚开口试探就被打回原型。   还好王谢也不是尽往人身上插刀,一大棒子过后还跟了枚甜枣,继续道:“一条手臂有一条手臂的活法,自然也会有一条手臂能练的武功,现在盖棺定论为时太早。为今之计,你先养好伤方是正理,省得到时有好武功,没有好身子也练不成。”   顿了顿,又道:“明天我们启程,你跟着一起走,养几日伤,能活动就动起来。”   他这儿留着尤曲铁,一是人确实需要将养,二是这人必然成为烈阳帮的牵制,也算间接给越陌留了后手。   根本算不上的安慰,对于尤曲铁来说,似乎起了些作用,至少脸色虽然依旧难看,也不是硬撑着坚强。   王谢也没法再多说些什么,路是人自己走的,他最多也就在岔路口举上一块牌子,写着“由此往下可能会如何如何”提点一二而已。   况且经他手的残疾之人还在少数?   他给尤曲铁倒了杯水,递到对方唇边。这举动,对方没有拒绝。   王谢叮嘱道:“虽然很疼,可是为了伤口肌肉早日长好,你别给自己点穴止痛。我最多也就给你一些安神的药物,你能忍则忍,忍不了就练这个。”   “练……”   门响,小学徒带了块木板来。   一尺五寸见方,厚约半寸,边缘打磨平滑。   ——看着有些眼熟。   “昨日打起来,损坏客栈几张桌凳。”王谢面不改色,丝毫不提怎么损坏的,“这是一只凳子面。”   尤曲铁不明所以,点了点头。   “这里还有一把小刀。”   王谢倒转小刀,将刀柄递过去。   “实在疼得难受,就往上面刻字——你识字的吧,不刻字刻画也行。分分心,同时能练你左手。”   他也是看人出招,要是对方寻死觅活,或者报复心重,这小刀可万万不敢给,打昏了捆上往马车一塞完事。现在看来,尤曲铁一门心思要恢复武功,练练刻字并不为过。   尤曲铁这下惊讶了,原来这个大夫连他单手该如何恢复都安排好了,果然是高人:“多、多谢。”   “法子我是交给你了,中间练成什么样可就看你自己了。”王谢道,“如果你控制得当,施力平均,刻出来的笔划深浅应该一致。想要临摹的话,我这儿随身有本医书,照着模仿,一模一样才好,这块板子刻满以后拿给我检查。”   “多谢!”尤曲铁已经握紧了小刀。   看样子是很满意。   王谢同样也很满意。   ——嗯,拿尤曲铁刻完字的木板,教小康认字背书,现在会不会太早了点?   安慰好了尤曲铁,抽身回房,小康还在睡。   叶七汇报:小康中途醒过找爹爹,自己点了他睡穴。别的一字未提。   王谢看看时辰,小康该醒了,不然晚上又睡不着。   唤醒一个熟睡的人,有许多方法。突然叫起床是最不可取的一种,尤其对小孩子来说,反而更容易受惊吓。   王谢用冷水慢慢给小康擦脸,小康哼哼唧唧的,不一阵就清醒过来,身边是熟悉的味道,立刻一把抱住:“爹爹!”   紧接着就告状:“爹爹坏!有坏人!”   “不是坏人,是叶七叔叔。”王谢抱着小康往叶七怀里递。   叶七脑子还没反应过来,双手已经伸了过去。   “叶七叔叔不会说话,小康多摸摸,多闻闻,要记住。” ☆、第九十二章 死士的转型问题   爹爹说多摸摸多闻闻,那就多摸摸多闻闻。   小孩儿整个人都趴在叶七身上,柔软的手指在脸上仔仔细细地摸来摸去,叶七脸上肌肉全都僵了,开始担心自己这张面皮会不会太粗犷。   小康摸完了,“叭”地亲了叶七一口,努力抽抽小鼻子:“叶七叔叔!”   叶七将小康放回王谢怀里,打手势,小孩子口风不严,死士的存在被泄露怎么办。   王谢想了想,忽然道:“我给你治治喉咙怎么样。”   这牛头不对马嘴的回答,令叶七大吃一惊。   偏偏王谢似乎兴致上来了,上前一步:“嘴巴张开。”   叶七脸上难得的露出惊慌,不由往后退去,后腰撞在桌角都不顾了。   “张嘴。”王谢再次向前一步。   叶七服从了。   王谢简单看了看,随后发现叶七对于能够说话一事,并不是那么期盼。   “你是死士吧。”   叶七连忙点头。   “等年纪大了就做不了这行了吧。”   叶七也点头。   “有没有想过将来做什么?”   这个问题没有令叶七茫然,他很快地打着手势:基本上年纪再大,会领有去无回的任务做。   ——死掉,就没有然后。   ——万一没死成,会去教年轻死士。   叶七又比划:因为从小训练做这个,身体经过用药和其他刺激,多有暗伤,即使能完成所有任务去当教习,他们基本上也都活不过四十岁,所以畅想将来对他们来说毫无意义。   王谢一笑:“但是现在你跟着我,你也看到了我基本遇不到危险,既没有有去无回的任务给你做,也没有年轻死士可以让你教。”   叶七点头,比划:主人放心,他会去找一个孩子来培养,作为接班人的。   王谢哭笑不得:“你和柳五两个人就够了,还要带小死士给我做什么——嗯,我知道了。”他明白叶七的想法了。   为了保证忠诚,死士自小就被灌输与常人不一样的思维,现在要叶七转变,简直不可能。   对于这两个跟随自己的死士,王谢起初是惦记用来保护自己并用来报仇的,但随着越陌的出现,他生活的重心,重新转移到好好过日子上面来,柳五叶七跟着他,发挥不了什么功用。   王大夫一闲下来就考虑这两个人重新安置的问题了,而且他存着长期利用的心思,既然自己用不上,越陌用不到,那就……小康罢。   他留下小康,不过是想起燕华疼宠小孩儿,这小孩儿也双目失明,稍微动了恻隐之心。后来越陌身份一揭开,这还带上血缘关系了,对小康便不能只以怀念面对,而是更加亲近的态度——干儿子变成亲儿子的态度。   养好一个小孩儿,最重要的莫过于陪伴。   况且小康身份情况特殊,必须要有一个随时随地维护他陪伴他的人。   自己和越陌都得为将来打拼,裴回一身医术要发扬光大,也不能耽误在照顾小孩儿身上。宁芝夏林虎峰是朋友,风依涵阿魏是越陌属下,都呆不长久。那么能长远相伴而又可靠的人……想想也就只有柳五叶七了。   柳五叶七对于他的命令,必然会尽力完成,唯一的问题在于和小康交流沟通。   不能说话,是一大缺憾。   叶七打手势的时候,屋里是安静的。   小康不喜欢安静,他闲不住地在王谢身上爬来爬去,叫着“爹爹”。   王谢道:“你叫叶七叔叔带你飞。”   之前阿魏和宁芝夏把小康抛来抛去的举动,叶七也看见了,他还没来得及比划“死士不方便在人前露面”,王谢已经把小康塞给他,笑眯眯道:“在哪里飞都行。”   小孩儿听爹爹说可以飞,立刻四肢并用爬在叶七身上:“叶七叔叔,飞!”   这个指令非常简单,然而叶七对该如何执行,产生了非常大的疑惑。   王谢笑眯眯地道:“小康亲亲叔叔吧。”   小康毫不犹豫“啪叽”给叶七脸上留下一个湿哒哒的印记。   “小康身体没大人那么壮,悠着点儿,记得回来吃饭。”王谢叮嘱。   叶七看着王谢,忽然“嗖”一下穿窗而出。   当然,没忘记单手护着小康。   叶七对小康的爱护,似乎比自己想象的还多。   王谢满意地在空无一人的房间中,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   还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揉揉鼻子,自言自语:“嗯,有人想我了?”   ——这时候,越陌刚刚收到他早晨的信和丁香丸。   毕竟二人相隔有些距离,这已经是最快的了。   叶七带着小康,在傍晚时分回到王谢房中。   他的动作向来悄然无声,但是今天却带着一点响动。   ——小康衣领上,插着支风轮车,被风一吹会咯咯作响的那种。   稍微睡了一小觉的王谢瞧瞧风轮车,再瞧瞧叶七,仿佛叶七的脸上开出朵大红花一般稀奇。   叶七任由他打量,垂下眼,想将小康从身上“扒”下来,递给王谢。   无奈小康紧紧抱着他一条胳膊不放手,叶七空有一身功夫,对上小康,完败。   “让你叶七叔叔歇歇,将来他教你自己飞。”   “好!”小康说着,又是“啪叽”一口亲在了叶七脸上。   叶七故作从容,淡定回亲了小康额头。   王谢将将用完晚饭的时候,裴回一行人才回来,每个人手里都拿了几个小玩意儿,风车啦香包啦之类,一看就是给小康的。   看到伏世雨不在他们其中,王谢稍微舒了口气。   只是,裴回看起来有些疲乏,而林虎峰看起来有些……烦闷?   林虎峰见王谢在桌前,直接拉裴回过来坐下,倒杯茶水给他:“容翔你歇歇——伙计,来加两个荤菜。”   嘱咐完伙计,林虎峰直接拿着裴回手腕,送到王谢眼皮子底下。   “这是……?”王谢有些疑惑地瞧着林虎峰,自己的手指十分娴熟地搭了上去,“……有点累,别的没什么。你们不是出去逛逛么,累成这样?”还这么晚回来。   裴回有些不好意思地道:“因为回来的时候遇上了点事。”   他们遇上了正在收场的械斗——准确点说,是械斗受伤的人去伏世雨家的医馆“普济堂”求治。   ——叶七下午听到吵醒小康的那一嗓子,便是其中一个地痞流氓呼朋引伴所发出。   “……你是说,你们下午哪也没去,就在医馆帮着包扎伤口、照顾伤者?”   裴回点头,林虎峰嘴快,抢着将经历噼里啪啦说了一遍:“我们往回走的时候经过医馆,伏世雨邀请容翔进去看看,正好赶上昨天那老大夫身子不爽利,求医的人多,正好过来一个急症发作的,容翔就挽袖子上去了。他刚给这个看完,门外呼啦一下子来了好几人人,都是外伤械斗,大伙儿都忙着救人,等都弄利索,也到这个时候了。”   末后抱怨:“容翔也太小心了,拿我当三岁娃娃,我去帮着搬个人,他都大惊小怪的。不让我帮忙,结果自己累得半死。”   “因为你确实内伤都没好全,不适合干重活。”裴回闷闷地喝了口茶,反驳,“我抬个人哪里就会累着。”   “可是你确实搬不动啊。”林虎峰解释,“那个汉子跟熊似的。而且醒着的人和昏过去的人不同,醒着的还能提气,昏迷的就跟一大袋子面一样死沉死沉。”   “有依涵在,我们两个人还能搬不动么。”裴回认真解释,“再说还有雨点儿,也能帮把手。”   “那不一样啊。”林虎峰立刻回道。   “有什么不一样?”裴回不明白,问。   “你是我好兄弟啊,他是外人啊,兄弟搭把手天经地义,伏世雨他一个外人算什么啊。”   “这跟是不是外人没关系吧。你当然是好兄弟,若你身体安好,我也肯定会请你帮忙的。”   林虎峰很明显地闷闷不乐,拿过一双筷子,猛夹菜不说话。   裴回往他碗里送了几筷子鸡块,他连骨头都不吐,嚼得咯吱咯吱响。   林虎峰低头吃了一阵,推开杯碟站起来:“我有点事,先走一步。”   裴回也有些忐忑,停了筷看着林虎峰的背影,小声而苦恼地问风依涵:“依涵,虎峰生我气了?”   风依涵点头。   “可是他为什么生气?”裴回追问。   “大概是你不理他?”风依涵见林虎峰背影消失在楼上,自己双手一摊,“小可也不清楚。只不过你被伏世雨拉走看杂货摊的时候,他抓了个空,然后就愣了。他一整天都说不过伏世雨,你又不帮他。”   “是吗?”裴回不解地皱眉,“不会吧,后来我不是跟他说为了给小康买东西的么……”   风依涵笑着把话挑明:“容翔,他和伏世雨在争你啊。”   裴回更愣了:“争我?我有什么好争的?不行,我还是去找他说个明白。”   他要起身,王谢拉住了他:“容翔且等等——”   “重芳大哥?”   片刻之间,王谢就想好了该怎么开口:“容翔,当局者迷,不如听听依涵的,先将事情弄清楚,再去和虎峰说话,不是更好?他……因为什么争起来的?” ☆、第九十三章 金手指失误   “我不知道啊。”裴回道,“早上出门时还兴致很好……是我和雨点儿在讨论医道的时候冷落他了?他喜欢热闹,是不是觉得无聊?可是我以前跟他讲医书什么的,我们俩也很聊得来啊。”   风依涵扇子摇了摇,忍不住笑了:“容翔,依小可之见,可不是这么个意思。”   “嗯?”   “虎峰拉着你去听书,伏世雨拉着你看杂耍,你跟着伏世雨去了;虎峰给你买鬼脸面具,伏世雨给你买神仙面具,你先戴上神仙的那个;虎峰给你桃儿,伏世雨分给你半只橘子,你吃的是橘子;虎峰不想去成衣店,要自己随意逛,你跟伏世雨在成衣铺子呆了老半天;最后在普济堂,他帮你抬人你不让,还说怕他碰坏了伤者,不如叫雨点儿过来弄……”不愧是越陌手下,大事小情记得一事不差,若要王谢细问,他保证连当时个人表情、说话声调、神态举止都学个八九不离十。   王谢眉毛微微跳动,裴回是容易说话容易被人喜爱不假,怎么不到一天的功夫,就跟白眼狼这么亲近了?   裴回傻愣愣地:“……还真是。”随即苦笑,“还真是我不对……”   风依涵继续摇着扇子,道:“大概他觉得被你忽略了,才会不高兴。”   裴回看了看王谢,又看看四周,欲言又止。   “……所以说,其实是你以为好兄弟不跟你亲近,才觉得别扭?”   几乎同时,楼上的宁芝夏,以几乎相同的判断,问林虎峰。   “大哥,我有点不对劲。”   林虎峰是个直性子藏不住心事,喜怒哀乐都在脸上,他想不开了就直接找到宁芝夏,有话直说:“今天我看容翔和伏世雨在一块,觉得特别别扭,为什么?”   “伏世雨?”宁芝夏淡淡问,“那是谁?”   “就是昨天我们一开始救下的那个小药童,今天他过来道谢,顺便给我们做向导,一天都拉着容翔跑来跑去,弄得容翔可累了。跟他在一块儿就算了,容翔还老向着他说话,管着我。我提出啥点子,他总跟我对着干,容翔还特别听他的话!不知道为什么,我越看他越不顺眼,太不对劲儿了。”   林虎峰说了裴回名字一共五次,说了伏世雨名字一次,剩下以“他”相称六次。   宁芝夏将他的话找出重点,重新简化了一下,于是提出方才的问题。   林虎峰一脸恍然大悟,拳头一捶手心:“是了!没错!容翔今天胳膊肘往外拐,大大的不对!”   宁芝夏并没有附和他:“当年我捡到你的时候,你也这么粘我来着。后来怎么不粘了?”   “因为我知道你会一直是我大哥啊。无论什么时候,无论有什么事,都一直是啊。当我有事的时候就一定会站在我这边,一辈子跑不了就放心啦,就能安心去交朋友啦。”   “那容翔呢?当初你不粘我是因为放心,现在他不粘你,是因为什么?”   “欸?”林虎峰愣了。   “你可没忘昨晚他吓成那种模样,还要扑过去救你罢,现在不粘你有什么关系?”   林虎峰怔了怔,随即高兴得蹦了起来:“所以其实他特别关心我,还是我的好兄弟,只是因为放心,所以平时就不粘着我啊!”   他从一开始就无视裴回比自己大上一岁的事实:“容翔他那么弱,我答应过要好好保护他,所以当然是要先跟紧他,就像大哥照顾我一样,平时不显山露水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啊哈哈,我明白啦!”   自以为想明白的林虎峰整个人都神清气爽:“我去粘着他就可以啦!大哥我走啦!”   宁芝夏觉得,林虎峰并不明白,但他能以自己的方式想通就好,没必要强求。   但他还是及时开口,指点了林虎峰一句:“虎峰等等。容翔照顾人一向周到,今天如你所言,他只和那个伏世雨说话,忽略了旁人一整天,难道你就没想过,其中有什么缘故?”   对自家兄弟如此关心,两个人关系处得又那么好,裴回确实是个难得的伙伴,而且也相当可靠。   这么可靠的裴回,会把林虎峰晾在一边?   “对啊——他跟我关系那么铁,没道理今天反常啊,我这就找他去问问。”林虎峰话音未落,人已出了房间。   往楼下张望,桌上只剩风依涵陪小康吃饭,裴回和王谢都已不见。   回房,也没人。   林虎峰腾腾腾跑下楼,问风依涵:“容翔呢?”   “他跟王先生回房了,有点事情商量。”   “有点事?”林虎峰立刻想到他大哥刚刚的判断,“是不是跟今天出门有关?”   风依涵微微惊诧,这几日相处下来,他自然看出对方没什么心机,不是个精细人,怎么一转眼,话就说到了点子上?   风依涵点头,就见林虎峰的神色,显而易见地高兴起来:“嗯,那我等他!”   在宁芝夏得出裴回“必有缘故”结论的时候,裴回也在跟王谢解释。   而且他压低了声音,主动提出:“重芳大哥,我有点事想请教,我们能上楼说说么。”   不仅小心翼翼,看样子还有些坐立不安?   王谢点头,将小康托付给风依涵,慢悠悠起身,心里打起了小鼓。   裴回啊裴回,你可千万别告诉我,对伏世雨有了那心思啊。   上楼梯的时候,状若无意试探着问:“是跟虎峰有关?”——哪怕裴回看上林虎峰,也好过伏世雨啊。   “不、不是。虎峰我会跟他道歉。”裴回道,“是雨点儿的事。”   ——还是让柳五叶七去杀人灭口罢。   王谢心里嘀咕着,进了房间将油灯点上,挑了挑灯芯:“容翔,坐下慢慢说。”   “嗯。”裴回坐在桌旁。   灯火渐渐的明亮起来,他见王谢也坐定了,才开口:“今天雨点儿跟我特别亲,对我特别的好。”   “唔。”王谢应了一声,心里一沉,难道就是因为这个,裴回喜欢上他了?   裴回继续道:“他比我还小着四岁,可是特别会说话,会逗我开心,也很懂事,会照顾人。我稍微走慢一点,他都会让我歇歇脚,我舔舔嘴唇,他就会去买果子给我解渴。简直我……受宠若惊。”   这就开始罗列优点,到最后说一句“我喜欢他”?王谢暗暗皱眉,只能先从年纪上做文章:“那个……他比你小很多,还没成年,现在定下来,是不是早了点?”   “是啊,我根本没想到他这么小的年纪,就这么懂事——呃,重芳大哥,你说什么早了点?”   王谢一愣:“难道你不是喜欢他?”   “我挺喜欢他啊。”   “可是他才十三,你们俩这么快在一起,会不会早了点?”   “嗯?”裴回疑惑的目光投来,“我们俩?在一起?”   一看裴回表情是疑惑不解,而非王谢想象的局促、羞涩、喜悦等等,王谢终于觉出不对劲了,似乎……刚刚……他误会了什么?   当机立断,改口:“他小小年纪就懂这些,忽然对你这么好,是不是有别的原因?”   谁知裴回听他这么问,认真点了头:“我想跟重芳大哥说的,就是这事。”   ——还真有内情?   ——只要不是看上那白眼狼,什么都好。   王谢长出一口气:“你慢慢说。”   裴回觉得不对劲,首先是觉得伏世雨太过热情,只抓着自己不放:“……救人的主要是虎峰,给病人治伤的主要是重芳大哥你,但是他一直围着我打转。虽然说来道谢,但是对虎峰就没那么亲热。我一个小小郎中,又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感觉他对我这么亲近有些刻意,简直太奇怪了。”   王谢暗道这不是死缠烂打追人的手段么,白眼狼小小年纪就知道断袖?   还好目前看来裴回没有动那个心思,反而察觉到异样,毫不犹豫地告诉他,询问他的意见。   “雨点儿早上过来,一是为了道谢,自愿充作向导,二是问我昨天那重伤的病人如何。”裴回继续道,“他对疡医很感兴趣,拉着我不断询问。而且,明示暗示了好几次,他不会探知我们独门秘方,只是好奇想了解一下,以后遇上类似事情不至于措手不及。每家医馆都有独到之处,便是拿出来共同交流也好,可是他似乎就只对药方感兴趣。”   《周礼》记载大夫有四种:食医、疾医、疡医、兽医。疡医主治肿疡.溃疡.金疡.折疡,便是后世所谓的外科,尤曲铁的伤大都属于金疡。   虽说医者济世救人,也并非没有门派之别,大的医馆都存有独门秘方,裴回之前虽说是个小小学徒,触及不到裴家医馆核心,也是出身于大家医馆,懂得各家都有秘不示人的独到之处。因此除非王谢同意,他如何敢将独家手法平白送人?   伏世雨倒也乖巧,没有深问,转而打听这一行人要去什么地方,待听得是从春城前往洛城,兴致又高起来,说洛城王府正在招募各地疡医,消息还没有传播开来,他们早早未雨绸缪,真是令人羡慕,好想和裴回一起去见识见识,途中结伴也不寂寞。   “……我觉得,他不是那么单纯想着学习医术。”裴回担忧地道,“若说真正想学,可以拜师,但是他似乎没有那个意思。我嘴笨,问不出来,又怕问了以后他多心,只好跟着他随意逛逛,想听听他还有什么想法。”   ——老实人也会留心眼了啊。   ☆、第九十四章 隔墙有耳   王谢感慨又庆幸。   这个目光坚定的裴回裴容翔,已经不是上辈子那个孤零零的裴回了。   当初他举目无亲,异常渴求温暖关爱,容易为人所骗。   现在的裴回,可谓拖家带口,又要操心大的——林虎峰,又要操心小的——小康,裴回有人关爱,也关爱着别人,心态自然与上辈子有所不同。   况且上辈子,莫说在这十七八岁年纪,便是再过个四五年,那个裴回也没经历过医馆首席坐堂,以及管理偌大于飞庄这两件事,只是一门心思钻研医术而已。   坐井只有观天,见多方能识广,经验都是日复一日积攒出来的,尤其是跟着王谢作事,渐渐积攒了些经历,因而现在的裴回并非好哄好骗单纯白纸一张。   他老实厚道不假,可不傻。   尤其昨日经历一次挫折,发现要成长的路还有很长,江湖鱼龙混杂并非儿戏之后,裴回待人接物、言谈举止方面,便又多花了几分心思。   伏世雨对他那么亲近,就是报答昨日的帮忙,可也太亲密了些,一个人不可能无缘无故对自己好,但有什么目的呢?   一开始裴回并没有想得很复杂。将心比心,他以前孤独无依,为了让别人喜欢自己,也多讨好别人,这算不了什么。   可伏世雨并没有自己那样的糟糕情况,从他说话的语气可以听出,作为首席大夫的独孙,他可是有几个师兄弟的,而且大家对他也很是疼宠,不需要放低身段来博人喜欢。   而且,他医术乃是家传,便是不去开拓而只守成,“普济堂”也是他的产业,不像自己那时候需要为了每一天的生活——从吃饭穿衣道将来前途出路——各种谋划,又能因为什么平白无故这么巴着自己呢?   裴回自认不是什么能人,也没做过什么大事,伏世雨怎么就一直围着他转呢?   既然想不出来,只好多跟伏世雨说话,好打听一二。   伏世雨才刚刚十三岁,虽有心计,毕竟太嫩,见裴回处处依着他,说话便更加亲密了些,打探王谢来历,打探如何救治那个重病人,打探药方配置等等,裴回渐渐觉出不对来。   只不过,裴回本性还是单纯,没王谢那些个花花肠子,不够圆滑变通,把一门心思用在打探上面,不觉就忽略了林虎峰。   担心的事情没有发生,王谢心头登时如同卸去一块大石,整个人又恢复了老神在在,终于可以安心考虑裴回的话。   伏世雨想跟着一起去洛城?他怎么可能答应。   只要裴回对伏世雨没那个意思,便是没有越陌帮忙,王谢也能拒了伏世雨。   只是……裴回对自己的评价,是不是也太低了一点?   说话是一门学问,王谢想了想,既得让裴回明白他自己优点多多,值得被人羡慕喜欢,又不能让他有伏世雨追求他的认知,万一弄巧成拙,哭都没处哭去。   他先存了伏世雨不安好心的念头,对方做什么他都不免觉得可疑,决定小心为上,先把眼药给裴回点上。   背后编排人是非固然不对,上辈子的事这辈子还没发生,归罪到现在这个还什么都没做的伏世雨也不应该。   可是一想到对方小小年纪便耍得好心计,王谢毫不客气往伏世雨身上泼开了脏水。当然,事后他发现自己丝毫没有泼错,而且恨不得多泼几瓢。   敏感捕捉到之前裴回说过的一句话,王谢便抓住了,用来打开局面:“容翔,你是说,伏世雨能够知道洛城还没传播开来的消息?”   “是的。王府招募各地疡医,他三叔公在太医院,早就收到消息,家信里提及此事,说这是个大好机会。”   “原来如此……”王谢望着裴回不解的眼神,片刻间已然想好说辞,“伏世雨献殷勤,大概是想借着这个机会出人头地吧。”太医院姓伏的,上辈子他就知道一个伏世雨。   他开始分析:“你想,即便不进太医院,能够满足王府要求的大夫,且不说王府不会亏待,光是名声便能甩普通郎中几条街去。而我们的医术,虽不敢说活死人肉白骨,但对于金疡之伤,也颇有一套完备的法子。若他跟着我们,至少能博个好名声做晋身资本,又因为他太医院有亲戚在,将来入太医院也不是什么难事。”   ——他一边说着话,一边在心下合计:洛城招募疡医?还是王府?宓王府么?迎接越陌,给越陌治伤?嗯,为保万无一失,洛城的事,自然问问越陌罢。   “即便我们不跟他一路,他能学会我们一些药方,也有可能雀屏中选,是以交好我们,对他而言有百利而无一害。”   王谢这么一说,也合情合理。   裴回点着头,认同王谢的说法:“原来是这样。”   王谢又补充:“至于为什么独独对容翔你特别好,我想是因为“而且他大概以为你年轻,在我们之中最为老实好骗吧。虎峰一言不合会大打出手,芝夏行动更是狠辣,我一出场先声夺人,他一个小孩子哪敢捋虎须?自然是看起来最弱的你。”   裴回惭愧道:“我又丢脸了。”   王谢拍拍他肩膀:“只是他没想到你厚道归厚道,原则竟会一步不让。”   “行规就是行规。”裴回解释,“我觉得自己没什么好,所以他对我这么亲近很不寻常。”   王谢乐:“那我告诉你你的‘觉得’是错的,你身上有很多吸引人的地方。”   “我?”裴回笑了起来,“哪有啊?”他把疑点告诉王谢,王谢给了他肯定的解释后,他觉得自己完成了一项任务,全身都轻松了,语调也轻快起来,“重芳大哥又拿我开玩笑。”   “你想想你有哪点不好?”王谢问,“我亲自挑出来的郎中,有哪点不好?裴家医馆那么多青年才俊,为什么我就挑了你?”   “呃……这个……”   “认真勤勉,体贴能干,你说哪点不对?”王谢继续,“先不说你医术突飞猛进,单说性子。你要是不好,虎峰会把你当做他的好兄弟?芝夏那性子会把你划归自己人这么护着你?他俩江湖经验多足,看人不是用眼,而是凭直觉行事。你自己没察觉,虎峰和你在一起的时候特别放松舒服么?于飞庄上上下下都喜欢跟你说话,不是因为你和我关系铁,而是你又可亲、又可靠啊。”   裴回整张脸都红了,王谢夸起人来不遗余力,实在令他不知所措:“没有的事我其实真的挺差的要不是重芳大哥你们帮我我打死也想不到自己能有今天。”   “——你还知感恩。”王谢立刻补上一句,“不像有些白眼狼,一旦做出些成绩,就将当初栽培的人弃之不理,踩着别人的脑袋往上爬。容翔你真的很好,白眼——伏世雨第一面会想亲近你也是理所当然。我和燕华也都是,打从一开始就喜欢你,要不是你后来吐露心事,我是宁可买十个八个童养媳,也要把你笼络住的。”   这话半真半假可不纯属打趣,而裴回听了之后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偏偏王谢加上了最后一根稻草:“不过虽然童养媳不能买了,十个八个的小伙子还是可以买的,一路上我帮你留意着好小伙儿,你看中谁记得跟我说,咱绝不强抢民男,但是合理追求就没问题了罢。”   裴回脸红的仿佛就要烧透了:“还没有中意的我想这个也要看缘分只不过即使我中意也没有用外面哪有那么多断袖愿意跟着我一起过日子的所以现在我真的不着急这个。”   “当真?”王谢故意逗他,“你天天和虎峰在一块儿,就没动过心?”他忽然觉得其实裴回能跟林虎峰在一起也不错。   “他可不知道我是断袖,他喜欢姑娘家,再说他也不是我喜欢的型。”裴回答得很自然,“我们俩是好兄弟嘛。”   王谢点点头,林虎峰不是断袖,他没丧心病狂到逼着人非断袖不可。   倒是裴回想起来,继续说正事:“哎呀,一会我得跟虎峰道歉,因为今天冷落他了——说起来我们明天启程么?这样就可以错开雨点儿了。”   “嗯,明天动身。”   林虎峰险险打了一个趔趄,差点从房上掉下来。   ——听壁脚,并不是什么光彩的行为,可他也不明白为什么对裴回那么上心,就不想让对方不高兴。   林虎峰只是在房间等裴回等得无聊无聊的,转了两圈,往床上一躺,自己跟自己说,容翔和重芳讲今天的事儿,里面肯定和自己有关,一会容翔回来,自己万一再误会惹他生气,就大大地不好了。   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容翔理会他呢?容翔脸皮薄,自己不如先去听听他是怎么个想法。   想到了就去做。林虎峰跳起来直奔阿魏和风依涵的房间——就在王谢隔壁。   阿魏看见林虎峰,不由愣了一下:“虎峰,有事?”   “有事!容翔不理我了,我得弄明白为什么。”林虎峰直性子,说话依然没头没脑,伸手推开窗户,探头看了看左右隔壁,缩回身来掖掖衣角,双臂一撑便跃了出去。   阿魏听不明白,看动作倒是明白了,两步过去到窗边一看,不远处房檐下头有团暗影,便是林虎峰了。   在夜色中并不起眼的暗影调整姿势,贴在墙上,冲他这边挥了挥手,不动弹了。   阿魏哑然失笑。   随后不多久,他就见林虎峰仓皇失措地原路返回,几乎在窗框上绊了一跤,带着一脸震惊,和,愤怒。    ☆、第九十五章 容翔别哭   “虎峰——你怎么了!”   裴回一进屋,发现漆黑一片,悄没声儿的,他随手点亮油灯,一回头,吓了一跳。   林虎峰乱糟糟仰面朝天躺在床上,半条腿垂地,鞋子没脱,就这么一动不动。   裴回吓得赶紧过去给对方切脉:“虎峰虎峰,你身子又不舒服?让我看看——”   “啪”地一声。   手被打到一边。   错愕望向林虎峰,后者脸上气鼓鼓的表情,直直地瞪着他。   裴回立刻道歉:“对不起啊虎峰,今天我不对,不该忽视你,因为我觉得雨点儿不对劲,所以特意跟他走得近了。你哪里不舒服先让我看看,身体好了以后,才有力气跟我生气,好不好?”   林虎峰从鼻子里哼出声,硬梆梆地道:“我心里不舒服。”   “啊?难道内伤有反复……”裴回吃了一惊,二次伸手去探脉。   谁知手刚伸过去,对方右手抓着他手腕,往床内侧一带,垂在床下的左腿抬起使了个绊儿,一拧腰一使劲——仰面朝天倒在床上的人变成了裴回。   林虎峰大半个身体压得他不能动弹半分,一只手撑在他面颊旁,另一手仍然刁着他手腕。就着这个姿势,两个人的脸相距不足一尺,呼出的热气劈面直扑。   裴回隐隐觉得有些不妙,对方不同往日的举动,自己感觉有些危险:“虎峰你不对劲,我不懂功夫,是不是走火入魔了?要叫芝夏大哥来看看——”   ——他的嘴被堵住了。   下半张脸被林虎峰信手拽过来的一团被子堵住。   堵完了,林虎峰大手一收,继续抓着他手腕不放,盯着他的眼睛道:“容翔,你、骗、我!”   裴回被堵得说不出话来,觉得莫名其妙,赶紧摇头。   林虎峰黑着脸继续道:“你是断袖,你瞒着我!”   裴回摇头的动作停顿,瞳孔猛地一缩!   见对方如此惊讶但没否认,林虎峰又冷冷哼了一声。   裴回一霎时浑身发冷,心脏突突地跳,不知道该摆出什么表情。   林虎峰等了一阵,没等来裴回的回答,焦躁道:“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裴回脑袋拱了拱,给嘴巴腾出了一点空间,没有被抓住的另一只手努力抬起来,将被子拨拉到一边去。   他扯着两边唇角,露出一个故作平静的笑容:“是。”   紧张的时候,他一向会说大串大串的句子,而此时,在说出一个“是”字以后,却忽然什么都不想说了。   对方再怎么和自己称兄道弟,再怎么说不介意断袖,其实还是有意见的吧。与断袖点头之交还可以,但是跟一个断袖同床共枕,和一个断袖互换衣带,被一个断袖近身扑到怀里,而且,还在一个断袖面前赤身露体……   裴回抽了抽鼻子,颤声道:“对不起……”   林虎峰怒了,一下子直起身子,一拳打在床柱上,床帐好一阵乱晃:“对不起有什么用!”   “我……”   林虎峰又愤愤地转回身,叉着手指责:“你说,这种事你都瞒着我,我们还是不是兄弟……喂,你别哭啊……”   “兄……兄弟?”   ……似乎,有点,稍微,不太对?   林虎峰说着气话,一转过身来,未免就有点后悔。   裴回可怜巴巴地,大半个身体缩在阴影里,一点灯光打在他脸上,眼角闪着泪花,微张着嘴,看起来既木然又绝望。   “我不哭。”裴回见他盯着自己,胡乱抹了把脸,“我就是断袖,没什么好哭的。断袖又不犯法,我也没出去糟践身体祸害别人,就是想以后找个男人一块过日子嘛,跟你想找个姑娘一块过日子一样。”他又抹了把脸,从床上坐起来,“除了这个,我和别的男人没有任何区别。”   一向脸皮薄的裴回,在原则上面异常的坚持。   ——是断袖又怎样,他有这个担当!   “所以虎峰你别怕,你不习惯也没关系,不拿我当兄弟也没关系。不过既然你对重芳大哥观感还好,我想以后我们做点头之交应该还可以。你觉得跟我住在一起这么长时间不舒服,我只能抱歉。”   裴回说着,飞快把自己的东西草草收拾了,又抹把脸,顺手从怀里掏出一个巴掌大小的布包,放床上。   “今天在成衣铺子里给你挑的腰带,新的,你不要就扔了吧。我这就去重芳大哥那里睡。”   ——他没走成。   林虎峰拦着呢,左拦一步右拦一步地,就是挡着路不让他走。   裴回抱着自己的包裹,仰着小脸儿看向对方。   林虎峰依然黑着脸:“容翔你什么意思?”他都没反应过来,一转眼裴回行李都收好了人就要走了,必须拦着问个明白。   “你不是说对不起没用,瞒着你就不是兄弟了么。”裴回道,对方反应这么激烈,必定是不愿意和自己再同住一屋了,自己不走干什么。   “你你你——”林虎峰急得又一拳打在床柱上,“你老实交代了,我们不就继续是了嘛!”   ——嗯嗯嗯?   难道林虎峰的意思不是自己想的那个意思?   裴回惊讶。   “你不是很生气我是断袖么?”   “我是很生气啊,谁叫你瞒着我。”林虎峰两手往胸前一叉,继续理直气壮,“这点小事都瞒着,你根本就把我当外人了吧!”   ——“这点小事”?   裴回愣愣地问:“所以你生气是因为我没告诉你,而不是气我是个断袖?”   “当然就是这个。”林虎峰理所当然地点头,“我很生气,很不舒服,很不高兴。”   裴回不敢置信,又确认一遍:“真的?”   林虎峰信誓旦旦:“比真金还真。”   裴回闻言,紧绷的神色顿时柔了下来。眉眼弯弯一笑。   “虎峰,谢谢。”   谢谢你不介意,谢谢你依然拿我当兄弟。   林虎峰就觉得,这屋子的光线怎么就亮起来了。   “哼,我可还没原谅你呐!”   话是这么说,已经伸手把裴回怀里的包裹抽出来,扔一边去了。   裴回松了口气:“嗯……你是怎么知道我是断袖的?”   林虎峰心虚了:“啊?这、这个……我就是不放心你……”   裴回笑了,也不多问:“那我们扯平可好。”   “哪能扯平!你今天不理我是一件事,瞒着我是两件事,一件抵两件,我吃大亏了。”林虎峰撇嘴。   “那听你的,你说要我怎么办?”裴回脸上有些痒,刚刚流过眼泪皮肤发皴,不太舒服,走到面盆前拧湿手巾擦了把脸,回转来就见林虎峰搓着下巴认真思索,“想好了没有?”   “当然想好了,第一,以后有什么事都不能瞒着我。”   “啊?一件事不够?还有第二第三?”   “话本上说都得约法三章!现在我很生气,很不舒服,很不高兴!”林虎峰重复强调。   “……好吧。”头一条并不过分,况且裴回也真的没什么事好隐瞒。   “第二,一直把我当成最好的兄弟。”   “嗯!”裴回干脆利落应了。这条也不过分,原本裴回就是拿林虎峰当小兄弟看待,后来更是发誓要变强好照顾林虎峰。   “第三条最重要,”林虎峰很认真慎重地,一字一顿地道,“不许拿扎针和迷药威胁我,喝药汤子也不行。”   “你真这么怕金针啊?其实真的不痛啊。”裴回笑眯眯地道。   “快点答应!”林虎峰恶狠狠地催促,“不然我挠你。”   “……如果你没受伤,我当然不会给你针灸,但是你受伤的时候必须要听我的。”裴回试图讨价还价。   林虎峰一向莽撞,此时此刻忽然一抖机灵:“你说过,你要照顾我保护我对吧。”   “对啊。”裴回闻言一愣。   “所以你得保护我不受伤啊,你保护我不受伤,当然就不能给我扎针了啊。”林虎峰一脸的理所应当,洋洋得意。   “好啊,我答应你。”   于是这场风波就雷声大雨点小地过去了。   裴回收拾一团乱的床铺,顺手把小布包递给林虎峰:“在成衣铺子里头,我本来想叫你一起看看,你不在,我就挑了这条,颜色花纹都跟你给我的那条很像,不知道合不合你意。”   “咳……我那时候在外面逛,谁叫你一个劲儿跟伏世雨好——你不会是喜欢那个伏世雨吧?”   虽然在王谢屋外听了一回墙角,知道裴回是因为什么忽视他,但林虎峰还是要确认一下。   “不喜欢。”   “可是他不就是你说的那种‘聪明大方,温柔体贴’么,人机灵,花钱也大方,特别会献殷勤,就是不知道厨艺怎么样,不过看他大包小包摆那一桌子吃的,没有厨艺也没什么吧——哎,今早上我还让他去叫你起床,他不会是对你有了那个心思吧?”   “那是因为他有求于我们啊——你让他进屋叫我起床?”裴回眼神一下子定住。   “是啊,怎么了?”   “你叫他摸我脸的么?”   正在拆布包往外拿腰带的林虎峰一听这话,“蹭”一下子跳起来:“什么?这小子真对你动了心思!”   裴回觉得好笑:“你想多了,他才十三岁,能有什么心思。”   “那也不行,他明摆着占你便宜了啊。”   裴回哑然失笑:“怎么就叫占便宜了,我断袖,那也是男人啊,又不是女子。”   “那,再问你件事成不?”    ☆、第九十六章 男人和女人的参照物   “什么事?”   “断袖跟不是断袖,有什么区别?怎么分辨啊?”林虎峰一边往腰上系腰带,一边问。   “断袖喜欢男人,就这个区别。”   “我也喜欢你,喜欢大哥,喜欢重芳,都是男的,可是我想讨老婆生孩子过一辈子啊。”   “喜欢跟喜欢不一样,”裴回被他问得啼笑皆非,“你喜欢姑娘,也不会看见一个姑娘就喜欢,跟几个姑娘处熟了就都喜欢,想和她们一起过一辈子吧?断袖也是,我也喜欢大家,可是我只会和我最喜欢也最喜欢我的男人过一辈子。”   “那怎么分辨呢?喜欢和最喜欢?”   “我也不知道。可能,等适合的时机到了,你就遇见了。”   “好吧,我还是不太懂断袖,你记得提醒我,别让我闹笑话——怎样,威风不?”林虎峰听不明白也不纠结,系上新腰带,在裴回面前转了一圈。   他今日穿的是一身浅米黄色短打,扎上这条暗红打底黑色虎纹的腰带,英姿飒爽,颇有画龙点睛之风范。   裴回冲他挑起大指:“特别威风。”   林虎峰对着铜镜抻抻衣角,左端详右端详,也甚为满意。   看着看着,忽然转过头打量裴回,目光只在裴回腰间梭巡。   直到裴回被他瞅得发毛,他才一拍大腿:“我就说你为啥摸过姑娘的腰都不感兴趣呢,原来是因为断袖啊。”   “嗯。这次你说对了。”裴回承认。   “你对男人的腰感兴趣?”   “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裴回不擅长说谎,这次,答得就没那么有底气。   “那你可没少摸我——怎么样,小爷的腰不错吧?身段也不错吧?你真是占便宜了。”   林虎峰故意在裴回跟前扭了两下,拍拍自己胸脯。   裴回虽然嘴上不承认,心里却不能不承认,林虎峰说的确实有几分道理,习武之人的身材,宽肩窄臀猿背蜂腰,肌理紧绷,摸上去柔韧而又结实。他脸上红通通烧得慌:“都说了断袖又不是女人这叫什么占便宜我当你是兄弟当然不会有那个心思你要是有姐姐妹妹平时碰一下也算占便宜么再说你不也都看回来了么。”   “那要不当我是兄弟,会有什么样的心思?该怎么样啊?”林虎峰虚心求教。   “那就……”裴回目光四处游移,就是不与他直视,心道这问得太直白实在不知该怎么解释,“就会……你不是经常听书看话本么,就是话本男人和女人的那样。”   “那我就不明白了——其实在知道重芳是断袖的时候我就想问,”林虎峰兴致勃勃且认真发问,“你说断袖是男人跟男人,又说像男人跟女人那样,男人和女人原本就是不一样啊,那到底该哪样?”   ——所以说,林虎峰你究竟知不知道什么是断袖啊?   裴回实在是没法解释下去了:“这个你先看话本去。”   “别啊,你方才还答应过,什么事都不瞒着我。”林虎峰立即反驳。   这、这也叫瞒着?裴回欲哭无泪,让他怎么说?“不是我瞒着你,这等亲密之事,只能是互相喜欢要过一辈子的两个人在一起才能做。”   “你骗我。”   “没骗你。”   “那花街柳巷怎么算?”   “那里不一样的。”   “有什么不一样?”   “……感情。那里是寻欢作乐的地方,不是真心的喜欢。”   “我还是不懂——明天我们要是到了大城镇,不如去看看?”   “什、什么?”   “去花街柳巷看看啊,见识见识。”林虎峰越想越觉得自己有理,“百闻不如一见嘛。况且话本上说好多故事都发生在青楼,我一直想去看看。”   “芝夏大哥必定不同意。”裴回只好拿宁芝夏名号顶在前头。   “没有啊,他说花街柳巷也是世间百态的一种,要去看看的,只是我这个年纪还小,去了会对身体不好,也耽误练功,等我功夫有了小成以后就能去。”林虎峰挤挤眼睛,“虽然大哥还没发话,我功夫差不多小成啦,这不一直都还没去过么。容翔你不用练功,所以你一定也能去,我们明天就去!”   “这……”裴回万万想不到宁芝夏竟然不管,哭笑不得道,“我是断袖哎,你拉我去看姑娘?”   “你也是我好兄弟嘛,要是怕他们发现,就去一次,我们偷偷去偷偷回来,谁都不知道。”林虎峰见裴回还有些犹豫,想了想使出杀手锏,道,“要不,我把约法三章的最后一条换了,以后你可以给我扎针?”   这个条件足够优厚,裴回挣扎了下,最后还是点了点头:“但我要跟重芳大哥打个招呼。”   “那算什么偷偷去啊……”   “——你放心,有他在,芝夏大哥也不会介意的。”   “好吧,就这么说定了!”林虎峰高兴起来又要搂裴回肩膀,手伸在半空,有些踌躇,“容翔,我可以继续碰你?”   裴回主动抱了一下他:“在不知道我是断袖前你怎么样,往后依旧可以怎么样。”   “哈哈,我就说没区别嘛!”林虎峰拍拍裴回的背。   “平时相处本来也是没什么区别……”   话虽这样说,裴回心中还是很高兴。   不是每个人对断袖都能这么宽容,裴回早就有被厌恶嘲讽鄙视的准备,而林虎峰的表现,大大出乎他的意料。   没厌恶,没嘲讽,没鄙视,没割袍断义,完全是“你有好东西不叫我一起因此我很生气,赶紧过来哄哄我我就开心了”的样子。   裴回觉得自己越来越幸福。   尤其林虎峰依然毫无顾忌地,把自己往床里一推,随后跟往常一样倒头便睡,完全展示了什么叫做心口如一,毫不做作。   裴回捂着嘴偷笑。   叶七悄悄离开。   这二人在房中一通谈话,倒是也没想着隔墙有耳。   阿魏见林虎峰神色有异地走了,心知必然听到什么才会如此失常。   几乎前后脚功夫,裴回从王谢房中出来。   阿魏立刻闪身进去,打了个哈哈便直入正题:“王先生,刚刚虎峰听了回壁脚,就在方才,慌里慌张离开了。”   王谢一怔,听壁脚?听自己和裴回说话?慌里慌张离开?   今天林虎峰不高兴,他在饭桌上就知道了。裴回跟他说白眼狼的事情,他做分析,这也没什么值得慌里慌张的。再有一样可能,便是……他拿裴回和林虎峰两个人打趣?   ——林虎峰不是断袖,所以恼了?有可能。   裴回会不会吃亏啊?   王谢请出阿魏,唤叶七。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叶七听壁脚,不过轻而易举,即便林虎峰是练家子也没察觉,更何况裴回。   果然在不久后,王谢便了解了这开头愤怒压抑,经过起伏跌宕,结尾莫名其妙的一系列前因后果,真真啼笑皆非。   随即便叫叶七把这件事拿暗语写个密报,封好了准备送给越陌,一起开开心。   横竖他也送过一回情报了,再送一封密报也不妨事。   叶七点头,忽然眼神一肃,不待王谢吩咐,闪身不见。   王谢诧异,叶七在他面前头一次不告而别,什么缘故?   不到片刻,他就明白了。   ——叶七提着一个人进来,也不知他如何施力,对方一进来就跪倒在地,软绵绵缩成一团。   是个灰衣劲装的年轻男人,个子瘦小,看相貌略微有些阴沉。   “他是谁?”   叶七比划:“暗探。”顿了顿,又比划,“中午送信的那个。”   “暗探?”王谢想了想,乐了,“你是暗探?暗探不是都隐身的么?你能露面?找我有事?这次是来送回信的?”   小暗探点头。他只想悄悄靠近一些,谁知道刚离近了,还没在栖身之处调整好姿势就又被人擒住,真看不出,这位王大夫身边藏龙卧虎。   当叶七第二次制住这暗探的时候,他已经非常淡定了。   叶七甚至从他眼里看出一丝期待。   期待?竟然是期待?   现在的暗探,素质水平有些低了罢。   叶七想着,他并不明白这种期待从何而来,只是尽忠职守地将小暗探带到王谢跟前。   小暗探露出很是为难表情,动了动膀子,张张嘴没出声,低头示意自己胸口。   叶七在旁边比划:“他不会说话。”   王谢也想起来了:“松开吧。”既然是越陌的人,他放心。   叶七又不知什么动作,小暗探立刻能动了。   他立刻起身,站得笔笔直,从前胸掏出一封信,双手向上一呈。   叶七接过,习惯性捏了捏,嗅了嗅,这才转递王谢。   王谢展开一看——这暗探原本安置在向阳镇,是为监视柴广川等人动向,烈阳帮大队人马已走,这里只剩尤曲铁跟随王谢一起行动,他若继续暗中监督,恐怕被人误会对王谢不利,干脆就过了明面,也省得王谢一心多用忙不过来。有别的事也可由他转告。   越陌如此贴心,王谢当然不会拒绝。   “你叫什么名字?”   小暗探一愣。   王谢很是上道,立刻换了种问法:“怎么称呼你?”   小暗探犹豫了一下,跟叶七比手势:“三零二。”   叶七也跟他比手势:“王先生看得懂。”   小暗探立时转回来,对着王谢重新比划:“三零二。”   王谢点点头:“你是暗着跟随还是明着监督?”   小暗探顿了一下,表示他更擅长暗中窥伺。   叶七淡淡看了他一眼。   小暗探三零二不由打个冷战,立刻又比划,服从王谢安排。    ☆、第九十七章 我心换你心   叶七其实也没什么阴暗威胁的想法,只是不想跟小暗探争同一个藏身位置,而已。   他们都是暗部出身,对于选位置的眼光也都差不多,只有远近距离的区别。   暗探的主要任务是打探对方情报,暗卫的主要任务是贴身保护主人,死士没有主要任务,毕生唯一的目标就是随叫随到听从主人安排。   因此暗探的栖身位置会比后二者远一些,避免打草惊蛇。   但小暗探这样的,要窥伺的对手和主人的友方就在一起,只要主人同意,可以过了明面随身窥伺,也可以继续暗中观察,只不过藏身位置挤到很近的地方,容易和护卫死士重叠。   王谢道:“明着跟我吧,方便省事。”这样一来,小暗探自己可以得到情报,他就省得给越陌写了,毕竟王大夫颇有自知之明,自己在情报收集方面可没有暗探那么专业。   小暗探点头。   于是便这么说定。   既然是越陌的人,又过了明路,王谢便毫不客气地先让小暗探放个心——“你知道尤曲铁的房间罢,过去看看?估计没什么情报好传。”   烈阳帮只留尤曲铁一个重伤之人,目前以休养生息为主,晚上他自然也没什么情报好传。   倘若真传情报的话,也就是关于对方如何挣扎着,咬牙切齿拿小刀刻木板罢。   叶七还在原地等候差遣,王谢便让他就在这里写密报,打算连同自己的一起,一会儿交给小暗探去传信。   自己则拿着小暗探刚刚送来的信,继续往下翻。   信笺当然不止一页。包括之前每日早上一封的短函,此时也提前出现,而且还多了新的内容。   王谢早上送去的丁香丸,还有那纸药方,无非是要越陌安心而已。   ——当然,有中午那封情报过去,越陌只会更加放心。   而越陌的回信,虽说拿药方做暗喻,那也是相当明白。   蝉,俗名“知了”。   玉壶丸加冰片,取“一片冰心在玉壶”。   王大夫还能不清楚这浅显意思?   收到回函,知道越陌已经安心,只是其一,另外越陌随信送来小暗探,也说明将自己纳入共事范畴,王谢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他想跟越陌表达的就是这个:我跟你在一起,不是说说而已,会努力抓住机会,辅佐你行事。   “越陌身边的大夫”,这个头衔虽然也很有身份,对王谢而言,份量还远远不够。   只凭医术,也不过是棋盘上的子,王谢便不能做下棋之人,至少在暗中也要有左右局势的一搏之力。   当然这第一步,便是跟越陌的手下们打好关系。须知阎王好见小鬼难搪,再说了能争取到几个朋友,那是一本万利。   跟越陌手下打关系,却也是要循序渐进,大家都是人精儿,像伏世雨这样的一眼就能看出深浅的打交道手段,委实难登大雅之堂。   越陌的手下并无废物,那他就表现出自己的作用,展示自己的能力,纵使不十分专业精深,至少不拖后腿。偶有点睛之笔,那便更佳。   王谢回复越陌,当然是先说众人眼中的正事:早上你送来的药非常及时,我研究了一下,将伤者余毒清了,因此烈阳帮对我更为感激,真乃取信于人的利器。尤曲铁此人虽然年轻,观其举止心智坚韧,死里逃生之后,有奋起报仇的意图,还需留意。   众人眼中的正事完了以后,王谢开始写他心目中的正事:你开的方子我收下了,甚是欣慰。随信送来的小伙子人也不错。此时去洛城真是不巧,洛城招募疡医,那些郎中大夫们是要多背运啊,我正好过去打破他们的梦想,罪过罪过。明日启程,估计会到翠青县,正好尝尝你推荐的桂花芙蓉羹,今日有件趣事说与你听,附在后面……   终于可以随意聊聊天,也不必一板一眼。   叶七的密报写完,王谢问:“三零二呢?”   于是叶七闪身出去,不多时阴沉的小暗探在他身后跟进来,脸上带着无奈的表情——每次都被叶七拿住,果然姜是老的辣,自己还差得远。   王谢招小暗探近前,两张纸已并做一封信。   小暗探接了信,往窗外一扎就不见了,想是去给信使发消息。   叶七依然安安静静站在原地,等王谢的下一步指示。   王谢给他的新指示是一张单子:“这些,你和柳五,三天内忌口。”   死士不通文字,王谢这张单子自然也是用密语写就,这不是叶七关注的重点。   重点在于主人什么时候也开始关心死士的饮食了。   但叶七也没犹豫,既然主人发话,那就坚决执行,接过单子离开。   “少主歇下了?”   “嗯,今天少主似乎很高兴……”   “——别、别摘领巾,算兄弟求你!”   司寇恋恋不舍将手从领巾上拿下来:“第十六次。”   “是是,再有十四次,兄弟还是送你一把好匕首!”司徒是拿兵刃换清净,虽然这招时灵时不灵,完全取决于司寇当时心情,但能少听一点也是好的。   司寇声音从领巾中发出,有些沉闷:“你在想那个大夫。”   “是啊,他救了烈阳帮那小子。还在得到解药之前!”司徒抓了抓络腮胡,“那小子命真大,我算着时间,原本应该在他家老的出现的时候,正好赶上看见他尸体,想不到能苟延残喘,还遇上了那个大夫。”   “是敌是友。”   “要是敌人,少主的伤就是他给治的,之前伤多重你我二人也看到,都惋惜少主容貌尽毁,可是看看现在,脸上疤印都快消没了。现在又送情报过来示好。”司徒分析,“要是朋友,他给烈阳帮吃了个定心丸啊。”   “朋友。”司寇很肯定。   “为什么?”   司寇摘下领巾:“少主的态度有所不同。如果仅仅大夫是利用关系,你可见少主因为类似的信函而心情忽高忽低过?当然,不能忽视是出于对局势的判断是否有误而造成心情变化,就像上次少主设下圈套引云水门和松风阁互斗,结果中间横生枝节,忽略了云水门的私生子,所拟定的计划不得不中途夭折,那个时候少主心情也是极差,但随后还是紧皱着眉头重新安排人手,力求将一切重新引入正轨。此次则不同,少主比以往有了更多思虑,仿佛现在做的事情不大有把握,这种态度我只见过一次,他当年……”   “说重点!”   司寇白一眼司徒:“马上就说到重点——当年少主不顾老主人的嘱咐,第一次设连环计,牵扯五家门派乱斗,死了三十多口,重伤五十多人,轻伤无数,那场面极为血腥混乱,一个不慎绝对有可能丧命,在设计之前他就是这般忐忑,有些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的意味。后来连环计成,老主人也肯定他剑走偏锋有此魄力,他才镇定起来。第一次就主持这样大的杀戮,紧张忐忑也不稀奇,而如今紧张忐忑,颇为类似……”   “所以你的重点是‘第一次’?这跟大夫有什么第一次?”   “你等我说完。少主对王大夫重视程度非同小可,王大夫横空出世,声名不显而医术超群,目前并无任何迹象显示曾经被什么势力招揽,少主定是想将其收归麾下。但医者天性救死扶伤,我们做的可是截然相反的买卖。少主正在招揽,最忌讳在王大夫面前做出令其不喜之事,偏偏此事被王大夫知道,少主的性子,得不到便要除去,除去此等有价值的人物又未免可惜,是以这般犹豫。但少主还是顾念救治之情,找你要解药,帮着成全王大夫名声,大概偿还过这个人情以后,也就该……”   “你的重点就是少主不忍动手。”司徒赶紧又拦住,抢着给司寇拉上领巾。   司寇一顿,下了总结:“必要时候,我们可以误伤。”   这话的意思非常明确,少主不愿动手就不动手,只要暗示下去,他们来做恶人就好。   “不过目前看来,这大夫还很上道。你说这就算投诚么?”司徒漫不经心地拿佩刀修整络腮胡。   “必然是投诚,考察过后再确定其可用程度。”   “嗯,一份情报说明不了什么,还是看以后的表现才对,你说,是将他搁在外围,还是物堂医部?”外围便是普通联系合作,而进入物堂便是自己人,物堂乃是后勤,设有医部,专门研发各种药物,钻研疑难杂症,对症下药。   “要是进了医部,便是同僚。”司寇道,刑堂狱部执掌刑罚,又要从对方嘴里讨实话,又不能让对方死去,药物之用自不可少。   “少主鲜少如此重视一个人,哪天定要见见。”   ——可惜的是,司徒这个愿望,经过许久才实现。   因为他在修理了烈阳帮三大一小来客之后,立刻动身奔赴烈阳帮总部所在,彼时那里已近一片血雨腥风。谋堂司马尚智派手下谈判,故意挑衅,必然无论如何也谈不拢。司徒带着烈阳帮这几人消息一去,更是火上浇油。烈阳帮帮主眼见大事不好,立刻向银刀门求援。   同为姻亲,银刀门自当相助,于是引发一系列阴谋阳谋,双方布局云云,都是后话。   作者有话要说:写了这么多章竟然时间上只过了一天!这一天可真是丰富多彩……我可以打上END么可以么?以么?么?   因为裴回和林虎峰(伪)告白了,按照作者的性子,告白=完结啊。【泥垢!   。   。   。   。   。   。   。   继续写的话,就是青楼了……   感谢芷芷扔了一个地雷~~~这是林二的小费咩~~~   过渡章,章节号100了,随机掉落一个无责任论坛体小剧场:   《关于燕华的演绎版番外》   帖子标题:求助!不同阵营如何刷好感度!在线等!急!   一楼:   楼主是一个很普通的生活玩家。   如果疯狂喜欢公会里另一个玩家算作不普通的话,那楼主就是个不普通的生活玩家。   就在楼主和对方情缘以后,有一天,服务器坏了,楼主突然掉线。   服务器更新以后,楼主的号没了。   没有楼主情缘的联系方式,他一定急死了。   可是楼主也没办法。   直到——有朋友开游戏工作室的,让楼主去打工,给楼主一个号,跟楼主情缘一个区。   登录以后发现竟然是个满级号。   这不是重点。   还是个千人公会会长。   这也不是重点。   重点在于阵营。   这个公会的门派和楼主们公会的门派是敌对。。。   敌对到楼主情缘即使装备白板,对他们也会见一次杀一次。   楼主现在就是这个公会的会长了,职业编制,给工作室打工啊,也没法换阵营。   可是另一边公会有楼主情缘,还有楼主兄弟。   关于不同阵营没法刷好感度的问题,肿么破啊。 ☆、第九十八章 丢脸的青楼之旅   尽管司徒没有尽快和王谢见上一面,司寇还是及时赶在其他四堂主管之前,见到了王谢。   就在“景秀楼”内。   并非景秀楼内安安静静适合密谈的场所。   而是在红红绿绿,莺莺燕燕,笙管笛箫齐奏,环肥燕瘦共舞的喧嚣之下。   景秀楼自然不止春城一家。   它背后有繁露山庄的支持,担负着收集情报之功用,因此在较为繁华的城池里面都有设立。   这家景秀楼,便是位于衡城。   这衡城,位于春城和洛城之间,是王谢一行人路途中经过的一座大城,繁华程度与春城不相上下。   其实司寇第一眼注意到的陌生人,并不是王谢。   ——是宁芝夏。   宁芝夏有种奇怪的气场,说白了就是隐隐的血腥杀伐,很是吸引一些人注目。   这些人大多分两种:武功特别高的和招子特别亮的。   司寇这两种都占着。   所以他一眼望过去,一楼大堂和二楼包间观看歌舞的人有三十几桌,虽然包间门上都垂着水晶帘,而他偏偏就跟宁芝夏对上了眼。   两道鸦眉,一双凤眼,黑色皮护手,棕色劲装,裹着一件暗姜黄色斗篷。   坐姿略微随意,一手将抿了一口的酒放在桌上,另一手在膝头轻点,合着场中节拍,静静欣赏歌舞。   但在司寇目光掠过的几乎同时,对方敏锐捕捉到他的视线,清冷眼神登时唰地往他这方向扫过。   司寇于是举了举杯,丝毫没有感觉不好意思。   他的位置,和对方同在二楼,只是对方位置很好,稍微偏正中,适宜欣赏歌舞,自己则偏向场内,属于观赏歌舞视野不佳,但窥伺人群方便的角落。   就见对方凤目微微眯起,随后,竟也一举杯。   司寇顿时觉得此人有趣。   而宁芝夏将酒杯抵在唇边的时候,并没有饮下,而是借着酒杯的遮挡,将声音压成一束,低低问阿魏:“角落里戴着领巾那人,你认识?”   阿魏道:“司寇。”随即补充,“他是莫公子得力手下之一。”顿了一下,再补充,“看着很神秘其实是个话痨,不要让他摘下领巾说话。”   宁芝夏喝净杯中酒。   冲司寇亮了亮杯底。   司寇眼睛也亮了一亮。   包间之内,一共有十个人,其中五名少男少女是景秀楼的陪客。   王谢、宁芝夏、林虎峰、裴回、阿魏。   阿魏在座,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随时待命,王谢没他那么张扬,却也隐晦地四下打量。   毕竟一进衡城,这一行人便住进了最好的客栈,酒食如流水一般上桌,掌柜的诚惶诚恐过来伺候,伙计连打赏铜板都不敢要,王谢暗中怀疑这若不是繁露山庄自己的产业,便是越陌大手笔将之全部包下了。   一行人安顿好,阿魏便极力明示暗示,借着林虎峰的由头,给他们在景秀楼安排了消遣节目。   倘说其中没有越陌的手笔,王谢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相信。   毕竟他告诉越陌,林虎峰和裴回想见识一下花街柳巷,之后越陌回信说他来安排。   去哪个地方不是去,景秀楼是越陌的地盘,还放心些。   况且越陌还透露他计划有所调整,将来或可同行,王谢暗自窃喜了好一阵。   越陌之所以提出他来安排,也不是临时起意。   因为林虎峰知道裴回是断袖的次日,发生了关于青楼的事,实在有些滑稽。   他俩前些日子商量要去青楼,跟王谢一提,王谢还真的没拦着。   宁芝夏听了,也没拦着。   ——他们次日停留的翠青县,是个小地方,小到王谢这么些人是分两家客栈住下的。   林虎峰虽然大大咧咧,也知道去逛青楼不适合张扬,晚间偷偷拽过伙计问:“你们这里,有没有那什么的地方?就是那啥……风月场所?”   伙计显然上道,也压低了声音:“大的没有,听说暗窑子有几家。”   “带我们去。”   “小店小本经营,正当生意,哪里知道那些啊。”伙计义正词严推辞。   “那你说谁知道。”   “小的真的不知道。”伙计口中说着,脚下却磨磨蹭蹭不肯走。   林虎峰掏出一个大子儿,在他眼前晃晃。   “客官,您是现在就走,还是……”   “你等等我去叫个人一起。”林虎峰说着,转身把裴回从屋里拽出来,“走吧。”   “就咱们两个?”   “没事,有我保护你!”   一道身影尾随而去。   过了不多久,这两个人蔫头蔫脑地往回走。   小地方暗门子能好到哪里去,房子是破的,门帘是旧的,人更是黄脸婆。   小县城也有宵禁,只不像大城巡查那样严密,又有伙计带路,他们深一脚浅一脚,黑灯瞎火在小巷子里走,裴回险些崴了脚,还是林虎峰一把将他拉住。   “话本骗人!根本没有好看的姑娘!也没有弹琴唱歌跳舞!那两个老女人脸上一层白粉,说话都往下掉。”林虎峰,一路走,一路抱怨。   “她们俩一边一个拉扯我,我哪里还敢看脸,要不是你给她们分开,我胳膊都得折了。”裴回也惊魂未定,“下次,还是去个大点的地方才行。我以前就在大杂院,这些做暗门子的女人有的是家里穷苦不得不出来做生意,有的是年轻时候做惯了这行,上岁数以后青楼不要,只好暗自接客。不会有好看的女孩儿的。”   “你去过?不早告诉我。”林虎峰给裴回吹着手背,刚刚被抓出了三道血痕。   “我也不知道要去的是那种地方。”裴回道,“到了才明白。”   “暗窑子和青楼不一样吗?我说要伙计带我去风月场所的啊。”   “不一样。”裴回虽然也没见过世面,毕竟秋城也不是个小城,他还是懂一些,嘿嘿笑道,“伙计把你当成肥羊了。”   “嗯?说来听听。”   “不说,话本上讲过仙人跳,你没听过么。”   “这个我知道——你说他故意带咱俩去哪儿,然后让那女人的丈夫过来抓奸,敲诈咱俩?”   “幸亏没进去,你又有武功,不怕这个。”   “喔……今天的事,不许告诉别人。”   “嗯,我不说。”裴回也觉得挺丢脸。   “连重芳也不许告诉!”林虎峰知道裴回有事一定会找王谢,特地嘱咐。   “嗯。”   身后的阿魏捂着嘴弓着腰,先行一步。   这边,王谢宁芝夏风依涵都在一块儿呢,听完阿魏的回报,风依涵先绷不住劲,笑得直打跌:“哎哟这俩小祖宗,逗死小可喽。”   王谢扶额,笑着摇头:“芝夏兄,其实我颇为好奇,虎峰怎么会看了这么多话本。”   宁芝夏转着茶杯,微微翘起唇角,心情也是颇为愉悦的样子:“嫌说书人讲得零碎,不过瘾。”   阿魏给自己倒了杯茶水:“几位没亲眼得见,真真可惜。”   “估计一两天他们是不会再这么跑了,但还是带他们去见识见识的好。”王谢道,“再过几日我记得应该就到衡城?”   这个小故事,自然王谢也写给了越陌。   于是菲菲就见越陌一晚上心情颇佳。   “明日我们到衡城?”   “是的。”   “就多待两天罢。”他想等王谢一起走。   之所以不急着行进,还要感谢烈阳帮这个横生枝节。原本越陌急着回洛城查看银刀门暗探与凭风国质子之事,现在烈阳帮正好撞上来,如不利用,岂不可惜?   兵法哪有拘泥一路,一定之规的,能以这种方式去试探银刀门,也未尝不可。他便压下了前进速度,等着王谢追上来。   至于洛城那些女子们……他自污不是一日两日一年两年,还怕没有办法?   啊,还有,既然容翔和虎峰对花街柳巷如此感兴趣,作为要重新讨好兄弟的“长辈”,容翔的愿望他还是有能力满足的,那就安排一下,让这两位遂了愿罢。   这就是现在王谢五人坐在景秀楼二楼包间,身边各有斟酒少年或者少女随侍的原因。   风依涵留在客栈照顾小康,尤曲铁无论身体还是精神都不适合出门——他一直在刻木板。   王谢身边坐着林虎峰和裴回两个,颇有点乡下人初次进城的样子。   他俩对那个晚上绝口不提,第二天一早裴回面对着王谢还紧张了一把,就怕被问及无法回答。   林虎峰也是,草草吃过饭,抓耳挠腮地,等裴回一撂筷子,立刻卷着对方,美其名曰“去看看追风有没有准备好,容翔你也跟我一起来梳毛,好让追风喜欢你”,飞快地走了。   他二人现在坐在景秀楼里,总算得偿所愿。   可仔细看去,又不是那么一回事儿。   一个是毫不顾忌,大口喝酒,大块吃肉,还嫌这里的酒不够烈,盘子不够大。见到漂亮姑娘,先吹声口哨,然后拉着身边人指指点点。   另一个老神在在盯着场中姑娘们歌舞,然而仔细看去,眼神是直愣愣的,神思天外,口中嗯嗯啊啊。   明明出客栈的一路上都兴致勃勃,跃跃欲试。   一行人走到烟花巷,见到两旁各家青楼都是红灯高悬,看着倚门轻笑的红衣水袖,云鬓蛾眉,加上胭脂水粉甜香扑鼻,不免有些昏头昏脑。   林虎峰有内功撑着,还没事,裴回可就一连打了五六个喷嚏。   阿魏在前引路,宁芝夏和王谢并肩走在最后,宁芝夏看什么都是淡淡的,王谢以前更是烟花巷的常客,对这场面司空见惯,都是面不改色,却在暗中将各自注意力分了一大半在这两个少年身上。   ——无他,看林虎峰咋咋呼呼大惊小怪,以及裴回故作镇静实则心里打鼓,实在比打量庸脂俗粉们有趣多了。   “哎,这个大红灯笼漂亮!”   “容翔容翔,你看那女人腰好细!”   “快看远处有个老头子去拽人姑娘袖子,自己绊了一跤……”   “……阿魏阿魏,我们要去哪一家?”   阿魏伸手一指前方:“景秀楼。”   “哇……好气派。”   ☆、第九十九章 裴回的恼怒   景秀楼便是整条烟花巷之上灯笼挂的最多,楼房最大最高的,装饰布置也最华丽的那一家,光大门前的台阶便有七八级之多。   台阶之上站着八名红衣少女,正是花儿一样的年纪,头上簪着各色娇艳鲜花。   足够年轻,便不用涂脂抹粉,一张张或清秀或艳丽的脸蛋儿也羡煞旁人。   又有两名蓝衣少年,一个温文尔雅,一个狡黠活泼。   这十名少男少女分立两旁,看着并不像烟花巷其他人家那样活泼喧闹,自有一番气度,却并非与整条街的气氛格格不入。   举手投足,眉目如画,笑靥如花,正所谓于不经意处勾人心魄。   也不知是哪位江湖大家说过,大凡客人都有种反差心思,明明来的是烟花巷,做的是皮肉生意,偏喜欢青楼女子如大家闺秀般贤淑。   景秀楼粗一看,确实不像青楼。   但是门口燃着的熏香,是一两银子一锭的西域异香。门里露出一角彩衣,传出悠悠琴声。又隐隐有靡靡之意。   裴回一看就吓一跳:“这里也有景秀楼?好贵的。”   他在秋城对景秀楼早有耳闻,知道这是一家极大的销金窟,听说里面的人非富即贵,花钱如流水一般,打赏伙计都是用小银锭子。一个银锭子,自己可以花至少三个月呢。   “好贵?有多贵?”林虎峰立刻发问。   “大概……去一次会被卖身大半年吧……我从来没去过。”   “这么贵啊。”林虎峰也不清楚裴回“卖身大半年”究竟是怎样一个价钱,但是裴回说的这么慎重,他也有点吓着了。   他俩交头接耳嘀咕,阿魏一马当先,迈步往台阶走去。   少年少女们原本只在原地微微行走转身,看似慵懒而百无聊赖,实则在展示姣好的容貌身材的同时,也暗暗打量上门的客人。   一名鹅蛋脸儿,乌云之中簪着两朵芍药花的少女迎上来,未曾开口,先浅笑盈盈施了一礼:“几位贵客吉祥如意,奴家芍药听您差遣,您是有约,还是兴之所至?”   店大欺客,客大欺店。烟花巷没有一家青楼敢在门口就拦着客人问话的。   相较同行人家当街揽客,将客人往门里拖拽,这景秀楼可是端足了架子。   阿魏也不多说,从怀里取出一方印鉴:“我们几个先按雅间准备。你自去验证。”   在门口迎客的都善于察言观色,印鉴一出,那芍药神色微动,脸上笑容多了几分恭敬,抬手:“贵客请进。”   招手唤来另一名簪着串桂花的红衣少女——芳名便是桂花——嘱咐:“好生招呼贵客。”自己告罪,匆匆离去。   芍药介绍的时候,伸出的手很有讲究:掌心朝上似托物,大指指尖贴近中指指根,中指比其余三指稍微抬高了些许。   手势一晃而过,桂花却看得仔细,神色也是微微一变。但凡上门的客人,统以“贵客”称之,而其中地位分别,全在引领人的手上。   芍药一抬手,桂花便明白这一行人应以上等礼节相待,一躬身:“贵客,请随桂花来。”   引着这五人进了大门,绕过影壁,穿庭过院,一路上各种新鲜花样的彩灯,将庭院映得如同白昼一般,往来娉娉婷婷的女子,虽然热闹,并非喧嚣,衣香鬓影,暗香盈袖。   裴回一直红着脸,而林虎峰两只眼睛都不够用的了。   擦肩而过的客人们,并不像他想象中那样,淫笑着跟姑娘搂搂抱抱拉拉扯扯,脸上挂着笑容,看起来都还颇为正经?   来到小楼之中,直接上二楼,落了座,房间布置得甚是华丽富贵,桌椅家具俱全,都是上好红木,桌上鲜果亦是贵重,因为季节所致,市面上都见不到的仙桃杨梅之类都各摆了一盘。   旁边还插着一大瓶五颜六色缤纷菊花。众人不懂品种只觉好看,也就不晓得这些菊花珍贵,每枝都足以抵农人一年收入。   这一行五人之中,两个少年不是拘谨就是强自镇定,看起来是雏儿。走在最后的二人态度淡定,举止自若,便是掏印鉴的人,也对这二人隐隐恭敬,看来便是当家做主的无疑。   王谢自打于飞庄启程开始,虽然还是身着白衣,他没有再继续粗布麻鞋的装束,今晚更是特地换了一件萱草色衫子,对镜照了又照,觉得自己仿若十六七岁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这才几日未见心上人,便要打扮齐整才肯去相会。   随后得意:女为悦己者容。他就是这么老来俏地打扮了,管旁人侧目呢。   宁芝夏常年装束是棕色和暗姜黄色两种颜色,在这花街柳巷之所,说来竟有些瞩目。   干这行的,没点眼力怎么能行。桂花毕恭毕敬一旁侍立,待王谢跟阿魏低声说了几句后,阿魏连连点头,看向她,她才袅袅上前:“贵客可有什么吩咐?”   阿魏熟稔低声道:“这里特色酒食,山野河鲜,你看着上。再唤几个清丽懂规矩的来陪酒。”顿一顿,补充,“姑娘小子都要。”   桂花面上丝毫不显诧异,点头应是,退下。   阿魏并没有给她任何打赏,她也并不敢有任何轻慢。   林虎峰的目光已经全然被大堂中的歌舞所吸引,场上香肩云鬓,水袖飞扬,曼声吟唱,腰肢轻扭,飘飘欲仙,他何曾见过这种场面。   裴回倒是比他强些,可也没强出多少,到这个地方后,走路都几乎同手同脚了,偷偷扯了一把王谢:“重芳大哥,这一晚上的花费……”够用么?   王谢拍拍他:“放心玩,有人作东。”心道,这里可是越陌的地盘,要是敢收任何开销,也就……嘿嘿。   “有人作东?”   “嗯。”王谢丝毫不觉自己花越陌的钱有什么不对。   “是谁?”   “莫公子。”   得了王谢的准信,裴回这才坐下,总觉得有些心神不定。   不多时三五个小丫鬟来来去去,将酒食奉上,一道道小菜观之精致,食之可口,那酒更是如烟雨杏花,清甜微辣,无限缠绵。   芍药此刻也回转来,恭恭敬敬将印鉴双手奉还给阿魏。   “老板请各位贵客随意,她立刻便到。”   阿魏收起印鉴点了点头,芍药又介绍道:“贵客想观赏什么歌舞,只管吩咐芍药。有任何要求,也只管吩咐。”   “先退下,有事叫你。”   “贵客慢用。”芍药行礼退出。   片刻后,裴回明白自己为什么心神不定了。   水晶帘一挑,桂花带着五女五男鱼贯而入,年纪都在十五六岁,穿着薄薄的各色衫子,面上稍微施了些粉黛,看着温柔知礼,半分轻佻也无,微微低着头站成了一列。   “虎峰,容翔,你们不是想见识一下么,挑吧。”   王谢含笑说着,隐隐有些不虞——看见这三位少年,免不了思及当年的燕华之事,心头不由抽痛。他是没见过燕华这般任君挑拣的模样,只见过对方衣衫褴褛狼狈不堪的样子,但是只要往这边想想……这个坎虽然已经迈过去,到底意难平。   所幸,林虎峰及时拉回他的思绪。“咦?真的可以挑?”林虎峰溜下座位,转来转去的打量,还回头问了句,“重芳,我可以直接摸嘛?”   这话一出口,王谢忍不住笑了:“你问问她们吧。”知道他不过直肠子不懂这个,不然定然将其看成轻浮子弟加以鄙视。   林虎峰还真就对着少男少女的面问了:“我能摸你们的腰吗?”   这十人不说百里挑一,那也是精心安排,心眼通透,先听说这一间里面客人来头不小,得罪不得,都捏着把汗。待一进门见这几人年纪都不大,长相最起码也是端端正正,目光清明,没有淫邪之色,又都暗道一声好运气。   听林虎峰前一句要摸,大家都以为要当众验身,心中虽说有些难堪,毕竟客人的要求最大,也都做好了准备,谁知接下来客人问的竟然是……摸腰?   拉个手摸个腰,在景秀楼已经是最寻常的举动了。   桂花含笑道:“自然可以。”   林虎峰反手去拉裴回:“容翔——哎,容翔你怎么了?”   他拉了个空。   裴回一见有少年进来,脸就红了,腾地转过头看王谢:“重芳大哥!你——”   “怎么?容翔?”王谢不明所以。   裴回红着脸,说不出话来,起身就往外走。   “容翔——”林虎峰窜过去一把拽住,“你怎么了?”   裴回反应如此激烈,王谢感觉出不对劲,拉着鼓着脸的裴回到角落里,小声说话:“容翔,你生气呢,为什么?”   裴回深吸了一口气:“青楼是虎峰想见识一下我只是陪衬我只会跟喜欢的人在一起不想和他们在一起也不是说对他们有什么看法只是这样站着等着我挑就好像在杂货铺让我挑东西我觉得这样不好因为我们不是互相看对眼的……”   王谢笑了:“谁说到了青楼挑了人就一定要在一起的?”   裴回脸更红了:“难道不是么?”   王谢解释:“虽然青楼是作皮肉生意的,但也不是来的人都冲着这个,尤其景秀楼这样的地方,宴请客人,叫上几个姑娘陪酒是常事,当然如果酒酣耳热,也可以顺水推舟。这桌酒菜我尝过,没有任何助兴的药物,这几个人也只是陪着说说话,今夜主要带你和虎峰开开眼界,跟着我们,总比跟着别人或者你们俩莽莽撞撞的好。”   裴回这才知道自己又误会了,脸上的红就没退下去:“可是要说些什么呢?”   “都行啊,不想说话,喝酒吃东西也可以。”   “当真?”   “当真。你是客人,若是不喜欢他们的言语动作,只管让他们退下就是了。”   “好、好吧。”裴回往座位上走,一抬头,林虎峰早撇下那些少女少年,关切地凑过来:“容翔你没事啦?”   “嗯,你还不去挑人?”   “我们一起啊。”林虎峰理所当然,小声嘀咕,“我就是想让你看看,这下我真摸到姑娘的腰了。”   这有什么值得炫耀的么……裴回默默想着,也不抗拒,任林虎峰拉着他,走到那一行人跟前。   ☆、第一百章 小别重逢   恭喜林虎峰得偿所愿。   他终于摸到了姑娘们的纤纤细腰,并且看了又看,作出选择:一位粉绿色衫子,有些瘦弱的杏眼少女。   宁芝夏对这架势到不陌生,直接点了个姑娘。   王谢微微眯眼,在少年少女们身上打个来回,笑得高深莫测,指向一名红衣翩翩,一侧眼角之下,寥寥数笔勾画了朵红梅的少年。   临到裴回,裴回有些紧张,咬着下嘴唇,目光从左到右,又从右到左,来来回回梭巡了十几遍,最后红着脸,挑了一名竹青色衫子,看起来很文静的少年。   阿魏并没有什么讲究,随意指了一个小姑娘倒酒。   其余人等行了一礼,陆续退下。   脸上有红梅的少年最先走上前去,搬过八角凳,端坐在王谢身侧,拿起酒壶,姿势十分优雅地给王谢斟满一杯奉上,低声道:“小人小字青泪,贵客如何称呼?”   王谢接了酒,也压低声音,却是笑眯眯说了一句话:“主人亲自招待,深感荣幸。”   他没接青泪的话,对方神色也丝毫未变,依然笑意盈盈:“贵客果然高人,不同凡响。”他脸上那朵红梅仔细看去,花蕊之中竟是天生了一颗小小泪痣,花瓣围着泪痣而画就,颇为有趣。   “我等只是随意坐坐,多谢主人费心。”   打了几句机锋,青泪旁敲侧击对方是如何认出自己是衡城景秀楼主人,王谢自然不能说你的泪痣和娃娃脸实在太明显,十年二十年以后看起来差不多还这个样子,而我知道你在景秀楼作了三十几年的老板,如果这个时间再算不准,那我也不过出个糗,有什么不敢说的。   因此只含糊道:“道听途说而已,我在春城景秀楼,也是熟客呢。”   这般托辞青泪自然不信,也不好继续追问。虽然一开始就被戳穿,看不了好戏,但他好歹也粗略探知到少主重视的人是何等水平,青泪坐了一阵便辞去,换了个人上来——而此时林虎峰的注意力已经转移到场中歌舞,并不在意。   裴回这才信了林虎峰不懂“那些事”,说摸腰果然只乖乖摸腰,摸完了似乎就没姑娘什么事儿了,给倒酒就喝,给夹菜就吃,姑娘和他搭话,他还是和往常一样嘻嘻哈哈。   裴回身边的少年自称小金,早看出裴回脸嫩,青泪一走,轻轻拿话一套,裴回乖乖上钩。还好王谢在旁敲打了几句,小金只好收敛了些。   宁芝夏与那姑娘相安无事。   王谢的目光又开始暗中四处观察。   这酒也喝了,歌舞也观看许久了,人呢?   还好他没有等多久。   青泪端正颜色匆匆进来,俯身在王谢耳边说了句话,王谢便起身叫阿魏照应全场,自己有点事。   阿魏急忙点头。   王谢在青泪引领之下,出了包间,七拐八拐,忽而向上,忽而向下,行走的不知是哪条小路,一位客人也没有遇见。   青泪也一改起初言笑晏晏的样子,沉默前行,偶尔提示一二句:“此间狭窄,当心脚下”云云。   穿过一道道门,终于,在一条走廊中央停下来。   这一停下来,王谢才发现走廊上只有自己和青泪两个人。   而且停下以后,才发觉这走廊未免太过安静。   静得仿佛只有呼吸声。   走廊两侧悬着灯笼,半明不暗。   数扇房间的门,也都紧闭着,挂着沉沉的锁头。   鼻端已然完全没有一直缭绕的暗香,空气仿佛都是停滞的。   走廊的尽头,是双扇门户紧闭的房间。   “此乃景秀楼最为隐秘之所,贵客请向前。”青泪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深深弯下腰去。   “多谢。”王谢毫不犹豫往前,走到房间门口,伸手推门,门扇悄无声息地打开。   ——他便和一条白额吊睛猛虎对上了眼。   那虎怒目圆睁,足有人高,威风凛凛,看着就要向王谢扑来!   王谢的反应,只是一顿,轻轻嗤笑一声。   随即便绕过这扇纤毫毕现栩栩如生的猛虎归山屏风,顺手带上了门。   别的不说,青泪暗暗佩服了一下王谢的胆量,打从一照面他就看出这人不懂武功,但是能跟着他行走多时而不恼怒,孤身一人还能面不改色前行,即使最后突然之间对上猛虎图,都没半点失态,光这份从容镇定便非常人可比。   ——他又哪里知道,王谢这无非是笃定,在越陌地盘上,自己绝对不会出事而已。   况且别说假的,他又不是没见过真虎。   且不说青泪对王谢的评价如何再上一个台阶,王谢绕过屏风,只见屋子四角燃着儿臂粗的蜡烛,将屋内映得十分明亮,屋内布置得十分简陋,家具无非桌椅而已,桌上有一套茶具和文房四宝。   人呢?   目光落在屋内另一侧,垂着山水织锦门帘之处,似乎隐约传来动静。   王谢毫不犹豫走上去,伸手掀帘子——门帘早他一步挑起,他正好和熟人打了个照面。   “菲菲?”   菲菲行了个礼:“王先生,公子在里面。”话毕,径直往门外行去。   而王谢的全部心神,早已在菲菲开口前,往她身后飘去。   一身象牙白箭袖锦袍,配靛蓝色腰带,侧悬一枚杏黄蝙蝠玉佩。长身玉立,身姿挺拔,正转过身来,周身的气派,隐隐的威严。   但是一见到王谢,那气派,那威严,登时消融成一川春水,不知流到何处去了,目光中只剩下毫不遮掩的热切欣喜:“重芳!”   王谢两步走过去,面上也是殷殷笑意:“天涯。”   随后便突兀地问出一句话:“天涯,这里,可有人在墙后窥探?”   “若我说有呢?”越陌微微一怔。   “那应该担心的是你自己才对……”王谢眯着眼凑过去,就在越陌白皙如玉的面颊上,轻轻舔了一口,“脸上的伤好了。”   “嗯。”越陌微笑。   他不知道说什么好,更是什么也不想说,眼中满满地都是一个人。   这个人依然是将目光全部投注在他身上,依然热情,依然……热情过头。   自己多日以来的思虑,还真的是庸人自扰呵。   “我看看你身上的伤。”王谢说着,并没有忘记正事,毕竟身体是第一位的,他牵起越陌左手。   越陌非常识趣,直接将手送到王谢眼前。   还好死不死笑问了一句:“听说津液也是疗伤的?”   “……”   王谢没说话——顾不上说话。   他与越陌小别重逢,望着越陌那双盈盈含笑的眼睛,不知怎的一个把持不住,才做出刚刚举动,何止失礼,简直是猥琐。   现在越陌拿这事捉他小尾巴,王谢一张老脸可疑地发红,既然如此……咳,那就顺水推舟罢。   指尖传来一点湿润柔滑,这下轮到越陌脸红了,就要将手轻轻往外抽回——没抽动,也只好由着王谢了。   至于为什么他一身武功至少恢复了五六成,却连一个大夫的牵制都无力反抗,外人却是无从得知。   想是这位大夫心机深沉,丧心病狂,给他用了什么全身绵软无力的药罢。   还好王谢也不是真的X虫上脑,要将越陌就地正法,不过浅尝辄止而已,眼见越陌双颊绯红,便不再逗弄:“身上的伤口,我也查看一二。”   越陌微微困窘,小声嗔道:“重芳不可再用津液疗伤。”他晓得王谢喜欢触碰自己,自己也喜欢王谢的触碰,可是没想到就分别几天,王谢一见面就……这也太猴急了些。   “那是自然。”王谢立即端正了神色,“口中津为唾液,乃肾之液,吞咽方能滋养肾精,便于练精化气、练气化神、练神还虚,外用确实不妥。”口中说着话,手上不停,将越陌锦袍解去,“穿成这般严密体面,日日这般,还是今日有应酬?”   他嘱咐过越陌伤处不宜遮挡过甚,否则不好愈合。而越陌这一身锦袍,虽说料子上好,剪裁精致,但为了突出着装之人的气质,材质十分厚重,也嵌了不少金银丝,拿在手上颇有些沉甸甸的。   “刚刚去探望了一位长辈——我本想在酒席开场前就过去迎你们,但对方是王妃的旧友,只得多呆了一阵。等我回来,你们都已经吃了一半。我这一身……实在没法就这么出去吓人,只好叫人请你过来……”   嘴唇被堵上了,理所当然是用嘴堵上的。   王谢亲了他一口。   ——津液外用不妥,但是互相内服,可没什么不妥罢。   长长的一个吻,很好地传达了思念,也拦下越陌剩余的话。   还是王谢先克制住自己,解释道:“不用说这么多,我懂。我知道你想早点单独见我,又怕我觉得你是端架子怠慢我。”   越陌把头偏向一侧,嘟囔:“少爷总是最厉害的。”也是最懂我的。   “只要比别人厉害些就是了,不然怎么能配上你。”王谢继续油嘴滑舌,将越陌中衣褪下,满意地点点头,“嗯,不错。照这样看来,再过些时日连疤都没了。”   也不知是赞扬自己手法高妙,还是对这骨肉匀停的身材表示肯定。   随后将双手搭在越陌右肩:“你伸臂,抬,转动,握拳……甚好甚好。已经开始恢复?不可贪功近利,揠苗助长。”   “嗯,那是自然……”越陌顺着王谢的力道,放软了身体,两个人便这么紧紧偎依到了一起。   不说话,也不动。   靠着你的胸膛,听着你的呼吸,感觉你的温度。   有你,真好。   作者有话要说:   青泪小童鞋你斗不过王大夫,下马威弱爆   跟王大夫比猥琐,小柿子输定了啊   王谢:(猪哥样)终于熟了我等得好心焦。   柿子:(自动洗净装盘)请……请随意食用……【这是剧透啊喂! ☆、第一百零一章 裴回的主场   两个人偎依了许久,越陌红着脸先离开王谢怀抱。   王谢穿着整齐,他自己因为检查伤口,可还衣裳半褪。   “换件衣裳,去看容翔他们。”   “嗯。”越陌应着,走到衣橱前面,拿了件宝蓝色长衫。   王谢先一步伸手过去,捻捻衣料:“不成,这件没这件透气,穿这件藕色的。”递过一件轻软袍子。   越陌笑笑:“真要我穿这件?”说着,自家先披上,眨眨眼睛。   王谢吸了口气:“还是宝蓝色的罢,我帮你换。”   那藕色袍子轻软不假,未免太过贴身,衬得越陌这张脸,颇为青涩。   明明二十几岁的人,看起来便如裴回一般十六七,也太面嫩了。   “走吧?”给越陌系好腰带,王谢上下打量一番,满意了。   “稍等……”越陌拉开抽屉,拿了一只深茶色的荷包挂在腰间,荷包稍微有点鼓,里面不知道塞了什么东西。   菲菲和青泪一左一右在屋外侍立。   越陌当先迈出屋门,菲菲反应平淡,青泪却是吃了一惊,少主竟然在与对方独处时换装了?平时生人不得近身,最多也就菲菲贴身伺候的少主,就这么肯在这个人面前换了装束?   而且少主的心情还非常之佳,行走间脚步都轻快了几分。   青泪心下疑惑,又听越陌淡淡道:“重芳,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此间景秀楼老板祝青泪。青泪,这是王谢,王重芳,我的师父。”   ——师父?   青泪一边行礼,一边悚然而惊,公子亲口承认的师父?这什么身份!   另外他也明白,公子原来没有跟王谢提过他,而王谢能一见面叫破他……确实深不可测。   只是公子没有提及他另一层,隶属鹰堂的身份,却不知这位王先生是否知晓了。   王谢微微笑道:“还礼还礼,在下叨扰贵地,祝老板不必客套。”对之前自己的试探之举竟是半点不提。   青泪将询问目光投向菲菲,菲菲丢给他一个“王先生惹不得”的眼神。   越陌接口道:“今日是私宴,青泪你引我们过去之后,自便即可。”   青泪点头应是,在前面领路。   “重芳,我们走。”越陌的语气听起来颇为欣悦。   王谢对越陌倒是很不客气,淡淡应了一声:“那便走罢。还有,是记名师父。”   青泪用余光偷视,两个人竟并肩而行。   他对这位王先生可就半点不敢招惹了,他顶头上司的顶头上司对此人如此亲密,他哪里惹得起?   而且这个人对公子的态度,绝对算不上热切啊,为何?   王谢这一番去的有些久,等他回转的时候,发现包房里面却是换了一幅景象。   泾渭分明的两拨人。   这边是四人对坐,宁芝夏,阿魏,林虎峰,以及一个面色稍显苍白的年青人。   另一边则是一众少年少女,众星拱月般,将一个人团团围住,关注的重心,竟然都转移到他一个人身上。   ——裴回。   包间一面有张书案,裴回坐在书案前面,连人带案都被围了个密不透风。   宁芝夏和阿魏并不在意没人倒酒这件事,因为二人之中坐的这个年青人,脖子上挂着条领巾,口中流水似的滔滔不绝说话,手上也流水似的看见谁杯子空了立刻满上。   林虎峰更是不在意,手里直接拿了只酒壶,不时对着壶嘴灌一口。   仔细看去,林虎峰兴致勃勃,宁芝夏神色依然淡淡的,阿魏却不着痕迹地往旁边挪了挪。   收回视线,再看裴回为中心的这一块儿,那真是……不能再热闹了。   热闹到青泪想冲上去,挨个拎着教训一顿,扣光十年开销的程度。   青泪也是从底层出身,包间客人什么样的没有,愿意怎么玩还不是一句话的事,这几人不想被打扰,另一人喜欢左拥右抱,也是寻常事。但……公子知道这个不成文规矩么?会不会说自己手下不成体统?   在他顶头上司的顶头上司的师父的私宴上,将四位客人撇到一边,而且是当着公子的面,这个……他去年才当上衡城景秀楼主,不想成为任期最短的那一个。   偷眼望向越陌,越陌在……笑?   在笑就好。   青泪等人一出现,雅间之中立刻鸦雀无声。   那几个少男少女立即战兢兢站起来,低头噤声。其中有一个正在被裴回抓着手腕的少女,也花容失色,但不好挣脱,便保持着一只手被拉住的姿势站起,扯得裴回差点绊了一下。   司寇也站起,丝毫不带迟疑地中途换了话题:“……还是北地——啊公子您到了,我虽然不请自来,但是有缘故的,这位宁大侠是高手,又见多识广,我们聊得十分投缘,正在探讨北地熊罴抗打击……”   “……带上领巾。”   司寇意犹未尽,将领巾提到口鼻处,将之前的一大篇话缩成几个字:“司寇见猎心喜,先来结交。”   阿魏不敢怠慢,先一步站起:“公子有礼。”   宁芝夏裴回林虎峰一见越陌进来,也纷纷起身:“莫公子。”   越陌含笑点头,挨个招呼过了,道:“多日不见,大家在此处可还开心?需要什么尽管跟我说。”   听这语气,很是随意,显然都是熟人。   青泪欲哭无泪,这些真是贵客,自己挑选出来的手下可不该如此没眼色,他在越陌面前不好发作,回去以后……   林虎峰抢着道:“很好玩啊,我们聊我们的,挺热闹。容翔帮她们诊诊脉开开药。”他一见司寇进来,立即发现是位高手,立刻就要结交切磋,什么歌舞啊姑娘啊摸腰啊统统抛到九霄云外。   加上司寇摘了领巾,那话是成串成串往外冒,不亚于话本说书的热闹,林虎峰当然就凑过去了。跟着他的姑娘也要过去,他大手一挥:“不用不用,我们自己聊,你去陪容翔。”   姑娘闻言自然往裴回那边靠拢。   阿魏给宁林二人引荐了司寇,只说这是莫公子的得力助手,几人便坐下聊天,也都觉得旁边坐着个姑娘有碍交流,见裴回跟陪酒的少年说得一板一眼,照管王谢的少年因主人离座,无所事事,也凑上去问身体情况,便将另两个姑娘也打发给了裴回。   三女两男,围着裴回却并非讲的那风月之事,而是——药理。   起因很是简单,裴回看着歌舞,也不懂什么门道,旁边还坐着一个陌生人,于是他连吃吃喝喝都有些拘谨了。小金在旁,殷勤照顾着。即使客人寻不到话题,他们也不能冷场,因此就在酒菜讲解上做文章,一面细细将鱼刺剔了,一面引经据典,曼声吟咏。又在歌舞上做文章,指指点点此处唱得不错,此处却非绝响,要听楼中某某一展歌喉才是真正精髓。这架琴是楼里花五百两大价钱买下的,但根本算不上镇楼之宝……   裴回听他一样样分说,倒觉得过意不去,想了想,自己不知道该怎么打赏,出手少了让人家笑话,出手多了又是冤大头——虽说自从跟了王谢,他就没少了零花钱,在于飞庄更是几乎没有开销,攒来攒去,足有百两之多。但是一进景秀楼,发现这是个挥金如土的地方,心里不免嘀咕。   一听五百两银子买一架琴,更是觉得自己全部身家大约还不够打赏之用。   他想想,自己也没什么拿得出手的能耐,唯一就是懂医术,于是在小金又给他斟上酒的时候,一抬手,捉住对方执壶的手腕。   小金略微有些吃惊,他没想到这脸红面嫩的少年突然会如此大胆,但他毕竟此中老手,半分停顿都没有,右手已经将酒杯直接送到对方唇边,也不拿情话挑动,只轻轻柔柔地叫:“好哥哥,赏脸再喝一口么。”   裴回全身一个哆嗦:“你你你别这样我没别的意思就是想给你把把脉。”   “原来哥哥是杏林高手,哥哥真厉害。”小金口中说着,暗笑这少年真是太有意思了,逛青楼给小相公把脉……莫不是,打算看看自己有没有病?虽说是作这迎来送往的皮肉生意,这么直截了当……也罢,他什么样的客人没见过,少年模样儿还算不错,手段也稚嫩,看眉心聚而不散,大约还是个处子,想想自己也是赚了,于是继续笑容满面,“那哥哥看我怎么样?”   裴回沉吟片刻,正色道:“你身子不爽利,需要补补。气虚血瘀,早年应是受过暗伤,落下寒凉的病根——抱歉,你多大了?”   给男人把脉,把出“阳虚脉沉迟,阴虚脉浮细数”如此特征明显“纵……过度”的脉象,并不罕见,只是眼前这个少年看着和自己年纪差不多,身体里就有了积年暗伤,实在令人惋惜。   小金吃了一惊,能进景秀楼做这行的,谁早年没个不幸经历?眼前的这位客人,究竟是真不懂,还是故意拿话讽刺人?   他心中转念,面上不显,而裴回并不是很能察言观色,只觉手底下脉象有异,慌忙道:“抱歉你要是不愿讲我就不问了,这个是不能说的么?实在抱歉……我第一次来不懂规矩你别介意,我给你开个方子,现在尽量保养才好,能配合推拿按摩就更好……这里没有纸笔……”   小金定神,柔柔笑了:“谁说没有纸笔,容翔且等着。”——起初他问过姓名,要叫裴回“裴少”,裴回吓得抵死不肯,这才改的口。   作者有话要说:【荷包是有用的道具】   话说,你们为啥都对宁大侠逛青楼感兴趣……来个老梗   姑娘:帅哥喝酒不?(把酒送到宁芝夏唇边)   宁:(直接喝掉)   姑娘:帅哥吃菜不?(把菜夹到宁芝夏唇边)   宁:(直接吃掉)   姑娘:帅哥吃我不?(把衣裳!##¥!%……)   宁:谢谢不好这口。   姑娘:切,难得遇见长得端正点的,又是个钙!(准备穿衣走人)   宁:(拍一锭银子在桌上)别走,今晚你是我的。   姑娘:(转怒为喜)帅哥开窍了?   宁:你保持这样,在椅子上坐一宿。   姑娘:虽然你给了钱,而且夏天也不会冻感冒吧,恕我冒昧问一句……你是变态???   宁:抱歉,今晚屋里蚊香用完了。 ☆、第一百零二章 和老实人的搭讪方法   裴回便见小金起身走到包间立柜前面,打开柜门,捧出一套文房四宝,放在一旁几案之上——这是预备客人兴之所至挥毫题字之用。   小金皓腕轻舒,往砚台上勺了些清水,右手三指执定松烟乌墨,细细研磨,无名指曲起,小指微微上翘,左手微阖,牵住右手袖管,以免弄上污渍,还不忘对着裴回飞个眼神。   指甲修剪整齐,如三月桃花。十指修长白皙,柔若无骨。手腕弧度倾斜得也恰到好处,衬着竹青色衣袖,愈发显得莹润如玉。   举止动作连同眼神,都由前辈教过,对着铜镜一遍遍练出来,端庄而又柔媚。   他故意的。   可惜这俏媚眼却是做给了瞎子看。   裴回只抬了一下头,随意取过支笔,也不管狼毫羊毫兔毫兼毫,顺手拿来蘸墨就写。   小金微不可察地叹了口气,这小郎中是老实人啊。老板吩咐下来这间客人要好好伺候,一进来看他脸红不解风情,自己说的一些话,他倒是听得懂,并非不解而是不欲解,而现在人家对自己没那个意思,明显不能往床上伺候了,他便安安分分做个陪客罢。   研罢了墨,轻轻凑过来看裴回写字。   裴回的字没有什么颜柳欧赵的体,不过是方子开得多了,药名写得颇为熟练——这还是在春城以后多读多写练就了,以往是学徒的时候,都是听老师念完自己背,对上医书只认得五分而已。   “这方子有什么好处?小金上个月也曾叫郎中诊治过,没见有这味鱼腥草。”   夸奖人也是门学问,裴回这一笔字,贸贸然夸说写得好,那是肤浅奉承。   而能让人产生兴趣,莫过于在这个人的领域内与之进行探讨。   小金胡乱指了一味药,果然裴回就给他解释季节变化、药性生克等等,随后小金便不住点头赞叹:“原来如此,容翔懂这么多,好厉害!”   裴回笑笑:“客气了,你要是每晚能够行行针灸,效果会更好,没有条件的话,做做推拿也好。”   “真的?那要怎么做?”   裴回几笔在玫红小笺上画了一正一反的人形:“沿着这里……”比划了路线,又将手法说了一遍,毫不藏私。   “容翔,可以直接在小金身上示意的。”小金最后提醒。   “此处没有床榻,腰腹推拿就算了罢,搬个凳子过来,我去净手,你等我一下。”   裴回洗手回来,就见小金已经挨着他坐的椅子旁边,摆好了八角凳,裴回觉得相离太近,又让他往远处挪挪。   “把右腿抬起来,放我膝上。”裴回拍拍自己膝头。   小金道了谢,自怀中取出一块丝帕,展开了先给裴回垫在腿上。   裴回笑道:“你不用这么小心,没那么精贵。”   “万一弄污也是不好的。”小金解释,侧身坐下,抬腿。   “我手劲没那么大,不过你若是初次推拿,可能会有点疼。”裴回提醒一句。   “小金不怕疼。”小金笑笑——蓦地变了脸色,“啊……”   裴回听他说不怕疼,便放心使力一按他小腿,穴道登时一片酸麻胀痛,小金猝不及防,还没来得及捂住嘴巴,呼痛声已经溢出。   虽然压低了声音,还是有人听到。   “小金?你这是……”   裴回一看,是稍后过来陪王谢的少年,王谢不在,他无所事事,就一直在旁晃着。   小金一把将少年的手攥住:“梧桐你陪陪我——嘶……”疼得又攥了一下。   “痛则不通,通则不痛。”裴回解释,手往上移了移,“你看,小腿内侧比较僵硬,因此会痛……咦?大腿内侧就没那么僵硬,不痛吧?平时活动得好,也有推拿过么?”   小金连同梧桐心里统统在嘀咕:“可不是,做我们这行的,大腿内侧真是没少了‘被推拿’。”   裴回作了示范,见梧桐看得认真,便问:“要不要我也给你把把脉?”   “啊?梧桐可以么?”   在得到裴回的点头后,这少年也欢欢喜喜坐下让裴回探脉。   而此时另外三个少女被打发过来,难得见到这么老实的年轻人,虽说人家选陪客选的不是姑娘,那又有什么关系,就围着裴回,半是玩闹半是认真,你一言我一语的,请教身体问题。   裴回当惯了坐堂大夫,病人排队的情况每天都有,也没觉得什么不对,不觉便将这景秀楼的雅间,变成了医馆的大堂。   姑娘们再怎么问东问西,叽叽喳喳,裴回只要进入了郎中的坐堂模式,便一一从容应对。   原因无他,这小半年来,找他看诊的女子日益增多,他从一见姑娘就脸红的小先生,渐渐蜕变为妇科圣手,估计也只是早晚的事。这却是王谢当初没有预料到的。   这些少年少女,不仅软语温言,眼神儿也活泛,手底下更勤快,争着给裴回铺纸磨墨,端茶倒水,一时间裴回成了最为炙手可热的香饽饽,直到——   直到青泪看着这场面,揩了把汗,眼角那朵红梅都黯淡了。   越陌不以为意,听了林虎峰的话,笑道:“那敢情好,辛苦容翔了。难得出来玩,怎么又作上本行?”   “不、不辛苦,我也没什么能做的……”裴回有点紧张,毕竟越陌和刚刚出去的那个红衣少年一进来,整个房间的气氛就全变了,即使他不明白出了什么事,也感觉出别人的不自然——正捏着的腕脉蓦地跳的急促混乱,明显是有问题。   越陌不在意青泪,也不在意这些少年少女,只要他重视的这几人高兴,他就很是满意,看这场面一时间都冷场,便作势向青泪挥挥手:“有老板在,顿时就拘束了,不如老板先去忙罢。”   早有芍药机灵,准备好了座椅,奉上洁净杯盏,越陌挨着王谢坐下,将司寇粗略介绍给了王谢。   司寇就在方才,暗中窥探过这位王大夫,此时只很规矩地给王谢行礼。   王谢一听这位名叫司寇,眼神却不一样了,比旁人硬是多打量了好几眼。   他感慨的原因,实在不能与外人道。   记得上辈子跟他接触过的,繁露山庄的一个人,就叫司寇。   而那是个看上去三十多岁的女人。   王谢之所以印象深刻,因为当初第一次,有人带着二十多口子半夜三更私闯民宅,绑着他去诊治病患。   光是从马车上下来,去往病患的屋子,就蒙着眼走了一炷香不止。   病患躺在单人床上,即使盖着被子,也不过占了床的三分之一,真个是形销骨立。花白稀疏的头发贴在头盖骨上,眼窝深陷,面皮乌黑,看去就是一个骷髅。   被子下面的躯体也几乎是一具骷髅骨架,肉眼分不出胸口是否起伏,要不是心窝还有一丝丝热气,大约会疑心是谁从乱葬岗坟里刨出来的。   王谢看了这病患的情况,直截了当摇头。   然后那女人干脆跪下来,请王谢无论如何要救这个人,自己知道这样请郎中很冒犯,只要王谢救人,她自己的命就是王谢的,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如果王谢怀疑诚意,她也可以先付利息,自己身上所有部件,王谢要哪个她砍哪个。   当时王谢被这女子的破釜沉舟着实震撼了一把。   可惜床上的人毒已深深侵入五脏六腑,能活到现在,完全是外力吊着一口气而已。王谢直言相告,便是拼尽全力,最多可以醒来半个时辰,半个时辰之后,也就生机断绝了。   “他已经有十年没跟我说过话了。”那女人并没有思考很长时间,问,“多久能醒过来?”   “三天。”   “好,那就三天。”   王谢挤压出那人骨子里最后一点活力,终于令那人在第三天清晨张开了眼睛。   女人和那人单独在屋子里,不知道说些什么,只是在一个时辰之后走出,眼角稍微有些红色。   之后,那女人带着王谢来到对方墓前。   墓穴并没有封土。放了一具整棺,还有一具空棺。   她说:“你是个很厉害的大夫。”   她又说:“他在二十年前成为药人,神智就再也没清醒过,能在半个时辰里面,目光清明地看着我,听我说话,我已经满足了。大夫你要我的命,可以现在给你。”   说完了,她自己跳进墓穴那具空棺里面,看样子是准备自戕。   王谢要个女人的命做什么,他又没有救一人杀一人的嗜好。   而且这样执着而刚绝的女子,用大夫的话来说,其实精神偏执是……有些不正常的。   你跟一个不正常的人讲理,不是白讲么。   还是开导为上啊。   王大夫说着重复过好多好多遍的话,这话他也曾用来安慰自己:   “他死了,现在只有你念着他。”某个人死了,确实只有自己念着他。   “你若死了,这世上便再没有一个人记得他了。”是的,世上知道他,记得他来历与原委的人,也只有自己。   “那时候他才真正消失在这红尘人间。”自己不想让他消失。   “不如为他做点事情。”所以自己才会以他为名设立医馆,会有很多人念着他的名字。   女子本来已经合拢的眼睛睁开。   她仍然没有考虑很长时间,便道:“你说得对。”   然后干脆利落地从墓穴中跳出来:“走吧,先让你知道他。”   于是他知道这女子是刚刚卸任的司寇,死去的那个,是上一任。   那人也曾经叫做司寇,也是女人的义兄长。   嗯,对了,她的义兄长曾经也是整个山庄最有名的话痨。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为什么现在王谢认出来的人比之前多?因为之前他圈子很小,接触的都是无名之辈,现在地位高了接触的牛人就多了。而上辈子能找他看病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必须是牛人,才有人力财力阿鲁……   PS:   为什么没有宁芝夏广开后宫左拥右抱的小剧场……   ——机器猫有后宫CP么?有么?么?   【上面那句话画风不对】   严肃脸解释:后宫都是浮云,宁大侠志向是统领十万精兵,战场披靡!   十万喔,做后宫会累死的喔,一天一个都忙不过来喔。   【这句画风也不对…… ☆、第一百零三章 闲话家常顺便说媒   上一任司寇大概是因为办事不利,戴罪立功又出现了严重失误,自愿选择作了药人。   因为当时这女人还是个十岁小女孩儿,那人想赌一把运气,活下来。   他坚持了足足两年,不发疯,不昏迷。   直到再也支持不住。   后来女人长大了,竟然非常出类拔萃,以一介女流的身份当上了刑堂之主。   平生最大的执念就是这位义兄长。尤其是他用全部意志支撑两年神志清醒,为了她。   所以她也会拼命做到最好,她以为只有坐上刑堂之主的位置,才有机会救回他。   可惜,直到女人也卸任,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而女人觉得自己既然达到了兄长的高度,九泉之下,也可以给兄长一个交代。   所以,最后,破釜沉舟。   给王谢讲了故事以后,女子送走了王谢。   后来她继续在繁露山庄供职,当然她已经不是刑堂司寇了,而是去了物堂,物堂设立的孤部,专门收集各地孤儿弃婴。   “我要让别人也记住他,这样他永远不会消失。”   ——好吧,这种偏执总比要去自尽好多了。   王谢仔细端详着面前的司寇,企图将之与那具骷髅人联系起来。   当然他不会傻得冒冒失失就去问司寇“你有没有一个小你将近二十岁的妹妹”,但是他对于司寇的病症还花力气研究过。   现在看到活蹦乱跳的司寇,微微有些感慨,也是人之常情。   咳,身边还有个活蹦乱跳的越陌呢,感慨还未发生的事,真是杞人忧天。   宓王世子没有死,继承山庄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决策者不同,山庄的人员调动乃至将来可能的事件走向也会不同,现在操心未免为时过早。   司寇眼角余光看到越陌似笑非笑,心头就有些发毛了。   王谢打量完毕,看见越陌似笑非笑,心里到没有发毛。   他在桌子底下,伸腿勾住了越陌的腿,轻轻磨蹭。   于是越陌继续很温和地跟裴回说话去了。   王谢继续蹭越陌的腿,越陌借着桌布的遮挡,左手悄悄伸到桌子下面,拍拍他大腿以示安慰。   林虎峰一见越陌出现,就兴奋起来——没别的原因,司寇是莫公子手下,莫公子最好能同意他和司寇打一架,切磋切磋。   他现在还不知道风依涵与阿魏都是越陌手下,不过对他而言,知道或者不知道都无所谓,能打就好。   这么想着,林虎峰便直接问:“莫公子,我能和司侠士切磋一番嘛?”   司寇看了一眼越陌,又看了一眼林虎峰,还看了一眼宁芝夏。   其实他对宁芝夏更感兴趣一些,因为对方身上有他喜欢的血腥杀气。   越陌在公事之外,并不摆什么架子,笑道:“只要司寇愿意。”   司寇将自己想说的长篇大论精炼了一下,概括成一句话,道:“我是剑走偏锋的狠辣功夫,林侠士和宁侠士都可以一战,但是必然互有伤亡。”   ——不要觉得这句话很长,如果司寇不加限制地说,原话会足足长上十倍。   林虎峰跳起来:“你都没试过,我不可能不行!”   司寇想了想,用一种奇异的目光仔仔细细、上上下下、来来回回扫视林虎峰全身,仿佛透过皮肉将骨头都看一个遍,不时在对方身上某处停顿一下。   林虎峰登时觉得身上发冷,不由一抖:“你这是什么眼神?”   宁芝夏却明白了,也不说破,收回目光,伸筷子夹了片水晶肴肉,细嚼慢咽。   司寇审视一遍林虎峰,手覆盖在领巾上,看一眼越陌。   越陌不在意地挥挥手,只要司寇长篇大论不是对着他和王谢来的,都好说。   “林侠士,刚刚你的姿势里面一共有七处破绽,包括左颈、左肘、右肩、右前臂、第五节脊骨、腰眼和右小腿。我们来一条条分说。如果我猝然发难,以手中筷子飞出击你双目,你要么闪身躲开,要么抬手自救。前者,我会出手击中你左颈,后者,我牵制你左肘。彼时,你若足够迅速,自当逃开,而我掌中有利器,你受伤在所难免。而你若硬抗,以攻代守,也自然会血溅三尺。接下来我们说右肩和右前臂……”   王谢一边听,一边看着越陌。   越陌有些无奈地笑笑:“司寇说话一向严谨细致,不觉便有些琐碎。他经验见识都是一流,也善于照顾人,独自一人将义妹养得温柔知礼。家里就他兄妹二人,他今年三十出头,没有婚配,我觉得年纪长些的比较疼人。”   ——“温柔知礼”?王谢想想自己遇上的那个果决的女人,觉得越陌的评价有些不妥。   还有一样不妥。   “年纪大些小些不重要,会照顾人是最好,唯一一点是,他以何谋生?会不会有危险。”王谢强调。   “这个你放心,我只是拿个范例来比一比,人选有很多,最后还是要看容翔。”   裴回旁边坐着,一头雾水,听到与自己相关,更加不明白了:“天涯公子,重芳大哥,你们在说些什么?我都听不懂。”   越陌笑道:“想让容翔多交些朋友。”说着又故意瞄了一下王谢,“重芳的愿望,我必然会努力达成。”   裴回目光在越陌和王谢之间移动,还是不太明白。   越陌补充道:“况且几日不见,容翔又和我生分了,我得做点什么才是。”说着夹给裴回一筷子豆芽,“这里做得不家常,将来你尝尝我的手艺。”   裴回一脸惊讶:“莫公子会做菜?家常菜?”   越陌笑笑:“容翔不改称呼,可休想吃我做的菜。”   “……天涯大哥……”裴回有些发憷。   在于飞庄他还自在点,越陌虽然言行举止看着并非常人,但好歹受伤虚弱,窝在王谢院子里,吃东西也好说话也好,没见他跟别人怎么发号施令端架子。而今这一露面,包间里陪酒的少男少女都战战兢兢,明显这位莫公子来历不凡,他登时就将初见面发现对方痊愈的喜悦压下来,小心翼翼拉开了距离。   谁知道越陌窥破他心思,竟然一直在说家长里短的话,还不是生搬乱套。   越陌介绍:“文人雅客常常将豆芽、笋、蕈类,称为素菜当中三种最为洁净的东西,所以做法多以素食。只是他们讲他们的风骨,平常人家哪有这些讲究,豆子便宜,一把豆子发成豆芽便是一锅,颇为实惠,加些肥猪肉一炒,有荤有素尽可下饭,才是真正居家过日子啊。”   ——听听这话,有理有据,裴回毫不怀疑对方会做家常菜了。   王谢却知道越陌说的,其实是他经历过的,那时候家里很穷,燕华就常常做炒豆芽,能加点瘦肉就已经是很不错了,肥油渣那是休想……   这么一回忆,自己就又心疼起来,照方抓药,桌子底下伸手过去,拉过越陌的手,轻轻握着摩挲。   越陌跟裴回说着话,有一半心神却一如往昔,仍然在王谢身上,回头笑着招呼:“重芳也要尝尝才好。”   手中暗暗回握,让他放心。   这边司寇拉拉杂杂说完一大堆,林虎峰到是听得津津有味,时不时打断他反驳,司寇也不恼,继续稳稳当当往下说,丝毫不乱。   虽然口中头头是道,丝毫不乱,心里却是震惊不已。   正如只要王谢在场,越陌心神至少有一半分在王谢身上,司寇的注意力自然也时刻关注自家少主,而他听到了什么?   ——“天涯大哥”!   ——家常菜!   ——还有自己?   前两样虽然有些惊讶,毕竟少主经验丰富,若想放下身段与人交好,还是相当平易近人的。   但是说起自己的情况甚至家境,又是什么缘故?   而且,什么叫“年纪长些比较疼人”?   听着就好像媒婆舌灿莲花给两家扯红线。   况且能像小妹一样,陪着自己设计刑具的女人……实在太少太少了。   司寇心里打着鼓,先把一大段话跟林虎峰说完,转过头继续对着越陌声明:“公子,司寇没打算成家,首先是更喜欢现在的工作,每天研究花样还来不及,对接宗传代没有兴趣。其次是因为职业关系,不常在家呆着,有没有老婆并不重要。第三,家里有小妹,小妹很好,不想弄个嫂子指手划脚……”   越陌一边点头,一边笑着把话题岔开:“虎峰,你二人商定出胜负了?”   林虎峰大力点头:“这位司大哥真不是一般的高手,眼光好毒辣!都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拼着受伤,我也一定要跟司大哥比试一场!”   越陌笑眯眯道:“倘你能说动司寇,明日我安排地方让你好好尽兴,如何?”   林虎峰很兴奋地围着司寇说话去了,越陌这边又清静下来。   裴回这才后知后觉——起初越陌向王谢提起司寇的时候,他觉得不对,随后被越陌拿家常菜话题给岔开,也就没注意。可司寇转回头来认真解释,他又将这个不对劲儿想起来了——拼命给王谢使眼色。   王谢和他中间隔着一个越陌,便是咬耳朵也够不到。   裴回做得这么明显,越陌便微笑着,打算起身告便,好让他俩说悄悄话,动了动,却没站起来——王谢在桌子底下,拽他手,不肯放。   显然是想当着越陌的面把话挑明。   越陌微微一笑:“容翔,可否借一步说话?”   他有另一种方法。   ☆、第一百零四章 不同的苦恼   裴回脸皮薄。   越陌扫了一眼这包间,人数不少,说私房话委实不好。   于是他邀裴回出来说话。   菲菲见他出门,便要跟随,也被他拦住,只向芍药借了个空屋说话。   这间屋子并不大,适合二三人小酌,布置得便没那么富丽堂皇,而是按文人清客雅庐的样式陈设。   裴回便坐在桌旁,越陌给他倒了杯香茶,自己也斟了一杯,没有对面而坐,而是坐在他身边。   裴回完全不明所以,跟着越陌进门,坐下,接过茶盏,疑惑不解。   但是越陌只一句话就令他从椅子上跳起来,差点撞翻了茶水——   “容翔,你是断袖吧。”   不是疑问而是肯定,目光犀利,语气坚决,一股危险气息扑面而来!   裴回心扑通扑通跳得厉害,一时间只能想到两件事:莫公子这是什么意思?他怎知道的?   越陌并没有让裴回胡思乱想太久,继续微笑着道:“只有你和重芳身边,陪酒的是小子,而不是姑娘。”   原来是这么个原因,裴回定定神,试探问:“这个……我是断袖,怎么了?”   虽说平日绝不张扬,可他也从不羞于承认自己是断袖的事。莫道此刻越陌面带微笑,便是一脸嘲讽讥笑,他也不打算改口。   越陌当然不可能一脸嘲讽讥笑。   就见越陌眼中露出“果然如此”的神色,拍拍椅子,叫裴回重新坐下,凑近了低声问道:“我还知道重芳也是断袖,看你们俩……应该不是一对儿吧?”   裴回惊呆了,他是该赞同莫公子观察入微呢?还是赶紧澄清别乱点鸳鸯谱呢?   越陌望着他呆愣愣的表情,“误会”了,皱着眉头:“怎么,我猜错了?”   “不不不,没错没错我们不是一对儿他是我哥哥的良人我是他小舅子而已我们彼此都没有那个意思。”   小舅子……越陌暗暗有些小得意,没表现在脸上,只点了点头,眉毛却没有舒展开,追问:“听说,容翔的那位哥哥,故去了?”   裴回不情不愿地点头:“嗯。”   越陌叹了口气:“那就不好办了。”   裴回心中纳闷,莫公子的话,怎么不着边际,越来越难懂?   越陌脸上神色变来变去,踌躇许久,才放软了声音:“容翔,我有件事请教,你务必思虑周全了再答复。”   “莫公子……有事尽管说。”   越陌也不去纠正裴回再次生疏起来的称呼,拉起裴回的手,严肃而诚恳地道:“你介意我追求重芳么?”   裴回被这么一问,刚刚缓过来的一口气又“簌”地卡在喉咙,出不来进不去的。   而且一阵轻微的痛楚从越陌拉着自己的手上传出,掌心湿漉漉的,裴回自己没流汗,可知对方有多不安。   裴回惊讶越陌看似镇定实则紧张的表现,更是吃惊这个突兀的问题:“为什么问我介不介意?”   再看越陌,两颊竟然泛起了一丝丝粉红,小声解释道:“容翔是小舅,重芳很在意容翔的想法,如果容翔不愿,他无论如何也不会同意的。”   刚刚还气度从容的越陌,此时期期艾艾起来,真有几分可怜意味。   “你……”   衡城有宵禁。   王谢一行人到烟花巷景秀楼,无论成不成其好事,夜间都只能留宿,回不去客栈——当然高来高去能避过巡防耳目的另算,越陌动用他的印鉴也另算。   但是越陌并没有动用他的力量,景秀楼还能管不起这几个人的食宿么。   更重要的是,越陌肯放他们就这么走么?   他们出发,客栈里还有十来人休息。王谢临走前给大家放了一天假,连日奔波,难得到了大城市,歇一天出门逛逛不是挺好的么。是以今夜众人都不约而同早早睡下,就等着明日一早出门玩耍。   尤曲铁例外。   他半躺半坐,在自己房间里,借着灯火之光,继续刻他的字。   这已经是他刻的第四十七块板子了,字形起初歪七扭八零零散散,一张木板顶多刻百十字。   而现在这块木板上,清清楚楚地排列着字迹工整,横平竖直,行列分明的三百余字。   两腿大张,牢牢固定木板,小刻刀的手柄摩挲得发亮,手指有几处细小伤痕。   就这短短几天,尤曲铁成长速度飞快。   他要早日恢复。   他要重拾武功。   他要报仇。   他要继续在帮中效力。   他,不是个废人!   “啪啪”门响,熟悉的脚步声,一碗药出现在视野之中。   尤曲铁抬起头,道了声谢。停一停,将小刀顺手放在枕边,接了药碗一饮而尽。   停一停,发现没有接过药碗的时候,才醒悟。   总觉得右手还在,可以挥动,现在还没有完全习惯一只手的生活。   来人冲他点点头,收回空碗,指指桌上更漏。   “我再过一会儿就睡。”   来人把碗放到桌上,转身回来,双手捂着木板,看样子是不许他下刀。   尤曲铁笑了:“拿你没办法,好吧好吧,我去睡就是了。”顿了顿,问,“今天有没有我的信?”   那人摇了摇头。   “师父师兄也不知怎么样了。”起先几天还是有信过来,最近音讯全无,他心里有点着急。烈阳帮在衡城也有联络点,他请人去送信,却发现联络之处几天前突然人去楼空,心里隐隐的忐忑。   那人比划:“那养好伤去找他们。”   “嗯,一定。”   那人才满意地将木板从他两腿之间抽走,刻刀也收走,看对方躺下了,便吹熄蜡烛,轻手轻脚退出去。   ——尤曲铁早就不要人在他屋里守夜,坚持一切锻炼自己的机会。   对方终于睡觉了,今天又可以好好休息了。   小暗探三零二一边往回走一边想。   只是对方想找的人,可能已经都不在了吧?   三零二一个小小的探子,自然无权得知上层决策和执行情况,但是他也明白,但凡入了山庄之眼,不搅个天翻地覆那是绝不罢休。   烈阳帮知趣还好,若不知趣,尤曲铁到时候恐怕只有两种选择,一是拼死到底,二是默默屈服。上边留他一条命,意在威慑,威慑过后管他死活呢,就待尘埃落定之后,看他还有没有用,有用当然是留着,如果没用了,他又老实屈服,三零二也没事可做,任务完成,若是不老实,奋起反抗……   杀。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只是看对方这样子,将来没用了,杀掉的可能性更大。   而已经成为“半个死人”的尤曲铁躺在床上,也在想,这个小哑巴为人真不错啊。照顾他吃喝穿戴行动坐卧,眼里头一点怜悯同情都没有。   他现在最为讨厌的就是别人目光落在空荡荡袖管之后,冲着他露出同情可怜的眼光了,有什么好同情的,自己技不如人罢了!   还是这小哑巴懂事,就算知道他一只手做事会费劲,也从来不主动帮他弄,只是凑过去蹲在地上看着他,等上好一阵,他实在做不来,小哑巴才会伸手帮忙。   这兄弟也不知道江湖哪一路的,等自己完全痊愈以后得好好谢谢人家。   还有,怎样才能联系上帮里呢?一念及此,尤曲铁不由苦恼了起来。   三零二直接被王谢安排照管尤曲铁,一举两得,既达成了就近监督的任务,也达成了照顾病人的目的。   尤曲铁,乃至王谢队伍里的人,都只道三零二是咽喉受伤过来求医的江湖人士,跟着照顾病人,不过是因为欠了王谢医资诊金药费,只得一路同行,以身抵债。   三零二回去写完了密报,皱眉沉思。现在尤曲铁的情况,没什么好报,他并不是为了这个而皱眉。   今天大家都出去,风依涵叫他陪小康玩一阵,虽然他不能说话,小康还是听着动静扑上来,不吝给了他好几个吻,他觉得按照普通人的思路,应该给小孩子买点礼物,可是送什么好呢?   三零二带着点小苦恼,也睡去了。   同样带着小苦恼的是裴回。   他当然不肯要一个少年陪他睡。   这不是他苦恼的原因。   因为无论王谢还是越陌都很体贴地保证,让他放心,房间里无论是少年还是少女都没有,只会有他一个人。   他也不是因为越陌提出的请求而苦恼。   王谢形销骨立的情状他见过,真正令人心疼,若真有个人能让王谢重新振作,他求之不得。   莫公子在于飞庄疗伤的时候,王谢似乎开朗了好些呢。   看样子明显是莫公子先动了心思,只要能一心一意对王谢好,王谢又能接受的话,他想不出为什么要反对。   莫公子应该是很认真的吧,在展开追求前还特意问过自己的意见。   他刚刚表示不反对,就见莫公子双眼“刷”一下子亮起来,感谢过后,紧接着拜托自己去旁敲侧击一下王谢的意思。并且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他喜欢王谢,想对王谢好,虽然有点能力,也有点手腕,可是怕王谢误会他依仗权势压人算计人,反而起了隔阂生疏起来,所以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能得到裴回的支持,他才觉得有些希望。   再有权势,再有风度,遇上了心仪之人,还不都是小心翼翼患得患失的?裴回登时就心软了,答应去打听打听。   只是自己嘴笨,试探得太过直白。他和越陌返回包间,散席了,大家各自回房,他就去找王谢说话。还没说上两句,王谢好像就明白他的来意了,笑着拍拍他的肩膀,说自有主张,将他请出了房间。   既然王谢心中有数,裴回自然不苦恼这件事。   他一边往自己房间走,一边苦恼的是——莫公子告诉他,作为讨好他的手段,自己手下有不少俊杰,他喜欢什么样的都可以随便挑。 ☆、第一百零五章 羞答答的主动献身   “我?随便相看?”裴回当场傻了。   他这才后知后觉,想到一个问题:“莫……呃,天涯大哥,虽然这么问很冒昧,可是……我能不能知道……你是做什么的,为什么会有很多手下?”   “我是个少庄主,重芳在于飞庄做什么,我也差不多——扩建庄子、赚钱、招揽能人、不让别人踢馆之类。”越陌早就想好了如何解释。   ——这个解释,严格说来,真个一点错处也挑不出,繁露山庄不就是为国家招揽人手,充盈国库,打击不良势力的么。   “庄中所有人都是登记在册的,因此我才敢和你打这个包票。”越陌说完,还笑眯眯鼓劲,“起先我是存着些私心,想让容翔多交些朋友,这样儿我就能趁你注意力分散的时候,跟重芳拉近一些关系。后来改了主意,要是你也能帮着我一起追重芳就更好了。容翔,那些青年俊杰真的一个都不打算见?要不我先拿画像过来给你看?”   裴回连忙摆手:“这个要看缘分吧,强扭的瓜不甜。而且,我对容貌也没有什么太高的要求,人品好,还有性格和我比较搭配,最重要。”   “容翔放心,我绝不会拉郎配。”越陌信誓旦旦保证,“你们互相看对眼,我才好撮合不是么?”   “那……那就先谢谢了,不过我真的不着急这个,顺其自然就好。”   “是的,顺其自然,但是也要把握机会啊……”   没想到越陌在征求他意见之后,又把话题扯到他寻觅良人上。   出了王谢房间,裴回打开隔壁的门,一进去,便不由小小惊叹出声。   怪不得景秀楼是销金窟,贵有贵的道理,这房间一看便十分的精美华贵,墙角手臂粗的蜡烛将房间照得十分明亮,而且不知怎么设计的,烛台竟然无烟,四壁悬着漂亮的花草侍女图,博古架上或大气或精致的小玩意,会不会价值连城?   裴回只敢靠近了看,都不敢摸,生怕摔坏了赔不起。   好大的床!   好精致的幔帐!   床后面还有浴室!   裴回一瞬间被震惊。   洗漱完毕躺在床上,之前的苦恼统统忘掉了。   ——如果能够预料,裴回就会知道,与其苦恼以后的“拉郎配”,还有一件令他更加苦恼的事情,在今夜等着他。   “……所以这就是容翔二次入席后,有些怪异的原因?”   王谢懒洋洋躺在床上,毫不客气地枕着越陌大腿。   “大概是的。”   这张床足够大,可并排躺上四五个人;又足够结实,便是这四五个人一起打闹亦不会吱呀作响。   又因为是在景秀楼最好的房间,在大床后面还藏着一个不易察觉的小门,推进去便是浴室。   裴回在找王谢说话的时候,根本没注意到床后面有什么动静。   王谢急着请裴回离开,恰恰就是因为床后面没什么动静。   裴回一走,小门便打开,越陌笑吟吟的脸孔从床后晃出来:“如何?”   带着一丝丝湿气。   明明在包间门口分手时,芍药引着王谢等人往东,越陌带着菲菲往西。   结果他们这一行人走了好长一段路,绕来绕去终于到了一处走廊,分别进了各自房间后,王谢刚刚关上门,就听床上传来低低的笑声。   一探头,越陌赫然盘膝坐在床头,仅着中衣。   王谢欣喜之下,还没走上一步——房门就被敲响了。   裴回在外面,一边敲门,一边问:“重芳大哥,我有点事可以现在跟你说说么?”他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自然想着赶紧把越陌的嘱托完成了。   王谢一愣的功夫,越陌飞快下地,晃到床后面,回头挤挤眼睛,推门便进去了。   裴回果真不太会旁敲侧击,王谢一听就明白怎么回事,只是他现下和没心思与裴回促膝长谈,急匆匆应下,急匆匆将人送走,然后——   “你呀……”王谢门扇一合,闩上,笑着摇头,“容翔这关,过得倒是容易。”   越陌重新盘膝坐在床上:“由我开口,总比由你开口强。”   ——越陌先跟裴回提出来,属于别人主动追求王谢;若王谢先向裴回说明,属于王谢主动追求别人。   事情其实是一样的,但是听起来就不一样了。   前者事成,裴回会认为越陌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王谢值得被人关照;后者事成,虽然不怕一万,就怕裴回以为王谢移情别恋太过迅速,之前你侬我侬转眼新人换旧人,负心薄幸,心里梗着刺。   王谢也明白这个道理,一面表示赞同,一面毫不客气地上了床,枕着越陌的大腿,把头埋进去,两手张开环抱对方柔韧腰肢,享受久未有过的良好温暖。   越陌乖乖坐着,道:“听说前阵子,重芳大力夸奖了容翔的长处。评价精准,目光犀利?”   ——其实“听说”也不过听王谢自己说。   “容翔缺乏些自信,他出身卑微,容易看轻自己。”王谢道,“再怎么说也是我于飞庄管事,医馆的首席坐堂大夫,年轻有为,我得让他习惯抬高自己身价,免得随随便便什么人一开口讨好,再做点小意奉承暖心窝子的事儿,就把他勾了去——你也帮我盯着点儿。”   “那是自然——听说,重芳还想将虎峰和容翔凑一对儿?对虎峰的评价如何呢?”   “至少虎峰知根知底,只他不是断袖,容翔更没那个意思。虎峰啊……毛毛躁躁大大咧咧,心直口快,侠肝义胆。”   “毛毛躁躁是小事,侠肝义胆……唉。”   侠肝义胆确实是很大的优点,但是做兄弟和做爱人相比,就不够看了。   ——因为做朋友合适的人,往往会亏待了爱人。他对外侠义,挥金如土了,一家老小喝西北风么?他对外侠义,快意恩仇了,伤了残了最辛苦的还不是家里人?都说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大街上断手断脚的可以出门,不穿衣服谁敢出门?   “……芝夏兄?如何?”   “冷静,狠辣,恩怨分明有担当。”   “我是说他和容翔?”   王谢一愣,立刻道:“他只向往沙场征战,完全没那个打算。”   ——重点不在于宁芝夏的打算,一开始性别就不对。   “那……越天涯呢?”   “越……”王谢瞅着越陌,脸上大有“我就在这里你要跟容翔凑作对儿?”的惊恐。   越陌笑吟吟与他对视:“我说的是,连同我一起评价了罢?”   于是王谢拉长声音“喔”了一声:“越天涯这个人啊,好处太多了,而最大的长处便是——他喜欢王重芳啊。”   听了这句话,越陌“腾”地整个人又都红了。   隔着中衣,王谢完全感觉得到他的温度,还有砰砰砰的心跳声。   “害羞了?”   ——这个时候还问这种问题!   越陌动了动腿,让王谢起来,赶他:“快去沐浴!”   王谢不动:“一起?你这么快就洗完了?都没有洗头发。”   越陌犹豫一下:“因为……洗头发费时间。”   “这么急干什么?”王谢诧异,直起身,一边下地一边问。   “干……”越陌懒洋洋往床上一躺,“少爷觉得这么急干什么?”   干什么?干……?   都道小别胜新婚,更何况小别之前自己一直伤着,没法做一些事……   王谢一下子呆住。   随即挑眉,惊讶地吹了声口哨:“好啊!”   再看越陌,说出那句话以后,已经羞到无地自容,顺手拉过被子,抖开蒙在头上,胡乱挥了下手就装死不动了。   王谢见对方这幅缩头鹌鹑的样儿,自己美滋滋哼着小曲儿,三下五除二宽衣解带,冲到小门里面去沐浴。   听他脚步声消失在小门后头,越陌这才拉开被子,双目怔怔盯着床帐上面富贵攒花图案,微不可查地叹了口气。   心跳如鼓。   王谢洗的也很快——开玩笑呢,越陌就在床上,摆出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暗示得太明显,他再不解风情就可以赶紧找块豆腐撞死得了。   只是越陌素来面嫩,今日怎么如此急切?   沐浴出来,发现屋子四角的蜡灯还有桌上烛台都已经熄了,只余一盏莲花罩灯,一屋昏暗。   床帐已经放下,里面半点响动都没。   王谢走过去掀开帐子,床的内侧,越陌端端正正躺着,呼吸平稳,似乎……已经睡熟?   果然还是一天奔波累了么?   王谢虽有小别重逢的欣喜,也没到非要摇醒人家的地步,对他来说,两人能像从前一样安稳共眠,也很温馨舒适了。   既然对方睡着,王谢便轻手轻脚在越陌身边躺下,按照之前的姿势,把人往怀里搂了搂,也合上双目。   ……   这双手是怎回事?   灵巧地伸进了中衣,一路……点火?   王谢错愕地睁开眼睛,越陌的头快埋进他胸口里了,双手却是未停。   往昔被迫着学过练过,恨不得丢掉,甚至想把双手砍掉不要的技巧,此刻开始,忠实发挥着其应有作用。   王谢双眼“唰”地亮了,一个翻身把越陌压到了身下。   越陌腾出一只手,往大床内侧一划拉,把先前特意佩戴着的茶色荷包抓了过来。   随身荷包鼓鼓囊囊的原因,是里面装了一小盒膏脂,以查验为名,向青泪要来的、号称最好用的……   ——嘀!   主线任务:羞答答的主动献身GET√   王谢拾取用途明确的顶级膏脂X1   王谢拾取制作精美的完整中衣X1   王谢拾取脸红心跳的热情越陌X1   负距离接触正在循环接触中,请稍后……   任务完成度:1%,5%,20%,50%,20%,20%,20%,20%,20%,60%,30%,30%……100%!   ——嘀!   恭喜您!越陌好感度100%,恭喜您激发隐藏任务:第二次负距离接触!   任务重新载入……    ☆、第一百零六章 爱之初体验   “容翔,容翔!”   一连串急促压低的嗓音,将睡着的裴回,硬生生从周公那里招了回来。   一睁眼,黑暗中矇眬看到一个大大的脑袋。   “谁——”裴回大吃一惊,登时睡意全无,张口欲呼,对方赶紧捂住了他的嘴,声音压得极低:   “容翔,是我!”   裴回松了口气:“虎峰?”   林虎峰仓皇失措地道:“我没办法了,只能撬门过来找你了——哎呀你这屋里怎么这么黑?”   “睡觉呢,当然吹熄了蜡烛再睡。”这也是景秀楼最好的房间之一,自然考虑到声音和光线等因素,拉上窗帘吹熄蜡烛,屋里便十分的黑暗。   裴回打了个呵欠,揉揉眼睛,起身趿拉着鞋子,拿起桌上火折子一晃,见烛台上三根残蜡,便拔掉蜡头,寻出崭新的蜡烛一一点了起来,鼻端萦绕若隐若现的香味儿,想是景秀楼所特制。   这才发现林虎峰衣冠不整,连腰带子都没系上。   “虎峰你——怎么了?”裴回本来想问“这么晚找我作甚”,见了这身狼狈,不由惊讶。   林虎峰一把抓住裴回的手,紧张地问:“咱们是不是好兄弟?”   裴回愣愣点头。   “我要是得了病,你不会告诉别人吧?”   裴回一听这话登时也紧张起来:“什么?你病——”后半句话没说出来,又被林虎峰捂上了嘴巴,告诫:“小点声!”   “唔唔……”裴回连连点头,林虎峰才把手拿下来。   “你手那么粘,还有味儿……”裴回小声抱怨,忽然瞪大了眼,抓起林虎峰捂他嘴的那只手,凑到灯底下仔细一看,不由一摔手,怒道,“你也不洗洗就跑出来了!”   林虎峰生怕裴回不理他,胳膊一伸,赶紧把对方圈到自己怀里,焦急地道:“是是,都是我不对,我这不是着急么,好兄弟别走啊,你先给我看看病行不?看完了以后我任打任骂认罚还不成么。”   裴回冷不丁被他一拽,差点儿摔对方身上,在对方怀里被用力抱着,这么大的劲儿,压根没觉得对方哪里生病,挣扎着道:“行了行了,你先把我放开,告诉我你哪儿不舒服,得了什么病。”   林虎峰自动自觉地把手送上叫他诊脉,支支吾吾地道:“男、男人的病。”   “嗯?”   裴回一哆嗦:“男人的……病?”想起林虎峰的叮嘱,压低了声音,问,“难道是起不来?”按着脉门,沉吟,又否定了自己的猜想,“不是啊,明明已经出过了。”脉象明显有点急促,或者说,剧烈,但确实不是有病的征兆,想是一路过来太紧张。   林虎峰哭丧着脸道:“出是出过,可是太快啊。”说着,顺手把自己衣裳往两旁一掀,自暴自弃道,“你自己看吧。”   裴回转身往床后面走,林虎峰赶紧拽住:“容翔别走啊,你还不看看,要干什么去?”   “我哪儿也不去,拿块布巾垫手,好给你检查。”男人的病事关尊严,求助的又是林虎峰,裴回自然要认真对待。   “你帮我拿蜡烛,别滴到自己身上。”   裴回说着,取了两条手巾回转来,单膝跪在林虎峰跟前。   一条手巾打湿,先给他擦干净,另一条垫在自己手上,从根到梢仔细检查了林小虎,翻开前头看了看,问:“你说的‘太快’,有多快?”   林虎峰一只胳膊死命捂着脸:“我告诉你容翔,你要是敢笑话我,咱俩就绝交!绝交!”   “我笑话你做什么。”裴回正经道,“有什么好笑的。大夫笑话病人,一点医德都没有——你蜡烛都偏到什么地方去了?赶紧拿好,说罢。”   林虎峰把胳膊抬起一点点,从缝隙中窥到裴回果然脸上没有笑容,这才重新举好了蜡烛,任裴回翻看自己的小兄弟,一边老老实实说:“我、我都没进去——”   裴回手顿了顿。   “……她摸我,也让我摸她,亲我,也让我亲她,还脱我衣裳,让我脱她的。那身子特别软,也特别热,真是细皮嫩肉香喷喷的……”林虎峰形容,“话本是怎么说的来着,有好几句诗,什么温泉,什么凝脂的,我没记住,反正就是那样。”   “那不挺好。”裴回回应。   “一点也不好!”林虎峰悲愤了,“话本上说梅开七度一夜九次!”   裴回闷笑,手上抖了一下。   “她爬到我上面,我被她蹭啊蹭的,迷迷糊糊,头昏脑涨,然后捏着她的腰就出了!出了以后就起不来……就过来找你看看病得严不严重。”   “这个,芝夏大哥没教你么?”   林虎峰愤愤地道:“之前说我功夫未成,所以不教。今天见我拉着姑娘进房间,也就笑笑,说有姑娘教就省事多了,让我玩得尽兴些,还让姑娘别忘记给我包个红包,然后,他、走、了!”   包红包……裴回抿嘴乐,看来还真的是林虎峰第一次啊。“那你不找他去问?”   “可是你是大夫啊,找专业的解决才合适啊。”林虎峰说的理所当然。   “你也看看医书,少看点话本。七度九次之类,特别伤身体,而且不算吃药的话,几乎没有人真的能七度九次。一夜三四次,已经很是条汉子很厉害了,即便那样也不能天天做,做多了伤肾。芝夏大哥叫你功法小成之后再泄元阳是很有道理的,年纪太小,肾水不足,也伤肾,人老得快,冬天怕冷夏天怕热,春秋季怕风邪,总之是不好啦。我见过好几例,都是要争一口气,乱吃了许多药材,结果一晚欢愉,尽兴不假,之后一个月都只能弯着腰走路。”   本着自己比林虎峰年长,又是大夫,裴回很认真地给对方讲道理提建议:“玩玩花样助兴就可以一夜三四次,你去问那姑娘,她肯定会告诉你。只是你要留意,一些花样也伤身体,需要控制。”   说起这方面的内容,裴回并不像一般人家,觉得如何羞于启齿。一方面,他是大夫,从当学徒开始,见过的没有一千八百,三五百也是有的,相较那些歪瓜裂枣,长脓包流黄水,生疮生疽色彩斑斓的物件,林虎峰这个无论颜色形状还是功能都十分健康正常。   另一方面,他自己几乎把两本“那种书”都背下来了,本着大夫钻研的精神认真揣摩过,又跟着王谢学了不少养生经验,两相结合,纸上谈兵绝无问题。   现在是跟林虎峰、他要照顾保护的人、面对十六年人生之中的第一次、以为自己得病不行了的好兄弟,交待事关男人面子和尊严的重要大事,他当然严肃认真。便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地,将注意事项絮絮叨叨地说了个透彻。   “当初是你告诉我看看话本,就知道男人和女人该哪样儿了啊。”林虎峰不管裴回后头说了什么,控诉道,“你又骗我!”   “没有没有,我没骗你,话本上说的男人和女人怎么做,那姑娘是不是告诉你了?只是次数做不得准。你是第一次跟姑娘做?平时自己可曾动手过?”   “没有,什么叫自己动手?从十三岁开始,有时候它会自己起来,然后慢慢消下去。大哥说男子长大成人就会这样,这很正常,我也就没管。可是谁知道现在它跟平时一样,也只起来一次!”   “不是起不来,每做一次要缓一阵才能起来。”裴回忍着笑解释,“第一次做的话,没经验都会很快,算不了什么,你没病,回去再跟那姑娘蹭一会儿——她人呢?就让你这么跑出来了?”   “这么丢脸的事儿我哪敢让她知道,发现起不来了,就把她打昏了。”   裴回为无辜受牵连的姑娘暗暗说了声抱歉:“……好吧,你闭上眼,想着你们俩刚刚互相摸来摸去的样子,自己摸自己。”   “摸哪里?”   “你说哪里?”裴回把林虎峰的手搁到林小虎上面,摆了个姿势,比了个动作,“这样,你自己来。”   “要多久?”   “这要看你想什么,想多久。”裴回站起来,洗把手,“你慢慢弄,我去睡了。”   “喂!你不能不讲义气!”林虎峰伸手去拽裴回,很顺手地一搂腰,又把裴回拽怀里了,“做事有始有终,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啊,你不看着点,万一我真有问题呢?”   裴回用力推他:“没听过自氵卖还要硬拉着别人在旁边看的!这么私密的事,得关起门来自己做!”   “可你是大夫啊。”   裴回无奈:“大夫都说你没病了……”   两个人拉拉扯扯,推推搡搡。裴回穿着中衣,林虎峰可是空门大开,小兄弟还在外面,被衣料这么一来回磨蹭……   “哎哟,容翔你看,果然起来了!”林虎峰一手拉着裴回,一手指给他看。   “就说你没病,这不是挺好的,赶紧回去,看那个姑娘醒了没有,然后再继续,一晚上次数不要超过三次。我睡了啊。”裴回推着林虎峰拉开些距离,打个呵欠。   他是真困了,林虎峰半夜三更把他叫醒,又虚惊一场,现在瞌睡虫儿不住的在脑子里乱飞乱撞。   “不行不行……”林虎峰就是不放手,裴回偏走得急,趿拉着的鞋子后跟被林虎峰一脚踩住,裴回没反应过来,就觉天旋地转,两个人踉跄了几步跌成一团,撞在墙上发出好大的响声,挂着的一副牡丹图“咚”地掉在地上。   “啊疼疼疼!”被这么一撞,林虎峰顿时捂着下面,蜷成了虾子。 ☆、第一百零七章 这边误会那边安心   裴回也慌了,赶紧撑起来:“怎样?怎样?”他见过一次断裂的小兄弟,王谢操刀给接上的,足足花了六个时辰。   当然此后王谢的名头在明面上并不多张扬,而暗中找王神医的人那就渐渐多起来了,他收银票收得手软,感叹男人果然舍得在这上面花钱。   现在裴回来不及多想,伸手去掰林虎峰的手腕:“我来看看……”林虎峰疼得紧捂得严,他哪里掰得动,当即起身拿来一条沾饱冷水的手巾,“你赶紧先冰一下!”   “隔壁有动静。”   “隔壁是容翔那屋,怎么了?出事了?”   “……屋子隔音都能弄出这么大动静……去看看。”   “我这就去。”   “……哎,不用出去。”   “嗯?”   越陌和王谢刚刚平复了心情,起身下床拧手巾擦干净身子,将显而易见的证据弄得一塌糊涂,务求看不出个子丑寅卯。   王大夫是做过山匪的,这不是什么光彩事儿,但没少学毁尸灭迹的能耐也是真的。   越陌更不用说,动起手脚来也是颇为老道。   就在快收拾完毕的时候,听见隔壁“砰”的轻微而沉闷一声,若不是床帐挑着,恐怕这一声很容易便忽略过去。   隔壁是裴回的房间,裴回一个人睡,怎会出这么大动静?   还好越陌知道景秀楼内的机关。   “重芳,你转一下墙角的香炉,往右三下往左四下……”   过了不久,他俩蹬着椅子,轮流从墙壁上的小孔张望,看到林虎峰衣衫不整蜷在地上,裴回跪在他身前,低着头在他“那个地方”微微的动……   两个都有经验的人,面面相觑。   “怎么会是……虎峰……”王谢神色怪异,声音压得极低,“我虽然往那上面调侃过,可也没真就以为……”   “不,不,重芳你先别急,看样子不像。”   关心则乱,王谢经越陌提醒,仔细观察一阵,见裴回脸上只有焦急,并无情欲之色,嘴唇也没有红肿之类变化,认可越陌的说法。   “不过他们两个,关系确实够亲密的啊。”越陌说着,从椅子上下来。   王谢小心翼翼地搀扶他:“是啊,我差点想将他俩撮合成一对儿——这机关怎么关闭?反着拧么?”其实王谢也不很愿意裴回配给林虎峰,只是跟白眼狼相比,林虎峰好上太多,那时候情急之下才半真半假的询问。   越陌任由王谢揽着他,走向大床:“不,另一角的花盆,也是往右三下再往左四下——去吧,我没事。”   王谢两步跑过去把机关合上,又两步跑回来,很自觉地给越陌揉腰。   越陌放软了身段随他揉。   刚刚被隔壁响动所打扰,出于关心兄弟而不得不中断的宁静甜蜜氛围,在他揉啊揉,揉了一阵子以后,终于悄悄回来了。   片刻之间两个人又躺到了一起,你搂着我我搂着你,之前各自的忐忑才消散开来。   “……少爷,够了……”   王谢率先亲了亲越陌额头:“是‘够了’?还是揉够了?”   越陌横了他一眼。   “我且问你,你可安心了?”   “嗯……少爷……知道?”越陌脸上微微变了神色。   “你那么急切抓着我,一次又一次,念念不忘要求肯定,我还能不知道。”王谢又亲了亲越陌,“在于飞庄我就说过,即使换了一个身体,那也是你,你何必如此没有自信。”   “燕华……不只是因为这个,这具身体,比原先的好上太多……”   “你以为我会因为这具身体,喜欢上这个身体的原先主人?人都入黄泉了不是么?”王谢解释,“就好像你换了件衣裳,旁人说这料子怎么精贵,样式怎么时新,夜间吹了蜡烛谁还看得见……还是,你喜欢在灯下……”   越陌抓起被子来蒙头,闷声闷气地道:“少爷愈发的油嘴滑舌了。”   “方才是哪个这么积极的?”王谢将手从被子缝隙中伸进去,“我不跟你油嘴滑舌,你还想我跟哪个——嘶,怎地学会咬人了?”   越陌含着他的手指头,轻轻磨牙,最后还是含含糊糊,小声道:“少爷喜欢的话,灯下……也可。”   “……睡罢。”王谢另一只手把被子从越陌头上掀开,两个人这才老实合上了眼睛。   在坠入黑甜之前,王谢想起最后一件事:“我们这间屋会不会有人偷看?”   “屋内自然有封闭的渠道。”   “……果然算无遗策。”   “过奖过奖……”   躺在床上继续诉衷肠,诉完衷肠安然入梦的他俩,全然不知隔壁情况又有些变化。   林虎峰被这么一撞,拿凉手巾再一冰,刚刚起立的林小虎再次躺下,缩成一团。   “会不会撞坏了啊……”林虎峰被撞得眼泪都出来了,疼的。   那里是人体最为脆弱的地方之一,突然这一下子可真疼得受不了。   “你别哭,别哭啊。”裴回第一次看见林虎峰红着眼角掉眼泪,委实吓得不轻,“我给你看看,不会坏的。”   “这是被撞的,不是我要哭!”林虎峰眼泪花花,拿手背抹抹眼睛,“哎哟你快点看看……”疼痛稍减,他才敢松开手。   裴回端过蜡台放在一旁,也顾不得拿手帕垫着了,直接三根指头去拿,刚刚一碰,林虎峰就叫疼,他只好把头凑近仔细观察。   ——就是这个姿势,叫王谢好一通误会。   “没破皮,也没肿……缓缓就好——这样,你要实在觉得很疼,我扶你先去床上躺好,扎几针止痛……”   “不、不要扎!你你不是随身带着药么,给我上点药。”林虎峰不忘讨价还价。   裴回为难道:“那个地方十分脆弱,我带的外伤药用了你只会更疼,要不我找重芳大哥来……”   “——别!千万别!”林虎峰反应极快叫道,借着裴回的手,从地上站起来,硬是弯着腰夹着两腿挪到裴回的床上,不忘哼哼唧唧地道,“今天的事,事关尊严,你可千万不能说出去!”   裴回应道:“好,不说,不说,你躺下。”事关尊严嘛,他懂。   没敢吹熄蜡烛,裴回也上床躺着。他几人都住在景秀楼最好的房间,里面的床一向不吝惜木料,做得又大又结实,林虎峰弓着腰蜷着身子,几乎横躺,也不过占了半张床,余下部分足够裴回大大咧咧伸展开手脚睡得惬意。   刚安静没多久,疼痛稍减的林虎峰又不安分了:“哎,容翔,你说,我会不会以后都起不来啊?”   “不会。”   “可是它软了。”   “等不疼了还能硬,真的,我是大夫,我保证。”   反正自己最狼狈的一面已经被裴回看到了,林虎峰也就不在乎了,凑近聊天:“容翔,都说第一次很疼啊,我除了被撞疼了以外,怎么没觉得疼?”   “你那不叫第一次,第一次的话会有一点疼,女孩子的第一次才是很疼吧。”裴回强忍着困意,给林虎峰解释,“接受方的第一次,那里没有被开垦过,就好像你用一根粗棍子去捅个小洞,她当然会觉得更疼。”   “为什么我不叫第一次?”   “应该指的是放进去,而不是蹭蹭就完事。”   “啊?难、难道我连第一次都不算?”   “嗯。”   “完了,更丢脸了——容翔你一定要发誓,今天的事绝对、绝对、绝对不能让第二个人知道!”   “发誓,我发誓。”裴回忍着笑安慰,“绝对不让第二个人知道!”   “呐,容翔,你第一次是什么时候?跟谁啊?怎么知道女孩子会很疼?”   “也没有跟谁,就跟手。真刀真枪的第一次还没有,我想跟心上人一起。”裴回还是对美好的未来生活有一些憧憬的,“我是大夫,必定知道啊。有的人怕疼,我们还会配一些止痛润泽的膏脂来卖,销路很好。”   “你带了么?”   “哪有天天随身带那个的。”   “那我怎么办?”   “你现下也用不到啊。”   “我觉得好点了,你再看看?”   裴回还没来得及起身,手快的林虎峰就已经抓着他的手放到病灶了。   你不疼了让我摸什么劲。   对上林虎峰,裴回也只有甘拜下风,跟他急不起来,不如说是急也没用。   裴回的手微凉,林虎峰感觉有些舒爽,立刻得寸进尺:“你帮帮我呗?”   自己是大夫,林虎峰又是自己的兄弟,所以没什么大不了……唯一的问题在于,裴回也是个健康正常的男性。   而且是十分明确的、断袖的男性。   “这个必须你自己来,要么就和自己的心上人一起来,要么就和楼里的姑娘来。”裴回认真而坚定的拒绝。   “为什么?”林虎峰不明白就问。   裴回心道今夜不说明白,大概林虎峰会让他一夜不睡,空着的手自己掐了自己一下,以保持清醒:“一个人做,是没有后两者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和心上人一起,是分享共同的欢愉;和楼里的姑娘,大多只是纾解。”   “什么样的欢愉呢?我就迷迷糊糊了啊。”   “……嗯,这个你可以相信话本。至于你没感觉到,那是因为‘出来’和‘欢愉’并不是伴生一起的,男人的下面很容易‘起来’和‘出来’,但是真正的欢愉,只有在身心合一的时候才会出现,没法形容。”   “你经历过?”   “……没有,不过我很期待有那么一天。在那一天之前,我得管好自己——你最好也是,这样对别的姑娘负责任,也是对你将来负责任——喂!你在干什么?放开我的手!”    ☆、第一百零八章 夜还没结束   “好兄弟帮一把嘛,你手凉,我舒服。”   裴回上了另一只手,连脚也用上了,拼命把林虎峰抓着他的手掰开:“好兄弟和心上人是不一样的!我可以告诉好兄弟怎么做,但我只会和心上人一起做!”   “那我怎么办?”林虎峰四肢并用,扒着裴回,无师自通地蹭来蹭去,耍赖,“好兄弟嘛,帮忙嘛。”顿了顿,又道,“要不我也帮你的忙?”   说着话,手已经伸过去了。   “你找别人帮忙都行,找我不行!”   裴回情急之下,抓过瓷枕,对着林虎峰后脑勺比了比,怕砸坏了,又往下挪了挪,照准后背就来了那么一下。   “容翔你干什么打我!”林虎峰虽然不明所以,还是怒了。   “我是断袖,你到底明不明白什么是断袖!断袖就是喜欢男人,喜欢和男人做这种事!你这样的算什么!”裴回也怒了,“就算是好兄弟,也没有逼着一个断袖跟你这样吧!我还要找良人的!”   更重要的是,两个人靠的这么近,他被林虎峰这么蹭着,粗重炙热的呼吸喷着,温热的身体挨着,他的小兄弟,也有了抬头的迹象!   “断袖怎么了?不是一样做兄弟么?”林虎峰仍然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断袖没怎么了,你想一下就好像你要跟姐妹做这个,你受得了?好兄弟和良人不一样。好兄弟不会涉及情欲,但是和心上人在一起就会想的啊。男子和女子不同就在于没有贞节可言,虽说断袖本身人少,找个长期的伴侣都很难,但我就是想找个过一辈子的人啊,当然不想出现他可能误会的事,比如和好兄弟做这个。所以真的很抱歉,我不能跟你做。”   裴回说话的功夫挣脱了林虎峰怀抱,跑到小门后面拿冷水洗把脸——盆架上的手巾都用过了,他也没那么讲究,直接撩起中衣下摆擦了擦,回来后咕咚咚灌下半壶凉茶——盯着桌上烧了一半的香蜡,香气扑鼻……恍然大悟。   这不是平常点的蜡烛,里面放了一点助兴的香料,起初匆匆忙忙着急给林虎峰看伤,他也没在意,现在冷静下来才发觉情况不对。   就说自己怎么比平时反应激烈,就说为什么林虎峰比平日更加死皮赖脸。   可是看林虎峰这样子,再看自己这样子,明显差别很大。   “你和那姑娘进房间以后,有没有吃什么东西或者喝过酒?”   被裴回一问,愣住了的林虎峰答:“她给我喝了一杯,说是很舒服,我一尝香香甜甜的没有酒味儿,就又多喝了两杯。”   “这还真是……药性混合,发作激烈么。”看来一开始诊断的急促脉象,也不全是因为惊慌紧张,而是有药性的成分。   自己的疏忽,裴回扶额。要不是林虎峰被自己撞了要害,可能早就发作了,看着床上还在发傻的林虎峰,裴回伸手撂下了床帐:“刚才撞过了,再冲冷水会伤身体,不如弄出来合适,你自己弄吧。”   随后重新将那几截普通的残蜡点上,把香蜡熄了,又不敢敞开门窗通风,自己只好钻到小门里面呆着。   林虎峰是真的有点不知所措了。   他还是第二次见到裴回这么不假辞色地坚持——第一次在裴回承认断袖的时候——平时相处没什么啊,就是方才给他检查小兄弟的时候也没事儿啊,怎么一到要他帮个忙,就这样严厉?   他觉得自己确实不够了解断袖,还是问问王谢该怎么办才好——那也是第二天的事了,先顾着眼下照顾好林小虎吧。   容翔怎么说来着?想想那姑娘……那姑娘的脸蛋儿,嫣红的唇,那光滑的肌肤……还是刚才容翔的手舒服。   不、不对,不能想容翔。   想姑娘,继续想,劝酒的姑娘,那纤纤十指,在大堂跳舞的姑娘,那纤细的腰……容翔的腰、容翔的手指头、容翔生气涨红的面孔、容翔掉眼泪的样子……不、不要掉眼泪,还是笑眯眯的好看,尤其是一起骑马的时候,笑着大声说话的时候……还有惊慌失措扑上来的时候,严肃认真决心要保护他的时候……   脑中混混沌沌、沉沉浮浮的,仿若江上一叶小舟,飘飘荡荡。抬头看,乌云密布,浊浪滔天,把随波逐流的小舟硬生生压进水里,忽然九天之上一道惊雷,划开夜幕直直劈下来,浪头铺天盖地,将船身硬生生冲击得改了个方向,船头在水上水下不住起伏,猛地一道巨浪卷起小舟,径、上、云、天!   林虎峰大口大口喘息着,胸膛剧烈起伏,真的很舒服,很爽。   他觉得自己明白“欢愉”是什么意思了,但是似乎更大的问题跟着出来了。   怔怔看着自己的手,以及手上刚刚造出来的痕迹,愣住。   林虎峰愤愤地捶了一下床。   他下地钻到后头小门里,见裴回坐在小木凳上,环抱双膝,蜷成一个小团在睡。   林虎峰随意在身上抹了把手,小声叫:“容翔?”   裴回此次却是睡熟了,并没动,也没回答。   俯身抱起裴回,裴回的中衣还带着一丝潮气,身上软软的,也有些凉。   林虎峰把裴回放在大床上,拉过被子给他盖好,放下幔帐。   自己把另一条被子往地上一扔,躺下,打了两个滚。   ——又爬起来。   还是扑到床上睡了。   林虎峰一面暗暗念叨好兄弟身上凉,给暖和一下身体很正常,一面往裴回身边靠了靠,合上眼睛。   顺便像往常一样,将一条胳膊搭在裴回身上。感觉比平时顺手多了。   那一小截子蜡烛忽闪了一下,熄灭。   第二天林虎峰和裴回双双都比平日晚了些起身,却引发了一段小岔曲。   林虎峰房里的姑娘醒了以后发现没人,吓了一跳,急忙去找芍药。   芍药也吓了一跳,贵客不见了如何是好?   立即询问楼外护卫,可曾见有人出去,答案是有一个,不过人家已经回来了——护卫口中的人是宁芝夏。   动静一大,惊动老板青泪,便暗中查验同楼其他客人的房间——景秀楼自有机关夹层——逐间排查后,只余下王谢这几人的房间不敢探看。   青泪叫来那姑娘问了详情,那姑娘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直接便说,最末感觉是后脑一疼,眼前一黑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青泪忍不住笑了一声,今天面上的泪痣被他点了两笔,闪闪发亮一朵蒲公英。   既然外面没有人出,楼内也平静无波,那么这个完全没有经验的小子——那姑娘特地提了宁芝夏要她“包个红包”的事——十有八九是吓坏了找好友寻求安慰去了。   他的猜测,虽不中,不远矣。   越陌从另一个房间出来的时候,正赶上青泪的汇报。   顺便说一句,菲菲对于少主一宿不在屋中的事实视而不见,依然淡定地行礼问安。   越陌起得也早,昨夜尽管他主动,索求得急迫而强烈,那是心中尚存一丝不安,而王谢对待他,一如既往的温柔包容,明显克制着,没有做的太过火。   这具身体还是第一次,难免有些磕磕绊绊,好在事前事后准备得到位,越陌身体底子不错,两个人又都非新手,知道怎样才能既享受到欢愉,又将伤害减到最低,一夜过后感觉后面有些酸胀疼痛,总在可以忍受的范围。   这也是他俩大半夜还颇有余力去关照隔壁的原因。   听青泪说林虎峰半夜不见,越陌先说声没事不必惊慌,人没丢,在另一房间,又叫了那姑娘来,重新问了一遍,然后哭笑不得。   ……虎峰这……不会真的有什么吧?   林虎峰并不知道,他觉得丢脸不想说的,那姑娘可是一点没藏着掖着全说了。   加上昨夜越陌和王谢看到的,整件事拼也拼出个七七八八了。   只是这七七八八里面,歪到什么地方去,可就当真不晓得了。   早上睡醒的时候,他还盯着裴回的睡脸,看了好半天。   裴回没有他那么好的体力,半夜被他折腾起来一阵,现在仍然睡得香甜。   他睡姿一向没有林虎峰那么豪迈,一看就是很乖顺安稳的那种。   林虎峰小心翼翼地拿手指头戳戳裴回的脸——原本打算戳,但是离近了就变成抚摸了。   其实裴回的皮肤也不错,虽然没有姑娘那么白皙嫩滑,两颊倒也白里透红的,面上一层淡淡几近无色的绒毛,特别的细,特别的短,特别特别柔软,摸上去好像八月的水蜜桃儿。   嘴唇有些发干,不好,脸上隐隐有黑眼圈,更不好。林虎峰鬼使神差的,拿手指头悬空勾画。   而裴回全然不知。   裴回是最后醒来的,发现自己躺在床上,独自。   愣了个神,昨天夜里……唉,都叫个什么事儿啊。   裴回一捂脸,果然断袖和非断袖做好兄弟什么的,一旦涉及到某些方面,分歧还是很大的。   而且……自己要不要尽快找个伴先处着?等见到莫公子,就找机会提出,先不要求一生一世一双人,总要有个接触了解的过程。   既然虎峰把自己抱上床,可能不会生气了吧?他心大,应该不会在意昨晚的事,不过自己反应过度,还是要道个歉才好。   裴回这么想着,伸手去拉幔帐。   幔帐很是严密,挑起来眼前就是豁然一亮,简直有些刺眼。   一觉睡到大天亮,很少有的事,裴回一个激灵就清醒了,赶紧套上布鞋就要下地穿衣洗漱——这一床混乱是怎么一回事?   被子翻卷着,在玫红的幔帐上面还沾了点浅黄白痕,未免过于明显。   他哑然失笑:林虎峰也太能折腾了,看这颜色,看这量,估计忍了很久吧……糟糕,待会收拾屋子的人,会不会以为是自己弄的?   那可太丢脸了,自己没有叫任何少年少女,独自一个人睡,在床上弄了许多这些?这、这会让人怎么想?   裴回满脸通红地去后面打水,那浴室里面许是有供仆人出入的暗道,昨夜的残水已经统统不见,盆里面清水尚有余温,干净的布巾也在架上挂的整整齐齐。   裴回简单洗漱了,先顾不上别的,打湿布巾赶紧去擦幔帐的污痕。   此时有人推门而入。   林虎峰磨磨蹭蹭进来,咳了一声,打招呼:“早啊,容翔。”   裴回一扭头,笑着赞道:“虎峰你挺厉害的啊……”说了半句,忽然脸红,再也说不下去。   林虎峰心里扑通了一下子,勉强笑笑:“那个……”   “那个……”    ☆、第一百零九章 传说中的提亲?   “昨天夜里……”   “昨天夜里……”   两个人同时开口,只不过比较之下,一个红着脸,另一个则故作坦然大方。   故作坦然大方的那位:“咳,你先说。”   红着脸的那位:“昨晚我反应过度了。没有考虑到你是第一次,什么都还不懂,没有解释清楚就对你发脾气,实在抱歉。你能原谅我么?”   故作坦然大方的那位:“……嗯。”   想说的话一时说不出来了。   红着脸的裴回,又想了想,道:“不过,类似的事,你以后还是跟芝夏大哥说罢。”   “为什么?”林虎峰脱口而出。   “虎峰,答应了不骗你,我跟你说的都是真话,你去找姑娘也好,还是芝夏大哥帮你也好,这个事儿我真的没法帮你。特别好的兄弟偶尔有互相帮忙的,但我真不行。除了这个,你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林虎峰一拳头砸门框上,张了张嘴,随后泄了气,蔫蔫地道:“我知道了。”   “你有什么事?”裴回还记得林虎峰刚刚也是有话要说。   “没什么,就是重芳叫你一起去吃饭。”林虎峰一口气说完。   “你不是说昨天夜里?”   “昨天夜里我找你那个……那个不能说的事……”林虎峰支支吾吾。   裴回误会了,拍胸脯保证:“你放心,我不会跟任何人讲的!”   林虎峰又捶了一下门框,算了,现在他一看见裴回,脑子里就想乱七八糟的东西,还是像重芳说的,先去静一静,想明白了才好。   裴回到没觉得林虎峰的话里有什么不对,他自然不会想到,林虎峰早上直接就往隔壁的王谢房间去了。   幸亏林虎峰起得晚而越陌动身早,不然有可能发现王谢房间里不止一个人。   想到了就去做,不懂了就要问,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   想学治疗外伤的医术要找王谢,友情出现问题不明白了要跟大哥咨询,而林虎峰觉得断袖的事情,当然是问断袖更好。   目前为止他只认识三个断袖,王谢、燕华、裴回。能打听的人不言而喻。   况且王谢和裴回的关系不错,他一直就知道有熟人好办事。   王谢便被他没头没脑的一句话,震惊了。   “——重芳,我不想和容翔做兄弟。”   王谢心道你们昨夜还滚成一团,今天闹的是哪一出?   还好林虎峰接着就劈里啪啦说了起来,他在“自给自足”的时候完全是想着裴回的,整体感觉非常舒爽,想着别的姑娘就不行,是不是这个才叫真正的断袖?   王谢愣住。   尽管他开玩笑时说过让裴回考虑一下林虎峰,可没想到先找过来的是林虎峰本人。   林虎峰不像裴回,裴回那是很明确知道自己是个断袖,并且对日后的生活都有预料和安排。   林虎峰呢?懵懵懂懂,一直闹着找姑娘,结果一个晚上过后,发现对裴回起了反应?这是一时冲动,还是天生如此,三句两句很难说清楚。   王谢便让他先缓一缓,待确定心思之后再做决定。   林虎峰立刻问:“怎么才能确定心思?是不是我每次弄那个的时候都想着容翔,就说明我真的是断袖?”   王谢哭笑不得:“你只是第一次,才刚开始接触这个,每天和容翔同进同出,会想着他也不意外。你先和平时一样相处,想想自己究竟要的什么。也可以想想别人,江湖上你的朋友们,男人或者女人。过一阵子之后再确认为好。”   “可是我就是在想容翔啊。忽然觉得跟他就这么过一辈子也不错。”   “容翔可是要一生一世一双人的,你将来不娶妻生子?能面对别人的指指点点?保证一辈子?”   见林虎峰就要点头,王谢忙又道:“现在下保证都太早,你先确定自己是不是。再说,这是你情我愿的事儿,我可不许你伤了容翔的心。”   堵不如疏,他不会强求林虎峰断袖,也不会引导对方变成断袖。而且,看着林虎峰这跳脱的样儿,再想想裴回老实厚道的性子……裴回会很辛苦吧。   况且林虎峰是将来要上战场的人,裴回得多么担心。   王大夫是真的犹豫了,若这二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他是该乐得推一把成其好事呢,还是毅然扮黑脸棒打鸳鸯呢?   林虎峰一握拳:“好,那我就想法子先确定自己。”   本来他打算的挺好,可是一看见裴回跪在床上擦帐子,弓着腰,那形状确实……摸起来挺舒服顺手的啊。   思绪就不由自主飘到别处去了,尤其想起一大早搂着裴回的腰睡得特别香甜,然后……咳咳,男子汉大丈夫,这有什么不敢承认的,他就是那啥了,就算裴回打他骂他他也认了。   可是裴回没有打他也没有骂他,就和平常一样,林虎峰忽然就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满腹的话本,一时也不晓得该拎哪个出来,开口就跟个傻子似的。   还是听重芳的话,先想明白自己罢。   林虎峰说自己想就立刻自己想,匆匆跟裴回打个招呼,说要出去转转先回客栈不用等他吃饭,说完跑了。   又是“先回客栈”,又是“不用等他吃饭”,裴回笑笑,心道说话前言不搭后语,这是不好意思了呵,其实自己是大夫,见惯了,没什么的,不过对方既然是第一次,害臊也是理所当然——难得见林虎峰害臊,这个务必要记下来。   至于他自己……正好也有些私事,要跟王谢商量。   林虎峰一直出了烟花巷,跑到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   衡城是个大城,人来人往,相当热闹,林虎峰溜溜达达,看见卖小玩意儿的,凑上去找找新鲜物件,又溜达到点心铺,买几块糕饼,顺便打听衡城有什么热闹去处,比如杂耍之类。至于听书,最少得等中午以后,他相当有经验。   关于怎么想明白,据话本说,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中了药,或者喝多了酒,然后在迷迷糊糊的时候,把人按倒,把事儿给办了——现在他已经知道“把事儿办了”是什么意思以及该怎样办了——第二天醒来要是双方都很高兴,或者就算嘴上说不高兴,也不把人推开,这就是事儿成了。要是不成……王谢便是不劈了他,大哥也先大义灭亲了吧,万万使不得。   另一种方法是英雄救美,他跟裴回还说过,经历大难,救命之恩以身相许之类。但似乎……裴回没什么要他救的?又不是行走江湖刀头舔血,况且裴回平时小心谨慎,确实很困难。   啊他想起来有种最保险的法子,叫做朝夕相对日久生情。可是……他和裴回朝夕相对了不少时间,为什么还没有日久生情呢?   坏了坏了,当初和裴回约法三章,两个人要做好兄弟的,这下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裴回说过好兄弟和良人不一样,那自己岂不是得先不做好兄弟,才能做良人?这个约法三章可怎么办?   林虎峰根本忘记了,王谢让他缓缓的目的,在于给他时间想想自己究竟是不是断袖,而他直接跳过这一步,满脑子想的是:自己该怎么追求裴回。   一边走,一边胡思乱想,等到察觉气氛不对的时候,已经晚了——斜刺里忽然伸过一只手将他拉了过去,随即怀里被塞进一个软乎乎的小身体!   有人挡在身前,看背影很是陌生,但看自己怀里——“这不是小康么?!”   林虎峰错愕抬头,反应过来遇上高手了。以他的身手,即使心不在焉,也断没有被个普通人一把抓过,还能塞个东西入怀的道理。   小康还扑腾着在空中抓来抓去,口中叫着“叶七叔叔”。   面前这人明显是保护的姿势,警惕之余不忘回手拍拍小康脑袋,意思明显是安抚。   虽然换了一个怀抱,但是气息熟悉,小康并不挣扎,摸到林虎峰的脖子,两只手就挂了上去:“林叔叔?”   “小康康。”林虎峰回答着,亲了口小康,侧头往外张望,他现在身处一条无人经过的巷子里,对面七个男人,散开成一个半圆,正冲着自己这两大一小,缓步靠近。看年纪,在二十至四十之间,看衣着,身着便服各式各样,看步法整齐,看眼神锐利,听呼吸绵长,各个身怀武功,绝非等闲之辈。   居中的那一个被众星拱月、气势非凡的,显是为首之人。五十多岁,身着石青色便服,生得魁梧,面上一片暗黄,五官平平,双鬓有些花白,短髯也有些花白,然而两刀浓眉如墨,眼神锐利如鹰,一瞬不瞬盯着自己面前的人:“这是你同伙?光天化日之下竟敢拐带小孩,还负隅顽抗?你可知道我是谁?”   那人摇头,只摆出了防卫的起手式。   “等等!”林虎峰刚才是心乱走神,听到对方的话立刻叫道,“这是我家的小孩儿,何来拐带一说?”   中年男子挑眉冷笑:“行走之际偷偷摸摸,一语不发,目光闪烁,你家带孩子上街这么走路?拿出证据,否则休怪我无情。”   “证据?小爷还没过问你们什么人,凭什么管我家务事?”林虎峰皱眉,“我还说是你们把小康偷走,还好中途被人救下来呢!”   中年男子闻言冷哼,怀里掏出一块令牌,在他二人眼前一晃:“我等乃是衡城巡护,锄奸铲恶义不容辞,你还有什么好说?”    ☆、第一百一十章 叶七的诈   林虎峰坦然道:“说什么?小康本来就是我家小孩儿。”说着抱起小康,“叔叔是谁?”   “林叔叔!”别的不懂,小康知道有几个叔叔可以带他玩飞飞举高高,回答甚是爽快。   附带说一句,以前林虎峰是要小孩叫他“哥哥”的,后来听小孩叫裴回“舅舅”,自己不能平白矮了辈数,于是改口教孩子叫他“叔叔”。   中年男子质问:“此人举止诡异,孩子目光呆滞,难道不是你们从远处拐带来,又下的药?”   林虎峰也冷哼:“小康装的是义眼,小孩儿看不见怕生,你们也都有眼无珠么?”   此话一出,围上来的这几人登时大惊失色,尴尬了。   中年男子眉毛一挑,自然也吃了一惊,不由脱口而出:“这么小的孩子是瞎子?”   话音未落,对面林虎峰就怒了:“小康看不见碍到你了?”   然而中年男子的脸色只稍微尴尬了一下,比之方才更加疾言厉色:“焉知不是你们使的手段?将襁褓小儿偷偷抱走,弄得残疾,好带上沿街乞讨以此牟利?”   林虎峰气得跳脚,大步往前迈出,就要把小康塞到前面那人怀里,自己挽袖子上。   谁知前面那人伸手拦住他,微微摇了摇头。   林虎峰见此人生得平平无奇的正脸,还有脖颈上裹着块领巾,忽然想起来了:“哦!你是那个、那个——重芳给你切开喉咙的——”   叶七点头。   他喉咙还没好,当然说不了话。   而作久了死士,行走之时的习惯,当然是挑着不惹人注意的路走,眼神也和常人不同。   这样一个人,怀中抱着小孩子,确实容易引起别人误会,更何况无意中遇上的,竟是负责衡城治安的巡护呢。   当时王谢忙着动刀,王大夫一旦涉及本行,向来声色俱厉,心无旁骛,也没怎么介绍,林虎峰误闯房间找裴回,被他轰出去。   事后他看到昏睡中的叶七,认得这张脸,不过这张脸太过平凡,没有脖颈上的领巾做提醒,他也想不起来。   叶七并不在意旁人的眼光,尽管他现在的职责已经不算死士了,但主人的命令就是命令。王谢命令他不要当死士,如果他服从,就不是死士,就不用听主人的命令,那么王谢的命令他就不用服从,不服从的话,他还是死士,还要服从主人……这是道无解的题。   王谢提出了折衷的命令:忙不过来的时候,他俩负责照顾好小康。   于是他和柳五在轮值之余,没少偷窥别人家是怎么养小孩儿哄小孩儿,轮值的时候好照猫画虎,现学现卖。   虽然他还不能说话,跟小康混的熟了,小康只要摸摸他的脸就会笑着叫“叶七叔叔”,然后熟练地四肢并用扒在他身上,等着玩飞飞。   叶七跟柳五交流过,柳五表示小康完全分辨得出他俩区别,只要摸过脸就不会叫错人——死士这行隐秘,行动举止务求无声无息,身上更不可能沾染什么气息味道,小康区分两人只能靠摸脸。   摸过脸以后就可以一起玩耍。   今天风依涵在客栈坐立不安眼皮直跳——他要面见少主述职,好决定他是不是会被发配去西南,而少主没说要让小康露面,所以不能带着小孩儿一起,叶七便抱小康出来逛街。   王谢交代过,小康看不见不要紧,趁着现在还小,多接触外界,以后出门才不会发憷。   不会说话没法子像别人一样,给小孩不断描述热闹景象,叶七自有办法。   他到一家小摊子上,看到有不少小孩儿的玩意儿,就直接扔给对方一枚小银锞子,把小康放到上面,让小孩儿随便摸着玩儿。   一枚小银锞子能将整个儿摊子包圆还绰绰有余,有奶便是娘,摊主自然不住奉承讨好,加上小康生的可爱,又身带残疾,摊主便耐心地陪着讲解,陪说陪玩。   摆摊儿的没有在空无一人街道上做生意的道理,街上人来人往,见一个小孩儿,爬在摊子上玩得开心,不多时旁边便聚了几个看热闹的,低低评论,指手画脚。   叶七充耳不闻,看着小康将摊子的东西玩得七七八八,伸手轻轻抱起他,两根手指头在他手臂上交叉连点,表示“我们要走了”。小康手上抓着两个可以活动关节的小偶人,没法回抱,便把偶人揣到自己怀里,腾出手来勾住叶七的脖子,很熟练地扒在叶七身上——胸口硌得慌,两个偶人挺硬的。   小康又抓出了偶人,往前面一递:“叶七叔叔拿。”   叶七收好偶人的功夫,小康已经扒到他身上,自己调整了舒服的姿势。   带着小康往客栈走,想找个僻静地方两个人“飞一飞”,刚钻进一条巷子的时候,叶七感觉有人盯上自己。   他特意绕了一绕,发现缀着自己的至少有四个人。   叶七第一反应就是有人要对小康不利。   他的武功都是以命换命的功夫,他有把握将四个人击杀,但没把握小康一定安全无恙。   没过多久,又有三个人直接奔着他来,直接拦住他回去的道路,叶七猛地加速闪进小巷。   以一敌多是最笨的办法,拉开战线各个击破最为省力。   而从另一侧出来的时候,正好看到林虎峰,林虎峰再远一些是聚拢来的那四个人。   叶七心里一沉,被包围了。   还好有个林虎峰在,他知道林虎峰是谁,有帮手自己还可一搏。   可是站定以后,听到对方的问话,又似乎不对。对方若是官身,自己一介草民还没法硬抗。   小康又不是来路不明,户籍文书写得相当明白,回客栈一看便知。   但对方若是冒充呢?   真正官身巡护,在怀疑自己是拐子的时候,立刻走上来亮身份要看户籍文书才是正理。一开始围追堵截,后来被质问了才掏腰牌,若说其中没有诈,叶七自己是不信的。   况且此人虽说面上暗黄五官平平,叶七那是何等眼力,看出这张脸经过高手易容,对方隐瞒身份出现,还会有什么好事?   叶七拦住林虎峰,猛使眼色,抱过小康,脚下一晃——也不知是什么身法,竟然硬生生从对方两人之间的空隙冲了出去!   他冲出的时机和位置都十分巧妙,那二人见他抱着小孩,一时疏忽被他窥出破绽,伸手去拦,触及到对方身躯,宛如一位滑溜溜的游鱼,只撕开了外衣,内里无伤。   没想到在被包围的情况下,叶七还能钻出去,这几人回身便追——   叶七没有跑。   他跌出巷子,仰面摔倒——双手暗暗护住小康,小孩儿贴在他胸膛上其实半点事儿都没有——满脸惊慌之色,向着巷子里伸手一指,啊啊乱叫。   巷子外面是街道,行人见到一个大人带着孩子突然跌出,纷纷吓了一跳,顺着叶七手指方向看去,吓!这好几个大老爷们气势汹汹,要干什么?   再看地上叶七,衣衫散乱,爬都爬不起来,一手护着小康,另一手撑着地拼命后退,又是愤怒又是害怕的表情。   地上还掉落了两个小偶人,想是小孩子的玩具,被当先冲出来的人一脚踩碎,其中一个偶人的头咕噜噜滚了好远。   人向来都同情弱者,一看这阵势,禁不住小声私语:“当街行凶,衡城几时这般乱了?巡护呢?”   林虎峰也傻了短短一瞬,立刻冲了出去,一边去扶叶七,一边冲着那几个人大骂:“你们不要仗着人多势众,就来抢我侄子!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当街抢小孩,还有没有王法了!”   这一嗓子中气十足,传遍半条街,登时激起千层浪。   原因无他,若是普通的抢劫,最多也就说个“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而抢小孩儿,这是断子绝孙的勾当。   登时远近看过来的人,目光就不善了。   很好,这个帮手非常上道。叶七把小康搂在怀里,一副吓着了的模样。   小康还不懂发生了什么,之前叶七答应带他飞,好久没有动静。刚刚突然天旋地转了一下,以为要开始和他玩飞飞,可是叶七叔叔搂住自己却没有飞,小康等了一阵不见动静,开始小小挣扎,抬头问:“叶七叔叔,飞飞?”   叶七亲亲小康额头,他跟小康相处久了,也有一套沟通的法子,比如亲左脸就是去飞,亲额头就是不飞,小康知道这个表示“先不飞了”,很不高兴,扭着身子又问了一遍:“飞一会?”   得到的答案还是亲额头。   这是肯定不飞了。   平时叶七叔叔很爽快带他飞的,好端端的怎么就不飞了?小孩儿等了好久,结果失望,小脾气发作,蹬了两下小腿,顿了一小下,就小声哭开了:“呜……呜……要飞……叶七叔……”   哭着往叶七怀里钻。   叶七没办法,努力亲亲小康眼皮,温柔拍拍背,让他别哭。   这一番动作,落在外人眼里,就是小孩儿受到惊吓,痛哭不止。   一副被人欺负的模样,更加令人同情。    ☆、第一百一十一章 去搬救兵   江湖求助,林虎峰很有经验,直接求大家帮忙,大家想着都是“多我一个不多”,不一定有人会帮。有危险的事,也没几个人会帮。   因此他点着人头,挨个儿称呼过去:“穿蓝衣的大哥,一看就是侠义之士,江湖救急,帮忙找一下巡护?灰衣裳的老爷子,您老腿脚利索,能找找这儿的里正么?红衣裳的婶子一看就是个面善的……”   众目睽睽之下,被林虎峰点了名,又奉承过的几个人,想装没听见也不成了。   到是冲出来的这几个一见这种情况,互相看了一眼,其中一人又将令牌取出来一晃,厉声高叫:“休听他胡言乱语!我等便是巡护!这两人是拐子,我等正要将他们缉拿归案,闲杂人等速速闪开!”   这样一喊,要走的也不走了,这就是巡护,那么地上的人真的是拐子?   见众人疑惑目光转回来,投向自己这边,林虎峰高声反驳:“我们要是拐子,怎么会要大家去请巡护里正过来!你们要是巡护,一开始为什么不亮出身份,偏偏拦住我们胡搅蛮缠?明明是假的!”   被他这么一喊,真伪难辨,大家又纷纷议论起来。   既然要闹事,就把事情闹大,闹大了遮掩不住,可以防止对方有什么龌龊心思,林虎峰打着这个主意,接着道:“我们初次到衡城,就落脚在吉祥客栈!等真正的巡护到了,大家一起去做个见证,不要放跑了歹人,免得他们再祸害你们家的小孩子!”   林虎峰的提议,既合情又合理。   光天化日,众目睽睽,对方不敢轻举妄动,是其一。   其二,大哥早就回去了,有大哥在,有风依涵在,打起来都是帮手,才不怕这几个人。   其三,小康的身份确实有些尴尬,他知道这个小孩儿是病重被人塞过来,后来王谢收养了的,而且这小孩儿长得特别像莫公子,不晓得其中有什么玄妙,还是让王谢来解释更好,只是不晓得王谢现在是否回了客栈。   而且看莫公子的气派,估计也是个有权有势的角色,如果对方仗势压人,他赶紧叫人去景秀楼请莫公子救场。   如今就看对方敢不敢答应他的提议了,如果真的翻脸,他便只能挡上一阵,好让这位大哥抱着小康回去搬救兵。   中年男子听见他的说辞,先是皱着眉一愣,随后竟然点头,扬声道:“去便去,怕你不成?能将你同伙一网打尽也好。”   林虎峰挑眉:“有凭有据你无理取闹,便当如何?”   中年男子道:“我自会赔礼认错。”   “你还得赔偿!”林虎峰指着地上踩碎的偶人。   “损失多少我全赔便是。”中年男子答应得毫不犹豫   ——那人并不晓得,他无意间一句话,不久就给自己找了个麻烦。   他继续道:“若你们胆敢欺瞒,那可不是赔礼认错的事,本朝律法拐卖孩童,严重的绞你首级。”   林虎峰“呵呵”冷笑两声:“这话你自己留着吧。”   他方才最后一句“不要放跑歹人免得祸害自家孩子”,真真的直指人心,众人的态度登时严肃起来,也不再袖手旁观了,倘若真如这个小伙子所说,这是一群拐子,谁家没有小孩儿?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万一孩子被抱走……   当下同仇敌忾,便有人去找里正和巡护队,有人端了水过来给小孩儿喝水压惊。就连叶七,也有人帮着拿个凳子让他坐下休息。   叶七顾不上自己,先将腰间大一些的百宝囊打开,拿出药水给哭过的小康洗眼窝。   行走江湖的,随身带着百宝囊很常见,里面通常放着火折子、油纸、盐、飞蝗石、钩索、方巾、金疮药、针线、小刀剪等常用零碎之物,其他则因人而异,夜行贼会带万能如意钥匙、采花贼会带春药……死士带的,是毒药,而且没有解药。   叶七原本的百宝囊也就两个拳头大小,但是要带着小康出门,他就不得不多准备了另一只大一号的——小康洗眼睛的药水三四瓶,擦嘴巴的手帕四五条,预防突然变天的小斗篷一顶,小儿常用药物清热的镇痛的润喉的消食的……虽然都是小瓶子,加起来十来个,够一捧了。   他的举动引得旁人关注,发现小孩儿双目是义眼之后,又好一番怜惜,看向对面的目光更加不善。   这边生生将对面那七人排除在外,那七人也并不着急,为首那名中年男子见叶七动作无比娴熟流畅,心中暗暗宽慰几分。   他起初见叶七衣着朴素,抱着个小孩儿穿得却是精致,再加上叶七脚步轻盈,挑拣僻静之处,避开人匆匆行走,令他生疑,才怀疑是拐子。后来林虎峰出现,言语之间颇为理直气壮,小孩儿哭起来叶七一哄,看出两个人关系确实熟稔,满腹疑虑消了三四成。   如今叶七随身带着药水,哄着小孩儿,准备的那么齐全,看得出这孩子是被放在掌心呵护关爱的,敌意便又消去一二分。   只是,不能放过。   他跟另外一人低声说了几句,那人便往外要走,林虎峰一只眼睛没忘记关注他几人动向,立刻叫道:“不公平!你们偷摸溜走,是要去搬救兵嘛!”   那人脚步一顿,中年男子连忙摆手:“我另有事情,在此处耽搁许久,遣人去通知一声。你要是怕我使诈,那便等巡护队过来再说。”   口气竟不复之前的强硬。   林虎峰和叶七对视一眼,彼此心道这不好应付,对方要是惊慌失措,那必然理亏,要是气定神闲,必然有诈,而看着对方此刻不卑不亢的模样,其中必有缘故。   两个人都知道小康不是王谢亲生,而关于莫公子的身份,林虎峰只是猜测,叶七非常肯定。对方抓着小康不放,甚至有恃无恐,不由令二人都有些担心。   里正来得很快,听双方各执一词,也难下结论。不多时人群外围一阵喧哗,巡护队也赶到,为首之人看见场中的阵势,一眼望向对方那几个人,不禁吃了一惊,小跑两步过去:“计大……”半句称呼被几道眼神截了过去。   叶七心里一沉,林虎峰同样。   分明便是冲着小康来的。   只希望他们到客栈的时候,王谢也回去了。   王谢倘真的能掐会算,自然是回去了。可惜他再有能耐,也不过是个凡人。   还是个非常正常的、有七情六欲的、刚刚和爱人小别重逢,并且终于满足地度过了重生以来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春宵”的男人。   尽管早上和越陌分开过,他还是留在了景秀楼没走。   不仅是为了多陪对方一阵。   一是裴回过来跟他商量了些事情,二是越陌昨晚跟他发了个小小的邀请,帮他约了客人,稍后一起过去。   就算越陌提出无理要求,王谢都会满口应允,更何况越陌的邀请非但不过分,反而在为他扬名呢。   越陌安排完手边的事,听风依涵述职,罚了半年月钱。   风依涵暗道少主这次到是好说话,哪里会想到若不是当初秦筝薇来个“临别信物”,王谢那传家宝便不会完璧归赵,他其实误打误撞建了功,不过这事儿私密,佛曰不可说,他也无从得知,只好计划下半年找阿魏要接济了。   此间事了,越陌便吩咐准备车马,自己去寻王谢。   ——进屋一看,王谢闲着也是闲着,坐在桌后,拿几支香蜡拆解,研究里面添加的药物。   见他进来,便丢了香蜡起身:“完事了?”   “嗯,待我换件衣服便出发。”   越陌取了套藏蓝织锦箭袖袍,竹青玉带,板起脸,看着老成许多。   王谢给他理好衣襟,后退一步,啧啧赞道:“愈发有气势了。”   越陌闻言,故意启唇微笑,妙目流转,眉眼含春。   “……这么笑起来,方才的气势可就全没了……”王谢嘟囔着,迅速拉过他,嘴了一个。   两人相视一笑。   正要启程,忽然菲菲求进,托着一枚腰牌禀报,外头有人自称衡城巡护辛字队队副,有要事求见莫公子。   “衡城巡护?”越陌翻看那枚半个巴掌大小的黒木腰牌,正面是大大的“巡护”二字,背面有个“辛”字,镌着小字姓名、职务和官印,验了真伪,便道,“传。”   王谢自觉起身:“我去外面转转。”对于越陌的公事,他不想落人口实,还是尽量回避的。   跟随菲菲走出房间,见门外笔直站立一名戎装佩刀之人,三十上下的年纪,皮肤黝黑,面色严肃,目不斜视,额头微汗。   菲菲将腰牌递给他:“长官久等了,还请长官解刀而入。”   那人后退一步,低头抱拳行礼:“在下只是一名小小队副,并非长官。巡护训诫刀如其命,不可离身。纵使公子身份高贵,在下也难以从命,请姑娘见谅。”   果然武人说话直接无比,不讲情面。   屋内越陌扬声笑道:“菲菲,请他进来。”    ☆、第一百一十二章 各种心思   宁芝夏正在客栈,叫了一碗加了双份肉的臊子面,又要了两个小菜下饭。   景秀楼一行人中起得最早的,要数宁芝夏。   他没带姑娘或少年进屋,半夜也没人闯空门找他,房间安静舒适,他安稳睡了一宿,次日神清气爽地起床出门,去外头转了一圈。   褪去夜晚热闹喧嚣,没了灯光的烘托和阴影的遮掩,景秀楼内楼台亭阁,看起来便没有多少出彩之处,冷冷清清没几个人经过。   而实际上,早晨乃至午时之前的类似场所,大家一夜欢愉,此刻都在酣眠。起得早?才是异类。   溜达过后跟王谢打声招呼,他第一个回到客栈。   衡城他也有两个朋友,昨天他托人给送信了,晚上正可一聚,而上午没有其他安排的时候,他的消遣便是打坐修习内功。   吃面吃到半截,听到外面喧哗一片。   宁芝夏并不关心,继续认真地挑一筷子面……筷子撂下了。   他坐在临街窗口的位置,大中午的,客栈门口浩浩荡荡走来一群人。   两边走着身着戎装,步伐整齐的四个巡护,一看便知训练有素。   走在中间的,狼狈的灰衣人抱着小康,面无表情!   宁芝夏凤目微微眯了起来。   他见到叶七的次数,算起来比林虎峰还要多些。   毕竟一路上林虎峰跟裴回骑马在外头跑,要么就是闲下来找阿魏比划两圈,没空注意马车里面的人。   柳五叶七都安安静静在车顶或者车底呆着,一丝气息都不露,自然找不着。   但是如果发现小康不见而王谢丝毫不着急的情况,那就是他俩之一,悄悄带着出去玩了。   宁芝夏第一面没动手的原因就在于,他听小康很及时的叫“叶七叔叔还要玩”,从而判断是自己人。   现在叶七和小康明显遇到麻烦了。   王谢没回来,风依涵和阿魏也没在。裴回虽然回来了,完全算不上战力。   ——拖延时间为上。   宁芝夏打定主意,缓步走出客栈,站在显眼的地方,目光直接锁定了为首之人。   ——是的,十几人中,俨然众星拱月一般,龙行虎步走来的中年男子,虽然面目普通,那气度不是一两天形成的。   叶七能看见宁芝夏,对方自然更不会忽略。   尤其宁芝夏隐隐有股杀戮血腥的气势,高手不会错过。   对方见到宁芝夏的时候,神色也是一肃。   叶七保持速度不变,径直向宁芝夏走去。   他面无表情,实则心里同样一片淡定,已做好最糟糕的准备。   所谓死士存在的目的,非常简单明确,就是想尽一切办法,拼尽全力完成主人的要求,直至替主人一命,真有纷争他便奋力保护小康逃走,直到逃无可逃的绝境,血尽而死罢了。   刚刚在大街上,他眼睁睁看着巡护队的人直接走过去跟对面那几位压低声音嘀咕了几句,背过身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便连连点头,还遣了一个人离队,心知定然出了问题。   双方相距有段距离,街上又人声嘈杂,叶七听不清楚,还好读得懂唇语,紧盯着对方双唇捕捉到蛛丝马迹:“大人微服”“有事耽搁”“改日”……对方一个转身他就束手无策。   能得巡护队恭敬并甘心跑腿,此人来头不小。   强龙尚且不敢压地头蛇,王谢势单力薄,必定吃亏。   叶七想着,便给林虎峰打手势,比划越陌的举止动作,费了些力气才让林虎峰明白“莫公子”三个字。   “你是说莫——”   叶七迅速捂上他嘴巴,林虎峰这么嘴快的人都没反应过来,慢半拍惊呼:“嘿,你功夫真俊!”   现在是讨教功夫的时候么。叶七面无表情,收回手,比划了求助的动作,林虎峰连连点头,悄声问:“光天化日之下,他们一时也不会动手,你带着小康可以?”   叶七点头。   林虎峰便扬声叫道:“对面的,不公平啊,你们人多还去搬救兵,小爷可也走了!”   大摇大摆就往人群之外走。   巡护队上前要拦,为首那人见他空身一人离开,摇了摇头,也大声道:“你便找百十人来,有理说理,我也不怕。”目光依然落在小康身上。   叶七也抱着小康站起来,比了一个“走”的动作。对面知他不会说话,并不在意,点点头:“走罢。”   这半天玩下来,小康也累了,刚刚又折腾了一通,喝过水,小肚子有点瘪。   小孩子饿不得。   于是连巡护队带疑似巡护队一共十二三条好汉,就眼睁睁看着叶七一直往路边走去,走到果子摊前,扔下三枚铜板,挑了个水灵灵的大桃子,跟摊主比划着,要了一瓢清水,细细冲干净自己和小康的手,再把桃子削皮,切成指头大的小块,撕张干净荷叶托在手上,一块块喂给小康。   桃儿甜美多汁,小康含着桃块儿,腮帮子鼓囊囊的,努力嚼咬。   ——好吃!   伸手,摸到荷叶,再往里一点抓到粘糊糊的桃子块,捏捏,放一块到嘴边尝尝吮吮,这是跟刚才一样好吃的味道。   小康就把手举得高高的,去摸叶七的嘴巴。   还不忘含含糊糊地叫:“叶七叔叔吃。”   叶七就着他的手吞了一块,再拈起一块喂他。   一大一小其乐融融。   只有叶七自己明白,这一番动作带着试探之意,如此磨磨蹭蹭,对方竟然颇为耐心一点也不急,要么没事儿,要有就是大事儿。   吃了约莫半个桃儿之后,小康的精力又回来了,也不管小手小嘴巴粘糊糊,继续扒着叶七,勾脖子拽肩膀,在他胸前背后乱爬。叶七原本穿着件不起眼的灰衣,现在领子也歪了、衣襟也沾上污渍了,看着极为狼狈。   小康看不见,并不知道自己在大街上这举动多引人注目。   叶七则是满不在乎,拿着方才一并被打湿了的布巾给小康擦干净手脸,提高几分警惕护着小康不会摔下来。   那为首的中年男人见状,扬起了一边眉毛,心下敌意又减去一二分,可就只剩一半了。   而这剩下的一半敌意,无论面前两个人关系如何亲密,也无法消去。   而此刻叶七忽然立定,扭头。   ——淡淡打量了他一眼。   中年男子暗中一惊:难道对方已经察觉?   叶七目光不带半点波动,从他胸口下移到腰,一眼扫过,立刻又转回了脸。   走向道旁一家书画铺。   “大人,他会不会趁机……”   “再等等。”   果然不到片刻叶七就出来了。   小康手里多了一把折扇,素白缎面。   有了折扇可以玩的小康,便乖乖任叶七抱着,不再爬来爬去了。   中年男子才明白,原来叶七看向自己腰间,是在观察有没有可以给小康的玩具。   而叶七这次小小的试探,反应出对方有恃无恐,这不是带着小康一走了之能解决的。   那便只有战了。   行走在旁,作为见证的里正,见叶七和小康的玩耍场面,又疑惑起来,这明显是一家人,怎么会是拐子?到底哪边是骗子?   宁芝夏守在客栈门口,让过叶七和小康,两人错身而过的时候,口唇微动,叶七听他小声而清晰的六个字:“拖时间,莫公子。”   瞬间就判断出来对方不可力敌,叶七点头,宁芝夏的决断非常迅速正确。   宁芝夏正色拱手:“这位大人有礼,小人宁芝夏。”   中年男子拱手:“宁侠士,我乃衡城巡护。”说着将令牌取出一晃。   ——没说姓名?是不屑,还是……不能?   看气度,并非飞扬跋扈,那么便是名声显赫,不能宣之于口。   宁芝夏一眼扫尽全场,戎装的巡护队,便衣的好手,恭敬而稍微紧张的神色……衡城巡护?   他令牌是看也不看,简短说了两个字:“假的。”   中年男子一愣。   身后一有人出口斥责:“你休要狡辩,我等这么多人,怎是假的!”   宁芝夏不急不躁:“令牌是真的,人也是真的,但放在一起,就是假的。”   中年男子两道眉毛不由高高挑起:“你——”   宁芝夏复又拱手,微微躬身:“阁下若想完全让人辨识不出,还是将双眉剃去的好,计大人。”   巡护队的顶头上司,当然可以拿出一块真正的巡护令牌。这是宁芝夏前半句话的意思。   作为巡守,职责除了日常巡护之外,还有出入城盘查、协助城守侦办案件、抵御外敌等等工作,当然又不能算作巡护队的任何一员。这是后半句话的意思。   计元,衡城巡守大人,在江湖人口中,最为明显的特征便是一双比眼神还要灵活的墨眉了。   旁边的里正一听,心里就一突突,他这升斗小民还没见过巡守,不过街头传说也略有耳闻,偷眼看去果然,计元左眉突突地跳。   那……那带小孩儿的,才是拐子?   他自行胡思乱想,略过不提。   宁芝夏神色依旧淡淡的,继续道:“无事不登三宝殿,计大人护送我朋友过来,不知有何赐教?”   计元道:“这孩子涉嫌拐卖,身份需详查。你若不从,便是违令。”   说到“违令”二字的时候,巡护队已排开整齐阵型,五柄钢刀出鞘,只得“呛啷”一声响亮,可知训练有素。    ☆、第一百一十三章 交涉 他说话举止虽强硬,并非一上来就动手,其中留有转圜余地。 宁芝夏不会听不出,便道:“现有户籍文书可证,需待孩子父亲到场。” 计元旁边一人哼道:“焉知不是你们缓兵之计。我们人手已将客栈围住,便是插翅也难飞。” 宁芝夏恍然道:“原来在午饭前老板说要稍等,那时候你们就暗中布置……想必已经搜查过了。”心中暗骂叶七不会开口说话,又是谁泄露的风声? 林虎峰大大打了个喷嚏。 他急得要死,他只稍微迟上一步,王谢和莫公子就离开景秀楼了! 若不是自己当初漫无目的四处走,不记路,也不会绕这么一圈,结果…… 他只好急匆匆往客栈赶,希望来得及。 计元眉毛一皱,颇不赞同道:“我巡护队进退有方,无凭无据大闯空门之事,尚不屑做。” 宁芝夏摇头:“假的。” 计元怒道:“你妄言谬断!” 既然被宁芝夏说破,他也就不那么辛苦地控制自己双眉,现在眉毛都要跳出额头了。 宁芝夏道:“在确定孩子父亲是谁之前,你不能轻举妄动。” ——一语中的。 计元沉默。 沉默就是一种态度。 宁芝夏加上一句神来之笔,道:“莫公子在衡城。” 计元的眉毛不仅跳出额头,简直要跳出头上三尺。 这句话挑明了便是:“你熟悉莫公子,怀疑他和孩子的关系。” 顺便这句话还有另一个意思:“我们和莫公子也很熟。” 既然处处都被叫破,计元也不再掩饰,一挥手巡护队的刀入鞘,又是齐齐的一声“呛啷”:“宁侠士,你是……” 虽然对方熟悉莫公子,但莫要忘记,熟悉你的人不一定是朋友,也有敌人。计元表面松懈下来,内里依然警惕。 入了鞘的刀,随时都能抽出来。 他深谙这一道理,宁芝夏焉有不知之理,故意模棱两可道:“同为故人,正可一叙。” 双方一轮试探均无结果,而此时离开景秀楼的那名队副,也匆匆赶到,笼着嘴,贴在计元耳畔小声说了几句。 计元的眉毛搅成一团,倏然开朗。 对宁芝夏来说,时间拖得越久越好,自是在旁颇为耐心地等他开口。 计元示意那人退下,朗声笑道:“原来是自己人。”又道,“宁侠士不信也无妨,稍待片刻便知分晓。” “如此甚好。”宁芝夏一伸手,“请。” 相较外面空地而言,一人对多人的争斗,宁芝夏更为青睐客栈之内。 须知寡不敌众,乱拳打死老师傅,唯一的方法便是想法子将一对多变为一对一。空地方便多人一拥齐上,到了客栈之内,空间有限,他好腾出手来一个个收拾。 当然,客栈也有劣势,一旦被对方封堵,便瓮中捉鳖,无法逃脱。但看此时情况,宁芝夏到是不担心这个。 叶七抱着小康进了客栈之后,悄无声息到尤曲铁房中,拎出了三零二。 两个暗部出身的人,交流非常容易,手势比划得异常迅速:“如有异动,保护孩子。” 三零二:“客栈暗中被围,老板已遣人向少主报信。” 叶七点头:“你去打探对方虚实。”他自己要哄小孩再吃一点东西,多吃一点。 包裹也要准备下,饮食药水、金银细软都得齐全。带小孩儿出门跟带大人出门完全不一样,况且小康形容特殊,容易露馅。 三零二点头,飘身而去。 客栈老板加上林虎峰,双重报信,只要能拖一些时候等越陌过来就好。 如果拖不住,他就跑。 小康吃饭,王谢也有规矩,至少一个人陪着一起吃,叶七严格遵守。 吃完饭,拍睡小康,午觉不能少。 叶七收拾包裹的时候,三零二返回,向叶七比划:“自己人,没危险。” “如何证明。” “他是衡城巡守。” “那又怎样。” “他主动去了易容,和宁芝夏一起坐等莫公子。” 叶七稍微放了心,既然两个人能够一起坐等,那出不了大事。不过……出于严谨,他追问:“你见过莫公子?” “没有。” “那如何得知。” “他不就是王先生的好朋友。昨天你们不是去见他么?” 这就是“自己人没危险”的理由? 若三零二知道莫公子身份,自然不必担心,而只凭“莫公子是王先生的好朋友”就判断“自己人没危险”,这可太托大了。 叶七神色一肃:“你的教官是哪个?” “乙未。”教官名字都是按天干加上地支排的。 “相貌。” 三零二在自己脸上用手指捏出大致。 “你是怎么通过最后考核的?” 三零二一向有些阴沉的脸孔露出罕见羞赧:“我当时替补,发挥超常。” 当暗探也是要有脑子的,怪不得现在还只是个外围。 “教官教过你在事情没结果之前,就掉以轻心?” 一看叶七眼神,三零二立刻反应过来,连连摇头。 “再探。” 三零二去了,叶七默默扶额。 自从王谢不许自己再完全按死士的一辈子来准备生活以后,他除了当保姆,又染上好为人师的毛病了。 宁芝夏和计元相对而坐。 计元能获得宁芝夏的信任,并不是说一句“自己人”就了事的。 他叫来一名手下,当着宁芝夏的面,将脸上的易容之物去掉,露出本来面目。 并不要求抱小康出来,也不旁敲侧击打听具体关系,直接把手下们留在外面,独身上二楼挑个临窗好位置,坐定了,把伙计叫过来。 然后自来熟地问宁芝夏:“一起吃个便饭?我请客。” 宁芝夏摇头:“楼下还有,端来即可。” “哦,你吃的是什么?” “臊子面。” “我也来一碗,双料。” 他的面端上来,宁芝夏没吃完的面和小菜也端上来。 两个人对坐着,吃面。 计元挑了一筷子面,低头吃的稀里呼噜。 低头,是将自己弱点完全暴露给了对方。 堂堂一城的巡守,也是身份金贵,足够诚意。 宁芝夏接下了。 他表达诚意的方式,便是主动询问要茶还是要酒,他请客。 计元哈哈大笑,自然是要最好的酒。 宁芝夏无不从命。 而林虎峰完全不知道这边表面上已化敌为友。 越陌还没有到,他已经赶到了。 一路狂奔到客栈的时候,林虎峰看到客栈左近一丈方圆,被巡护队把守着。 巡护队啊……可是官身啊……但官身也不能护短啊! 果不其然出事了。 林虎峰心中着急,内力聚于丹田大吼一声:“我来了!”掳袖子硬闯,挑了一个看起来比较瘦小的巡护,挥拳砸去。 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他作出气势汹汹的攻击,是以击退对方闯入客栈,与自己人汇合为首要目的,并不以击败对方为目的,一拳下去,对方看对方身量必定无法硬抗,这样他就能直接往里面冲了。 谁知他刚一行动,那巡护是躲闪了,但闪开之后旁边立时有人填补空位,将林虎峰刚刚窥到的空隙严密补上。 林虎峰一见对方进退有度,虚晃一招往旁滑步躲开。 谁知此时另一侧也上来一人,将他发现的另一处空档即刻填上,二人呈左右夹击之势,齐齐动手! 这是硬茬子!三招两式之间,林虎峰败像十分明显,心下更是着急,双臂一振,拼着硬吃了一脚,就是受伤也得闯! 还好此时二楼飘下一句话:“自己人,住手。” 而百忙之中的林虎峰,竟然还能听到在这之前,二楼传来的,熟悉惊呼声: “糟糕,虎峰打起来了!” 巡护真个是令行禁止,上面一句话立刻收手。 一听自己人,林虎峰反应也是很快——直接停手愣住:“啊?自己人?” 蹬了林虎峰一脚的高大汉子走过来:“兄弟,伤着没?” “没事……” 林虎峰一开始选择攻击的那个瘦小汉子笑了笑,还提点了句:“小兄弟,知道冲我这儿下手,眼光不差。可是就没想过,我是特意站出来诱敌么?” 巡护队旨在保护一方百姓安定,锄奸铲恶,历来集体行动,从不是逞个人英雄的地方。其进退行止,皆用军中之法,克敌制胜,也都是集结成阵,有三人阵、五人阵,可攻可守,远比零散的三五人厉害得多。 区区一个林虎峰,便再厉害,也抵不过三人小阵。 既然是自己人,林虎峰连忙拱手:“情急之下,多有得罪。” “不妨事不妨事,快些上去吧。” 林虎峰往客栈里面走,刚刚迈进大门,就见裴回从楼梯上,紧张地跑下来,一直来到他身边:“虎峰你手臂怎么样?” “我贯了内劲,一点事都没有。”林虎峰曲起手臂示意。 裴回伸手想帮他掸掸鞋印,林虎峰抢先一步,自己撂下衣袖,又整理整理衣裳,随即一边往楼上走一边问:“怎么成自己人了?”心道容翔爱干净,自己要时时刻刻记住了,可不能出糗——是的,他一上午想出了一个简单的法子就是让自己变成裴回喜欢的人,这样不就一举两得了。 方才满心焦急,把这事儿抛之脑后,现在听说是自己人化敌为友了,早晨的小心思便扑簌簌又回来了。 ☆、第一百一十四章 计元   林虎峰的心思如何变化,裴回并不知道。自己伸出的手落空,裴回到是愣了一下,连忙跟上去,暗中觉得今天大家怎么都有些奇怪。   他想找宁芝夏打听些事情,谁知对方过了午饭还没回房,等了又等,耐不住性子便出来打听,走到二楼正好看见对方和一个陌生人喝酒,想了想过去打声招呼。   谁知忽然就听见熟悉的大喊,目光掠到楼下,正好看见林虎峰和人拼斗,裴回不由惊呼出声,随即下去查看。   计元和宁芝夏也都留意到了这一嗓子,计元背对着林虎峰的方向,扭过头后叫的“住手”。   再转回头,见宁芝夏望着下面,依然云淡风轻的表情,不禁好奇道:“芝夏啊,你自己人过来都不招呼一声?”   宁芝夏解释:“他至少能扛过一炷香。”言外之意过了一炷香再叫停也来得及。   楼梯板蹬蹬响亮,林虎峰跑上来。   一看,客栈的二楼空荡荡的,临窗最好的方桌上,大马金刀坐着个石青服色的中年男子,对面坐着宁芝夏。   两个人跟前都摆着碗只剩个汤底的面。   “大哥,他是——”   “这是我兄弟林虎峰。”宁芝夏向计元介绍,“这是……”   “叫我计大叔就行啦,小兄弟够机灵啊哈哈。”这人相貌堂堂,双眉如墨,脸上有点泛红的酒意,说话中气十足,听声音有些耳熟。   宁芝夏不为所动:“虎峰,这是衡城巡守计大人。”   林虎峰抱拳行礼:“计大人。”他对这些官职称谓属于“七窍通了六窍——一窍不通”,也不在意这些,随意拉过凳子坐宁芝夏旁边,先端起这边的酒盏,一饮而尽:“渴死我了。”   这来回奔跑,他心里又急,更是渴得慌。   裴回晚了他好几步,听见这话忙转身叫伙计拿壶温水上来。   林虎峰一看裴回,蹭地站起来,大声道:“容翔不用不用,我自己去。大哥你们先吃着。”一阵风般卷下楼去。   ——他得照顾裴回,不能让裴回照顾他,要学着懂事。   裴回愣了半天,尴尬冲宁芝夏和计元笑笑:“芝夏大哥,我回房了。”   裴回和林虎峰都不对劲,一个念头在宁芝夏脑海中一闪而过。   林虎峰自己拿着茶壶,又一阵风般卷上楼来:“哎,容翔呢?”   “他回去了。”   “我去找他——不对,等等!”林虎峰转过身,又转回来。   “计大人,你们之前那个为首之人在哪里?”   “你找他作甚?”   “我就是问问,都成自己人了,我们这可不是拐子吧?”   “当然不是。”   “那他说的话可不能不算。”   “哦?他说了什么话?”   “他说损失多少他全赔便是!人呢?当时大家都听见了,不能这么赖账啊!护卫受伤了,小孩儿也受惊了,损失不包赔么?男子汉大丈夫,可不能做缩头乌龟!”   “这个……”   忽听楼下有人发问:“叶七受伤了?小康受惊了?怎么回事?”   “啊,重芳大哥你可来了——莫公子也在?太好了,赶紧赶紧。”林虎峰这算完全放心了。   王谢和越陌到来的时间刚刚好,这两个人的面正好吃完,而风依涵和阿魏虽然没在楼上出现,这场面看着也不是动过手的样子。   那名队副在越陌屋里待的时间十分短暂,短暂到王谢慢悠悠还没走完一条长廊,他就退出房门,迅速离开了。   这么快?王谢想着便往越陌屋里走去,还没到门口,越陌急匆匆一脸歉意地走了出来,先对他做了一个抱歉的眼神:“菲菲,传信阿魏和风子速回客栈。”今天他想着与王谢同进同出,便给这二人放了假,没成想这假却是放不得。   随后道:“重芳,抱歉,临时有变。”   王谢点头,他晓得越陌事务繁忙,约会临时改动算不上什么。事实上,他早就做好了各种心理准备,虽然稍微有些遗憾,毕竟男儿事业为重,以往是燕华支持他,现在由他支持越陌,也没什么不妥。   只是……速回客栈?   “我也回客栈,你事了之后再联系。”   “不,我们同路。”   “客栈?”   “车上说。”   “好。”   马车本身就不快,在衡城街道上,又不能疾驰,更是缓慢,比起人两条腿还要慢上些许。这便是为何他俩反而在林虎峰之后才到的缘故。   “……你是说,你替我约的病人,在微服赴约的途中,遇上了小康?”在讨论正经话题的时候,王谢的语气也是很正经的。   “正是。”越陌同样语气很正经。   “而这位客人,便是你昨晚去拜会的长辈?”王谢确认。   “没错。”越陌点头,无奈道,“我的疏忽。这张脸生得太像王妃,小康的脸,又太像我。我俩又是昨晚才见过一面,想必他今日见到小康,又不见小康身边有我的常用侍卫,从而生疑,这才出手试探阻拦——你放心,他不会轻易动手。”   “没关系,这谁能想到呢。”王谢也安慰他。   “其实也未必是坏事,正好在王爷王妃那里做个铺垫——重芳,真的不必再揉了,我腰已经不痛了。”越陌翻了个身,坐起来,整理衣袍,“我叫那队副先行一步止住两边打斗,告诉他其中有内情,便不会有事。”   “只要大家没伤到就算不伤和气,宁芝夏谨慎,又能管得住虎峰,他在就没事了。”王谢将越陌松开的腰带重新围好,把人拉到自己怀里:“讲讲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此人名叫计元,衡城的巡守,执掌本城兵权,他曾经是王妃的副官。”越陌道,“王妃出身将门,也曾披甲上阵,边防征战,他作为副官,始终跟随左右。后来王妃成了王妃,他也就辞了副官一职,申请外调,一直在各地辗转,前年到的衡城。”   “听起来好像有些……情伤?”   “他在进行一场最为重要的挑战之时,发挥失常,输给了王爷。”   “……我懂,必定情伤。”   越陌顿了顿:“如他日有人向重芳挑战,无论什么理由,别轻易接。”   “我这条小命是你的,你不同意当然我不会接。不过嘛,天涯很抢手,我得护好喽。”   “……嗯。”   “放心,洛城关系复杂,我自会留意……”王谢低下头,既然放心了,就可以顺便偷摸做些轻松的事情。   “我也会……我脖子上,当真一点红印都不会留?”   “……我保证不会给你留……”   “……那你轻些,嘶……”   “其实我想问的,还有一事。”   “嗯?”   “你说他有子嗣问题,确定不是因为情伤而故意为之?”越陌当晚就是简单一提,有个病人,想叫王谢去看看。他说的话那必然是谕旨纶音,王谢自然就应允,至于后来为何没有详细询问……昨夜两人都过于失态,不提也罢。   “不是,他与王妃也有书信往来,后来娶了一妻两妾,王妃还亲手选了贺礼。只是至今没有子嗣,王妃担心他,怕他落下过什么病根。三十年前他身先士卒抗击山匪——那时候还不在衡城,而在东北——被擂石滚木砸中,冲到河里漂了三天,找到时就剩一口气了,东北寒冷,大概是那时候落下的病根。正好我到衡城,他设宴接待,听他讲,膝下依然无子女承欢,便想起重芳来了。”   “只要不是天生,不是故意而为,能听我安排,那这事就包在我身上。”王谢听完越陌的形容,心中有了打算,拍着胸脯打包票,“照你这么说,我倒好奇起来。”   “你说?”   “三十年前的事,你怎么知道的?难道王妃会拿出来讲?”王谢意味深长。   “是王爷告诉我的。”越陌眼波流转,忍俊不禁,“王爷最怕夫人被别人抢了去,暗中存了好些个酸醋,至今尚未倒完。若是能解决计叔叔后嗣之事,想来他也会宽心些。”   王谢若有所思点头,有了后嗣终于可以证明对方余情已了就此放手,是以宓王会将这件事放在心上。   “还有,他只知道我是世子。”言外之意,说话小心。   “他知不知道我知道你是世子。”这句话很拗口,王谢的意思是自己该扮演个什么角色。   “江湖隐名神医,我的师父。”越陌微笑,“我在边城重伤容貌半毁的消息,他不可能不知道,再看看现在的我,他还有什么理由怀疑重芳的医术呢。而且他也得想想,以我的脾气,为什么把小康交托给重芳呢?”   王谢亦是微笑:“只要稍作提示,他自会想象完整,比我们编一个故事省心多了。”   “正是此意。”   因此计元看向来人的时候,眉毛不禁一颤一颤地,稍微偏移了位置。   他先是看见了一头扎着的灰发,而面庞却红润,不禁令人猜不透年纪。   相貌生得不错,一双眸子炯炯有神,那人拾级而上,不疾不徐,看身材略微消瘦,橄榄色文士衫,青色腰带,非常简单素净,连个同色花纹都没有。   后面上来的,才是越陌。   世子殿下即使微服,那也是身份尊贵众人之首,此时此刻跟在一个人的身后?   况且看神色,半分不愿都没有——且慢,那隐隐崇拜的目光是何缘故?   那灰发人径直走到计元面前,拱手为礼:“王谢见过计大人。”面带微笑,而声音不卑不亢。   能跟着越陌一起过来,又口称“大人”的,定然知道自己身份。   知道自己身份,还能如此不卑不亢,并且抢在越陌之前行礼说话,越陌还一脸“就是如此理所应当”,这个王谢……是谁?    ☆、第一百一十五章 神医?   计元眉毛还没来得及动,越陌也上前行礼:“莫越见过计大人。”说着还冲计元拼命使眼色。   这明摆着是隐姓埋名,托自己一并隐瞒。自家小辈,自己人当然要帮一把,纪元眉梢挑了挑:“莫贤侄,这位是?”   越陌便引荐:“世叔,这位便是我的记名师父,王谢,王重芳。”   计元眉毛蠕动,心道:“我遣人知会你一声速到吉祥客栈,有要紧大事,你来了也就算了,怎还带个记名师父过来?”   越陌见他未曾说话,两道眉毛已经在动,不由微笑道:“马车上有一件礼物要送给计大人,不知计大人可否移步?”   这话的意思就是“有下情容禀,借一步说话”。   计元点头,正要开口,忽听王谢面带笑容,唤道:“天涯且慢。”   ——“天涯”乃是越陌的字,叫得这么随意,两人什么关系?   计元还没细想,王谢便道:“既然大家都认识,不如虎峰先说说,叶七和小康是怎么回事?”   林虎峰听见王谢问,早憋着一口气,当即将对方无理取闹的事情述说一遍,末了道:“我回去找你们,扑了个空,谁知道回来以后看见他和大哥化敌为友了。不过那个人当时说话太不客气,既然答应了要赔,偷偷溜走不认账可不成——计大人,想必不会护短吧?”   他可不管什么官位,直接的一顶帽子就送上去了。   宁芝夏并不知道之前的曲折,此刻听闻,不由微微沉下了脸,低声呵斥:“虎峰慎言——那人就是计大人易容。”   明着斥责,实则毫不留情将老底揭穿。   林虎峰闻言往后一跳,惊叫:“什么?他就是?”赶紧低头道歉,“对不住啊对不住,小人眼拙,不过大人既是官身,那说话可得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对不对?”   他两兄弟一唱一和,计元哪能跟小辈计较这个,当即点头道:“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损失多少,我全部赔偿,只是那孩子的情况,我得好好看看。”   王谢认真地打量计元,又打量林虎峰:“虎峰,劳驾你去看看叶七和小康的情况,他俩身体本来就不好,若是真如你刚才所言……”叹了口气,“有劳计大人了。”   林虎峰大步流星跑上三楼,又轻手轻脚跑下来:“两个人都在睡,屋里全是药味儿。”顺便他还拿了半瓶药出来。   叶七当然不可能睡,死士要时刻保持警醒,但小康方才被林虎峰那气沉丹田的一嗓子吵醒,伸手找人,叶七抱过来轻拍,小康死活不睡,非要搂着叶七脖子,叶七试着动一动,他还不松手。   小孩儿这个姿势可是挺累的,睡不安稳,据王谢说容易生病。   叶七只好破了死士的规矩——自打照顾小康,死士的规矩就成了一只筛子,已经被破了不知多少次——平躺在床上,拿自己当人肉垫子,小康趴着趴着终于调整好舒服的姿势,蜷在叶七身上睡了。   等林虎峰敲敲门发现没动静,推门进屋了才看见这叠在一起的一大一小,小的睡得香甜,微微淌了一小滩口水,大的暗沉沉双眼盯着他,手上护着小孩儿的耳朵。   林虎峰眼珠一转:“重芳在楼下,跟那巡护讨要赔偿,你们装病,我拿个药瓶子去吓唬吓唬他。”   叶七微微点头。空着的另一只手往腰间一摸,从自己的百宝囊里面随便掏出个药瓶子,扬手掷给林虎峰。   “好嘞,你们接着睡。”   林虎峰转身就走,叶七低头看看小康,还好,没有被吵醒的样子。   王谢接过药瓶嗅了嗅,端正神色:“这是用在喉咙上的药,我这位护卫咽喉有恙,本来恢复了七八成,被大人这么一折腾,恐有复发,之前的药物和疗养功夫全废,还得从头来过,药物有天山雪莲,外域红花,东海珍珠,北地熊胆,南洋龙涎,滇西琥珀若干,林林总总价值金银若干。扯坏的衣裳就不找大人另算了。”   对于计元来说,这个数目并不大,甚至珍珠龙涎琥珀之类,他自己私库里面立刻就拿得出,当即表示毫无问题,药物他包了。   见对方识相,王谢点头颇为满意地道:“我护卫的事情了结,现在说说我儿子的事情。小康受了惊吓,需要看护,他不比普通小儿,自小病重,用了名贵药品无数,这条小命生生从鬼门关救回来的,完全禁不住惊吓,发起病来十分严重,这一双义眼造价若干若干都暂且不算,为了救他,我托人在深林之中埋伏了三个月才猎得一头一丈五六的斑斓猛虎入药,被你这么一吓,少不得又要费上三个月,也不知有没有猛虎可猎……安神药物另算,只要赔一头差不多大小的猛虎可以了。”   看见计元不可思议的神色,王谢笑眯眯道:“大人这是要悔账?”   计元一拍桌子:“谁知你说的是真是假?”尤其是——“那小孩儿怎么会是你儿子!”   “我唬大人作甚,不相信的话可以去春城我老宅附近打听,想必大人堂堂君子,不会做出有欺暗室之举。”王谢说得相当坦然,“户籍文书就在我床头包袱里,我去取来便是。”   计元心道,户籍文书看不看的已然没有必要,越陌在此出现,早已说明一切,只是这位王谢未免太过小家子气,令人不虞。不过……“王先生是大夫?”刚刚那一连串药名信手拈来,娴熟无比,不是大夫哪能说的这么流畅。   王谢点头,越陌在旁很恭敬地道:“便是重芳治好了小侄的伤。”   计元的两道眉毛跳动起来:“你医术很好?”   “也算不得很好,就是经常治不死人罢了。”   这句话有两个意思,一个是庸医,另一个是“只要治,人就不死”。   说话口气太大,计元心中更是不喜,碍着越陌面子不好发作:“足下年纪几何?”   “廿岁。”   “廿岁啊……”计元满腹狐疑望向越陌,这个年青人真有这么好医术?不会是你奉承出来的吧?   王谢一看计元的表情,便微微笑道:“大人此时转移话题,莫非另有用意?”侧头低声问越陌,“天涯,你这位世叔不会也想叫我作白工罢?”   他这一侧头,离着越陌颈子很近,嗓音低沉柔和,计元肉眼可见,越陌双颊“噌”一下子泛起粉红,眼神发直,说话不利落:“不、不会。”   “不会就好,昨天景秀楼容翔便做了一回白工,我可是无利不起早的。”王谢表情却是很坦然。   当众交头接耳,本是失礼之举,他做起来自自然然,好似理所应当。   问过越陌之后,便向着计元又一拱手:“既然大人心有疑惑,在下也不多留,刚才一场误会还请大人收尾,大人身为一方表率,务必不要亡了我等小民对朝廷诚信的一片拳拳之心——不过,如里正先生不敢为证,在下也相当理解。天涯,还有大家,请随意。”   王谢行了个礼,施施然转身上楼。   “哎……”越陌看看计元,又看看王谢的背影,欲言又止,整个人有点没精打采。   计元眉毛突突地跳:“莫贤侄,你——”看起来两个人关系相当不错,而且似乎是越陌上赶着迁就对方?凭越陌的身份地位,还上赶着迁就对方?   昨晚越陌跟他提过,要引荐一位神医,并将之形容的天上有地下无,眼睛里熠熠生辉,怎么就是……这个王谢么?   计元并不在意对方的态度。有本事的人必然有脾气,大家都是宽容的,甚至认为这才符合高人的个性,况且有本事的人没脾气那才是少之又少。   他在意的,是对方的年纪。但凡以经验取胜的行业,如郎中之类,那是年纪愈大,经验愈足,愈加可靠。计元起初以为王谢驻颜有术,再看越陌如此恭敬,想来怎么着也得比自己大,结果竟然才……廿岁?   若在战场上,廿岁不过一员小将,朝堂上,廿岁可谓神童,而廿岁的神医……闻所未闻,怕是仲永之辈。   越陌抬头笑笑,眼中一丝压抑:“没什么,重芳一向不喜欢杂事,想来他是怕世叔要试他的医术,宁愿先走。”   ——这还有怕?   计元立刻询问出声。   越陌指指下面:“昨晚我们在景秀楼,他的兄弟在包间里给姑娘小子们挨个诊了一回脉,这次世叔至少带来十个人,医不叩门,道不轻传,他不想做这个。”   计元这才反应过来,立刻又被越陌话里的另一件事刺激,一拍桌案怒道:“又是景秀楼,你就知道去景秀楼!是不是我朝各地的景秀楼你都得去一遍啊?啊,我说错了,是已经去过一遍了吧?你打算去几遍啊?”一看到这张酷似王妃的脸孔,再想到越陌天天秦楼楚馆不得闲,计元气不打一处来。   听见他质问,越陌第一反应并非辩解,而是赶紧回头看看,没看见王谢,这才摆手分辩:“世叔我在景秀楼只是招待客人,可什么都没做!”   “你哄鬼呢?我还没老糊涂,要不是你还有点良心,不糟践良家姑娘……你说说你还没成家,小小年纪再这样下去搞坏了身子,对得起王……你父母么!”    ☆、第一百一十六章 重芳请支招   计元嘴里骂着,心里可有些不平静了。   因为他发现越陌对王谢极为重视,重视到自己的劣迹都不敢让对方知道的程度,这王谢究竟什么来路?   “世叔,世叔——”越陌忽然想起一事,得意笑道,“世叔这是又在转移话题么?”   计元噎住,这小子胳膊肘往外拐!   他反应也快:“不对,我被你们这么一折腾差点忘了来意,小孩儿呢?你什么时候当的爹?孩子的娘是谁?孩子怎么会失明?那女子……在哪里?”他本来想问“孩子的母亲是否处理妥当”,话到嘴边还是改了口。   他生了怀疑之心,便因为这小孩儿长得太像越陌,而做平常人家打扮。如果是越陌吃干抹净,女方偷偷把孩子生下来,便要好生琢磨其用意了,是故意留种,为了扶植一个世子妃,将来孩子继承王位?还是政敌故意为之,败坏天家名声?抑或只为敲诈一笔家产?还是想扶植此人,将来与天家作对?   毕竟小世子还未成亲,虽说这私生的孩儿没有登上王位的可能,但是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也并非不能通融。   是以计元一定要查出这孩子背后有什么势力。   但他种种想法中,唯独没有眼下这种:越陌与养小孩儿这家相熟,关系看来非常的不错。   那么就是越陌托这人养孩子了,自己人说话办事就都省心了,而另一套疑问又浮了上来。   “还有,你得给我老实交代,偷摸养这个小孩,是怕父母责怪?还是不方便你出去猎艳?男子汉大丈夫敢作敢当,再说王妃王爷都是通情达理之辈,有什么难处不能解决,非要你自己偷摸养孩子?”他才不信偌大宓王府养不起一个小孩子,既然是越陌故意为之,其中会掺杂何种心思?   总算有心,还知道收敛,没养在洛城。人选找的也合适,有个大夫随时看着,别的不敢保,身体是不成问题了,而且一个大夫也顶半个书生用,进退举止还能讲些规矩。虽说这“神医”二字可能有些夸大其实,但是小孩儿养得白胖胖活泼泼的,除了失明也没看出来什么毛病,还算不错。   不过护卫就差了点,虽说忠诚护主为人可靠,显露的功夫很是不错,脑筋转得快会施计策,性子也体贴,小孩儿挺喜欢的,可是走在街上形迹可疑,还是个哑巴,叫人怎么交流?越陌手底下没什么能人,不会找他爹娘借人手吗?最起码也找个能说话的来啊。   越陌见他眉毛每问一句就一上一下跳动,笑吟吟道:“世叔,我办事,您放心。”   “我放心不了——你说你平时胡闹也就算了,突然跑边城去,战场杀敌是好事,可谁也没让你连小命都赔进去!带着伤还四处乱跑,伤口好了就立刻去景秀楼?还有,要不是我发现这个小孩儿,你打算瞒多久?啊?这孩子至少两岁了吧,现在长得就这么像你,将来那还了得!还有,孩子的眼睛到底是怎么回事?谁干的?报复回来没有?”   宁芝夏早在王谢上楼的时候,给林虎峰使了个眼色,两人悄没声儿走了,二楼只有计元和越陌两个人,是以计元虽然没有压低声音说话,平常音量也不会被人听了去。   而林虎峰跟着宁芝夏离开以后,并没有像往常一样立刻去找裴回。   他敲了敲王谢的门,开门的是那个哑巴侍卫。林虎峰瞬间精神了:“大哥,你功夫不错啊,而且气息内敛,我之前都想不到你是这么一个高手,有时间较量一番?”   ——他并非下盘不稳之辈,而对方能毫不费力一把将他拉过来;在面对包围的时候,又能轻轻松松躲开两人夹击突围而出,那诡秘的步法实在令人叹为观止。林虎峰见猎心喜,又惦记切磋了。   叶七低眉垂眼,让到一边,他正在向王谢汇报情况,林虎峰是中途被他拉过来的,中途又被他打发去搬救兵了,他才是从头到尾经历一切的人,又涉及到小康的安全,自然汇报的从头到尾详详细细。   见林虎峰主动要求切磋,叶七最先想到不是别的,是吵醒小康的那一嗓子。   他并没有应答,毕竟这是主人的好朋友,只是指指王谢,表示他只听王谢安排。   然后就飘身出去了。   “虎峰?”王谢正蹲在地上,哄小康拿着盲杖探路,两人之间横放了个凳子,地上还横七竖八摆了点别的小东西。   “重芳,”林虎峰走过去也蹲下,拍拍手,“小康来林叔叔这边——重芳,你看人看得一向挺准的吧。”   王谢愣了一下,林虎峰怎么忽然提起这个?   还好林虎峰说话没有什么吞吞吐吐的习惯,接着便问:“你觉得,有气质、聪明、大方、温柔、体贴……嗯,还有会做饭——这些里面,我比较符合哪一个?”   林虎峰的疑问真要回答,简直不能再容易。   王谢听完了,叹口气:“虎峰,你自己还是很有特点的,何必琢磨这个呢——来,小康,前面过不去该怎么办呢?”   林虎峰闻言,再笨也能听懂人家这是什么意思。自家人知自家事,他自己也明白,抓抓头发,同样叹口气:“我知道自己这几样一样不占,照猫画虎学点是点成不?”   王谢也没多问,想了想:“最容易学的啊……做饭最容易,剩下的可就不好学。我觉得,你说的前几样:有气质和聪明大方,这三个短期内是学不成的,得拿无数经验堆积,不过温柔体贴这个还不算太难。你要是真想试试看,就得找个温柔体贴的人,看他是怎么行事的,然后自己揣摩。”   “这管用?”   “自然管用。常言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日日耳濡目染,也就会了。”   “那我跟谁学?”林虎峰追问。   王谢目光盯着小康,顺口反问:“难道不是容翔?”   “这个嘛……”林虎峰很为难。   王谢很奇怪地看他一眼:“难道你觉得容翔还不够温柔体贴?”忽然恍然大悟,“是了,容翔毕竟是男子,总有些疏漏之处,我再想想……不如,你去跟菲菲学。”   “菲菲?”   “你想,莫公子每天都是菲菲伺候,不温柔体贴,能干得了这个?而且菲菲也很聪明,还会做饭!你都不用再去找厨子了!”   被他这么一提醒,林虎峰恍然大悟:“对了,刚才怎么没看见菲菲大姐?”   “她在一楼。大概在跟风依涵和阿魏说话,因为他们俩回来晚了——等莫公子过来,你单独问他,能不能让菲菲讲讲怎么做才是温柔体贴,然后跟着学学。”   “好主意!小康,过来让叔叔抱抱!”林虎峰喜笑颜开,把“翻山越岭”磕磕绊绊走来的小康拎起来转了两个圈圈,又放地上,“我现在就去看菲菲。”   “嗯。”王谢面带笑容,心想:想学着“有气质会做饭聪明大方温柔体贴”,跟自己本性完全不一样,提起容翔又别扭不想跟着,看这意思,是铁了心打算开始追了?   林虎峰为人一根筋,想到什么立刻行动,其实若是认死理,配一根筋的容翔也好。只怕这是少年热血上头,喜好新奇,一时兴起。   话又说回来,裴回也不是个没主意的,看似随和,其实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心里面清楚着呢,要是裴回愿意,他也不会拦着……不过看林虎峰这架势,大概……裴回离愿意也不远了。   裴回喜欢的类型,原本是燕华那样的,林虎峰本性跳脱,怎么可能学得成?   但是林虎峰只要掌握一个“诚”字,裴回就会喜欢。   毕竟裴回最基本的要求,凌驾于种种性格或特长之上的,就是“心意”。   而他回报的,也是一个“诚”,自己诚心诚意、全心全意,对一个人好,好到对方可以随意挥霍的地步。   林虎峰没白眼狼那么精明,应该不会随意挥霍吧。   ——他要是敢挥霍,自己,加上越陌,有不下百种的法子让他后悔。   想想,林虎峰不同于白眼狼的最大区别,应该是功名权势之心。   林虎峰不在乎,裴回同样不在乎,虽然表面上一个喜静一个喜动,外人看着性子不搭,裴回那是没机会玩,更没有人带着玩,其实还是挺憧憬的。   先不提裴回在春城平时安安稳稳坐医馆,一说闹端阳就真的打打闹闹玩耍起来的事,单说最近,没看见已经跟追风好的,一人一马恨不得抱在一块了么,马术那是一日千里!   他十七岁的年纪喜静,纯属迫不得已,孤身一人没亲没故,一个铜板掰成两半花,事事都要精打细算,哪有银钱和精力出去玩闹?学的医道又以沉静稳重为先,天底下只有咋咋呼呼的病人,没有咋咋呼呼的大夫,想跳脱,自然也跳脱不起来。   这样一想,林虎峰虽然莽莽撞撞的,经常令裴回哭笑不得,但焉知裴回不是默默地乐在其中呢?   再想想上午在景秀楼,裴回跟自己说的……王谢顿时觉得两个人有些当局者迷。   有个人带带裴回也是好的,无论成不成,裴回多些经验阅历也是好的。就看林虎峰怎么处理了。   “——小康,找得着床么?想想床在哪里?”   被林虎峰拎着转过圈,一下子不容易分辨方向,小康拿着盲杖,表情有点茫然。   “拿盲杖敲敲地,听两边声音有什么不一样……”   王谢继续专心教小康。   ☆、第一百一十七章 虚心求教   “菲菲,菲菲……”林虎峰嘴里大小声变换腔调,兴致勃勃地念叨,兴致勃勃地往楼下走,途中偷眼一窥,计元和越陌还在说话,丝毫影响不到他兴致勃勃的心情。   他们说的什么,并不在林虎峰的关心范围内,他现在满满的心思都在侍女菲菲身上。   自然也就没见到离着王谢房间三道门的距离之外,裴回一脸若有所思。   菲菲没有跟着越陌一起行动。   越陌和王谢走得急,她遣人联系风魏二人之后,再行赶上,只晚了越陌一步,越陌叫她先不必上去,她就在下面等,同样前后脚,接到消息的风魏二人急急忙忙赶到,一见菲菲连忙问出了什么事,菲菲指指楼上,两人掠到楼梯口偷听,林虎峰说话声音不小,他俩听个正着,面面相觑暗道这下糟糕了。   风依涵这次比上次还沮丧,上次是他一个疏忽,让秦筝薇钻了空子,当着少主的面,跟王谢情意绵绵说了好些话,最后还送了份礼物。这次,他又没看好小康!   不同于上次,秦筝薇没存着害王谢的心,并无生命之虞。这回要不是叶七心思转的快,小孩儿受惊受伤简直家常便饭,这可是小世孙!金贵宝贝可爱的不得了的小世孙!   明明说着要戴罪立功,他功是半点未建,这罪可是又加一等。还好小世孙平安无事,不然……风依涵摸摸脖子,一身冷汗。   少主虽说给了他和阿魏一日假,那也是建立在大家平安无事的前提之下的,今天……唉,今天他就不该心急,就不该不等阿魏回来就出发,还以为早晨坐立不安、眼皮子狂跳,恐怕是述职过后要被罚去西南的兆头,谁知道竟是应在小康这件事儿上!   阿魏也蔫了,都没想到,少主不在的时候,他们兢兢业业没出任何毛病,结果到了少主眼皮子底下,这才第二天,就弄出这档子事!   这次遇上的是计元,自家人,要是遇上歹人呢?吉祥客栈虽说是越陌的产业,毕竟是暗中经营,跟上头说不上话。要不是客栈里面刚好有个宁芝夏,小世孙受惊绝对免不了……自己一向小心,爬山拜佛九十九拜都过来了,偏偏在这最后一哆嗦上,全功亏一篑了。   灰头土脸凑到菲菲身边:“菲菲大姐……”   菲菲提壶斟了两碗茶,默默推过去。   在宁芝夏缓步走出客栈,与计元相对峙的时候,吉祥客栈的老板见事不好,一面遣人送信,一面开始清场,一二楼早就不见人迹,大堂显得空旷旷的。   林虎峰下来的时候,就看见很显眼的三个人对坐。   他并不知道风魏二人面色沉重的原因,眼睛里面只有菲菲一个人,当即凑上去:“依涵!阿魏!”随后很是谄媚地叫了一声:“菲菲——大——姐!”   菲菲被他这自来熟的热情弄得一愣,她记得林虎峰,是个大大咧咧又热情的小伙子,不过对她这样明显过分的热情,还是第一次见。   “林少侠?”   菲菲要站起来行礼——她是少主的侍女,对方是少主的好友,行礼是理所应当——被林虎峰按了下去:“菲菲大姐,有件事想跟你请教。”   “谈不上请教二字,林少侠请讲,菲菲知道的,定然言无不尽。”   “也没什么,就是想跟菲菲大姐学学怎么温柔体贴。”   这个要求好生古怪。   菲菲露出了一些疑惑的神色:“温柔……体贴?”   “没错没错。”林虎峰点头如小鸡啄米,“你看,莫公子应该是个挺讲究的人对吧,平时负责他饮食起居,说话处事非得又细致又耐心不可对吧,我就想学学这些。”   “林少侠又不是侍者,学这些贴身伺候的活计作甚?”菲菲面带疑惑,“菲菲驽钝,不甚明白。”   林虎峰拿眼一扫,这里还有别人呢,便抱拳道歉:“依涵,阿魏,对不住啦,我先和菲菲说几句话啊。”   拉着菲菲远远离开风魏二人,林虎峰坦荡荡直说:“我喜欢上一个人,想追求他。但是他喜欢温柔体贴会做饭的,我觉得菲菲大姐你完全符合这些,所以想跟着你学学。只要你收下我这个徒弟,愿意怎么教都行,我任劳任怨绝无二话。”   要是换了别个,表达的可能要委婉些,但委婉两个字从来不会在林虎峰脑中出现——或许曾经试图出现过,但立刻就湮没在心直口快风风火火的行动中——他一向手比嘴快,嘴比脑子快,完全遵从本心。   菲菲手背轻轻在唇上一遮,微微而笑:“林少侠好生直接——不知哪位姑娘能入了林少侠青眼?”帮忙是没问题,但是帮忙帮错了,就会是大问题,她必须谨慎些,先问清楚林虎峰要追求谁,再做打算。   “不是姑娘——我是断袖啦。”他拍拍胸脯,颇有些自豪的感觉。   菲菲听见前半句的时候心思转了几转,听到后半句的时候可放不下心——是不是姑娘不要紧,要是少主就一切不好办……这么说来,前阵子少主要搜罗适龄青年近况,莫非是因为这个?   林虎峰见她闻言错愕的表情,连连摆手:“我说,断袖又不是罪大恶极,菲菲大姐你不至于连话都说不出来罢?”   多少人藏着掖着,他才不会——确切些讲,是根本不去想别人的想法。   菲菲斟酌着措辞,大胆试探,问了一句模棱两可的话:“林少侠不是和裴先生在一起的么?”   “在一起”有两种涵义,一是字面上住在一起,二是意指非寻常的关系,端看林虎峰是怎么想的了。   果不其然林虎峰瞪大了眼睛:“咦,你怎么知道是他?”   一听林虎峰的反问,已给出了明确答案,菲菲心头一松,只要不是少主,呃……可能还要加上“不是王先生”——就好。   ——其实将“可能”两个字去掉也无妨。只是很奇怪,自从少主边城受伤以后,对男女之事,淡了许多,身体却正常得很,不会是起了什么心思罢?不过,这便不是她一个小小侍女该琢磨的事了。   “林少侠,想要菲菲怎么教呢?只要不耽误公子的事,菲菲很愿意作为助力。”   菲菲的话处处留有余地,什么叫“只要不耽误公子的事”?如果越陌说一句“裴先生另有安排”,菲菲会立刻找出种种借口推脱;若越陌再加一句“此事万万不可”,菲菲倒不会推脱,而是偷摸从中做手脚。   林虎峰当然不会想那么多,一听菲菲答应,登时高兴起来:“只要教我怎么温柔怎么体贴,还有怎么做饭就行——做家常菜就好。”   “家常菜……裴先生平时喜欢用些什么?”   “呃……这个……喜欢吃……面?”不肯定的语气。   菲菲无辜地望着他,林虎峰从眼神中愣是莫名地读到了谴责的意味。   “别急别急,让我想想啊……”林虎峰低头沉思了阵,掰着手指头细数,“他喜欢……炸酱面,喜欢嫩嫩的白煮蛋,还喜欢飘着嫩豆腐的热豆浆、油煎糯米丸子、梅花糕、豆芽炒肉、辣辣的豆腐干、芙蓉鸡片、什锦春卷、大饼卷酱肘花、卷猪头肉、卷杂碎、卷炸丸子……”   随着渐渐数不过来的的手指头,菲菲表情渐渐惊讶。她印象里这位林少侠一向大而化之的性子,实在不想会记得这些小事之人。   “……够不够?不够我再想想。”林虎峰说完,自己也惊讶。   原来在不知不觉的相处中,已经记住了这么多。   “够……足够。”菲菲克制住愕然的表情,“这些菜品确实家常,不难做,菲菲都会,林少侠什么时候学?”   “现在!我去借厨房!”林虎峰说干就干,拉着菲菲就往后厨跑——菲菲连忙叫声:“林少侠且慢!”   “嗯?”林虎峰回头,不明所以。   菲菲行了个礼,解释:“并非菲菲托辞惫懒,只是公子还在楼上,职责所在,菲菲万万不敢擅离职守,下厨之事,需得禀明公子才是。”   “喔,喔!我都忘记了,抱歉啊。”林虎峰虽然鲁莽,并非不通情理,一闻此言连忙道歉,“那现在菲菲大姐能不能给我说说,怎么才能温柔体贴?”   “林少侠这样一问,菲菲也不知该如何回答了……不如,林少侠说说平素都是如何行事的,菲菲从中讲讲何种行止可称温柔体贴?或者,林少侠讲讲自己觉得温柔体贴之事,菲菲做个评点?”   “嗯……比如,热了打扇,冷了加衣,口渴端茶,下雨撑伞?”   菲菲颇为赞许地点头:“确实很是温柔体贴,林少侠想得非常周到。”   “但是……似乎……他明明喜欢温柔体贴,可是我这么做的时候,他怎么就不像很喜欢的样子呢?”   “是么……”菲菲垂下羽睫,左手拇指无意识地蹭蹭食指的第一指节,忽然问,“当时,林少侠是怎么跟裴先生说的呢?”   “嗯?怎么说的?”   “这样,林少侠便当我是裴先生罢,第一句‘热了打扇’,是怎样的情况?”    ☆、第一百一十八章 做贼心虚的后果   林虎峰抓抓脑袋:“喏,菲菲大姐你坐在这里,装作很热。”   菲菲心中好笑,依言而为,特意一边拿袖子扇着风,一边从怀里掏出帕子,擦擦额角并不存在的汗水。   林虎峰左顾右盼,想找件趁手的物件当扇子,无奈大堂收拾得十分整齐,桌上连个上菜的托盘都没留下。他挠了挠头,总算还知道男女之防,比划着双手装作撩起上衣下摆,绕着菲菲大力扇风,嘻嘻笑道:“怎样,容翔,我自带的扇子不错吧?你也跟我学学,练点内功,扇多久都不累!”   菲菲手背一遮樱唇,实在忍不住,笑出声来:“林少侠……实不相瞒,您这举动和这言语,体贴确实不假,可真真算不上温柔。”   “啊?”林虎峰愣住,立刻不懂就问,“为什么?菲菲大姐你刚才还说我温柔体贴的。”   “菲菲觉得,裴先生或许会哭笑不得罢。”   “哎你怎么猜到的?”裴回当时的反应,确实是很无奈地看着自己,林虎峰加上一句,“然后他说‘桌上有凉茶,你先喝点解解暑’——好像,我反过来被他照顾了。”   “裴先生真是个温柔体贴之人。”菲菲赞了一句,话锋一转,“菲菲来问问林少侠,扇风,可是觉得裴先生热了?”   “那是自然。”   “这样扇风纳凉,是为了令裴先生舒服些?还是为了……展示林少侠的内功?”   “当然是为了让他舒服些。”   “可是林少侠的口吻……”   “有什么不对么?”   “朋友间玩笑闲话,自是毫无问题,若是追求温柔体贴,便得换换方式。”   “换成什么——来吧,我来当容翔,你来当我。”林虎峰大咧咧坐下,扯着领子,拿手扇风。   菲菲笑道:“动作是不必换了,林少侠只需微微笑着,望向他的双眼,慢慢凑近了,低声讲……”她压低声音,“凉快些没有?就这样,以后我为你打一辈子扇,你,愿意么?”   林虎峰往后一仰,惊得差点从凳子上跌下来:“你、你——菲菲大姐……”   菲菲嫣然一笑:“如何?”   林虎峰挑双大拇指称赞:“好——我来试试,你看看行不行。”   他拿着袖子给菲菲扇风,随后乐呵呵地,盯着菲菲眼睛,慢慢靠近,不同于女孩儿家的少年嗓音,多了一分沉稳厚重:“容翔,你凉快些没有?就这样,以后我为你打一辈子扇,你愿——”   菲菲强忍笑意等他说完。   然而——   “菲菲。”   身后传来轻轻一声招呼,顿了顿,又是清晰的一声:“菲菲。”   菲菲惊得连忙站起:“公子唤我,菲菲先行一步,林少侠抱歉。”说着,飞快地走了。   毫无防备的林虎峰反应迅速,往旁边一跳,抬头,脸上有些尴尬,瞬间变成惊慌:“……莫公子——容、容翔!”   他没看见越陌的身影,越陌并没有下楼,只是单纯地像平时一样扬声召唤而已。   但是离大堂还有三阶的楼梯上,站着裴回。   一脸惊愕的裴回。   裴回的视线,正正好好对上林虎峰的。   菲菲从他身边侧身而过,裴回便收回目光,往旁边让了让,看不出喜怒。   原本在大堂另一侧,心事重重的风魏二人,也觉察出气氛似乎略微地,有些不对。   林虎峰想像平常一样,扬起一个灿烂的笑脸。可惜他自己做贼心虚,这个笑脸又像笑又像哭的,便不伦不类了。   裴回微微张了张嘴,好像笑了笑,冲他点了点头,什么话也没说,突然反应过来什么似的,一扭头,反身走回楼上去。   林虎峰原地站着,傻了。   等裴回的身影和脚步声都完全消失,他这才饿虎扑食般,直扑到风魏二人面前:“依涵阿魏!容翔是什么时候下来的?”   “就在虎峰你和菲菲窃窃私语的时候。”   林虎峰心想我们俩窃窃私语的时候可不短了,赶紧又问:“他听到了多少?”   两人齐齐摇头:“没注意。”   糟了,糟糕了,糟糕之极了,他究竟听到没有?听到了什么?要是下来得早,他肯定听到我是要追求他了,要是下来晚就更糟,一定误会我在追求菲菲!   林虎峰二话不说就往楼上飞蹿:“容翔你等等我——”   二楼准备结束说话的计元和越陌就见一道人影,闪电般从一楼冲上了三楼。   林虎峰当然知道裴回住在哪一间——昨晚到了客栈,依然还是他俩同住,随身物件都是放在一处的。   他推门就进去了大声道:“容翔——”   房间一片安静,半个人影儿都没有。   裴回不在。   “容翔!容翔!”林虎峰站在走廊里,焦急叫了几声。   忽然有扇门打开。   “容——大哥?大哥你见到容翔了没有?我找他有很紧急的事情!”   “没有见过。”宁芝夏摇头,伸手往旁边指了指,然后关上了门。   ——指向王谢的房间。   大哥不愧是我好兄长哎!   林虎峰拔腿冲向王谢房间,连敲门都忘记了,一边推门一边叫:“重芳你有没有看见容翔——”   砰!   太慌张了,迎头撞上正要从里面出来的一个人。   林虎峰一冲之势颇猛,冲撞的劲头儿太足,将对方仰面朝天,生生撞倒在地。   对方慌乱之中胡乱一拽,扯到了他的衣裳。   林虎峰本就向前冲,再加上这一扯之力,重心不稳,也就向前倒去。   还好他是习武之人,身手敏捷,眼看就要压到对方身上,愣生生在半空一个拧腰,两只手就伸过去抱着对方往旁边一翻,上下立换。   ——就算要摔,摔了谁也不能摔了容翔啊!   还是可能正在生他气的容翔啊!   他打定主意要好好追求还没开始启动一步的容翔啊!   真要摔坏了怎么得了!   林虎峰眨眼之间就想到了这么些个问题,后背“咚”地砸在地板上。   而惊慌失措的裴回,结结实实摔在了他的身上。   裴回再瘦弱,也是一个成年男子的重量,偏生不巧的是手肘抵在林虎峰胸口,两下夹击,林虎峰差点痛叫——被他深深憋在了喉咙里,脸上忍不住变颜变色。   “虎峰你摔到了哪里?”从对方身上爬起来,裴回清清楚楚看到林虎峰变来变去的脸色,赶紧发问。   他自己全身几乎都扑在了对方身上,一点事儿没有,而看对方这样……   对于跌倒之人,最不应该做的就是立刻去扶,毕竟一跤不知道会否跌坏骨头,扶起来当时没事,数个时辰后骨头有错位就糟糕了。最适宜的方式便是让其在原处多躺躺,看看没事了再扶。   不过,对于习武之人而言,平地跌一跤不过是件小事情,疼痛自然是有,只是皮肉而已,林虎峰摆摆手:“我没事儿……嘶。”   一动,胸口被裴回胳膊肘顶的那一下子,有点疼。   他伸手揉胸口,裴回一看位置也明白过来,连忙伸手帮他揉。   两个人四只手,胸口只有那么点大地方。裴回很认真地揉着,而林虎峰仰望着对方认真的眉眼,一时忘记自己过来的初衷,两只大手,就……盖在了裴回双手上。   话本上说,一般这样摸摸小手,如果对方有心,脸皮薄的会拍开,脸皮厚的会回握,可以试探出对方对自己的感觉。   而裴回半分表示都没有,揉了一会,问:“还疼么?”   “不疼了。”林虎峰满满地沮丧,他跟容翔互相摸来摸去,差不多什么地方都摸过了,所以容翔没反应过来?还是容翔对他真的就一点意思都没有?   “起来吧,我再给你揉揉后背?”   “好……不、不对——不、不是‘不对’,是‘不用’!”林虎峰一骨碌爬起来,终于想起正事,两只手抓着裴回的肩膀不放,“容翔容翔你听我解释听我解释!”   裴回愕然:“解释?什么事?”忽然扑哧一笑,“虎峰你这样子好像话本里面被误会的人,我是不是要配合一下——不听我不听我不听!”   “别不听啊!我没有学话本——小康?哈哈哈……小康停下……”   旁边伸来一双小手,正好摸上林虎峰肋间。   小康咯咯直笑。   小康看不见门口这一幕,但是林虎峰惊慌的叫喊,隔着门板听得清清楚楚,这是林叔叔的声音,叫的是身边舅舅。   然后舅舅的脚步声就过去了。   再然后就是“砰咚”一声,地板都在颤,吓他一跳,坐了个屁股墩。   听听,后来又没动静了,发生了什么?   小孩儿懵懵懂懂的,手脚并用沿着声音方向爬过去,一摸,林虎峰拜他挠痒痒所赐,乐了。   小康于是也乐了,以为是玩游戏,就往林虎峰身上爬踩——嗯?悬空了?   落在舅舅怀里。   裴回怕他踩坏林虎峰,抢先一步将他抱了起来。   小康反身还要去抓林虎峰,裴回把他两只小手握住:“林叔叔摔了一跤,要躺躺,一会就跟你玩,小康先去找爹爹。”   林虎峰见裴回起身要将小康交给王谢,脑子还没想好,手和嘴已经动了——拉着裴回衣角:“容翔你先听我说完,你看见我和菲菲离得近,不要误会!我们俩什么关系都没有!我就是喜欢你想要追求你偷偷在跟菲菲拜师学怎么追求的法子我还没准备好所以不能说出去……”   ——啪!   巴掌响亮。   落在林虎峰脸上。   作者有话要说:这就是林虎峰的告白XDDD   感谢~3338794扔了一个地雷~我们集资买个针孔摄像或者录音笔神马吧,因为之后大人们各种!#¥%%¥…………%¥#【不能剧透了再也不能了   今天中秋合白露,给大家送个现实向福利吧:这段时间 1 双鱼月亮加处女座太阳,对宫,几乎对冲,容易发生无意间的摩擦,请大家克制情绪,都不是故意的,谅解别人,也谅解自己; 2 月海合相,容易脑补、自欺欺人,可以多说说话唱唱歌喝喝酒,第二天起来又是一条好女汉; 3 适用于任何星座,请参考自己的日月升。   【事在人为,仅供娱乐,运程看看就好,不喜欢就不用在意(*^__^*) 不接受谈人生~~~】 ☆、第一百一十九章 论适龄生育的重要性   林虎峰狠狠抽了自己一个嘴巴,这叫什么事!   想得挺好的日久生情呢?想学着聪明大方温柔体贴去打动对方呢?想等时机成熟对方被自己感动了两情相悦呢?   他昨天夜里——刚刚认清自己的心思,今天上午——刚刚确定要展开追求,半个时辰之前——就在刚刚,跟王谢请教之后去向菲菲讨教温柔体贴的方式方法,然后就、就这么一追一赶一误会,一摔一揉一心急,全都交代了?   裴回抱着小康,望着林虎峰,目瞪口呆。   林虎峰觉得对方整个人都吓傻了,不过既然说都说出来了,继续藏着掖着也没意思,一鼓作气拽拽裴回的衣角,嚷嚷:“容翔!容翔!我说的早了点,可是都说完了,成不成的你给个准信啊!”   “什么准信?这——”   接过话头的并不是裴回,而是盈盈微笑的越陌,立在房门外四五步距离,看着地上一脸急切的林虎峰,又看看还在发愣的裴回,目光最后投向房内忍俊不禁的王谢。   王谢冲越陌眨眨眼,意思是“等我慢慢告诉你”,缓步走上前去,经过裴回身边的时候,顺手抱过小康:“天涯,我们一起下去?”   “好。”越陌点头,他本就是过来找王谢二次见计元的。   王谢顺手带上房门,将这两个少年关在了屋内。   然后自然而然地,空出来的一只手搂了一下越陌。   越陌接过小康,低声笑问:“小康又长大了一些,可还记得我?我是你莫叔叔。”   王谢在旁附和:“小康,抱你的是莫叔叔,给莫叔叔亲一个。”   在于飞庄的时候,越陌身上有伤不方便抱小孩儿,可也没少陪着说话唱儿歌,偶尔还捏捏脸蛋拉拉小手之类,小康还有些印象,现在到了怀里,也并不多挣扎,小手上上下下摸了摸,抱着越陌脖子,“叭”地一口亲在脸颊:“莫叔叔!”   越陌回亲小康,王谢看着马上就到二楼的梯级,很是知情识趣地,没有把自己的老脸也凑过去让越陌顺便亲了。   计元看着从楼梯下来的这两个大人,果不其然又是那大夫走在前面,越陌落后一步,怀里抱着小孩儿。   单看越陌抱小孩的娴熟姿势,纪元敢保证,绝对不是带孩子的新手,而身娇体贵的小世子哪里来的机会常常抱孩子?若不是将这孩子疼爱到骨子里,又怎会经常抱在怀中呢?   之前只是觉得小孩儿相貌眼熟,现在大的抱着小的,齐齐往面前一站,那眉梢嘴角,脸型轮廓,若说不是亲生,世上可也就再没法判断亲生父子了。   再大的火气都不能对着小孩儿撒,计元张开两手:“来,让叔公抱抱。”眉梢蠢蠢欲动。   他的称谓已经自动自发上升了一辈。   只可惜有人不领情。   王谢拿手一拦,笑眯眯道:“在下孤陋寡闻,竟不知何时与计大人攀上了亲戚?”   言外之意,这孩子跟阁下没关系。   计元也不恼怒,指着越陌和小康,隐隐的挑衅:“你便说他俩全无关系,看看谁信?”   王谢开口,没对着计元,而是转了个方向:“小康?”   小康脆生生回应:“爹爹!”   “你——”计元气个倒仰,眉毛直跳。   “喜欢小孩儿,自己生一个去。”王谢讲话毫不客气,“别吓坏我儿子。”   “爹爹——”小康适时伸过手去。   王谢接了,任由小康在自己身上爬来爬去,抬眼见计元微微僵硬的神情,叹了口气:“小康,对面有个老伯伯,你去亲亲他。”   说着把桌子上的茶盏收到一边,将小康放在桌面上:“计大人可否出个声,好让小康找得到你。”   “嗯?嗯——小康?”计元试探着叫。   小康茫然歪着脑袋。   王谢补了一句:“就是那个声音。”   计元又叫了一声:“小康?小康这边来。”   小康张开两手,摇摇晃晃往计元方向迈开了步子。   这样正面对着小孩儿,计元瞧得更清楚了,小康一双眼睛虽然好看,目光却未免有些呆滞,而且不管不顾循着声音扎过来,他自己离着桌子还有半尺之遥,这要是跌了……立刻伸手正好把小康抱起来。   看不见的人最怕无声无息突然接触,小康吓了一跳,小身子立刻挣扎,小手乱扑乱打:“放手!坏!”   这令喜爱小孩儿,自认为一向和小孩子相处很好的计元有些难堪了。   “赶紧陪他说话。”王谢提醒。   “啊,小康,我不是坏人,是叔公……”计元没和失明的小孩儿打过交道,手忙脚乱,总算抱稳了小孩儿。   王谢偏偏在边上还支招:“小康,亲他。”   小康还没摸着计元的脸,就先抓到了计元的胡须,奶声奶气告状:“有毛毛,扎人!”   王谢呵呵笑:“亲没有毛毛的地方。”   小孩子本来就不知轻重,加上看不见,更不知轻重,一把扯得计元老脸疼得有些变形,然而小嘴已经凑过去,“叭”地一口留下了湿哒哒的印子,侧着小脸不动了。   计元见他这个姿势,不由一愣,抬眼看向王谢,王谢指点:“他在等你亲回去。”   “哦?哦——”计元恍然大悟,轻轻亲了亲小康的面颊,换来小康皱着小眉毛,拿手推他脸:“毛毛扎人!”   谁敢这么嫌弃一城巡守大人?   偏偏巡守大人就吃这一套,还颇为狗腿地,伸手帮着小康揉脸:“小康扎坏了没有?”小孩子的脸,柔软而吹弹可破,计元甚至有点担心自己手指头会不会太过粗粝。   越陌只是微笑。   终于过了一把抱孩子的瘾,计元对于王谢观感虽然确实好上一些,但看在对方能养好这个孩子的份上,也只有那么一些。   看看差不多了,王谢将小康从对方手上接过:“跟你莫叔叔玩一会儿。”   计元的眉毛高高挑起。   菲菲便在此刻缓步行来,向越陌行礼:“公子,房间已准备妥当。”   越陌接了小康,向着计元道:“楼上已经备好了房间。”   计元点头,正色道:“王先生,天涯对王先生十分推崇,只我是个粗人,战场上过来的,不懂那些虚名浮利,就看真刀真枪。王先生这个年纪,不知传闻是否属实,只求一试。”   王谢暗道,这还叫粗人?粗人能有这样心机以退为进?不过是当个幌子罢了。不过说起医术,实在是他自己的本行,闭着眼都可以应付一二,自然正色道:“在下也是因天涯请托方才出面,计大人不信也无妨,随意指定一人来试便可。只是大人莫忘记,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若要见效,一半日可看不出来——当然,在下也有一半日立时起效的方子,只是虎狼之药,一味求急,反会伤了身体,恐有后患。”   计元听他说话谨慎,眉毛动了动,暗道还算是个明白人,医术如何先不论,医德是没问题了,便哈哈一笑:“那是自然,不会让王先生为难——”说着,就着二楼栏杆,探出半个身子,喊了一声,“晁天何在!”   那个起先和林虎峰动手的瘦小军汉立刻高声应道:“有!”   “上来!”   “是!”   那人微伏身,一溜小跑,转眼之间站到计元面前。   “晁天,命你接受王先生查验身体。”   “是!”   王谢打量对方,个子不高,看着木讷,然而精气神十足,微笑:“计大人还要加上一句。”   “什么?”   “任何问话与动作不得抗拒。”   “嗯?”   “难道不想全面查验么?”   “好。”计元暗道要自己这般吩咐,莫非他已看出晁天是个刺儿头?可之前话已出口,如今也只能故作爽快应下,重新吩咐过。   菲菲在前,便引着王谢和晁天两个人,往三楼准备好的房间里去。   越陌抱着小康继续哄着玩耍,计元口中虽然经常表示没有生养也无妨,再过两年他收养几个孩子也就罢了,可事实上哪能愿意断子绝孙呢?   起初他还能不在意,一头扎进公务里,不去想暖玉温香儿女私情,后来上了年纪,渐渐看着同僚们子女盈膝,再渐渐地有一半人已经含饴弄孙,乐享天伦了,自家还是半点香火全无,逢年过节更是冷冷清清,心中自然而然就涌上些悲凉。   大夫不是没寻过,不是一两个三五个,收集的各种药方加上偏方都攒了足足三寸之厚,只是未见任何效果。而他身体年轻时留下的暗伤也逐渐显现,生育更是难上加难。   计元与越陌许久不见,设宴招待的时候越陌只说向他推荐一名善于养生的大夫,他就明白大概是怎么回事了,能得越陌推荐,那大夫必定差不到哪里,计元确实怀着郑重其事的心情准备赴约。   只是这么一看,王谢年轻的出乎想象,脾气也有些怪异,而且越陌的态度实在是有些失身份,计元忍不住便怀疑了几句。   他是在试探,想不到王谢也不差,反击得进退有度,似乎有几分能耐。   三楼忽然传出一阵很大的响动,随后脚步声响亮。   计元错愕抬头,越陌也不自觉搂紧了小康。    ☆、第一百二十章 你不应该是断袖   楼梯拐角处显出林虎峰的身影,便如方才急忙忙冲上来之时一般,如一道闪电直接从三楼劈到一楼去了。   越陌微微皱眉:“风子,阿魏。”   楼下风魏二人可是一直支棱着耳朵,就等着上头召唤呢,越陌声音也不大,他俩立时飞奔过来,齐齐施礼:“公子。”   “分头看看,虎峰和容翔怎么回事——见机行事。”刚才裴回一下楼随即就上楼,紧跟着林虎峰箭一般冲上去。等自己上去看的时候,两个人在王谢屋里拉拉扯扯,一个躺在地上,另一个目瞪口呆,想想也就是他俩的事儿了。   “是!”   两人领命正要离开,忽然越陌又道:“风子。”   “公子?”   “你随身的扇子,借来用用。”   风依涵一看越陌笑吟吟抱着小康,立刻明白过来,从腰间扇套里面取出一把折扇,双手奉上。   ——王谢将房门关上之后,发生了什么事?   门在林虎峰头顶后方关上。   不愧是越陌的产业,处处透着周全,门轴开合一点响动都没有,门板也没有在地上拖出痕迹。   这扇门之所以能在林虎峰头顶后方关上,不过是他整个人还躺在地上,只是拉着裴回衣角,上身微微抬起的缘故。   他牢牢盯着裴回,目光有着一不做二不休的大无畏,有着仿若大义凛然的视死如归,更有着忐忑的期盼。   就连自己慢慢红肿疼痛起来的半边脸都毫不在意。   裴回整个人都傻了似的,连小康被王谢抱走都没反应过来,还保持着虚空环抱的可笑姿势。   然后,脸红,肉眼可见的,从双颊开始,红晕全面扩散开来,一直到脖颈耳根都红通通,好像烧熟了的虾子。   林虎峰眼睛亮了亮,似乎得到了鼓励,期盼之情更甚。   “谢……谢谢……”   过了好一阵,裴回才艰难地吐出这几个字。   林虎峰脸上充满了笑容。   而下一刻这笑容就凝固了。   裴回涨红了脸,终于吐出了一大段话:“虎峰你真的挺好的我我我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虽然偷偷想过但是今天这真的是第一次特别感动完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可是我们只是兄弟啊谁会对兄弟有那种想法这又不是玩玩的事你要还是在为昨夜的事情困扰的话重芳大哥和芝夏大哥都可以帮你明明不是断袖为什么要这样?”   他紧张起来说话不停顿的毛病已经好转许多了,但是偶尔还是会冒出来。   林虎峰一个翻身从地上直接蹦起来,嚷道:“我为什么这样?我也不晓得为什么是这样!昨夜躺在你床上的时候,我第一次感觉到那个、那个真的很爽啊!脑子里突然就一片空白,就要升天了!当神仙也没有那么快活吧!在那一瞬间,我满脑子都是你,脑子里面只想着你这是我能管得了的么!”   “你、你想我什么——”裴回结结巴巴地问。   林虎峰理直气壮,劈口打断道:“你脸、你手、你腰全都想,翻来覆去不知道多少遍!抱着你回去睡的时候,你在我怀里多乖!搂着你睡觉就是舒服,早晨起来还特别想亲你,我就是喜欢你了怎么着吧!”   裴回好容易说完一长串话,紧张的情绪稍微缓了些许,一听林虎峰嚷嚷的如此露骨,脸更红了,自己拧了自己大腿一下,强自镇定:“那是因为你最近每天都跟我在一块又没有特别喜欢的女孩子所以脑子里才会是我,这不是喜欢是习惯——”   他被林虎峰猛地拉进怀里:“喂,你要干什么!”   “话本说亲一亲就知道了!”林虎峰急不可耐地低下头去,然后——“嗷!”   裴回毫不客气,狠狠咬了他一口:“林虎峰你想明白再说!”连名带姓直呼,可真是气急了。   跺脚,走人——没走成。   靠着房门的是林虎峰,捂着嘴,后背直接抵在门上,傻愣愣看着他。   手指缝里渗出一丝丝血。   嘴唇破了。   这一口咬得真够狠,丝毫不留情面。   裴回也是情急之下忘记自己走不脱,在屋里转了半圈,跳上床把帐子一拉,眼不见为净。   林虎峰盯着帐子,愣是没敢上前一步。   容翔很生气。   这下惨了。   容翔为什么生气?   因为我亲他?   “你要是不喜欢我亲你,下次不亲就是——我还是会继续追求你的!”林虎峰冲着帐子,坚定宣布。   自然没有得到回应。   林虎峰转身走出门去。   裴回听见林虎峰最后的话了,并没动。   他蜷在床上,嘴唇上湿湿的,有股腥味儿。   拿手指蘸蘸,放到眼前一看,果然是红色。   胡乱抹了抹嘴巴,愤愤地翻了个身,紧紧抱着被子,把头扎进被子里,咬自己的嘴唇。   糟糕了。   果然他当时想得太单纯,觉得多个兄弟会很不错……断袖就是断袖,不可以跟大家来往过密的。   林虎峰才十六岁,一直有着十六岁江湖少侠的美好梦想,成家立业娶妻生子。   而他跟自己相处时间久了,尤其是在知道自己是个断袖以后,好奇断袖究竟是怎么回事,会不断往哪方面联想,又因为自己和他日夜相处这么长时间,所以才会想着自己舒爽出来。   ……所以,只是习惯与新鲜感而已。   只过了一个晚上,就说什么喜欢,完全忘记了性别的不同,也没想过以后会怎样。这种单纯的喜欢,没有积淀,没有基础,又能坚持多久?年少时的经历,对他而言,可能是一种尝试,一条弯路,将来必然还是会回到大道上去。   而自己只会一条小径走到黑。   我们,根本就是两类人。   都是自己的错,误导了对方。   以后还是尽量少接触一些,避免给对方造成误会才好。   甚至……没办法继续做兄弟。   但是自己还会默默对他好,离他远一点不误导他,才是对他真的好。   做出这个决定可真难受,但是不后悔。   这个决定作出的时间,是在昨晚,在浴室,裴回觉得,林虎峰有可能喜欢自己,而自己也可能喜欢上对方的时候。   今天上午他去找王谢,说的就是这件事。   “重芳大哥,我觉得,可能我喜欢虎峰。”   “嗯,何以见得?”   “昨夜,我稍微受了一点药性的影响,然后自己动手解决。不过在解决的时候,好像听到虎峰念我的名字,然后……”虽然双方都是大夫,可以用很平常的口气交谈对于别人而言难以启齿的事情,裴回还是稍微犹豫了一下,“……然后我就舒服了,再然后,忽然就生起和虎峰过日子似乎也不错的念头。”   他就是个有七情六欲的普通人,药性上来了顺手纾解掉,并不觉得什么不妥。只是在纾解的时候,隔着门,似乎听见林虎峰的小声哼哼“容翔……容翔……”   那个晚上,裴回是躲进小门后面了不假。那香蜡的也不知有些什么成分,虽然他头脑是清醒的,五感却比平时敏锐了许多,嗅到林虎峰的气味,听到林虎峰的喘息,还有摩擦声,裴回自然在屋子里呆不下去。   问题是,就算把小门关上,裴回脑中一幅幅刚刚的画面也挥之不去!   明明幔帐和门都十分隔音,明明应该听不到的,也明明应该想不到的。   可是脑海中,不由自主浮现了一个嬉皮笑脸万事皆大而化之的林虎峰,一直哄他带着他开心解闷的林虎峰,有时候让他哭笑不得,有时候又让他感动的不得了的林虎峰。   而他正在摸着自己的手,就在方才,还摸过了林虎峰的,形状、颜色、手感……林虎峰全身上下,似乎,他都看过了,也都摸过了,鼓鼓的肌肉块儿,流畅的身体线条,他很羡慕,也很喜欢——   裴回一个激灵。   事情好像有点不对。   “这不是好事么,近水楼台先得月。”王谢笑着鼓励。   “可虎峰不是断袖啊,他也说过喜欢漂亮的姑娘。我答应他作好兄弟了。”裴回微微苦恼道,“好兄弟是不会有这种想法的,我也不想因此被他讨厌,我们基本上不可能的。而且他还这么小,懵懵懂懂的,能知道些什么,将来会有那么多问题,以他的性子,定是一样都没考虑过。我可不想一时冲动追求,把他拐带成断袖,以后两个人都后悔。所以我打算……”   “打算什么?”   “昨天天涯大哥答应,帮我寻觅一位良人,先处处看。”裴回解释,“这样一来我的目标有着落了,二来离虎峰远些,也不会给他造成困扰。”   跟裴回比起来,林虎峰只好算作外人,王谢的胳膊肘从来都是往自己人这边拐,当机立断就把林虎峰卖了:“容翔,你可知道,今早虎峰来找过我。”   裴回一听,赶紧坐直:“他?”   王谢点头:“第一句话吓了我一跳——劈头盖脸就说不要和你做兄弟了。”   裴回心里一沉:“……为什么?”   “他在‘自给自足’的时候,想着的,并非漂亮的姑娘,而是你。”   裴回脸红了,昨夜他俩一个在床上一个在浴室,互相想着对方舒爽出来的……   他脸又白了。   王谢又道:“他喜欢你,我想想原话……‘忽然觉得跟他就这么过一辈子也不错’。”   裴回白着脸坚定摇头:“我和他不成的。他只是之前没有尝试过这个,对于第一次教他的人难免印象深刻,又是冲动跳脱的性子,喜欢新鲜,一切都定不下来,还不清楚自己真正想要什么。将来我们两个都会后悔的。”   王谢看着一脸郑重其事的裴回,收敛笑容,问:“那么,倘若他对你展开追求呢?”   ☆、第一百二十一章 搞砸了怎么办   “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能躲就躲吧,”裴回重重叹了口气,内疚道,“我已经开始后悔了,早知道会是这样,当初就不该和他走这么近,不想他受我影响……不想把他拐成断袖……努力做回兄弟。”眼圈微微有点红,话锋一转,“可是昨夜我发现我喜欢他……幸好,还不是非常非常喜欢,现在做决断还来得及……”   刚明白自己的心意,就要为双方将来着想,把心意硬生生斩断。   王谢主动走上前来,揽着裴回有些单薄的肩膀,少年老成是好事,只是,太过沉重。   “决定了?”   “决定了。”   “那就先这样看看。”裴回的决定,王谢只有支持,“我也同虎峰说过,要他先想明白再说。”   不过,他也提点了句:“容翔,一生一世一双人固然好,但也需要尝试,才能挑出最合适的那个。在那之前,别轻易放弃任何可能性。”   “嗯,我知道。”裴回道,“我会找时机跟莫公子商量。”   王谢暗指裴回考虑林虎峰的事,裴回脑子里只想着拜托莫公子找良人之事,两个人彼此微微有些会错意。   ——这些是今天上午的一番商议。   而就在林虎峰硬闯客栈以后,裴回觉得林虎峰不像平日那样,愿意接受他的帮忙,这有些不对劲儿,恐怕还是在犹豫和考虑中。   他愿意等林虎峰考虑。   当他听林虎峰变化声调,乐悠悠去找菲菲的时候,甚至还暗暗欣慰了些许。   尤其亲眼得见他围着菲菲团团转——离得远,并没有听见他俩在说些什么,裴回觉得是件好事。   至于自己心里冒出来的那丁点火花,趁着还没有烧起来,可以很好地处理掉。   裴回决定将这件事压在心底,当做什么也没发生过,转身找王谢和小康玩耍。   谁知刚进了王谢的房间,逗逗小康,没说上两句话,就听见林虎峰在走廊呼唤自己的名字。   裴回逗小康的时候是蹲在地上的,听见声音便起身,走了略慢了些。   刚一开门,谁承想林虎峰风风火火就冲了进来。   随即,便突然地……这么突然地……   裴回在那一刹那,几乎就要点头。   他曾经设想过数次两情相悦表达心意的场面——他主动邀对方的时候,话要如何说,场景要怎么安排;对方主动邀自己的时候,自己要如何反应,怎么回应。   当然,在这些场面里,对方的样貌都是模模糊糊的,有时候会像对他好的师兄,有时候会像在澡堂碰见的某个路人,有时候就干脆完全不认识。   可从没想过,会有这么一个大大咧咧的人,在天时地利人和全都不占的时刻,躺在地上,拉着他的衣角,急急忙忙大声说出让人脸红心跳的话。   饶是裴回明白林虎峰的直性子,也被震惊得久久不能言语。   他原本设想“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能躲就躲”,现下还没想好该怎么躲躲多久,就已经彻底用不上了。   既然用不上,他也没生就王谢那样拐弯抹角的玲珑心肠,便直截了当说了罢。   只不过……是自己说的不明白?还是林虎峰没有听明白?   对方竟然宣称不放弃!   裴回不知所措,惹不起躲得起,大不了,他……他回于飞庄……   ——似乎是个好主意?   裴回仔细想了想,自己是担心重芳和小康,才跟过来的,现在莫公子要开始追求重芳,他有权有势,重芳不会过得不好。再说重芳也很有本事,自己帮不帮忙都在两可之间。而自己似乎也没什么特别的憧憬,无论是关于将来在洛城开医馆,还是在春城当大夫,都挺好的不是么?不如回去于飞庄,安安静静继续行医度日。   等重芳大哥回来,就商量一下吧。   而林虎峰,拐弯就钻进宁芝夏屋里去了,低着头:“大哥,我搞砸一件事。”   他一向想到什么就说就做,原本想跟王谢吐吐苦水,王谢不在,他心里憋得慌不说不快,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宁芝夏。   宁芝夏正盘膝坐在床上,闻言缓缓睁开眼睛,直接问:“你和容翔怎么了?”   “我喜欢他,他不喜欢我。”林虎峰直接扑到宁芝夏身边,“我想容翔当我老婆——大哥给我出出主意呗?”   “你说,你搞砸了一件事?”宁芝夏没理会林虎峰后面的话,直接问,目光落在对方还在流血的嘴唇上,“你亲他了?”   “我亲他,他咬我……话本不是说亲上去就好了么,我再也不相信话本了!”这一咬几乎咬下一块肉来,可见裴回情急之下,使了多大劲儿。   宁芝夏非常明白自家兄弟说话没头没脑的习惯,悠然道:“从头说,详细些。”一边从斗篷里面掏出金疮药,给他敷上。   林虎峰吃痛,“嘶嘶”着仍然不停嘴:“大哥,你说是不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嗯?”   “跟断袖在一起,会不会变成断袖啊?”   宁芝夏目光扫过:“断袖又不是病,哪会传染。”   “可是容翔是断袖,我就喜欢他了。本来想慢慢追求,结果闹了个误会,我一下子全说了,然后容翔就拒绝我了。”林虎峰哭丧着脸,“容翔喜欢男人,为什么不喜欢我?”   “理由?”宁芝夏对于断袖倒没什么想法,王谢燕华就是断袖,你看两个人感情多好,不过……“容翔喜欢男人?为何就要喜欢你?”   “我们一直在一块儿的啊!我昨夜对他……那个了。”   “你将他强了?”宁芝夏一挑眉,随即摇头,以林虎峰的体格,若是强了,裴回不会神态行动一如往常,“……你被他强了?”更不可能,单就武力而言,六个裴回也打不过一个林虎峰,“你们……成其好事了?”他调侃。   “没有!我就是……想着他的时候,舒爽出来了。”林虎峰又补充,“想姑娘就不行,想着他就行,我觉得我断袖了,这不正好跟他凑一对儿么。”   “阿魏以前都觉得自己喜欢姑娘,就在昨夜突然喜欢你了,今天就跟你说了,你会不会答应?”宁芝夏拎出一个阿魏来做比照。   “当然不会!”林虎峰立刻反驳。   “容翔慢性子,你总得慢慢磨。”宁芝夏指点。   “嗯,我一开始是想慢慢追求的,容翔说过想找一个聪明大方温柔体贴的,我问过重芳以后,就去跟菲菲请教怎么才温柔体贴,结果被容翔发现,一着急我就全都招了。”   “容翔说些什么?”   “他说了好多,又是谢谢又是感动的,还说我和他只是兄弟,我不是断袖!我急了就要亲他试试有没有感觉,结果——喏!”林虎峰指着自己破了的嘴唇,“他咬我!”   “你是只喜欢男人,还是只喜欢容翔。”   “当然是容翔。我只喜欢他,怎会喜欢男人。”   “容翔也是男人。”宁芝夏提醒。   “可是我满脑子就是他啊!”   “男人和女人不一样。”   “肯定不一样啊,大哥你说话别绕我,我不懂。”   宁芝夏轻轻敲了敲林虎峰的头:“你说,想让容翔当你老婆?”   “是啊,有什么不对么?”   “他是个男人,为什么会愿意当你老婆?”   “那他娶我?我也不是女人啊。”林虎峰整张脸都皱了起来,“我又没看过两个男人在一起的话本,也没听说书先生讲过两个男人在一起的书,该怎么办?”   “你知道为什么书铺没有那些话本,说书也不在茶馆讲那些书?”   “为什么?”   “断袖,断的不是袖,是断子绝孙,是数典忘祖,不为世人所承认。这些,你没想过罢。”   “没……重芳到是给我说过,很重要么?”   宁芝夏也不给他说许多,也不追问他的想法,淡淡道:“以前你年纪小,我拘着你,既然你已经长大了,就去买些图册,先看明白再说。”   “图册?不是说没有卖的?”   “平常随便去买自然没有卖的,你鬼祟一些,偷摸拉书铺老板到一边,要龙阳的图册。”宁芝夏顿了顿,“我想,你都气得容翔咬你了,他大概会想些法子远离你,因此——”   “我马上就去!”林虎峰跳起来就往门外冲。   正好菲菲引着王谢和晁天走来,林虎峰慌不择路,差点撞到菲菲身上,收脚不住赶紧往旁一闪,整个人“砰”地撞到柱子上,发出好大声响。   “抱歉!”他皮糙肉厚撞柱子也没事,顾不得疼痛,继续往楼下冲——赶紧去书铺!   ——撞裴回的时候是抱着人一起,撞菲菲就无论如何要闪避开?   林虎峰截然不同的反应,被菲菲身后的王谢默默记下。   而且连嘴带下巴一片血渍混合药末,看起来相当滑稽。   只是,从他出来的屋子来看,这是被裴回拒绝了,找宁芝夏求助?   果然随后缓步走到门口的人是宁芝夏,看见王谢等三人,轻轻点了点头以示招呼。   正要迈步回房,王谢房间的门正巧也打开。   被林虎峰撞柱子动静吓一跳的裴回,开门一看走廊里好几个人,立刻勉强收敛心情,笑笑。   他脸色不怎么好,下巴上还带着一点尚未干涸的血迹。   宁芝夏忽然开口:“容翔,虎峰给你添麻烦了。”   作者有话要说:   王谢:容翔你来看看这个长评。   裴回:啊?(好奇——认真——脸红)我我我哪有那么好啦这个姑娘说的真是过奖过奖不敢当我就是个运气稍微好了点的普通人而已没想过会得到好评(捂脸)好惭愧我会更加努力的谢谢姑凉的喜爱。   林虎峰:啊?什么?姑娘,你放开那个容翔!容翔是我的!(挽袖子)   【好久没有写小剧场了,有点手生】 ☆、第一百二十二章 将来的打算   “啊……没、没有!”裴回闻言连忙摆手,“是、是我不对!”他对于自己拐带林虎峰变成断袖的事,实在非常后悔,现在面对着林虎峰的兄长,更是深深的愧疚。   宁芝夏双眼微微眯了眯,心中已有了计较:“你不必困扰,尽管放心,我会给虎峰介绍几位侠女。”   “……哦!好啊!太好了……”裴回惊觉,猛地抬头看过来——宁芝夏也知道了?而且要给林虎峰介绍侠女?他后知后觉,更是沮丧。   宁芝夏将他神色变化尽收眼底,也没多说什么,简单打个招呼:“重芳,我出去一趟。”   “好。”王谢同样将裴回神色变化收于眼底,和宁芝夏四目相对,明白了。   宁芝夏慢慢走下楼梯,正好看见拾级而上的风依涵,互相点点头,擦肩而过。   风依涵奉命上楼来的时候,就正好听见裴回在问:“……重芳大哥,我今天……能不能单独一个房间?”任谁都听得出他说话故作轻巧。   王谢点头:“没问题。”顿了顿,看向菲菲,菲菲便道:“裴先生稍等,菲菲立即去叫人拿房间钥匙。”   裴回点头:“我想住那一间——这就去收拾东西。”指着最远的房间,脚步轻浮地走了。   望着他低落背影,王谢暗忖,看来林虎峰并未受到影响,准备再接再励,而裴回这边失落的神情……也不算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一向护短的王大夫并不像那些溺爱儿女的父母一般,恨不得什么都管,什么都包办,更何况裴回一向有自己主见,他能做的不过是站在裴回身后,帮着对方排忧解难而已。   ——比如上次的伏世雨。   虽然王谢砍了对方的心都有,但负心薄幸毕竟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现在就把大帽子扣到伏世雨头上并不确切。倘若裴回真的看中白眼狼,他立刻就给白眼狼飞黄腾达的机会,趁着两个人感情尚未牢固的时候拆离开这一对儿;再让越陌大大地抬举裴回,好教白眼狼回过头来牢牢抱紧裴回的大腿。   如果还是发生离开裴回攀高枝儿的事,就搅得对方一无所有后,回来痛哭流涕继续抱大腿求裴回……王大夫的龌龊手段都好好隐藏在心底最深处。   而现在,裴回主动提出远离林虎峰,他自然毫无异议地支持。   只不过相较而言,他觉得裴回对林虎峰并非无意,主要纠结在“不该将他拐成了断袖”,如果林虎峰持之以恒……将来之事还很难说。   ——还有宁芝夏。   虽说平时管教林虎峰不假辞色,宁芝夏也是个二话不说护短的,如果林虎峰铁了心要追求裴回,宁芝夏不可能不在里面出一把力。   在说要给林虎峰介绍侠女的时候,宁芝夏可是紧紧盯着裴回神色的。   裴回能应付林虎峰,而针对宁芝夏,会被吃得死死的罢……王谢默默盘算该如何帮裴回一把。   “……先生,王先生?”   菲菲的呼唤将王谢脑中萦绕的“裴回和林虎峰该怎么办”驱散开来,他们三人已经站在一间净室之内。   王谢老神在在:“菲菲大姐,还请回避。”   菲菲行礼退出,顺手关上了门。   王谢随后便转向不明所以只是接受了计元命令而来,此时笔直站立的晁天,平淡吐出一个字:“脱。”   晁天微微一愣,立刻开口:“先生不切脉么?”   “望闻问切,这切脉不过是最后一项。”王谢并没有太多耐心跟他慢慢磨,直接提示,“方才计大人说过什么?”   晁天只得应道:“一切听王先生吩咐。”   “全部脱掉。”登时取得主动权,王谢二话不说。   “是!”   转眼之间,晁天全身上下一丝不挂,依然笔直站立。   “躺到床上去,别运功抗衡——我一个小小的郎中,能将你怎么样?你就这么不相信自己的能耐?”   “……是!”每次想出些花样,还没开始就被对方叫破,一口气上不来下不去的,只好应承。   王谢知道对方心存疑虑,憋着火儿也说不定,解释:“我既然答应你家计大人,做全面查验,便是任何细节都不肯落下的。行伍之人,日夜操练,条件艰苦,肌肉难免暗伤,比如这里——”   晁天听他所言的前半句,将警戒之心刚刚减了一二分;一听后半句,又不服气,刚要开口反驳,谁知王谢一按他胁下顺手一抬他胳膊,登时疼痛传来,脸上不至于变颜变色,也微微有了些异样。   王谢一乐:“我说中了?”捏捏胳膊捏捏腿,毫不在意地道,“你原本擅长的是腿上功夫,受伤过后改练刀法了吧,这伤估计有五六年了……最近遇上了什么厉害对手,脏腑受了些震荡,不过已经好了九成九……喜欢吃湖鲜罢?不太适合,少吃为妙……这个伤疤阴天下雨还会痒,不过小毛病,但是里面的创口影响肾气……”   他就用拳或者指掌,敲敲打打,漫不经心,随口道来,听得晁天一愣一愣的。   “……若你媳妇身体好,你子女还是不错,若是身子不好,你的子女流掉过,便是没有流掉,九成也会早产。”   晁天的双眼瞪圆了:“你——大人同你说过我的事?”   “没有。他就在楼下,不信你自可去问。”王谢果然最后搭上了晁天的手腕切脉,“所以说身体有什么事情别瞒大夫,比如你今日中午还没有用过饭饮过水,大夫一摸就知道。”   ——问题是像他这样一摸就知道的大夫,实在是少之又少。   而晁天毫不在乎这个,反手一把抓过王谢:“我媳妇流了三次!我还能有儿子么?”   练武之人手劲都大,绕是王谢有所准备,也被他拉了个趔趄。   王谢心中已经明白为什么计元要先遣这位过来了,感情对方不纯是挑个刺儿头来为难自己,人家也是有后嗣难题的:“现在下结论未免太早,先查过你的,再查过你媳妇才好说。”流了三次,对妇人危害颇大,本身便不宜再做生养,他不敢将话说得太满。   晁天之前不甘不愿神色一扫而空:“王先生请彻查!”此时他倒是不扭捏了。   王谢就知道一涉及到子嗣问题,再稳重的人也免不了心情迫切:“那我可就冒犯了。”   ——此时此刻,晁天十分期待“被冒犯”。   待王谢与晁天一前一后下来,计元一看——王谢坦然走在前面,晁天一脸喜色跟在后面,眉毛就是一跳。   他知道,晁天在巡护队里面算是有几分眼色和心计,而看这阵势……王谢手底下功夫若是能与嘴皮子功夫一样,那就真了不得了。   计元微微侧头,望向越陌,越陌始终不急不躁,拿扇子逗着小康,全然不将王谢的事情放在心上一般,然而一见王谢下来,眼神立时便不一样了,崇拜中又是隐隐一丝压抑。   计元眉梢不自觉地轻轻抖动。   晁天面上掩饰不住一点急切之色,抱拳行礼:“大人,晁天复命。”看了看四下,稍微犹豫,请示,“大人可否移步?”   “就去你们刚刚呆过的房间。”计元拍板。   他俩起身走了,王谢毫不在意,坐在越陌身边,挑了挑眉,借着伸手逗小康的功夫,暗暗在越陌手上“抓”了一把。   越陌神色八方不动,足跟借着桌子遮掩,在王谢履上轻轻碾了碾。   心知肚明的亲热方式之后,越陌才问:“容翔怎么了?”   王谢知无不言:“虎峰刚刚向容翔阐明心意,容翔拒绝了。”   “哦?”   “容翔还打算找你问问,能不能介绍些个青年才俊相处。”   “自从那日你提起,我便着手准备,现在到是有三十几名人选。”越陌道,“不过重芳确定容翔是彻底拒绝?”   “我确定他并不想彻底拒绝。”王谢道,“他一直当虎峰是兄弟,没往别处想过,不料昨夜因为一点助兴的的药剂,起了念头。”   越陌想了想:“容翔拒绝的原因,怕自己拐带虎峰成断袖?”   王谢挑指:“果然。”   “其实这念头,我当年也……”越陌说了半句,足跟又碾了碾王谢的履尖。   “所以其实不是问题。”王谢很轻快接过话头,他喜欢越陌说话一点就透,“虎峰不是遇到挫折就放弃的人,只看他将来会如何行事了。天涯你知道的,如果一个人豁出去死皮赖脸,另一方又并非完全没有感觉的时候——”   越陌微眯着眼睨向对方,微微鼓颊:“对,我是死、皮、赖、脸……”   “明明是我好不好?”王谢两条腿都伸过去,夹着越陌的小腿,“我讨饶,以前丢脸的段子就别提了?”   两个人都懂得适可而止,互相斗斗嘴,继续就眼前事商量。虽然有了烈阳帮这一段事情顺水推舟,越陌返回洛城之事并不十分急迫,那也是要回去的,而王谢要留下来给计元治疗,没个一月半月也不成——这世上从没有一丸药包治百病的事,不针对体质病症进行调理根本不可能。   王谢大略看一眼,就知道计元毛病出在哪里,才给出了半月到一月的估算。因面有五色,青黄赤白黑,五色配五脏,有望色十法可诊病症。计元的面色虽然常人看着十分红润饱满,眼下隐隐昏黑痕迹,颧骨外侧又隐隐有些白痕。黑主水,水主肾,白主火,火克水,这是阳虚与肾水不足综合之征象。   越陌稍加思索:“我在此地可留三日,之后便要启程。”   “好,我也不急,带着这些人还可用,不如顺便帮你景秀楼做做义诊?”   “此事甚好,大家做点事迹出来,一是练手,二是积攒经验,再加上计叔叔的‘帮衬’,想来我到了洛城以后,更加方便行事——王爷王妃也都作好准备了。”   “我也作好准备了。”   两只手在小康身子的遮掩下,悄悄握在了一起。   ☆、第一百二十三章 越陌的单谈心   楼梯脚步声响,计元大步下来,虽没急着说话,眉毛却比之前和顺了许多。   越陌微微笑问:“世叔可是放心了?”   “放心?怎么可能放心?”纪元说了一句语带双关的话,然而眼中已经带了几分慎重,直接站在王谢面前,拱手,“方才轻易怀疑先生,还请先生恕罪。”   前倨后恭,为着什么,王谢心里相当清楚。   他也不拿乔作势,随意摆了摆手,淡淡道:“在下被质疑也并不是一天两天了,这倒不打紧,计大人既已放心,何不与我单独一叙?早些完事,大家都清闲。”   “现在?”   王谢干脆利落,直接做了个“请”的手势。   越陌抱着小康也起身:“我去看看容翔。”这么久风依涵还没下来,不知道在做什么。   裴回那种“不该将对方拐带成断袖”的心情,他曾经有过。   但是只要发现了对方的苗头,便努力搏一把又有什么关系?   ——焉知他是被拐带的呢,还是自己断的呢?   之前种种思虑,一朝得偿所愿,心境自然有所不同,越陌情场得意,更看不得他人失意。   况且听王谢转述裴回的口气……怎么,要青年才俊么?不在话下。   越陌便是照着自己以往性格挑的人。   裴回新开的房间,离林虎峰的房间能多远有多远。   越陌轻轻敲了敲门,开门的是裴回。   风依涵趴在床上,赤着上半身,身上插了几根金针。一见越陌进来,赶紧比划“失礼”的手势。   越陌叫他探查出了什么事,他上楼来看到裴回无精打采,自然要打探一番。又因着越陌叫他见机行事,他便以夜来没睡好后背和肩膀痛为借口,央裴回给他针灸。   裴回正好不知该做点什么好平静心情,两人一拍即合。   越陌便笑道:“哟,我来得不巧,不过是小康想依涵了才带他过来,容翔大概还有多久?”   “用不了多久就好。”裴回凑过去亲亲小康,“小康再等一会儿吧。”   风依涵见自家主子到了,哪里还敢久待,没过多久便托辞舒服了许多,请裴回将金针收了。   裴回不疑有他——实在是他针灸的时候,也没太感觉到对方肌肉哪里不妥,便收拾起来。   风依涵将小康抱走,屋子里就剩裴回和越陌两个人。   “天涯大哥,”裴回立刻主动提出来,“昨日天涯大哥说的话,可还作数?”   “当然作数,怎么,容翔动心了?”   “可有……喜欢田园的?”裴回鼓起勇气问。   “田园?”   “嗯,我想回于飞庄。”裴回老老实实回答,“我觉得还是于飞庄坐堂适合我。如果有喜欢平淡田园之人,请天涯大哥介绍给我好么?”   “好啊。”越陌什么都不问,只道,“容翔会有人喜欢,可别辜负他人。”   “我绝对不会辜负他人的,”裴回保证,“我对良人从来都一心一意。”   “容翔又是如何认定人心不变呢?”   “我……”裴回一时语塞,“我认定了就会不变的,可是也保证不了别人不变……大概只能做到最好,来留住他吧。”   “……好的,明白了。”   “谢谢天涯大哥。”   越陌这才慢条斯理的道:“何必客气,只是……有一点想跟容翔提及,容翔有了良人之后,同为男子,怕是要跟虎峰疏离一些以避嫌了。”   “我就是想疏离……嗯,这个我会的。”裴回实在是心口合一,说了半句实话之后才想起来掩饰,但是话已出口断无收回的道理,脸又红了。   越陌讶然:“你们——吵架了?”   裴回胡乱点点头又立即摇摇头,单方面拒绝林虎峰这件事算不上吵架罢:“没、没什么。”   “那就好,虎峰看着也是率性之人,有什么误会直接说开就好了。”越陌微笑,“我虽与他相处不多,也知道他虽然看着鲁莽,其实心性单纯。”   “嗯……是很单纯。”裴回坚定点头。   “单纯的人,若有自己很坚持的事,不是三言两语就能打动的罢。”越陌感叹。   裴回登时感同身受,回想起林虎峰临走时的宣告,又没精打采起来:“是啊……会很难。”   “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是个人之所好,并不妨碍他人,也是可以理解宽容的罢?”   “是啊,只要是个人之所好……”裴回忽然抬头,自以为旁敲侧击地问,“倘若一个人本身并无此爱好,被别人生拉硬拽,习以为常,便以为那是自己之所好,又该怎么办呢?”   “既已习以为常,又有何不可?以为是习惯,但将习惯变成永远的爱好,也挺不错的,不是么?古往今来有多少名人不都是半路出家?再说了,总要尝试过才明白其中滋味罢?大家都不是容易拐骗的三岁小儿,若是不喜欢,真个是一辈子都不喜欢的,若不是十分抗拒,便有一两分喜欢,日子久了,这一两分也就变成三四分、七八分。”   “可是,人总会变的……”   “容翔,你也说过保证不了别人不变,只能尽力做到最好来挽留,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但没有迈出第一步,怕是不成的,便是天降黄金,也需要出门去捡罢。”   裴回沉吟不语。   越陌拍拍他肩膀:“你比我还小,年轻人总要敢于尝试,不合适,中途再改也并不耽误什么,感情和经验都从岁月中积累起来,有了阅历,看得会更加深刻——而你又焉知,坚持的东西就一定不合适呢?”   裴回有些警觉,道:“我怎么觉得,天涯大哥话中有话?”   ——就是话中有话。   越陌默默地想,面上露出一丝愕然:“这都被容翔看穿了——好罢,我是在套容翔的话,毕竟答应帮容翔留心良配,也是你情我愿,先将容翔这边的意思确定下来,我才好跟别人讲啊。”   “啊,原来是这样。”裴回不好意思地道,“我还以为……”说了四个字,就赶紧闭上嘴了。   越陌并不催促他说下去,而是见好就收:“容翔我们都要努力,若有什么心事愿意与我分享,我都会听,而且,”他挤挤眼睛,“我们都保密好不好——毕竟我也在追求重芳之中,早晚会教他习惯我的存在,要是教重芳知道我这番心思,怕他不高兴,只好偷摸做来了。”   他说的实实在在,裴回点点头,觉得心情好多了:“嗯!”   而此时尾随林虎峰的阿魏,正在接受书肆老板了然打量的目光。   他见机行事,尾随在着急忙慌的林虎峰身后,就见对方闯进了一家书肆,片刻时间东瞅西望地出来,脸上有些可疑的红色,下巴上还带着大片可笑的污痕,两手空空,胸口微微鼓起,急急忙忙又往来路上奔。   阿魏一边隐藏身形避免被他发现,一边暗忖,林虎峰这是买了书?   他便也踏进了书肆,拉过老板的手塞了小块碎银过去:“刚刚那是我朋友,他买了什么书,给我也来套一模一样的。”   老板心照不宣,直接从大堆书册下面拽出小半只木箱,信手一抄取了三本书交给他。   阿魏接过来,一看书名:《论语集解》、《仪礼注疏》、《春秋地名考》。   “这……”阿魏心道林虎峰也不科举,看这些作甚?信手翻开第一页,白纸黑字满满的都是些什么“夫子云”、“子贡曰”,他疑惑的目光瞥向老板。   书肆老板两根指头伸过去,往后翻了几页。   阿魏登时倒吸半口凉气,差点呛咳出声,后面那页同样白纸黑字不假,可也就写了五个字。   ——观音坐莲式。   在这五个字旁边,是大幅不方便公开进行描述的图画。   阿魏的视线再次落回老板身上,老板面色如常,手里拿着一卷书挡在唇边,悄声道:“客人那位朋友还买了些膏脂,客人可要一并也买了?”   阿魏又塞了一小块碎银:“买买买。”   “一模一样的?还是换一种味道?刚刚那是桂花香……”   “就要桂花香!”   于是他手里又多了一个小圆瓷扁盒,盒盖上面写着“朱砂”二字。   阿魏赶紧塞好书和瓷盒,继续去追林虎峰。   他速度挺快,林虎峰也不慢,径直回到客栈就奔着宁芝夏房间去了:“大哥——不在?”他随手掏出书册往床上一甩,从房中晃出来,找了一圈不见人,还是遇上风依涵,才知道宁芝夏出去了,晚上回来。   于是林虎峰返回来,拿起书册开始翻。   第一页:“这是什么之乎者也的东西?”   第二页:“这这这——两个人抱一块!”   第三页:“这也能行?”……   他飞快地翻完了一本,去拿下一本,三本都是图多字少,很快便看完了,神色也从惊诧万分呆若木鸡,渐渐变成满含笑意若有所思。   林虎峰又掏出了那盒膏脂,打开盖子,揭开上面薄薄一层油纸,甜腻的桂花香味扑鼻而来。   拿食指直接挖了一块,捻了捻,朱红色细滑膏脂接触到温热的指尖,迅速化开,给手指镀上一层水亮亮的光泽。   林虎峰好奇地伸舌头舔了一口,又“呸呸”吐掉:“闻着挺香,尝起来没味道啊。”   ☆、第一百二十四章 中国好兄长   宁芝夏是掌灯以后回来的,他跟朋友有约,自然不便爽约。本来也想带林虎峰一起去,但是看林虎峰这般纠结,又口无遮拦,还是毅然自己行动了。   ——宵禁对他而言,几乎等同无物。   一进屋,就对上一双亮晶晶的眼睛:“大哥,你可急死我了!今天容翔都没出来吃晚饭!快快快告诉我怎么办?”   “书看了么?”   “看了,挺好玩的。”林虎峰主动交上书册,还翻开了其中一页指着道,“看这个动作好难,真的能这么做?”   宁芝夏瞄了一眼,未作评论,只问:“想和容翔这样?”   “想!”林虎峰毫不犹豫,“特别想!每篇都想试试!”   ——若不是想着要等大哥回来给他出主意,他都要直接拿着图册去找裴回了。   “你先回房。”   “我?回房?可是大哥你还都没有告诉我怎么办。”   “我也要先想想——这样,半个时辰之后你过来,记得敲门,一定要敲门。”   “好!”林虎峰对于宁芝夏的允诺一向毫不怀疑——当然宁芝夏说的话,已经被无数次证明是正确的——得了准信,兴冲冲走了。   人都有亲疏远近,宁芝夏和王谢的关注点并不相同,王谢关心裴回,宁芝夏更关心自家兄弟些,也无可厚非。   裴回是个好孩子,人品可靠,为人厚道,待林虎峰也不错,私心而言,宁芝夏觉得如果林虎峰断袖断在裴回身上,颇有可取之处。   将本打算娶妻生子的人拐带成断袖,宁芝夏还是有些迟疑,正好裴回是断袖,都是断袖还有什么好犹豫的。   至于男人和男人没法子生儿育女,那捡一个便是。林虎峰本来也就没有必须光宗耀祖传宗接代的限制——这个林姓也是因为在树林子里捡到的缘故,天晓得他的祖宗究竟姓甚名谁。   唯一要顾虑——两个人都是血气方刚的年纪,他并不认为林虎峰能克制得住林小兄弟。   据他所知,只要那档子事儿达成一致,两个人过日子就没有不长久的。而若在那件事儿上不能达成一致,分开是早晚的事。   俗语云“好汉无好妻,懒汉妻花枝”,好汉子在外奔波或者功成名就,或者养家糊口,冷落了娇妻,未免后院失火,生出事端;懒汉整日价与婆娘厮混,鱼水和谐,只有累死的牛,没有耕坏的地,那妻子可不就滋润无比、花枝招展么。   看到林虎峰对于男人和男人做那事儿不排斥,尤其会想到跟裴回一起做,还跃跃欲试,甚至兴奋得很,宁芝夏自然放了心,开始出谋划策。   ——自然免不了使手段。   宁芝夏行事一向只求结果,不问经过。   他并没有立刻动作,而是喝了口水,又稍微歇了歇,看看半个时辰过去一半了,下楼寻伙计,要伙计带上来一大块粗布和一盆水,将屋子稍微清扫一下。   嘱咐了要清扫的地方,宁芝夏便去敲王谢的房门——王谢不在。   王谢不在的原因,应该是和越陌一起出去了。   毕竟越陌过两天就走,两个人只有这一两晚可以亲热,当然要抓紧时间。   果然隔壁的阿魏闻声开门,跟他说:“王先生应莫公子之约,赴宴去了。”   宁芝夏镇定道:“容翔一起去了没有?”   “没有——容翔换房间了,在那里——”阿魏伸手一指远处的屋子,“甲拾号。”   宁芝夏点点头:“多谢。”   “容翔。”   “嗯?芝夏大哥?找我有什么事?”出乎宁芝夏意料,应门的裴回不仅双颊,整个人都泛着红彤彤的颜色。   裴回虽说没有出来用晚饭,但是也并非粒米未进。   相反,他还稍微奢侈了一把,叫了自己平素喜欢吃,可是点起来又有些肉痛的四菜一汤,有荤有素,有鱼有肉,还有四两甜甜的梅子酒,一并端进房中,独自享用。   开门看见宁芝夏的时候,他甚至还打了个小小的酒嗝。   平素不常喝酒的人,酒量本就不大,半斤几乎是他的极限,还不能是烈酒,好在梅子酒度数很低,他也没打算喝到极限,现在只是微醺,神智尚且清醒。   “容翔,有件事本来我想找重芳,他不在,便想请你帮忙。”宁芝夏开门见山。   “好啊……嗝……”裴回怪不好意思地,捂住了嘴。   “练功之际似乎有些不妥,可以帮我确定一下行功轨迹么?”宁芝夏解释,“你是大夫,对人体经络有研究,因此想和你探讨一二。”   “好……等我洗把脸清醒一下。”   “有劳了,你一会来我房间罢。”   “好。”裴回拿冷水洗了脸,尽量拍去脸上热度,出门直奔宁芝夏的房间,敲了敲门,听见“请进”二字后,推门入内。   宁芝夏盘膝坐在床上,眉头微皱,见到裴回之后才稍微舒展,下地,展开一幅人体经络图卷,铺在桌上,指着图中人脚下位置道:“便是这里。”   裴回探过头去:“公孙?”公孙通冲脉,乃八脉交会穴之一,两个人便就此讨论了一番——说着话就听有人“框框”敲门:“大哥,我来了!”   裴回登时警觉:“我——”忽然难以置信地张大了眼睛。   他只来得及开口说出一个字,宁芝夏已经迅疾绝伦地点了他穴道,令他动弹不得!   不仅如此,还将他整个人一把抱起,毫不犹豫地塞到床底下!   ——床下打扫的甚是干净,莫说蛛网,便是连灰尘都不见半分。   只是裴回并没有注意这点,宁芝夏动作实在是太快,他根本没有反应过来。等反应过来,全部精神也都惊讶于“芝夏大哥为何要这么做”……   他很快就明白原因了。   视野范围之内,出现林虎峰的脚。   紧跟着还有林虎峰欢快的声音:“大哥大哥你想到好主意了没有?”   宁芝夏依然还是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我跟容翔说,给你找几个侠女。”   “啊?好端端找侠女作什么?”林虎峰登时着急起来,“大哥你不是说帮我想法子追求容翔么,突然要找侠女是什么意思?”   “我下午出去拜访旧友,你也见过的,‘太和君子’公良旭。他有个妹子,小你一岁,闺名公良晴晴,大眼睛,笑起来两个酒窝,善使双短剑,现在江湖上传出名号唤作‘梨花仙子’。”   “那个小丫头也开始闯荡了?”   “她心心念念着虎峰哥哥,差点跟着我一起来。”宁芝夏道,“你们也相处过不少时日,她还送过你荷包。说你收下了就会来娶她。”   “天哪!”林虎峰拍大腿叫屈,“她足足吵了我三天三夜!再不收下,整天叽叽喳喳我都快烦死了。荷包早就不晓得扔哪里去了——我连什么样儿都没记住,大不了买一个最贵的还给她。”林虎峰随意摆摆手。   “我怎么记得是那时候你夸她漂亮,也说过想娶她来着?”   “那小丫头是漂亮,可是娶?大哥你饶了我吧,小孩儿口无遮拦,我那时候哪知道娶是什么意思!再说现在我知道了更不能娶了,再漂亮也没用。”   “哦?还有一个你想不到的人也在,‘游鱼刀’钟白娟钟姑娘,已有乃母凌波艳姬当年九分神韵,我记得——你曾经对着凌波艳姬十年前的小像流口水,还抓着不放,非要人家做你媳妇?逼着我立刻上门提亲?”   “大哥——咱不带翻旧账啊!”小时候的糗事被宁芝夏突然翻出来,再大咧咧的性子也臊得慌,连说了两位姑娘,林虎峰这才明白过来,连忙道,“我那个时候不是什么都不懂么!大哥哎我的好大哥哎,咱不是商量怎么追求容翔么。我真的对那些姑娘一点感觉都没有!”   “追求容翔先放一边,我问你,现在你懂什么了?”   “我懂……嘶……我也不知道懂什么了,反正我不想娶别的姑娘了,没意思,长的漂亮也不能当饭吃,而且叽叽喳喳太烦人,我就想跟着容翔过一辈子,死皮赖脸过一辈子,还有做那个——看着就很舒服的那个,既然好兄弟不能做,那我们就先成了家再做……我又说错话了?”   “那你说说为什么容翔不答应你。”   “他就是想太多!”一提起裴回,林虎峰语气又沉闷下来,“什么我不应该是断袖啦,什么只是为了图个新鲜啦,他连试都没试过怎么就知道我不长久!”   “你想如何长久?小时喜欢这个姑娘然后又喜欢那个姑娘?”   “以前觉得跟着大哥讨生活很好,没怎么想成家的事,偶尔会想在江湖上遇到心仪的姑娘,然后成亲生孩子……可是现在……那些都不重要了,我更想和容翔过日子,想和他滚床单,带他闯江湖,冬天看雪夏天看海,带着他一起走,到了城镇,他可以当游方郎中,我就当保镖,到了山林,我就是猎户,可以教他铺陷阱,装铁夹子,喜欢哪里就定居一阵,住腻了就继续闯荡……这么快快乐乐过下去。”林虎峰难得脸红,“我一直以为我是喜欢姑娘的,但是从第一次跟姑娘滚床单的时候,想的都是拿容翔跟对方比,已经不止一次了。自己弄的时候,满脑子也都是容翔。还有,就在刚才,看那些书的时候就……就往那个地方想……想把每一个姿势都试一遍……”    ☆、第一百二十五章 从昨夜到今夜   “容翔是要跟着重芳安定度日的,不会像你这般好动。”宁芝夏果断打断了林虎峰的遐想。   “那——那也没关系啊!他开医馆,我开武馆就是了,再开个镖局子!过个三四十年,攒够了银子一起养老。反正我也没什么事做,就教十个八个徒弟呗,师徒如父子,还不用自己生,这不挺好。”   “你有这份心,我便放心了。”   知道自己在对方面前过关了,林虎峰兴奋道:“大哥终于肯出主意了?”   “你啊,还是去追求侠女罢。”   “——这、这、大哥你什么意思啊?”   “既然裴回拒绝了你,你先顺着他的意,以退为进。他刚刚拒绝过,对你警戒心很强,现在继续追求,只会将他越逼越远。”宁芝夏缓缓道来,“不如以退为进,先消解他的提防。”   “那我该怎么办?”   “下午的时候其实你做的便很不错,只是请教错了人。”   “请教错了人?”   “为何不向容翔讨教?你便直接说喜欢上一个人,请容翔作为好兄弟,帮你支招追求。容翔出的主意,必定是他自己所喜爱的。你再向容翔讨教,以试验为名,将招数尽皆用在容翔身上。如此往复,小火慢炖,容翔还不能察觉么……”   “大哥你好聪明!早知道我就不去问重芳了!也不会闹出误会一时口快说漏嘴了!”林虎峰跳起来,“我这就去找容翔——”   宁芝夏立即送上一盆冷水:“下午刚被拒绝,就立刻喜欢上别家姑娘?容翔会怎么想你?”   林虎峰想了想:“那我明天去找他?”   “你先好好想想该怎么说。我教你太多容易露馅,只提点你一句,容翔遇弱则弱,遇强则强,实则心软得很。”宁芝夏叮嘱。   “嗯,他是心软……”林虎峰点头。   “你直来直去,他会直接拒绝,你能拖就拖,不挑明心思,他是不会先开口拒绝你的。”   “好!我先去想想!”林虎峰斗志昂扬,“一两天不成,就一两月,一两年!”   “你嘴上的伤好些了没有?下午我看着一块肉都差点掉了。”宁芝夏此时换了话题。   “小伤不碍事——嘶,大哥你别碰,好容易不出血了,疼,疼!”   “血流得太多,我这里金疮药用完了,你还有么?”   “我就留了一点儿,药都在容翔身上……糟糕了,今天我能去要药么……”林虎峰继续愁眉苦脸。   就在此时,宁芝夏听到床下有轻微的窸窣声。   林虎峰也听见了:“咦?什么响动?大哥你房里有老鼠?”他往床前走了几步。   “许是有,我点点东西看有没有被啃过,你去问楼下抱只猫来。”   “好。”   接受宁芝夏差遣是常事儿,林虎峰不疑有他,噔噔跑出去了。   宁芝夏弯下腰去,目光正对上僵直着捂着心口,一脸火烧云似的红,明显“劫后余生”表情的裴回。   他点的穴道原本不重,两个人说话的时候就已经解开。   裴回愣是半晌不敢有所动作,直到最后听林虎峰说没有金疮药了,才忍不住微微一动。   林虎峰鞋尖儿越来越近的时候,他下意识屏住了呼吸,慌乱得不知如何是好。   幸好对方没有弯腰查探,裴回并没有作好直接面对林虎峰的准备,尤其是在这种尴尬场合。   裴回看着宁芝夏,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是责怪对方未经同意就点了自己穴道塞床下?还是感谢对方让自己听到了林虎峰的肺腑之言?抑或是警醒自己将来林虎峰会改变追求方式?   还是宁芝夏先开口:“容翔还想知道些什么,一会我来问。”   “不不。”裴回猛摇头。   宁芝夏于是伸手,裴回借力从床下爬出来,低着头道:“芝夏大哥我先走了。”   “嗯,委屈你了。”   “不委屈……”裴回怕林虎峰回来看见自己,急急忙忙出了房间——又转了回来。   ——掏出一瓶三息散,慌张塞给宁芝夏:“我我我先走了!”   之后宁芝夏跟他说了些什么,他已经顾不过来听,脚下生风钻进自己房间,倒在床上,一颗心在胸中扑通扑通跳得厉害。   原来林虎峰并不是不晓得自己心思,原来林虎峰也不是没有想过将来,原来林虎峰对自己是真的喜欢,原来……真的可以试一试?   一定是梅子酒喝多了!   一定是宁芝夏突然将他塞到床底吓到他了!   一定是自己昏了头……   裴回觉得全身都烧起来,心中烦热不堪,生生灌进一整壶凉茶水,感觉仍然不佳,于是打开窗户通风,又在床上翻来覆去躺了好久,支起耳朵听见走廊没有动静了,才悄悄开门下去,叫伙计送水过来洗澡,顺便捎一茶壶热水,再煮一碗解酒汤。   自己折回来继续躺到床上,裹着被子迷迷糊糊地想,要是在话本里,自己这么一折腾,大概明天会受风寒生病,然后林虎峰过来嘘寒问暖,再然后自己甚是感动,于是半推半就……唉,跟林虎峰在一起时间久了,自己也总想着话本了。   平常人过日子,哪里有那么多话本上的事。   ——裴回其实没想过,他从秋城来到春城,从裴家医馆一名碌碌无闻的小学徒,摇身一变成为王谢医馆首席坐堂大夫,继而变成于飞庄的二把手,短短一年的经历,也不比传奇话本差到哪儿去。   况且身边还有一个比话本人物还神奇上几分的林虎峰……又是林虎峰,满脑子都是林虎峰了。   不去想他,不想不想不想……有动静……送水来了……放一会去洗澡……就再躺一会儿……一小会儿……   裴回睁眼的时候,屋中一片银白,却是从窗子照进来的月光,桌上的蜡早被风吹熄了。   他掀开盖在胸腹之间的薄被,支着身子坐起来,揉揉眼睛,伸个懒腰,打了个冷战,先扑到床前将窗扇合拢。   屋里顿时昏暗起来。   还好他记得桌椅抽屉位置,拿火折重新点燃蜡烛,看见在桌上放着一碗带着盖子的醒酒汤,伸手摸摸,早凉透了。   ——莫说醒酒汤,便是房中那桶洗澡水也早已冰凉沁人。   这么晚了再麻烦伙计烧水,显然不可行。   裴回倒了碗白水,坐在桌旁小口小口喝着,酒劲儿过去,头脑无比的清醒。从昨夜到今晚的事情,一桩桩一件件被他细细地拎出来咂摸滋味。王谢说的话、越陌说的话、宁芝夏说的话,还有虎峰……   王谢支持自己一切决定;越陌鼓励自己趁着年轻去尝试;宁芝夏间接告诉他林虎峰一些过去,还问了林虎峰关于将来的安排;而虎峰……   从来没想过的事啊。   从来……没想过么?   裴回在心里小小声问自己。   林虎峰说要和自己一起睡的时候,把自己搂怀里让自己随便哭的时候,上屋顶看星星月亮开解自己的时候,自己手把手教他缝皮子,他手把手教自己骑马,危险关头一把把自己拉到身后保护起来,即使生气也三言两语就眉开眼笑。他们互相拌嘴,互相换过衣带,互相见过彼此出糗丢脸……   裴回啊,裴容翔。   你说,你拍着自己心口说,为什么早上清醒后第一念头是拒绝?为什么以为对方是习惯并非喜欢?为什么作出拒绝的决定之后,自己会那么难受?   你再拍拍心口,问问自己,为什么特意一直向林虎峰隐瞒自己是断袖?为什么之后又一直强调自己是断袖?为什么看到对方有危险就方寸大乱?为什么对于跟对方做那种事如此抵抗?   你敢挺起胸膛,拍着胸口大声宣布,你对林虎峰,从来就只有兄弟之情么?!   ——你——敢——么?   始终跟虎峰说,话本的东西不能尽信。但是有些事细细想来,似乎,比话本还要神奇呢。   裴回无意中露出一个微弱的笑容。   他就着冷水草草擦洗了手脚,解下外衣,老老实实躺在床上。   ——今天的床有点大。   哦,忘记平时是跟林虎峰一起睡的。   林虎峰睡觉不老实,常常把手脚搭在他身上,偶尔也会打小呼噜。他习惯了,竟不觉得重,也不觉得吵。   是啊,习惯了。   习惯着习惯着,不就这样一辈子过下去了么。   实在过不下去……总会有办法的。   裴回将另一条被子也抖开了盖在身上,安安稳稳裹着两床被子睡熟了。   第二天,睡得暖暖和和的裴回精神抖擞,果然没有像话本里面说的那样生病,头晕脑胀风寒发热之类,什么毛病都没有。   摸着空荡荡的肚子,裴回洗漱完毕,慢悠悠下楼吃早餐,正好看见林虎峰无精打采,戳着面前食碟中的一只灌汤包。   汤汁流尽不说,包子几乎都被戳烂了。   裴回清清嗓子:“虎峰。”   林虎峰宛若受惊一般,“噌”地从椅子上跳起来,刷地回头:“容、容翔!”   脸上非常明显地挂了两只黑眼圈,而下巴……托王谢外伤灵药“三息散”的福,嘴唇稍微有些狼藉,但看上去已无大碍。   ——当然这“三息散”应该来自于昨天他塞给宁芝夏的那瓶。   裴回不由抿嘴乐了,想当初两个人头次见面,林虎峰非要确认三息散的药效,就是自己往自己手上硬是划了一剑。   他这么一乐,林虎峰到先不安起来:“容、容翔你笑什么!”昨天最后看见裴回的时候,是裴回咬了他一口,怒冲冲上床放下帐子不理他的时候。   时隔一晚,裴回冲着他乐。   昨天他可是把裴回惹急了,今天裴回冲着他乐?   难道裴回想通了?   林虎峰双眼发亮:“容翔你同意了?”    ☆、第一百二十六章 执行不力   “没笑什么——我同意什么了?”裴回走到他桌旁坐下来,自己拿筷子和调羹,夹起一只灌汤包,小口吸着包子里面的汤汁,随后两口咽下,又夹了一个继续吃,“到是我要来问你,你——想明白没有?”   林虎峰闪亮亮的双眼一下子就黯淡了。   他皱着眉,眼睛拼命眨巴了十好几下,才根据宁芝夏的提点,按照昨天思来想去琢磨了大半夜的台词,可怜兮兮地道歉:“容翔,大哥说过我了,我现在也没确定自己究竟喜欢什么样儿的,不应该就这么跟你表明心意,所以——对不住了,给你添麻烦了!我会去试着喜欢一个姑娘,但是一时可能还断不了自己的念头,你能帮我么……我们还是好兄弟吧!”   一听林虎峰道歉,裴回虽然早就明白前因后果,心头仍然难免又是惊讶又有点空落落的,当初的设想便是如此,林虎峰要试着喜欢姑娘,正好方便他将自己那点念头彻底断掉。他给自己鼓了鼓气,镇定点头道:“既然你这么决定了,我一定会帮你的——可是,你要我怎么帮?”   “嗯,就是出出主意啊。”林虎峰蹲在裴回面前,可怜巴巴地道,“大哥说,他的朋友认识一个很漂亮的姑娘,昨天就是去他朋友那里拜访的,那个姑娘也是个侠女,云英未嫁,我可以自由去追求的,他建议我去试试。”   这么快就找到姑娘了?果然他对自己只是一时起意。若是昨夜未曾听过一回壁脚的裴回,心中自然说不清是松了口气,还是感觉微涩,而如今么……裴回面上依然笑笑:“嗯,好啊,虽然我没有追求过姑娘,但是一人计短,两人计长,帮你出出主意绝对没问题——那姑娘喜欢什么样子的?你打算要怎么追?”   “嗯,那姑娘……喜欢有气质的、聪明大方的、温柔体贴的、还得要会做饭的。”   听起来这么耳熟?裴回愣了愣,问:“这是挑丈夫还是挑厨子?”随后又感叹,“其实话本说得还是有些道理,侠女喜欢的类型,可不就是读书人么。不过君子远庖厨,读书人可不会下厨。”   “是兄弟就要帮我一把啊——啊不,”林虎峰惊觉自己说话口气又强硬起来,赶紧凑近了放软声音央求,“好容翔,不能束手旁观啊。”   “好啊,你说说打算怎么追?”裴回继续夹着灌汤包,嗯,好吃!   “我也不知道呢,我这样儿现学读书人也不像,重芳也说气质啦聪明啦这些一时半会我也学不会,倒是温柔体贴能临时抱佛脚——容翔,出出主意呗?”   裴回两根手指头轮番点着自己太阳穴:“追求一个人啊……就要对他好;要和他投脾气,有共同的兴趣;还要带他做自己擅长的事,可以显示出你的厉害之处;另外呢,必须死缠烂打,偶尔若即若离,让对方感到身边少一个人很不习惯……”   “好复杂。”林虎峰垂头丧气。   “唔,讲道理是差了些,那我们说说实际的——温柔体贴……比如……早餐?他喜欢吃什么,你就给他夹什么,要是别人夹给他不喜欢吃的,你得赶紧抢过来先吃掉。”   “喔……”林虎峰应着,正取了一枚水煮蛋剥壳,“容翔,给你的——伙计,来一碗带着嫩豆腐的热豆浆!”   裴回笑了笑:“说了早餐,午晚餐还有水果干果点心蜜饯也都要这样,打听人家喜欢吃的平时就多送送。”接过水煮蛋,小口小口地吃。   林虎峰点头记下:“恩恩,没问题——”   “还有人家喜欢的小玩意儿,小物件儿,打听清楚了,隔三差五也要送送,投其所好么。而且选对时机,觉得对方不高兴,就哄哄开心,觉得对方很高兴,就再接再厉。当然哄的方式要温柔,忽然拉怀里可万万不行。”   “那要怎样?”林虎峰殷勤端过伙计送来的热豆浆,往裴回那里推了推。   裴回拿眼神比了比,林虎峰立即拿过随豆浆碗附送的一小碟饴糖块儿,全部给他拨进去,还伸调羹进去搅了一搅好让饴糖化开。   “这样就有些过于亲近了,人家怎么能吃你的口水?”裴回指着林虎峰手里的羹匙,嫌弃,“至少拿一个没有用过的干净的。”   林虎峰僵了一下,略显尴尬地收回了羹匙:“那什么……要不我给你再换一碗?”   裴回摆摆手说不用,心里早偷摸乐开了花。   “接着说啊,温柔体贴就是要想对方之所想,急对方之所急,帮助多一点,叫人家一有事情就想起你,依赖你,离不开你。”裴回想了想,问,“你喜欢的人,有什么喜好么?得投其所好。”   “喜欢……喜欢……”喜欢研究医术?一说必然露馅啊,还喜欢什么……   “你说,我送胭脂水粉怎么样?”   “他很喜欢涂脂抹粉?”   “不不,我就是说,他很喜欢漂亮的瓶瓶罐罐。”大不了把胭脂水粉什么的倒掉,送空瓶子。   裴回喜欢的东西还真不多,以前是没条件喜欢,现在是一门心思扎在医道上忙不过来。   但是他还确实有些小爱好。   比如……收集小瓷瓶子。   大概是在医馆待久了,裴回对盛放药末药丸之用,各式各样的精致小瓶小罐很是感兴趣,私底下收集了不少。当初他直接留在春城,托医馆师兄帮他取秋城的东西,其实并没有多少贵重细软,一大半都是这些舍不得丢掉的小玩意儿。   瓶子里面有第一次自己制的药丸,有别人送给他的当时买不起要省着用的药物,有师兄们顺手给他的半成品……许多在外人眼里不名一文的东西,被他珍而重之地保存着。   这些,都有些故事,都是回忆。不属于自己的事情,但属于自己的回忆。   从小到大,他一直孤身一人,没什么人可以倚靠,没什么出众的本事可以引人注意,喜欢什么、想要什么,便是自己努力争取也因为能力有限而得不到。   没有人真正替他筹划,他明白不努力就什么都得不到,而努力也不一定能得到一切这个道理之后,更加信奉“成事在天”,尽力之后更多的只有等待。   也习惯了等待,希望喜欢的东西,能有那么一点点,会轮到自己头上。   只要得到一点点,对他来说已经是千好万好。   即使是帮他拿个瓶子,这种对方觉得无所谓的事情,于他而言,都是珍贵回忆。   林虎峰偶然间看到他有满满一个大抽屉颜色式样各不相同的瓶瓶罐罐,真是吃了一惊。   而且里面还都装着药!   有效的失效的陈旧的新鲜的林林总总都贴着小标签儿。   ——顺带说一句,他自己从秋城带来的小瓶子们,目前只占了抽屉靠里面的一个小小角落。   一来这已经成了一种习惯,现在条件好了,容易收集;二来,他童年那些为了生计不得不拼搏的灰色记忆,正在被不知不觉多起来的温暖场景,慢慢涂画出色彩。   当然林虎峰不懂这些,他当时只是单纯感叹:“原来我以为只有姑娘家才会有这么多零碎,原来大夫家也是这么麻烦啊!”   可想而知裴回被他闹得哭笑不得。   还好林虎峰接下来的评价非常对路:“——不过还是大夫威风,姑娘的瓶瓶罐罐都是往脸上涂,大夫的药能救人一命。我是宁可不要脸,也得要命的。怎么样容翔,要不要跟着我闯荡江湖?小爷保你吃香喝辣,只要你带上药。”   “喜欢这个,你可以隔三差五送。我是问,他还有别的喜好没有?比如说你们练武的,都喜欢探讨功法,比试切磋。他要是喜欢,你陪着他练习,但是一定要输多赢少,才会哄他高兴。”   林虎峰心中暗暗叫苦:“这个不成!”跟裴回切磋?一只手就把人拎起来还用切磋?再说裴回细皮嫩肉的,一拳打坏了怎么办!   “为什么?”   “因为……因为——啊,好男不跟女斗!”林虎峰突发急智,口不择言,“切磋武功这事绝对不行!”   裴回见他断然拒绝,于是又想了想,道:“要是他会的你不会,就更简单了,借着讨教的名头常常见面,凡是他指点的就好好学,不懂就问,他必然会给你解答,一来二去熟起来,让他认识你的好,况且这样每天也能顺便嘘寒问暖关照一番了。”   ——这个可以啊!   联想大哥昨晚教的“诀窍”,林虎峰连忙抢着道:“我可以试试!不过——之前我没试过,没有经验,怕在人家面前出丑,所以容翔能帮我暂时充当一下么?菲菲大姐说这个要先试试,你觉得我的反应能拿得出手,我再用这个法子去追求人家。”   “我……可是我只会医术啊。学医入门便不容易。”   “没事没事,你不是要教我怎么温柔体贴么,我主要学这个又不是医术。”况且有你在,我还要自己精通医术干什么。   “那可说定了?”   “嗯,说定了。”   “那你找小学徒借一本《医道三字经》,先背来听听?”   “啊?”林虎峰看话本还偶有连猜带蒙的时候,一听要背书,登时张大嘴巴,苦了一张脸,讨价还价,“这、这也太难了。不能换个简单的?”   裴回故意板着脸训他:“这反应就不对。一看便不是虚心向学。”   “不对?那要怎样?”   裴回歪头想了想:“应该——先应下,然后次日背出几页,说里面有些不明白,让他给你解释。”   “好,那我去借!”林虎峰站起来就往楼上走。   “等等!”裴回叫住他,“这也不对。”   “啊?又不对?”   ☆、第一百二十七章 两对儿分别逛庙会   “回来回来。”裴回招手,“要这样说——”   他清清嗓子,学着书生的口气:“今日天气不错,怎可辜负大好美景,晚间我自去借书,现下不若一起出去走走?”   “今日天气不错,怎可辜负大好美景,晚间我自去借书,现在不如一起出去走走?”林虎峰学舌。   裴回拼命压住笑意:“嗯,去走走。”   “啊?还真的去啊?”   “你不是想追求……”裴回拖长了声音。   “去!马上去!”   ——开玩笑,即便只挂着“求裴回指点”的由头,那也是两个人一起出门逛啊。   以前也不是没有两个人一起走走的时候,可那只是好兄弟,现在,要当成良人对待!   哪怕是暂时的一次,林虎峰也有这个决心将之变成追求之路的开端!   况且,正好学学良人之间怎么相处,省得以后被裴回笑话。   裴回叫来伙计,打听衡城热闹所在。伙计知道这是贵客,殷勤笑道:“几位来得真巧,今日是十五,敬贤寺有庙会,四乡八镇都赶来,热闹得很。”   “庙会?”林虎峰一听,双眼发亮,他喜欢热闹。庙会好啊,有吃的,有玩的,磕头烧香,求神拜佛,说书唱曲儿,打把势卖艺。   裴回一看他希冀的眼神,就定下来了:“好,我们去庙会。”   “现在就走?”林虎峰站起来。   男子出门不比女子那样繁琐,几乎可以立刻动身。   裴回摇头:“我要上去收拾收拾,马上下来。”   “好,我等你!”   林虎峰看着裴回走上楼的背影,就觉得面前一片坦途,果然大哥说的对,就是要以退为进。你看现在,容翔不是对着他笑了么?既肯搭理他,还肯给他出主意!   要是容翔知道出的这些主意将来都会反过来用以追他……哈哈!   林虎峰得意地吹了声口哨。   不一会功夫,裴回就清清爽爽下来了,发髻扎得更整齐,还换了件衣裳——一身象牙白的衫子,下摆同色刺绣,领袖口是深丁香色滚边,扎了一条同是丁香色的腰带。整个人看着登时俊俏活泼许多。   他本来就年纪轻轻,平时行医,为了显得老成持重,穿的尽是些深蓝深灰深青的衣裳,这回出远门,在王谢的指点下,也带上了几件合适年纪的浅色时新衣衫。   当时王谢是这么讲的:“洛城不比春城,不同场合不同衣着,出门在外穿衣打扮太过庄重单调,反而会觉得你古古怪怪。”   常言道“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裴回深以为然,于是欣然从命。   想不到还没到洛城呢,这就用上了。   林虎峰看着裴回从楼上下来,愣住了:“容翔你怎么突然换衣裳了?”   裴回笑眯眯:“去逛庙会,挺高兴的,难道你不是?”   “嗯,我当然高兴。”林虎峰直性子,想到什么便说什么,“你穿这件,好看!”   裴回顿了顿,得意地一扬下巴:“走吧!”   “好!”   “重芳,那边的是虎峰和……容翔?”   “……是。”   “容翔这身衣裳,出乎意料的好看啊。”   “特地换了衣裳跟虎峰逛庙会……他和虎峰之间,似乎已经没有什么冲突了。啧啧,你看容翔那一双眼,牢牢粘着虎峰呢。”   “虎峰也拉着他——他俩之间的事儿,成了?”越陌收回目光。   王谢摸摸下巴:“十有八九成了,真快啊。”   他二人也逛庙会,此时走得乏,便在一家茶馆二楼坐坐。   当然,按理说越陌是不应该乏的,但是王谢还是有些担心,借口自己累了,在越陌似笑非笑的眼神中,拉着越陌直奔茶楼。   昨夜他俩应计元之邀赴宴,晚些便没去客栈,而是回到了景秀楼,继续欣赏姑娘们吹拉弹唱,轻歌曼舞。   ——自然是顶着计元不赞成的目光回去的。   而散席之后……还是那个房间。   还是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越陌。   更加自然而热情地纠缠。   当双方都抱有一种“我想给你最好的”心情之时,得到的回报丝毫没有辜负自己的付出。   而这一夜,隔壁没有突如其来的响动,没有打断持续温馨的氛围,两个人更是心满意足地互相搂在一起,美美睡了一觉。   早上美妙的事情之一,便是一睁眼见到心爱之人的容颜。   早上美妙的事情之二,便是一睁眼见到心爱之人正含情脉脉注视着你。   早上美妙的事情之三,便是——也不知谁先凑上去的,从浅啄变成慢啃,从轻吮变成翻搅,强势的掠夺和温顺的配合,从来都不是一意孤行。你来我往,此消彼长,直到彼此气喘吁吁,相视而笑。   随后同时带着小尴尬和小得意,红着脸,将男人早上常见的烦恼快速解决掉。   “今天陪我走走?”越陌发出邀请。   “你的公务?”   “公务已经分派下去了——今日敬贤寺有庙会,一起走走?”越陌提议,“我们很久没有一起逛庙会了。”   王谢心中一动,无论是从现实年头算,还是按着上辈子算,这个很久,真的是很久之前了。   便是老夫聊发少年狂又如何,横竖没有人知道重生的事。况且,抓住现在,珍惜眼前人当然更重要。   只不过有一点——“你的腰……”   越陌掐了王谢一把,正好掐在腰间软肉:“昨夜以为我睡着了,偷偷给我揉半天的是谁?”   王谢老老实实让他掐,讪笑:“我不是怕你不习惯么。”   越陌口中质问,手上可舍不得使劲,虽说是掐,跟揪也差不多,没掐两下也就顺势变成揉捏:“昨夜,还有前夜,可喜欢?”   “喜欢得都不想放你走。”   “要不我……”   “来日方长。”王谢见越陌沉吟考虑,立时拦了他一句,“好好作事,为师还等着你供奉呢,不要给为师丢脸。”   “是是是,我的少爷师父,我的。”越陌微眯着眼睛,低声呢喃,又重复了一遍。   “我的”这两个字在舌尖一弹而出,故意拉长了调子,将面前之人当成自己的所有物。   “嗯,你的。你也是我的。”   “早就是了……”   两个人挨挨蹭蹭了阵子才起,越陌从暗道离开,王谢自去简单沐浴,坐在浴桶里,忽然觉得他们两个避人耳目的行为,实在有些……咳咳。   但——也别有一番滋味儿。   王谢神清气爽去找越陌用餐了。   之后便微服出来游玩,美其名曰考察衡城风土人情。   越陌特意换了一套广袖宽袍,也给王谢预备了一套,王谢穿上,衬着灰发和冷漠神情,颇有些世外高人之风,而越陌——怎么看怎么像不守清规犯色戒还了俗的小道士。   王谢大乐。   越陌抿着唇笑笑,拿笔往脸上勾勾画画,片刻之后转过头,这张脸便减去了一半美艳,增加了十余岁年纪。   “我们走。”   ——袖子宽大的好处,便是可以在并行的时候,拥挤的时候,偷偷勾勾手指,摸摸手背,挠挠手心,揩个小油。   敬贤寺是衡城内香火最为旺盛的一座寺院。   每月初一十五两天都有庙会,不止善男信女云集,寺外红尘,从门口卖香火茶水的小摊子,渐渐形成环绕全寺的热闹市集,吸引游客如织。   王谢与越陌安然坐在茶楼最好的位置,居高临下看风景,点评着来往人群。   还是越陌眼尖,第一眼便认出林虎峰来。   只是林虎峰身边的人——这样青春俊秀的少年是裴回?   “果然是看对眼了。容翔眉梢眼角都是笑。昨日他找到我的时候,满脸苦恼,如今能想通就好。”   “虎峰嘴上那一口挨得也不冤。”有风魏二人加上菲菲和王谢各人说辞,越陌很容易得知昨日发生了什么事。   而经他转述,正在喝茶的王谢听说阿魏和林虎峰各自买回一堆图册带膏脂,茶水差点儿从嘴里喷出来:“虎峰不会就这么拿着图册,直接去找容翔试验了罢?”   两人相视一眼,彼此心中都清楚,倘若林虎峰真的用强,猝然发难之下,裴回根本没有施放迷药的机会,现在裴回活蹦乱跳,显然未曾受到任何伤害。   莫非关起门来纸上谈兵?一夜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这两个人都有些好奇,裴回的态度转变得也未免太过迅速,不过这样好事显然喜闻乐见,等有机会再细细打探罢。   庙会售卖的东西,也就图个花样新奇,风土人情乡味十足,对王谢越陌而言,并不在于看了什么,买了什么,而是和谁一起看的,跟谁一起逛的。   有情饮水饱,这两个人拿着逛庙会做幌子,各自暗暗填补着长久以来的缺憾,顺便有一搭无一搭地闲聊。   “哎,他俩遇上熟人了?”   “是位姑娘。”   这边,裴回与林虎峰两个人玩得不亦乐乎。   林虎峰心中告诫自己,要以请教裴回为名,多多讨好,多多相处。   而他起初也是这样做的,只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容翔容翔,看这个!这个风车在上一个镇子见过!买不买?”“容翔容翔,来听小曲儿,姑娘嗓子不错。”“容翔容翔,这个看起来就好吃极了,你尝尝……”   林虎峰前两问被裴回否定,第三问的时候见裴回点头,便指着热气腾腾的梅花糕:“来两块儿!”   小贩依着他手指方向,夹了两块拿油纸一托:“这位爷,一共五文钱。”   林虎峰转手将梅花糕交给裴回,自己在腰间一摸:“五文……钱……”   作者有话要说:恋爱游戏玩不腻啊   裴回这就是在约会的节奏   所以林二出门没带钱也是很正常的啊   计大人:越陌你又去青楼! ☆、第一百二十八章 忘记带钱   没有银两,可怎么买东西?他还记得容翔喜欢吃什么喜欢玩什么,这要是容翔看上了,他不给买……怎么讨对方欢心?   “你不舒服?”裴回习惯性地给他把脉,脉象急促紊乱,这……   “累了?我们去茶楼坐坐?”   “好——呃,不不,一点也不累!”去茶楼坐坐也是要银子的,林虎峰急得抓耳挠腮。   “那我们继续逛?”裴回眼珠一转。   “嗯……好。”   “这个挺漂亮的,”裴回不忘作指导,指着胭脂水粉摊子上一排梅花扁肚小瓷罐儿,罐身洁白如雪,凸出一根梅枝儿三五点红梅。挨个望去,红梅自含苞而至怒放,依次渐进。罐盖儿顶上的钮,做成了一片薄薄的红色花瓣,不同的罐盖儿上,花瓣颜色由浅至深,由粉红到赭赤,却是与内里的脂粉一个颜色。   更难得的是,除了红梅渐绽以及那一瓣花瓣颜色之外,这一排罐子形状大小色泽几乎完全一致,实在是玲珑可爱,十分适合在妆奁中摆上这么一套。   “这一套送个你心仪的姑娘就很好。然后你可以奉承对方无论使用哪种颜色,都有一番美丽。”   林虎峰满应着:“好、好、我明白。”   跟直性子的人暗示没有用,裴回直接挑明了说,“我都动心了,挺想也来这样一套——”   “呃……老板,这个……多少钱?”   裴回便觉出不对来了。   之前林虎峰主动要求买这个买那个,从不考虑价钱,现在么……从掏铜板的时候开始变颜变色的。   “一两银。”庙会这里从来都低买高卖,标着虚价,留出讨价还价余地,当然有些豪客为了讨身边人欢心,也不讨价还价,那正好小赚一笔。   摊主一看裴回身上的料子式样,估了估价,又将林虎峰当做了护卫,猜测这至少是小康之家,不足一贯钱的东西生生抬价十倍。   “什么?这么贵?这也不过是个罐子!”林虎峰立刻叫道,“这罐子买回去随便给小孩儿玩玩就算了,哪里值得一两银子?”说着一拉裴回,“走,不买!”   自古褒贬是买主,这么转身走也是常用的招,果然摊主就开口:“客人且慢,出个价咱有商量!小兄弟面善,不如就八贯钱?”   裴回脚步顿了顿,无奈林虎峰太用力,裹带着他。   “这么急干什么?”   “呃……嗯,这不是故意抬价么,好容翔你别急啊……”林虎峰嘴上说着不急,一双眼四处搜寻。   别说王谢等熟人了,他们一堆郎中难道今日都没有一个来逛庙会么?   不过,还真有熟人——   就在他着急之际,忽然听到一个清脆如黄鹂出谷的声音:“虎峰哥哥!虎峰哥哥!”   一团娇小玲珑的鹅黄色兴冲冲奔来:“真的是虎峰哥哥!昨天宁大哥说你不能来,我还要去看望你呢——大哥!钟姐姐!我在这里!虎峰哥哥也在!”   从称呼上就听出来,她和林虎峰是极熟,面如银盆,眉眼灵动,是个小小美人。   裴回下意识地就松开了林虎峰的手腕——嗯?   林虎峰也是下意识地反应极快,回手一把牢牢捉住他,手劲之大,扯得裴回忍不住“嘶”了一声。   声音虽然轻,手上的劲道却登时小了好些。   “旭大哥!钟姑娘!”林虎峰也赶紧挥手。   他便是再鲁莽没心计,也知道自己正在紧要关头,昨晚惹了裴回,今早好容易裴回愿意搭理他,眼下要是一松手,明显前功尽弃。   ——自己之前可还在裴回跟前显摆,一定要找个绝色佳人做老婆的,现在公良晴晴,还有钟白娟,这两个也都是美人儿了,裴回多心了怎么办?自己不更是一点机会都没有了?   因此林虎峰说什么也不敢放开。   ——不仅不敢放开,还将胳膊往裴回肩上一搭,一边低声介绍,一边撇关系:“这个是公良晴晴,那个是她哥哥公良旭,旁边那个女侠是钟白娟。我们只是普通朋友,我跟他们没什么啊,大哥和他们才熟!容翔你要相信我!”   “咦?虎峰哥哥,这位兄弟怎么称呼?”   裴回看着对方,实在想不出自己怎么会在一个小姑娘口中成了“兄弟”——他忘记自己今日换了身衣裳,身体又单薄了些,旁边站的又是林虎峰这个武人,整个人看上去比林虎峰还小着好几岁。   “我叫裴回,是林少侠的朋友。”   “这是我好兄弟裴回。”   两个人异口同声,话说出口之后林虎峰就愣了。“林少侠”这个称呼,听起来怎么那么不舒服?他将裴回又往自己怀里揽了揽,加重语气,给随后而来的公良旭和钟白娟介绍:“这是我最好最好的兄弟,裴回裴容翔。”   公良晴晴年纪小,不明白为何林虎峰这么正式地介绍,公良旭年纪较长,约莫二十上下,生得俊眉朗目,一看林虎峰这护犊子的模样,忍不住打趣道:“虎峰兄弟这么紧张,难道是怕我们对你这小兄弟心存不轨么,放心,衡城治安严谨,拐卖人口之事,我等断断做不出来。”   旁边的钟白娟,十六七岁的年纪,然而与公良晴晴的俏皮可爱不同,相貌生得极为昳丽,身材凹凸有致,平白有一种令人一见惊艳,二见难忘的味道。倒是有几分符合林虎峰曾经念叨过的“绝色佳人”。   裴回红着脸往外挣了挣,无奈林虎峰力气太大,牢牢揽着不放,只好低声道:“放开。”林虎峰的朋友都在,自己这么个姿势实在是尴尬。   “不放!”林虎峰也低声回。   他跟这三位挨个打招呼问过好,随后笑呵呵地接着介绍道:“我这位好兄弟可是有名的郎中,医术超群,不仅会看病,还会调理人!常言说药食同源,药补不如食补,我这个兄弟最拿手的不是药补也不是食补,他会调配滋养皮肤的香脂!调理面色,补气养血!”   在于飞庄接触大夫——主要是裴回——久了,林虎峰也知道一些说话的门道,即使大夫医术再好,说人家有病,那是咒人家,徒惹烦恼。但是要换种口吻说些调理方子,锦上添花,那就不同了。尤其是他知道姑娘家都爱美,话题就往那方面引。   果然一听他这话,公良晴晴先喜出望外:“当真?”   “这——”裴回刚张开口,林虎峰就抢话:“别看我兄弟年轻,在春城,找他买膏脂的大姑娘小媳妇都得日日排队!”   “那太好了!我下巴这里生了两个小疙瘩,裴先生有没有办法?”公良晴晴很是自来熟,小下巴一扬,指指点点,“就是这里,我用粉盖住了,可还是有痕迹,丑死啦。裴先生帮帮忙吧,一定好好谢你!”   钟白娟也微微动容,越是漂亮的女子,对自己容貌越是精益求精。   裴回被林虎峰这一出弄得莫名其妙,当着众人的面,也不好发作,只好应道:“行,那我给姑娘看看。”说着掏出一块手帕,“先诊一诊脉。”   “这人来人往的不方便,就去茶楼坐坐吧。”林虎峰甚是欢快地提议。   越陌放下茶盏:“他们过来了。”   “虎峰守容翔守得很紧张啊。”王谢听不清他们一行人说些什么,但就大动作而言,林虎峰一直和裴回贴在一块儿,实在太明显不过。   越陌和王谢互相打了个眼神,不约而同笑起来。   于是林虎峰这几人便被引到了他二人隔壁的雅间。   公良旭要招呼妹子和钟白娟入座,林虎峰将裴回按在座位上,自己直奔公良旭,将他勾肩搭背拉到外头:“公良大哥你得帮我!”   “遇到麻烦了?”   “江湖救急,借我十两银子行不行?出门没带,晚上一定还你!”   公良旭相当爽快:“十两够吗?”   “足够足够,雪中送炭啊!”   “要不再给你五两?”公良旭微笑解释,“我无论带多少银两出来,小妹都会花光,不如多借给你些。”   “好好好,够意思!今天这顿我作东!”林虎峰哈哈大笑。   “不一起进去?”   “不不,我有点事马上回来!”   他俩所在的地方就在雅间门外,隔壁房门乃是虚掩,说话声音虽小,禁不住房间之内有一个耳力甚佳的越陌。   等他俩离开门口,越陌便含笑将对话与王谢复述了一遍。   “出门忘记带银两,还真是虎峰做得出的事。”   “倘若是平时,一定毫不客气找容翔伸手,现在宁肯找别人……”两人又对视一眼,几乎同时笑起来。   越陌往街上张望了一眼:“他出去了。”   王谢也凑过去看:“嗯,停在摊子上了。”   “哟,这是讨价还价呢——”   “还真买了啊。容翔看上的?他俩就是在这个摊子站了会子。”   “容翔会看上胭脂水粉?”   ——裴回虽然老实,也有几分巧心思呢。   越陌轻轻示意了隔壁,两人心照不宣地笑了。    ☆、第一百二十九章 割袍断义   找由头缠住心上人,自己借机抽身,借钱,去买心上人看中的东西,来讨对方欢心。   林虎峰觉得话本给出的法子,还是有几分可行之处的。   他讨价还价之后,以两贯钱的价格捧回了这套小罐子——连说辞都想妥了,就请教裴回,问自己这种做法够不够温柔体贴,然后顺便说反正买了也没有用,留在裴回这里好了。   他拜托摊主将这套小罐子仔仔细细包起来,装入匣中,匣子捆严实了,这才喜孜孜拎着往回走,推开雅间门的时候,正好看见裴回和公良旭相谈甚欢,裴回笑得正开怀,挑大指称赞:“公良大哥,言之有理……”   公良旭则笑着提起茶壶,给裴回斟水。   看上去和乐融融,林虎峰心里忽然“咯噔”一下子,暗叫不好!   ——公良旭,江湖人称“太和君子”,先不说剑术高超,这个为人……风度翩翩,聪明大方,温柔体贴——这可绝对不行!   他一个箭步蹿过去,在裴回另一侧坐下:“容翔,聊什么呢?”自己去拿茶盏。   裴回笑笑:“公良大哥在跟我说些江湖趣事。”将自己手边的一盏茶直接推了过去,“这个温度刚好。”目光落在林虎峰顺手放在一边的匣子上面,微微闪动,什么都没问。   公良旭称赞道:“裴兄弟想得周全,小小年纪,医术也甚是了得。”   裴回也客气道:“我只是一名小小郎中,两位姑娘本也没有什么小恙,注重调理便可。”   公良晴晴接口道:“可不是!裴哥哥才不像那些老头子,净给我开很苦的药!”   裴回告诉她的法子乃是经络推拿,很是方便,女孩子得空就能做,还给这两位姑娘讲述了一些饮食宜忌。   做大夫的人,眼里只有病人和非病人,他又是个断袖,对于两位姑娘的花容月貌,也只在欣赏过后,暗自揣测究竟有几分是脂粉,几分是素面朝天而已。   这般坦然的作派,不禁很得公良旭的赞赏。江湖人不拘小节,不少汉子都会盯着他妹妹和钟白娟色迷迷打量,还有轻浮之辈出言调戏——当然对于敢动手动脚的,她们颇有余力出手教训,可是管不了旁人目光,令公良旭一个头两个大。   裴回年纪虽轻,很是懂规矩,目光并没有特意往两位女子身上粘,说话时一递一答,说的话也很实在,没有任何哗众取宠的噱头。   再加上人靠衣装,他一身淡雅,足足比平日俊秀了三四分,面对这样的一个少年,公良旭很难不生出好感,继而升起结交之心,这才坐近了些,说些闲话趣事。   林虎峰不怕裴回被女孩子包围,唯独算漏了旁边还有一位“太和君子”公良旭,登时如临大敌。   而公良晴晴对裴回也颇有好感,针对裴回讲的饮食宜忌,讨价还价,不住嘴儿地问“吃这个行不行”,“不爱吃那个怎么办”,“要怎么烹调才不会发苦”之类。   钟白娟比较冷艳,慢慢喝茶,偶尔也会问一些关于保养容颜之外的事。   林虎峰就见裴回答了这个答那个,言笑晏晏,耐心细致,自己心里不由渐渐的烦躁起来。   偏生公良晴晴又问:“裴哥哥医术这么好,平日里嫂子一定保养得很好吧?”   “我还没有成家。”裴回回答的很是流利,“先立业再成家,不能让人跟着我吃苦,所以想等安定下来再考虑。”这套托辞他已然用得娴熟无比。   公良旭眨眨眼,打趣:“怎么,晴晴看上人家了?”   这不过是他随口玩笑,谁知正好往林虎峰心口插了一刀。   公良晴晴还没答话,林虎峰已经抢着道:“这个不行!”   公良旭笑道:“虎峰这么紧张作甚?男未娶女未嫁,莫非虎峰你对晴晴……”   “不是晴晴!我喜欢的是容翔——”   此言一出,四座皆寂。   公良旭怔了怔,不敢置信地打量裴回:“莫非……这位裴兄弟,是女扮男装?”   “才不!他是男人,我也喜欢!我正在追求他可是他还没同意……”林虎峰话一出口就知道自己要糟,赶忙偷眼瞟向裴回。   裴回面无表情,端着茶盏小口小口啜饮。   好像……生气了?   公良旭皱紧了眉:“这事,芝夏知道么?”   “当然知道。”   “不反对?”   “当然不反对!还告诉我怎么追求。”   公良旭深深吸了口气:“……真是胡闹,你们一个个……怎么做出这么荒唐的事!”   “哪里荒唐了?我喜欢他,只要他喜欢我,我们关起门来过日子,碍着谁了?”   “你说真的?”   “不能再真!”   “决定了?”   “决定了。”   “这辈子不改了?”   “这辈子不改了。”   “就算从此割袍断义?”   林虎峰惊叫:“旭大哥你为了这点事儿就要跟我割袍断义?”   “不必。”   ——说话的是裴回。   裴回将空茶盏放回桌上,平平板板地道:“他是在追求,可是我已经拒绝了。你们两个,没必要为了丝毫没有意义的事情割袍断义。”   “怎么会没有意义!”林虎峰实在怕裴回就此离开,扑过去一把抱住:“我喜欢你,这就是意义!”   裴回心砰砰跳,同样感觉到林虎峰的心也跳得厉害。   “放开!”脸已经红了。   “不放!”打死不能松手。   公良旭叹了口气,正要开口,忽然始终寡言少语的钟白娟说话了:“就是,这多大的事儿,你就要割袍断义。”   “娟娟——”公良旭回身,赶紧递了个安抚的眼神,尴尬咳了一声,“虎峰啊……还有裴兄弟……你们能不能先听我一言?”   林虎峰“百忙之中”抽空回答:“不能,话以后再说,容翔要跑了!”   “我不走,放开我。”裴回低声道。   “不行,我得拉着你。”   裴回心中好笑:“行了行了你拉着罢。”   公良旭见他俩消停了,这才起身拱手道:“两位多有得罪。刚刚听虎峰之言,我颇为惊讶,并不知道他是一时兴起还是打算长远,因此便试了一试。既然虎峰有此决心,我等作为朋友,断无因为闺中之事就割袍断义的道理——我虽不是断袖,在此也祝虎峰心愿得偿。”   林虎峰闻言一愣,抓着裴回的手不由晃了晃:“所以旭大哥你只是在试探?”   公良旭点头,微笑:“正是试探,我看你……”   “旭大哥你害死我了,这下彻底完蛋了!”林虎峰一下子跳起来,“我现在把实话说出来了,可怎么办?”   公良旭疑惑不解地问:“说出实话,不是正好验证你的决心么?裴兄弟……”   裴回虽然脸红了,依然板着脸,生硬地答:“昨天我已经拒绝他了,今早他跟我说要追求侠女,向我讨教方式,跟我学怎么温柔体贴——原来是在骗我。”   公良旭确实没料到,二人其中还有这番根由,闻言不由愣住:“这个……”   一时间气氛尴尬无比。   裴回起身:“多有打扰,告辞了。”   “容翔——”林虎峰还拽着裴回的手不肯放。   裴回瞪他一眼:“还不走?”   ——这是要跟自己一起走?要怎样?   林虎峰忐忑着跟三人道了别,乖乖被裴回拉着走了。   公良旭还想说句场面话,钟白娟扑哧一乐:“人家小两口打情骂俏,你平白无故要去试探,做了恶人不是?”   公良旭怔了怔,忽然洒脱一笑:“不给朋友添些麻烦,那还叫什么朋友?大不了我上门赔罪。看裴兄弟的样子,可真不像就拒绝了的,我倒觉得,他俩这一回去,成其好事也说不定。”   “哥哥!钟姐姐!你们在说什么啊?”公良晴晴懵懵懂懂。   且不说他三人怎样猜测,隔壁越陌想了想,就将阿魏唤了来,当着王谢的面过了明路:“以后有事便叫他和风依涵去办,将功折罪。”   ——风依涵因为折扇的缘故,更多时候都陪在小康身边。   他俩因为昨日之事,虽证明是一场虚惊,行事疏忽之责依然免不了,这次两人一起又被削去半年饷银,连同年节利是。   此时更应戴罪立功,阿魏接了越陌命令,暗暗跟随着裴回和林虎峰。   裴回默默在前面走,林虎峰做错事一般在后面跟,仍然不松手。   还是裴回叹了口气:“你这样抓着累不累?”   “不累!一点也不累!”林虎峰赶紧回答。   “可是我累。”裴回道,“你就不能和我并肩走么。”   “哦,好,好啊!”   一路无话,一直回到客栈,裴回把林虎峰带进自己房间:“去关门。”   “好。”   “闩上。”   “——好!”   门闩插入的动静响起之后,阿魏立刻蹿到隔壁未上锁的房间准备偷——宁宁宁芝夏!   本应空无一人的房间之内,盘膝而坐的人是宁芝夏!   宁芝夏一眼扫过来,和阿魏两个人大眼瞪小眼。   阿魏立刻反应过来,主动退后了一些,指指隔壁,小声道:“宁大侠,容翔和虎峰……”   宁芝夏站起,走到一处墙壁停下,指指自己身侧,招呼阿魏靠近。   阿魏满腹狐疑走近了一看——这墙上几时多了个小孔?   惊讶之情溢于言表,任务在身,阿魏点点头,拱手表示感谢。   于是两个人都收回目光,专注侧耳细听。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一发稍长完结   第三部怎么个写法还没想好,写不写番外也没想好。   感谢Gyla妹纸的雷~~~ ☆、第一百三十章 裴回算总账   林虎峰闩好门之后就回转来,可怜兮兮站在裴回面前。   裴回指着另一把凳子:“坐。”   乖乖落座。   “你说想追求侠女,其实是骗我的?”   乖乖点头。   “你说正在追求的人,其实还是我?”   继续乖乖点头。   裴回瞪大了双眼:“原来你骗我,打算拿我给你出的主意,用来追我?”   林虎峰伸手抹了把脸:“但是好像没效果。”   “那你打算怎么办?”   听见裴回的问话,林虎峰蔫蔫地道:“你说追求一个人就要对他好,可是他把我能想到的,连同我想不到的都抢先一步做了;你说追求一个人就要和他投脾气,有共同的兴趣,可是我就是个粗人,除了会功夫,什么都不会,你那些医书,我看着就头大,看上三页就想睡觉;你说追求一个人就要带他做自己擅长的事,可是他对练功一点都不感兴趣;你还说追求一个人必须死缠烂打,偶尔若即若离,让对方感到身边少一个人很不习惯,可是他没有我似乎也过得很好,甚至和我的朋友都能聊得来……我不知道还能做什么,他总是把我当兄弟,可是、可是……唉,我都魔障了,再这样下去会疯了也不一定。   “两个男人在一起,以前我想也没想过,后来遇到你们,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再然后就那夜,我以为自己不行了,其实不是,后来我舒爽的时候,满脑子想的都是你。我是真的喜欢你,很喜欢!”   “对、对不起。”裴回挤出来一句,沉默。   “说对不起有什么用,也不能改变你把我变成断袖的事实,做都做了,你都不肯负责的么。”   “我……这要我怎么负责?我很努力帮你追侠女了——好吧其实没有侠女,我出的都是什么主意……”裴回低语。   “我知道你想一生一世一双人,而你现在又没有意中人,不管以后你遇上几个,先来后到,你总得答应跟我试试吧?”   “你是说……”   林虎峰突兀道:“容翔,我们成亲。”   “成成成亲?!”   “我已经是你的人了,我跟你看也看过了,摸也摸过了,想也想过了,你不能不认账。成亲!我娶你也好你娶我也好,总之找大哥和重芳,三媒六证,虽然官府文书改不了,可是成亲以后,我就是你的人了,咱就能长长久久过一辈子了!”   “可是,我从来没有答应过!”   “不然我怎么办,软的你不吃,来硬的你一定会讨厌我……容翔,温柔体贴我一定能学会,你真的不能把对良人的要求,降低一点点,好让我达标?”林虎峰商量。   裴回怀疑地问:“……降低一点点你就能达标?”   “要不……再多降一点点?”林虎峰也对自己没多大信心。   “服了你了……”裴回嘟囔,往前凑了一点。   林虎峰梗着脖子,往后退了一点:“容翔你……”   “你坐好。”   “坐好?”   “坐好别动。”   “喔。”   “闭上眼睛。”   “喔。”   “别动啊。”   “不动,保证不动。”   林虎峰乖乖坐好,闭上双眼,就觉得阴影忽然靠近,随后面上带着浅淡药香的热气,双唇传来轻柔的触感。   福至心灵地睁开眼睛,裴回红着脸,笑意盈盈看向他。   “这个……”林虎峰拿手捂着嘴唇,“容翔,你——”   “我怎么了?”裴回脸上更红,“还愣着干什么你的追求已经成功我同意了答应你试试了还不庆祝一下。”   “我的追求已经成功……”林虎峰“蹭楞”蹦起来,抓着裴回肩膀,“同意?你说你同意了?”   一惊之下手劲未免大了点,裴回哎呦叫疼:“放开!”   刚刚酝酿好的气氛转眼消失不见。   林虎峰赶紧放开手,傻笑着挠挠头:“容翔,你这是答应了?”   “不答应干嘛亲你。不过,我只答应和你试试。”   “那也好啊。”   裴回白了他一眼:“站着别动。”   “喔。”林虎峰乖乖站好,还问,“要闭眼么?”   “不用。”   裴回说完,伸开双臂,环抱住林虎峰的腰,脑袋贴到对方胸膛上,还主动蹭了蹭,有点害羞,但是还是红着脸宣布道:“既然你要我负责,以后这个就是我的啦。”   ——他其实很贪心,一直想要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温暖怀抱。   ——也一直很狡猾,想要什么不肯主动说出来,非要别扭着等别人双手奉上。   明明昨夜已经有了最终决定,偏偏一丁点口风也不透露,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看着林虎峰抓耳挠腮。   温柔体贴有什么用,一心一意对你好就够了,更何况敢将这样的感情,明明白白、坚定不移地表现出来,展示给外人看。   其余的……随便他了,谁让这个人,自己也喜欢了呢。   ——遇上你喜欢的也喜欢你,为什么不可以在一起啊。   “是你的,都是你的。愿意试到什么时候都行。”林虎峰被他这撒娇般的动作弄得心里一阵痒痒,大手一张把裴回搂在怀里,“咱以后又是好兄弟又是良人啦。就这么说定了,不许反悔——要不我还是去提亲吧,不行,不成个亲我心里不踏实。要不就像话本上说的,‘生米煮成熟饭’?”   “你会煮?”   “会啊!我昨天刚买了图册,好多姿势!还有一盒膏脂!咱们可以把上面的姿势一样样试过来!”   裴回深深后悔反问了那三个字:“原来你只惦记着这件事,是因为这件事才……”   林虎峰颇为惊讶,连忙分辩:“没有没有!不是说要先牵手,再搂腰,然后互相亲亲之后才能做么?你看,我们早就牵过手,睡觉也没少搂过腰,就在刚才你还亲了我,所以我们现在就可以做——”   裴回红着脸,拿小眼刀子飞他。   林虎峰后知后觉,乖乖噤声:“容翔,你说什么我都听。”   裴回柔和了眉眼,复又扎到林虎峰怀里蹭了蹭,道:“我就想这么抱着你抱一会儿。”他也曾经往林虎峰怀里扑过,虽然是同一个人,但好兄弟和良人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前者只是借个怀抱休息,后者则是彼此分享温暖。   “好啊,抱多久都成啊……呃……”林虎峰昨夜一个人折腾了半宿没睡,现在裴回人就在他怀里乖乖趴着,暖呼呼的,摸着怎么就那么舒服呢……忽然稍微僵住。   裴回扑哧笑了:“你说,‘抱多久都成’?”说着又蹭了蹭。   林虎峰虽然蠢蠢欲动,但是他要说话算话,知道在这个时候,是无论如何不应该违逆裴回的,深深吸口气:“嗯,都成——再、你再捏就不成了……”   裴回主动伸手握住对方那里,坦然道:“我帮你。”林虎峰因为他而起了反应,他很有些小虚荣。   再说了,他就是喜欢逗弄新上任的良人,这又怎么样,这个人是他的!   宁芝夏默默退开一步。   阿魏也默默退开一步。   心里想些什么不晓得,两个人面上看来都一片淡然。   阿魏就瞧着宁芝夏从斗篷里掏出一管不知什么东西,往小孔里细细填抹了,不知从哪里捻了一撮碎木屑填上,抹抹,端详一番,几乎天衣无缝,这才回过头看了自己一眼。   阿魏很识趣一抱拳,退出了房间。   宁芝夏也很淡定地离开房间——就是他找伙计要的门匙。   当林虎峰脑中一片空白,达到愉悦的顶峰之后,终于想起关照裴回了。   其实,咳咳,林虎峰照猫画虎的功夫,还是有几分能耐的。   至少在某些方面,学得很快。   这感觉奇妙无比,裴回舒服得低喘出声,林虎峰便更卖力地奉承起来。   虽然是大夫,自己也经历过这事,但经良人的手,那滋味是双重的。当攀上高峰的时候,裴回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话本……也不全是骗人的!”   两人衣着还算整齐,歇了一歇,整理衣衫,忙忙碌碌擦掉弄出的痕迹,现在身份不一样了,想起来就随手拉过,搂搂抱抱,啃啃咬咬——林虎峰好了伤疤忘了疼,裴回小心翼翼地亲亲他昨天咬破的地方:“还疼么?”   “不怎么疼了。”林虎峰乐呵呵地,“话本上不是说要给心上人留个疤痕作纪念么,你就留在这里,这样他们就知道我是有主的了。”   “傻,”裴回弯弯眼睛,笑着评价,“三息散怎么可能留疤痕。”   “要不你再咬一口?”   “不咬,舍不得。”   “嘿嘿……啊对了,这个给你。”   林虎峰终于想起那个匣子,欢天喜地捧到裴回眼前:“我帮你打开?”   “好啊。”裴回应道。   “这个,你喜欢不?”林虎峰表功,“我趁着你给她们切脉的时候,出去买的。”   裴回心里说我早猜到了,大咧咧的林虎峰能做到这地步,已经令人颇为喜出望外了:“原来是给我的啊,不是给哪位侠女?”   “绝对不是——脂粉你用不到,我回头把罐子洗干净再给你?”   “留着罢。”   “那就留着——对了,你跟我去见大哥好不好?”林虎峰想起一件事。   “嗯?芝夏大哥?”   “那什么……长兄如父,我娶媳……有了良人当然带着见他,跟他行个礼什么的……”   “嗯,重芳大哥回来我也要跟他说,带着你见他。”   “好啊!那咱就是过了明路啦!”   “是啊……会不会太仓促了些……”   “不仓促!一点也不仓促!马上就去见大哥把事情定下,成亲!”   “还成亲?”   “不成亲怎么洞房?怎么跟你做图册上的……”   “我们还是现在去见芝夏大哥吧。”裴回十分坚决地打断了林虎峰。   “那我们走!”林虎峰一把搂过裴回,“喏,现在不会挣开了吧?”   裴回拿拳头捶他:“你脸皮还是厚!”   “脸皮不厚怎么能追上你?要是像话本一样暗相思,死了都没人知道。现在你看多好,我们可以成亲了。”   “别说啦!”张口闭口就是成亲,裴回还真有点不好意思。   不过成亲么……成亲哎!   宁芝夏看着面前的两人——洋洋得意的林虎峰,强自镇定的裴回。   “恭喜。”他开口道。   然后指指桌上不知何时多出来的一对锦盒。   “贺礼。”   “谢啦大哥!”   “……谢谢大哥。”   林虎峰伸手就拿过来,塞给裴回一只:“打开看看,我哥给的都是好东西——欸,这是腰带?”   织锦缎打底,绣着鸳鸯戏水,镶嵌珍珠玳瑁珊瑚砗磲。   两个人的腰带颜色虽不相同,款式却极为相称。   宁芝夏道:“好好在一起。”   “那是一定!”   “嗯。”   宁芝夏又从斗篷里面掏出两个鼓鼓囊囊的荷包,越过林虎峰,直接全部交给裴回。   “这个是……”   “礼金,还有虎峰的积蓄。虎峰,以后日常开销你便找容翔讨要——容翔,每个月最多给他五两零花,多了浪费。”   “大哥,别啊!才五两!”   “此事已交托容翔,你去和容翔商量。”   宁芝夏处理家务的手段,亦是异常干脆利落。   而听到阿魏传讯的越陌与王谢,也动身往客栈而来——此事喜闻乐见,焉能不参上一脚?   一进客栈门,就见裴回和林虎峰迎了上来行礼。   王谢明知故问:“今天这是怎么回事?”   裴回拉了一把林虎峰,自己先开口:“重芳大哥,我跟虎峰在一起了。”   林虎峰立刻接着表决心:“重芳大哥你放心,我会对容翔好的!如果我有半点欺负他,随便你处置。”   越陌在旁扼腕叹息:“可惜了我寻的青年才俊们了——容翔,你若他日改了主意,我的提议,依然有效。”   林虎峰一听顿时很是紧张:“什么青年才俊?容翔你可不能改主意!”   王谢在旁煽风点火:“怎么,这才刚说了一句话,就开始威胁了?容翔,你确定要跟一个没有气质;不聪明大方也不会温柔体贴;做饭一团糟的……”   他没继续说下去。   因为此时宁芝夏正好轻飘飘从他身边经过。   当着人家的面说人家兄弟,总不太合适。   谁知宁芝夏看了一眼,忽然点头,评价道:“确实。”   “大哥你怎么可以拆我台……”   宁芝夏又淡淡道:“可容翔喜欢。”   “……”一时竟无法反驳。   王谢与宁芝夏斗嘴,那是半斤八两。   越陌微微而笑,开口打散无声的硝烟:“看样子,今日是要摆酒成亲么?”   “我是有这个打算,容翔说我性急,也是,新房没布置,张灯结彩也没弄,还有喜服……”   裴回红着脸给了他一拐子:“就、就请大家一起吃个饭。”   “恭喜。”越陌道贺,“一时仓促未带贺礼,我就给两位准备一间喜房罢。”   王谢一脸镇定:“容翔,借一步说话。”   ——他要最后问问裴回的意见。   “改主意了?”   “嗯……会不会太草率?”裴回道,“天涯大哥告诉我可以去争取,我还在芝夏大哥那里听了一回床脚,我想……总可以试试。”   “你喜欢就好。”   “我喜欢。”裴回虽然红着脸,声音细如蚊蚋,然而坚定。   王谢并没有准备礼金,先恭喜裴回得偿所愿,说着说着随手拿过卷纸,需要裴回帮忙按个指印。   裴回不疑有他,等按完指印,纸卷展开,看见是洛城一家铺子的地契,就瞠目结舌了。   他根本就没想到王谢家大业大,在洛城还有铺子。   王谢笑着解释:“这是天涯送我的,他为人还不错,我转送你也没什么——放心,我的事自己心中有数,你今日就好生做一回新郎,虎峰要是欺负你,我永远就在你身后。”   裴回忽然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有点哽咽地,上前轻轻抱了抱王谢。   “重芳大哥也要好好的。”   “我当然会好好的,再说咱不还是在一块儿,去洛城开医馆么。说得好像生离死别一样,你糊涂了不成?”   裴回傻笑,他是欢喜糊涂了。   就在他从王谢房中出来的时候,已经看到不远处的房间贴上了喜字,挂上了大红灯笼。伙计急匆匆走过,怀里还抱着一捆红蜡。   越陌真要做些什么,那是相当迅速。   还真是要成亲啊……   裴回就这么傻笑着跟大家吃了一顿饭——当他看见席间有公良旭等三人的时候,小小吃惊了一下。   而风依涵和阿魏立刻站在裴回这边,充作亲友,一边互相敬酒灌酒挡酒,一边插科打诨。   公良旭感叹林虎峰身边的人个个不凡,若不是应宁芝夏之邀过来,恐怕林虎峰双拳难敌四手。   这顿饭吃得热闹,却并不张扬,至少客栈外面看去一切如故。   两个人怀着小心思,都没多喝。见大家差不多尽兴,裴回起身,主动拉着林虎峰往新房走——赢得一片口哨。   “这蜡烛里没有什么吧?”林虎峰盯着大红喜蜡。   “就算有什么,我们也是那什么,当然可以做点什么。”裴回喝一点酒,反而放得开,盯着林虎峰,“你不想做点什么?”   “想!当然想!那个图册——”   那个图册不是初哥所能驾驭的。   两个人在一开始都颇感疼痛。   林虎峰有点儿紧张地说:“那个,我是第一次,手生。”   裴回也有点儿紧张地说:“我也是第一次啊,不过我是大夫,大概知道点。”   林虎峰说:“不管你是不是大夫,但是真的挺疼。”   裴回红着脸说:“我接诊过,听他们说,第一次会疼的死去活来,甚至还撕裂出血。你……你千万小心。”   “这样啊……”林虎峰想了一想,躺平了一闭眼,“那你来吧,我是习武之人,身体比你结实,我不怕疼,我也不想让你疼——我看图册上有的姿势,你没练过武,肯定做不出来。”   裴回无比惊讶。   ——既然决定接受林虎峰,就没打算光亲个嘴拉个手,良人之间不做那件事还叫良人么?而且出于对方体格身手考虑,他觉得自己差不多就是下面的一个,已经做好第一夜献身的准备了。   “你……谢谢,我努力,我努力不让你疼,他们说做多了知道妙处就不疼了。”   “那你还不赶紧过来练练?”   裴回咽了一口唾沫:“我应该先亲亲你,你也应该亲亲我,然后我们都兴致起来了再做——好吧我的‘我的’已经起来了,你的……‘你的’也起来了。”   “废话,别光揉,快点!”   “哦,好——”   因此第二日,最先出门的人是红着脸的裴回。   他钻进厨房端了白粥和红鸡蛋上来,令走廊一排虚掩着的房门之内,满是玩味目光。   ——为何不是错愕?   昨夜已经错愕过了,林虎峰的声音隔着门板,隐约可闻,谁没有装作不经意去门口“路过”一两次?   王谢与越陌相视而笑,昨晚他俩只单纯地睡了一觉,讨论以后应对事宜。   半夜和柳五交接任务的,耳力甚佳的叶七,则微微恼怒。   ——大半夜还不睡瞎折腾,吵到小康怎么办?   日子,还长着哪。   作者有话要说:恭喜修成正果!   都说了一旦开窍下手很快啊。   不按常理出牌的井井组合就这样过上了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   ——就说他俩总会毁掉小清新╮(╯▽╰)╭   不仅告白了还第一夜了作者天地良心了所以完结。   明天会放曾经废弃掉的设定和草稿。   后天放一个相性一百问。   不定期会有番外掉落吧。。。   新文无西皮了,基本全文存稿,可以先看看文案再决定戳不戳。《刀手的江湖》传统武侠花痴向。?novelid=2219438   机甲文正在攒稿中 ☆、番外《文中没有使用的设定和草稿》   《关于宁芝夏的洞房花烛夜片段》非正式定稿,雷倒概不负责! 宁芝夏和边疆敌国的小王爷,政治婚姻。 大将军忠君爱国,圣旨是一定服从的。 所以当宁芝夏撩开新娘子的盖头,看见一张害羞带怯表情的男人脸,面上的清冷终于微微开裂。 宁芝夏微讶:圣旨里面说的你要……和我结亲? 小王爷怒道:我堂堂边国王子,都敢不听大哥的话,找个敌国男人当老婆了!你一个将军敢连下十三阵,就连娶我都不敢吗! 宁芝夏淡然:这是两回事。 小王爷一把扯了衣裳:我这身子多结实多好看,我们都城的姑娘都迷死了,哪点配不上你。 宁芝夏点头:原来你喜欢的还是姑娘。 小王爷眼泪汪汪:可是遇见你以后,我不管你是不是姑娘,都喜欢你啊。我打不过你,在你下面还不行么,他们说多做几次你会喜欢我的。 宁芝夏微微阖眼,小王爷见缝插针扑上来就要咬嘴巴,被利落拿下:喂,芝夏,你到底要不要我啊。 宁芝夏手腕一扬,拿小王爷脱下的衣裳顺便捆了小王爷四肢,慢慢拉开自己衣带。 小王爷眼睛发直:哇塞你同意了……这怎么回事?! 宁芝夏眼中波澜不兴,手下不停,宽衣解带,露出上身,直面对方:这样,你没意见? 哇……这么严重的火伤,芝夏你真是条汉子!小王爷看着宁芝夏胸膛大片斑驳伤痕,目光瞄着美妙的颈项,流畅肩线,又滑至小腹匀称肌肉……口水直流。 宁芝夏扬手,衣衫遮住了小王爷的脸。 小王爷还要挣扎,一双手已经抚上他胸膛。小王爷惊喜交加:夏夏你是接受我但是又害羞吗,没关系我也是第一次跟男人做,不会笑话你的……哎、哎—— 下^身一凉,亵^裤脱落,然后软软的小兄弟在薄茧和疤痕的手上,被揉搓了好几下,微微抬起头来。 小王爷还没来得及叫好,紧接着就觉得小兄弟进入了一处温暖紧致的所在,这下他才紧张了:难道夏夏你喜欢在下面?没关系松开我,我来—— 【终其一生,小王爷都不知道宁芝夏是否倾心于他】 《关于燕华的出场方式片段》 燕华的死亡方式之一 把燕华的头颅抛过来。 王谢手抖抖的,接了,抱在怀里,摸摸。 忽然扬声大笑:“哈哈哈——你们果然是哄我,这骨头怎么可能是燕华!” 燕华的死亡方式之二 满目狼藉,烟熏火燎的断壁残垣一片凌乱。空气中还飘着焦臭和血的味道。 王谢屏住呼吸,倒不是因为血腥扑面,而是……七零八碎的棺木。 棺木之侧,蜷着一个人,了无生息。 背上插着一柄长剑,只露出了一小截在外。 身侧,半幅衣衫的血。 血渍,血字,模糊。 “……恐难逃此劫……求阿小……从此平安喜乐一甲子,不然黄泉来世永不相见……” 燕华的死亡方式之三 乔小桥不忿,继续作案,之所以暂时没有动王谢,是因为看到了三三。 他们分属不同部。 为了小王康,燕华保护,结果三三重伤,燕华死了。 王谢重整旗鼓,搏个功名,救天下人,他要积更多功德。 最简单的升迁,莫过军功。 数年后,边城传出一位神医之名,深受军中将士爱戴。 燕华的死亡方式之四 苏家大火,王谢吓坏了。改变不了苏文裔的命运。 后来某天,正一如平常的生活,燕华捂着肚子倒下去。 燕华明明在说笑,突然间惨白的脸色,就在胸腹之间,蓦然剧痛! 怎么了?王谢吓了一大跳。 疼,燕华双唇哆嗦,好容易从唇间挤出一句话,很疼,说完就晕了过去,竟是生生痛昏了。 吐血,昏迷。 王谢竟然束手无策。 就这么一直沉睡。 离开人世。 王谢记起来这是上辈子燕华自尽的日期。 未采用原因:实在舍不得,加上本文种田不写阴谋,所以以上都没有使用。乃们看到的正文是最和平的版本! 《林虎峰和裴回互相有感觉时,彼此的心理斗争》 林:两个人将彼此之间的关系定在搭档的位置。看见伏世雨各种对裴回好,自己有些不舒服。 裴:“我以前给别人治内伤还不觉得,可是搁你受了伤,就忽然怕这怕那了。我怎么才能冷静?” ——为什么看见裴回的时候,话题总会绕到姑娘上头?林虎峰拿手弹着栏杆,呆呆地想。 为什么现在自己有了事,第一个想到的是来找裴回呢?裴回是大夫啊。 还是因为……摸久了裴回的腰,觉得姑娘们的细腰都不舒服了呢? 他是好兄弟,你怎么可以对他有那种想法? 你忘记了,他可也是断袖。 所以说……林虎峰神情一下子明亮起来,把好兄弟变成爱人什么的……这个可以有。 这个必须有! “大哥,我想留在这里,保护重芳。”林虎峰开门见山。 宁芝夏看他一眼,似笑非笑吐出三个字:“说实话。” 林虎峰挺起的胸膛一下子蔫了:“我、我想追求容翔。” 宁芝夏点头,静静等他继续说下去。 《两个人告白成功之后——》 “你硌着我了。” “是我的剑。” “……哪一把?” “那你可知,良人之间,要做些什么?” “……做?啊……” 《关于青泪为什么叫青泪,而不是“清泪”》 原本是清泪没错。 秋夜诗:清泪昏我眼,沉忧回我肠。 因为我妻子要分我一半眼泪走。所以将清字去了三点水。 《关于林虎峰的二》 林虎峰拽着他,把他拉到屋里,要他一起接着看姑娘,是为什么啊! 不仅如此,还给他也叫了一个少年,这是要干什么! 一起滚、床、单么?! 裴回怒了。 《关于裴回答应越陌去追求王谢》 裴回后知后觉想起件事:既然越陌说他是少庄主,那必然有庄主,有长辈在,会不会棒打鸳鸯呢?到时候越陌会百善孝为先么? 《关于给叶七治喉咙》 王谢:“我也写一封信,问问死士的嗓子有没有对症解药之类。”他虽说自己也可以研究,就像给尤曲铁解毒那样,自行配药,但是既然有更简便的法子,有什么理由放着不用? 况且他对越陌越不客气,越理直气壮,越陌才会觉得两个人并不因为身份之差而生分罢。 不得不说王谢的推测完全合情合理,直直地命中越陌心窝。 看了信,越陌二话不说,很自然地又传刃堂司徒过来,要了相应药物,并注明“辅助”二字。 《关于裴回的苦恼》 “虎峰好像喜欢我。”裴回次日跟王谢倾诉的第一句话是这个。 早上因为林虎峰的表态而吃了一惊的王谢,吃了第二惊。 “哦?这么明显?我还以为他会遮掩久些——你呢?” 《关于他们会遇见的人物》 秋城裴小妹,夏城秦筝薇,白眼狼伏世雨。 裴小妹被骗了,秦筝薇去救人了,伏世雨在太医院各种抱大腿。 越陌的红颜知己1234:白莲花型,腹黑型,姐弟型,好聚好散型。 《关于突然出现的宁芝夏的朋友公良旭和钟白娟》 他俩是一对儿BG。 但是钟白娟有个断袖的兄弟,将来会出场。 这就是公良旭为啥不会阻止林虎峰断袖的重要原因——为了讨好老婆。 《关于对待家人的态度》 王谢:放养,无条件支持一切决定。 燕华:放养,必要时推一把,幕后安排。 宁芝夏:放养,觉得必要时自己往上冲,打虎亲兄弟阿鲁。 共同点就是画个圈放养啊。 《关于小康的后宫》 他亲爹干爹都不敢收入其中。 第一名:正房大夫人,自然是他舅舅裴回,从小带起来的啊,他的“清白”就毁在除了俩爹之外的舅舅身上了,他舅舅是一个敢作敢当负责到底的人。 往下排:林叔叔。 位居第二的原因还用说么,因为他这位叔叔万年很二啊。 风依涵:扇子很好玩。 阿魏和宁芝夏:很温柔。 叶七:特别听话,特别特别听话。而且全能,特别特别全能。 计元计大人:虽然胡子扎人,但是……念在经常被自己撩拨得跳脚还会对自己好的份上,勉勉强强吧…… 小康的七个老婆,这真的不是鹿鼎记!? 而且他的收人大计尚未结束,他还有一个实际的奶奶名义上的“外婆”喔~~~ 《关于王谢和越陌的幸福生活》 自从越陌身体恢复,王谢的幸福生活就带了一点小小的苦恼。 再怎么会保养,一个大夫,身体强度和一个武者是无法相提并论的。 比如亲吻,中气十足,因此—— 还好王谢经验丰富,才没有败下阵来。 再比如一些比较剧烈的动作。 忘情的时候,背上很容易出红印,乃至青紫。 越陌起初很不好意思:“要不你把我手捆上吧?” 王谢安慰:“不怪你。我技术好你才忘情不是?你喜欢我才忘情不是?我们心心相印才忘情不是?这些印记是我的勋章不是?” 他问一句,越陌点一下头,点着点着忽然顿住:“重芳,你的脸皮,怎么越发的厚实了?” 王谢:“我脸皮厚实?有么?上次还被你咬了个牙印。” 越陌眯起眼睛:“有么?在哪里?我看看?” 王谢腆着老脸凑上去,指左腮:“就这儿!” “完全没有痕迹!” “那是因为我的药好使!” “好吧,再给我指指轮廓。” 然后越陌就按照王谢画的轮廓,又轻轻咬了一口。 还拿舌尖舔了一下。 伸手把王谢的脸往旁边一转。 端详了端详,在右脸也咬了一口。 笑眯眯:“对称了。” 王谢一下子把他扑倒:“我也咬个对称!” 不过,没咬在脸上。 是脖子以下不能描写,但不需要端详,就可以咬得很对称的地方。 ╮(╯▽╰)╭ ☆、番外 井井相性100问(OOC必须有小康乱入) 相性前五十问 1 请问您的名字? 林:我是林虎峰,他是裴回,裴容翔,那个啥,三国谁姓的裴,双鱼啥啥,两鸟啥啥的那个翔……真的记不住啊。 裴:……(一脸不忍直视)就、就是裴回,早就跟大家见过面的。 2 年龄是? 林:十六,他大我一岁。 裴:嗯。 3 性别是? 林:我们都是男的。 裴:嗯。 (小康:林叔叔,你为什么老是抢我舅舅的话?明明问的是两个人!舅舅,他都不重视你的感受——所以今晚可以跟我睡?) 林(立刻一把抱住裴回):容翔我错了。 4 请问您的性格是怎样的? 林:容翔你先说! 裴:应该是认真谨慎吧……我还挺胆小的。 林:我当然是热情豪爽啦,不过话又说回来,我可不觉得容翔胆小啊,上个月我们在草原……(嘴被裴回捂住) 裴:虎峰,现在刚刚第四问! 5 对方的性格? 裴:大大咧咧,太大大咧咧了,不过性子很直,我喜欢。 林:可爱。 裴:我?可爱? 林:就是可爱,我喜欢。 6 两个人是什么时候相遇的?在哪里? 林:医馆。我和我哥去探望重芳他们的时候。 裴:医馆,我给一个调戏我的大婶看病的时候。 7 对对方的第一印象? 林:纯真可爱懵懂……太弱了。 裴:神经病,还是很有危险性的神经病。 8 喜欢对方哪一点呢? 林:腰! (小康:舅舅,他又吃你豆腐!) 裴:……人家没问部位,这才第八题,您能说点儿正经的么?其实——我刚才就说过了,喜欢他性子直,很单纯,很好玩。 林:“我喜欢他全部”这个答案行不行? (小康:舅舅,明明就是他不晓得怎么回答!罚他跪金针好不好?) (裴回扶额:小康——你这跟谁学的……) 9 讨厌对方哪一点? 林:不讨厌!要是讨厌为什么还要在一起? 裴:他……性子太直有时候我很困扰啊。 林:(疑惑)可是你刚刚还说喜欢? 裴:就是哭笑不得吧。 10 您觉得自己与对方相性好么? 林:必须好啊! 裴:……虽然说起来脸红(脸真的开始红),但确实……挺好的。 (小康:你们就知道欺负我舅舅不会说谎是吧?) 11 您怎么称呼对方? 林:容翔,宝贝儿,小乖乖,小妖精!!#%$%$&*%#¥(被再次捂嘴) 裴:平时就虎峰,生气了就林虎峰。 林:还有床上…… 裴:(无力)虎峰……闭嘴…… 12 您希望怎样被对方称呼? 林:当然是好哥哥! 裴:我比你大……就叫容翔就好。 13 如果以动物来做比喻,您觉得对方是? 林:小牛犊! 裴:犬类,允许穿越的话,他应该是哈士奇。 14 如果要送礼物给对方,您会送? 林:他最喜欢收集小瓶子,不过送什么他都喜欢,所以根本不用想,我觉得有趣的就会送啦,然后我们一起玩。 裴:只要好玩的他都要,不过现在送话本已经没有特别大的兴趣了。 林:话本有九成都是骗人的!我再也不信了! 15 那么您自己想要什么礼物呢? 林:要他! 裴:你你你胡说什么啊要礼物又不是要人再这么没羞没臊我不理你了啊!(转身逗小康) (小康:舅舅来抱!) (林虎峰挤开小康,哭诉:容翔不要不理我,我确实只要你就够了啊!你是最好的礼物!) 裴:(继续脸红)我其实也没想要什么礼物,以前以为是奢望的事情,一样一样都变成现实,我已经做梦都能笑醒了,真的不想要礼物了,我都怕自己福气压不住…… 林:没事容翔,有我呢!我帮你压! (小康:我去找爹爹莫叔叔颜奶奶计老头叶七阿魏风子还有宁叔叔一起帮你压!再不行?我颜奶奶和颜奶奶的老头子还认识天底下最粗的大腿!舅舅快到我碗里来!) (林虎峰眼睁睁看着裴回一边说谢谢,一边亲了小康一口,顿时感觉自己好挫……) (裴回笑眯眯又回过头,亲了林虎峰一口:你是我良人,小两口的事情,不麻烦别人,小两口自己搞定就好啦。) (于是转眼林虎峰满血原地复活。) 16 对对方有哪里不满么?一般是什么事情? 林:他对别人太好,总是忽略自己,任何事情! 裴:抱歉虎峰,这一段春夏之交,病人比较多,忽略了你的感受,等忙完了,我陪你去城外骑马好不好? 林(试探):不干别的?只有骑马? 裴:……别的到时再说。 林:好! 裴:(摊手)你看,哄哄就好了,所以我对他还有什么不满?不过话说回来,总是有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要说不满嘛也算不上…… 林(抓耳挠腮):容翔你说,我一定改。 裴:(叹气)改了也就不是你了——你有点黏人,据芝夏大哥说,曾经你黏了他黏了五六年才有所好转,我也做好了先被你黏几年的打算了。你还有点冲动,这个倒是要收敛一下,看见江湖危机挺身而出是好事,我也不拦你,可是别太冒失,我在打斗里面帮不到你,你受了伤我心疼。 17 您的毛病是? 林:呃……冒失?(回头拿眼神询问裴回) 裴:是冒失。说到我啊,我胆小。 18 对方的毛病是? 林:(紧张)我可以说么? 裴:说罢,我都说过了就不重复了。 林:他在床上…… 裴:不许说床上的事! 林:那我没什么好说的了。(挤眼做鬼脸) 19对方做什么样的事情会让您不快? 林:有事瞒着我的时候。 裴:可能有生命危险的时候。 20 您做的什么事情会让对方不快? 林:呃……他经常哭笑不得的,我想应该是有好多事让他不快吧。 裴:我一点都不想让他不快,可是他有的时候真的很二…… 21 你们的关系到达何种程度了? 林:非常深入的程度。 裴:别瞎说!是双方家长都送上祝福并默认了成家仪式,也度过了许多个美妙的喧闹夜晚,有着十分稳固的长远关系的程度。 22 两个人初次约会是在哪里? 林:我们俩在医馆相见不算初次约会么? 裴:不算。 林:那后来我被你药倒了,醒来发现你在我屋里? 裴:不好意思,是你在我屋里。那个也不算。你忘记话本说的约会是什么啦? 林:(恍然大悟)约会是彼此确定心意!那就是我们离开大部队偷偷去外面玩! 裴:(干脆置之不理)初次约会啊,就是我知道他想换个花样追我,而我已经打定主意接受他那天,我们在衡城,一起逛庙会。那时候他虽然莽撞了些,可是,真的非常好。(抿嘴微笑) 林:啊?什么?就是那个? 裴:(点头)我特意换衣裳出来和你逛,就是想纪念一下第一次,结果逛了一半就只好回去告白…… 林:(大吃一惊)你你你在逛之前就打定主意接受我了? 裴:嗯……我一开始想和你直说的,可是不晓得该怎么开口,正好你说你要我帮你追求别人,所以我想着能和你去逛个庙会也好……你会不会不高兴…… 林:(大急)我怎会不高兴!那个时候特别开心啊!除了没带够银子,一切都特别理想! 23 那时候俩人的气氛怎样? 林:特别特别好! 裴:(点头附和)嗯,特别特别好。 24 那时进展到何种程度? 林:之前都说过了,跳过跳过! 裴:嗯,跳过吧,我说话总是加上前因后果,不小心就吧后面问题的答案一起说出来了。 25 经常去的约会地点? 林:医馆!还有我俩房里!还有各个街道!各个庙会! 裴:嗯,他陪着我,我陪着他,在哪里都是约会。 26 您会为对方的生日做什么样的准备? 林:当然是准备好我自己! 裴:(脸红)会去向芝夏大哥打听他最近喜欢什么,然后再做准备。 27 是由哪一方先告白的? 林:我。 裴:他,虽然我第一次没有接受。 28 您有多喜欢对方? 林:不知道有多喜欢,大概是能多喜欢就多喜欢。 裴:就是想在一起一辈子并且愿意为之努力的程度。 29 那么,您爱对方么? 林:必然是爱啊。 裴:爱。 30 对方说什么会让你觉得没辙? 林:他拒绝我的时候我心都碎了。 裴:哪有!你不是还理直气壮地说会继续追求我么——这句话听着耳熟,昨天那个话本你果然买了不是? 林:(傻笑)你们看,现在我就没辙。 裴:(叹气)他这样说的时候,我也没辙啊。 31 如果觉得对方有变心的嫌疑,你会怎么做? 林:必须追回来!容翔是我的! 裴:要是他真的发现还是喜欢女孩子……大概就是祝福吧…… (小康:舅舅!他要是敢变心,我去找爹爹莫叔叔颜奶奶计老头叶七阿魏风子还有宁叔叔一起帮你揍他!再不行?我颜奶奶和颜奶奶的老头子还认识天底下最粗的大腿!分分钟变公公还包就业,舅舅快到我碗里来!) (裴回:小康,你芯子里有点黑啊……) 32 可以原谅对方变心么? 林:当然必须的!一定是我做的不够好他才会变心,能回心转意最好不过! 裴:我……(犹豫起来)我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他为什么会回来呢?比我好的男男女女有的是啊…… (小康:舅舅!不原谅!他要是敢变心,我去找爹爹莫叔叔颜奶奶计老头叶七阿魏风子还有宁叔叔一起帮你揍他!再不行?我颜奶奶和颜奶奶的老头子还认识天底下最粗的大腿!分分钟变公公还管就业,舅舅快到我碗里来!) (林虎峰:小康祖宗哎,你别总复制粘贴了行不行——啊不!你别捣乱了行不行,算我求你了祖宗!) 裴:我想了又想,大概……不会原谅了吧,既然有第一次,也可能有第二次,第三次,我人只有一个,心只有一颗,给出去收回来发现坏掉了,就不会再给一遍了。 林:我发誓不会变心!我要是敢变心,就让、就让小康的爹爹莫叔叔颜奶奶计老头叶七阿魏风子还有宁叔叔一起帮你揍我!分分钟让我变公公! 裴:……(默默地想:你也复制粘贴的太厉害了) 33 如果约会时对方迟到一小时以上怎办? 林:一小时?晚五分钟我都会去找他! 裴:天知道他又会跑到哪里去,等等吧,顺便干点自己的事。 35 对方性感的表情? 林:脸红就很性感啦。 裴:真的要说么?他舒服地闭着眼哼哼的时候。 林:这有什么不能说? 裴:因为是床上那个的事情啊。(脸又红了) 36 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最让你觉得心跳加速的时候? 林:必然是他抱着我,暗示我可以做点什么的时候! 裴:我抱着你就是暗示? 林:(无辜)你一抱我就有感觉啊。 裴:(果断转话题)我最心跳加速的时候,是在他第一次告白的时候,我不知所措,都快吓死了。 38 做什么事情的时候觉得最幸福? 林:跟他在一起,他看向我,摸我,亲我,那*&!#$&^%#$#!(继续被捂嘴) 裴:(红着脸)……其实……同上。 (小康:咦,不明白啊,大家也都摸我亲我啊……) (裴回:小康再大一些给你解释啊。) 39 曾经吵架么? 林:吵过啊,不过床头吵床尾合嘛。 裴:因为不是什么大事,只是我们俩急起来往往鸡同鸭讲,吵不过,我们会使用良人的互动方式来达成一致。 林:是的,我会直接把他弄进房。 裴:最后谁赢了听谁的。 (小康:等等!为什么只有开头和结尾,中间发生了什么事?) (林虎峰:叶七大哥!叶七大哥!这有个小康是你掉的么!拿好收走谢谢不送。) 40 都是些什么吵架呢? 林:我觉得不算吵架,容翔是不是? 裴:确实不是大方向上面的吵架,也就算拌嘴,然后说着说着就急了,再然后就去床——房间解决问题了。 林:嗯嗯,有时候我故意斗嘴,容翔可有意思啦! 裴:原来你是故意啊……我去找小康…… 林:(抱大腿)容翔你听我解释听我解释! 41 之后如何和好? 林:前面都说过了。 裴:(脸红)抱歉我不是故意剧透啊。 42 转世后还希望做恋人么? 林:这个必须有啊! 裴:如果这一辈子平平安安,当然会希望的,如果不能一辈子,将来不做恋人也罢。 林:容翔你不能抛弃我啊QAQ 43 什么时候会觉得自己被爱着? 林:他抱着我的时候。 裴:他黏着我的时候。 44 您的爱情表现方式是? 林:话本不可信但是我又没有好办法,就一直努力呗。 裴:陪着他,照顾他,为将来打算。 45 什么时候会让您觉得“已经不爱我了”? 林:他跟外人比跟我还亲的时候。 裴:我哪有? 林:你跟重芳不是? 裴:亲人的醋你也要吃?好吧,那咱们谈谈公良晴晴,再谈谈凌波艳姬? 林:QAQ你你你是怎么知道的!!! 裴:难道还真有点什么? 林:什么都没有!不信你去问我大哥! 裴:你跟芝夏大哥亲近的时候,我也有种你不爱我的感觉,怎么办? 林:他是我亲人啊。 裴:(哄)所以我们不为亲人吃醋好不好? 林:好的好的——容翔你还有什么时候会误会我?说出来我马上改! 裴:(为难)怎么办?我想不出——其实我一直都觉得你挺爱我的,想不出有什么不爱我的表现。你一直用眼神、用语言、用行动……用各方面让我觉得你爱我。 46 您觉得与对方相配的花是? 林:没研究过啊,蒲公英吧。小巧可爱,还漂亮,不起眼,又特别坚强。 裴:闹羊花,又叫黄杜鹃,祛风除湿定痛有毒。 林:(惊讶)有毒? 裴:(认真解释)有毒才能保护我们啊。 林:(得意)嗯,有毒! 47 俩人之间有互相隐瞒的事情么? 林:没有,我嘴比脑子快,想说不想说都会顺口出。 裴:可能……有吧……我总是胡思乱想。 林:有什么好想的,小爷护着你! 裴:(无奈)就是这样才会胡思乱想啊。 48 您的自卑感来自? 林:没有气质,不聪明大方温柔体贴,也不会做饭。完全不是容翔心目中的理想类型。 裴:一点武功都没有。而且,我对于掰弯他一直都很愧疚。 林:我是天生,天生啦!只不过一开始没发现而已啦! 49 俩人的关系是公开还是秘密的? 林:小范围公开,我不介意继续公开,越公开越好,全天下都知道我们俩是一对儿最好。 裴:(脸红)就亲戚朋友知道就好了,不是所有人都接受断袖的。 50 您觉得与对方的爱是否能维持永久? 林:不用“觉得”,这是事实! 裴:我、我努力! 林:容翔你不爱我了么?真的不爱我了么? 裴:我会努力让每一天都比前一天好的。 相性后五十问,未成年慎入 51 请问您是攻方,还是受方? 林:(小声)容翔,这是后五十问了,我可以说了么? 裴:(脸红)非说不可么?那就说吧。我们其实是互攻互受。因为……啊,这是下一问了。 52 为什么会如此决定呢? 林:很简单,有些姿势太专业,没练过武做不出来。而且容翔没我那么好的体力啊,我舍不得让他难受。 裴:自从我尝试一个姿势把腰扭了以后,我们就视技术难度确定攻受了。 53 您对现在的状况满意么? 林:很满意!我没想到他看上去单薄,有时候还真够劲! 裴:虽然是互相的,平时也需要节制点,多保养,我可不想等我们老了以后出现身体问题。 54 初次H的地点? 林:容翔说进去了才叫第一次,我和他的第一次当然是床上!我们都很传统! 裴:(小声)是,只有第一次很传统……床上就别说了!我们是在衡城,吉祥客栈,临时布置的喜房。 55 当时的感觉? 林:酸爽酸爽的! 裴:很舒服很快乐。 56 当时对方的样子? 林:第一次看见这么性感而持久的容翔,我都呆了。 裴:有有有么?你一直叽里哇啦嚷嚷,有看呆过么? 林:一开始没有,后来呆了,我一向觉得你很柔弱要好好照顾,结果你足足弄了我一个晚上! 裴:(脸红)虎峰一直很欢脱,我当然要卖力气。他主动躺下那个气势真的很帅!而且身材真是有料…… 57 初夜的早晨您的第一句话是? 林:“我好饿……” 裴:“我马上去端早餐。” 58 每星期H的次数? 林:(愁眉苦脸)五次,就五次! 裴:两个人就十次了,而且有时候他耍赖我也没办法……做太多老了以后身体不好。 林:你会算到下一周的次数里面去啊,我就是喜欢吃肉啊,就是想和你一起炖肉啊! 59 觉得最理想的情况下,每周几次? 林:能做几次就做几次! 裴:三次就好……好吧,每人三次就好。 60 那么,是怎样的H呢? 林:每到一处就横扫书铺狂买图册的H! 裴:就是一定会被锁文的H。 61 自己最敏感的地方? 林:那里。 裴:那里,还有耳朵。 62 对方最敏感的地方? 林:耳朵,后颈。 裴:他可以哪里都敏感,兴致上来了碰哪里都鬼叫鬼叫的。 63 用一句话形容H时的对方? 林:……兢兢业业? 裴:这是什么形容词? 林:就是很努力的意思,我没上过几天学堂,文化不好不要嫌弃我…… 裴:他啊……乐在其中,享受到底。 64 坦白的说,您喜欢H么? 林:非常喜欢! 裴:嗯,喜欢。 65 一般情况下H的场所? 林:好多了!在……#%&#&% 裴:(果断抢答)在房间里! 林:咦,容翔好聪明!房间里就可以包括:床上地上墙上浴桶窗台门板桌面还有椅背…… 裴:(默默捂脸)……没法见人了,这段能掐掉么…… 66 您想尝试的H地点? 林:哪里都可以! 裴:(心里斗争了半天,鉴于不会说谎,还是回答)嗯…… 67 冲澡是在H前还是H后? 林:都有。 裴:是的,看情况调整。 68 H时有什么约定么? 林:有很多约定。 裴:是的。因为经常是用这种方式解决拌嘴,所以就约定答案了。 69 您与恋人以外的人发生过性关系么? 林:没有。 裴:没有。 70 对於「如果得不到心,至少也要得到肉体」这种想法,您是持赞同态度,还是反对呢? 林:这人有病吧? 裴:同感。 71 如果对方被暴徒强抱了,您会怎麽做? 林:先去杀了那个人!再给容翔重新覆盖上我的气味! 裴:果然是犬类……我当然会想杀了那个人,会请重芳大哥他们帮忙的。然后……好吧,说实话,我也会给他重新覆盖上我的气味。 72 您会在H前觉得不好意思吗?或是之后? 林:这么快乐的事情,又是和良人在一起做,不是理所应当么?为啥要不好意思? 裴:……我会。 林:为什么? 裴:我会觉得“惨了我又失控了”所以不好意思啊。 林:哪有!你失控的时候最带感了好不好?我爱死你失控了! 73 如果好朋友对您说「我很寂寞,所以只有今天晚上,请…」并要求H,您会? 林:谁?绝对不行!我身体从里到外都是属于容翔的! 裴:拒绝,并且开导,实在见势不妙就迷药伺候。 74 您觉得自己很擅长H吗? 林:擅长! 裴:还好吧。 75 那麽对方呢? 林:容翔的学习能力超强! 裴:他有的时候比较胡来…… 76 在H时您希望对方说的话是? 林:夸我很厉害! 裴:我更希望他不说话。 林:为什么? 裴:一是你就没有停过叫嚷,门外都听得到,二是……我会觉得自己还不够努力。 林:为什么觉得不够努力? 裴:你能做到让我爽得说不出话,我还不行啊。 77 您比较喜欢H时对方的哪种表情? 林:(打了鸡血一样脱口而出)狂野!我从来没想到容翔能用“狂野”这个词来形容!这个是我一个人的福利,你们绝对、绝对看不到! 裴:(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规规矩矩回答问题)我喜欢看他享受的表情。证明我们相性非常好。 78您觉得与恋人以外的人H也可以吗? 林:不好吧?公然挑斗我俩出轨?当然不可以。 裴:绝对不行。 79您对爱死爱慕有兴趣吗? 林:有!非常有!已经尝试过#%$%&(第几回了) 裴:我觉得我好累心……我兴趣不是很大,但是他喜欢的话,陪着玩玩到没什么,他皮厚,打两下也没事。 80 如果对方忽然不再索求您的身体了,您会? 林:先拉重芳过来看看他是不是病了,然后想办法努力让他继续感兴趣,诱惑啦,直接推倒啦什么的。 裴:先给他看病,再想想自己哪里做的不好,改进。要是还不行,可能就是他不喜欢我了,我……大不了放手吧。 林:(大惊失色)怎么可以放手!你放手了我怎么办?今晚我们还说要#%*$&^*^&*( 裴:(嘟囔)其实应该问太索求了我会怎样做才对吧…… 81 您对强奸怎麽看? 林:卑鄙无耻下作! 裴:同上。 82 H中比较痛苦的事情是? 林:姿势不对。 裴:有时候过于二,就会笑场,就痛苦了。 83 在迄今为止的H中,最令您觉得兴奋、焦虑的场所是? 林:处处都很兴奋!焦虑么……似乎没有哎。 裴:比较危险的地方,墙壁薄一点的地方,还有可能被人看到的地方,我都会觉得焦虑,最近的一次似乎是在树上——对,你没看错,不是靠着树,是在树上,还是秋天,一动起来树叶哗哗的往下掉。 84 曾有过受方主动诱惑的事情吗? 林:有! 裴:太多了。 85 那时攻方的表情? 林:高兴! 裴:当然是高兴的。 86 攻方有过强抱的行为吗? 林:有!那是情!趣! 裴:是的。有时候我们会扮演官兵和强盗,捉到人以后就强抱了。 87 当时受方的反应是? 林:刺激! 裴:是挺有趣的。 88 对您来说,「作为H对象」的理想是? 林:容翔! 裴:虎峰非常理想了。 89 现在的对方符合您的理想吗? 林:必须是啊。 裴:嗯。 90 在H中有使用过小道具吗? 林:必须有啊! 裴:有过。 91 您的第一次发生在什么时候? 林:发生在最后一章正文完结的时候QAQ。 裴:是的。 92 那时的对象是现在的恋人吗? 林:是啊。 裴:对。 93 您最喜欢被吻到哪里呢? 林:哪里都好,最好是我小弟。 裴:反正是脖子以下不能描写的地方。 94 您最喜欢亲吻对方哪里呢? 林:小弟! 裴:哪里都喜欢。最喜欢喉结。 95 H时最能取悦对方的事是? 林:夸他厉害,配合他。 裴:(捂脸)同同同同上…… 96 H时您会想些什麽呢? 林:不用想啊,就努力让我们都很爽就是了。 裴:我想的会比较多,爽不爽是肯定会想的,还有要怎么调整也是要想的,会不会被人发现也是要担心的。 97 一晚H的次数是? 林:三次,再多容翔是真的生气。 裴:嗯,最多三次,他一次可以做半宿,两次我们就都不用睡了。 98 H的时候,衣服是您自己脱,还是对方帮忙脱呢? 林:都有。 裴:谁方便谁脱,或者看今晚的戏码,根据情节脱。 99 对您而言H是? 林:夜间必需品。 裴:生活必备,可不常用但是一定要有……(叹气)以虎峰这个频率,真的不是不常用啊。 林:容翔你不喜欢? 裴:……我犹豫很久,还是不得不承认……(脸红)喜欢。 100 请对恋人说一句话 林:(兴奋)我们今晚可以试试这本图册第三十七页么? 裴:(红着脸接过来看,认真考虑)好。 (小康:叶七叔叔,他们说的话越到后面我越不懂了T_T……) (叶七:嘘,小点声,我们这是在房上偷听,等你长大了就懂了——要不要玩飞飞?) (小康:要!) 作者有话要说:小康还是刷了一回存在感。。。 故事先到这里告一段落咯~各位么么哒! 感谢3338794和Gyla估量的地雷~ 感谢每一个陪伴我,陪伴王谢燕华裴回林虎峰宁芝夏等等等等的菇凉,我们都不寂寞。 心里十分舍不得,等作者能够简化思路,再继续系列故事,现在,暂时分别一段时间吧。大家安! 第136章 不定期掉掉落的番外1   新婚第一天   房间内,一顿早饭吃的是无比漫长,其间发生了什么,“似乎”是没有人知道。   等林虎峰从屋里走出来的时候,一副“爷吃饱了爷很高兴”的样子,神态是相当得意。   裴回被他搂在怀里,脸上红晕已经褪去,两手环着他的腰,紧张宝贝劲儿就别提咧。   昨夜,加上今早,两个人的行为,如果用四个字来形容,必然是“胡天胡地”。   还好裴回略懂礼数,林虎峰虽然不很留心这个,话本没少看,新婚夫妇第一天要敬茶的规矩还是听说过的。   他们虽然晚了一点,应该没关系……吧?   ——他全然忘记,这一顿初哥的“肉”十分鲜美,因此实际下楼的时间,几乎已经中午了。   来到大堂一看——欸?果然没人等着啊?   除了一个风依涵,见他俩下楼,扇子一收,站起来抱拳:“恭喜恭喜。”   裴回小脸腾地就红了,林虎峰一挺胸,咧嘴笑:“多谢多谢——我大哥还有重芳他们呢?”   风依涵从怀里掏出两封信函,双手呈上。   一封是越陌给裴回的,开头先恭喜两人,之后表示他有事在身,不得不出发,未曾当面告别,因此表示歉意,等到了洛城再聚。   另一封是宁芝夏给林虎峰的,宁芝夏跟着越陌去洛城了,把林虎峰留给裴回和王谢,也说等到了洛城再聚。   至于俗礼……昨天热闹过了,酒席摆了,新房有了,连礼金都交付了,两个人木已成舟板上钉钉了,敬茶之类不过是小事,宁芝夏并不计较这个。   越陌虽然有些想“计较”——重点不在于茶,既然认了这个兄弟,还是帮着自己抽破窗户纸的兄弟,能接杯茶坐实大哥的名分,真是舒心。   可惜他没有燕华的壳子,和王谢明面上还处在“剃头担子一头热”的阶段,两个人也只是众人眼中名义上的师徒,属下们都拿他的示好当做收集良才的准备。   既然不能堂而皇之,越陌也不纠结,大清早驾车备马——伤势已好,骑马自然不在话下,告辞王谢。   这一番相送,又与在于飞庄时分手不同,那时候他伤势未愈,两人虽然互剖心迹,身体上没有深入交流。况且他隐瞒了王谢自己的阴暗,便如头顶上悬着一把利刃,未免忐忑。现下么……自己的眼光真好,特别好,好得不能再好!   小别胜新婚,新婚又小别,放在别个人身上,必然是执手泪眼依依不舍。越陌与王谢,昨夜该说的都说了,一个马上,一个马下,相视一笑而已。   死都死过了,还有什么可怕?为了将来,两个人各自努力便是。   宁芝夏裹着斗篷站在稍远处,目光平静,见这两人拱手作别,自己也便准备启程。谁知王谢作别了越陌,向着他走来:“芝夏兄。”   宁芝夏便停了动作。   王谢道:“容翔和虎峰之事,多谢成全,虎峰在我这里,尽可放心。有事可托付莫公子传递消息。王谢在此,预祝芝夏兄心想事成。”   宁芝夏点了点头:“多谢。”   王谢退后一步,拱手笑道:“保重。”   “保重。”   计元虽说过一城巡守事务繁忙,今天就不过来送行了,大清早的,还是微服出现在客栈,并且对于昨晚越陌没有宿在景秀楼一事,表示出一定程度的赞赏。又对越陌望向王谢时的热切痴迷目光,表示隐隐的不悦。   还好王谢跟越陌没怎么说话,就又走向宁芝夏了——对于宁芝夏,计元还是比较欣赏的,有气势,有脑子,撑得住场面,跟世子关系似乎还不错,江湖草莽多英雄,此人能为世子所用,也不算明珠暗投……听说在景秀楼,宁芝夏虽然也吃吃喝喝看歌舞,可是没要人陪寝,还早早起来练功?真是个好后生,给小世子做做榜样也好!   越陌明面上带着二十余人,缰绳齐抖,沿着官道往城外而去。此番不比之前,微服时处处将就,他作为世子亮了身份,自然有权在道路正中行走。况且计元听他说伤好后还没回洛城,赶紧给他批了块令牌,让他快点回去安父母的心。   见一行人远去,王谢和计元相继收回目光。一个回去安排带着郎中和小学徒们去景秀楼练练手——一路行来,一两天是新鲜,时间久了就枯燥无味,现在不急着赶路,王谢准备重新安排些课题。另一个身为一城巡守,当然是处理本城防务去了。   这就是在林虎峰吃他那顿迟来的早餐“肉”之际发生的事情。   见两个人看完信,风依涵忍着笑道:“宁侠士已经出发去洛城,重芳等人在景秀楼,晚间依然回来。重芳临出门时说容翔定然辛苦,这两天就跟虎峰好好玩玩罢。”   ——好、好、玩、玩。   林虎峰看向裴回的目光——从脸,渐渐往下——顿时热切起来。   裴回立刻就是一拐子,两个人互相折腾得腰都酸了,后面也都又胀又疼,仗着一个有武功底子好,另一个是大夫好歹懂点不至于过分蛮干——好吧,其实已经“有分寸地”蛮干过了——再来?再来就真的双腿打晃了。   “不如……我们出去转转。”裴回提议,再和林虎峰两人同处一室,他可真……   虽然他自己昨夜也“没羞没臊”过了,但今早恢复力惊人的林虎峰……咳咳,他该说越陌考虑周到,提供的膏脂足够多,林虎峰学的又很快,自己才没有起不来么?   “出去转转?现在?你行么?”果然林虎峰打量着他,问。   “昨天庙会只逛了一半,衡城其他热闹地方也都没有去。”裴回道,“我还想去他们的药铺看看药材。”   如此理直气壮的要求,林虎峰点头:“那我们就去接着逛!”   ——这一逛,却又逛出一件事来。   裴回本身并没有什么非做不可的急事,问过伙计,得知庙会只有一天已经结束,两个人便先去药铺,之后向着“白家茶馆”进发——下午有说书,据说是衡城有名的“话本张”讲江湖趣事,去晚了就没有好位置。   今天怎么说也是“新婚燕尔”的第一天,初次尝到甜头的两个人,恨不得粘在一处,在客栈里是拉着手搂着腰,虽然出门以后没有当街拉手,目光流转之间,未免都有些黏糊糊的,尤其是林虎峰,一副恨不得“叫全天下人知道这是我良人”的模样,裴回看在眼里,耳朵尖尖总不免带着些红色,一方面是羞窘的,另一方面又有着小小虚荣。   还没到茶馆,就听见前面嘈杂声。   “真的这么火?会不会没有位子?”   “可以坐雅间。”林虎峰气定神闲,他今天可是揣着鼓鼓的荷包出门来,就怕没有花的机会。   况且雅间里面只会有他两个人在,自然方便挨挨摸摸,蹭蹭捏捏。   他俩刚刚拐出了路口,就见前面围着十二三个人,看样子是出了什么事情。   “去看看?”林虎峰提议。   “嗯。”这群人的位置正好处在茶馆门口,绕也绕不过。   林虎峰拉着裴回走近,哭声、男人的咒骂声和女人的叫嚷声,简直穿透耳膜。   “我打我媳妇关你什么事!”   “你媳妇也是人!怀着身子呢!生病了就得治!”   “要你管!我就算打死她,跟你也没关系!”   有人哭?这是遇上事儿了。林虎峰把裴回往身后掖了掖。   要是按照往常他的性子,必定挺身而出。   现在身边多了一个裴回,他一夜之间莫名地就觉得,自己的身体已经不是自己一个人的,而是两人共有,况且作为一家之主,必须要有担当家人的责任不是么。   谁知裴回眼尖,一眼看到场中之人,不由愣住。   林虎峰也愣住,皱着眉头,悄声问:“容翔,她是不是在于飞庄的那个?”   裴回点头:“是她没错,她第一次来就这个样子,女扮男装的。”   本该远在春城的秦筝薇,为什么会出现在衡城?   她身边还是之前那两个小丫头,三个女孩子拦在一辆驴车前面不让走。   ——是什么会让秦筝薇闹腾起来,大庭广众之下连风度都顾不上?   再看另外两名庄户打扮的人,一男一女。正在高声叫骂的,是个瘦鸡一样的中年汉子,眇着一只眼。女人蓬头垢面,脏兮兮的躺倒在驴车上,身下堆着一捆稻草,哭着哭着偶尔尖叫两声、抽搐一下。   她两只手抱着肚子,双脚叉开,形成一个非常不雅的姿势。   林虎峰曾将秦筝薇误以为是裴回的心上人,后来才知道秦筝薇惦记的人是王谢,听说在他们启程的时候,秦筝薇就回姐姐姐夫家了,在这里出现是怎回事?   他俩站住了的一会功夫,看热闹的人越围越多,秦筝薇张着两手:“大家评评理,媳妇怀着身子挨打,凭什么?啊?凭什么?我可是郎中,都不让我给瞧病!” 第137章 不定期的的番外1.1   秦筝薇没有林虎峰街头求援的经验,只是大声叫人评理,周围人哪个理会?指指点点围着看热闹,小声议论而已。   “我婆娘有我管教,疯女人多管闲事!”那瘦鸡汉子又急又怒,“走开!”竟是赶着驴车就要硬闯。   那驴子也不知道多久没有打理过,毛发都纠结成团,还生着几块恶癣,拉着同样脏兮兮的板车往前走。   秦筝薇这边三个姑娘家又怎么拦得住,但是仍然努力拉扯。   那瘦汉许是气急攻心,秦筝薇穿着整齐,他一个乡下人不敢招惹,要不是因为对方实在缠着不肯让路惹急了他,他也不至于口不择言骂骂咧咧。现在怒气无法发泄,回手一鞭子往板车躺着的女人身上抽:“叫你没事出什么门!”   看见动手打女人这件事,林虎峰实在忍不住,小声道:“等我一会。”随即跳出去:“喂,你老婆没招你没惹你,你还真打老婆!是不是男人!”   他平时本就就是个精精神神的小伙儿,往人前一站,透着练家子的样儿,说话又中气十足,一句话戳到瘦汉痛脚,瘦汉第二下鞭子就没敢举起来。   终于来了援手,秦筝薇精神一振,再看清楚了对方是林虎峰,眼睛刷就亮了:“林少侠!”   林虎峰在,有可能王谢也就在,她软磨硬泡姐姐姐夫,不就是想着先行一步到洛城,继续软磨硬泡王谢的么?这下子在途中遇见,真真再好不过!即使王谢拒绝与她同行,她也有借口说顺路了!   ——不错,秦筝薇根本就不死心。从于飞庄回来以后,立刻收拾行装上路——她务必要抢在王谢前头,先到洛城安排妥当,彭伟虽然不是彭家之主,洛城还是有落脚之处的,王谢远路而来,她也有理由做一回东道。   小姨子铁了心要嫁王谢,尽管彭伟相当清楚王谢是断袖,可是小姨子都不在乎,他也没什么特别能阻拦的,毕竟除了断袖以外,王谢是众多姑娘眼里的好郎君,上无公婆,下无兄弟妯娌,本身相貌也不差,会赚钱,还有本事是大夫——就连他敢为燕华立碑,也被看做情意深重。   燕华已经没了,王谢之前有过眠花宿柳的经历,证明跟女人在一起也不是不行。没准儿哪天转了性继续喜欢女人,或者为了后嗣成婚,也不是不可能的事儿,这便是彭伟不那么强硬拦阻的原因。   “林少侠,王先生在不在!快让他给这嫂子看看,胎脉不稳,弄不好会小产!”顾不上叙旧,秦筝薇急不可耐地道,“我说要送医馆,她汉子死活不愿意,必定有古怪!”   在于飞庄一说话就脸红、期期艾艾的秦筝薇,原来这么强势?裴回和林虎峰都有些反应不过来。   他俩哪里晓得,之前那是秦筝薇为了讨好王谢,故意为之呢?单看她敢一个人留在于飞庄,还敢突然赠送信物,又敢一路追过来,这姑娘瞧着身子弱不禁风,个性那是一等一的强。   且她那些时日也没有白白荒废——为了让王谢不小瞧,学医真是刻苦,秦筝薇专攻女科,一路上有机会就给女子看诊。况再怎么扮男装,一眼看上去谁都瞧得出她是个女子,望闻问切探平安脉,女子之间都不用忌讳,还是免费,这个便宜又有谁不喜欢占呢?   到了衡城,秦筝薇在茶馆歇脚,也是无意中看见瘦汉赶车拉着女人行路,那女人抱着肚子,口中不住哼哼,姿势也有些古怪,本着医者救死扶伤的天性——更多的是练手实践的蠢蠢欲动——秦筝薇过去搭话,想送一纸脉案。   谁知道没说两句话,瘦汉就大发雷霆,又说人好端端的非要诊脉真是晦气,又说孕妇本来就要回去休养耽误不起,又说自家人管自家事不用外人指手画脚……秦筝薇听他说话前后矛盾,渐渐觉得不对,一边示意长随去找人——姑娘家出门哪能就只跟着两个小丫头?还有两名长随前后跑腿——一边想稳住瘦汉。   谁知他俩说话的时候,板车上的女人忽然尖叫了一声开始抽搐,瘦汉心里发急,想也不想就一鞭子抽去。他在家抽人抽惯了,秦筝薇哪里看的过眼,当即口角起来。   林虎峰一跳出来,秦筝薇见了熟人,立刻胆气旺了起来。   而听她这么一说,裴回也赶紧走了出来:“秦姑娘。”顿了一顿,“我去看看病人。”   虽说他不爱自找麻烦,但又是熟人,又可能事关一人两命,哪能坐视不理?   看见裴回,秦筝薇的眼睛更亮了——林虎峰还只是王谢的一般朋友,裴回可是王谢身边的好兄弟!裴回出现了,王谢十有*也在!   秦筝薇不由往裴回走出来的地方张望,却不见再有人走来。   “你们是什么人!”瘦汉警惕看着对方。   “我是郎中——这位大嫂,你可是不舒服……”裴回说着话走近那女人,身后早有林虎峰拦住瘦汉。   看见裴回伸手探脉的动作,瘦汉愈发焦急:“你们城里人欺负我们乡下人干什么!这是我的婆娘!”   “你也知道这是你婆娘,她还怀着身子呢,怎么要给她看个脉,你都不许?”林虎峰手劲儿多大,夺过鞭子往地上一掼,“你是不是存心害她?虽说是你老婆,杀人也要偿命!”   “我怎么会害她!她本来就是个疯婆娘,要不是为了生儿子我会娶疯婆娘!有口饭是她造化,哪来那么多钱看大夫抓药!我”瘦汉叫道,“我不认识你们,你管我怎么过日子!”   林虎峰冷笑:“知道是疯子还要娶过来生孩子,出了事一尸两命,你以为能逃得了干系?你……”   他正在回嘴,忽然就听裴回急切叫了一声:“虎峰抓住他!”   ——嗯?抓住?   林虎峰向来身体比脑子快,一听裴回指令,除了应个“好”字,二话不说冲着瘦汉面门虚晃一招,叼住对方手腕往怀里一带,同时脚下使绊,当即将人放倒,顺手拿起鞭子把两只手反剪捆上。   他整套动作简单粗暴行云流水,兔起鹘落一气呵成,莫说周围人看得呆了,便是秦筝薇也愣了,她只想把对方拦住,谁知裴回一声招呼,林虎峰立刻下手,这……这是怎么回事?   再看裴回,跟板车上的女人抱成一团,女人哭得撕心裂肺,裴回不住拍肩安慰……   林虎峰一脚踩住瘦汉后背,回头正要得意表功,看见这一幕,就有点发傻。   ——他认识裴回这么久,容翔对待女子那真是规规矩矩,从来没跟哪个姑娘这么亲密啊!而且你看容翔那神态,温柔体贴的神态……这女人是谁!?   他正想走过去,就听“让开让开”的声音,一小队巡护终于登场。   为首那人看见场中一男一女单方面抱头痛哭,那边一人踩着另一人,原本板着的面孔,不禁愣了愣,直接走向林虎峰,拱手:“原来是林少侠。”   林虎峰一看,这人他认识,就是在客栈门口动过手的人嘛,便也一拱手:“原来是晁队。”   这话一出口,林虎峰就觉得脚下传来一股大力,那瘦汉奋力挣扎就要逃——他不过是个庄稼把式,哪里逃得开,林虎峰对着他后脑就招呼了一下,直接把人招呼晕了。   还是当着巡护的面招呼晕了。   那巡护小队长就是晁天,非常经验丰富地装作没看见,继续问:“出了什么事?”   林虎峰其实不太明白出了什么事,他扭头看向裴回——裴回忙着安慰裴小妹,此时又涉及女子名节,一时不好宣之于口。   秦筝薇可没有那么多顾及,一看林虎峰和巡护队认识,登时开口:“这两个人说是夫妇,女的明显身体不适,但是汉子又打又骂,也不肯让我诊治,说话还前言不搭后语,我觉得十分可疑,这才请几位官爷来看看。林少侠和裴先生路见不平过来帮我,裴先生过去给那女人诊脉,不知为何她就哭成一团了。”   “——然后容翔让我拦住这家伙,就这样。”林虎峰接口。   众人齐齐往裴回这边看过来。   ……疯子?   听见瘦汉叫嚷自家婆娘是疯子的时候,裴回就暗暗叹口气。   精神有问题的人他也不是没见过,都拴着怕四处乱跑惹是生非,这女人虽然脏污、虽然尖叫,但是根本没拴着,完全自由,要不是疼得动不了,必定就是不愿意走,这么看来说不定真是过分干涉别人家务……事……不对!   那女人,忽然,一把抓住他手腕!   裴回稍微吃了一惊,并不往心里去,病人什么样的没有,疼起来直接咬他一口,他都经历过。   但是接下来的事情就让裴回大吃一惊了。   ——那女人很准确地按上了他寸关尺!手法专业!姿势标准!举止娴熟!   一个农妇怎么会有如此专业标准娴熟的诊脉手势!   裴回不由往对方脸上看去——蓬头垢面之下,小脸横七竖八有数道划痕,几乎看不出本来面目。   是的,“几乎”。   裴回和王谢一样,当然也和绝大多数郎中一样,看人,是透过皮肤,揣摩肌肉骨骼的,外观只是次要。   因此,裴回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伸出手摸了摸对方的脸:“你……”   对方原本十分焦急,此时也怔住,看着他的脸,顿时大吃一惊,双唇颤抖,却说不出一个字。    第138章 不定 期掉落的番外1.2   裴回猛吸了一口气,试探着,用气声问:“裴……裴小姐?师姐?”   裴小妹的眼泪马上就涌出来了,伸出两手不管不顾抱住裴回脖子,尖叫抽泣。   裴回也顾不上腌臜,抱住了她。   平心而论,在裴家医馆里,裴小妹待他还算不错——虽然会差遣他跑腿,但是馆长嫡女差遣小学徒,实在再正常不过的事,而且也不是指手画脚盛气凌人的呼来喝去,还会道声谢说句辛苦,对于裴回而言,已经很知足了。   当初老裴大夫,倾整个兴安医馆之力与王谢切磋,输了,将裴回留在春城的时候,大家对裴回都只是鼓励,只有裴小妹还偷偷担心他,而且说要好好练习医术,等哪天从王谢手里再把他赢回来。   这令裴回直到现在都还很感动。   尽管他心中有数,裴小妹非常可能是一时兴起冲动,脱口而出——他只是名新医,还是外门弟子,原本就不得医馆看重,秋城与春城离得又远,人家再兴师动众大老远过来一次,就为了赢回他?   怎么可能。   他只不过是裴小妹玩伴兼跟班之一,不在身边,或许对方会遗憾一阵子,但也只会是“一阵子”而已。裴小妹的性子活泼可爱,自己连“唯一的一个”跟班都算不上,哪里真的会再被“赢”回去?   忐忑着一个人敲开王谢“康安医馆”的门,忐忑着等待对自己的安排。   裴回的性子往好处说是随遇而安,往坏了说叫随波逐流。尽管他也在努力,但流到哪里,停在那里,全凭运气。   王谢做了半个甩手掌柜,裴回渐渐忙碌起来,短短几个月的成长,厚积薄发,便宛如蛹化成蝶,虽然跟老狐狸大狐狸们相比还显青涩,但与之前那个满心迷茫的小新医相比,已然一天一地。   有时候裴回兴致上来,也会做白日梦,将来哪天会不会遇上裴家医馆的师兄师弟们,会不会遇见大杂院的熟人,他们会不会被已经能独当一面的自己惊讶到,转念一想自己这样未免有些炫耀,而且……医馆并没有特别要好的朋友分享喜悦,也没有恨之入骨的对头值得打脸,他自己过得好,身边有人知根知底,不带功利色彩地关心他,爱护他,这就够了,秋城那么远,现在这样子……以前的梦想也不过如此。   更何况昨夜他刚刚实现了“人生四喜”里面的第三件“洞房花烛夜”,心满意足。尤其是对方身子比他高壮比他结实,力气比他大的不是一点半点,但那么一个强势的人,怕他太疼,一开始宁愿躺在他身下……   要说男人没有虚荣心,显然是假话,裴回那叫一个意气风发志得意满,只觉得人生不能更加幸福美好了。   裴回一直觉得裴小妹会成为能够独当一面的女大夫,执掌医馆,谁能料到再次相遇时,会是这般光景!   时间只过了大半年,看裴小妹的面容尽毁、衣着邋遢,头发都打络,往墙角一躺活脱脱是个乞丐婆,而且竟然有孕在身,成了一个中年汉子的疯老婆,这差距也委实太大!   裴小妹搂着他哭,撕心裂肺地嚎啕,用力之大简直要把他肩膀勒青。   裴回一开始确实惊呆了,后来反应过来,看见巡护队,又看见林虎峰直愣愣盯着自己,再看秦筝薇跟晁队作解释,连忙抬手招了招——林虎峰立刻一马当先窜过来,紧张追问:“容翔,这是谁?怎么了?”   “这里不方便,我们换个地方说话——千万别让那个人逃掉。”裴回叮嘱,然后小声解释——他可不想让林虎峰误会什么,“这是我以前医馆的内门师姐,我们很久没见了,具体的我还不清楚,显然是被欺负了。”   以前医馆?还是师姐?林虎峰愣了愣,他最先知道裴回,对裴回感兴趣,就是从听人闲聊“赢回来的小先生”开始的,对于裴回说“以前医馆”并不感到惊讶,可是……“师姐”?   话本里面说的都是师兄师妹的事儿,可师姐师弟的故事也不是没……有……   裴回一看他神色古怪,就猜他不一定联想出什么来了,赶忙道:“我师姐这样太受罪,先帮我扶她去茶馆里面坐吧,这大街上不好说话,等回去以后咱俩再说别的?你想问啥都行。”   一句“咱俩”,一句“想问啥都行”,成功安抚住林虎峰,立刻很爽快地应下。   “师姐,没事了,没事了……”裴回安慰着裴小妹,“我们找个安全的地方,有话慢慢说啊,大家都能给你做主,有巡护队呢,不会再让你受委屈了……”   裴小妹死命搂着裴回,仍然不撒手,宛如溺水之人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师姐,你安全了,真的安全了,有我在呢,受什么委屈都跟我说,说了我们才能给你报仇啊……”   裴回劝了又劝,好一阵子,裴小妹才勉强止住哭声,冲着裴回张开了嘴巴。   往昔洁白如玉的贝齿尽皆发黄,这还不算什么,令人心惊的是,嘴里没有舌头,只剩短短半截舌根!   ——怪不得自始至终,她除了尖叫,就没说过一个字!   林虎峰看见了,心中也不由揪了一下:“姑娘你——”   “师姐,你受苦了。”裴回用力抱了一抱她,“没关系,都过去了。”他想扶裴小妹下车,微微用了些力气,对方却纹丝不动。   “师姐……”   裴回正在奇怪,林虎峰插嘴:“容翔,师姐的腿不对劲。”既然裴回叫师姐,他当然要跟着裴回一起称呼。   习武之人对于人体姿势甚为熟悉,林虎峰见裴小妹上半身活动自如,到了两条小腿竟然没有半点动作,不由心生怀疑。   裴小妹拉着裴回的手就是一紧,随后就见裴小妹低着头,把自己的腿拽过来,示意裴回去摸——横七竖八裹着的破布下面,膝盖部分,是完全凹陷的。   裴回的手忍不住哆嗦了一下:谁这么丧心病狂,会剔掉一位女孩儿家的膝盖骨!   他这么一哆嗦,裴小妹误会了。   ——果然自己这副模样,遭人嫌弃厌恶了罢。   她哀哀叫了一声,双手撑着往后挪了挪身子。   她就不该因为自家医馆输了,心情不好,从春城离开大部队,偷跑出来玩耍解闷。   不偷跑出来,就不会遇见拐子,口渴之际喝下那一碗掺有迷药的茶。   不随便喝茶,就不会迷晕,然后被人贩子卖掉。   为了避免被人贩子糟践,她划花了自己的脸,然而这个举动明显降低了自己的售价。对方恼羞成怒,以往怕人逃跑只不过打断腿,凶性上来了竟然硬生生剜下了她膝盖骨!还割了她舌头!   一个毁容残废的女人,烟花之地是卖不出去了,富贵人家的小妾也不指望了,裴小妹唯一好处,还是个黄花大闺女,可以卖给乡下人当老婆。   裴小妹被捆着扔到床上,进来一个醉醺醺的汉子,她一辈子见到的最丑的汉子,锁了门就往她身上扑。   求饶不成,磕头不成,写字又没人认识,甚至连装疯都使出来了,可惜乡下人花了半辈子积蓄买了她,哪有随便放手之理?   男人第一天强要她的时候,她甚至还来着月事!   短短十日之内,裴小妹就从医馆众人的掌上明珠,沦落成了一个老男人的婆娘,男人白天去种田,拿铁链把她跟毛驴锁在一处,晚上吃过饭就压着她做做做。   被玷污以后,裴小妹恨不得立刻死去——舌头都没了,咬舌自尽显然不可能——男人也防着她自尽,毕竟是拿钱买回来的,因此身边莫说铁器,连瓷器也没有,吃饭都不给碗碟筷子调羹,直接按到喂驴子的石槽里——没有舌头在口中搅拌食物,只能囫囵吞咽,裴小妹之前还有眼泪拌饭,到了后来麻木得连眼泪也无半滴。   白天男人不在,想自尽也做不到,拴着她的铁链太短,也就够她跪在地上爬个一尺左右,方圆一尺干干净净连个石头子儿都没有,而且那男人还扒、了、她、衣、裳!   ——全部衣裳!连块床单破布都不给!   不过是怕她上吊怕她跑。   她不是没有绝食过,三天后气息奄奄,男人的应对法子不能再简单粗暴——拿了给驴子喂药的铁漏斗,直接插到她嘴里灌杂面糊糊!   就这么拖着拖着,直到两个月之后,裴小妹发现自己嗳酸,对着食槽忍不住呕吐——因此还挨了男人好几耳光,因为她弄脏了喂驴子的水。   这个月的月事没有如约而至,她还以为是自己身子虚,但现在这情况……   她按着自己的手腕,心里发沉,这是……滑脉。   不行,她要逃!必须逃!她不想天天就在这一尺方圆的地上爬来爬去,光着身体,跟驴挤在一个槽里吃东西,一个接一个生孩子,跟母猪产崽一样……她还不如猪,至少猪有猪圈,每天能够跑动,而她——一辈子都没有办法再站起来了。   为今之计,只能装乖。   裴小妹被拐子迷晕,又经人贩子转手,并不知道自己被卖到了什么地方,每天困在小院子里,连呼救也只有尖叫声,不止一次被外面的人以为是疯婆子犯病。   她要出门,想办法征得男人同意,出门。   才会有机会将消息散播出去。    第139章 不章定期的番外1.3   吃过无数苦头,才愈发的小心谨慎。   裴小妹用无数动作表示自己怀孕了,又用无数动作表示自己没有疯——只要做出安安分分的样子,好好服侍男人,男人就很满意,渐渐打骂也就少了,偶尔还会和颜悦色给她一块鸡蛋吃。   以往每天都可以吃到鸡蛋,显不出来什么,但是在乡下,鸡蛋是用来换钱的,能吃上一个真不容易。   尽管只是简单的青菜炒蛋,尽管没了舌头只剩舌根,几乎尝不出味道,裴小妹觉得这已经不亚于凤肝龙髓,是绝佳的无上美味了,含在嘴里拿牙齿细细磨成糊糊,才小心翼翼咽了下去。   那瘦汉确实买老婆就是为了生儿子,见老婆不闹腾了,问过赤脚郎中,知道女人怀孕以后脾气会变,没准疯病就减轻了些,心里也是高兴,对裴小妹的看管也松了些,虽然还拿链子锁着,知道给件衣裳了。   ——那走街串巷的赤脚郎中,许是看出裴小妹的情况,但行走江湖,哪个不是老油条,非亲非故的,不肯惹事上身,只帮忙说了两句好话,建议偶尔带她出门,舒缓舒缓心情,对怀着的宝宝有好处。   又过了一个月,裴小妹拿嘴服侍完对方,趁着对方高兴,比划着想跟汉子一起出去。   出去了也不吵闹,笑嘻嘻在田边爬着。   过了没两天,摘野草编了个草环,招手叫汉子过来,给他戴上。   汉子一开始提防着她跑掉,后来看见她非但不跑,还对自己好,慢慢就消减了戒心。   毕竟老婆孩子热炕头,哪个男人会不想呢?只不过自己瞎了一只眼,岁数又大,村里没人肯把姑娘嫁给他,他又不想找个寡妇将就,被指着说穿破鞋。   这个婆娘虽然丑,至少是个年轻的黄花姑娘,腿残了也没法跑掉,跟着自己再合适不过。   果然像老辈人说的,自家的婆娘不听话,打打就听话了,听话了,以后就能好好过日子了。   又过了一个多月,裴小妹的肚子开始显怀,行动更加笨拙,但是脾气也越发乖顺。   终于,她争取到一起进城的权利——在汉子买卖东西的时候,她能帮忙看着点,也想给肚子里的小孩儿扯点细布做衣裳。   汉子见她疯病好了大半,还知道给孩子准备衣裳,心里高兴,破例了一次带她进城。   谁知他发现带着婆娘出来有好处,城里人看婆娘可怜,以往总要讨价还价,现在不怎么争价钱了,一车货比之前多卖了十个大钱,自然非常喜欢。   而且婆娘也很乖巧,除了要买布的时候稍微闹腾了一下,他就更喜欢了,硬是咬着牙,慷慨买了足足两尺细布。   裴小妹原本不敢初次进城就呼救——那个赤脚郎中明明看见她的手势,但是出于谨慎,只是帮她说了两句好话,让汉子管的宽松点。   要是自己贸然求救,动静大了,再遇上明哲保身的人,失去汉子难得的信任,她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因此当秦筝薇拦下驴车的时候,她丝毫不敢有所作为,只装成受了惊吓而哭叫。   她是汉子买来的媳妇,买卖人口,奸人妻女,无论哪朝哪代都是重罪,这就是瘦汉一看对方拦住了驴车,就十分紧张的缘故。   人一紧张,就容易露怯,一露怯,说话就前言不搭后语,举止就令人生疑。偏赶上秦筝薇是个刨根问底的,结果闹腾起来……   想也想不到会获救。   更想不到的是在这里见到裴回,虽然比以前精神了许多,但那熟悉眉眼她绝不会认错。   抱着裴回,听着对方不断的安慰,裴小妹觉得终于可以放松一些的时候,又被裴回的一个哆嗦,仿若浇了一盆冷水——是了,她现在这个样子,还有什么脸面见人?就连这个并不出彩的外门小师弟,都不再敢碰她。   当局者迷,她也不想想,裴回都任一身脏污的她抱着哭这么久了,还会嫌她什么?   裴回见她直往后缩,误会她看见陌生人害怕,连忙认真安抚——这个时候可不能笑,很容易被当成讥笑——道:“师姐莫怕,这是我好兄弟林虎峰,你现在很安全,放心,没人伤得了你。”   林虎峰也插嘴,给她介绍:“这是衡城巡护队的晁队长,有什么人敢委屈师姐,叫他有来无回!”   裴小妹目光梭巡,落在一身巡护打扮的晁天身上,咬着嘴唇,指着地上的瘦汉,比划了“捉住不能逃”的手势。   即便是生人,遇见这样事情也要好好审问一番,更何况晁天一看,苦主跟这两人认识,哪敢怠慢,于是严肃点头:“姑娘有什么委屈尽管明言,我衡城巡护在此,无人敢对姑娘造次。”   又对裴回道,“裴先生,既然与姑娘相识,不如安排到下榻的客栈照顾?有熟人在旁,姑娘也安心些。裴先生本身便是郎中,省得诸多麻烦。”   裴回一听立刻点头称是,他之前并没想到裴小妹残疾得如此严重,为今之计,还是回客栈为佳。   晁天立即叫一个手下去找两个老实嘴严,稳重周到的婆子到客栈候着,再通知府衙有人犯事——巡护队只负责一方治安,地面清净,问案还得府衙,要是寻常案件,这些人都得先到府衙走上一遭,不过既然熟人,晁天就给开了方便之门。   那手下领命正要离开,裴回叫了声“且慢”,掏出自己荷包来,请人家顺便准备几件姑娘穿的衣裳,还叮嘱了句最好是浅碧色。   裴小妹见裴回竟然还记得自己喜欢的颜色,并不是厌恶她,更加眼泪汪汪拉着裴回舍不得放手,裴回掏出手帕给她擦脸,随后就一直走在驴车旁边,任她拉着。   瘦汉已经被捆好,早有人上去一脚把他踹醒——便是再严明的队伍,也免不了人情世故亲疏远近,这一队人马都是那日在吉祥客栈外围驻扎的,对林虎峰那是相当不陌生,后来晁天又进了客栈,大家都知道这是自己人,既然是自己人,那当然要区别对待。   更何况现在这场面,怎么看怎么是个被拐卖的案子,又不是自己理亏,更乐得在对方眼前卖个好。   瘦汉被踹醒以后,还来不及说话,嘴里就被塞进两个麻核桃,不要说讲话了,便是嘴都合不拢,半个字也吐不出来,只见涎水滴滴答答地淌。   有人拖着他往府衙大狱行去,一旁有人还敲打他:“一会老实交代,说一句谎抽一个嘴巴子,都交代完了,你老婆要是还想跟你过,看在你们是夫妻的面上,还能放你回家过日子,要是有半句假话,叫你一辈子老死在牢里,听明白了没有?”   这是唬人的常用手段,先来个下马威杀锐气,然后好话好说把人圈住了,等探明了因果……呵呵。   这边,另有人赶了驴车,裴回便指路往吉祥客栈走。   林虎峰看着裴回和裴小妹“并肩而行”,忽然觉得自己有些不爽。   而裴回就在此时,向他伸出了另一只手。   这心有灵犀一般的举动让林虎峰心花怒放,正要过去拉手,谁知裴回手掌变成了手指,指了指路旁果子铺:“多买些来。”   ——要吃果子?林虎峰怀里荷包揣得热乎乎,还没有花钱的机会,每一个铜板都在说“快点去买快点去买”。   他便冲进去,片刻之间抱了三四斤梨五六斤桃儿还有四个大柚子,实在腾不开手,就一股脑放在板车上,裴回立刻挑大指:“多谢。”   林虎峰嘿嘿笑:“不用跟我客气……”   话还没说完,就见裴回低下头,跟裴小妹柔声道:“师姐,吃点东西罢。”   裴小妹本来每天就三餐不继,刚刚又痛哭了许久,又渴又饿,行进之际腹内微微鸣响,确实被裴回听到了,随后闻见这新鲜的水果香气,几乎都控制不住自己。   就在这时裴回拿个梨子递到面前,裴小妹哪里还管什么矜持不矜持,看一眼裴回表示谢意,接过梨子就是一大口。   ——这是梨子!很久没吃到过的梨子!裴小妹几乎已经想象到该是如何的甘甜美味。   而实际上,梨子甘甜的汁水确实美味,可那又怎样?没了舌头,她分辨不出多么甜,只有舌根两侧能感到一些酸。   不过这并不妨碍她狼吞虎咽,几乎嚼都没嚼就往肚子里面吞,然后……咳咳,噎到了。   裴回见她突然一只手狠命捶胸口,脸上通红,喉中咯咯作响,不由吓了一跳,待要伸手去帮她敲打后背,谁知裴小妹竟然努力将口中梨块咳在掌心,看也不看又往嘴里一塞,咽了下去,低下头接着大啖特啖。   舌头在进食的时候充作搅拌和协助吞咽之用,没了舌头吃东西原本就不易,然而裴小妹每日里为了保存体力,强迫自己狠命吞咽,不知不觉喉咙也粗了几分。   一见这举动,那还能不知道她平时过的多苦?裴回好生不忍,想起在秋城的时候,裴小妹总是一身鲜亮,秀丽娇俏,吃水果都不肯张大嘴巴硬啃,还怕汁液脏了手,一定要削成小块细细吃,哪像现在,恨不得将梨子整个儿吞到肚里。   “师姐,不急,不急啊。”   裴小妹一边点头一边把梨核嚼了,主动伸手去拿第二只梨子,拿到了才想起来看裴回一眼,裴回鼓励她:“吃吧。”她才继续啃。   从茶馆到客栈还有一段路,裴小妹啃完了三只梨子,终于速度慢了些许,肯多嚼几下了。   林虎峰小声问:“容翔,梨是寒凉的东西,她怀着身子吃这么多不要紧?”   “孕妇体热,不碍的。”裴回也小声道,“一会儿到了客栈,叫厨房烧热水,再准备些易消化的饭菜。”   “我省的。”林虎峰也拣了个梨,拿袖子擦擦,怀里取出短剑,削一片梨子,拿剑尖扎了递到裴回嘴边,“你也尝尝。”   裴回也不客气,直接张口咬了,回以笑脸:“好吃。”   “那就多吃点。”林虎峰又削了一片。   “你也吃。”   “我不能吃,两个人不能分吃同一个梨,会分离的。”林虎峰十分严肃。   他才不要和容翔分离。   作者有话要说:【然后他们就分离了——本番外end】   ┏━━━━━━━━━━━━━━━━━━━━┓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 ┃ ┃ ┃书本网整理 ┃ ┃ ┃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 ┃ ┃ ┃ ┃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